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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榮耀股權激勵篇一
甲方:
住址:
聯系方式:
乙方:
住址:
聯系方式:
_____公司制定、實施本股權激勵計劃的主要目的是完善公司激勵機制,進一步提高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促進公司業績持續增長,在提升公司價值的同時為員工帶來增值利益,實現員工與公司共同發展,據此,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就甲方轉讓股權、乙方為公司服務一定期限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股權轉讓
出于對公司快速發展的需要,為激勵人才,甲方授予乙方在符合本協議約定的條件下以約定的價格認購甲方持有公司的_____%的股權。
二、激勵對象的資格
1、同時滿足以下人員:
為_____公司的正式員工。
截至_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公司連續司齡滿_____年。
為公司_____等崗位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核心員工。
2、雖未滿足上述全部條件,但公司股東會認為確有必要進行激勵的其他人員。
3、公司激勵對象的資格認定權在公司股東會,激勵對象名單須經公司股東會審批,并經公司監事會核實后生效。
三、標的股權的種類、來源、數量和分配
1、來源:股權激勵計劃擬授予給激勵對象的標的股權為_____公司原股東出讓股權。
2、數量:_____公司向激勵對象授予公司實際資產總額_____%的股權。
3、分配
_____公司因公司引入戰略投資者、增加注冊資本、派發現金紅利、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權或其他原因需要調整標的股權數量、價格和分配的,公司股東會有權進行調整。
四、本股權激勵計劃的有效期、授權日、可行權日、禁售期
1、有效期
本股權激勵計劃的有效期為_____年,自第一次授權日起計算。有效期內授予的股權期權,均設置行權限制期和行權有效期。
行權限制期為_____年。
行權有效期為_____年。
2、授權日
本計劃有效期內的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公司將在_____年度、_____年度和_____年度分別按公司實際資產總額的_____%、_____%、_____%比例向符合授予條件的激勵對象授予標的股權。
3、可行權日
各次授予的期權自其授權日_____年后,滿足行權條件的激勵對象方可行權。
本次授予的股權期權的行權規定:
在符合規定的行權條件下,激勵對象自授權日起持有期權滿_____年(行權限制期)后,可在_____年(行權有效期)內行權。在該次授予期權的_____年行權有效期內激勵對象應采取勻速分批行權的原則來行權。行權有效期后,該次授予的期權的行使權利自動失效,不可追溯行使。
4、禁售期
激勵對象在獲得所授股權之日起_____年內,不得轉讓該股權。
禁售期滿,激勵對象所持股權可以在公司股東間相互轉讓,也可以按照本計劃約定,由公司回購。
五、股權的授予程序和行權條件程序
1、授予條件
激勵對象獲授標的股權必須同時滿足如下條件:
業績考核條件:_____年度凈利潤達到或超過_____萬元。
績效考核條件:根據《_____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權激勵計劃實施考核辦法》,激勵對象上一年度績效考核合格。
2、授予價格
公司授予激勵對象標的股權的價格;公司實際資產________獲受股權占公司實際資產的比例。資金來源:公司授予激勵對象標的股權所需資金的1/3由激勵對象自行籌集,其余由公司發展基金劃撥。
3、股權期權轉讓協議書
公司在標的股權授予前與激勵對象簽訂《股權期權轉讓協議書》,約定雙方的權利義務,激勵對象未簽署《股權期權轉讓協議書》或已簽署《股權期權轉讓協議書》。但未按照付款期限支付受讓標的股權款的,視為該激勵對象放棄參與本次授予。
4、授予股權期權的程序
公司與激勵對象簽訂《股權期權轉讓協議書》,約定雙方的權利義務。
公司于授權日向激勵對象送達《股權期權授予通知書》一式貳份。
激勵對象在三個工作日內簽署《股權期權授予通知書》,并將一份送回公司。
公司根據激勵對象簽署情況制作股權期權激勵計劃管理名冊,記載激勵對象姓名、獲授股權期權的金額、授權日期、股權期權授予協議書編號等內容。
5、行權條件
激勵對象對已獲授權的股權期權將分_____期行權,行權時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激勵對象《_____公司股權激勵計劃實施考核辦法》考核合格。
在股權期權激勵計劃期限內,行權期內的行權還需要達到下列財務指標條件方可實施:
六、本股權激勵計劃的變更和終止
1、激勵對象發生職務變更
激勵對象職務發生變更,仍在公司任職,其已經所獲授的股權期權不作變更。
激勵對象職務發生變更,仍在公司任職,變更后職務在本計劃激勵對象范圍內,按變更后職務規定獲授股權期權。
激勵對象職務發生變更,但仍在公司任職,但變更后職務不在本計劃激勵對象范圍內,變更后不在享有獲授股權期權的權利。
2、激勵對象離職
指因各種原因導致激勵對象不在公司任職的情況
激勵對象與公司的聘用合同到期,公司不再與之續約的,其已行權的股權繼續有效,已授予但尚未行權和尚未授予的股權期權不再授予,予以作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已行權的股權繼續有效,但需將該股權以_____價格轉讓給公司的其他股東或公司根據新的激勵計劃新增的激勵對象,或由公司以_____價格回購,已授予但尚未行權和未授予的標的股權不再行權和授予,予以作廢。
___、激勵對象與公司的聘用合同到期,本人不愿與公司續約的。
b、激勵對象與公司的聘用合同未到期,激勵對象因個人績效等原因被辭退的。
c、激勵對象與公司的聘用合同未到期向公司提出辭職并經公司同意的。
激勵對象與公司的聘用合同未到期,因公司經營性原因等原因被辭退的,其已行權的股權繼續有效,并可保留,但未經公司股東會一致同意,該股權不得轉讓給公司股東以外的他方,已授予但尚未行權的股權期權和尚未授予的股權期權不再授予,予以作廢。
激勵對象與公司的聘用合同未到期,未經公司同意,擅自離職的,其已行權的股權無效,該激勵對象需無條件將已獲得的股權以1/3購買價格回售給公司其他股東,或由公司按該價格回購,已授予但尚未行權和未授予的標的股權不再解鎖和授予,予以作廢。
3、激勵對象喪失勞動能力
激勵對象因公(工)喪失勞動能力的:其已行權的股權和已授予但尚未行權的股權繼續有效;尚未授予的股權不再授予,予以作廢。
激勵對象非因公(工)喪失勞動能力的:其已行權的股權繼續有效,已授予但尚未行權的股權由公司董事會酌情處置;尚未授予的標的股權不再授予,予以作廢。
4、激勵對象退休
激勵對象退休的,其已行權的股權和已授予但尚未行權的標的股權繼續有效,尚未授予的標的股權不再授予,予以作廢。
5、激勵對象死亡
激勵對象死亡的,其已行權的股權和已授予但尚未行權的股權繼續有效,尚未授予的標的股權不再授予,予以作廢。
6、特別條款
在任何情況下,激勵對象發生觸犯法律、違反職業道德、泄露公司機密、失職或瀆職等行為嚴重損害公司利益或聲譽的,公司董事會有權立即終止其所獲授但尚未行權的股權,符合本計劃規定情形的,按相應規定執行。
七、附則
1、本股權激勵計劃由公司股東會負責解釋。
2、公司股東會根據本股權激勵計劃的規定對股權的數量和價格進行調整。
3、本股權期權激勵計劃一旦生效,激勵對象同意享有本股權激勵計劃下的權利,即可認為其同意接受本股權激勵計劃的約束并承擔相應的義務。
八、協議的生效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未盡事宜雙方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或蓋章)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乙方(簽名或蓋章)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新榮耀股權激勵篇二
法定代表人:
乙方(個人):,住址,身份證號,聯系方式。
鑒于:
1、甲方于年月日在工商部門登記,注冊資本金總額為人民幣萬元。
3、根據公司《股東會決議》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之規定,公司同意由乙方出資認購公司%的激勵股權?,F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協議,以資遵守:
一、激勵股權的定義
除非本協議條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語含義如下:
1、激勵股權:指公司對內名義上的股權,激勵股權擁有者不是甲方在工商注冊登記的實際股東,而是本協議的乙方。激勵股權的擁有者僅享有參與公司利潤的分配權,而無經營所有權和其他權利。此激勵股權對內、對外均不得轉讓,不得繼承。
2、分紅:指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確定可分配的利潤總額,各股東按所持股權(包括公司實際股東持有的股權及本協議下的激勵股權)的比例進行分配所得的紅利。
二、激勵股權的總額及支付方式
1、甲方以形成股東會決議的形式,同意乙方認購公司%的激勵股權,認購價款為元/股,共元。
2、乙方采用以下方式支付認購價款
2.1授予股權時,激勵對象一次性付清所需繳納的股金,即獲得全部股權;
2.3公司代為墊付股金后,激勵對象獲得全部股權,以激勵對象的分紅折抵公司墊付的股金直至全部抵扣。
三、激勵股權的行使條件
1、甲方經過審計或結算確保在公司盈利的前提下,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對乙方根據持股比例進行分紅。
2、甲方在每年度的十二月份將乙方可得分紅支付給乙方。
3、乙方的可得分紅應當以人民幣形式支付,除非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其它形式支付。
4、乙方對甲方負有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不得有任何損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為。
5、乙方對本協議的內容承擔保密義務,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協議中乙方所得股份以及分紅等情況。
若乙方離開甲方公司的,乙方仍應遵守本條第4、5項約定。
四、激勵股權變更及其消滅
1、因公司自身經營原因,需調整公司人員數量或結構,公司有權按每股原值回購乙方所持全部激勵股權。
2、乙方有下列行為的,甲方視情況支付乙方當年應分配股權分紅,并按照乙方所購激勵股權的原值進行回購:
(1)雙方勞動合同期滿,未就繼續履行合同達成一致的;
(2)乙方因過失等原因被公司辭退的;
3、乙方有下列行為的,甲方可無須乙方同意直接收回乙方所持激勵股權,且無需支付對價。
(1)存在違反規定收受或給他人回扣等商業賄賂行為的;
(2)存在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濫用職權等行為,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
(3)任職期間具有《公司法》規定的禁止從事的行為之一的;
(4)嚴重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以及其他的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給公司造成嚴重影響或重大損失的。
五、違約責任
如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甲方有權視情況相應減少或者不予支付乙方可得分紅,并有權解除本協議。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六、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雙方首先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應當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協議的生效
1、甲方股東會決議表示同意是本協議的前提,《股東會決議》是本協議生效之必要條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八、其他約定
本協議與甲、乙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相互獨立,乙方在享受激勵股權分紅的同時,仍可根據甲乙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享受甲方給予的其他待遇。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日期:日期:
新榮耀股權激勵篇三
為實現對企業高管人員和業務骨干的激勵與約束,獎勵和留住企業需要的核心、優秀人才,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持續推動企業員工為公司創造更大價值,依法保障公司股東和員工共享公司成長收益,經湖南xxxx有限公司(下稱公司)股東會討論通過,現發布本辦法供遵照執行。
一、股權激勵原則
1、對入股前的公司經營不享受權益,不承擔風險;入股后與公司股東的股份融合一起,共享收益,共擔風險。
2、激勵股權不得以任何形式轉讓給公司股東和公司員工以外的人,員工解除勞動合同以后其所持股權可內部轉讓。
3、股權激勵員工(以下簡稱激勵對象)不參與公司股東會,不參與公司經營管理,不享有公司章程規定的股東權力。
4、在工商登記中,并不進行注冊資本和股東的變更登記,股權激勵不影響股東結構改變,不影響公司注冊資本改變。
二、股權激勵方案
1、經員工認可,公司從現有的收入和業務中調劑部分現金以及挑選部分業務,合計1000萬元。該部分業務和現金與激勵對象的出資融合一起,從2015年1月1日起共同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
公司此前的融資款形成的業務一并劃轉過來,與激勵對象的出資融合一起共同經營。
2、前款融合一起的資金,由財務單獨建賬,單獨核算,與未劃轉過來的業務和資金不發生法律關系。未劃轉過來的業務和資金由公司原有股東承擔收益和風險。
3、公司分配給激勵對象的股權暫定為300萬股。經公司股東會
討論通過,可以根據公司發展情況增加激勵股權。
4、激勵對象在認購激勵股權的同時,應按照公司規定向公司融資。融資款原則上不低于激勵股權,融資款按照0.5%計付月利息。
三、股權激勵對象
首先由公司員工自行申請認購股份,經公司股東會研究后確定可以認購并明確認購數額的員工為激勵對象。股東不屬于激勵對象。
經董事會同意的員工,自行申報認購股份數額。
四、股權激勵條件
1、激勵對象按照一元一股,自行出資購買公司股份;
2、激勵對象認購的股權以一萬股為起點,最高認購數額不超過50萬股;
3、激勵對象與公司解除勞動關系,即喪失激勵條件,不享有股權激勵權利,不承擔激勵股權產生的風險。
五、股權激勵標準
2、經公司股東會討論通過,可以根據公司經營情況增加員工激勵股權的認購數額。
六、激勵股權的風險承擔和收益分配
1、入股后,激勵對象的股份與公司股東的股份融合一起,共享收益,共擔風險。
2、激勵對象對入股前的公司經營、公司資產、公司負債不享受權益,不承擔風險。
七、激勵股權的收益分配
及激勵對象的出資)進行分配。
八、激勵股權轉讓、退出
1、激勵對象出現辭職、辭退或因其他原因導致勞動合同終止時,其所持激勵股權只能轉讓給公司內部員工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員工比股東享有優先受讓權。轉讓方與受讓方自行結算股權受讓費用。員工受讓他人的股權后,其所持激勵股權總額不能超過100萬股。
2、激勵對象勞動合同終止后將其股權轉讓給公司股東,受讓激勵股權的股東的表決權仍按照公司章程辦理。
3、公司股東和員工均不愿意受讓勞動合同終止后的激勵股權,激勵對象有權請求公司按照實際經營情況進行結算,公司應在勞動合同解除后一個月內與激勵對象完成結算。結算按照本辦法確定的原則進行。結算后公司分兩次平均退還出資,第一次為結算后的第30天,第二次為結算后的第180天。期間不計息。
九、股權激勵的規范化
在條件成熟的時候,公司股東會可考慮激勵股權實行股權代理或委托制,由激勵對象委托他人代為持股,進入工商登記,真實行使股東權益。具體期限和實施細則由股東會決定。
十、實施日期和試行期限
本辦法自2015年1月1日起試行
本辦法試行期限暫定一年。期滿后由股東會討論決定是否延續。十一、解釋權
本辦法的修改權、解釋權歸公司股東會。
新榮耀股權激勵篇四
甲方(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聯系電話:
乙方(公司員工、激勵對象):
姓名:身份證號碼:
地址:聯系電話:
姓名:身份證號碼:
地址:聯系電話:
鑒于:
1、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年月日在工商部門登記,注冊資本金總額為人民幣萬元。
3、根據公司《股東會決議》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之規定,公司同意由乙方出資認購公司%的激勵股權。
現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協議,以資遵守:
一、激勵股權的定義
除非本協議條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語含義如下:
1、激勵股權:指公司對內名義上的股權,激勵股權擁有者不是甲方在工商注冊登記的實際股東,激勵股權的擁有者僅享有參與公司利潤的分配權,而無所有權和其他權利。此激勵股權對內、對外均不得轉讓,不得繼承。
2、分紅:指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確定可分配的利潤總額,各股東按所持股權(包括公司實際股東持有的股權及本協議下的激勵股權)的比例進行分配所得的紅利。
二、激勵股權的總額
甲方以形成股東會決議的形式,同意乙方認購公司%的激勵股權,認購價款為xx元/股,共xx元。
三、激勵股權的行使條件
1、甲方經過審計或結算確保在公司盈利的前提下,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對乙方和丙方根據持股比例進行分紅。
2、甲方在每年度的十二月份將乙方可得分紅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3、乙方的可得分紅應當以人民幣形式支付,除非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其它形式支付。
4、乙方對甲方負有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不得有任何損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為。
5、乙方對本協議的內容承擔保密義務,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協議中乙方所得股份以及分紅等情況。
若乙方離開甲方公司的,乙方仍應遵守本條第4、5項約定。
四、激勵股權變更及其消滅
1、因公司自身經營原因,需調整公司人員數量或結構,公司有權按上年末每股凈資產回購乙方所持全部激勵股權。
2、乙方有下列行為的,甲方視情況給予乙方支付當年應分配股權分紅,并按照乙方所購激勵股權的原值進行回購:
(1)雙方勞動合同期滿,未就繼續履行合同達成一致的;
(2)乙方因過失等原因被公司辭退的;
3、乙方有下列行為的,甲方可無須乙方同意直接回購乙方所持激勵股權,且無需支付對價或只需支付乙方所購每股凈資產價款的50%。
(1)違反規定收受或給他人回扣等商業賄賂行為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濫用職權,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
(3)任職期間違反公司法的相關規定從事兼職的;
(4)具有《公司法》規定的禁止從事的行為之一的;
(5)嚴重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以及其他的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給公司造成嚴重影響或重大損失的。
五、違約責任
如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甲方有權視情況相應減少或者不予支付乙方可得分紅,并有權解除本協議。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六、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雙方首先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將該爭議提交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七、協議的生效
1、甲方股東會決議表示同意是本協議的前提,《股東會決議》是本協議生效之必要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八、其他約定
本協議與甲、乙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相互獨立,乙方在享受激勵股權分紅的同時,仍可根據甲乙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享受甲方給予的其他待遇。
甲方:
乙方:
二〇一五年十月六日
新榮耀股權激勵篇五
一、股權激勵計劃的宗旨: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創建于2011年7月20日,主要經營++生產業務。公司注冊資本1000萬元。出于公司快速、穩定發展的需要,也為更好地調動公司關鍵崗位員工的積極性,使其與公司保持一致發展觀與價值觀,決定實施員工股權激勵計劃。
二、企業發展規劃:
企業發展愿景:成為++++品牌
企業使命:++++
企業的中長期發展戰略:++++
三、股權激勵的目的:
1、建立長期的激勵與約束機制,吸引和凝聚一批高素質的、高層次的、高效率的,非急功近利的事業型員工投身科翰發展事業。讓公司經營管理骨干轉化角色,分享公司發展的成果,與原始股東在公司長遠利益上達成一致,有利于公司的長遠持續發展及個人價值的提升。
2、理順公司治理結構,促進公司持續健康發展。
四、股權激勵計劃實施辦法:
為實現上述目標,根據公司的自身情況,股權激勵計劃依據以下方式進行:
3、各股東同股同權,利益同享,風險同擔;
4、受讓方從協議書生效時起,即對其受讓的`期股擁有表決權和收益權,但無所有權;
5、此次期股授予對象限在成都科翰公司內部。五、公司股權處置:
1、++公司現有注冊資本1000萬元,折算成股票為1000萬股。目前公司的股權結構為:
2、在不考慮公司外部股權變動的情況下,期股計劃完成后公司的股權結構為:
3、在公司總股份10%的員工股權比例中拿出30%即30萬股用作留存股票,作為公司將來每年業績評定后有資格獲得期股分配的員工授予期股的股票來源,留存帳戶不足時可再通過增資擴股的方式增加。
六、員工股權結構
1、根據員工在企業中的崗位分工和工作績效,員工激勵股分為兩個層次,即核心層(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中層(部門經理、中級技術人員)。
2、層次界定:核心層為公司董事長、總裁、副總裁、總監、總工;中層為各部門經理、中級技術人員。
3、期股分配比例:核心層為中層的兩倍。根據公司業務和經營狀況可逐步擴大持股員工的人數和持股數量。
4、員工激勵股內部結構:
4、公司留存帳戶中的留存股份用于公司員工薪酬結構中長期激勵制度期股計劃的期股來源。公司可結合每年的業績綜合評定,給予部分員工期股獎勵。
5、由于員工期股計劃的實施,公司的股權結構會發生變化,通過留存股票的方式可以保持大股東的相對穩定股權比例,又能滿足員工期股計劃實施的靈活性要求。
七、操作細則:
1、成都科翰公司聘請具有評估資格的專業資產評估公司對公司資產進行評估,期股的每股原始價格按照公式計算:
期股原始價格=公司資產評估凈值/公司總的股數
轉就為實股,在此之前期股所有者享有表決權和收益權,但無所有權,期股收益權不能得到現金分紅,其所得的紅利只能購買期股。
3、公司董事會下設立“員工薪酬委員會”,具體執行操作部門為公司行政人事部,負責管-理-員工薪酬發放及員工股權運作。
4、公司設立留存股票帳戶,作為期股獎勵的來源。在員工期股未全部轉為實股之前,統一由留存帳戶管理。同時留存帳戶中預留一部分股份作為員工持續性期股激勵的來源。
5、員工薪酬委員會的運作及主要職責:
(1)薪酬委員會由公司董事長領導,公司行政人事部負責其日常事務;
(2)薪酬委員會負責期股的發行和各年度轉換實股的工作;負責通過公司留存帳戶回購離職員工的股權及向新股東出售公司股權等工作。
6、此次期股計劃實施完畢后(5年后),++公司將向有關工商管理部門申請公司股權結構變更。
7、公司每年度對員工進行綜合評定(評定辦法公司另行制定),對于符合公司激勵要求的員工給予其分配公司期股的權利。具體操作可將其根據評定辦法確定的年終獎金的30%不以現金的方式兌付,而是根據公司當年的凈資產給予相應數量的期股的方式兌現,而期股的運作辦法參見本次期股辦法。
8、公司董事會每年定期向持股員工公布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包括每股盈利)。
9、對于公司上市后,企業員工股的處置,將按證監會的有關規定執行。
10、如公司在期股計劃期限內(5年內)上市,期股就是員工股,但在未完全轉化為實股之前,持股職工對其無處置權,而如果期股已經全部兌現,則應當作發起人股。
八、行為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激勵資格:
1、嚴重失職,瀆職或嚴重違反公司章程、規章制度及其他有損公司利益的行為。
2、個人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因此被判定刑事責任的。
3、公司有足夠的證據證明激勵對象在任職期間,有受賄、挪用、貪污盜竊、泄漏公司商業秘密、嚴重損害公司聲譽與利益等行為,給公司造成損失的。
4、為取得公司利益,采取短期行為虛報業績、進行虛假會計記錄的。
九、其他股權激勵方式:
以上采取的為期股激勵方式,根據公司實際情況,也可采用現金購買實股、虛擬股權等方式對重要階程員工進行激勵。具體方案另行制定。
++++公司
二o一二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