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是勞動力市場運行的基石,對于提高勞動效率、保護勞動者權益具有重要作用。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幾個不同崗位的勞動合同模板,希望能夠對大家的合同起草提供一些參考。
勞動合同法規定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___,從事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
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和工作地點。
乙方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給予相應處理。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以下第____種工時制度:
(一)執行標準工時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__________。
(二)經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執行以______為周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
四、勞動報酬。
第四條月工資____元,試用期間工資____元。甲方每月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資。
四、解除和終止。
第七條本勞動合同的解除或終止,依《勞動合同法》規定執行。
五、勞動爭議處理。
第八條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依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通過申請調解、仲裁和提起訴訟解決。
第九條本勞動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勞動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中國勞動合同法新規定
1、休假的新規定如下:
(1)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可以帶薪年休假;
(2)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
(3)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
(4)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5)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6)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2、法律依據:《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三條。
職工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
第四條。
年休假天數根據職工累計工作時間確定。職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單位工作期間,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規定視同工作期間,應當計為累計工作時間。
第五條。
職工新進用人單位且符合本辦法第三條規定的,當年度年休假天數,按照在本單位剩余日歷天數折算確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前款規定的折算方法為:當年度在本單位剩余日歷天數除去365天再乘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
二、年假工資發放標準是什么。
2、應休未休年休假的工資支付,用人單位經職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的年休假少于應休天數,應當對職工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按照其日平均工資標準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用人單位在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時,當年度未安排職工休年休假或者安排的年休假少于應休天數,應按職工當年已工作時間折算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并支付年休假工資,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年休假工資。
勞動合同法年新規定
補償金的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以上就是找法網小編為您詳細介紹的關于勞動合同法關于經濟補償金的規定的相關內容,對于符合勞動合同法歸檔的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形的,用人單位需要依法支付,否則勞動者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要求支付甚至進行賠償,若您還有什么法律疑問,建議咨詢找法網專業律師。
勞動合同法規定
《勞動合同法》具體規定了17種解除勞動合同情況,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當然這并不是全部,因為《勞動合同法》還有兜底條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合同的。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六)如果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換言之,勞動合同期滿,如果勞動者在維持原勞動合同條件續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同意續訂,此時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
6、以下兩種情況下,致使勞動合同終止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二)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對于經濟補償金的數額確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和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時,應該得到這類勞動補償金。相關的勞動用人單位,在和相關的勞動者協商好,提前一個月進行相關的勞動合同的解除時,勞動者可以得到相關一個月的工資,作為勞動合同的解除時的補償。
中國勞動合同法新規定
6、單位未依法繳社保費,勞動者可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并具備以下條款:
(二)工作內容;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四)勞動報酬;
(五)勞動紀律;
(六)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當事人可以協商約定其他內容。
勞動法又稱勞工法,泛指與勞工事宜有關的法律條文。這些法律條文規管工會、雇主及雇員的關系,并保障各方面的權利及義務。各國勞動法的表現形式不同,但大都包括以下基本內容:勞動就業法,勞動合同法,工作時間和休息時間制度,勞動報酬,勞動安全與衛生的程,女工與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制度,勞動紀律與獎懲制度,社會保險與勞動保險制度,職工培訓制度,工會和職工參加民主管理制度,勞動爭議處理程序以及對執行勞動法的監督和檢查制度等。
新中國成立后,中國先后制定了《勞動保險條例》、《勞動保障監察條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一系列勞動法律法規,這些和相關的司法解釋一起,構成了廣義上的勞動法。狹義上的勞動法,僅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一條為了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調整勞動關系,建立和維護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勞動制度,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0ff41bd5ad6eddc4f369a26e2bdbb6fd5366339c。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以下統稱用人單位)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適用本法。
國家機關、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勞動者,依照本法執行。
第三條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
勞動者應當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四條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和履行勞動義務。
第五條國家采取各種措施,促進勞動就業,發展職業教育,制定勞動標準,調節社會收入,完善社會保險,協調勞動關系,逐步提高勞動者的生活水平。
第六條國家提倡勞動者參加社會義務勞動,開展勞動競賽和合理化建議活動,鼓勵和保護勞動者進行科學研究、技術革新和發明創造,表彰和獎勵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
第七條勞動者有權依法參加和組織工會。
工會代表和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依法獨立自主地開展活動。
第八條勞動者依照法律規定,通過職工大會、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參與民主管理或者就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與用人單位進行平等協商。
【法律分析】。
勞動法有這些新規定:1、因為工會法迎來修改,所以會進一步維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利。由于用人單位的原因訂立的無效合同,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2、用人單位如果不給員工繳納社保,將處以應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相關責任人處以500元以上,以及3000元以下的罰款;3、如果單位使用了威脅欺詐等手法,強逼勞動者辭工的,可以申請仲裁,尤其對于女性來說。除此之外,無故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用人單位將被列入失信名單,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條國家采取各種措施,促進勞動就業,發展職業教育,制定勞動標準,調節社會收入,完善社會保險,協調勞動關系,逐步提高勞動者的生活水平。
勞動合同法年新規定
2022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有以下新規定:
1、由于用人單位的原因訂立的無效合同,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如果單位使用了威脅欺詐等手法,強逼勞動者辭工的,可以申請仲裁。
除此之外,對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合同法年新規定【精選】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之規定,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形有:
(一)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的8種情形:
1、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2、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7、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的12情形:
1、用人單位提出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5、用人單位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依法裁減人員的;
6、用人單位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依法裁減人員的;
8、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用人單位依法定程序裁減人員的。
10、因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而終止勞動合同的;
12、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勞動合同法年新規定
這個問題過于寬泛,最好明確何種情形下的經濟補償金。
現舉出常見經濟補償金的標準。依據《勞動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適用該條的情形一般是勞動者依照《勞動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然后向用人單位主張。
勞動合同法年新規定【精選】
5、仲裁裁決。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
總之用人單位經過合法程序辭退員工的、勞動合同期滿后決定與員工不續簽合同,用人單位應當支付被辭退員工補償金。員工不能勝任原來以及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需要提前30日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作為補償。員工沒有通過試用期的或者嚴重影響本單位的工作任務的等情況,用人單位可以不經通知即解除勞動。
中國勞動合同法新規定【】
1、休假的新規定如下:
(1)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可以帶薪年休假;
(2)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
(3)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
(4)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5)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6)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2、法律依據:《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三條。
職工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
第四條。
年休假天數根據職工累計工作時間確定。職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單位工作期間,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規定視同工作期間,應當計為累計工作時間。
第五條。
職工新進用人單位且符合本辦法第三條規定的,當年度年休假天數,按照在本單位剩余日歷天數折算確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前款規定的折算方法為:當年度在本單位剩余日歷天數除去365天再乘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
二、年假工資發放標準是什么。
2、應休未休年休假的工資支付,用人單位經職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的年休假少于應休天數,應當對職工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按照其日平均工資標準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用人單位在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時,當年度未安排職工休年休假或者安排的年休假少于應休天數,應按職工當年已工作時間折算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并支付年休假工資,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年休假工資。
勞動合同法年新規定
(二)采取欺詐、威脅等手段訂立的勞動合同。
無效的勞動合同,從訂立的時候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確認勞動合同部分無效的,如果不影響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勞動合同的無效,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中國勞動合同法新規定
按《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規定,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為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為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為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帶薪年休假的假期。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不能享受當年度的年休假:
(1)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于年休假天數的;
(2)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3)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4)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5)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用人單位應當根據生產、工作具體情況,并考慮職工本人意愿,統籌安排職工年休假,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但一般應在1個年度內安排。
按《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規定,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為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為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為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帶薪年休假的假期。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不能享受當年度的年休假:
(1)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于年休假天數的;
(2)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3)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4)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5)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總結帶薪年假的天數,具體如下:1、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帶薪年假是5天;2、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帶薪年假是10天;3、已滿20年的,帶薪年假是15天;4、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單位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法律規定給予年休假工資報酬的,由相關部門責令限期改正。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五條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三條職工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
勞動法與勞動合同法
訂立合同雙方:
招聘方:_____(企業,事業,機關,團體等單位的行政)簡稱甲方。
受聘方:_____(合同制職工)簡稱乙方;。
甲方招聘合同制職工,按有關規定,已報請有關部門的批準(或同意).甲方已向乙方如實介紹涉及合同的有關情況;乙方已向甲方提交勞動手冊.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為___年(或___個月),從一九____年起至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沒有一定期限的合同或以完成一項工作的時間為期限的合同,應注明“本合同無一定期限”或“本合同以某一工作完成為屆滿期限.)。
第二條試用期限。
試用期限為___個月(或___年),即從一九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試用期限的長短,有關部門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有關部門無規定的,由招聘方根據受聘方的工作能力和實際水平確定.)。
第三條職務(或工種)。
甲方聘請乙方擔任_________職務(或從事某工種的工作).
第四條工作時間。
每周工作六天,星期日休息.每天工作時間為八小時.上下班時間按甲方規定執行.
(以完成一定工作量為期限的合同,工作時間由雙方商定.)。
第五條勞動報酬。
〈一〉乙方在試用期間,月薪為____元.試用期滿后,按乙方的技術水平、勞動態度和工作效率評定,根據所評定的級別或職務確定月薪.
(以完成一定工作量的時間為合同期限的,亦可按工作量確定報酬.實行計件工資的,按計件付酬.)。
〈二〉乙方享受的崗位津貼和獎金待遇,與同工種固定職工相同.
第六條生活福利待遇。
(一)補貼待遇:乙方享受交通費補貼、糧食補貼、取暖費補貼等與固定職工相同.
(二)假日待遇:乙方享受節日假、婚假、產假、喪假與固定職工相同。工作滿一年以上需要探親的,可享受____天(不包括路途中的時間)的探親待遇,工資照發,路費報銷.
(三)特保兒費:乙方享受特保兒費與固定職工相同.
第七條勞動保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的勞動保護按國家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乙方患病、傷殘、生育等待遇以及養老保險辦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條國家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無規定的,由雙方商定.)。
第九條政治待遇和勞動紀律要求。
(一)乙方在政治上享有同固定職工一樣的權利,如參加民主管理企業的權利,參加黨、團組織和工會的權利等.
(二)訂立有一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的乙方,在擔任領導職務以后,如職務是有任期的,在勞動合同期限短于領導任期的情況下,可以將合同期限視為領導職務的任期;如果職務是沒有任期的,可以視為改訂沒有一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三)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單位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服從分配,堅持出勤,積極勞動,保證完成規定的各項任務.
第十條教育與培訓。
甲方應加強對乙方進行思想政治教育,遵紀守法教育,安全生產教育,根據工作和生產的需要進行業務、職業技術培訓.
勞動合同法新規定細則精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根據這個協議,勞動者加入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事業組織、國家機關、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成為該單位的一員,承擔一定的工種、崗位或職務工作,并遵守所在單位的內部勞動規則和其他規章制度;用人單位應及時安排被錄用的勞動者工作,按照勞動者提供勞動的數量和質量支付勞動報酬,并且根據勞動法律、法規規定和勞動合同的約定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保證勞動者享有勞動保護及社會保險、福利等權利和待遇。
勞動合同法年新規定完整版下載【】
為建立勞動關系,明確權利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
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___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止。
第二條工作內容。
1、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工作崗位,乙方的工作任務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根據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調換乙方的工種或崗位。
第三條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和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在上崗或調換新崗位前應對乙方進行嚴格的崗前培訓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
2、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3、甲方必須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4、乙方在工作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時有權拒絕執行。
5、團方安排乙方從事特種作業的,必須按國家規定對乙方進行專門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資格或者乙方已經過專門培訓取得特種作業資格。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安排乙方的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甲方由于工作需要。
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2、甲方應按國家規定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每周至少保證乙方休息一天。
3、在國家法定節日期間,甲方應按國家規定安排乙方休假。
第五條勞動報酬。
1、乙方按甲方規定完成工作任務的,甲方必須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時足額將工資報酬支付給乙方本人,每月至少支付一次,也可委托銀行發放。
2、甲方支付工資報酬的支付周期為______________,支付時間為_______支付標準為______________。
3、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報酬不得違背當地政府的最低工資規定。
4、甲方安排乙方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按國家有關規定支付乙方加班工資,加班工資計算基數為_______。
5、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的,甲方必須按當地政府規定支付乙方停工津貼或生活費。
第六條保險福利。
1、甲乙雙方依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規定,參加_______保險,甲方應及時為乙方辦理參保手續、按時足額繳費。
2、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和在職期間因工、非因工死亡的待遇以及養老保險的待遇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勞動紀律。
1、甲方應當制定健全內部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內部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不得違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
2、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服從甲方的管理。
第八條勞動合同的終止與解除按法定條件辦理,甲方應按規定為乙方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書或相關證明。
第九條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不得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給乙方造成損害、除如數支付損失數額外,還應加付25%的賠償費用。
(1)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3)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的;
(4)解除勞動合同后,來按照國家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
(5)造成勞動者工傷、醫療待遇損失的。
第十一條本合同雙方各執一份,涂改或未經授權代簽無效。
年上海勞動合同法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乙方(姓名):
第一條: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月日至年日止。合同期滿聘用關系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滿后,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第二條:工作崗位。
1、甲方根據工作任務需要及乙方的崗位意向與乙方簽訂崗位聘用合同,明確乙方的具體工作崗位及職責。
2、甲方根據公司需要聘用乙方為根據業務需要適當調整,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安排,按時、按責、按量完成工作任務。
第三條:工作時間和休假調整。
1、由于廣告公司工作的特殊性和不特定性,甲方實行每月考勤28天,具體按公司作息制度執行。
第四條:勞動報酬及福利。
1、根據國家、政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乙方的工作崗位,甲方支付工資方式為28日左右。
2、乙方享受甲方規定的福利待遇、績效獎金及加班補助等。具體按公司獎懲制度為準。
第五條:工作紀律及獎勵。
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政策法令和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恪守職業道德,履行崗位職責,完成工作任務。
2、依照乙方的工作實績、貢獻大小,甲方將按公司的獎懲制度給予獎勵。
3、乙方如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按公司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4、乙方如觸犯國家法律,本合同自行解除。
第六條:商業秘密。
2、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不得到競爭企業兼職或任職;
3、乙方凡有違反上述保守商業秘密條款者,一經發現,乙方必須承擔由此造成的直接和間接的經濟損失,直到依法追究責任。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甲乙任何一方,由于違反本合同任何一條款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須承擔違約責任,違約方應支付未違約方一月工資作為違約金。
第八條: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后,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在協商一致,并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時,原合同繼續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甲方單位被撤銷,聘用合同自行終止。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務,給公司造成嚴重損失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終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受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即辭職)。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8、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9、聘用合同期間,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應按未履行合同約定,支付當月工資作為違約金給甲方。
10、違約賠償金的支付。
1乙方應當按照對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
2違約金按合同約定在工作交接之后支付。
第九條:其它事項。
1、甲乙雙方就聘用合同發生爭議的,先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3、本合同條款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勞動合同法年新規定完整版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年月日
勞動合同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甲方法定代表人。
施工工地地址。
住所地通訊地址。
第二條乙方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
出生日期年月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ㄊ?區(縣)鄉(鎮_村。
乙方工作起始時間年月日。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勞動合同期限(甲乙雙方選擇適用)。
()1、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為_年月日;乙方完成工作任務時本合同終止。
()2、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于年月日終止。其中試用期至年月日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五條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標準、綜合計算工時、不定時)工時制度。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八條甲方必須在乙方進入施工現場當天對乙方進行入場三級安全教育,并組織對乙方學習成果的書面考試,考試結果甲方應保存在施工現場備查,考試不合格的不得在現場施工。
乙方從事電氣焊、土建、水電設備安裝等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必須進行崗前培訓,取得相應的操作證書方可上崗。
第九條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條甲方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六、勞動報酬。
第十一條乙方月工資標準為元或按執行。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十二條甲方每月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并出具工資支付憑證。
七、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三條甲方應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乙方因工負傷或死亡的,甲方應在事故發生后一個月內向區縣勞動保障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甲方沒有提出申請的,乙方或者乙方親屬可以在事故發生之日起一年內,直接向勞動保障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
第十四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五條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因個人失職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六條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十七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簽訂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