自行車租賃協議書篇一
本協議由承租人和出租人簽署,雙方確認執行后即視為同意該協議的所有條款。
一、承租人應具備合法身份證件,并按照出租人規定的程序完成租賃程序及相關費用繳納。
二、出租人將向承租人提供車輛,車輛租賃期限為承租人所選擇的時間段。出租人將保障車輛處于良好的技術狀態,并定期維護。
三、承租人有責任妥善使用車輛,保管好車輛及其所攜帶的鎖具。在租賃期間內,承租人應當遵守交通法規,注意交通安全,避免發生任何交通事故或車輛丟失。
四、租賃期限屆滿,承租人應于約定時間內將車輛歸還給出租人,并經過檢查確認車輛及其所攜帶鎖具不損壞并歸還。若承租人需延長租賃期限,應提前向出租人申請并支付相應的費用。
五、在租賃期間內,若因承租人過錯導致車輛損壞或丟失,承租人應當依據車輛價值支付相應賠償。如果發生賠償事項,出租人將負責協調解決,并要求承租人在事故發生24小時內及時報案并移交相關報警及事故處理程序文件,以協助處理事故。
六、協議生效后,任何一方無合理事由不得解除本協議。
七、本協議是承租人和出租人之間的協議,第三方無權干涉,修改和解釋權屬于出租人。
結論:本協議是基于諸如人身安全和車輛損壞的風險因素而得以制定。它制定了當出租方向承租方提供自行車租賃服務時,所遵循的重要條款和條件。租賃協議確保了承租人和出租方之間的雙重責任,并為自行車租賃提供更高的安全和透明度。
自行車租賃協議書篇二
甲方(出租方):
地址:
電話:
乙方(承租方):
地址:
電話:
鑒于甲方為經營自行車租賃服務,乙方愿意租賃甲方提供的自行車,并雙方經協商,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 租賃時間
1、甲方將自行車租賃給乙方,租賃時間為從租賃日到約定還車日止。
2、租賃日指乙方領取自行車的日期,約定還車日指乙方應當按照約定將自行車歸還給甲方的日期。
二、 使用范圍
1、乙方在租賃期內承租自行車,應嚴格按照交通規則使用車輛,不得違章行駛。
2、乙方只能在租賃地點、路段使用自行車,不得將自行車轉讓給第三方或在其他區域使用自行車。
3、乙方應慎重使用自行車,不得損壞或污損車輛。如有損壞,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及時維修或賠償。
三、 租金和押金
1、租金:乙方應當按照雙方協商的租金價格繳納租金。
2、押金:乙方應在領取自行車時按照甲方要求交納押金。歸還車輛時,如未出現任何損壞、丟失及違章情況,押金將全額退還,否則甲方有權扣除相應金額后退還剩余押金。
四、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在租賃期內將自行車交給乙方并保證車輛良好狀態。
2、甲方應當對車輛進行定期保養,確保車輛的正常使用。
五、 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按照雙方約定的時間歸還車輛。
2、乙方應當妥善保管車輛,防止車輛遭到損失、丟失或被盜等情況。如有上述情況,乙方應當立即向甲方報案,協助甲方進行處理。
3、乙方應保證自身身體和財產安全,保險遭到質疑,乙方應如實告知,甲方做好交通保障措施。
六、 違約責任
1、如乙方在租賃期內違反交通規則,造成交通事故等違法行為,應當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如乙方損壞車輛或未按約定時間歸還車輛,甲方有權扣除相應金額并追責。
3、如因甲方原因無法提供自行車進行租賃,則全額退還乙方押金,甲方不承擔任何其他責任。
七、 協議的生效與終止
1、本協議從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履行完畢或在租賃期滿時自動終止。
3、雙方在履行協議過程中如遇有不可抗力因素,影響本協議的履行,則雙方協商解決。
簽署人:(甲方)
簽署人:(乙方)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自行車租賃協議書篇三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鑒于甲方作為自行車所有人,愿意將自行車以租賃方式提供給乙方使用,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特簽訂本協議。
一、租賃物品
1.1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合格的自行車,包括車架、輪胎、車管、車把、車座、車燈等配件,保證租賃物品在租賃期內符合國家認可的標準。
1.2 租賃物品不得被乙方改裝或用于第三方租賃,否則由此產生的任何后果由乙方承擔。
二、租賃期限
2.1 甲乙雙方約定租賃期限為【租賃期限】年月日至【租賃期限】年月日。
2.2 若乙方需延長租賃期限,應提前【提前天數】天書面通知甲方,并經雙方同意后執行。
2.3 若乙方未按照約定時間歸還租賃物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超期租金,并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三、租金及押金
3.1 租金:【租金】元。
3.2 押金:【押金】元。
3.3 乙方應在簽訂協議時一次性支付租金及押金,租賃期結束時押金在確認租賃物品無損壞后如數退還。
四、使用與保管
4.1 乙方應愛護租賃物品,妥善保管,保證安全性。
4.2 乙方不得將租賃物品用于賽車、越野等高風險活動。
4.3 租賃期內,租賃物品丟失或損壞,由乙方負責賠償,賠償金額以甲方維修或重新購買同等價值的自行車為準。
五、違約責任
5.1 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就擅自轉讓、出租、抵押、質押所租物品,則屬于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賃物品,并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
5.2 如乙方在租賃期內多次未按約定時間歸還租賃物品,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租金、押金及超期租金,同時可向有關部門舉報。
六、其他
6.1 本協議效力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6.2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乙方簽字/蓋章】
日期:【簽署日期】
自行車租賃協議書篇四
甲方(出租方):
地址:
聯系方式: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方式:
鑒于甲、乙雙方本著互利原則,達成以下協議:
一、租賃物品
1、甲方同意將自己所有的自行車租賃給乙方使用。
2、租賃物品數量及型號:
3、租賃期限:
二、租金
1、乙方應按照協議約定的期限及價款,向甲方支付租金。
2、租金標準:
三、押金
1、乙方應當向甲方支付相應的押金,作為保證金使用。
2、押金標準:
3、押金的退還:
四、雙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權利和義務:
(1)確認承租人有完全民事權利和行為能力,有足夠的能力履行協議。
(2)甲方必須保證所租賃的自行車的品質。
(3)甲方有權在承租人使用租賃物品期間,進行定期檢修,保證租賃物品處于良好的使用狀態。如承租人人為損壞租賃物品,由承租人承擔修理費用。
2、乙方權利和義務:
(1)確認承租人具有完全民事權利和行為能力,有足夠的能力履行協議。
(2)承租人應當遵守租賃物品的使用說明。
(3)承租人在使用租賃物品的過程中,必須注意安全,不得違法使用,如承租人因違反此條款而造成的任何法律后果,由承租人承擔全部責任。
五、協議終止
1、期滿自動終止。
2、協議任何一方可以在租期屆滿前通知對方提前終止協議,但須支付違約金。
六、爭議解決
本合同的簽訂、履行和解釋,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如雙方就本合同內容或執行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協議簽訂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
自行車租賃協議書篇五
甲方(出租人):_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
鑒于甲方擁有一定數量的自行車資源,乙方有租賃自行車的需求,甲乙雙方就自行車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期限
本協議以甲方出租自行車時間開始,并于租賃期限屆滿之日止。
二、租賃地點
本協議的租賃地點是甲方的自行車租賃點:__________。
三、租賃方式
自行車租賃采用預訂方式進行。乙方可以通過甲方網站或者撥打電話進行自行車預訂,預訂成功后,需要將身份證原件交給甲方,以確認預訂。租賃期間,乙方憑借身份證原件取車、還車。
四、租賃費用
1.自行車租賃費用的收費標準如下:
(1)單車按照每小時計費,每小時 ¥5。
(2)保險費:每輛自行車租賃,乙方需要為每輛租賃車繳納 ¥10的車輛保險費用。
2.自行車因故障或者意外損壞需要修理,由甲方負責支付維修的費用;若是乙方造成的車輛損失,則乙方需自行承擔修理費用。
3.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限內,乙方需按照出租車輛的時間計費支付自行車租賃費用。
五、車輛維護
甲方應保證車輛是經過檢修后的,在租賃期間內,對于車輛保養、維修等問題由甲方負責,并及時處理。如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租賃的自行車出現故障或者意外損壞,乙方有權利要求更換自行車。
六、責任及免責條款
1.甲方不對乙方的人身傷害或非因自行車本身質量問題(如外界原因造成的事故)所造成的任何損失負責。自行車在出租者租賃點附近遇到意外事件,出租者將視情況協助乘客處理,但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2.出租者將對有意圖損壞自行車的人保留採取相應法律行動的權利。
3.出租者同意,無論在任何情況下,對乘客造成或間接造成的任何形式的損失都不負責,即使是由于出租者過失或疏忽造成。
七、協議解除
在以下幾種情況下,本協議即被終止:
1.租賃期限屆滿。
2.租賃期間,租賃車輛被盜、損壞或失蹤,乙方應當立即通知甲方,并請出具相關警方報案證明。出現該情況后本協議即被解除。
3.任意一方依法應被庭審、拘留、被拘捕或被剝奪自由的情況下,本協議即被解除。解除協議后,甲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并保留追究乙方須向甲方支付因解約而造成額外的賠償費用。
八、協議生效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出租人):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自行車租賃協議書篇六
甲方(出租方):_____ 電話:_____ 地址: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 電話:_____ 地址:_____
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租借甲方自行車一事達成以下協議:
1. 租賃期限
自______日起至______日止。
2. 租金
租金為每輛自行車每天_____元,共計_____元。
3. 自行車數量
共計_____輛自行車。
4. 保證金
乙方須向甲方繳納每輛自行車_____元保證金,共計_____元。歸還時如無損壞,則退還全額保證金;如有損壞,則扣除相應費用后退還保證金。
5. 使用條件
乙方須妥善使用自行車,遵守交通規則,不得私自改裝,不得使用于競賽等非正常用途,否則乙方應承擔一切責任。
6. 損壞賠償
如因乙方過錯而損壞自行車,乙方應承擔相應修復費用。如自行車無法繼續使用,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按照市場價格進行賠償,如乙方不同意甲方要求的市場價格,則雙方應當協商解決。損壞賠償金須在_____日內補交。
7. 其他約定
本協議條款雙方共同認可,并有法律效力,爭議解決方式為友好協商。如發生爭議,雙方均可向有關行政部門或司法機關尋求支持。
甲方和乙方在簽署前,已仔細閱讀本協議內容并對協議條款達成共識。
甲方(蓋章):_____ 日期:_____
乙方(簽字):_____ 日期:_____
PS:在租借自行車之前,乙方需完成個人信息的登記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明以供核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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