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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仲裁協議篇一
申請人:______________,男/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_____族,(寫明工作單位和職務或者職業),住_________。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委托訴訟代理人:______________。
被申請人_______________。
(以上寫明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稱等基本信息)
請求事項:_________________
確認申請人_______________與被申請人_______________的仲裁協議有效/無效。
事實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申請人_______________與申請人_______________以_______方式訂立仲裁協議,內容為:_________________(寫明協議內容)。
此致
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請人:___________(簽名或者蓋章)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欠款仲裁協議篇二
1.
仲裁條款是指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訂立的,旨在表達對
于未來可能發生的有關合同的爭議,提交仲裁解決所作出的約定,是合同的組成部分,即合同的一個條款。
仲裁協議書是指當事人在爭議發生之前或之后訂立的`,同意將爭議提交仲裁機構進行仲裁解決的單獨的協議。
仲裁條款和仲裁協議書之間的區別主要體現在一下幾個方面:
a)
合同中的仲裁條款,只能簽訂于雙方當事人爭議發生之
前,而仲裁協議書既可以簽訂于爭議發生之前,也可以簽訂于爭議發生之后。
b)
仲裁條款是主合同中的一個爭議處理的條款,附屬于主
合同,以主合同條款的形式存在,而仲裁協議書是完全獨立存在的,不受主合同的約束。
c)
仲裁條款所約定的仲裁事項范圍僅限于主合同內的合
同糾紛,而仲裁協議書的內容,不限于合同糾紛,也包括其他財產權益糾紛。
d)
仲裁條款由于僅僅屬于主合同中的爭議解決條款,往往
規定的比較簡單,且雙方在合同的訂立過程中更關注交易條款,對爭議解決的仲裁條款不太重視,因而很容易達成一致意見。而仲裁協議是專門為解決爭議訂立的,內容更加詳盡,且部分仲裁協議訂立在爭議發生后,雙方不太容易達成一致意見。
e)有些時候,仲裁協議是仲裁條款的補充。
欠款仲裁協議篇三
第條凡因本合同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同雙方一致同意提請杭州仲裁委員會按照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注:
1、本條款簽訂合同時作為仲裁條款使用;
2、必須準確寫明申請的仲裁機構名稱及仲裁事項。北京仲裁委員會推薦的仲裁協議如下:當事人雙方愿意提請北京仲裁委員會根據其規則,仲裁如下爭議:
1.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
(爭議的事項)當事人名稱、地址當事人名稱、地址簽字簽字××年××月××日于北京仲裁協議書范本我們雙方愿意提請××仲裁委員會根據其仲裁規則仲裁解決如下爭議:
一、(爭議內容)
1.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
3.爭議的`事項及其所產生的法律關系
二、我們同意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甲方(名稱)乙方(名稱)法定代表人簽章法定代表人簽章日期日期仲裁補充協議書范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我們經過協商,愿就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__________合同第__________條約定的仲裁事項,達成如下補充協議: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申請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并適用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規則。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的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當事人名稱(姓名):
當事人名稱(姓名):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簽名(蓋章年月日年月日
欠款仲裁協議篇四
1.仲裁條款是指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訂立的,旨在表達對于未來可能發生的有關合同的爭議,提交仲裁解決所作出的約定,是合同的組成部分,即合同的一個條款。仲裁協議書是指當事人在爭議發生之前或之后訂立的`,同意將爭議提交仲裁機構進行仲裁解決的單獨的協議。
仲裁條款和仲裁協議書之間的區別主要體現在一下幾個方面:
a)合同中的仲裁條款,只能簽訂于雙方當事人爭議發生之前,而仲裁協議書既可以簽訂于爭議發生之前,也可以簽訂于爭議發生之后。
b)仲裁條款是主合同中的一個爭議處理的條款,附屬于主合同,以主合同條款的形式存在,而仲裁協議書是完全獨立存在的,不受主合同的約束。
c)仲裁條款所約定的仲裁事項范圍僅限于主合同內的合同糾紛,而仲裁協議書的內容,不限于合同糾紛,也包括其他財產權益糾紛。
d)仲裁條款由于僅僅屬于主合同中的爭議解決條款,往往規定的比較簡單,且雙方在合同的訂立過程中更關注交易條款,對爭議解決的仲裁條款不太重視,因而很容易達成一致意見。而仲裁協議是專門為解決爭議訂立的,內容更加詳盡,且部分仲裁協議訂立在爭議發生后,雙方不太容易達成一致意見。
e)有些時候,仲裁協議是仲裁條款的補充。
什么是仲裁條款
仲裁條款是當事人在合同中訂立的以仲裁方式解決糾紛的條款。如當事人在簽訂合同時就明確約定:發生糾紛,到某仲裁委員會請求仲裁。
欠款仲裁協議篇五
仲裁協議是指雙方當事人自愿將他們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提交仲裁機構仲裁的約定,仲裁協議可以獨立于合同存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或者無效,不影響仲裁協議的法律效力。仲裁協議的法律效力表現在四個方面:一是申請和受理的依據;二是排除了法院的管轄;三是取得司法支持和監督的依據;四是外國承認和執行的依據。仲裁協議包括合同中訂立的仲裁條款和以其他方式在糾紛發生前或者發生后達成的請求仲裁的協議。仲裁條款是合同中的一項條款,通常寫在“合同爭議解決的方式”一條中,仲裁協議的其他書面方式是指獨立于合同之外的書面形式的仲裁協議,這類協議包括信函往來、電傳、電報,此外還有書面形式的補充協議,它是對原仲裁協議約定不明確或沒有約定,或不夠完備的.情況下,雙方協商補充達成的協議條款。
二、有三個途徑可以簽訂仲裁協議:
1、當事人在簽訂合同時直接選擇仲裁條款;
2、當事人在糾紛發生前或糾紛發生后也可以約定訂立仲裁協議;
3、如果原來有仲裁協議或條款但對仲裁事項或者仲裁委員會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可以訂立補充仲裁協議。標準的仲裁協議示范文本可以到當地仲裁委員會索取。
三、訂立的仲裁協議中必須有以下內容:
1、要有申請仲裁的意思表示。
2、仲裁事項。
仲裁事項必須與當事人有特定的法律關系,而且只能是合同糾紛或其他財產權益糾紛?;橐觥⑹震B、監護、撫養、繼承等民事糾紛不能申請仲裁。
3、選定的仲裁委員會
當事人在協議中必須寫明具體的仲裁委員會,如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簡稱貿仲)。僅有仲裁地點(如北京)而沒有仲裁機構的,仲裁協議無效。
以下是貿仲的示范仲裁條款: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上述幾種表述是當事人訂立仲裁協議時通常采用的表達方式,而一旦提出申請撤銷仲裁裁決時,又往往成為當事人提出裁決超出仲裁協議范圍的理由,將“執行”、“履行”的內涵給予狹義的解釋。我們認為,合同的履行(執行)是一個延續性的行為,包括履行中各個階段及一方違約后產生的各種法律后果。除非當事人在合同中明確表明仲裁范圍僅限于合同履行的某一具體階段,如:“賠償引起的糾紛”,“合同解釋引起的糾紛”等,有關該合同的任何事項都屬于仲裁范圍。
五、無效的仲裁協議
無效的仲裁協議主要有以下五種:1、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簽訂的仲裁協議;2、約定的仲裁事項超出了仲裁的范圍;3、仲裁協議對仲裁委員會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當事人又達不成補充協議的;4、一方采取脅迫手段,迫使對方訂立的仲裁協議;5、簽訂仲裁協議是民事法律行為,必須采取書面形式,當事人口頭訂立的仲裁協議無效。
六、仲裁協議文書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