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系,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鄲腊?。下面是我給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歡迎大家閱讀分享借鑒,希望對大家能夠有所幫助。
浙江造價咨詢合同版篇一
一、委托人委托咨詢人為以下項目提供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
項目名稱:建設地點: 資金來源:
工程用途:工程規模:總投資額萬元,建筑面積
咨詢業務范圍及內容:
二、本合同的措詞和用語與所屬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條件及有關附件同義。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標準條件;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專用條件;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執行*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咨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期限、方式、幣種、額度向咨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自 年月 日開始實施,至 年月 日終結。
七、本合同正本2份,委托人、咨詢人各執一份,副本2份,委托人、咨詢人各執一份。
委 托 人:(蓋章) 咨 詢 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住 所:
開戶銀行:
帳 號:
郵政編碼:
電 話:
傳 真:
電子信箱:
年 月
浙江造價咨詢合同版篇二
根據《xxx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下述建設工程委托造價咨詢與其他服務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規模:
4.資金來源:
5.建設工期:
6.其他:
協議書中相關詞語的含義與通用條件中的定義與解釋相同。
三、
1.合同協議書;
2.合同專用條件及附錄;
3.合同通用條件;
4.中標通知書(或委托書)、投標文件(或造價咨詢服務建議書);
5.其他:
雙方約定的服務范圍及內容:
服務范圍及內容詳見附錄a
本合同約定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開始實施,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終結。
工程造價咨詢成果文件應符合:
服務酬金或計取方式詳見附錄a
1.訂立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2.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委 托 人:___________(蓋章) 咨 詢 人: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
代理人:_________(簽字) 代理人:_________(簽字)
組織機構代碼: 組織機構代碼:
住 所: 住 所:
帳 號: 帳 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電子信箱: 電子信箱:
浙江造價咨詢合同版篇三
根據《_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下述建設工程委托造價咨詢與其他服務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規模:
4.資金來源:
5.建設工期:
6.其他:
協議書中相關詞語的含義與通用條件中的定義與解釋相同。
三、
1.合同協議書;
2.合同專用條件及附錄;
3.合同通用條件;
4.中標通知書(或委托書)、投標文件(或造價咨詢服務建議書);
5.其他:
雙方約定的服務范圍及內容:
服務范圍及內容詳見附錄a
本合同約定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開始實施,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終結。
工程造價咨詢成果文件應符合:
服務酬金或計取方式詳見附錄a
1.訂立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2.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委 托 人:___________(蓋章) 咨 詢 人: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
代理人:_________(簽字) 代理人:_________(簽字)
組織機構代碼: 組織機構代碼:
住 所: 住 所:
帳 號: 帳 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電子信箱: 電子信箱:
浙江造價咨詢合同版篇四
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詢人為以下項目提供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
1.項目名稱:
2.建設地點:
3.資金來源:
4.工程用途:
5.工程規模:總投資額萬元,建筑面積
6.咨詢業務范圍及內容:
二、本合同的措詞和用語與所屬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條件及有關附件同義。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標準條件;
2.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專用條件;
3.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執行xxx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咨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期限、方式、幣種、額度向咨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自 20xx年月 日開始實施,至 20xx年月 日終結。
七、本合同正本2份,委托人、咨詢人各執一份,副本2份,委托人、咨詢人各執一份。
委 托 人:(蓋章)
咨 詢 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住 所:
開戶銀行:
帳 號:
郵政編碼:
電 話:
傳 真:
電子信箱:
浙江造價咨詢合同版篇五
委托方: (下稱甲方)
受托方: (下稱乙方)
根據《_合同法》及有關法規,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合同雙方就 項目的技術經濟咨詢簽訂本合同書,以共同遵守。
(一)加強對土建,安裝,裝修等工程的投資控制,提高投資效益。
(二)加強對土建,安裝,裝修等工程的進度款監控,合理使用投資資金,節約成本。
按下面第(二)項辦理:
編制(審查)招,投標工程項目的標底,標價。
審核工程結算書。
編制工程項目投資評價可行性報告。
工程造價鑒定,工程進度款監控。
項目名稱:
項目地點:
項目結構概況:
項目建設規模:
建筑面積:
工程造價:
工程開(竣)工時間:
咨詢服務成果的用途:作為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工程價款結算的依據。
乙方完成咨詢服務的期限,按下面第(三)項執行:
(一)合同簽定之日起共 工作天內完成,但不包括與當事人核對技術數據的時間。
(二)合同簽定之日起 工作天內完成 ,之后 工作天內完成咨詢服務成果。
(三)合同簽定之日起 10 工作天內完成初步咨詢服務成果,甲方如有疑問和異議在乙方提交初步咨詢服務成果起 工作天內提出,由乙方在甲方提交疑問和異議起 工作天內復核并提交咨詢服務成果,但不包括核對技術數據的時間。
按以下第( )項執行:
(一)按工程預(結)算總造價的凈核減(增)額的 %計收,但每個單項工程不少于壹仟元(本合同按 個單項計算)。
(二)按工程預(結)算總造價的 %計收,但每個單項工程不少于壹仟元(本合同按 個單項計算)。
(三)按工程預(結)算總造價的凈核減(增)額的 %(但不少于總造價的 %)計收。
(四)按工程預(結)算總造價的凈核減(增)額的 %和工程預(結)算總造價的 %之和計收,但單項工程不少于 元。
(五)按工程鋼筋實際用量的稅前工程造價 %計收,但單項工程不少于 元。
(六)按工程預(結)算稅前造價的 %計收,但每個單項工程不少于 元(本合同按 個單項計算)。
(一)本合同簽訂后三天內甲方向乙方預付咨詢服務費 元。
(二)乙方每月向甲方提交一份咨詢費結算報告,結算報告經甲方審查后,按第五條確定的收費標準的 %每月辦理一次結算手續。
(三)余款在項目咨詢完成并交割(即甲方,乙方和承建單位三方就本咨詢服務成果取得共識,達成一致)時一次付清。
(四)在承建單位未認可的情況,乙方出具咨詢報告,并對咨詢報告負責。如甲方和承建單位之間發生訴訟或仲裁,乙方應協助甲方進行相關舉證工作。
(一)按項目咨詢要求和范圍在合同簽定后兩天內向乙方提供以下的全部資料及情況(遲交齊資料則咨詢服務期限順延),并對所提供的資料和情況負法律責任。
1.工程承發包合同和工程招,投標文件等資料;
2.工程會審記錄資料;
3.工程施工(竣工)圖紙;
4.工程變更,簽證等有關資料;
5.有關標準圖集及標準規范;
6.工程建設方供應的材料(設備)清單;
7.承建單位的預(結)算書等資料;
(二)須配合乙方咨詢服務(包括組織與承建單位核對技術數據的時間,地點等)并按時支付咨詢費用。
(三)在本合同約定范圍合法使用乙方提交的咨詢服務成果。
(四)對乙方的要求和通知,答復等均以書面形式,傳真件等只作參考,不作憑證。
(一)按合同要求完成并提交咨詢服務成果給甲方,并對咨詢服務成果負責。咨詢服務成果包括:
1.工程概況;
2.編制(審查)依據及說明;
3.工程造價匯總表及說明;
4.工程結算書;
5.審查結果分析,工程量,取費標準審核的說明;
6.列出送審預(結)算書與審查結果的主要造價增減對照表;
7.有關建議;
(二)按第四條規定期限內完成咨詢服務成果。
(三)對甲方提供的資料及編制(審查)結果保守秘密。
(四)未經甲方同意除與甲方聯系人接觸外,不得與咨詢項目承建單位或項目其他有關工作人員有任何接觸。
(五)須向甲方提供收費的正式服務發票。
(六)不得截留,外傳,遺失甲方提供的資料,咨詢服務成果完成交割時退還甲方。
(一)在履約期間,如因甲方原因導致終止合同,乙方除不退還已預收的咨詢服務費外,還可按第五條規定向甲方收取全部咨詢服務費;如屬乙方原因導導致合同終止,乙方除向甲方退還已預收的咨詢服務費外,并賠償損失。
(二)項目咨詢完成并交割后甲方逾期付款的,從咨詢成果交割后第三天起,每逾期一天,甲方按應付金額的0。05%向乙方償付滯納金。
(三)甲方逾期一個月仍未付清款項的,乙方有權采取適當的措施追收欠款。
(四)乙方延遲提交或不提交咨詢報告意見的,免收咨詢服務費,并支付違約金。
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如發生糾紛而未能協商解決,按下面第(二)項方式解決:
由政府仲裁機構依法裁定;
向法院依法起訴。
(一)有下列任一情況出現合同解除。
1.政策原因需要解除;
2.因不可抗力因素(如地震,戰爭等)需解除;
3.甲,乙雙方同意解除。
(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委托咨詢項目完成并結清咨詢服務費后自然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浙江造價咨詢合同版篇六
委托單位名稱(甲方):
咨詢單位名稱(乙方):
甲方茲有___大酒店工程委托乙方__公司,為明確雙方 權利、義務,特議定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1、范圍:
(1)土建二次結構工程
(2)室內裝飾裝修工程
(3)室外裝飾裝修工程
(4)水、暖、電、通風、空調設備安裝工程
(5)維修工程
(6)附屬工程(園林綠化、市政、景觀等)
2、技術要求:全過程造價咨詢服務
3、負責施工單位對甲方的結算工作,不負責與紀檢委的結算工作。
1、負責提供下列資料:
(1)相關圖紙和設計變更通知等文件(安裝工程圖紙按比例出圖);
(2)隱蔽記錄和有關技術經濟鑒證;
(3)預(結)算書(含工程量計算式);
(4)招標書及招標答疑;
(5)施工合同書(含變更合同或補充協議及有關會議紀要等);
(6)施工日志、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
2、負責與有關方面的聯系和協調。
3、配合進行現場勘察。
4、按合同規定及時足額付給乙方咨詢服務費。
1、根據甲方提供的有效資料和現場勘察的情況,遵循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開展工程造價咨詢服務,以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
2、對所出具的咨詢結論真實性負責,且其準確率應保證在正常允許范圍內。
3、負責與有關各方進行聯系、核對和解釋。
4、保守機密,不得擅自與有利害關系的人員接觸或透露有關情況。
5、不得遺失甲方認為必須返還的資料。
6、在約定的時間內完成任務,按合同規定收取咨詢服務費。
7、不得收取各施工單位的任何形式下的禮金。
乙方負責在__年__月__日以前的現場跟蹤咨詢業務。
1、收費標準:按工程總造價的2‰(不含稅)計取咨詢服務費,乙方負責在__年__月__日以前的現場跟蹤咨詢業務。如因甲方的施工工期順延,增加2萬元/月(不含稅)的咨詢服務費。
2、支付方式:每月5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3萬元的咨詢服務費,余款于__年__月__日前結清。
按節約投資額或核減結算值,甲方得______%,乙方得______%,并由甲方結算對一并付給乙方。
因違約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違約方負責。
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
十、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委托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地址:
受委托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地址:
合同簽訂時間:__年__月__日
浙江造價咨詢合同版篇七
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委托人)與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咨詢人)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詢人為以下項目提供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
1.項目名稱:
2.服務類別:
二、本合同的措詞和用語與所屬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條件及有關附件同義。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標準條件;
2.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專用條件;
3.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執行中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咨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期限、方式、幣種、額度向咨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自
年月日開始實施,至年 月日終結。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兩份。
委托人:(蓋章)咨詢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委托代理人:(簽字)
住所:住所: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電子信箱:電子信箱:
年月日年月日
年 月 日
浙江造價咨詢合同版篇八
被委托方(乙方):______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根據《_合同法》、《_建筑法》和有關規定,結合工程的具體情況,簽訂本合同。
工程名稱:_____基礎工程結算
工程地點:重慶市____組團
結構類型:鋼筋砼框架剪力墻結構
甲方委托乙方對以下項目提供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
______基礎工程結算。
服務類別:結算審核
乙方須:
1、按甲方提供的資料及甲方對結算的具體要求對本工程的工程量計算、材料結算價按甲方審核確定后執行,定額套用、取費計算等全部項目分別按甲方要求進行編審。
2、乙方初審完成后報甲方,根據甲方安排與施工單位對數。
3、對數完成后一式四份提供審核報告,同時按甲方要求格式提供經濟指標分表。
甲方要求在提供完整的審價資料起40日內(包括國家規定節假日)交出審價報告,其中編制結算初稿25日,與施工單位核對工程量及出具結算報告為15日。如甲方提供資料時間延長則審核時間順延,如對數時施工單位不配合,時間可順延。
1、及時為乙方的審核工作提供與工程有關的全部文件和資料,包括承發包合同主要條款、竣工圖、圖紙會審記錄、隱蔽驗收記錄、設計變更通知單、現場簽證等。
2、按合同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審核費用。
1、乙方須按照合同約定,再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審核業務、出具審核報告,分專業并按甲方要求計算工程造價,并附工程量計算書,保證其真實性、合法性、準確性。
2、在執行業務過程中,乙方須對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嚴加保密。除非經甲方同意,否則,乙方不得將其所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和甲方提供的資料對外泄露,一經發現,乙方需向甲方賠償相應損失。
乙方編制完成提交審核初稿經甲方認可后由甲方組織乙方與施工單位對數,對數須在甲方辦公樓內甲方指定的地點進行,每次對數乙方參加人員不少于二人,乙方不得與施工單位單獨或私下接觸。乙方與施工單位對完數出具審核報告后甲方另行對本工程結算進行二次審核,二審與乙方一審結算結果誤差在2%內為乙方工作的合理誤差。
本結算審核收費:基本費用(以甲方送審工程總造價作為計費基礎乘以相應費率)+成果費用(以甲方送審工程總造價與結算審定額之差值作為計費基礎乘以成果費率),其中相應費率分別為:
1、基本費用=送審金額׉;
2、成果費用=(送審金額_審定金額)×。
甲方于乙方與施工單位對完數出具正式審核報告后十四天內支付審核造價部分咨詢費的70%,余下30%暫時扣留待二審結算完成后視以下情況決定是否支付:若二審核減額低于一審總造價的2%即認為乙方的工作在“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合理誤差范圍內,則余下30%款項在二審結算完成后十四天內支付給乙方;若二審核減額超過一審總造價的2%即認為乙方的工作超出“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合理誤差范圍,則剩下30%款項不付,此合同終止。
1、乙方逾期提交審計報告的,逾期5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500元的逾期違約金,超過5日的按每日200元累計計算,累計違約金不超過咨詢服務費總額。
2、乙方有任何與施工單位惡意竄通的行為,甲方有權立即解除本合同。
其它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簽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發生糾紛雙方協商不成時可向重慶市仲裁委員會申訴。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經雙方蓋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簽約人:簽約人: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浙江造價咨詢合同版篇九
乙方(公章):_________
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詢人為以下項目提供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
1、項目名稱:
2、建設地點:
3、資金來源:
4、工程用途:
5、工程規模:總投資額 萬元,建筑面積
6、咨詢業務范圍及內容:
二、本合同的措詞和用語與所屬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條件及有關附件同義。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標準條件;
2、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專用條件;
3、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執行xxx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咨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期限、方式、幣種、額度向咨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務自 年 月 日開始實施,至 年 月 日終結。
七、本合同正本2份,委托人、咨詢人各執一份,副本2份,委托人、咨詢人各執一份。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浙江造價咨詢合同版篇十
第一條 為適應工程建設市場需求,為社會提供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根據《_合伙企業法》、_《工程造價咨詢單位資質管理辦法》等有關法規和行業管理規定,經全體合伙人共同商定簽訂本協議。
第二條 企業名稱:_________工程造價咨詢聯合事務所(需符合資質管理部門的規定)。
企業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第三條 經營范圍
(一)提供建設工程投資控制和造價咨詢服務;
(三)依法接受委托辦理工程工程造價鑒證業務;
(四)其他法定業務。
第四條 本企業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合伙協議,接受政府主管部門的監督管理和行業組織的指導。
第五條 企業遵循_____、客觀、公正和誠信為本、質量至上的宗旨,遵守行業準則,依法執業,維護社會公共利益和委托人、當事人合法權益。
第二章 合伙人與合伙人出資
第六條 本企業由以下合伙人共同出資、合伙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并對本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需符合資質管理部門的規定):
身份證號碼
執業資格
第七條 合伙人出資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元以上),由合伙人共同投入(出資比例應符合資質管理部門的規定)。其中:
出資額
出資比例
身份證號碼
執業資格
第八條 出資人均以現金方式出資,全部出資額應在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繳足,并委托其他會計師事務所驗證。合伙人在工商登記后,不得抽回出資。
第九條 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可增加對企業的出資,用于擴大經營規模或者彌補企業虧損。
第十條 本企業存續期間,合伙人的出資和所有以本企業名義取得的收益均為企業財產。本企業的財產由企業合伙人依照法律和本協議共同管理和使用。
第十一條 企業存續期間,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企業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時,受讓人條件必須符合資質管理部門的規定,并需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受讓人即成為本企業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協議享有權利,承擔責任。
合伙人之間轉讓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合伙人。
合伙人依法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伙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十二條 合伙人不得饋贈、抵押其在企業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
第十三條 本企業的利潤和虧損按全體合伙人出資比例分配和分擔。企業年度利潤分配或者虧損分擔方案,由全體合伙人協商決定。
第三章 企業事務的執行
第十四條 經全體合伙人一致決定,委托合伙人______________為本事務所所長,對外代表本企業執行企業事務,其他合伙人不再執行本企業事務(經合伙人一致決定,也可以由全體合伙人共同執行企業事務。共同執行企業事務參照《合伙企業法》第二十八條、二十九條訂立協議)。
第十五條 執行企業事務的所長應當向其他合伙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企業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其執行企業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伙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伙人承擔。
第十六條 不參加執行事務的合伙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的所長,檢查其執行企業事務的情況;有權查閱企業帳簿。
第十七條 合伙人對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由全體合伙人共同商定解決。
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可以實行一人一票的表決辦法。
第十八條 被委托執行企業事務的所長不按照合伙協議或者全體合伙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其他合伙人可以決定撤銷該委托。
第十九條 合伙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企業相同性質的業務。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二十條 企業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一)處分企業的不動產;
(二)改變企業名稱;
(三)轉讓或者處分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四)修改合伙協議;
(五)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六)以本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七)聘任、解聘合伙人以外的員工和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八)企業員工的分配、獎罰、福利方案;
(九)合伙協議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四章 入伙與退伙
第二十一條 新合伙人入伙時,應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訂立書面入伙協議。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入伙協議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二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企業經營期滿,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
(二)其他合伙人嚴重違反合伙協議約定的義務。
第二十三條 合伙人在不給本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合伙人違反第二十三條規定,擅自退伙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四條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一)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三)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四)個人的執業資格被注冊管理機構注銷;
(五)個人職業年齡超過六十五周歲;
(六)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前款規定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第二十五條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資義務;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本企業造成損失;
(三)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第二十六條 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本企業向合法財產繼承人退還其在企業的財產份額。合法財產繼承人不得繼承合伙人身份。
第二十七條 合伙人退伙的,其他合伙人應當與該退伙人按照退伙時的合伙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伙人的財產份額。退伙時有未了結的合伙企業事務的,待了結后進行結算。
第二十八條 退伙人在合伙企業中財產份額的退還辦法,由全體合伙人決定,可以退還貨幣,也可以退還實物。
第二十九條 退伙人對其退伙前已發生的合伙企業債務,與其他合伙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三十條 合伙人退伙時,合伙企業財產少于合伙企業債務的,退伙人應當按照本協議第十三條的規定分擔虧損。
第三十一條 企業登記事項因退伙、入伙、合伙協議修改或發生變更需要重新登記的,應當于作出變更決定或者發生變更事由之日起十五日內(按有關部門規定的期限),向工商登記機關和資質管理部門辦理有關登記或變更手續。
第五章 解散與清算
第三十二條 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應當解散
(一)合伙協議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合伙人不愿繼續經營的;
(二)企業被資質管理部門依法吊銷資質證書無法繼續經營的;
(三)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
(五)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第三十三條 企業解散,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未能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清算人的,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可以自合伙企業解散后十五日內指定一名或者數名合伙人擔任清算人。
第三十四條 企業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
(一)企業所欠招用的員工工資和勞動_____費用;
(二)企業所欠稅款;
(三)企業的債務;
(四)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第三十六條 在法定追訴期內,原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存續期間的債務仍承擔連帶責任。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七條 企業經營期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三十八條 本合伙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合伙人(簽字):_______ 合伙人(簽字):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