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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黨員
敬愛的黨組織:
作為一名入黨積極分子,又是重點發展對象,我感到一定要時刻以一名黨員的標準來衡量自己,以一名黨員的條件嚴格要求自己,在周圍同學當中時時處處體現出先鋒模范作用,只有這樣才能有資格加入這個光榮而先進的組織。通過這段時間的學習,使我有了更明確的努力方向:
一、加強政治理論學習。另外一方面要學習黨的基本路線和黨的各項方針、政策,只有認真學習理解才能去很好地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始終與黨中央保持一致,參加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為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做出貢獻?,F階段,要認真學習胡的“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三個代表”的講話有很多新思想、新觀點,是對黨員先進性表現的一種概況,是一篇具有戰略性、全局性、前瞻性的重要文獻,對加強和改進黨的思想政治工作,對全面加強黨的建設,對推進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都具有極度重要的指導意義。
二、堅定共產主義信念,認真學習通過開展班級工作進行實踐鍛煉,不斷增強克服困難的信心和能力,人們對事物的正確認識,往往是要經過實踐—認識—再實踐—再認識這一漫長的過程,并不斷循環往復,才能夠獲得的。要通過身邊活生生的、實實在在的、投身于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的實踐活動,來加深對黨和共產主義事業的認識,強化正確的入黨動機。
三、加倍努力學習科學文化知識。新世紀,新發展,要求我們這一代人要有新的知識結構。只有多掌握一些科學知識,才能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才能不被時代所摒棄,做時代的主人,只有這樣才能為祖國的強大盡一份力量。加強科學文化知識的學習。只有努力做到學一科,愛一科,精通一科,勤勤肯肯,踏踏實實,才能不愧于共產黨員的光榮稱號,才能更好地發揮共產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
四、要向周圍的同學們學習。在這次培訓班中,每次課大部分同學們都很早來到教室,講課時認真的聽,仔細的記,積極地參加討論,培訓班的大部分同學對待學習的認真態度都互相影響著。從大家的身上我感到了一種活力,一種動力。在我周圍,有許多優秀的共產黨員老師,和優秀的積極分子,克己奉公,吃苦在前,享樂在后,處處為他人著想的精神一直感染著我。在工作、學習和生活中,他們兢兢業業地工作態度一直是我學習的榜樣和努力的方向。
五、貴在堅持,端正入黨動機,不是入黨前的一時的問題,而是一輩子的事情。正如毛主席所說的:“有許多黨員,在組織上入了黨,思想上并沒有完全入黨,甚至完全沒有入黨。這種思想上沒有入黨的人,頭腦里還裝著許多剝削階級的東西,根本不知道什么是無產階級思想,什么是共產主義,什么是黨?!蔽覀兌紤詾榻?,不論組織上是否入黨,都應做到首先在思想上入黨,而且要長期的注意檢查自己做黨員的動機,克服那些不正確的思想。
懇請黨組織繼續考驗我。
此致
敬禮
匯報人:xuexila。
匯報時間:xx年xx月xx日。
發展黨員相關條例心得體會
發展黨員是黨的基礎工作之一,其重要性不言而喻。為了規范黨員發展工作,黨中央制定了《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條例》。我組織的黨支部近日組織學習了這部條例,并舉行了相關交流討論會。通過學習和交流,我對發展黨員相關條例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體會,下面我將結合自身經歷,談談我的心得體會。
首先,我認識到發展黨員工作是一項系統性的工作,需要全過程把握。在之前的發展黨員工作中,我們往往只注重發展黨員對象的遴選和培養,很少關注黨員的后續教育和管理。而發展黨員條例要求黨員發展工作必須全過程把握,即從遴選、培養、考察、培訓到正式加入黨組織后的教育管理,都需要有相應的規定和制度保障。這讓我深刻認識到,發展黨員工作需要全方位、全過程的指導和管理,只有如此,才能做到精準選拔,培養優秀的黨員。
其次,我明白了發展黨員工作必須堅持黨員先進性的原則。發展黨員工作的目的是選拔和培養一批具有黨性、能力和擔當的黨干部,而黨員先進性則是其核心評價標準。發展黨員條例從嚴格遴選入黨積極分子、加強黨課教育、加強考察等方面進行具體規定,要求遴選和培養的黨員要真心實意為人民服務,具備先進性的思想和表現。這讓我深刻認識到,發展黨員工作不能只注重數量,更要注重質量,只有遵循黨員先進性的原則,才能保證黨員隊伍的優良品質。
再次,我意識到發展黨員工作必須堅定不移地推進黨風廉政建設。發展黨員工作的一個重要目標是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加強黨內監督和自我凈化能力,從而提高黨員隊伍的純潔性和先進性。發展黨員條例對防范腐敗、加強黨風廉潔建設等方面進行了明確規定,要求黨員在發展過程中要接受考核,遵守黨紀黨規,積極參與各項廉政建設活動。這使我深刻認識到,發展黨員工作不能僅僅紙上談兵,更要從實際行動入手,堅持從嚴治黨。
最后,我總結出發展黨員工作的關鍵是要注重培養黨員的思想道德修養。黨員發展工作不僅僅是選拔和培養一批有能力的黨員干部,更重要的是通過黨員的教育和培養,提高其思想道德素質,增強其理論修養和黨性覺悟。發展黨員條例要求黨員教育要立足于實際,注重理論學習和實踐經驗的結合,提高黨員的思想覺悟和道德修養。這使我深刻認識到,發展黨員工作不能只注重外在的形式,更要注重內在的素質,從思想教育入手,培養黨員的思想道德修養。
通過學習和交流,我不僅對發展黨員相關條例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體會,也對自身的工作有了新的認識和思考。我將以這次學習交流為契機,進一步提高自身的理論水平和實踐能力,做好黨員發展工作,為黨的事業做出更大貢獻。
黨員發展條例心得體會
黨員發展條例是我國共產黨制定的一項重要法規,旨在規范黨員的發展流程,提高黨員素質,增強黨組織的凝聚力和戰斗力。通過學習黨員發展條例,我深刻認識到黨員發展的重要性和意義。以下是我對黨員發展條例的心得體會。
首先,黨員發展條例規定了黨員的基本條件和發展流程,對于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具有重要意義。作為黨員,我們必須具備良好的思想品質、道德修養和作風,同時還要具備一定的政治素質和業務水平。黨員發展條例對黨員的基本條件進行了嚴格規定,這既是對黨員自身的要求,也是對黨組織的保證。只有保持黨員隊伍的充分純潔性,黨組織才能更好地發揮引領、組織和動員作用,確保黨的事業始終沿著正確方向前進。
其次,黨員發展條例明確了黨組織的權責和黨員的權益。黨組織作為黨員的“娘家人”,有責任制定黨員發展計劃、培養教育黨員,同時,也有權利對黨員的發展進行評價、獎懲和管理。而作為黨員,我們也擁有一系列的權益,如自由表達意見、參與組織活動的權利等。黨員發展條例既明確了黨組織的權責,又保障了黨員的權益,有效地維護了黨員的合法權益,增強了黨員對黨組織的信任和凝聚力。
第三,黨員發展條例對發展對象和途徑進行了規定,為黨的事業培養了更多的合格黨員。黨員發展條例規定了黨員的發展對象必須是年滿18周歲、志愿入黨,并經過組織推薦、群眾評議和積極分子培養等程序。這一規定既保證了黨員發展的民主性和科學性,同時又為黨的事業培養了更多的合格黨員。黨員發展途徑的多樣化,也解決了不同人群的黨員發展需求。黨員發展條例中明確規定了正常入黨、組織轉正、黨員志愿退出等不同的發展途徑,有效地保證了黨員隊伍的活力和組織的靈活性。
第四,黨員發展條例規定了黨員的教育培訓和評價考核制度,為黨員成長提供了有效保障。黨員不僅要有入黨時的政治水平和業務能力,還要不斷地提高自身素質和能力。黨員發展條例規定了黨員的教育培訓制度,要求黨組織通過培訓班、學習小組等方式進行定期培訓,提高黨員的理論水平和業務能力。同時,黨員發展條例還規定了黨員的評價考核制度,對黨員的表現進行定期評估,激勵先進黨員、懲戒違規黨員。這樣的制度保證了黨員的持續成長和進步。
最后,黨員發展條例對黨員參與黨內生活和組織生活進行了規定,增強了黨組織的凝聚力和戰斗力。黨員不僅要在思想上跟黨走,在行動上也要跟黨走。黨員發展條例規定了黨員參加組織生活、民主評議、集體討論等黨內生活的內容和程序,這有助于提高黨員的自覺性和主動性,增進黨員之間的交流和團結。黨員的參與和付出,不僅有助于提高黨的凝聚力和戰斗力,也為黨員個人的成長和提升提供了機會。
總之,黨員發展條例是黨內法規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于推動黨的事業健康發展具有重要意義。通過學習黨員發展條例,使我深刻認識到黨員發展的重要性和意義,也使我對作為一名黨員應盡的責任和義務有了更加明確的認識。今后,我將不斷努力提高自身素質,積極參與黨的建設,為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和人民的幸福生活而努力奮斗。
發展黨員
為切實做好黨員發展工作,不斷壯大我鎮黨員隊伍,充分發揮共產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和《湘東區委組織部〈關于下發20__年發展黨員計劃的通知〉》,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20__年度黨員發展工作計劃。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導,認真貫徹中央、省、市有關文件和會議精神,遵循“堅持標準、保證質量、改善結構、慎重發展”的方針,嚴格發展黨員程序,保證發展黨員質量,不斷增強黨員隊伍的生機和活力,努力建設一支素質優良、結構合理、規模適度、作用突出的黨員隊伍。
二、發展數量和要求。
1、按照區委組織部發展黨員計劃,全鎮20__年發展黨員計劃25名(詳見附表)。
2、突出抓好非公企業、社會組織、農民工群體、高校中青年教師、生產工作一線工人等領域或群體的黨員發展工作。
三、工作措施。
1、切實加強對發展黨員工作的組織領導。要堅持有領導、有計劃地發展黨員,各黨總支(支部)要從鞏固黨的執政地位、保證黨的事業后繼有人、永遠興旺發達的高度,充分認識新形勢下做好發展黨員工作的重要性,增強做好發展黨員工作的緊迫感和職責感,把發展黨員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定期研究黨員發展工作。
2、突出工作重點,不斷改善黨員隊伍的分布和內在結構。首先繼續加大在農村、企業生產一線、教學一線發展黨員工作的力度,把發展黨員工作與加強村組干部隊伍建設結合起來,與促進農村經濟發展結合起來,培養重點是村委會班子中的非黨成員、科技致富帶頭人、村組后備干部、優秀返鄉青年和農村婦女。其次,加大在非公有制經濟組織中發展黨員工作的力度,認真總結在新的社會階層中發展黨員工作經驗,穩步推進此項工作,努力擴大黨的階級基礎和黨組織的覆蓋面。
3、嚴格發展黨員工作程序。按照“控制總量,優化結構,提高質量,發揮作用”的總要求,在嚴格落實“三述三評三票決”發展黨員制度的基礎上,實行“一人一檔、一事一記、一步一審”,對發展黨員工作的每個階段、每個環節的情景進行詳細記錄,實行全程記實,加強全程監督,堅決防止和杜絕黨員發展工作中的不正之風。
4、切實抓好入黨進取分子隊伍建設。要有針對性地抓好對入黨進取分子的培養教育,不斷壯大入黨進取分子隊伍。各黨總支(支部)要摸清入黨進取分子底數,要建立入黨進取分子臺帳,詳盡地登記入黨進取分子的基本情景和教育培訓情景,堅持做到不在庫人員不能入黨。
5、堅持把政治標準放在首位,要認真落實政治審查制度,確保新黨員政治合格。各基層黨組織書記和培養聯系人、入黨介紹人要做細做實培養教育工作,確保職責落實、工作到位。對不堅持標準、不履行程序、審查把關不嚴的黨組織及其負責人、直接職責人黨委將進行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給予紀律處分,典型案例將上報區委組織部通報。
發展黨員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進一步加強黨的基層組織和黨員隊伍建設,切實做好新形勢下的發展黨員工作,根據中央和省、市委和潁組文件有關精神,結合我鎮實際,制定201x年發展黨員工作計劃。
一、在入黨用心分子隊伍建設方面,建立健全入黨用心分子推薦制度,今年以來,黨員以及群團組織用心向各黨支部推薦入黨用心分子6名,擴大入黨用心分子后備人選隊伍。明確了入黨用心分子培養教育的職責,黨支部對每一名入黨用心分子都制定切實可行的培養教育計劃,并指定兩名正式黨員做為入黨用心分子的培養聯系人。同時還建立了入黨用心分子考察寫實檔案,黨支部每季度進行一次考評。局黨委根據《入黨教材(xx年修訂本)》為主要培訓教材,對確定為發展對象的入黨用心分子進行集中培訓。
二、在發展黨員宏觀管理方面,明確了各級黨支部要對發展黨員工作實行計劃管理,增強發展黨員工作的計劃性。局黨委在調查研究和總結經驗的基礎上,對黨員隊伍建設狀況進行分析,根據需要提出發展黨員工作宏觀指導意見,逐級傳到達基層黨組織?;鶎痈鼽h支部根據入黨用心分子的成熟程度,向局黨委報送本支部下一年度發展黨員計劃。局黨委對黨支部報送的計劃進行嚴格審核,對發展黨員工作計劃進行綜合協調,防止發展黨員數量大起大落,實現均衡發展。
三、在履行發展黨員程序方面,建立健全了發展黨員票決制。各黨支部召開支部大會討論接收預備黨員和黨員轉正時,以無記名投票的方式進行表決。因故不能到會的黨員正式向黨支部提出書面意見,應統計在票數內。同時對在發展黨員職責追究工作提出了更嚴格的要求,對在培養考察和政審等工作中不細致,不認真或違反發展黨員工作程序造成“帶病入黨”的,局黨委要追究黨員所在黨支部的相關職責人的職責。
四、xx年發展黨員狀況和xx年發展黨員工作計劃,xx年黨員轉正一人,發展預備黨員2人,培養入黨用心分子6人。xx年計劃黨員轉正2人,發展預備黨員2人,培養入黨用心分子6-8人。
黨員發展條例心得體會
近日,《中國共產黨黨員發展工作條例》正式實施,為進一步規范和強化黨員發展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依據和指導。通過學習這一重要文件,我深受啟發,并從中獲得了一些寶貴的體會和心得。在這篇文章中,我將就個人對黨員發展條例的理解與體會進行分享。
首先,黨員發展條例強調了黨員發展工作的重要性。作為黨的組織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黨員發展工作關系到黨的建設與發展全局,因此必須高度重視。條例明確了各級黨組織的責任和義務,鼓勵和支持黨員發展工作,從黨組織、干部、群眾和黨員個人四個方面全面推進黨員發展工作,為黨的事業發展提供了堅實的人員保障。這讓我意識到,作為一名黨員,我們有責任積極參與和推動黨員發展工作,為黨的事業貢獻自己的力量。
其次,黨員發展條例明確了黨員發展工作的基本原則。條例強調了發展黨員的政治標準、組織程序和隊伍建設等方面的重要性,為黨員發展工作提供了明確的指導方針。其中,尤其強調了堅持黨的思想建設、堅持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堅持選優配強、堅持黨支部相關規定等原則。這使我深刻認識到,黨員發展工作必須要遵循正確的原則和準則,僅有嚴格的政治標準和組織程序才能確保黨內隊伍的凝聚力和戰斗力。
第三,黨員發展條例明確了黨員發展工作的方法和路徑。條例明確了黨員發展工作的主要內容和具體措施,為各級黨組織提供了操作性指導。條例要求通過組織生活和談心談話等形式,對黨員的思想作出評估和指導,并注重對黨員的培訓和教育工作。這讓我意識到,黨員發展工作不僅僅是一個名義上的程序,更需要盡可能地與黨員的實際情況相結合,通過有針對性的培訓和教育,提高黨員的素質和水平。
第四,黨員發展條例強調了黨員發展工作的責任和審核制度。條例要求各級黨組織要建立和完善黨員發展工作責任制,明確各級黨組織和干部的工作職責,定期進行黨員發展工作的考核和評估,形成科學化、規范化的評價體系。這讓我意識到,黨員發展工作的推進離不開相關責任人的積極參與和監督,只有形成規范化的審核制度,才能確保黨員發展工作的質量和效果。
最后,黨員發展條例引起了廣大黨員的熱烈反響。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紛紛表示,將以這一條例為動力,進一步增強黨員意識和工作責任感,積極參與和推動黨員發展工作。這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相信隨著黨員發展條例的進一步貫徹和落實,黨的發展事業將會邁向新的高度。
綜上所述,通過學習黨員發展條例,我對黨員發展工作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和認識。作為一名黨員,我將進一步增強黨員意識和責任感,積極參與和推動黨員發展工作,為黨的事業做出更大的貢獻。
發展黨員
今年以來,左家塘街道黨工委堅持以《中國共產黨章程》和《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試行)》為指導,認真貫徹執行“堅持標準,健全制度,嚴格考核,加強培訓,按程序發展,”的工作方針,有領導、有計劃、有組織地搞好黨員發展工作。一年來全街共發展新黨員20名,其中男黨員8名占40%,女黨員12名占60%,街道機關3名占15%,社區干部14名占70%,非公企業3名占15%,18個社區均發展了新黨員,并有43名入黨積極分子參加了培訓。通過嚴格按黨章規定的黨員標準發展黨員,切實保證新黨員的質量,全面提高黨員隊伍的素質,增強了黨組織的戰斗力和黨員在各項工作中的影響力,以及在群眾中的凝聚力。從而對街道的建設、發展和穩定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在發展黨員工作中,我們的主要做法是:
一、統攬全局,加強對發展黨員工作的領導。
街道黨工委十分重視發展黨員工作,街道黨工委多次召開專門會議研究落實發展黨員工作,把發展黨員工作作為加強基層組織建設的重要措施,著力在提高組織領導的認識程度和工作力度上下功夫,不斷改進工作方法,形成了職責明確,考核制度健全的發展黨員新格局。為了加強對發展黨員工作的指導,今年街道黨工委實行了班子成員分片包社區,建立發展黨員聯系點工作制度,對發展黨員工作中存在的傾向性問題和薄弱環節做到了及時發現,認真加以解決。同時把發展黨員工作作為社區黨建目標責任考核的重要內容,確保了發展黨員工作扎實有效開展。今年除了做好入黨積極分子的培訓外,還采取會議、培訓等形式以如何做好發展黨員工作為一個專題對社區黨總支書記、黨支部書記和黨務干部進行了專門培訓。
二、抓積極分子隊伍培養,提高發展黨員工作質量。
今年街道黨工委把發展黨員工作的著力點放在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教育上,重點抓好入黨積極分子的日常管理,堅持把每月黨日活動作為對入黨積極分子進行經常性教育培訓的重要載體,把入黨積極分子登記造冊,編入各黨小組,并按照活動制度,嚴格進行管理;認真組織學習黨的基本路線、基本知識,聯系入黨積極分子思想實際,有針對性地開展了形勢政策教育、法律法規教育,定期對入黨積極分子學習情況進行考核,對入黨積極分子的學習心得、每半年進行一次綜合評定,作為向黨組織推薦重點培養對象的依據。在對入黨積極分子的培訓過程中,注重做到“三個結合”,即:專題講座與研討交流相結合,課堂學習與實地參觀相結合,典型引路與自我激勵相結合,由于方法得當、針對性強,使培訓工作收到了良好效果。在非公企業發展黨員工作中,突出解決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發展黨員難的問題。提出了“三個傾向于”的工作方針,即:傾向于非公企業領導管理層中發展黨員;傾向于從非公企業一線技術骨干重中發展黨員;傾向于從非公企業高級知識分子中發展黨員。
三、嚴格按照組織發展程序作好黨員發展工作堅持標準。
在發展黨員工作中,街道黨工委嚴把“三關”,一是把好支部大會討論關;二是把好黨工委審批關;三是把好預備黨員轉正關。堅持“兩個原則”,一是堅持質量第一,注意從實際情況出發,科學制訂發展黨員工作計劃,堅持做到成熟一個,發展一個,真正做到從思想上入黨。二是堅持全面衡量,嚴格按照黨章規定的黨員標準來全面衡量發展對象。做到“六個不發展”,即:沒有參加入黨積極分子學習培訓班的不發展;沒有經過一年以上培養考察的不發展;沒有經過政審或政審不合格的不發展;手續不完備的不發展;政治思想一般、工作成績不突出的不發展;群眾反映的問題沒有查清或黨內外意見不一致有爭議的暫不發展。
總結一年來的發展黨員工作,我們雖然取得了一定成績,但也還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主要是:
1、個別社區黨總支對發展黨員工作重要性認識不足,缺乏責任感。
2、少數非公企業對發展黨員工作認識不高。
3、社區居民要求人黨的面不夠廣。
黨員發展條例心得體會
黨員發展條例是黨內意識形態建設的基礎和核心,明確了黨員發展的一系列要求和程序。我作為一名新黨員,通過學習黨員發展條例,深刻認識到了黨員的責任和使命,也對黨組織對黨員的要求有了更加清晰的認識。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我積極踐行黨員發展條例的要求,不斷深化自己的黨員意識和黨性修養,并通過與黨組織和黨員同志的交流學習,感受到了黨員發展條例對黨員成長的重要作用。以下是我對黨員發展條例的一些心得體會。
第一段:加強黨性修養,堅定理想信念。
黨員發展條例明確規定,黨員要堅定共產主義理想信念,堅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作為一名黨員,我深刻體會到黨性修養的重要性。只有不斷加強黨性修養,才能保持初心不變,始終保持對黨和人民的忠誠。在日常工作中,我時刻銘記黨員的義務和使命,自覺踐行黨的宗旨,與黨員同志一起努力為黨和人民的事業奮斗。
第二段:增強黨員意識,提高自身素質。
黨員發展條例明確規定,黨員要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這要求我們要自覺把黨的政治要求和黨員自身的成長結合起來,不斷提高自身的理論素質、工作能力和道德修養。為此,我積極參加各項黨組織安排的學習培訓,努力提升自己的專業技能和綜合素質。同時,我也積極參與各種社會實踐活動,不斷鍛煉自己的觀察力、應變能力和團隊合作精神。
第三段:做到嚴格自律,廉潔奉公。
黨員發展條例對黨員的行為要求非常嚴格,要求黨員自覺維護黨紀國法,恪守黨的政治原則和道德規范,做到廉潔奉公、干凈利落。作為一名黨員,我要自覺約束自己的行為,嚴格要求自己,杜絕一切不良習氣和不誠信行為。在履行工作職責的過程中,我始終保持清正廉潔的態度,秉公辦事,任職盡責。只有做到廉潔奉公,才能真正贏得人民群眾的支持和信任。
第四段:積極踐行群眾路線,服務人民群眾。
黨員發展條例明確要求,黨員要樹立為人民服務的宗旨,積極踐行群眾路線。在實際工作中,我始終保持與人民群眾的密切聯系,積極傾聽群眾的聲音,了解他們的需求和期望。只有深入基層、深入群眾,才能了解群眾的疾苦和困惑,才能更好地為他們提供幫助和服務。我將繼續發揮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致力于解決人民群眾的問題,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而努力奮斗。
第五段:加強學習交流,不斷提升自己。
黨員發展條例要求黨員要加強思想理論學習,保持良好的政治生活,經常開展思想交流。在組織安排的學習活動中,我積極參與,通過學習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不斷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論水平。同時,我也主動與黨員同志進行交流,分享經驗,互幫互助,力求在實踐中取得更好的成績。通過與黨員同志的交流學習,我感受到了黨組織對黨員成長的關心和支持,也收獲了許多寶貴的經驗和教訓。
總結起來,黨員發展條例是黨員成長的指引和規范。作為一名黨員,我要以黨員發展條例為依據,不斷提高自身的黨性修養、理論素質和工作能力,同時自覺遵守黨的紀律和規定,積極踐行群眾路線,為人民群眾謀福祉。只有在實踐中不斷提升自己、完善自己,才能更好地履行黨員的職責和使命。
發展黨員相關條例心得體會
發展黨員是黨的建設的重要任務,也是黨的發展壯大的重要保證。為了進一步規范和加強黨員的發展工作,中共中央頒布了《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條例》。我作為一名熱愛黨的青年,認真學習和貫徹這個條例,深感其對黨的建設和黨員隊伍的發展具有重要意義。以下是我對這個條例的心得體會。
首先,條例的頒布具有歷史意義。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條例的頒布是中國共產黨歷史上的一大創舉。這是黨的根本大法,是加強和規范黨員發展工作的基本準則。條例的出臺,不僅體現了黨中央對黨員隊伍建設的高度重視,更是為了弘揚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進一步加強和嚴肅黨的紀律,促進黨的事業蓬勃發展。條例的頒布對于我黨加強自身建設,提高黨員隊伍素質,具有重要的歷史意義。
第二,條例對黨員發展起到了規范和指導的作用。條例明確了黨員發展的條件和程序,明確了黨員責任和義務,為加強黨員培訓、教育和考核提供了有力的法規依據。在過去的實踐中,由于發展黨員工作缺乏明確的規章制度,存在著一些隨意性和不規范的現象,嚴重影響了黨員隊伍的建設和發展。而現在有了《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條例》,我們有了更明確的方向和目標,可以更好地開展黨員發展工作。
第三,條例對黨員素質要求提出了更高的標準。黨員是黨的先鋒隊,是黨的骨干力量,必須具備一定的政治覺悟、道義修養、業務水平和組織紀律。條例明確要求黨員要具備“帶頭遵守黨的紀律和規定”“講政治、守紀律、敢擔當、有作為”等基本素質。這要求我們要時刻保持對黨的忠誠,堅定共產主義遠大理想,正確處理個人利益和集體利益的關系,自覺接受黨的監督,時刻保持共產黨員的先進性和純潔性。
第四,條例對黨組織在黨員發展中的責任提出了要求。條例強調了黨組織在黨員發展工作中的領導責任和監督責任。黨組織要把加強黨員隊伍建設作為一項重要任務,積極開展黨員發展工作,建立健全黨員教育、管理和考核制度,確保黨員隊伍的質量和數量。同時,黨組織也要嚴格遵守有關程序和要求,確保黨員的發展工作的公平公正。只有做到這些,才能夠保證黨員隊伍的素質和黨的事業的長期發展。
第五,條例對改革創新起到了推動作用。條例對黨員發展工作進行了全面規范,但同時也允許發展工作靈活創新。隨著社會的變革和發展,黨員隊伍建設也需要根據形勢的變化進行調整和改革。通過條例的規定,我們可以更好地借鑒和吸收各地黨員發展工作的經驗和做法,形成一套適應實際的黨員發展模式,推動黨員隊伍的建設進一步提高和完善。
總之,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條例的出臺對于黨的建設和黨員隊伍的發展具有重要的意義。黨員發展工作是黨的事業發展的重要保障,也是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的重要力量。我們要深入學習和貫徹條例,加強黨員隊伍的建設,不斷提高黨員的素質和能力,為實現中國夢、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貢獻自己的力量。
發展黨員
為進一步推進發展黨員工作的科學化、規范化和制度化建設,不斷提高發展黨員工作的質量,把發展黨員工作作為黨的建設的一項基礎性、經常性的工作。提高發展黨員工作的質量,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質的黨員隊伍,持續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對于貫徹落實黨的xx大精神和科學發展觀,推動全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好處。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把發展黨員計劃工作作為一項重要的任務來抓;要遵循“堅持標準、保證質量、改善結構、慎重發展”的方針,著眼于始終持續黨的先進性要求,做好發展黨員工作;要不斷增強黨員隊伍的生機和活力,不斷增強黨的階級基礎、擴大黨的群眾基礎,增強黨在全社會的影響力和凝聚力,為鞏固黨的執政基礎,提高黨的執政潛力,實現黨的歷史任務帶給組織保證。
二、工作方針。
1、堅持標準。堅持把黨員的政治標準放在首位。看一個人是否貼合黨員條件,著重看他是否自覺學習和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是否自覺為黨的路線和綱領而努力奮斗,是否承認和履行黨章規定的八項義務,是否努力提高為人民服務的本領,是否在工作和社會生活中作出了突出貢獻。
2、保證質量。要按照黨章的規定,嚴格發展黨員工作程序,認真做好教育、培養、考察、審查、公示、吸收等項工作,嚴格把關,確保每位新發展的黨員貼合黨員條件和黨員標準,確保黨員質量。
3、改善結構。要根據社會經濟發展形勢,不斷改善黨員的年齡、知識和行業分布等結構,持續黨的力量在各行各業各條戰線上的均衡發展,不斷鞏固黨的執政基礎,要注重在生產工作第一線,專業人才和青年中發展黨員,注意在黨的力量比較薄弱的地方和行業中發展黨員,要重視做好在婦女中發展黨員工作。
4、慎重發展。要正確處理數量與質量的關系,堅持個別吸收的原則,成熟一個發展一個,既不搞突擊發展,也不停止發展。加強宏觀指導,堅持有領導、有計劃地均衡發展,防止出現大起大落。
三、總體要求。
堅持鎮黨委宏觀指導、基層黨支部按計劃發展的原則做好201x年發展黨員工作。發展的新黨員中生產工作一線和35歲以下青年黨員要占發展總數的75%以上,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黨員比例要到達75%以上,婦女黨員比例不低于25%。要著重解決農村支部后繼乏人的問題,每個支部每年至少要發展1名黨員。同時注重做好科技、教育、文化、非公有企業、致富能手、返鄉創業人員中的發展黨員工作。201x年全鎮計劃發展新黨員22名。
四、嚴格遵守各項制度。
為了保證新黨員的質量,一是要進一步完善發展黨員工作程序,按照《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的規定認真做好各項工作。二是要落實好公示制度,凡是新發展對象務必進行公示。三是要堅持預審制度,預審合格后方能發展。四是要堅持培訓制度,對新發展對象,要按規定進行集中培訓,不經培訓的不予發展。五是要嚴格實行職責追究制度,對違反《黨章》和有關規定發展黨員的狀況,要追究有關職責人的職責。六是建黨對象務必從黨員數據庫中已錄入的用心分子中發展。
發展黨員
xx女,生于一九七六年七月,漢族,x人,大專文化,一九九四年六月至今在商業幼兒園從事幼教工作,現任小班組組長,幼教一級職稱。
該同志向黨組織遞交入黨申請書多年來,在組織的培養教育下能夠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學習鄧小平理論、,學習中國共產黨章程,了解黨的基礎知識,參加積極分子培訓學習,黨性觀念增強,政治上不斷成熟,明確黨的性質、綱領、指導思想、宗旨、任務、紀律,明確了黨的權得和義務,堅定了共產主義信念。在政治上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立場堅定,旗幟鮮明,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清醒的頭腦,崇尚科學,堅決反對“×××”等邪教組織。工作上用黨員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已,以身作則,廉潔自律,扎扎實實工作,在生活上不斷加強世界觀、人生觀改造,保持一個良好的形象。在紀律上維護黨和國家的利益,維護集利益,遵紀守法做守法公民。
該同志經過幾年的培養考察,入黨動機端正,入黨目的時確,經得起黨組織的考驗。政治歷史清白,無復雜社會關系,根據該同志的一貫表現,經支部大會全體黨員計論表決,認為該同志具備預備黨員條件,同意吸收入黨。
新黨員監督條例
黨內監督是指監督主體依據《黨章》和黨的紀律在組織內部通過檢查、督促、評價、揭露、舉報、處理等方式作用于監督客體,以保證監督客體的行為在任何情況下都不違背黨的紀律的一種客觀有序的活動。下文是最新黨員監督條例,歡迎閱讀!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黨內監督,發展黨內民主,維護黨的團結統一,提高黨的領導水平和執政水平,增強拒腐防變和抵御風險能力,堅持黨的先進性,始終做到立黨為公、執政為民,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黨內監督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堅持民主集中制和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方針。
第三條黨內監督的重點對象是黨的各級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特別是各級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
第四條黨內監督的重點內容是:
(二)遵守憲法、法律,堅持依法執政的情況;。
(三)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的情況;。
(四)保障黨員權利的情況;。
(五)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執行黨和國家有關規定的情況;。
(六)密切聯系群眾,實現、維護、發展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情況;。
(七)廉潔自律和抓黨風廉政建設的情況。
第五條黨內監督要與黨外監督相結合。黨的各級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應當自覺接受并正確對待黨和人民群眾的監督。
第二章監督職責。
第六條黨的各級委員會在黨內監督方面履行下列職責:
(四)對下一級黨組織及其領導班子,特別是主要負責人進行監督;。
(五)黨的地方各級委員會和基層委員會監督上級黨委、紀委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黨的中央和地方各級委員會派出的工作委員會,按照有關規定對所屬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進行監督。
第七條黨的各級委員會委員在黨內監督方面的責任:
(四)中央委員對中央政治局委員、的意見,署真實姓名以書面形式或其他形式向中央政治局會或中央紀委會反映。
對委員署真實姓名反映的問題、意見和建議,有關部門或人員應當及時轉達,不得扣壓;有關黨組織應當及時研究、處理并以適當方式答復。
第八條黨的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是黨內監督的專門機關。中央紀委在中央委員會領導下,黨的地方各級紀委和基層紀委在同級黨委和上級紀委領導下,在黨內監督方面履行下列職責:
(一)協助同級黨的委員會組織協調黨內監督工作,組織開展對黨內監督工作的督促檢查;。
(二)對黨員領導干部履行職責和行使權力情況進行監督;。
(三)檢查和處理黨的組織和黨員違反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的比較重要或復雜的案件;。
(五)受理對黨組織和黨員違犯黨紀行為的檢舉和黨員的控告、申訴,保障黨員的權利。
黨的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和地方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派出的紀律檢查工作委員會,按照有關規定履行監督職責。
紀委對派駐紀檢組實行統一管理。派駐紀檢組按照有關規定對駐在部門的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進行監督。
黨的地方和部門紀委、黨組紀檢組可以直接向上級紀委報告本地區、本系統、本單位發生的重大問題。
第九條黨的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在黨內監督方面的責任:
(一)對所在委員會及其派駐機構、派出的巡視機構的工作進行監督;。
(二)對所在委員會、委員和派駐機構、派出的巡視機構的負責人進行監督;。
(四)中央紀委委員對中央紀委的意見,署真實姓名以書面形式或其他形式向中央紀委會或中央政治局會反映。
對委員署真實姓名反映的問題、意見和建議,有關部門、機構或人員應當及時轉達,不得扣壓;有關黨組織應當及時研究、處理并以適當方式答復。
(一)及時向黨組織反映群眾的意見和要求,維護群眾的正當利益;。
(四)檢舉黨的任何組織和任何黨員違紀違法的事實,同消極腐敗現象作斗爭;。
(五)參加黨組織開展的評議黨員領導干部活動,發表意見。
第十一條黨的各級代表大會代表在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除履行黨員的監督責任和享有黨員的監督權利外,按照有關規定對其選舉產生的黨的委員會、紀律檢查委員會及其成員進行監督,反映所在選舉單位黨員的意見和建議。
第三章監督制度。
第一節集體領導和分工負責。
第十二條黨的各級委員會實行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制度。凡屬方針政策性的大事,凡屬全局性的問題,凡屬重要干部的推薦、任免和獎懲,都要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由黨的委員會集體討論作出決定。黨的委員會成員要根據集體的決定和分工,切實履行自己的職責;同時要關心全局工作,積極參與集體領導。
黨的各級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應當帶頭執行民主集中制,支持領導班子成員在職責范圍內獨立負責地開展工作。領導班子成員要互相信任,互相支持,維護和增強領導班子的團結。
第十三條黨的各級領導班子應當制定、完善并嚴格執行議事規則,保證決策科學、民主。
按照議事規則應當由集體討論決定的事項,必須列入會議議程。
黨的各級領導班子討論決定事項,應當充分發表意見,對于少數人的不同意見,應當認真考慮。各種意見和主要理由應當如實記錄。討論干部任免事項,還應當如實記錄推薦、考察、醞釀、討論決定的情況。領導班子成員個人向黨組織推薦領導干部人選,必須負責地寫出推薦材料并署名。
黨的各級領導班子決定重要事項,應當進行表決。表決采用口頭、舉手、無記名或記名投票等方式。表決結果和表決方式應當記錄在案。
第十四條對于應當經集體討論決定的事項而未經集體討論,也未征求其他成員意見,由個人或少數人決定的,除遇緊急情況外,應當區別情況追究主要責任人的責任。
黨的各級領導班子成員不遵守、不執行集體的決定,或未能按照集體的決定和分工履行自己的職責,給工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追究責任。
第二節重要情況通報和報告。
第十五條中央委員會作出的決議、決定和中央政治局會議的內容,根據需要以適當方式在一定范圍通報或向全黨通報。
地方各級黨的委員會全體會議作出的決議、決定,一般應當向下屬黨組織和黨員通報,根據實際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開。地方各級黨委會會議的內容和本地區的重要情況,根據需要以適當方式在一定范圍通報或向本地區的黨組織和黨員通報。
第十六條黨的各級委員會、紀律檢查委員會在同級黨的代表大會閉會期間,根據需要將有關決策、重要情況向本次黨的代表大會代表通報。
第十七條黨組織對于本地區、本系統、本單位事關全局和社會穩定的重要情況以及重大問題,應當按照規定時限和程序向上級黨組織報告或請示。同時,地方各級黨委應當在職權范圍內發揮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作用,支持政府和有關方面獨立負責地處理好有關問題。
對隱瞞不報、不如實報告、干擾和阻撓如實報告或不按時報告、請示的,追究有關負責人的責任。
對下級請示不及時答復、批復或對下級報告中反映的問題在職責范圍內不及時處置,造成嚴重后果的,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第十八條各級黨員領導干部應當向黨組織如實報告個人重大事項,自覺接受監督。個人重大事項的具體內容,另行規定。
第三節述職述廉。
第十九條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報告工作。
中央紀委會向中央紀委全體會議報告工作。
地方各級黨委會、紀委會分別向委員會全體會議每年報告工作一次。
設會的基層黨組織的黨委會、紀委會分別向委員會全體會議每年報告工作一次。
第二十條中央各部門、直屬機構、派出機關以及相當于這一級別的黨組(黨委),地方各級黨委、紀委和黨委工作部門、直屬機構、派出機關以及相當于這一級別的黨組(黨委)的領導班子成員,分別在屆中和換屆前一年在規定范圍述職述廉一次。
基層黨委、紀委,黨總支、黨支部負責人,每年在規定范圍述職述廉一次。述職述廉時可以邀請群眾代表參加會議。
在屆中和換屆前的述職述廉后,上一級黨組織應當結合當年的年度考核組織民主評議或民主測評。
第四節民主生活會。
第二十一條黨組織應當堅持和健全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制度,按照規定開好民主生活會。通過民主生活會,統一思想,改進作風,加強監督,增進團結,提高依靠自身力量解決問題和矛盾的能力。
縣以上黨和國家機關黨員領導干部應當按照規定參加雙重組織生活會。
第二十二條領導班子召開民主生活會要切實保證質量。民主生活會的主題應當按照上級黨組織的要求、針對黨性黨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確定。
領導班子成員在民主生活會上,應當針對自身存在的廉潔自律方面的問題以及黨員、群眾、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和下級黨組織提出的意見,負責任地作出檢查或說明,積極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
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對開好民主生活會負責,并承擔制定和落實領導班子整改措施的領導責任。
第二十三條黨員、群眾和下級黨組織對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的意見、民主生活會情況和整改措施,應當按照規定如實上報,并將民主生活會情況和整改措施及時在一定范圍通報。
黨員有權了解本人所提意見和建議的處理結果。
第二十四條上級黨組織應當加強對下級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的指導和監督。發現下級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主題不符合要求,應當提出明確意見,必要時可以直接確定;認為下級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不符合規定要求,可以責令重新召開。
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和中央直屬機關工委、中央國家機關工委領導班子成員,除參加所在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外,每人每年應當參加一個以上省部級領導班子的民主生活會,了解情況。
地方各級黨委、紀委和黨委組織部門領導班子成員,除參加所在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外,每人每年應當參加一個以上下一級領導班子的民主生活會,了解情況。
第五節信訪處理。
第二十五條各級黨委、紀委通過信訪處理,對下級黨組織和領導干部實施監督,及時研究來信來訪中提出的重要問題。對重要信訪事項的辦理,應當督促檢查,直至妥善處理。
第二十六條凡向黨組織檢舉黨員或下級黨組織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的以及黨員控告侵害自己合法權益行為的,黨組織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調查處理。黨員署真實姓名檢舉的,應當視情況將處理結果告知該黨員,聽取其意見。
第六節巡視。
第二十七條中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建立巡視制度,按照有關規定對下級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進行監督。
第二十八條巡視工作的主要任務是:
(二)向派出巡視組的黨組織報告巡視工作中了解到的情況,提出意見和建議。
第二十九條巡視組可以根據巡視工作需要列席所巡視地方的黨組織的有關會議,查閱有關文件、資料,召開座談會,與有關人員談話,了解和研究群眾來信來訪中反映的有關領導干部的重要問題。
巡視組不處理所巡視地方的具體問題。
第七節談話和誡勉。
第三十條各級黨委、紀委領導班子成員和黨委組織部門負責人,應當不定期與黨委工作部門、直屬機構、派出機關以及相當于這一級別的黨組(黨委)和下級黨組織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談話,主要了解該地區、該系統、該單位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堅持民主集中制、實施黨內監督的情況和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廉政勤政的情況,提出建議和要求。
第三十一條黨委(黨組)或組織(人事)部門對領導干部進行任職談話,應當把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廉政勤政方面的要求和存在的問題作為重要內容。
第三十二條發現領導干部在政治思想、履行職責、工作作風、道德品質、廉政勤政等方面的苗頭性問題,黨委(黨組)、紀委和黨委組織部門應當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及時對其進行誡勉談話。對該領導干部提出的誡勉要求和該領導干部的說明及表態,應當作書面記錄,經本人核實后,由組織(人事)部門或紀律檢查機關留存。
第八節輿論監督。
第三十三條在黨的領導下,新聞媒體要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通過內部反映或公開報道,發揮輿論監督的作用。
黨的各級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應當重視和支持輿論監督,聽取意見,推動和改進工作。
第三十四條新聞媒體應當堅持黨性原則,遵守新聞紀律和職業道德,把握輿論監督的正確導向,注重輿論監督的社會效果。
第九節詢問和質詢。
第三十五條黨的地方各級委員會委員,有權對黨的委員會全體會議決議、決定執行中存在的問題提出詢問或質詢。
黨的地方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有權對紀律檢查委員會全體會議決議、決定執行中存在的問題提出詢問或質詢。
第三十六條詢問可口頭提出,也可以書面形式署真實姓名提出。有關部門應當作出說明。
第三十七條詢問人在對有關部門所作的說明不滿意的情況下,可以書面形式署真實姓名對同一問題提出質詢。有關部門應當作出書面解釋或答復。
對質詢中發現的問題,有關黨組織應當及時研究處理。質詢人利用質詢故意刁難、無理糾纏的,給予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追究責任。
第十節罷免或撤換要求及處理。
第三十八條黨的地方各級委員會委員,有權向上級黨組織提出要求罷免或撤換所在委員會和同級紀委中不稱職的委員、。
黨的地方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有權向上級黨組織提出要求罷免或撤換所在委員會不稱職的委員、。
受理罷免或撤換要求的黨組織應當認真研究處理。
第三十九條罷免或撤換要求應當以書面形式署真實姓名提出,并有根據地陳述理由。
提出罷免或撤換要求應當嚴肅慎重。對于沒有列舉具體事例,不負責任地提出罷免或撤換要求的,給予批評教育;對于捏造事實陷害他人的,依紀依法追究責任。
第四章監督保障。
第四十條各級黨委、紀委應當按照本條例規定切實履行監督職責,發揮監督作用。
黨員和黨員領導干部應當正確履行職責,自覺接受監督。
對違反本條例規定,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黨內監督職責、不遵守黨內監督制度的,視情節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第四十一條各級黨組織應當認真貫徹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加強思想政治教育,健全工作制度,有效防范各種違紀行為的發生。對黨組織和黨員反映的問題,應當認真處理。
第四十二條鼓勵、支持、保護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黨員、黨的代表大會代表在黨內監督中發揮積極作用。對署真實姓名反映問題或檢舉、控告違紀違法行為的,黨組織和有關人員應當為其保密;對泄露的要追究責任。對檢舉、控告黨員或黨組織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經查證屬實的,給予表揚或獎勵。對打擊報復監督者的,對以監督為名侮辱、誹謗、誣陷他人的,以及在監督中有其他違紀違法行為的,依紀依法嚴肅處理。
第四十三條黨組織發現違反本條例的行為或接到檢舉、控告,認為需要查明事實、糾正錯誤、追究責任的,按照職責和權限,及時調查處理。
經過調查,需要追究黨組織責任的,責令其糾正錯誤或給予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依照有關規定處理;需要追究黨員責任的,依照有關規定給予批評教育、組織處理或黨紀處分;沒有發現被調查的黨組織或黨員有違反規定行為的,應當作出書面結論,消除影響。
第四十四條黨員、黨組織對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處理決定的黨組織申訴。有關黨組織應當認真復議、復查,并作出結論。如仍有意見,可以向上級黨組織直至中央申訴。
申訴期間,不影響處理決定的執行。
第五章附則。
第四十五條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的黨組織實施黨內監督的規定,由參照本條例制定。
第四十六條本條例由中央紀委商中央組織部解釋。
第四十七條本條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搞好黨內監督,從根本上說要走制度建設和制度管理的道路,即以制度制約權力。現在,我們黨關于實行黨內監督的制度并不是一片空白。恰恰相反,黨在監督方面的建章立制工作應該說是卓有建樹的。然而,我們依然感到,開展黨內監督遠非一件易事,甚至無從下手。雖然現有的這些監督條規集中了全黨的智慧,很好地闡述了黨內監督的地位、作用、意義,制定了基本的制度、方法,但是這些制度都是比較宏觀、抽象的,如果真正使其能夠得到貫徹落實,尚需要以一系列的具體措施規定給予支持。
搞好黨內監督,必須建立在對屬于監督范圍內的人和事有清楚了解的基礎上。實行黨內監督,需要黨內生活和黨務活動的公開性、透明度。我們黨的黨內監督,必須也只有在公開透明的條件下才能有效地進行。因此,有必要強調以公開透明的信息方式,保證黨內外群眾和相關監督機構獲得知情權。可以這樣考慮,今后黨的各級組織和領導干部可以采取一定的形式(如公報、通報、報告等),定時地發布黨的工作、黨內生活和黨務活動的情況。同時,定期舉行黨員民意測驗,對黨組織和領導的工作進行評定,供參考改進。
搞好黨內監督,要求確立黨員本位的原則,這是我們黨以人為本發展觀在黨的建設領域應用的生動體現。可以說,以人為本在黨內的反映和要求,就是以黨員為本,確立黨員本位的原則,因為全體黨員是實施黨的實踐活動的主體。比如,黨內“詢問和質詢制度”“罷免或撤換要求及處理制度”,是黨內監督十分重要的制度規定,要真正發揮這兩項制度的作用,就要使全體黨員都能參與這兩項制度活動,如果把廣大黨員拒之門外,就會大大削弱這兩項監督制度的有效性。
廣西北部灣發展條例
第一條為保護和改善農業環境,防治農業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合理開發和利用農業自然資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自治區的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所稱農業環境保護,是指對影響農業發展的農業用地、農業用水、大氣及農業生物等的保護。
第三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農業環境保護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對本行政區域的農業環境質量負責。
第四條農業環境保護工作所需經費由同級財政列入預算,統籌安排。
第五條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農業環境的義務,并有權對污染和破壞農業環境的行為進行檢舉、控告。
第六條對保護和改善農業環境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二章監督管理。
第七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的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和管理。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林業、畜牧業、漁業、土地、水利等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依照各自法定職責對本行政區域的農業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第八條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在農業環境保護方面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農業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
(二)擬定農業環境保護長遠規劃和年度計劃;。
(五)開展農業生物物種資源調查,保護珍稀瀕危生物資源及其近緣的生物資源;。
(七)參與農業環境污染事故和污染糾紛的調查處理;。
(八)宣傳普及農業環境保護知識,組織開展農業環境保護科學研究、推廣農業環境保護的先進技術和經驗。
第九條自治區地方農業環境質量標準,由自治區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自治區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擬訂,報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執行。
第十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所設立的農業環境監測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的農業環境監測工作。業務上受上級農業環境監測機構和同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監測機構的指導。
農業環境監測機構按有關規定納入環境監測網絡,其所提供的監測數據,可作為開展農業環境保護工作和調查處理農業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的依據。
第十一條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及鄉級人民政府可配備專職或者兼職農業環境監督員。
農業環境監督員應從熟悉農業環境保護業務和環境保護法規的人員中選任。
農業環境監督員由本級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聘任,《農業環境監督員證》由自治區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統一核發。
第十二條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可以對污染和破壞農業環境的單位或者個人進行現場檢查。
農業環境監督員執行公務時,應當出示《農業環境監督員證》。被檢查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如實反映情況,提供資料。
第十三條跨行政區域的農業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防治工作,由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協商解決,或者由其共同的上級人民政府協調解決,作出決定。
第十四條因發生事故或者其他突然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農業環境污染事故的,當事人必須立即采取措施處理,及時通報可能受到危害的單位和個人,并向當地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和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接受調查處理。
第三章保護防治措施。
第十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當地農業自然資源狀況和農業環境保護要求,合理調整農業生產結構,因地制宜開展生態建設,改善農業環境質量。
第十六條禁止在農田、基本農田保護區傾倒、棄置和堆存固體廢棄物。在農田、基本農田保護區以外的農業用地傾倒、棄置、堆存固體廢棄物的,應當依法辦理用地手續。
第十七條向農田提供的城市垃圾、污泥,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標準。
第十八條向農田灌溉渠道排放工業廢水和城市污水,應當保證其下游最近灌溉取水點的水質符合國家和地方有關農田灌溉水質標準。
直接向農田排放城市污水、工業廢水的,應當確保所排放的城市污水或者工業廢水符合國家和地方有關農田灌溉水質的標準。
農業環境監測機構對利用工業廢水和城市污水進行灌溉的,應定期組織監測,向灌溉用水單位和個人通報水質情況。
第十九條排放有毒有害氣體、粉塵等大氣污染物的,必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其對農業環境造成污染。
第二十條合理規劃鄉鎮企業的布局,發展無污染、少污染的行業。
禁止新建土硫磺、土煉焦、小造紙等污染項目,對已建成且污染農業環境的,按有關規定責令其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務的,由作出限期治理決定的人民政府責令其關閉。
第二十一條禁止獵捕、收購、銷售國家和自治區明令保護的有利于農作物的動物,并保護其棲息、繁殖場所。
第二十二條合理使用農藥、化肥、農用塑料薄膜等農用化學物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其對農業環境的污染。
禁止使用劇毒、高殘留的農藥。發展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推廣綜合防治技術。使用農藥必須嚴格執行《農藥安全使用標準》。
積極研制、推廣使用易分解、無污染的農用塑料薄膜。使用不易分解、有污染的塑料薄膜,其殘膜應當回收,防止殘膜對農業環境造成危害。
第二十三條對遭受嚴重污染、影響作物正常生長或者所生產的農畜產品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區域,可劃為農業環境污染綜合整治區。
農業環境污染綜合整治區的劃定范圍和治理方案,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擬訂,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第四章法律責任。
第二十四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予以處罰:
(三)將不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的城市垃圾、污泥用于農業生產的,給予警告或者處以罰款;。
(五)違反《農藥安全使用標準》使用農藥的,給予警告或者處以罰款。
第二十五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協同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
(一)向農田排放不符合國家和地方有關農田灌溉水質標準的工業廢水和城市污水的;。
(二)向農田排放有毒有害氣體、粉塵等大氣污染物,污染農業環境的。
第二十六條罰款的具體辦法由自治區人民政府制定。罰款全額上交同級財政。
第二十七條造成農業環境污染危害的,有責任排除危害,對直接受到損害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給予賠償損失。
賠償責任和賠償金額的糾紛,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或者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處理。當事人對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并經及時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造成農業環境污染損害的,免予承擔責任。
第二十八條違反本條例規定,造成重大農業環境污染事故,導致公私財產重大損失或者人身傷亡等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九條農業環境監督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章附則。
第三十條本條例自1995年5月30日起施行。
發展黨員
尊敬的黨組織:
在11月初,我很榮幸地被選為了黨員發展對象,這使我與黨組織又靠近了一步,聽到這個消息時,我心情很激動,同時我也暗暗下決心在今后的日子里要表現得更好,時刻牢記黨組織的要求,以黨員的素質來要求自己,作為一個大學生,面臨嚴峻的就業形勢,我們更要嚴格要求自己和全面發展自己,但是,如何做到這些呢?這是一個值得思考的問題。
第一,我想學習是學生的首要任務,學習能力是至關重要的。古人云:“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學,不知道?!苯瓭擅裢疽苍偃蟆皩W習,學習,在學習。”可見,學習文化知識是提高素質的重要途徑之一。當今世界,科技發展日新月異,逐步向知識經濟、信息化社會邁進,不學習,我們怎么跟上時代的步伐呢?作為大學生,黨要求堅定不移的實施,專業知識一定要過硬,這就要求我們勤奮刻苦,善于合理利用學習時間,在學習中起表率作用,有端正的學習態度。
第二,要有較強的思想政治覺悟與政治敏感性,較強的政治分辨力。加強黨性修養,要學會用自己的頭腦來思考問題,今天的社會是一個變化的社會,我們身邊的人、事、物都會不時的發生變化,我們要學會以不變應萬變。平時注意黨性修養的培養,才能抵擋住不良誘惑的影響,以適應千變萬化的社會,適應復雜的社會。作為大學會,最基礎的是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我們應為人正直,且有堅定的共產主義信念。在經濟時代,面對各種誘惑,要不動搖。
第三,要有較好的心理素質和人際關系。現代社會,競爭空前激烈,面對這種情況,只有一個健康,積極樂觀的心態,才能在這種環境中健康成長。而良好的人際關系則是現代人成功的潤滑劑。我們要在學生時代加強自己的人際關系交往能力,不斷增強自己的自信心、口才等各方面能力,才能在社會立足。
另外要具備領導的素質,不斷完善自我。隨著社會的不斷細致分化,越來越多的工作需要很多人共同完成,黨員就應在其中充分發揮帶頭作用。
以上只是我的觀點,粗率的總結了一下學生黨員應該具備的素質,不夠全面不夠完整,讓它全面完整的過程就是我們應該去努力的方向,新的時代有新的機遇與挑戰,我會從思想上、學習上、工作上全面提高自己,努力把自己培養成為未來社會需要的人才,為祖國的明天貢獻自己的力量。
匯報人:xuexila。
匯報時間:xx年xx月xx日。
發展黨員61問
1.能否在招聘人員和長期借調人員中發展黨員?隨著勞動人事制度的改革,一些單位從社會上招聘的人員逐漸增多。黨組織對招聘人員中申請入黨的同志,應同對待其他申請入黨的人一樣,重視對他們的培養、教育和考察。他們在一個單位連續工作兩年以上,經過培養、教育和考察,確實具備了共產黨員條件的,經征求其原所在單位(或所在地)黨組織的意見,可以發展他們入黨。關于在長期借調人員中發展黨員問題,可參照上述意見辦理。2.已提出入黨申請的機關干部派到基層掛職后,其入黨問題由哪個單位的黨組織解決?選派到基層掛職的干部仍屬原單位管理,因此,其。
入黨申請書。
合同。
工要求入黨,應向哪里的黨組織提出申請?臨時工、輪換工、合同工要求入黨,向哪里的黨組織提出申請,可根據務工時間長短來確定。一般來說,應聘、應招在企業工作的臨時工、輪換工、合同工,工作時間不滿兩年,或雖滿兩年但在現在單位工作不滿兩年的,入黨申請應向其原工作單位黨組織或戶口所在地的鄉鎮、街道黨組織提出;外出做工在一個地方(單位)工作超過兩年的,可向現工作單位黨組織提出。無論是上述人員原工作單位黨組織,還是戶口所在地的鄉鎮或街道黨組織,以及其現工作單位的黨組織,對他們的入黨申請,都應當熱情歡迎,并予以關心和幫助,采取措施做好對他們的培養、教育和考察工作。4.借調到外單位工作的人員要求入黨,應向哪里的黨組織提出申請?臨時或短期(兩年以內)借調到外單位工作的人員要求入黨,入黨申請應向原所在單位黨組織提出,并由該黨組織負責對他進行培養、教育和考察。如果借調時間超過兩年的,入黨申請應向借調工作單位黨組織提出,并由借調工作單位黨組織負責對其培養、教育和考察。借調單位和原工作單位黨組織均應主動關心這些同志的思想、工作等情況,并與其保持一定聯系。發展被借調人員入黨,發展方黨組織(無論是其原單位或借調單位)都要主動征詢對方意見。5.入黨積極分子調動工作時,調出和接收單位的黨組織應做好哪些工作?入黨積極分子工作單位發生變化,包括調動、參軍、上學等,原單位黨組織應將他們的入黨申請書、培養教育情況和黨組織的意見等有關材料,及時轉給接收單位黨組織。接收單位黨組織收到有關材料后,要及時進行研究,責成專人同新轉來的入黨積極分子談話,了解其思想和各方面的情況,列入本單位入黨積極分子名單,并指定黨員為培養聯系人。在原單位已經接受一年以上培養教育的入黨積極分子,接收單位黨組織經過全面考察,確認已經具備黨員條件時,可列為發展對象。6.申請入黨的人調離后,能否在原單位辦理入黨手續?申請入黨的人調離后,原單位黨組織不能再為其辦理入黨手續,而應當認真負責地將對其培養、教育情況和考察材料,轉給接收單位的黨組織。至于能否發展入黨,由接收單位黨組織決定。有的黨組織趁申請入黨的人調離之機,不堅持原則,違反有關規定,為其辦理入黨手續、這是對黨不負責任的表現,是黨的紀律所不能允許的。遇有這種情況,接收單位黨組織應堅持黨的原則,予以抵制,并向上級黨組織及時反映,上級黨組織應嚴肅處理。7.申請入黨的同志為什么要有兩名正式黨員做入黨介紹人?接收一個同志入黨是一件十分嚴肅的事情。要保證發展黨員的質量,就要對申請人的政治覺悟、思想品質、工作表現、本人歷史、家庭情況以及對黨的認識、入黨動機等作全面細致和正確的考察了解,并要經常對被介紹者進行培養教育工作,所以必須有專人負責。由于預備黨員還處于被考察教育階段,對黨規黨法和黨內生活尚不熟悉,在黨內還沒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所以不宜作介紹人,只有兩名正式黨員,才能擔當起這一任務。8.怎樣確定入黨介紹人?入黨介紹人一般應由一直負責培養發展對象的正式黨員擔任。介紹人可以由申請入黨者自己約請,也可由黨組織推薦其他黨員擔任。9.入黨介紹人有哪些責任?入黨介紹人介紹一個同志入黨,對黨組織、對被介紹人都負有重要責任。一般地說,他們應當負起下列責任:(1)應認真了解和弄清被介紹的同志對黨的認識和入黨動機,及其政治歷史、思想品質、現實表現、家庭成員和聯系密切的主要社會關系等情況,并如實地向黨組織作出負責的介紹。(2)經常找被介紹人談心,對其進行黨章黨綱和黨的基本知識的教育,幫助被介紹人提高對黨的認識,端正入黨動機。(3)定期向黨的組織匯報對被介紹人的培養、教育和考察情況。(4)指導被介紹人填寫好《。
入黨志愿書。
介紹信。
并加蓋公章。(3)調查證明材料一般應采用函調方法要從嚴控制派人外出調查。凡能函調解決的就不要派人外出調查能就近調查解決的就不要往遠處調查。36.發展對象的直系親屬指的是哪些人?“直系親屬”一般指發展對象的父母、配偶、子女自幼撫養其長大的養父母和由其撫養的養子女。長期同本人一起生活、關系密切的其他親屬如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必要時也應了解他們的政治情況。37.與發展對象聯系密切的主要社會關系指的是哪些人?與發展對象聯系密切的主要社會關系通常指在政治上、思想上、生活上與其有密切聯系的旁系親屬如岳父母(公婆)、伯叔姑舅姨以及與發展對象關系密切的朋友、同事、同學、同鄉等。???審查發展對象的直系親屬、主要社會關系并不要求調查上述范圍內的每一個人主要是了解那些在政治、經濟上與發展對象交往密切的人。情況清楚的可以不再調查。38.預備黨員預備期滿本人是否要提出轉正申請?預備黨員預備期滿時應主動向黨組織提出轉正申請(書面或口頭)按照黨員的條件總結和匯報自己在預備期間的表現以便黨組織更好地了解自己作為討論轉正問題之參考。39.預備黨員預備期滿本人沒有提出轉正申請支部可否討論其轉正問題?本人提出轉正申請不是發展黨員的必備手續。預備黨員預備期滿無論本人是否提出轉正申請黨組織都應及時討論其轉正問題根據本人在預備期間的表現和對轉正的態度作出決議并報上級黨委審批(在上報材料中對本人的態度應加以說明)。40.預備黨員具備什么條件可以按期轉正?凡經過預備期的考察沒有發現其他政治歷史問題現實表現好確實已具備黨員條件的預備黨員可按期轉為正式黨員。一般有以下幾種情況:(1)入黨時具備黨員條件在預備期間各方面表現好的。(2)入黨時條件差些或尚不具備條件在預備期中有顯著提高已經達到黨員條件的。(3)思想品質好偶爾犯了一些錯誤性質不太嚴重或在工作中存在一些缺點但能夠接受黨的教育并虛心檢查提高認識迅速改正的。(4)在某些問題上遇到過困難本人無力克服一度影響了工作積極性經教育后又積極起來的。(5)因能力差工作成績不大但服從領導在完成黨交給的任務中確實努力有進步表現的。(6)其他能夠足以說明已具備黨員條件的預備黨員均可按期轉為正式黨員。41.預備黨員轉正需要履行哪些手續?預備黨員轉正一般應由本人提出申請黨小組討論醞釀支委會提出能否轉正的意見支部黨員大會討論通過并將支部決議填寫在本人《入黨志愿書》的相應欄目內報上級黨委審批。42.預備黨員轉正的支部大會有哪些程序?(1)預備黨員匯報自己在預備期間實踐黨章對黨員提出的要求的情況肯定成績和進步找出缺點和不足表示自己的態度和決心。(2)支委會介紹預備黨員在預備期間有哪些進步還存在什么缺點指出今后努力的方向提出能否轉正的意見。(3)支部大會充分發揚民主在黨員暢所欲言的基礎上進行表決按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作出決議同意轉正或延長預備期或取消預備黨員資格。(4)支委會將支部大會決議填入入黨志愿書支部書記簽名蓋章后報上級黨委審批。43.預備黨員因故不能參加支部大會可否討論其轉正問題?支部大會討論預備黨員轉正時預備黨員本人必須參加。如本人因故不能到會支部大會則應延期討論其轉正問題。44.討論預備黨員轉正時介紹人是否必須參加支部大會?支部黨員大會討論預備黨員轉正時入黨介紹人應該到會。因為在預備黨員的預備期間入黨介紹人有對其繼續教育和幫助的責任;在討論預備黨員轉正的支部大會上入黨介紹人有介紹情況和表明態度的責任。但是入黨介紹人因特殊情況不能到會或已調離本單位支部大會也可以進行討論。45.預備黨員調動工作其轉正問題應怎樣處理?預備黨員在預備期間工作如有調動(包括復員、轉業、退伍)原單位黨組織應負責對其作出鑒定。凡是預備期滿還未辦理轉正手續的同志原單位黨組織應及時討論其轉正問題。需要延長預備期或因種種原因未能按時辦理轉正手續的原單位黨組織應將延長預備期的理由或未能按時辦理轉正手續的原因能否轉正的意見負責向調入單位的黨組織介紹清楚。預備期未滿的應當由原單位黨組織將其對預備黨員考察教育的情況向調入單位的黨組織介紹清楚;其轉正問題應由調入單位的黨組織負責辦理。調入單位的黨組織不能因為不是本支部發展的黨員而拖延討論其轉正問題。46.預備黨員轉正報上級黨委審批要報哪些材料?預備黨員轉正報上級黨委審批應報預備黨員申請轉正材料、支部大會討論其轉正的決議和黨組織對其考察的材料。47.出國留學和勞務人員中的預備黨員怎樣辦理轉正手續?出國留學和勞務人員中的預備黨員預備期滿后可由所在黨支部討論轉正問題報上級黨委審批。如黨員分散無法在國外討論轉正的待學習或勞務期滿后根據本人表現和國外黨組織的鑒定回原單位辦理轉正手續。具備正式黨員條件的可按期轉為正式黨員。48.預備黨員持《流動黨員活動證》外出其轉正手續如何辦理?預備黨員持《流動黨員活動證》外出期間如預備期滿應向原所在黨組織提出轉正申請由原黨組織按照規定的程序辦理轉正手續。辦理這類預備黨員轉正手續時黨組織要通過查驗《流動黨員活動證》及其它途徑認真了解和考察預備黨員外出期間的表現。外出所在地黨組織應負責地介紹有關情況。49.預備黨員帶黨員證明信到另一個單位臨時工作預備期滿時臨時所在支部可否討論其轉正問題?預備黨員攜帶黨員證明信臨時外出工作組織關系仍在原單位臨時所在支部不能討論他的轉正問題。臨時所在單位的黨支部應切實負責地向原單位黨組織介紹預備黨員在這一期間的表現。50.預備黨員因病治療或長期病休預備期滿能否按期轉正?預備黨員因病住院治療在預備期滿時不能參加黨支部大會可以延期討論他的轉正問題。因住醫院延期討論的如已具備了黨員條件應作出按期轉正的決定。預備黨員在預備期內因長期病休預備期滿時黨組織應根據其入黨前后和病休期間的表現考慮他是否具備正式黨員條件。夠條件的應予以轉正;不夠條件的應考慮延長其預備期。51.預備黨員犯了嚴重錯誤行政上給予紀律處分預備期滿是否可帶著行政處分轉為正式黨員?預備黨員在預備期間犯了嚴重錯誤如果需要給予行政紀律處分黨組織就應首先考慮他夠不夠黨員條件。如果已經不夠黨員條件即可取消其預備黨員資格不能帶著行政紀律處分轉為正式黨員。52.預備黨員的《入黨志愿書》丟失可否辦理轉正手續?《入黨志愿書》是黨員入黨的主要依據是黨員的主要檔案材料之一應妥善保管。預備黨員的《入黨志愿書》由于組織上保管不慎或在轉遞時遺失了應由組織上負責??梢园凑战M織手續補填入黨志愿書。如果預備黨員已經調動工作原接收入黨的黨組織應該負責介紹其入黨時的情況;在保管或轉遞時遺失了志愿書的單位要負責證明遺失情況然后按照組織手續補填入黨志愿書并在志愿書上山黨組織簽注補填的原因。這個簽注可寫在“支部大會通過接收申請人為預備黨員的決議”欄內。然后按黨章規定及時辦理該同志的轉正手續。53.預備黨員預備期未滿能否取消預備黨員的資格?在一般情況下應按期討論預備黨員的轉正問題。但是如果預備黨員嚴重違犯黨的紀律或觸犯國家法律已經喪失黨員條件的可以提前召開支部大會討論通過取消其預備黨員資格的決議報上級黨組織批準后宣布取消其預備黨員資格。54.預備黨員被取消預備黨員資格后其《入黨志愿書》應如何處理?預備黨員因不具備黨員條件經支部大會討論通過和上級黨組織批準被取消預備黨員資格后應將有關情況在《入黨志愿書》中填寫清楚然后存入本人檔案。未建檔案的可由其所在單位黨委保存。55.預備黨員去世后是否還要辦理轉正手續?在預備期間去世的預備黨員(包括預備期滿的預備黨員)不再辦理轉正手續可以在悼詞或生平介紹中說明其是中共黨員。如有的預備黨員為黨和人民的利益英勇獻身事跡突出經支部大會討論通過上級黨組織審查同意并報省級黨委批準可追認其為正式黨員。56.預備黨員是否可以參加評選優秀黨員活動?預備黨員可以參加評選優秀黨員的活動應當同正式黨員一樣在評選過程中積極發表自己的意見和看法。由于預備黨員處在接受黨組織考察的階段還沒有取得正式黨員資格對他們當中表現很好成績優異的可以進行表揚并將事跡記錄在案作為討論轉正或評選先進工作者、先進生產者的依據但不能命名為優秀黨員。57.支部大會討論通過接收的預備黨員在上級黨組織批準之前能否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支部大會通過接收的預備黨員應經過上級黨組織批準才能生效。因此預備黨員參加組織生活應從上級黨組織批準其為預備黨員后開始。從支部大會通過到上級黨組織批準這一段時間內預備黨員雖然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但是為了加強對他們的教育黨組織可以吸收他們參加黨組織的某些活動預備黨員也應當自覺地按照共產黨員標準要求自己。58.為什么規定黨委對黨支部上報的接收預備黨員的決議必須在三個月內進行審批?按照黨章規定申請入黨的人在支部大會討論通過以后要經過上級黨組織批準才能成為預備黨員預備期從支部大會通過之日算起。因此支部報批以后如果黨組織不及時審批就等于縮短了預備黨員的預備期。審批時間拖長不利于黨組織對預備黨員的教育和考察在一定意義上也就失去了預備期的作用。所以上級黨組織對黨支部上報的接收預備黨員的決議除特殊情況外必須在三個月內進行審批。59.黨的支部委員會接收預備黨員的報告黨委尚未審批發展對象即已去世黨委是否要繼續辦理審批手續?黨的支部委員會接收預備黨員的報告黨委尚未審批發展對象即已去世黨委不再辦理審批手續。60.黨的支部委員會接收為預備黨員的報告黨委尚未審批發展對象即已調離其審批手續如何辦理?黨的支部委員會接收預備黨員的報告黨委尚未審批發展對象即已調離黨委應在其沒有辦理調動手續前抓緊審批。如一時審批確有困難調動后3個月內必須審批。審批結果要及時通知原報批黨支部并同時將審批結果及有關材料及時轉給該預備黨員接收單位的黨組織。61.什么人可以被追認為共產黨員?追認黨員要經哪一級黨委批準?對那些在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建設事業中為了黨和人民的利益英勇獻身事跡突出一貫表現好在一定范圍內有影響生前曾向黨組織提出入黨要求的人可以追認為中國共產黨黨員。追認中國共產黨黨員是嚴肅的事情必須嚴格掌握。所在單位黨組織討論決定后應經上級黨委審查并報省一級黨委批準。
黨員管理條例
黨員管理黨員管理是黨組織按照黨章和黨內的有關規定,通過一定的方式和手段,使黨員認真履行義務,正確行使權利的活動,下面是小編為您精心整理的關于黨員管理制度全文內容,歡迎閱讀!
高舉鄧小平理論偉大旗幟,認真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緊緊圍繞經濟建設這個中心,積極適應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需要,加強黨員的教育、管理、監督,全面提高黨員素質,增強黨性,在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事業中發揮先鋒模范作用。
1.引導黨員嚴格履行義務,保障黨員充分行使權利。
2.組織黨員參加黨的活動。
3.嚴格黨員組織關系和黨籍管理。
4.保持黨員隊伍的純潔性。
一是黨員必須編入黨的一個組織的制度。只有把黨員編入黨的一個支部、小組或其他特定組織,并在其中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接受黨組織的教育、管理和黨內外群眾的監督,完成黨組織交給的任務,才能發揮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才能保證基層黨組織有堅強的戰斗力。黨員必須編入黨的一個組織,既是黨員享有的基本權利,也是黨組織的重要職責。
二是黨的組織生活制度。通常是指黨員參加所在支部的黨員大會或黨小組會,以及黨員領導干部單獨召開的黨內民主生活會。黨員在組織生活會上,應認真負責地向黨組織匯報自己的思想和工作。這項制度是加強黨員管理,對黨員進行批評監督,促進黨員發揮先鋒模范作用,提高黨的戰斗力的一項組織保證。
三是黨員定期向黨組織匯報思想和工作制度。這項制度是黨員接受黨組織教育和監督的一種方式,是黨組織了解掌握黨員思想和工作情況的一種途徑,是我們黨內生活的優良傳統之一。
四是黨日制度。是指黨的組織和黨員進行黨的活動的專門時間的規定。這一制度,對于活躍黨內民主生活,增強黨員黨的觀念,增進黨的團結,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具有重要意義。
五是黨員交納黨費制度。是指黨員按照有關規定,向黨組織交納用于開展黨的活動的經費。按期交納黨費,是黨員必須具備的一個起碼條件,是黨員對黨應盡的義務,是黨員關心黨的事業的具體表現。黨員交納黨費,不僅僅是在經濟上資助黨,更重要的是可以增強黨員的組織觀念。黨員交納黨費的標準,按照中央組織部有關規定執行。
六是民主評議黨員制度。民主評議黨員制度是根據從嚴治黨的方針,把黨員教育、管理和監督融為一體,加強黨的建設的一項基本制度。
七是轉移黨員組織關系制度。黨組織在黨員變更工作單位或居住地點時,按照有關規定將其黨員組織關系由一個單位或地區轉移到另一個單位或地區。
八是黨籍管理制度。黨籍指的是黨員資格。黨籍管理是黨員管理中一項十分重要的工作。申請入黨的人被黨組織批準后,就算取得了黨籍。預備黨員也有黨籍。黨組織對黨員黨籍的處理必須采取十分嚴肅和慎重的態度。
織生活,接受黨組織的教育、管理和監督,發揮先鋒模范作用,是黨員管理的一個新課題,也是新形勢下加強黨的建設的一項十分緊迫的任務。
黨員管理工作經過長期的探索和實踐,在新的歷史時期,廣泛采用了以下幾種方法和途徑:
(1)“三會一課”。“三會”指定期召開支部黨員大會、支部委員會、黨小組會,“一課”指按時上好黨課。“三會一課”是黨組織生活的基本形式,認真堅持“三會一課”,對于健全黨的組織生活,嚴格黨員管理,加強黨員教育,提高黨員素質,加強基層黨組織的戰斗力,都有重要作用。
(2)黨員領導干部的雙重組織生活會。根據黨章和黨內有關規定,各級黨員領導干部既要參加所在單位黨支部、黨小組的組織生活會,又要參加定期召開的黨員領導干部的民主生活會。雙重組織生活,對黨員領導干部加強黨性鍛煉,增進思想交流,加強民主監督,改進工作具有重要意義。
(3)“創先爭優”活動?!皠撓葼巸灐敝饕侵更h內創建先進黨支部,爭當優秀黨員的活動。這是近幾年來在廣大基層黨組織中廣泛開展而又行之有效的一種組織活動形式。這項活動要制定出既有先進性,又切實可行的評選條件,努力在“爭創”上下功夫,定期評選表彰,以激勵黨員奮發進取,建功立業。
(4)黨員目標管理。黨員目標管理是近年來各地在加強黨員隊伍建設中廣泛采用的一種管理方法。這種管理方法要求黨組織按照黨章的規定,結合本單位的工作和黨員個人的實際情況,提出和議定黨員在一個時期內在履行黨員義務、發揮黨員作用方面的具體目標,通過定期檢查、考核,來督促和激發黨員更好地發揮先鋒模范作用。這種方法在實踐中取得了積極的效果,應不斷總結和完善。
(5)黨員聯系戶。這是農村黨員聯系群眾,發揮先鋒模范作用的一種形式。具體內容是,黨的基層組織分配每個黨員經常聯系一戶或幾戶非黨群眾,向他們宣傳黨的方針、政策,了解他們的思想、生產、生活等方面的情況,幫助帶動他們勤勞致富,及時向黨組織反映他們的意見和要求。
(6)黨員責任區。所謂黨員責任區,主要是企業黨組織根據黨員的不同工作崗位、工作性質、實際能力和活動范圍,把需要黨員承擔和完成的各種生產指標、行政事務、社會工作以及基層黨組織分配的各項任務有機地結合在一起,以責任制的形式落實到每個黨員,從而形成以一個或幾個黨員為主體,以一定數量的群眾為對象,以一定的區域為活動范圍的黨員責任區。從而密切黨員與群眾的聯系,以發揮黨員在兩個文明建設中的先鋒模范作用。
(7)黨員主題實踐活動。黨員主題實踐活動是基層黨組織在黨員教育管理中,有目的、有領導、有計劃地組織黨員結合行業特點和本單位的工作實際,圍繞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而開展的一系列旨在增強黨員黨性,提高黨員素質,發揮黨員先鋒模范作用,推動經濟發展的黨內活動。這類活動把黨員教育管理的內容和方法融為一體,在黨員教育管理工作和經濟建設之間架起了一座橋梁,為黨員發揮模范作用提供了廣闊的舞臺,受到黨員和群眾的普遍歡迎。
(8)談心活動。同志之間比較深入地相互交談,是交流思想,交換意見的一種有效方式。談心活動有集體談心和個別談心兩種形式。談心的目的在于溝通思想,統一認識,解決矛盾,互相幫助,增強團結,做好工作。談心一定要以誠相見,以心換心,還要有搞好團結、解決問題的愿望和實事求是神。
(流動黨員活動證)制度的通知》,明確提出了流動黨員管理的基本規范。
流動黨員組織關系的轉移。
黨員流動符合有關政策規定,黨組織應及時為他們轉移組織關系。其中外出時間較長。
(6個月以內)或外出時間較長但暫時無法轉移組織關系的,使用。
《流動黨員活動證》。短期外出(6個月以內)參加會議、學習進修等,應開具黨員證明信,交所去地區、單位的黨組織。
流動黨員轉移組織關系的基本要求是:黨員所去單位黨組織健全的,應將黨員組織關系轉到其所去單位的黨組織。黨員所去單位黨組織不健全的,應將黨員組織關系轉到其所去單位上級主管部門的黨組織,或轉到其所去單位所在地的街道、鄉鎮黨組織。黨員在流動中將人事關系和檔案材料保存在縣以上政府人事(勞動)部門所屬的人才流動服務機構的,這些機構的黨組織如具備管理條件并經同級地方黨委同意,可以接收尚未落實工作單位或因某些原因暫時無法轉移組織關系的黨員的組織關系。
流動黨員活動證制度。
根據黨的十四屆四中全會精神,中央組織部于1994年12月下發了《關于試行。
(流動黨員活動證)制度的通知兀。
決定從1995年7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試行。
《流動黨員活動證》制度。
實行流動黨員活動證制度,是加強流動黨員管理的一項重要措施。加強對流動黨員的教育管理,各地積極探索,創造了許多成功的經驗。一些地方采用外出黨員管理證、管理手冊等辦法,取得了較好效果。但是,僅靠個別地方發放有關流動黨員管理的證件,有一定的局限性。在全國范圍內統一試行《流動黨員活動證》制度,就是為了適應新形勢下加強和改進流動黨員管理的客觀要求。試行這一制度,有利于促進黨員的合理流動,有利于加強和改進對流動黨員的教育管理,有利于更好地發揮流動黨員的作用。
《流動黨員活動證》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組織部嚴格按照中央組織部制定的統一式樣,定點印制,并加強管理。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自行印制。印制所需經費,可從黨費中開支,不得向黨員個人收取工本費和發證手續費。
《流動黨員活動證》由基層黨委負責發放。發放時,要登記造冊,詳細登記持證外出黨員的姓名、所在支部、發證時間、外出原因、外出地點、外出時間等情況,并報上級黨組織備案。
《流動黨員活動證》一般應貼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并由發證的基層黨委在照片上加蓋印章。特殊情況末貼照片的,應與本人的居民身份證同時使用。
流動黨員活動證的使用。
《流動黨員活動證》適用于短期外出(6個月以內)或長期外出但暫時無法轉移組織關系的黨員。下列情況不能使用《流動黨員活動證》:
(1)短期。
(六個月以內)外出參加會議、學習進修、借調工作、辦理公務、休假探親的黨員,仍開具黨員證明信。
(2)長期。
(六個月以上)外出務工經商且有固定地點的黨員,應轉移正式組織關系。
(3)流動性較大,無固定地點,但可以經常返回原所在單位的黨員,仍在原單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
(4)集體外出、地點相對集中,且有3名以上黨員的,可通過建立黨支部。
(臨時黨支部)或黨/組進行管理。
取得聯系及離開的時間;"備注欄"用于說明其他欄目未盡事項,包括外來黨員的先進事跡或犯有錯誤等情況。
1.因私出國、去港澳臺或自費出國留學的黨員組織關系的處理。
1)短期請假出國或去港澳臺探親或辦理私事的黨員,其組織關系保留在原單位。
2)出國或去港澳臺長期定居的黨員,出境以后即停止黨籍,其組織關系和檔案材料轉到縣或相當于縣一級的黨委組織部門,以保存備查。
3)黨員出境逾期(包括續假)一年以上未歸者,其組織關系及檔案材料轉到縣或相當于縣一級的黨委組織部門以保存備查。
4)經批準出境定居的預備黨員,不再辦理轉正手續,不保留其預備黨員資格。
5)自費出國留學的黨員,在學成回國之前,其黨組織關系保留在原單位。
6)黨員本人在出國、出境之前提出要求退黨的,可按黨章規定辦理退黨手續。
2.因私出國或去港澳臺地區回來后的黨員的組織關系的處理。
1)黨員如期回國,應及時向原單位黨組織匯報出境期間的情況,黨組織也要主動關心了解他們在外的情況,如無問題,即可恢復其黨員組織生活。
2)黨員超過假期回國,本人要向黨組織申訴理由,經過審查,如理由正當且又無問題者,即可恢復其組織生活。無故超假半年左右,或有一般性錯誤的黨員,可根據具體情況,給予適當的批評教育,在必要時也可給予適當的處分,待本人有了認識時,也可恢復其黨員組織生活。
3)無故超假一年以上回國的黨員,一般不能恢復其組織生活,按自行脫黨處理。如發現有嚴重問題者,經審查,如情況屬實,要嚴肅處理,有的還要給予開除黨籍的處分。
3.自費出國留學的黨員學成回國后其組織生活問題的處理。
隨著經濟體制改革及人事勞動制度改革的深入,黨員流動的數量越來越多,范圍越來越廣。為了適應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需要,促進改革開放和經濟發展,進一步解放和發展生產力,使流動的黨員能夠及時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接受黨組織的教育和監督,更好地發揮先鋒模范作用,對黨員流動中組織關系管理問題作出了如下規定:
(1)黨員外出務工經商或從事其它正當職業,有固定地點、時間在6個月以上的,黨員所在黨組織應將黨員組織關系轉至所去地方或單位黨組織;時間在3至6個月的,應出具黨員證明信,由所去地方或單位黨組織負責安排其參加黨的有關活動。黨員應及時主動與所去地方或單位黨組織聯系,轉遞黨員組織關系。
(2)黨員短期外出3個月以內,或外出時間較長但無固定地點無法轉移組織關系的,黨員應通過適當的方式主動與原所在黨組織保持聯系,匯報外出活動情況,按時交納黨費。
(3)黨員3人以上集體外出,地點相對集中的,原所在黨組織應在他們中建立黨小組或黨支部(或臨時黨支部)。對外出時間在3個月以上的,應同時出具有關證明,委托所去地方或單位的黨組織負責管理這些黨員,原所在黨組織應繼續同他們保持聯系。
(4)外來經商黨員較多的集貿市場,應在這部分黨員中建立黨支部或黨小組。根據不同情況,這些黨支部或黨小組,可由鄉鎮、街道黨組織領導,也可由當地工商管理部門黨組織或個體勞動者協會黨組織領導。
(5)黨員要求流動應向所在單位及其黨組織提出申請,凡符合人員流動有關政策規定的,黨組織應予以同意并及時為黨員轉移組織關系。所去單位尚未建立黨組織的,應將黨員組織關系轉到所去單位上級主管部門的黨組織,或轉到所去單位所在地的街道、鄉鎮黨組織。
(6)縣以上政府人事(勞動)部門所屬的人才(勞動)流動服務機構的黨組織,具備管理條件并經同級地方黨委同意,可以接收在人員流動過程中尚未落實工作單位或因某些原因暫時無法轉移組織關系的黨員的組織關系,并根據不同情況,組織這些黨員過組織生活,收繳黨費。
(7)在人員流動問題上,因單位與單位或單位與個人發生爭議,而提交仲裁機構或有關主管部門進行仲裁的,有關單位黨組織應根據仲裁結論確定是否辦理轉移黨員組織關系手續。
(8)黨員擅自離職,黨組織應給予批評教育;本人堅持不改的,可區別不同情況作必要的處理。涉及黨籍處理的,應慎重對待。
(9)在黨員流動中,沒有轉來黨組織關系或沒有出具黨員證明信的,所去地方或單位的黨組織,不得承認其黨員身份和安排其參加黨的組織生活。
(10)凡是按照規定轉來黨組織關系的,有關地方和單位黨組織應予接納,不應拒絕接收。
(11)以上各項適用于退伍軍人、大中專畢業生中尚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黨員的組織關系管理。
1、申請人向黨支部遞交。
入黨申請書。
團支部向黨支部擇優推薦入黨對象。
2、黨支部確定培養人。
黨支部對申請人和團支部擇優推薦的對象,要經常找其談話,及時確定1—2名黨員負責培養。
3、黨支部召開支委會,確定入黨積極分子。
由黨小組提名,支委會討論通過上報,黨委組織部門匯總備案。
4、黨支部、黨小組、培養人教育、培養、考察。
方法:
(1)黨的基本知識、基本路線教育;。
(2)分配一定的工作任務;。
(3)經常談心了解思想情況;。
(4)參加黨內有關活動;。
(5)政審。
5、黨支部、黨小組、培養人定期填寫《積極分子考察登寫實簿》。
每季度由培養人填寫,黨小組、黨支部簽署意見。黨支部每半年作一次寫實性考察鑒定。
6、黨小組向黨支部推薦發展對象。
黨小組長以口頭或書面形式向黨支部提名推薦發展對象。
7、黨支部制定并上報發展計劃。
列入發展計劃的對象必須是培養考察一年以上的,政歷清楚,基本符合黨員條件的入黨積極分子,并須經支委會討論通過。
8、黨委審定發展計劃。
計劃審定后,下發至各黨支部。
9、黨委集中培訓發展對象。
培訓時間為5—7天(或不少于40個學時)。主要學習《黨章》、《關于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入黨培訓教材》等。未經過培訓的,原則上不予發展。
10、黨小組提出發展意見并向支部推薦。
對入黨積極分子進行定期考察后,將本小組的考察意見形成文字材料上交黨支部。
11、黨支部征求黨內外群眾意見。
黨支部將積極分子情況公示,并召開座談會或個別征求意見,形成書面材料。
12、黨支部召開支委會確定發展對象。
對經過一年以上培養考察的對象,通過基層座談了解,民主測評,征求黨小組意見后,召開擬定重點培養方案,訂出發展計劃,報送上級黨委。
13、黨支部向黨委報告。
黨支部將積極分子政審材料、公示情況、黨內外群眾意見、《積極分子考察登寫實簿》、支委會討論意見,報上級黨委。如果是團員,還應附團組織推薦意見等材料。
14、黨委分管書記、組織部門初步審查。
初步審查合乎要求的,下發《。
入黨志愿書。
》。
15、申請人、介紹人填寫《入黨志愿書》。
黨支部應向申請人解釋志愿書中的各項內容。填好后,由支部審閱。
16、黨支部召開接收預備黨員的黨員大會。
(1)、申請人讀《入黨志愿書》;。
(2)、介紹人發表意見;。
(3)、支委會發表意見;。
(4)、大會討論;。
(6)、作出決議。
17、黨支部填寫“黨支部決議”并報黨委。
填寫支部決議應注明應到和實到正式黨員、預備黨員數,同意和不同意的人數,通過決議的日期,并由支部書記簽名蓋章,報黨委。
18、黨委指派專人與發展對象談話。
談話前要認真審閱《入黨志愿書》及有關資料,談話中要著重了解申請人對黨的認識、入黨動機和現實表現;談話后認真負責地填寫談話情況和談話人的意見。
19、黨委召開黨委會審批。
黨委對黨支部上報的接收預備黨員的決議,應在三個月內審批,如遇特殊情況可以適當延長審批時間,但不得超過六個月。
20、黨委組織部門填寫審批意見。
對接收為預備黨員的,應注明預備期起止的具體時間,(從支部大會通過之日算起),并交黨委書記簽名加蓋黨委印章。
21、黨支部負責人與預備黨員談話。
(1)向預備黨員介紹支部情況,提出要求;。
(2)編入黨小組參加組織生活。
22、黨組織主持預備黨員入黨宣誓儀式。
根據實際情況,選擇時機和范圍舉行。
23、黨支部、黨小組、介紹人繼續對預備黨員培養教育、考察。
方法:
(1)、黨的基本知識教育;。
(2)、分配五定的工作任務;。
(3)、聽取黨內外群眾反映;。
(4)、預備黨員定期匯報思想;。
(5)、介紹人定期向支部報告考察意見。
24、預備黨員到期提出轉正申請。
25、黨小組討論并提出可否轉正的意見。
26、黨支部召開支委會審查并提出意見。
27、黨支部召開黨員大會討論預備黨員轉正。
(1)、預備黨員提出轉正申請,匯報預備期內的思想和工作情況;。
(2)、黨小組發表意見;。
(3)、支委會發表意見;。
(4)大會討論;。
(5)、黨員表決,黨支部作出決議。上報黨委。
28、黨委召開黨委會審批。
29、黨委組織部門填寫審批意見。
(2)、將材料及時歸檔。
30、黨委組織部門通知黨支部。
31、黨支部負責人與申請轉正的預備黨員談話。
新黨員紀律條例新黨員紀律處分條例
10月21日,中央印發了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以下簡稱《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認真閱讀可以發現,修訂后的兩項黨內法規(以下簡稱“兩項法規”)與修訂前相比有了翻天覆地的變化。下面來說說“兩項法規”的幾大亮點。
亮點一:《準則》在對象上做“加法”,在內容上做“減法”
道德追求,從高不從低。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應該成為黨執政以來第一部堅持正面倡導、面向全體黨員的黨內廉潔自律規范,成為向全體黨員發出的道德宣示和對全國人民作出的莊嚴承諾。在對象上做“加法”,實現了對全體黨員的全覆蓋,在內容上做“減法”,突出廉潔主題,給出了立德向善的“正面清單”,體現了我們黨全新的紀律觀、廉潔觀。亮點二:《條例》原先十大類變為六大類,“紀法分開、紀法各表”
2.4萬余字,修訂后的《條例》共3編、11章、1.7萬余字,新增、去除、修改條文比例高達近90%,有的章節達100%,也可謂是“脫胎換骨”。
據介紹,現行《條例》中對違反黨章、損害黨章權威的違紀行為缺乏必要和嚴肅的責任追究,且存在紀法不分的情況,在178條中有近80條與刑法等國家法律規定重復,降低了對黨組織和黨員的要求。
新《條例》的一個重要特色是“紀法分開、紀法各表”,紀律的歸紀律,法律的歸法律,一方面使得紀律挺在了法律前面,比法律規定更加嚴格,對黨員提出比老百姓更高的要求,有利于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避免黨員干部“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階下囚”的情況:另一方面也使得紀委和司法部門的工作更加涇渭分明,避免了工作上的重復交叉、紀委成了黨內的“公檢法”。
正是因此,原先十大類紀律中與法律重復的貪污賄賂、經濟秩序、財經紀律、瀆職行為、社會管理等類別被取消,重新被歸納為政治、組織、廉潔、群眾、工作和生活六大類,雖然數量上少于原來的十大類紀律,但卻完全做到了“紀律姓紀”,其“制度成色”有了質的飛躍。
修訂后的《條例》把政治紀律列為六大紀律之首,特別增加了拉幫結派、對抗組織審查、搞無原則一團和氣等違紀條款。這些都是黨的以來,在全面從嚴治黨的過程中,結合“打虎”“拍蠅”的實踐所豐富的內容。
例如,在中紀委對周永康、令計劃、趙少麟等人開除黨籍的通報中,均出現了“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的字眼;在近期的通報中還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情形進行了具體描述,如周本順“在重大問題上發表違背中央精神的言論,不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干擾、妨礙組織審查”,楊棟梁“進行非組織政治活動,干擾、妨礙組織審查”,潘逸陽“進行非組織政治活動,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余遠輝“公開發表與全面從嚴治黨要求相違背的言論”等,這些都可以從新修訂的《條例》中找到相同或類似的表述。
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等表述,這些都被增加到了新《條例》中,并對上述情形的處分輕重進行了詳細的規定。
此外,《條例》公布后,第六十八條“黨員領導干部違反有關規定組織、參加自發成立的老鄉會、校友會、戰友會等,情節嚴重的,給予警告、嚴重警告或者撤銷黨內職務處分。”立刻引起了很多人的廣泛關注:那我們平時經常參加的老鄉會、校友會、戰友會算違紀嗎?經請教專業人士,這條規定有明確的主體限制:黨員領導干部,且是違法有關規定的。早在4月,一份名為《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總政治部關于領導干部不得參加自發成立的“老鄉會”、“校友會”、“戰友會”組織的通知》的文件就已經向黨內印發,里面對此有詳細的規定。
亮點四:八項規定寫進《條例》,“通奸”字眼將被廢止。
黨的以來,中央堅決貫徹八項規定,堅決反對“四風”問題,并且始終堅持不懈,通過狠抓節點、密集通報,對公款吃喝、公車私用、公款旅游、大操大辦婚喪喜慶、違規發放津補貼、違規收送禮品、違規修建樓堂館所等原先群眾反映較為強烈的“四風”問題形成了較為明顯的遏制。新《條例》將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反對“四風”等方面的問題增加到了“廉潔紀律”一章中,充分體現了以來實踐成果的有效固化,使得執行八項規定、反對“四風”上升到了黨內法規保障的層面上,對下一步繼續遏制“四風”問題蔓延起到了“有規可依”的作用。
另一個值得大家關注的亮點是,原《條例》中的“通奸”的字眼在新《條例》中被刪除,與之相關的新條文一個是在違反廉潔自律一章中第103條“搞權色交易或者給予財物搞錢色交易”的規定,另一個是在違反生活紀律一章中的“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行為,造成不良后果”??梢灶A見,曾飽受社會輿論爭議的黨員領導干部開除黨籍情況通報中的“通奸”二字將成為歷史,新《條例》中的表述將會取而代之。
亮點五:“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首次提出。
新《條例》的另一個亮點是在第114條首次提出了“黨組織不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或者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這個說法。以往我們強調的都是在黨風廉政建設中,黨委負主體責任,紀委負監督責任。據介紹,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比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范圍更寬、標準更高、責任更大、要求更高,不僅包括黨風廉政建設方面,還要落實到思想建黨、制度治黨、紀律立黨、組織建黨、人才興黨等管黨治黨的各領域和全過程,堅決防止組織軟弱、隊伍渙散、黨風退化、紀律松弛等問題。下一步,如何在實踐中強化“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值得關注。
上海市發展中醫條例
國家各級部門制定了多項扶持中醫的政策、法規,振興中醫藥事業。下文是上海市發展中醫條例,歡迎閱讀!
第一條為繼承和發展中醫藥事業,發揮中醫藥在醫療衛生工作中的作用,適應人民群眾醫療保健的需要,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的中醫(包括中西醫結合)醫療、教育、科研等活動及其管理。
第三條發展中醫藥事業必須貫徹中西醫并重的方針,堅持中西醫結合,團結、依靠中西醫藥人員,正確處理繼承和創新的關系,發揚中醫藥的特色和優勢,立足于創新,運用現代科學技術,促進中醫藥學現代化和國際化,為人民健康服務。
第四條市和區、縣人民政府應當將發展中醫藥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并采取相應的措施,為發展中醫藥事業提供必要的條件和保障。
第五條市衛生行政部門是本市中醫工作的主管部門。區、縣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中醫工作。
各級計劃、財政、人事、醫藥、科技、教育等行政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協同做好發展中醫藥工作。
第六條市和區、縣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將中醫醫療機構的建設納入區域衛生規劃。各區、縣行政區域內政府設置的獨立的中醫醫院或者中醫門診部不得少于一所。
綜合醫院應當開設中醫科室,并設置中醫病床;有條件的醫療機構應當開設中醫急診。
地段醫院和鄉(鎮)衛生院應當開展中醫醫療執業活動。村衛生室應當運用中醫藥預防、治療常見病和多發病。
第七條設置、撤銷或者合并中醫醫療機構,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市醫療機構管理的有關規定,向市或者區、縣衛生行政部門辦理審批手續。其中,撤銷、合并中醫醫院的,必須經市衛生行政部門批準。
未經本市衛生行政部門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中醫醫療執業活動。
第八條中醫醫療機構配備的中醫藥人員、業務用房和醫療設備應當達到國家和本市的標準。
其他醫療機構開展中醫醫療執業活動的,應當配備相應的中醫醫務人員。
中醫醫療機構和其他醫療機構的中醫科室開展門診、住院診療活動的,其中醫治療率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
第九條市和區、縣人民政府應當逐步增加中醫事業經費的投入。中醫事業經費的增長幅度,應當高于衛生事業經費的增長幅度。
市和區、縣人民政府應當安排發展中醫專項經費,用于扶持中醫醫療、教育、科研和科技成果產業化的重點項目。
中醫事業經費和發展中醫專項經費必須??顚S茫⒔邮茇斦?、審計部門的監督。
第十條本市鼓勵企業事業組織和社會各界、境內外人士以各種形式資助發展中醫藥事業。
第十一條中醫藥的醫療、教育、科研機構應當繼承、發揚中醫藥的特色和優勢,發掘和推廣有獨特療效的中醫診療技術,提高中醫藥的學術水平和綜合醫療服務能力。
對國家和市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特色中醫和中西醫結合??啤2№椖?,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在醫療場所的設置、醫務人員的配備、資金的投入、設備的添置、約定醫療機構的定點選擇等方面采取優先扶持措施。
第十二條本市鼓勵西醫藥人員學習、運用中醫藥理論和中醫診療技術,鼓勵中醫藥人員學習和運用現代科學技術,鼓勵中、西醫藥人員共同研究中西醫結合理論和診療技術,促進醫藥科學的發展。
第十三條中醫藥高等院校應當加強中醫藥基礎理論教育,重視中醫臨床經驗和現代醫藥學理論的教學,提高學生的中醫藥專業水平和現代醫藥學知識。其他醫藥高等院校應當設置中醫藥基礎理論和基本技能課程。
醫藥高等院校和有關科研院所應當有計劃地培養中醫藥和中西醫結合學科的研究生。
第十四條市和區、縣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采取措施,穩定和發展中醫藥專業技術隊伍。
衛生行政部門和醫療機構應當重視培養中醫藥的學科帶頭人和中青年業務骨干,制定培養規劃并組織實施。
醫療機構應當組織和支持在職中醫藥人員參加經衛生行政部門認可的在職培訓和繼續教育。
第十五條全社會應當尊重和保護名中醫藥專家。有關單位和部門應當采取專項措施,做好名中醫藥專家的學術思想、臨床經驗的總結和繼承工作。
衛生行政部門應當組織、開展繼承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的師承教育,為師承教育提供必要的條件。
師承教育的具體實施辦法,由市衛生行政部門會同市人事行政部門另行制定。
第十六條舉辦面向社會招生的非學歷中醫教育,應當經衛生行政部門審核同意后,報教育行政部門審批。
第十七條全社會應當重視和支持中醫藥文獻的收集、整理、翻譯、出版工作。
衛生行政部門應當采取措施,落實經費,支持出版有較高學術價值的中醫藥著作。
第十八條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采取保障措施,加強本市中醫藥領先學科的建設,支持單位、個人開展中醫藥理論和臨床的研究,做好中醫藥新技術的開發工作,促進中醫藥高科技產業的發展。
科研院所、醫藥院校、醫療機構和藥品生產企業應當運用現代科學技術,對常見病、多發病和疑難病的中醫藥防治,中藥單方與復方的開發和中藥劑型改革等開展研究工作。
本市依法保護中醫藥知識產權和中醫藥工作者的合法權益。
第十九條中醫藥學術團體應當有計劃地開展中醫藥學術交流,組織中醫藥咨詢服務,宣傳中醫藥知識,組織或者協助組織中醫藥人員進行在職培訓和繼續教育。
第二十條本市鼓勵中醫藥醫療、教育、科研機構及醫藥人員采取多種形式開展國際和地區間的中醫藥合作與交流,吸收和運用高新技術開展中醫藥研究,推進中醫藥產品的開發和科技成果產業化。
第二十一條市衛生行政部門和市社會醫療保險管理部門應當將符合條件的中醫醫療機構列為公費醫療、勞保醫療和社會醫療保險服務的約定醫療機構。
患者前往中醫醫療機構就醫,發生的醫療費用按照公費醫療、勞保醫療和社會醫療保險的有關規定結算。
第二十二條下列項目的評審和鑒定,應當成立專門的中醫評審、鑒定機構或者安排一定比例的中醫專家參加:
(一)中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評審;。
(二)中醫醫療、科研機構的評審;。
(三)中醫藥科研課題的立項和成果鑒定;。
(四)中醫醫療事故的鑒定;。
(五)市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項目。
第二十三條市和區、縣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單位和個人,應當給予表彰和獎勵:
(一)開展中醫醫療、教育、科研和管理工作有突出成績的;。
(二)捐贈有價值的中醫藥文獻或者有獨特療效的方藥和中醫診療技術的;。
(三)在發展中醫藥事業中有其他突出貢獻的。
第二十四條違反本條例第六條規定,未按規定設置中醫醫療機構、中醫科室、中醫病床或者未開展中醫醫療執業活動的,由衛生行政部門或者人民政府責令限期改正,并可給予通報批評。
違反本條例第七條第一款規定,未經批準撤銷或者合并中醫醫療機構的,由衛生行政部門或者人民政府責令限期改正,并可給予通報批評。
第二十五條違反本條例第七條第二款規定,擅自從事中醫醫療執業活動的,由市或者區、縣衛生行政部門依照國務院《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違反本條例第十六條規定,未經衛生行政部門審核同意和教育行政部門批準,舉辦面向社會招生的非學歷中醫藥教育的,由教育行政部門依法給予處罰。
第二十六條違反本條例第九條第三款規定,截留、挪用中醫事業經費或者發展中醫專項經費的,由其上級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歸還,并對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七條衛生行政部門的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八條本條例自1998年11月1日起施行。
一、整體觀念。
整體是指人體的統一性和完整性。
1.中醫認為人體是一個有機整體,是由若干臟器和組織、器官所組成的。各個組織、器官都有著各自不同的功能,決定了機體的整體統一性。
2.人與自然的統一性,自然界存在著人類賴以生存的必要條件。自然界的變化可直接或間接地影響人體,而機體則相應地產生反應。在功能上相互協調,相互為用,在病理上是相互影響。
二、辯證論治。
1.概念:所謂“證”是機體在疾病發展過程中某一階段的病理概括。包括病變的部位、原因、性質以及邪正關系,能夠反映出疾病發展過程中,某一階段的病理變化的本質,因而它比癥狀能更全面、更深刻、更準確地揭示出疾病的發展過程和本質。
所謂“辯證”,就是將四診(望、聞、問、切)所收集的資料,癥狀和體征,通過分析綜合、辯清疾病的原因、性質、部位以及邪正之間的關系,從而概括、判斷為某種性質證候的過程。
所謂“論治”又叫施治,則是根據辯證分析的結果來確定相應的治療原則和治療方法。辯證是決定治療的前提和依據。論治則是治療疾病的手段和方法。所以辯證論治的過程,實質上是中醫學認識疾病和治療疾病的過程。
2.辨病與辨證的關系。
疾病是具有特定的癥狀和體征的,而證則是疾病過程中典型的反應狀態。中醫臨床認識和治療疾病是既辯病又辯證,并通過辯證而進一步認識疾病。
例如感冒可見惡寒、發熱、頭身疼痛等癥狀,病屬在表。但由于致病因素和機體反應性的不同,又常表現為風寒感冒和風熱感冒兩種不同的證。只有辨別清楚是風寒還是風熱,才能確定選用辛溫解表還是辛涼解表方法,給予恰當有效的治療,而不是單純的“見熱退熱”“頭痛醫頭”的局部對癥方法。
三、相似觀念=現代分形觀----中醫的三個哲學觀。
是取象比類的現代化科學化。
分形是上個世紀美國人創立的,但分形即--相似的觀念中國幾千年前就有,如著名的陰陽,五行就是最古老的分形觀,上個世紀鄧宇等的新發現。是取象比類、象數學、取數比類的現代化科學化,即通過類比、象征方式把握對象世界聯系的思維方法,運用帶有感性、形象、直觀的概念、符號表達對象世界的抽象意義。
廣西北部灣發展條例
北部灣三面為陸地環抱,水深在10~60米,海底比較單純,從灣頂向灣口逐漸下降,海底較平坦,從陸地帶來的泥沙沉積在上面。屬于新生代的大型沉積盆地,沉積層厚達數千米,蘊藏豐富的石油和天然氣資源。
氣候類型。
北部灣地處熱帶和亞熱帶,冬季受大陸冷空氣的影響,多東北風,海面氣溫約20℃;夏季,風從熱帶海洋上來,多西南風,海面氣溫高達30℃,時常受到臺風的襲擊,一般每年約有5次臺風經過這里。
洋流水溫。
北部灣的海流,在冬季沿反時針方向轉,外海的水沿灣的。
東側北上,灣內的水順著灣的西邊南下,形成一個環流;夏季,因西南季風的推動,海流形成一個方向相反的環流。這里,1天內只有一次潮水漲落,叫全日潮。漲落的潮差,從灣口向灣頂逐步增大,在北海附近海域,最大潮差可達7米。潮流大體上沿著海岸方向,一來一去地流淌,這叫往復流。年平均水溫高達24.5℃。
沿岸河流。
有南流江、紅河等注入。
自然資源。
北部灣的資源豐富,因餌料豐富,盛產鯛魚、金線魚、沙丁魚、竹英魚、藍圓鲹、金槍魚、比目魚、鯧魚、鯖魚等50余種有經濟價值的魚類,及蝦、蟹、貝類等,是我國優良的漁場之一。沿岸淺海和灘涂廣闊,是發展海水養殖的優良場所,貝類有牡蠣、珍珠貝、日月貝、泥蚶、文蛤等,馳名中外的合浦珍珠(又稱南珠)就產在這里。潿洲島、鶯歌海等海底石油、天然氣資源也很可觀。沿岸河口地區有許多紅樹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