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報告不再是罕見的東西,多數報告都是在事情做完或發生后撰寫的。怎樣寫報告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報告應該怎么制定呢?這里我整理了一些優秀的報告范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下面我們就來了解一下吧。
拆遷報告書寫篇一
最近我讀了《破解班主任難題》這本書,受益非淺,感觸很深,它用最貼切的例子闡釋了班主任的使命,班主任的事業,同時,本書立足于教育實踐、解決教學實際問題,剖析班主任工作的困惑以及這些困惑導致班主任所面臨的難題,探討解決這些問題的方法。
這本書中的內容基本上都是名班主任們經驗的匯總,是送給班主任的一把金鑰匙。作為班主任應該具有這樣的特別性――班主任應該特別有學問、特別有愛心、特別有修養、特別有“心計”、特別愛讀書、特別愛思考、特別愛研究、特別敢創新。
通讀全書,其中有關班主任如何與家長溝通這一塊,讓我感觸頗深。細細品讀文章,在一個個典型、鮮明的事例,也折射出了教過的孩子中曾有的問題,在作者獨到的見解和做法中,深深地認識到了自己以前做的遠遠不夠。我感嘆于老師對家長會的精心設計和良苦用心,讓家長會真正成為學校與家長間構筑起的友誼之橋,信息之橋,溝通之橋,不再讓班主任充當“家長的家長”,一個人口干舌燥卻徒勞無功地唱“獨角戲”。我感動于文中老師家訪時面對家長的冷言冷語,面對家長的不理不睬只顧搓麻將,依然能耐心等待,真誠交流,用自己的言行感染家長,最后,這位家長在一次家長會上講了這樣的話:“老師都是為了孩子,作為我們大人真的該好好反省反省??!”
作為教師,特別是班主任,是連接家庭教育和學校教育的紐帶。教師要經常主動與家長聯系,反映學生在校情況,了解在家表現,針對情況制定措施。作為家長更應該主動到校了解學生在校表現,配合老師做好工作,限事態于萌芽狀態,切實負起家長的職責??梢徊糠旨议L往往是臨渴才掘井,發現自己的孩子落后很多了才來關心,表現為被動教育,不利于孩子成長。這一篇篇閃爍著智慧的文字,不僅僅教會了我們分析在不同環境中生活的孩子與家長不同的價值觀念和行為習慣,了解了與不同類型家長溝通的技巧,知道了如何引導家長正確對待孩子的學習與成長。更重要的是讓我們深深領悟到家校工作不可缺少愛心、誠心、耐心。
班主任工作是事無巨細的,也是沒有止境的。強制性的約束雖然可能會達到一定的效果,但是發揮學生的主觀能動性才是根本。如果每個學生都能主動地參與到班級管理中來,每個學生都能把自己當作主人翁對待,把班級當作自己的家來生活,相信各種問題也就能迎刃而解了。
拆遷報告書寫篇二
作,就必須了解農民的所思、所想、所盼、所憂。為此,斗湖堤鎮征地拆遷專班對轄區內的7個村、場進行了調查。
一、被征地農民的普遍心理與行為特點
經過走訪調查,我們發現被征地農民主要存在以下幾種心理:一是老住戶的排斥心理。他們認為本組的土地是其父輩的祖業,凝結了父輩和自己改天換地的辛勤勞動,現在土地被征用,不能讓第一輪承包以后遷入的農戶分一樣多的錢,給遷入戶分不分、分多少應由他們說了算。二是田多戶存在土地私有心理。他們認為既然實施了土地二輪延包并頒發了經營權證,確權頒證的土地就歸我私人所有,其補償款應該征誰補誰。三是補償價格上的攀比心理。農民往往通過電視、網絡,或者其它地區被征地拆遷的親戚朋友了解補償價格,并且不區分情況簡單對比,如果價格偏低就覺得不合理、太吃虧。四是對未來生活的恐懼心理。土地是農民最基本的保障,是農民的衣食飯碗,尤其是老年人對土地和房屋有著血濃于水的感情,凝結著他們的畢生心血,雖然給予了安置補償,但不少農民處于有房無錢、有錢無房的尷尬境地,不少農民談及未來無不黯然神傷,對今后生活舉棋不定,認為土地沒了、房屋沒了,成了居無定所,無田可耕、無業可做、無崗可上的游離于城市邊緣的“三無”農民。五是對土地征用款分配不公的擔憂心理。農村集體土地補償款的分配,始終是農村矛盾的焦點、漩渦。農民從自身出發,往往要求一次性分光土地款,并以補償款入袋為安,畢竟農民還很窮,結婚、還貸、子女教育等還需要大量投入。六是解決問題方式上的吵鬧心理。他們總認為在征地拆遷中涉及自己利益的事,“不鬧不解決,小鬧小解決,大鬧大解決”,難以靜下心來解決問題。
正是基于以上六種心理因素,農民與政府工作人員在征拆過程中表現出的行為特點是:不支持、不配合、不認可,阻礙用地、阻礙拆遷、阻礙辦公,給征地拆遷工作帶來了很大難度。
二、原因
(一)宣傳不到位。農村土地房屋征拆工作難、群眾阻力大,首要的原因還是宣傳不到位,在法律法規政策宣傳上存在著三個問題。一是宣傳不全面,工作人員對群眾宣傳講義務的多,講權利的少,或者只講義務,不講群眾應享受的權利;二是宣傳不透徹,工作人員雖然經過了學習培訓,統一了宣傳口徑,但部分群眾對法律法規和政策往往斷章取義,在對政策的理解層面上發生偏差不能達成一致;三是宣傳不具體,農民群眾關心的是征地價格、拆遷補償價格、養老保險怎么買,買多長時間,要多少錢,月領標準是多少,以前買了多種保險的怎樣并賬,等等。這些具體的數字工作人員對農戶還回答不上來,老百姓也不愿意聽大道理之類的話,說不到一塊。
(二)信息不對稱。所謂信息不對稱,是指征地拆遷專班與農民群眾在征地價格、拆遷價格、還建安置房價格上所擁有的信息不對等。工作人員所掌握的是縣里印發的宣傳單或小冊子上的價格,而群眾掌握的價格信息有的是報紙上的,比如某某鎮某某村征地價格是20萬元每畝;有的是從電視上看到的,比如某某村征地價格是多少;有的是從網上看到的,如xxxx年11月28日,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對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征收補償制度作了修改,會議決定將草案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雖然目前具體修改條款還不知道,但有業內專家推測,此次修改的主要內容是提高征地補償數額,提高額度可能至少為現行標準的10倍。由于信息不對稱,所以對群眾很難進行疏導。
(三)分配不滿意。最大的不滿意就是土地征用款的分配。土地征用款的分配屬于村民自治的范疇,分配方案是民主議定,是群眾說了算,而具體操作中是群眾代表先行商議后由農戶簽字認可。征拆專班的職責是在民主議定的程序上進行指導,對顯失公平的內容進行引導。一旦引導不當,多數代表就會說,既然我們說的不算,干脆你們拿一個方案出來。而少數弱勢群體指望專班工作人員為他們討個公道,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利益訴求,對統一的分配方案不可能都滿意。土地款分配方案的出臺很艱難,對其最終結果專班人員也很無奈。
濟來源是農民最大的痛處。一次性補償,農民所得補償款有限,難以維持今后長期生活所需,由于生活無穩定來源,失地農民對未來茫然和恐懼。
(五)信訪無良策。信訪工作不存在領導不重視的情況,關鍵是化解結案缺少更好的辦法。涉及征地拆遷的信訪最多的還是土地款的分配不公。由分配問題帶出來歷史分配習慣、征誰補誰、土地二輪延包的不徹底等等問題,要想縮小分配差距老戶不干,要滿足少數弱勢群體的訴求而最終結案又無資金來源。
三、建議
(一)加大宣傳力度,爭取農民認知上的統一。征地拆遷工作專班要加強學習,理直氣壯地宣傳土地法律法規政策,宣傳政策要全面、透徹、具體,要讓政策深入人心,這就要求專班工作人員在宣傳政策時要力求通俗易懂,糾正農民的錯誤認識,如土地私有、買賣自由等?!锻恋毓芾矸ā分忻鞔_規定農村集體土地不能私自買賣,個人只擁有使用權,沒有處置權。同時,對征拆中漫天要價,非法阻撓施工的要予以重懲,對拒不交出土地的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二)加強村民自治的指導和引導,維護好少數弱勢農民利益。在農村土地款分配上,往往以是否是集體成員定性。以前的操作中,對分配對象的確定有多種:有的確定辦法是“三有”,即有戶口、有房屋、有耕地;有的確定辦法是在上次分配對象的基礎上加上自然增員的人數再減去自然減員的人數;有的確定辦法以參與負擔的人為基礎來確定的。在各種界定辦法中,專班對失地農民群體中如離婚女、外嫁女、鰥寡孤獨、勞釋等人員要維護他們的合法利益。
(三)充分發揮村“兩委”的作用,做好過細的群眾工作。在征拆過程中,村干部很辛苦,鎮干部也很無奈,這時就要充分發揮村干部地緣血緣親緣優勢來做好農民的工作,一把鑰匙開一把鎖。有的農民鎮干部出面做工作他不配合,但村干部做工作他聽;有些事情的處理鎮干部束手無策,但村干部就有辦法。村干部要武裝好群眾代表,統一思想、統一口徑,收集群眾意見和反饋集體意見,使征拆工作有序推進。
(四)暢通信訪渠道,把矛盾化解在萌芽階段。斗湖堤鎮是個信訪大鎮,在長期的工作實踐中摸索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辦法,如摸底排查、日報告制、領導接訪制、下訪制、月分析季分析會議、案情包保責任制等。在征拆中引發的信訪問題一要超前,二要重視個案。超前就是在征拆之前就要做好信訪評估,與村組干部一道摸底登記、走訪座談、預測風險、有針對性地做好預案。重視個案就是將集體訪變為個訪。征拆上訪往往是一個群體,攪在一起如一團麻,有的參與上訪甚至連訴求都不清楚,一問要求解決什么問題則開始對工作人員質問,二輪延包程序合不合法?你們搞征拆是不是依法依規?上訪人員這時情緒會越來越激動,這樣費時費力還難以理清。重視個案就是要做到一戶一檔、一戶一策、一戶一回復。
(五)做好保障工作,確保失地農民無后顧之憂。一是加大就業培訓力度。為促進失地農民更好的就業,提高技能水平,拓寬就業渠道,政府應加強失地農民的免費培訓力度,讓年輕的失地農民掌握一技之長。二是用足用好集體預留地安置政策。在做好集體資產清產核資、清人分類、配置股權的基礎上,對村集體預留地在搞好還建房的同時,充分利用剩余預留地搞好開發,壯大村級集體經濟,為失地農民(也是股民)提供生活保障。
拆遷報告書寫篇三
進入二十一世紀后,我市工業化和城市化的進程明顯加速,而作為前期保障的拆遷安置工作,力度也逐步加大。20xx年以后,在規劃的引導下,我市年均拆遷量都在xx萬至xx萬平方米之間,其中xx%為上世紀xx至xx年代建造的劣質城鄉住宅。近年來拆遷安置工作呈現出四個方面的明顯特點:
一是與開發建設相同步。太倉港經濟開發區港區、新區和各鄉鎮開發區的拓展,均以拆遷安置工作為基礎。
二是與現代化城市建設相適應。中心城區、新城區的一大批工業企業被“退二進三”,現代化建筑群拔地而起,這些均與拆遷安置密不可分。
三是與新農村建設相則,操作比較困難。
鄉鎮一般采用“預拆遷”方法和農民進行協議拆遷。實際操作中,大部分農民都能理解和支持,但也有少數農民協商不通,形成了星星點點的“釘子戶”現象。
目前拆遷安置工作處于新老法律的轉換時期,隨著《物權法》和《城鄉規劃法》的實施,國家將重新出臺新的拆遷征收《條例》。拆遷問題涉及到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之大局,國家頒布新《條例》和與之相配套的法規,將有一個較長的過渡時期。過渡期將繼續實行20xx年國務院頒布的《城市房屋拆遷條例》及其配套政策。分析當前拆遷安置工作成為“天下第一難”的'成因,筆者認為有下列幾個方面:
1、社會輿論的“失之偏頗”。
個別地區的“違法強拆”和“不文明拆遷”,確實激化了社會矛盾?!爸貞c釘子戶”和“廣州釘子戶”的處理,又使一部分群眾錯誤地認為,拆遷都是非法的和違法的,惟有滿足被拆遷人的要求,才是合法合理的。社會輿論的同情弱者心態,使一部分被拆遷人離開了法律和政策軌道,漫天要價,并以越級上訪相“要挾”來爭取“超大化”的利益。同樣,一些嚴格執行拆遷安置政策,支持城鄉建設的正面輿論又沒有占據主流地位,這給拆遷安置工作帶來了巨大的負面壓力。
2、相關部門的“害怕心理”。
拆遷安置是一個系統性很強的工作,從項目立項、拆遷許可、補償安置到公示聽證,涉及到10多個部門的監督和管理。在拆遷安置矛盾比較突出的情況下,少數政府部門怕被拆遷人“越級上訪”,怕“發生群事件”,怕被“無理糾纏”等“害怕心理”突出,造成拆遷安置各個環節上的“軟作為”,增大了拆遷安置工作的難度。
3、拆遷政策的“政出多門”。
當前拆遷工作基本上由基層政府和有關部門主導,拆遷主體的多元化,帶來了補償安置政策的多樣化,“一區多價”、“一路多價”、“一組(村民組)多價”的現象時有發生。政策的不統一,客觀上帶來了被拆遷戶的相互攀比現象,給“協議拆遷”帶來了很大難度。同時,一些未經批準,由戶主擅自變更性質的住宅用房,由于申領到了工商營業執照,業主自認為應按數倍于住宅房的商業用房價格進行補償,其矛盾十分突出。
4、經濟補償的“越拆越高”。
由于近年來房價的不斷上升,使拆遷也通過“提高區位價,增加差額補貼,加大獎勵力度”等手段提高經濟補償數額,造成“越拆越高”。盡管拆遷人承諾“同一項目、同一時間、同一價格”,但被拆遷人往往認為“先拆吃虧”、“后拆得利”,而期望通過拖后拆遷期限來獲取更多的經濟補償。
5、安置方式的“配套不夠”。
目前,就拆遷難度而言是市區大于城郊,城郊大于農村。導致這種梯度差異的主要原因是安置方式的不同所致。農村大多采用“自拆自建”式聯排別墅安置,被拆遷戶由于受“土地換社?!闭叩奈?,拆遷積極性較高。而城市被拆遷戶特別是城市拓展后形成的“城中村”,因居住上的觀念問題,撤銷村民組建制后安置上的歷史遺留問題,違章占地擅自搭建后取得的利益問題和破窗開店問題等,成為拆遷中的“難中之難”。另外,由于市區拆遷安置房建設上的“相對滯后”,也影響到了城市居民的拆遷積極性。
如何破解拆遷安置這個“天下第一”難題,筆者通過調查研究,提出如下思考和探討。
1、必須統一思想認識。
拆遷安置,是現代化建設的必然產物,是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基礎工作和有力保障。我市目前實施的新一輪城鄉改造建設所涉及的拆遷對象,70%以上是上世紀七、八十年代建造的設計標準低、建筑質量低,歷史保存價值低的“三低建筑物”。通過科學論證和規劃,將破舊不堪的老城區改造成現代化新城區,逐步實現工業企業向開發區集中,農村居住向新村集聚的目標,這是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建設現代化新太倉的必然選擇和重要途徑,也是提高全市人民生活和居住水平的有效措施。要通過提高思想認識,破除目前存在的“難、怕、等”思想,形成有利于做好拆遷安置工作的良好氛圍。
2、必須健全工作機制。
要落實責任機制。明確任務、明確分工、明確職責,充分調動拆遷工作人員責任性和積極性。
拆遷報告書寫篇四
實現社會和諧,建設美好社會,始終是人類孜孜以求的一個社會理想。市委、市政府提出建設“和諧××”,是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重要舉措?!痢羺^作為××的中心城區,理應在建設“和諧××”工作中承擔更大的責任、有更大的作為。近兩年,我們著力破解社區建設、城區農村“燈下黑”、失地農民生活保障等難題,積極解決發展中的不和諧現象和矛盾,在推進和諧城區建設方面進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實踐。同時,我們也針對和諧城區建設中的薄弱環節,進行深入調研,探索了一些新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措施。一、破解社區建設中的難題,努力構建和諧社區社區是社會的細胞,社區和諧是社會和諧的基礎。我區現有居民27萬人,社區31個。近年來,我們堅持以服務群眾為重點,以居民自治為方向,合理配置社區資源,加快推進社區建設,初步探索出了一條符合中心城區發展要求的社區建設路子。一是推進社區民主自治。進一步明確了社區的職能定位,在全區31個社區中健全了社區居民委員會、社區居民代表大會、社區協商議事會等自治組織,制定了《社區自治章程》、《社區居民公約》、《議事協商制度》等規章,初步形成了社區居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機制。二是加大社區建設投入。將社區建設經費、社區勞動保障經費、社區辦公經費等列入財政預算,逐年遞增,2005年將社區建設經費由41萬元提高到66萬元,對市級補助社區的經費實行專戶管理、直達社區,同時按照以獎代投的辦法支持社區新建和改造辦公用房5000多平方米,基本保障了社區正常運轉。三是完善社區服務功能。建成綜合性社區服務中心5個,社區衛生服務站23個,開辟社區服務項目40多個;在27個社區設立了“星光老年之家”,成立社區勞動保障服務站30個,幫助2000多人實現了再就業,初步建立了服務社區居民的網絡。近幾年,全區先后有6個社區被評為“全省社區建設示范社區”,我區被省政府命名為“全省社區建設示范區”。建設和諧城區,基礎在社區,關鍵也在社區。雖然我區在社區建設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是與中心城區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和構建和諧社會的要求相比,還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現在:社區管理體制不順,管理和承接社會事務的能力不強,社區服務功能不夠完善,居民對社區的認同感和歸屬感不強。要解決這些問題,我們認為必須從四個方面入手:一是整合社區資源,科學推進社區合并。按照有利于社區自治、有利于資源共享、有利于社區管理、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的.原則,根據社區的地緣關系和居民的認同感,按每個社區1萬至1.5萬人的標準,對現有社區進行整合。對于多數農民已經“居民化”了的“城中村”,在群眾自愿的前提下,試行“村居合一”體制,加快“城中村”向城市社區過渡。二是轉變政府職能,理順政府與社區之間的關系。合理確定政府、街道辦事處和社區的職責分工,進一步弱化社區的行政管理職能,強化社區的社會服務職能,不斷提高社區的承接力。推進社區居民自治,使社區的各項工作真正體現民意、合乎民情、順乎民心。建立工作事務進社區準入制度,減輕社區工作負擔,確實需要通過社區來落實的社會事務,按照“權隨責走、費隨事轉”的原則落實工作經費。三是加大社區建設投入,解決社區發展困難。捆綁使用市區兩級支持社區工作的經費,按照每個社區兩名主職干部,每個主職干部每月800元的標準給予補貼,按季度直接撥付到社區。對社區居委會新建和改造辦公用房的項目,按一事一議的辦法,列入區政府和街辦支持的重點,專題研究,給予一定比例的經費支持。四是加快發展社區公共服務,增強居民的歸屬感。堅持以人為本,把方便群眾、服務群眾放在首位,完善醫療衛生、家政服務、幼兒托育、便民超市等生活服務,發展文化休閑、棋牌娛樂、體育健身、圖書閱覽等文化服務,強化城市低保、困難救濟、就業服務等社會保障服務,力求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應,民有所需、我有所幫”,不斷提高社區服務水平,努力建設服務完善、生活便利、環境舒適、人際關系友善的新型和諧社區。二、破解城區農村“燈下黑”難題,促進城鄉協調發展我區現有農業人口2.2萬人,行政村37個。長期以來,受政策和體制的制約,城區農村一直沒有列入重點扶貧開發范圍,“燈下黑”的問題十分突出,37個村中有22個屬貧困村,繁華城區與落后郊區、富裕市民與貧窮農民形成強烈反差。近兩年,我們認真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統籌城鄉發展,加快了農村經濟發展和農民脫貧致富步伐。一是加快基礎設施建設。先后建設鄉村油路134公里,改造升級鄉村道路65.6公里,完成各類水利設施731處,建設沼氣池540口,推廣節柴灶5000多口,改善了農民的生產生活條件。二是大力推進產業扶貧。以旅游業拉動農民增收,先后吸納業主投資5000多萬元,興辦“農家樂”107家,年創收1500多萬元,提供就業崗位1000多個,每年就地消化農副土特產品300多萬元,帶動農民人均增收160多元。三是支持農村社會事業發展。對12所中心小學校舍進行改造維修,新建擴建校舍6000多平方米;改造鄉鎮衛生院3所、村級衛生室27個,積極推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參合率達88%;加快廣播電視通訊設施建設,實現了廣播、電視和電話“村村通”,有線電視入戶率達88%,農村社會事業取得了顯著進步。當前我區城鄉二元經濟結構仍然突出,城鄉居民收入差距較大,消除城區農村“燈下黑”任重而道遠。今后,我們要鍥而不舍地堅持統籌城鄉發展,推進以工補農、以城帶鄉,促進城鄉良性互動、和諧發展。一是進一步加快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多渠道籌措資金,加快鄉村道路建設,力爭到2006年底實現“村村通油路、組組通晴雨路”的目標。實施茅大路和市區內循環路建設,打通南部山區的旅游交通環線。推進安全飲水工程,讓全區80%以上的農民用上安全水。加強生態能源建設,實施“一建帶三改”。加快小城鎮和新農村建設步伐,推進農村生態環境建設,努力形成良好的生態環境和人居環境。二是提高農民素質,促進農民向城市居民轉變。適應產業發展對勞動力素質要求提高和就業競爭加劇的新形勢,把提高農民就業技能作為轉移農民就業、推動農村發展的重大舉措來抓,大力實施“陽光工程”,加強對農民的技能培訓,提高農民的就業競爭力,促進農民分工分業。建立健全城鄉統一的勞動就業服務體系,進一步消除對農民進城就業的政策障礙,切實維護進城就業農民的合法權益,創造有利于農民進城安居樂業的良好環境,讓更多的農民成為有穩定職業的產業工人和有穩定居所的城市居民。三是統籌城鄉社會事業發展。充分發揮城市先進文化和公共服務的優勢,大力推動城市社會事業單位和公共服務部門向農村延伸服務,加快農村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等社會事業的發展。以文明村鎮和文明家庭建設為載體,廣泛開展文明村鎮創建活動,倡導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豐富農民的精神文化生活。加強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擴大農村社會保障的覆蓋面,健全教育、醫療等社會救助體系,探索建立農村社會養老制度,使廣大農民老有所養、病有所醫、弱有所助、貧有所濟、幼有所學,促進農村社會和諧。三、破解失地農民生產生活保障難題,讓發展成果惠及更多群眾近年來,隨著城市化、工業化進程的加快,××高速公路××段、××大道、××高速公路和××、××、××工業園區等重點項目建設相繼實施,我區共有2774.9畝耕地被依法征占,2737戶、8338人不同程度失去土地,占全區農業人口的44%,其中有1192戶3242人完全失去耕地,成為影響經濟發展和社會和諧的一大難題。去年以來,我們舉全區之力解決失地農民生產生活問題,制定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和保障措施,通過一年多的實踐,初步探索出了失地農民生活得到保障、生產得到發展的機制。一是建立失地農民生活保障體系,保障好失地群眾基本生活需要。對特困農民實行定期定量救助,累計惠及783人;實施“福星工程”,將278名五保對象納入財政供養;對失地農民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給予優惠,參合失地農民達7400多人,915人享受住院補助33.5萬元;免收200多名特困失地農民子女學雜費、住宿費和搭伙費等費用。二是建立失地農民就業扶持機制,解決好失地農民的生產生活出路。鼓勵失地農民自主創業,在3年試創業期內,可享受工商登記、稅費減免、小額貸款等方面特殊的優惠;根據企業的用工信息和用人要求,廣泛開展就業技能培訓,對失地農民參加專業技能培訓的每人由區級補助450元。累計培訓失地農民1331人,幫助800人實現就業。三是發展村組集體經濟,維護好失地農民的長遠利益。在市政設施和工業項目建設征占土地過程中,按照每個村不少于30畝、每個組不少于5畝的標準為村組集體留地450多畝,支持集體經濟發展。失地農民問題是伴隨城市化和工業化產生的一個社會共性問題,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和城市空間的不斷拓展,失地農民問題將越來越突出。今年以來天津路、重慶路、浙江路等重點項目陸續動工建設,使我區的失地農民進一步增多,解決失地農民問題面臨的壓力不斷加大。我們必須立足當前,著眼長遠,著力建立失地農民生產生活長效保障機制,切實把失地群眾的根本利益維護好、實現好、發展好。一是建立健全失地農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對[1][2]下一頁
符合轉為城市居民條件的失地農民,按照農民自愿的原則將其轉為居民,納入城市低保保障范圍。對不符合轉為城市居民條件的失地農民,按照“政府能承受、群眾能接受”的原則,以特困農民定期定量救助制度為基礎,積極探索建立失地農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使失地農民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二是不斷完善失地農民就業保障機制。按照“公平對待、合理引導、完善管理、搞好服務”的原則,取消失地農民就業歧視政策,使失地農民與城鎮下崗失業人員享受同等的就業優惠政策。建立工業項目征地與安置失地農民掛鉤的制度,企業每征用一畝土地須安置一名失地農民,保障失地群眾就業。出臺優惠政策,鼓勵企業優先錄用失地農民,促進農民工就業。三是逐步探索建立失地農民社會保險制度。根據失地農民的需求和承受能力,按分類分層保障的原則,擴大社會保險對失地農民的覆蓋面,推進社會保險城鄉一體化,逐步使失地農民享受與城鎮職工一樣的社會保險。按照“政府補貼一部分、集體承擔一部分、個人繳納一部分”的繳費模式,探索建立失地農民養老、失業等社會保險制度,從根本上解決失地農民的后顧之憂。上一頁[1][2]
破解拆遷“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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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報告書寫篇五
走出市盈率誤區近年來,國內理論界和監管部門把市盈率的高低作為衡量股市發展的一個重要指標。的確,市盈率是判斷一國股市發展狀況的簡單、直觀的指標,但目前我國證券市場對市盈率的比較存在概念混淆。對不同指數的市盈率、不同市場的市盈率進行橫向比較時,必須注意它的可比性。如果把美國或香港的成分指數市盈率與中國證券市場上的綜合指數市盈率相比較,就犯了概念性的錯誤。目前必須澄清錯誤認識,樹立正確理念:
第一,多種因素影響特定市場市盈率的高低。
市盈率不是一個孤立的指標,它本身受多種因素制約:一是經濟體系中其他金融品種的收益直接影響市盈率的高低。如果其他因素不變,市盈率與其他金融投資品種的收益率倒數存在正相關關系。例如,我國一年期儲蓄存款實際收益率為1.584%,倒數是63倍,而目前滬深綜合指數市盈率在40倍左右。美國以往一年期存款利率長期在4%以上,倒數是25倍,道-瓊斯股價工業平均指數市盈率是20倍左右。日本一年期存款利率不到1%,其倒數高達上百倍,所以日經指數市盈率高達50倍以上;二是市盈率與股本規模相關。市盈率與總股本和流通股本均相關,總股本和流通股本越小,市盈率就會越高,反之,就會越低;三是市盈率與其股本結構掛鉤。如果上市公司的股份是全流通的,市盈率就會低一些,如果股份不是全流通的,那么流通股的市盈率就會高一些;四是市盈率與公司成長性相關;五是中國股票市場的市盈率還應考慮發行價因素。因為在較長一段時間,我國一級市場股票的平均發行市盈率在四五十倍的水平,從成本角度推動二級市場市盈率維持在較高水平。所以,我們必須客觀地科學地分析不同證券市場市盈率所受制約的影響因素,而不能教條主義地照搬。
第二,發展中國家在經濟快速發展時期維持較高的市盈率,是不可逾越的歷史階段。
從各國經濟發展的`歷史經驗看,資本市場在各國經濟的快速成長期,對于整個社會資源的有效配置,為經濟發展提供低成本的直接融資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其中必然伴隨高市盈率現象,這是不可逾越的歷史發展階段。黨的十六大提出要在本世紀頭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未來20年國民經濟仍將以高于7%的平均速度高速增長。從增長動力來看,迫切需要通過加大在證券市場的直接融資比率,為經濟增長提供大量的低成本資金。而在促進直接融資比例提高、證券市場快速發展、經濟持續高速增長時期,我國也將遵循“持續的牛市――高市盈率――實質性快速擴容――增加低成本直接融資規模和比重――促進投融資體制改革和經濟持續增長”的規律,這也是我國經濟快速發展過程中不可逾越的歷史階段。
第三,中國股市目前已具有較高投資價值。
首先從市盈率水平看,11月1日上證180成分指數市盈率為31.82倍,上證綜合指數市盈率為38.25倍;當日美國道-瓊斯成分指數市盈率為21.4倍;英國倫敦金融時報指數為61.86倍??紤]到我國基準利率較低,經濟增長率高,上市公司平均股本偏小,而且存在2/3的非流通股等因素,所以合理的市盈率應高于美國的同類指標。根據當前我國的存款利率和國債利率推算,合理的綜合指數市盈率水平應該在50倍以上,所以目前中國股市已經處于合理區間。其次,我國上市公司整體質量在國內企業中屬于上乘,具有較高的投資價值。
完善資本市場結構
市場層次和品種豐富、投資主體和對象多元化是成熟資本市場的顯著特征。與之相比,我國資本市場結構單一的缺陷十分突出,已成為制約資本市場進一步發展的瓶頸。
首先,缺乏適應市場需求的多層次市場體系。在國外發達的資本市場,除了主板市場外,二板、三板市場也比較發達,有的甚至還開設了四板市場。而我國目前只有主板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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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報告書寫篇六
為認真貫徹執行《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辦理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決定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充分發揮行政審判職能作用,切實維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服務和保障全市重點項目的順利實施,四月中旬,根據市法院朱雅頻院長的要求,副院長黃正濤帶領行政庭、研究室負責同志,深入西寧市住房保障局、區縣政府和有關工業園區就全市重點項目房屋拆遷工作進展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和困難以及對司法保障方面的意見建議進行了專題調查。
調研組利用一周時間,分別到西寧市住房保障局、城東區、城中區、城北區、城西區和湟中縣人民的政府以及西寧(國家級)經濟開發區甘河工業園區聽取了區、縣政府以及市、區房屋拆遷主管部門、甘河工業園區負責人關于重點項目土地征收、房屋拆遷工作情況的介紹以及征收拆遷工作中存在問題和困難的反映,共同分析產生問題的原因,并就如何解決這些問題,尤其是涉及法律層面的問題如何加強工作銜接進行了深入探討。同時,主動征詢對法院司法保障方面的意見建議。此次調研,得到了區縣黨委、政府、園區和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持和歡迎。城東區委書記薛建華、城北區區長韓向暉、城中區常務副區長何平、甘河工業園區管委會常務副主任劉云洲、市住房保障局副局長劉喜親自介紹有關情況,對市法院主動調研、服務大局的做法給予了充分肯定。通過調研,全面了解掌握了全市房屋拆遷工作的基本情況和房屋拆遷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困難,為進一步尋求解決問題的途徑,特別是如何發揮好司法保障作用奠定了良好基礎。
一、全市房屋征收拆遷基本情況
1.全市重點建設項目多,拆遷工作任務繁重。
截止20xx年4月,全市共有61個已核發《房屋拆遷許可證》的項目未完成房屋拆遷工作,房屋拆遷面積308.2萬平方米。其中:公共利益、重大基礎建設項目9個,房屋拆遷面積238.2萬平方米;市政及房地產開發項目40個,房屋拆遷面積43.8萬平方米;棚戶區改造項目6個,房屋拆遷面積16萬平方米;城市景觀改造項目6個,房屋拆遷面積10.2萬平方米。西寧火車站綜合改造項目總投資68億元,動遷企事業單位106家,村居民5906戶,拆遷總面積145萬平方米。西寧火車站樞紐工程項目涉及8個行政村,動遷村居民5082戶,企事業單位26家,拆遷面積212.68萬平方米。水井巷商務區一期項目動遷單位16家,住宅595套,商鋪18家,拆遷面積8.16萬平方米。西寧中心廣場北擴項目涉及住戶919戶、單位27家,拆遷總面積17.48萬平方米。京藏高速南繞城項目全線61.023公里,涉及城東、城中、城西區和湟中縣多個行政村和辦事處。甘河工業園區西區涉及湟中縣大才鄉、漢東鄉16個村,搬遷安置農戶5371戶,22600人,拆遷房屋面積75萬平方米,征收土地3.4萬畝,全市今年的房屋拆遷任務相當繁重。
2.領導重視、綜合施策,拆遷工作扎實推進。
省、市、區縣黨委、政府高度重視征收拆遷工作。4月12日,省委書記強衛視察西寧工作,對西寧市重點項目拆遷工作作出重要指示。4月13日,市書記對全市部分在建工程拆遷項目工地和拆遷現場進行視察,強調拆遷工作一定要遵循“合法利益要保護、拆遷進度要保證、和諧拆遷是要求”的原則,綜合施策、措施跟進,運用經濟、行政、法律手段全力推進拆遷工作。各區縣黨委、政府認真落實市委、市政府的要求,面對艱難繁重的拆遷任務,迎難而上,負重加壓,扎實推進。
城東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全區縣級領導聯點抓,形成人人身上有責任、個個肩上有擔子。堅持房屋拆遷與關注民生相結合,按照宣傳教育及時跟上、工作程序及時跟上、補償安置及時跟上、幫扶救助及時跟上、法律服務及時跟上的“五個跟上”原則,把剛性拆遷政策與柔性惠民政策有機融合起來,探索實踐社會救助、部門介入、以情動遷等和諧拆遷策略,不斷總結、尋求破解拆遷矛盾和難題的新方法、新思路;動員全區上下立即行動起來,以“非常之態度、非常之作風、非常之能力、非常之辦法”大干60天,爭取西寧火車站綜合改造、樞紐工程建設項目拆遷工作取得階段性突破。截止4月17日,火車站綜合改造項目已完成核心區及安置地21家企事業單位、909戶村居民、34萬平方米房屋拆遷任務;西寧火車站樞紐工程完成評估45.3萬平方米、簽約面積3.5萬平方米。
城中區積極推進水井巷商務區一期、中心廣場北擴、京藏高速南繞城等項目拆遷工作。截止4月16日,水井巷商務區一期項目已完成簽訂公、私產安置補償協議531套,面積約6.4萬平方米,已拆除房屋401套,面積3.49萬平方米;中心廣場北擴項目共簽約住戶281戶,面積1.8萬平方米,單位公產1戶,面積3586.44平方米;京藏高速公路南繞城項目已拆除南川東路開關廠和照明器材廠,面積1.3萬平方米,征收土地15畝,落實了南酉山村安置村民用地60畝。
城北區積極采取完善公開制度、規范拆遷程序、依法拆遷和有情安置相結合等措施,強力推進鹽莊村政府儲備用地、大學園區建設等6個項目拆遷工作。鹽莊村政府儲備用地拆遷安置房主體已完成,大學園建設項目拆遷評估工作已全部完成。
城西區在全市率先適用新頒布實施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對七一路鉻渣堆放場國有土地上房屋實施征收工作。該項目涉及鉻鹽廠家屬院1、6、7號家屬樓及周邊平房共202戶,558人,房屋征收總面積1.5萬平方米,房屋征收安置補償根據個人意愿選擇貨幣安置或異地安置。貨幣安置補償款=房屋建筑面積×類似同類地區房屋市場評估價+裝修及附屬物價值+其他;異地安置面積=原套內面積1∶1+新安置房屋分攤面積+區位差補償面積,每降一個土地級別按所征收房屋原產權證所示建筑面積提高10%的面積作為安置補償。對小戶型建筑面積增加10%后不足5m2的.按照5m2補償。另對方案發布之日1-15日內簽訂協議并在規定期限內完成搬遷騰空房屋的被征收人給予3萬元/套的獎勵;16-30日簽訂協議并在規定期限內完成搬遷騰空房屋的被征收人給予2萬元/套的獎勵。該項目于20xx年3月31日公布征收方案,4月1日起簽訂協議,截止4月18日已簽訂協議185戶,騰空并交鑰匙的177戶,完成征收工作量的91.5%,創造了“西寧拆遷第一速度”。
湟中縣及甘河工業園區突出以安置促拆遷、以保障促拆遷。為妥善安置被征收地拆遷農戶,在多巴鎮建設集中安置區——康川新城。同時,從技能培訓、就業、養老保障等方面切實解決被拆遷農戶的實際困難。目前,已初步征收土地3.17萬畝,完成率90%,發放征地補償資金10.3億元;征收丈量干旱地1.9萬畝,發放租賃費1278萬元;簽訂拆遷補償協議3692戶,占拆遷戶的90.6%;拆除房屋、異地過度2893戶,占總戶數的71%;完成公產評估總資金4526萬元。
3.全市法院穩妥辦理申請司法強制執行案件
20xx年市房產局下達房屋拆遷行政裁決32件,共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24件。其中:經法院精心協調達成拆遷安置補償協議13件,占54.2%;裁定準予執行5件,占21.8%;因申請期限超期裁定準許撤回5件,占21.8%;向上級法院請示1件,占4.2%。20xx年12月18日湟中縣人民法院依法對湟中縣漢東鄉馬某某的1.43畝承包地進行強制執行后,甘河工業園西區征地拆遷取得突破,解決了6戶長期影響西區緯十四、經二路及工業項目建設的征地拆遷問題,推進了園區征地拆遷工作的開展。
20xx年1-4月市房產局下達房屋拆遷行政裁決4件,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2件,法院正在審查過程中。
二、征收拆遷工作存在的問題和困難
1.新舊《條例》區別較大,被拆遷人要求按新《條例》補償的愿望強烈。國務院新頒布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35條規定:“本條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遷許可證的項目,繼續沿用原有規定辦理”。西寧市根據《城市房屋拆遷條例》發布的寧政〔〕30號文件規定的拆遷補償標準已施行8年,雖然有的重點項目采取上浮15%、拆遷獎勵等辦法,但被拆遷人仍認為補償標準太低以致產生抵觸心理。
2.建設項目的性質不同,拆遷補償的標準存在差異。房屋拆遷項目涉及房地產開發項目、公益項目、重大基礎設施項目、棚戶區改造等多種性質。實踐中,房地產開發項目往往補償標準較高,導致公益性質項目的被拆遷人產生攀比心理;公益性、基礎設施項目等由于資金來源渠道不同,拆遷補償的標準也存在差異,由于土地性質的不同也存在“同地不同價”的現象,客觀上增加了利益衡平與協調的難度。
3.國有土地和集體土地相互交織,拆遷適用的法律、程序以及執法主體復雜。隨著城市范圍逐步擴大,多數項目既涉及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又涉及集體土地上的房屋,而集體土地征收及附著物的補償,《土地管理法》雖有原則性規定,但缺乏具體操作的法規依據。土地的性質不同,適用的法律、程序、執法主體也不同。在現實工作中,土地部門只負責集體土地及附著物的補償,而集體土地上的房屋則交由城建部門負責拆遷,對進入司法程序形成障礙。
4.征收拆遷范圍內搶建搭建房屋以套取拆遷補償問題較為突出。建設項目選址業經媒體報道后,部分群眾趁機新建、擴建、加蓋房屋,以套取政府拆遷補償款。有關部門雖加大了違章建筑的拆除力度,但由于監管部門力量薄弱,當事人違法搶建搭建屢禁不止,有的項目對搶建搭建房屋也給予了補償,加大了拆遷成本。
5.新《條例》相關配套制度滯后,影響了新建項目的房屋征收補償工作。新《條例》頒布后,政府于20xx年4月10日下發了《關于貫徹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實施意見》(青政〔20xx〕24號),西寧市相關配套制度尚未出臺。
6.相關工作機構不健全,有些職責尚不明確。新《條例》要求房屋征收實施單位不得以營利為目的,政府要求各市、縣人民的政府應指定相關事業單位作為房屋征收實施單位。目前,西寧地區尚未落實該項要求。最高人民法院要求申請司法強制執行的案件必須提供《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對于市房屋主管部門按照舊《條例》頒發拆遷許可證的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是由市房產局來作,還是由房屋所在區縣政府來作尚不明確。
7.司法程序周期長,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的公益性建設項目少。在舊《條例》框架下,對房屋拆遷裁決不服申請復議期限為60日,提起行政訴訟的期限為3個月,一審審理期限為3個月,二審審理期限為2個月;申請司法強制執行的合法性審查期限為30日。司法程序周期較長與拆遷工作要求緊迫之間矛盾突出,因而進入司法強拆的案件相對較少。20xx年,市房產局下達行政裁決32件,申請到法院24件,而且全部是房地產開發項目。
三、對政府征收拆遷工作的建議
1.適時出臺《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配套制度。新《條例》頒布后,政府雖于20xx年4月10日下發了《實施意見》(青政〔20xx〕24號),但《實施意見》仍較原則,有些內容要求地方政府結合實際制定具體辦法。針對新《條例》已頒布一年有余,一些新建項目征收房屋工作逐步展開,建議市政府擇機出臺相關配套制度。
2.健全相關機構,明確有關職責。建議按照新《條例》和《實施意見》要求,確定區、縣政府不以營利為目的的房屋征收實施單位。同時,明確有關職責,對于市房產部門按照舊《條例》頒發拆遷許可證的項目,建議參照新《條例》規定確定由房屋所在地區、縣人民的政府組織開展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出具《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并開展相應的風險預防工作。對于市房產部門按照舊《條例》作出行政裁決并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的,由人民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確定的“裁執分離”模式作出準予執行的裁定,由房屋所在地區、縣人民的政府組織實施。
3.明確執法主體,正確適用相關法律和程序。對于新《條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遷許可證的項目,凡屬城市規劃區內不論土地性質是國有還是集體所有,均可繼續沿用《城市房屋拆遷條例》有關規定辦理;凡屬城市規劃外的集體土地征收及附著物的補償,應適用《土地管理法》有關規定,由土地管理部門作為執法主體。新《條例》頒布之后,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應適用新《條例》,集體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與補償,在國務院相關規定未出臺前,應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規辦理。
4.重視土地、房屋征收與補償標準存在差異問題。針對寧政〔2004〕30號文件已實施8年,被拆遷人普遍反映補償標準偏低和建設項目性質與資金來源渠道不同導致補償標準存在差異問題,建議市政府加強調研,提出穩妥處理意見。
5.加大對違章建筑的執法力度。政府對搶建搭建房屋等違章建筑問題高度重視,但搶建搭建等違法行為仍較突出。建議政府明確責任主體,加大監管力度,完善工作機制,依法查處違法違章行為。對于城市規劃區內的違章建筑,依照《城鄉規劃法》依法查處;對于集體土地上的違法行為,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規依法查處。
四、強化司法保障的措施
1.牢牢把握“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工作主題,著力化解征收拆遷糾紛。土地、房屋征收拆遷工作任務繁重,事關發展,事關民生。征收拆遷工作中各種多發和復雜矛盾,既使依法行政面臨極大挑戰,也使人民法院通過司法機制解決征收拆遷糾紛面臨極大挑戰。市書記強調,拆遷工作一定要遵循“合法利益要保護,拆遷進度要保證,和諧拆遷是要求”的原則,對衡平和化解拆遷糾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全市兩級法院要進一步提高認識,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服務西寧發展大局上,統一到保障和改善民生上,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審判職能,依法辦理好每一件征收拆遷糾紛案件,著力化解征收拆遷矛盾,為全市重點工程項目的順利實施提供司法保障。
2.積極探索實踐“裁執分離”模式,著力強化合法性審查功能。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辦理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決定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九條確立了“裁執分離”的模式,人民法院裁定準予或不準予執行責任重大。全市兩級人民法院要認真履行合法性審查職責,既要審查有無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等實體內容,也要審查是否符合法定程序等程序性內容;既要考慮新《條例》的有關規定,又要考慮舊《條例》及西寧市的實際;既要考慮保護合法權益,又要考慮拆遷進度,切實把辦案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有機地結合起來,把司法審判職能履行好、發揮好。
3.注重協調和解,著力追求和諧拆遷。征收拆遷糾紛產生的原因復雜、矛盾尖銳、衡平難度大。全市兩級人民法院要把協調和解原則貫穿于審判執行的全過程,無論是訴訟案件,還是非訴審查案件,都要把協調和解作為人民法院工作的首選方式,充分掌握當事人的心理,多做耐心細致的工作,特別是對于一些弱勢群體,要加以正確引導,協調解決好他們的實際困難,既使他們得到妥善安置,又能使征收拆遷工作順利推進。
4.加快辦案進度,著力縮短辦案周期。針對司法程序周期性較長與征收拆遷工作要求緊迫之間矛盾突出的問題,全市兩級人民法院要進一步加快辦案進度,努力縮短辦案周期,對于當事人起訴到法院的案件,要快審查、快立案、快審理、快宣判、快送達,力爭將法定審限縮短一半。即:一審案件在一個半月內審結,二審案件在一個月內審結。對于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的非訴行政案件,做到及時審查、及時裁定。按舊《條例》規定,裁定準予執行的,參照新《條例》規定,被申請人不得申請復議;對于申請行政裁決超過期限的,可由行政機關重新裁決后再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5.加強對策研究,著力強化審判指導職能。全市兩級人民法院要針對征收拆遷案件的熱點、難點問題,加強對策研究,屬于人民法院應當解決的問題,要積極尋找解決問題的途徑;屬于政府部門解決的問題,要積極提出司法建議。市中級人民法院要加強對全市法院征收拆遷案件的指導,特別是對此次調研中法院層面存在的問題,及時召開全市法院征收拆遷案件審執座談會,統一思想,形成共識,確保此類案件依法及時審結,以充分發揮行政審判職能作用,既依法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又維護和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努力為全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為建設人民滿意的生活之城、幸福之城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務。
拆遷報告書寫篇七
1、安全問題:管理工作老大“難”
3-6歲幼兒身體各器官和系統尚未發育完善,比較嬌嫩柔弱,抵抗力差,易受損傷,多種多樣、大大小小、磕磕碰碰事的發生是正常的。同時《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中明確指出“學校行為并無不當的,不承擔事故責任”。民法通則也規定,未成年人的監護權不因其空間的變遷而轉移,學生在校內發生傷害事故,其責任要根據過錯責任原則來確定。可是事實上不管責任在誰,只要家長追究責任,特別是一些調解事例中,總因對象是“公”對“私”,“集體”對“個人”,不管怎么說是在幼兒園出的事,鬧大了對幼兒園聲譽有影響等等,最后由幼兒園出錢“息事”。長此以往,“安全”、“不出事”成了是園長工作的底線,事故發生后,園長常常是“耐著性子做事”、“夾著尾巴做人”。
2、家長干預:園長左右為“難”中
當代的年輕家長,特別是獨生子女家長,在家庭教育理念上并不缺乏,有的甚至能講得頭頭是道,但在對孩子的具體教育上卻明顯底氣不足。于是乎,所有的希望寄托在幼兒園。有的說“幼兒園要以開發智力為主體,要多做游戲,不要做作業”,另一個卻說“只要孩子學得會的,就應該教”;有的說“幼兒園要進行雙語教育”;有的說“應該學拼音”;還有的說“能讓每個孩子都學鋼琴”;更有一位說“珠心算對孩子的智力開發有好處,不能不學”。就連每周的食譜干預聲也不斷:“小孩子嗎,當然天天要有肉”“吃肉熱量太高了,孩子會發胖,還是多吃魚”“綠豆芽要少吃,孩子嚼不碎”“大白菜不要吃,我孩子不喜歡吃”……家長個個是“上帝”,“上帝”的話就是“金口玉言”,可這么多“上帝”,眾口難調,聽誰的呢?園長只是硬著頭皮向前,有時就裹足不前了。
3、性質尷尬:園長舒顏“難”
《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提出:“幼兒園教育是基礎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教育法》又規定:“國家實行九年制義務教育”,因此,幼兒園成了典型的非義務教育。政府重視程度大打折扣,一般行政部門無專人分管,政策條文很少有專項下達,只是“參照中小學執行”。諸如:人員性質、編制配備、經費管理、評優晉升等等。幼兒園肩負保育和教育的雙重任務,孩子的吃喝拉撒,事無巨細都要科學規范,可在實際配置時,同樣規模的小學要配正副校長、教導、總務、會計等的幼兒園充其量配2-3個園長。園行政人員職數不足,造成分工不明確,責任不清晰,常是“校長兼校工,上課又打鐘”。最嚴重的'是保育員人數遠遠不夠,造成教師很多精力用在保育事務上,最后是“駝子跌跟頭――兩頭不著實”。
一些與中小學有明顯區別的方面得不到落實,比如,學生在校時間,小學有明文規定“小學生每天在校時間不得超過六小時”,一些教育行政部門卻同時規定“幼兒園在園時間不得少于六小時”,筆者至今沒有看到這樣的文件。
4、多重領導:大事小事都變“難”
《幼兒園管理條例》規定“實行地方負責,分級管理和各有關部門分工負責的原則”。因此,各級教育行政機關是主管部門,實際隸屬于各鄉鎮人民政府,直屬鄉鎮教育辦公室,園內的家長學校歸婦聯管,衛生保健屬婦幼保健所或鎮衛生所,具體的還得聽財管所、中心校等等,形成婆婆多,事情無人管,功勞人人搶,常常是有了好事個個到場,有了問題無人問津,有了責任個個推卸。開展一些活動時,各方面的領導,要求不同,弄得園長們六神無主,暈頭轉向。曾有一幼兒園上級來了兩位領導進行一般性的業務調查,“吃便飯”時,鎮領導、主管、分管、財管、婦聯、中心校等競有16個陪同,光是為了等齊了吃飯就用了一個小時,可想而中平時要決定一些事情,解決一些問題,園長得浪費多少時間,枉走多少路程了。
5、責權分離:放手工作“難”
據了解,除了整體轉讓的幼兒園,只有極少一部分幼兒園的園長是法人代表。因此,園長們都成了上傳下達的中間人,有責無權。有些事“你怎么不匯報?”有些事“這是幼兒園的事,你是園長,是第一責任人,告訴我干什么?”,只有做事的義務,沒有相應的權利。事實上更多的園長沒有決策權、人事權、經濟權,指揮權也危在旦夕。有一個園長這樣說:“往幼兒園塞人這樣的好事由領導做,園長只能接受,可未位淘汰,決定待崗等當然是園長來干。因此園長們難說話,難工作,難樹威,難做人,就更甭想創造性地發揮自己和他人的作用了。
6、隊伍復雜:一園多制“難”中
現行幼兒教育中,人數不多,種類不少。有全民全撥款的,有全民性質但差額撥款的;有全民事業單位性質的,有工人性質的;有正式的,有臨時的;臨時中還有長期和短期之分,工資差別也很大,被動地形成“一園多制”。特別是不少教職工,性質不穩,待遇不高,長工資沒有指望,評職稱沒有資格,整個的沒有積極性,沒有盼頭,有的連最起碼的生活保障都談不上,憑什么還愿意死心塌地地為園分憂呢?一些鄉鎮中心幼兒園連一個“鐵飯碗”的正規畢業生都沒有,這種經濟基礎很難打造出積極上進,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學工作的教師隊伍。不少教師流露出:“上公開課怎么樣?搞教育科研又怎么樣?能當飯吃?還不是400元。(很多教師還達不到)”也因為工資整體偏低,檔距難拉開,造成干好干壞一個樣,干多干少一個樣的局面。
7、成本收費:園長進退兩“難”
一方面是各級各類的驗收、考核、評比標準對幼兒園班額數有明文的限制,大多數園長也心知肚明,只有按標準招生編班才能真正做到既面向全體,“促進每個幼兒在不同水平上得到發展”,又能關注個體差異,因材施教。另一方面,各種經費開支,不得不讓園長考慮多收孩子,減少成本。一位知名園的園長說:“我們收38個孩子,只要保證不被‘一票否決’就成,驗收時班額這一項就不想拿分了”。其他有一些幼兒園就更不用說了,有些地方多達六十幾,甚至七十幾個孩子擠在一個教室里上課,加上教師配備不足,造成嚴重的惡性循環。一些民營幼兒園更是精打細算,真能在豆腐里算出骨頭來,對環境、用品的投資就可想而知了。其實,只要求各級各類幼兒園按照市場經濟的規律運作就行了,政府只要監督就行了。
8、各種驗收,為課題犯了“難”
各種驗收標準中都有“教育科研”“課題研究”的內容,并占有較大的分值比例。而現實中,班子里沒有專抓科研的“種子”,教師里沒有擅長科研的“苗子”,大多數疲于奔命,正常教學還顧及不周,達不到搞教科研的基本條件??蔀榱擞域炇盏?,園長也只能趕鴨子上架,申報課題一哄而上,過程流于形式,結果毫無意義。
綜上所述,園長們成了“帶著腳鐐的跳舞者”,不少園長愁腸百結,心力憔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