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協議中的條款和條件可以明確雙方的責任和義務,增強合作的透明度和可持續性。以下是一些常用的合同協議模板,有助于大家更好地了解合同的構成和撰寫要求。
專利許可合同
1.許可方確定_________號專利的保護范圍是_________。
合同。
地區以外的地區使用_________號專利技術,許可方根據使用結果確定達到以下技術水平。
3._________號專利的全部技術使用范圍為本合同許可證的技術使用范圍。
1.本獨占許可證授予以下地區:_________。
2.被許可方不得在上述地區以外的其他地區制造、使用和銷售本許可證產品。
3.被許可方可以向下列國家出口本許可證產品:_________。
第四條技術援助。
1.許可方有義務向被許可方提供實施_________號專利所必需的技術資料,其具體內容和交付日期詳見本合同附件。
2.許可方負責接受、安排被許可方技術人員赴許可方企業培訓。許可方應盡最大努力滿足被許可方培訓的要求,使被許可方人員能掌握_________號專利技術。具體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
3.許可方負責派遣技術人員赴被許可方企業提供技術服務。具體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3。
第五條專利技術的改進。
1.許可方有義務向被許可方通報所有在合同有效期內有關專利技術的改進成果并提供給被許可方使用。使用費不得因此而提高。
2.被許可方對專利技術進行改進不需要得到許可方的批準,但必須通知許可方。許可方在支付適當費用后有權使用被許可方的改進成果。
3.被許可方的改進成果如果有專利性,被許可方有權提出專利申請。專利權批準后歸被許可方所有。
第六條許可方的保證。
許可方向被許可方保證:在本合同訂立時,本專利權不存在如下缺陷:
1.該專利權受物權或抵押權的約束;。
2.本專利權的實施受到另一個現有的專利權限制;。
3.有專利先用權的存在;。
5.有被政府采取“計劃推廣許可”的情況;。
6.本專利權項下的發明屬非法所得。
在本合同訂立時,許可方如果不如實向被許可方告知上述權利缺陷,被許可方有權拒絕支付使用費,并要求許可方補償由此而支付的額外開支。
第七條維護和保護專利權。
1.許可方有義務負責維護專利權并支付年費。
2.許可方有意放棄專利權時,必須及時通告被許可方。被許可方有權免費取得許可方所放棄的專利權。
3.許可方和被許可方都有權向侵犯專利權的第三者起訴。一方起訴時另一方應予以支持。決定起訴的一方承擔起訴費用,勝訴時收入的款項也歸他所有。如果合同雙方商定共同起訴,則由此發生的費用和收益按以下比例分攤:許可方_________%,被許可方_________%。
第八條實施義務。
1.被許可方承擔實施專利的義務。
2.被許可方不承擔不制造和銷售競爭產品的義務。
第九條支付方式。
向許可方支付許可證使用費、數額為_________,按下列日期分期支付:_________。
(注:在采取提成支付的情況下,當事人可以約定:a.合同生效后_________日內先向許可方支付_________元;b.自合同產品投產之日起(或第一件合同產品銷售之日起)_________年內按產值(或銷售額、或利潤)的_________%向許可方支付提成費。提成費每年支付一次,支付日期為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
第十條稅費。
1.凡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在被許可方國家以外的一切稅費,均由許可方承擔。
2.許可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在中國境內取得的收入,必須按中國稅法納稅。此稅費由被許可方在每次支付時扣交,并將稅務局的收據副本一份交許可方。
第十一條許可方的違約責任。
1.由于許可方未交專利年費而導致專利權失效,應向許可方支付數額為_________的違約金。
2.許可方逾期兩個月未交付技術資料和提供技術指導,被許可方有權解除合同。許可方應當返還使用費,支付數額為_________的違約金。
3.許可方在已經許可被許可方實施專利的范圍內又就同一專利與他人訂立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應當返還非法所得,支付數額為_________的違約金。
4.許可方在已經許可被許可方實施專利的范圍內自己又實施本專利技術的,應當停止實施行為,向被許可方支付數額為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十二條被許可方的違約責任。
1.被許可方逾期兩個月不支付技術使用費的,許可方有權解除合同。被許可方應當補交使用費,支付數額為_________的違約金。
2.被許可方實施專利超越合同約定的范圍,或者未經許可方許可擅自與他人訂立再轉讓許可合同,應當返還非法所得,支付數額為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十三條聲明及保證。
許可方:
1.許可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許可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許可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許可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許可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被許可方:
1.被許可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被許可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被許可方:_________。
許可方:_________。
許可人:
被許可人:
鑒于:
及其相關下屬企業或單位擁有用于核心業務的專利及專有技術,并愿意將該等專利及專有技術許可給公司使用,且公司有意使用該等專利及專有技術。據此,雙方協議如下:
第1條許可人。
本合同許可人是及其全權代表的相關下屬企業或單位,其中包括本身,以及向發出關于代表其簽署本合同等事宜的“授權。
委托書。
”的的全資子公司及其所控制的企業或單位。
第2條專利和專有技術。
2.1本合同項下的專利是指截止至本合同生效時,
(c)許可人和其他共有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共同擁有的與核心業務有關的附件二所列之專利,(以下簡稱“共有專利”)。自有專利和共有專利以下統稱為“許可專利”。
2.2許可專利內容是指專利證書、
說明書。
權利要求書及附圖等專利文件所涉及的全部技術內容。
2.3本合同項下的專有技術是指截止至本合同生效時,許可人已經擁有的與核心業務有關的附件三所列的專有技術(以下統稱“許可專有技術”)。
第3條許可。
3.1對無償使用的自有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許可人允許被許可人及其全資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自行繼續無償使用。
3.2對有償使用的自有專利,許可人允許被許可人及其全資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在重組前的使用范圍內繼續有償使用,但須符合雙方另行簽定且有效的《產品和服務互供總協議》的規定。
3.3被許可人及其全資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可以在重組前使用共有專利的范圍內繼續使用該共有專利。該共有專利原為無償使用的,被許可人繼續無償使用,原為有償使用的,被許可人應支付使用費。許可人承諾就上述使用取得該共有專利的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3.5被許可人根據本合同的規定對本合同附件所列之外的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的使用是非排他性的使用。
共
3
頁,當前第。
2
頁
1
2
3
專利許可合同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許可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鑒于甲方(許可方)是外觀設計技術的專利權人且同意將其持有的專利技術許可給乙方(被許可方)使用;乙方希望使用該專利技術且愿意支付給甲方專利實施許可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技術合同的規定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經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共同信守執行。
1.1甲方持有專利權的專利技術的名稱為:
(1)路用陶瓷構件。
1.2甲方持有專利權的專利技術的性質為:
1.3甲方持有專利權的專利技術的內容為:
1.4甲方持有專利權的專利技術的應用效果:
2.1甲方持有專利權的專利技術的有關事項如下:
(1)專利技術的名稱為:
(1)路用陶瓷構件。
(2)專利技術的設計人為:亞森肉孜吳敦營閆永局。
(3)專利技術的申請人為:
(4)專利技術的申請日為:
(7)專利技術的專利權人為:石河子開發區建通公路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8)專利技術的專利權有效期限為:
2.2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關該專利技術專利權人基本情況及有關證明材料等。
2.3甲方應當保證許可給乙方使用的專利技術是歸其持有的,且甲方享有處分權,如因實施該專利技術引發侵權糾紛時,甲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2.4甲方同意將該專利技術許可給乙方使用,并且應許可乙方使用與實施該專利技術有關的技術秘密,保證乙方能夠最充分地利用該專利技術以達到合同約定的預期效果。
3.1本合同訂立前,甲方保證許可的專利不存在權力瑕疵,甲方享有完全的所有權,未許可任何單位實施該專利技術。
3.2甲方授予乙方在中國范圍內設計制造本合同產品、使用、銷售和出口合同產品的許可權,這種權利是獨占性的,任何除乙方以外的第三方不得實施、生產、銷售本合同約定的專利及專利產品,甲方也不得實施該專利,且不得將該專利技術再許可給第三方使用。
3.3乙方有權自主選擇生產廠家和銷售方式,甲方不得干涉。
4.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如下實施該專利技術所需的技術情報和資料:
4.2甲方提交的上述技術情報和資料應是能夠體現該專利技術的技術指標、參數及技術水平、性能的資料,以及有關的輔助性材料。
4.3在本合同生效后3日內,甲方應將本合同約定的有關技術情報和資料提交給乙方。
4.4甲方應向乙方保證交付的技術情報和資料,應當是完整的、清楚的。
4.5乙方收到甲方交付的全部技術資料后,應對資料予以認真的檢查與核對,如發現有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應在收到技術資料后的_________日內向甲方發出通知,甲方應在收到如上通知后的__________日內予以說明,補充或更換;技術資料符合要求后,乙方應在_______日內向甲方簽發技術情報和資料驗收合格確認書。
5.2從乙方試制專利技術產品時起,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技術指導,直至試制出符合本合同約定的產品質量標準的產品,并解答乙方在實施專利技術的過程中提出的問題。
5.3甲方在乙方試制專利技術產品期間,應派出技術人員到乙方現場進行技術指導,所派出的技術人員應符合如下的標準:
5.4甲方在乙方試制專利技術產品期間,應負責培訓乙方的有關技術人員。
5.5乙方應為甲方的技術指導提供必要的場地、人員及設備方面的配合,接受甲方培訓的人員的條件和文化水平,應符合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
6.1乙方實施甲方許可使用的專利技術試制產品完成后,應按本合同約定的產品質量標準對該產品進行驗收,驗收標準以乙方認為合格為準。(本合同對合同產品質量有約定嗎,質量標準應當以國家、或者地方為標準,不能以哪一方主觀認定)。
6.2產品驗收不合格時,雙方應委派技術人員組成調查小組,調查產品不合格的原因,并依本合同約定確定雙方的責任。
6.3如因乙方原因導致不能試制出合同產品,甲方應協助乙方再次進行試制;如仍因乙方原因導致不能試制出合同產品,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不退還已支付費用。如因甲方的原因導致試制合同產品失敗,甲方應查明原因,繼續協助乙方試制合同產品,仍不能試制成功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退還已支付費用,并視具體情況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6.4驗收不合格,若原因在于甲方,甲方應提出技術措施消除缺陷,并承擔相應費用;若原因在于乙方,乙方應協助甲方提出補救措施,并承擔相應費用。具體費用計算方法由雙方另行商定。
7.1乙方按合同產品所實現的凈利潤的_______%提取,凈利潤計算方法見本合同11.6.
7.2乙方應從合同產品銷售的年度起,向甲方支付許可費用,每年的12月31日為當年提成費的結算日。
7.3在提成費結算日后_______日之內,乙方應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交記載上一年度合同產品的銷售收入、凈凈利潤和應支付的提成費的結算報告。
7.4甲方應在接到結算報告后_______日之內,向乙方發出是否認可結算報告的通知,如在3日內未通過書面形式回復,則視同認可該結算報告。若甲方認為需要查核乙方合同產品銷售額及凈利潤,則需要通知乙方,雙方共同核查,并對核查結果簽字確認。
7.5乙方應在提交的結算報告經甲方認可后_______日之內,向甲方支付約定的許可費用。
8.1甲方未按合同約定許可專利技術的,除返還全部使用費外,應當支付給乙方違約金元。
8.2甲方實施專利技術超越合同約定的范圍,或者違反合同約定擅自許可第三方實施該項專利的,應當停止違反合同的行為,并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元。
8.3乙方按照合同約定實施專利技術,引起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由甲方承擔侵權責任。
8.4在合同有效期內,專利權被終止的,合同同時終止,甲方應當支付給乙方違約金元。
8.5在合同有效期內,專利權被宣布無效的,甲方應當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但已經給付的使用費不再返還。
8.6甲方逾期兩個月未交付技術資料和提供技術指導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當返已付費用,并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8.7甲方違反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應當支付違約金并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8.8乙方無正當理由逾期向甲方支付使用費的,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以逾交使用費的_______%計算的違約金;逾期兩個月不支付使用費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但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逾期支付除外。
8.9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應當支付違約金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9.1在合同的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對許可實施的專利技術所作的改進應及時通知對方,由誰改進歸誰所有,但另一方有優先使用權雙方可以協商其歸屬及使用。
9.2未經對方許可,一方無權實施對方單獨完成的對許可實施的專利技術的改進技術。
9.3一方對許可實施的專利技術的改進技術,如未申請專利或未予以公開的,另一方應對改進技術承擔保密義務,并無權擅自向他人轉讓或許可他人實施該改進技術,也無權申請專利。
9.4雙方共同對許可實施的專利技術作出的改進技術,專利申請權歸雙方共有。一方轉讓其共有的權利申請權的,另一方享有優先受讓權。若一方放棄專利申請權的,在專利申請被批準后,可免費實施該專利。如果一方不同意申請專利,另一方不得擅自申請專利。若該專利申請被批準,雙方均有轉讓權及實施許可權。若一方轉讓其共有的專利權的,另一方享有優先受讓權。若一方放棄其共有的專利權的,可免費實施該專利。
9.5對于雙方共同改進的非專利技術成果,雙方均有使用權和轉讓權。一方轉讓其共有的非專利技術成果的,另一方享有優先受讓權。一方放棄其共有的非專利技術成果的,可免費實施該技術。
9.6對由雙方共同改進的專利技術或者非專利技術成果所獲得的利益,由雙方另行協商利益的分享辦法。
10.1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一旦出現爭議,雙方應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按照合同的約定分清各自的責任,采用協商的辦法解決爭議。
10.2若雙方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將爭議提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11.1專利獨占實施許可:指被許可方在規定的范圍內享有對合同規定的專利技術的使用權,許可方或者任何第三方都不得同時在該范圍內具有對該項專利技術的使用權。
11.3技術資料:指實施轉讓的專利技術所需的文字及圖紙資料。
11.4技術指導:許可方為被許可方使用專利技術所進行的指導,包括許可方向被許可方講授專利技術和培訓被許可方的有關技術人員等。
11.5銷售額:指被許可方銷售實施專利技術生產出來的產品的總金額。
11.6凈利潤:是指在利潤總額中按規定交納了所得稅以后公司的利潤留存,一般也稱為稅后利潤或凈收入。凈利潤的計算公式為:
利潤總額是一家公司在營業收入中扣除成本消耗及營業稅后的剩余,這就是人們通常所說的盈利,它與營業收入間的關系為:
營業利潤=營業收入-營業成本-營業稅金及附加-期間費用-資產減值損失+公允價值變動收益-公允價值變動損失+投資收益(-投資損失)。
利潤總額=營業利潤+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
凈利潤=利潤總額-所得稅費用。
11.7提成費;指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內,由于被許可方使用專利技術制造并銷售合同產品,被許可方應向許可方支付的費用。
11.8后續改進:指在合同的有效期內,一方或雙方對專利技術所作的革新和改良。
12.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如需經有關部門批準的,以有關部門的批準日期為合同生效日。
12.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12.3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和有關批準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審批部門意見:_________________。
審批部門:(簽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專利許可合同
隨著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么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專利許可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本合同于20xx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訂立。合同一方為________公司,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組建,注冊地址為:中國(以下簡稱甲方);合同的另一方(以下簡稱乙方)。
此證:
鑒于乙方擁有合同所述專利技術;
雙方授權代表經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本合同下列詞語的含義:
1.1 “專利技術”,系指乙方目前擁有的或未來獲得的和/或有權或可能有權控制的,或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在世界任何國家許可轉讓的,適用于或可能適于制造本合同產品的專利和專利申請。
1.2 “合同產品”,系指本合同附件二中規定的產品及其改進發展的產品。
1.3 “甲方”,系指________,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或財產繼承者;
1.4 “乙方”,系指________,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或財產繼承者;
1.5 “合同工廠”,系指生產合同產品的場所,即________;
1.6 “備件”,系指用以代替合同產品或其任何部分的備用件;
1.7 “部件”,系指乙方隨時書面允許甲方生產和銷售的合同產品的構件及零配件;
1.10 “合同生效日”,系指本合同雙方管理機構和有關權力機關中最后一方批準合同的日期。
2.1甲方同意從乙方獲得,乙方同意向甲方轉讓合同產品的專利技術。這種技術應與乙方最新產品的技術完全一致。
2.2乙方以非獨占方式許可甲方在中國設計和制造合同產品,以及銷售和出口產品的權利。
2.3乙方須向甲方提供與合同產品有關的專利技術資料和樣機所需的配件,其具體內容和交付時間,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2.4本合同產品不包括乙方外購件的專利技術,但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外購件的樣本和技術說明資料與制造廠商的名稱。
2.5乙方有責任接收、安排甲方赴乙方培訓的技術人員,乙方應設法使其掌握上述合同產品專利技術。(詳見本合同附件五)
2.6乙方負責自費派遣技術人員赴甲方進行技術服務。(詳見本合同附件六)
2.7如甲方需要,乙方同意以最優惠的價格向甲方提供合同產品的零件、材料和配件等。(具體內容雙方另行協商)
2.8乙方同意甲方有權使用其商標,在合同產品上亦可以采取雙方的`聯合商標,或者標明“根據售證方的許可制造”字樣。
3.1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內容和范圍,本合同采用提成方式計算價格,計價的貨幣為______。
3.2本合同提成費的計算時間從合同生效之日后第________個月開始,按日歷年度計算,每年的12月31日為提成費的結算日。
3.3提成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品銷售后的凈銷售價格計算,提成率為________%,合同產品未銷售出去的不應計算提成費。
3.4在提成費結算日后10天之內甲方應以書面通知的形式向乙方提交上一年度合同產品的銷售數量、凈銷售額和應支付的提成費,凈銷售額和提成費的具體計算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3.5甲方依據本合同的專利許可,銷售的合同產品一經付款則視為貨已售出。
3.6若在交付專利權使用費后,已售合同產品被退回或折價,甲方有權在以后支付的專利權使用費中扣除因此而多支付的專利權使用費。
3.7乙方如需查核甲方的賬目時,應在接到甲方依上述第3.4款規定開出的書面通知后10天之內通知甲方,其具體的查賬內容和程序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4.1本合同第三條中規定的提成費,甲方將通過________________銀行(此處為甲方的業務銀行)和________________銀行(此處為乙方的業務銀行)支付給乙方,支付中使用的貨幣為______。
4.2乙方在收到甲方按3.4條的規定發出的書面通知后應立即開具有關的單據,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下列單據后30天內,經審核無誤,即支付提成費給乙方:
a.提成費計算單一式四份;
b.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3按本合同規定,如乙方需要向甲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甲方有權從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5.1技術服務
5.1.1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派遣一名技術專家到甲方,對合同產品的圖紙和技術資料進行解釋,并就產品設計、制造、調試和檢驗,以及維修等方面進行技術指導,以使甲方在保證合同產品性能的情況下,能盡快采用國產的材料的元器件,實現合同產品的生產。
5.1.2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分兩次派遣技術人員赴甲方進行技術服務,共30人日。
5.1.3第一次技術服務在合同生效后第六個月,乙方派遣技術人員1人赴甲方工人,提供技術指導12人日。
5.1.4第二次技術服務在合同產品驗收期間,乙方派技術人員1人赴甲方工廠,提供技術服務,時間為18人日。
5.1.5乙方負擔其人員的旅差費。甲方負擔由駐地到工廠的交通工具和膳宿費。
5.2技術培訓
5.2.1乙方負責對甲方技術人員進行培訓,使甲方受訓人員掌握合同產品設計、性能測試、加工工藝、裝配工藝和質量檢查等技能,使甲方能用乙方提供的資料和專門知識,在合同工廠制造出與乙方產品質量相同的產品。乙方應設法安排甲方受訓人員參觀制造合同產品外購件的生產過程和合同產品的主要用戶。
5.2.2甲方受訓人員在協議期間分兩批,320人日以內(翻譯除外)赴乙方接受培訓。
5.2.3首批培訓時間為合同生效后的第三至第四個月,甲方派技術人員4人,翻譯1人到乙方工廠接受為期160人日(每周5天工作日)的培訓。內容為合同產品的設計和制造工藝。
5.2.4第二批培訓人員的培訓時間為合同生效后的第八至第九個月,甲方派技術人員4人,翻譯1人到乙方工廠接受為期160人日(每周5天工作日)的培訓,培訓內容為合同產品的設計、加工工藝、裝配工藝和機器的調試。
5.2.5甲方負擔受訓人員的旅差費。在乙方受訓期間的膳宿費及駐地和工廠之間的交通工具由乙方負責提供。
6.乙方應按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內容和時間,在____________交付技術資料。
6.2 ____________的郵戳日期,為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甲方將帶有到達印戳日期的空運提單影印本1份寄給乙方。
6.3在每批技術資料發運后24小時內,乙方應將合同號、空運提單號、空運提單日期、資料項目、件數、重量、航班號和預計抵達日期用電報或電傳通知甲方。同時將空運提單和技術資料詳細清單各一式2份寄給甲方。
6.4若技術資料在空運中丟失、損壞、短缺,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后30天內,免費補寄或重寄給甲方。在甲方收到技術資料后60天內,如果沒有以書面形式提出資料不全或增補要求,則視為甲方驗收。
6.5技術資料采用英文,計量單位以公制表示。
7.1合同產品的第一臺樣機,由甲、乙雙方組成的聯合考核小組,按附件七規定的時間和內容進行考核。如果符合附件一規定的技術要求,即可驗收,并由雙方代表簽署合同產品考核驗收合格證書一式4份,雙方各執兩份。
7.2如果合同產品的技術性能達不到規定的技術標準,雙方應友好協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消除缺陷,進行第二次性能考核??己撕细窈?,雙方簽署考核合格證書。
7.3如果第一次考核不合格是乙方責任,乙方應自費再次派遣技術人員進行第二次考核。
7.4經過第二次考核仍不能合格驗收,若責任在于乙方,則乙方須賠償甲方遭受的直接損失,并采取措施,消除缺陷,進行第三次考核。
7.5經過第三次考核仍不合格,如系乙方責任,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按第九條的規定處理。若系甲方責任,則由雙方協商合同進一步執行的問題。
8.1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如有不適合甲方生產條件的(如設計標準、原材料、外購配件及其他生產設備等),乙方有責任幫助甲方修改技術資料,并加以確認。在不影響合同產品性能情況下,應采用中國產的原材料、配套元器件和設備。
8.2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對合同產品的任何改進和創新,都免費將改進或創新的技術資料提供給對方。
8.3改進或創新的技術所有權屬于改進或創新一方,另一方不得對其申請專利或將其轉讓給第三者。
9.1乙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乙方經過實際使用的最新技術資料,并保證向甲方及時提供任何改進和發明的技術資料。
9.2乙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完整的、正確的、清晰的,并保證按時交付。
9.3如果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不符合第六條規定,乙方必須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后30天內免費將所缺的技術資料,或清晰、正確的資料寄給甲方。
9.4如乙方的技術資料不能按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時間交付,乙方則須按下列比例支付罰款給甲方:
(1)遲交1至4周,罰款為合同總價的________%;
(2)遲交5至8周,罰款為合同總價的________%;
(3)遲交超過8周,罰款為合同總價的________%。
9.5乙方按本條規定被罰款時,并不解除其繼續交付技術資料的義務。
9.6如果乙方遲交技術資料6個月以上,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須將甲方已經交付的全部金額,并加年利________%的利息,一并退還甲方。
9.7由于乙方責任,驗收不合格,造成甲方不能正常投產而終止合同時,乙方應退還甲方已經支付給乙方的全部金額,并加年利________%的利息。
9.8如因乙方原因,產品部分性能指標沒能達到合同產品的規定時,視具體情況,乙方須按合同總價的________%予以賠償,但是,若因甲方原因產品沒能達到性能指標時,甲方應按合同規定支付全部金額。
10.1乙方根據本協議所提供的一切圖紙、設計、說明書及其他技術資料,甲方均須嚴格保密;未得到乙方的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出售、轉讓或泄露給任何人,但不包括甲方為生產合同產品而使用技術資料的雇員。但是,甲方可以向分包合同人提供生產合同產品部件所必須的技術資料,分包人須書面保證對其所得到生產技術資料承擔嚴格的保密義務。
10.2若上述技術資料由乙方或任何第三方部分或全部公開,則甲方對已公開的技術不再承擔保密義務。
10.3本合同終止后,甲方有權使用乙方所提供的專利,即甲方可以繼續設計、制造、使用、銷售和出口合同產品。
11.1乙方保證,它是依本合同條款轉讓給甲方的專利權的合法所有人,在法律上享有向甲方轉讓專利權的權利。若發生侵犯任何第三者權利的事件,則乙方應對侵權事件負責,并承擔由此而產生的全部法律和經濟責任。
11.2本合同附件一列明乙方關于合同產品的專利和專利申請。合同生效后一個月內,乙方將向甲方提供2份專利證書和專利申請的影印本。
12.1凡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在甲方國家以外的一切稅費,均由乙方負擔。 12.2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在中國境內獲得的收入,必須按中國稅法納稅。
13.1簽約的任何一方,由于戰爭、嚴重水災、火災、臺風、地震以及雙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事故而無法按期執行合同時,則可延長合同的期限,延長期相當于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13.2受影響的一方應盡快將發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并于此后14天內以航空掛號郵件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另一方確認。
13.3如不可抗力事故延續到120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盡快解決合同繼續執行的問題。
14.1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經協商仍達不成協議時,則應提交仲裁解決。
14.2仲裁將在瑞典斯德哥爾摩進行,由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院根據該院的章程進行仲裁。
14.3仲裁的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14.4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14.5若仲裁的內容是合同的部分條款,合同的其他條款在仲裁期間應繼續執行。
本合同的解釋和執行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為依據。
16.1本合同由雙方代表于1993年5月8日簽訂,合同簽訂后,由各方分別向本公司管理機構或本國政府申請批準,以最后一方的批準日期為合同生效日期。雙方應盡力在60天內獲得批準,用電傳通知對方,并用郵件確認。若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6個月仍不能生效,雙方均有權解除合同。
16.2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年,期滿時自動失效。
16.3本合同期滿時,雙方發生了未了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債務人應向債權人繼續支付未了債務。
本合同有中、英兩種文本。當對其中條款的解釋產生異議時,以中文本為準。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
專利許可合同
4.1被許可人可以使用任何一個或多個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直至該許可專利期限后滿或該許可專有技術變成公開信息而不受法律保護或直至雙方達成協議的終止使用日期。
4.2上述4.1條所述之期限后滿或終止,不影響本。
合同。
項下其他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的許可使用。
第5條專利和專有技術資料的提交及后續服務的提供。
5.1許可人應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應被許可人不時之要求將許可專利和許可專有技術資料提交予被許可人。
5.2許可專利和許可專有技術實施的后續服務應保證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的有效實施,具體應視不同情況而定。需許可人提供技術人員予以指導的,許可人應予以充分合作,并安排專人負責有關指導工作。
第6條維護費用。
對于無償使用的專利、專有技術,被許可人須于每年12月31日之前向許可人支付該年度許可人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為維系該等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的有效性而已經實際支出的費用。但是,被許可人不需向許可人支付按照本合同的規定被許可人已經停止使用的本合同項下一個或多個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的維系費用。
第7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7.1許可人的權利:
(a)有權在自身范圍內制造、使用、銷售與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有關的產品,或者使用許可專利方法及許可專有技術。
(b)有權取得被許可人對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改進部分的使用權,但應補償被許可人因該等改進而合理支出的費用。
(c)有權獲得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所申請的各級發明和科技獎勵。
(d)有權要求被許可人依本合同約定支付本合同第6條規定的費用。
7.2許可人的義務:
(a)許可人允許第三方使用或向第三方轉讓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應遵守本合同3.4條、3.5條的規定。
(b)根據本合同第2條及第5條的規定,提供全部技術資料和技術服務。
(c)按時向有關機關交納有關維系許可專利申請和許可專利權的有效性的費用。
(d)對被許可人在實施過程中有關的技術及其經營秘密承擔保密義務。本條規定的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后繼續有效。
(e)根據被許可人要求或專利權保護需要,向國家有關機構就有關許可專利申請保護。
(f)承諾并保證本合同項下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許可的合法性。如果有第三方因本合同向被許可人提出權利請求或訴訟時,許可人有義務賠償被許可人因此而致的一切損失及費用支出。
(g)根據3.3條規定,承諾取得共有專利的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h)本合同簽訂后,許可人負責依法向專利管理機關辦理本合同備案存查手續。
7.3被許可人的權利:
(a)有權在本合同規定的范圍內制造、使用和銷售與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有關的產品,或者使用許可專利方法及許可專有技術。
(b)有權獲得實施和使用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所必要的全部技術資料和技術服務。
(c)有權得到許可人對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改進部分的使用權,但應補償許可人因該等改進而合理支出的費用。
(d)有權對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進行改進,由被許可人獨立進行的改進,其改進部分歸被許可人所有。(e)就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實施后取得的成果,有申請各級發明和科技獎勵的權利。
(f)有權就許可專利產品及許可專有技術產品參加各級名優產品的評比,所獲得的榮譽和物質利益歸被許可人所有。
7.4被許可人的義務:
(a)被許可人與第三人就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再簽訂使用許可合同應事先通知許可人,并獲得許可人同意,且應遵守本合同3.4條、3.5條的規定。
(b)如發生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侵權事宜,許可人負責向有關部門投訴或起訴,被許可人應當協助查明。
(c)被許可人對本合同項下的許可專有技術和提交的資料承擔保密義務。本條規定的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后繼續有效。
(d)承擔生產、銷售許可專利產品應繳納的各種稅款。
(e)按本合同第6條規定向許可人支付有關費用。
第8條雙方進一步的保證。
許可人和被許可人有義務采取進一步的其他必要的行動,包括簽署其他有關的協議或合同或文件,以確保本合同宗旨和規定內容的實現。
第9條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9.1對本合同的任何變更,須經雙方同意,并以書面形式作出方可生效。
9.2本合同按下列方式終止:
(a)本合同期限后滿,或。
(d)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或有管轄權的法院或仲裁機構所做出的終止本合同的判決、裁定或決定而終止本合同。
9.3無論9.1和9.2條如何規定,每年12月31日之前,被許可人有權按其生產經營需要,決定終止使用本合同項下一個或多個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并須在該日之前書面通知許可人該等終止。一俟被許可人按前款規定終止使用該等專利及專有技術,則被許可人從下一個年度起對該等專利及專有技術不再支付本合同第6條所規定之費用。
第10條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約,另一方可以要求或采納本合同和法律所允許的補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實際履行和補償經濟損失。
第11條雙方的陳述和保證。
11.1許可人的陳述和保證:
(a)許可人是依法成立的企業,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現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b)許可人一直依法從事經營活動,并未從事任何超出法律規定的營業范圍的活動。
(c)許可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審批(如需要)以及內部授權程序都已獲得或完成,簽署本合同的是許可人的有效授權代表,并且本合同一經簽署即構成對許可人有約束力的責任。
(d)許可人簽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并不違反其訂立的任何其他協議或其公司章程,亦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或規定。
11.2被許可人的陳述和保證:
(a)被許可人是依法成立的股份制企業,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現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b)被許可人一直依法從事經營活動,并未從事任何超出法律規定的營業范圍的活動。
(c)被許可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程序都已完成,簽署本合同的是被許可人的有效授代表,并且本合同一經簽署即構成對被許可人有約束力的責任。
(d)被許可人簽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并不違反其訂立的任何其他協議或其公司章程,亦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或規定。
第12條不可抗力。
其它自然災害、交通意外、罷工、騷動、暴亂及戰爭(不論曾否宣戰)以及政府部門的作為及不作為)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12.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十五日內以手遞或掛號空郵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12.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適用本合同9.2(c)關于合同終止的規定。
第13條其他規定。
13.1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或義務。
13.2本合同及其附件構成雙方全部協議,并取代雙方以前就該等事項而達成之全部口頭或書面的協議、合約、理解和通信。
13.3本合同任何一條款成為非法、無效或不可強制執行并不影響本合同其它條款的效力及可強制執行性。
13.4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訂僅可經書面協議并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且須經雙方采取適當的法人行動批準而作出。
13.5除非另有規定,一方未行使或延遲行使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權力或特權并不構成對這些權利、權力或特權的放棄,而單一或部分行使這些權利、權力或特權并不排斥任何其它權利、權力或特權的行使。13.6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約束力,如同已被納入本合同。
第14條通訊。
一方根據本合同規定作出的通知或其它通訊應采用書面形式并以中文書寫,并可經專人手遞或掛號郵務發至以下規定的另一方地址,或傳真至另一方規定的傳真號碼,通知被視為已有效作出的日期應按以下的規定確定:
(a)經專人交付的通知應在專人交付之日被視為有效。
(b)以掛號郵務寄出的通知應在付郵(以郵戳日期為準)后第7天(若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法定節假日,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被視為有效。
(c)以傳真形式發出的通知應被視作于傳真完畢的時間作出,唯發件人應出示真機就其所發出的文件而打印的報告以證明有關文件已經完滿地傳給對方。
(d)許可人地址:;被許可人地址:。
第15條適用法律和爭議的解決。
15.1本合同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并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
15.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將該等爭議提交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仲裁委員會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16條附則。
16.1本合同以中文書寫。
16.2本合同正本一式份。本合同在雙方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后生效,且其效力追溯至年月日,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許可人(蓋章):被許可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簽訂地點:簽訂地點:
共
3
頁,當前第。
3
頁
1
2
3
專利許可合同
鑒于:_________獲國務院批準,對其資產進行了資產重組(以下簡稱“重組”),并作為發起人,依據中國法律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成立了_________公司。_________向_________公司注入重組前屬于_________及其下屬企業或單位的主營業務,包括石油、天然氣的勘探和開發、煉油、化工、管道運輸、產品銷售、有關科研機構以及相關的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以下統稱“核心業務”)。_________及其相關下屬企業或單位擁有用于核心業務的專利及專有技術,并愿意將該等專利及專有技術許可給_________公司使用,且_________公司有意使用該等專利及專有技術。
據此,雙方協議如下:
本合同許可人是_________及其全權代表的相關下屬企業或單位,其中包括_________本身,以及向_________發出關于代表其簽署本合同等事宜的“授權委托書”的_________的全資子公司及其所控制的企業或單位。
2.1本合同項下的專利是指截止至本合同生效時,
(c)許可人和其他共有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共同擁有的與核心業務有關的附件二所列之專利,(以下簡稱“共有專利”)。自有專利和共有專利以下統稱為“許可專利”。
2.2許可專利內容是指專利證書、說明書、權利要求書及附圖等專利文件所涉及的全部技術內容。
2.3本合同項下的專有技術是指截止至本合同生效時,許可人已經擁有的與核心業務有關的附件三所列的專有技術(以下統稱“許可專有技術”)。
3.1對無償使用的自有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許可人允許被許可人及其全資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自行繼續無償使用。
3.2對有償使用的自有專利,許可人允許被許可人及其全資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在重組前的使用范圍內繼續有償使用,但須符合雙方另行簽定且有效的《產品和服務互供總協議》的規定。
3.3被許可人及其全資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可以在重組前使用共有專利的范圍內繼續使用該共有專利。該共有專利原為無償使用的,被許可人繼續無償使用,原為有償使用的,被許可人應支付使用費。許可人承諾就上述使用取得該共有專利的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3.4被許可人根據本合同對本合同附件所列的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的使用系排他性的使用,但許可人仍然可以使用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許可人許可第三方使用或向第三方轉讓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應提前通知被許可人,被許可人自收到該通知之日起30日內不表示異議,許可人可以許可第三方使用或向第三方轉讓。如上述許可或轉讓可能對被許可人的主營業務構成嚴重影響者,則被許可人有權不同意該等許可或轉讓。
3.5被許可人根據本合同的規定對本合同附件所列之外的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的使用是非排他性的使用。
4.1被許可人可以使用任何一個或多個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直至該許可專利期限后滿或該許可專有技術變成公開信息而不受法律保護或直至雙方達成協議的終止使用日期。
4.2上述4.1條所述之期限后滿或終止,不影響本合同項下其他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的許可使用。
5.1許可人應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應被許可人不時之要求將許可專利和許可專有技術資料提交予被許可人。
5.2許可專利和許可專有技術實施的后續服務應保證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的有效實施,具體應視不同情況而定。需許可人提供技術人員予以指導的,許可人應予以充分合作,并安排專人負責有關指導工作。
對于無償使用的專利、專有技術,被許可人須于每年12月31日之前向許可人支付該年度許可人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為維系該等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的有效性而已經實際支出的費用。但是,被許可人不需向許可人支付按照本合同的規定被許可人已經停止使用的本合同項下一個或多個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的維系費用。
7.1許可人的權利:
(a)有權在自身范圍內制造、使用、銷售與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有關的產品,或者使用許可專利方法及許可專有技術。
(b)有權取得被許可人對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改進部分的使用權,但應補償被許可人因該等改進而合理支出的費用。
(c)有。
權獲得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所申請的各級發明和科技獎勵。
(d)有權要求被許可人依本合同約定支付本合同第6條規定的費用。
7.2許可人的義務:
(a)許可人允許第三方使用或向第三方轉讓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應遵守本合同3.4條、3.5條的規定。
(b)根據本合同第2條及第5條的規定,提供全部技術資料和技術服務。
(c)按時向有關機關交納有關維系許可專利申請和許可專利權的有效性的費用。
(d)對被許可人在實施過程中有關的技術及其經營秘密承擔保密義務。本條規定的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后繼續有效。
(e)根據被許可人要求或專利權保護需要,向國家有關機構就有關許可專利申請保護。
(f)承諾并保證本合同項下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許可的合法性。如果有第三方因本合同向被許可人提出權利請求或訴訟時,許可人有義務賠償被許可人因此而致的一切損失及費用支出。
(g)根據3.3條規定,承諾取得共有專利的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h)本合同簽訂后,許可人負責依法向專利管理機關辦理本合同備案存查手續。
7.3被許可人的權利:
(a)有權在本合同規定的范圍內制造、使用和銷售與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有關的產品,或者使用許可專利方法及許可專有技術。
(b)有權獲得實施和使用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所必要的全部技術資料和技術服務。
(c)有權得到許可人對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改進部分的使用權,但應補償許可人因該等改進而合理支出的費用。
(d)有權對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進行改進,由被許可人獨立進行的改進,其改進部分歸被許可人所有。
(e)就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實施后取得的成果,有申請各級發明和科技獎勵的權利。
(f)有權就許可專利產品及許可專有技術產品參加各級名優產品的評比,所獲得的榮譽和物質利益歸被許可人所有。
7.4被許可人的義務:
(a)被許可人與第三人就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再簽訂使用許可合同應事先通知許可人,并獲得許可人同意,且應遵守本合同3.4條、3.5條的規定。
(b)如發生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侵權事宜,許可人負責向有關部門投訴或起訴,被許可人應當協助查明。
(c)被許可人對本合同項下的許可專有技術和提交的資料承擔保密義務。本條規定的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后繼續有效。
(d)承擔生產、銷售許可專利產品應繳納的各種稅款。
(e)按本合同第6條規定向許可人支付有關費用。
許可人和被許可人有義務采取進一步的其他必要的行動,包括簽署其他有關的協議或合同或文件,以確保本合同宗旨和規定內容的實現。
9.1對本合同的任何變更,須經雙方同意,并以書面形式作出方可生效。
9.2本合同按下列方式終止:
(a)本合同期限后滿。
(b)本合同有效期限內雙方達成終止協議。
(c)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地震、風暴、水災、戰爭等不可抗力喪失繼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d)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或有管轄權的法院或仲裁機構所做出的終止本合同的判決、裁定或決定而終止本合同。
9.3無論9.1和9.2條如何規定,每年12月31日之前,被許可人有權按其生產經營需要,決定終止使用本合同項下一個或多個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并須在該日之前書面通知許可人該等終止。一俟被許可人按前款規定終止使用該等專利及專有技術,則被許可人從下一個年度起對該等專利及專有技術不再支付本合同第6條所規定之費用。
任何一方違約,另一方可以要求或采納本合同和法律所允許的補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實際履行和補償經濟損失。
11.1許可人的陳述和保證:
(a)許可人是依法成立的企業,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現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b)許可人一直依法從事經營活動,并未從事任何超出法律規定的營業范圍的活動。
(c)許可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審批(如需要)以及內部授權程序都已獲得或完成,簽署本合同的是許可人的有效授權代表,并且本合同一經簽署即構成對許可人有約束力的責任。
(d)許可人簽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并不違反其訂立的任何其他協議或其公司章程,亦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或規定。
11.2被許可人的陳述和保證:
(a)被許可人是依法成立的股份制企業,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現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b)被許可人一直依法從事經營活動,并未從事任何超出法律規定的營業范圍的活動。
(c)被許可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程序都已完成,簽署本合同的是被許可人的有效授代表,并且本合同一經簽署即構成對被許可人有約束力的責任。
(d)被許可人簽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
務并不違反其訂立的任何其他協議或其公司章程,亦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或規定。
12.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及其它自然災害、交通意外、罷工、騷動、暴x及戰爭(不論曾否宣戰)以及政府部門的作為及不作為)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12.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十五日內以手遞或掛號空郵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12.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適用本合同9.2(c)關于合同終止的規定。
13.1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或義務。
13.2本合同及其附件構成雙方全部協議,并取代雙方以前就該等事項而達成之全部口頭或書面的協議、合約、理解和通信。
13.3本合同任何一條款成為非法、無效或不可強制執行并不影響本合同其它條款的效力及可強制執行性。
13.4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訂僅可經書面協議并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且須經雙方采取適當的法人行動批準而作出。
13.5除非另有規定,一方未行使或延遲行使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權力或特權并不構成對這些權利、權力或特權的放棄,而單一或部分行使這些權利、權力或特權并不排斥任何其它權利、權力或特權的行使。
13.6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約束力,如同已被納入本合同。
一方根據本合同規定作出的通知或其它通訊應采用書面形式并以中文書寫,并可經專人手遞或掛號郵務發至以下規定的另一方地址,或傳真至另一方規定的傳真號碼,通知被視為已有效作出的日期應按以下的規定確定:
(a)經專人交付的通知應在專人交付之日被視為有效。
(b)以掛號郵務寄出的通知應在付郵(以郵戳日期為準)后第7天(若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法定節假日,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被視為有效。
(c)以傳真形式發出的通知應被視作于傳真完畢的時間作出,唯發件人應出示真機就其所發出的文件而打印的報告以證明有關文件已經完滿地傳給對方。
(d)許可人地址:_________;被許可人地址:_________。
15.1本合同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并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
15.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將該等爭議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仲裁委員會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6.1本合同以中文書寫。
16.2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本合同在雙方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后生效,且其效力追溯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許可人(蓋章):_________被許可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一、無償使用的自有專利清單(略)。
二、共有專利清單(略)。
三、專有技術清單(略。
專利許可合同
鑒于甲方擁有 專利(或專利申請)
申請日: ,申請號: ,授權日(公開、公告日): ,專利權法定有效期限:
發明創造名稱: ,以及實施專利有關的一般技術,并且甲方許可乙方實施該專利技術;
鑒于乙方對甲方專利技術的了解,愿意實施和購買甲方的專利技術,并且具備實施該專利技術的技術力量、物質條件、法人資格和必要的資金,雙方經過充分協商,本著平等自愿、互利有償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遵照履行。
1.2.專利申請:本合同中所指的專利申請是指甲方為申請人,該專利申請已經或未經中國專利局公開(公告)的申請專利技術,其發明創造名稱:
申請日: 申請號: 公開(公告)日:
1.3.一般技術:指甲方擁有的與實施該項專利有關的未申請專利或已宣布專利無效的技術。
1.4.技術秘密:指實施甲方專利所必須的、可行的、能夠達到預期效果的未公開的技術,名稱:
1.5.合同技術:是指甲方許可乙方使用的專利,(或專利申請)一般技術,和技術秘密以及有關專利和一般技術的全部資料。
1.6.全部技術資料:包括專利申請文件及實施與該專利有關的(產品設計圖紙、工藝圖紙、工藝配方、工藝流程以及制造合同產品所需的工裝、設備清單等)技術資料。
1.7.合同產品:是指乙方使用合同技術制造的產品,其產品名稱:
1.8.技術服務:指甲方為乙方實施合同技術所進行的服務,包括甲方向乙方傳授合同技術和培訓乙方有關人員。
1.9.銷售額:指乙方銷售合同產品的總金額。
1.10.凈銷售額:指乙方銷售合同產品的總金額減去包裝費、運輸費、稅金、廣告費、商業折扣。
1.11.普通實施許可合同:指甲方許可乙方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地區、技術范圍內實施合同技術的同時,甲方保留使用該技術的權利,并且可以繼續許可乙方以外的任何單位或個人使用該技術。
1.12.排他實施許可合同:指甲方許可乙方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地區、技術范圍內實施合同技術的同時,甲方保有使用該技術的權利,但不得再許可乙方以外的任何單位或個人使用該技術。
1.13.獨占實施許可合同:指甲方許可乙方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地區、技術范圍內使用合同技術,甲方自己和任何乙方以外的單位或個人都不得使用該合同技術。
2.1.甲方許可乙方使用甲方的專利技術、專利申請技術和與實施這種技術有關的技術秘密。
2.2.甲方許可乙方使用合同技術的全部資料(詳見附件1)制造、使用、銷售合同產品;合同產品的質量技術檢驗標準及產品的檢驗方法。(詳見附件2)
2.3.本合同為(普通、排他或獨占)實施許可合同。乙方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在 地區實施合同技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與第三方聯營擴大實施范圍,并無權將合同技術許可第三方使用。如甲方同意乙方再轉讓給第三方則另簽訂分許可合同。
3.1.合同生效后,甲方(或中介方)收到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入門費人民幣 元后的×××日內,甲方向乙方交付合同附件1所規定的技術資料。
3.2.甲方向乙方交付的技術資料,應當是完整、清楚的。圖紙資料的內容、規格應當符合國家的有關標準和規定。
3.3.乙方收到甲方提交的技術資料×××日內,應對資料認真仔細檢查與核對,如發現有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應在×××日內向甲方提出,甲方應在××日內予以補充或更換;技術資料符合要求的,乙方應向甲方簽署技術資料驗收合格確認書。
4.1.本合同的使用費采用入門費和提成費相結合的方式,其中入門費為××萬元,提成費按合同產品凈銷售額的××%提取。
4.2.合同生效后××日內乙方向甲方(或中介方)支付本合同入門費(或定金)××萬元。
4.3.乙方從合同產品銷售之日起,每季度結束后××日內向甲方支付提成費。
4.4.甲方有權查閱乙方實施合同技術的有關帳目。
(注:如采用一次總付或總付額內分期支付的方式,只需規定在合同生效后××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使用費)
5.1.甲方在合同生效后××日內應負責向乙方傳授合同技術的有關內容,并向乙方解答有關實施合同技術中所提出的問題。
5.2.甲方在乙方試制合同產品期間,應派出合格的技術人員到乙方現場進行技術指導,并負責培訓乙方技術人員和試制人員,乙方接受甲方培訓的人員所具備的條件和文化水平應符合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
5.3.甲方派出到乙方技術服務的人員,如乙方不另支付技術服務費,則使用費宜適當增加,但乙方應對甲方人員必要的工作、生活條件給予保證,有關差旅費、伙食標準等事宜,詳見附件3。
5.4.甲方完成上述技術服務后,經雙方驗收合格,共同簽署驗收證明文件。
5.5.技術服務驗收后,如乙方需要,甲方人員到乙方現場指導,有關技術服務費及差旅費、伙食費標準等事宜雙方另行商定。
6.1.乙方按甲方的合同技術制造、生產合同產品,如因乙方原因,試制不成功,甲方應協助乙方再次進行試制,如仍不能生產出合同產品,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不退還使用費。如因甲方原因,發生同樣的試制不成功的情況,乙方有權終止合同,甲方退還使用費,并賠償乙方應有的損失。
6.2.合同產品試制成功后通過對乙方使用合同技術制造的合同產品,按照合同附件2規定的技術性能指標進行驗收。
6.3.驗收合同產品由乙方委托國家認可的產品質量檢測部門進行,或者由乙方組織進行鑒定,甲方參加,所需一切費用應由乙方負責。
6.4.如產品驗收不合格時雙方協商,各派代表調查原因并確定雙方的責任。
6.5.如非乙方原因,合同產品第一次驗收不合格,責任在于甲方,甲方應負責找出原因并提出技術措施消除缺陷。
6.6.如經過第二次驗收仍不合格,責任在于甲方而甲方又不能提出補救措施消除缺陷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甲方應退還乙方支付甲方的使用費并視其具體情況賠償乙方的部分損失。
6.7.如因乙方責任使合同產品驗收不合格,甲方應協助乙方分析原因,提出補救措施,經再次驗收仍不合格,乙方確實無法實施合同技術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6.8.合同產品經驗收合格后,雙方應當簽署合同技術驗收合格協議書。
7.1.甲方無正當理由逾期向乙方交付合同技術資料的,每逾期一周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元,甲方逾期兩個月未向乙方交付合同技術資料的,或資料補充更換后仍不符合要求時,乙方有權終止合同,甲方應當退還入門費并支付違約金。
7.2.乙方逾期向甲方支付使用費,應按照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逾期金額的千分之××的違約金;逾期超過兩個月不支付使用費,乙方除補充使用費并支付違約金外,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7.3.乙方擅自將合同技術許可或泄漏給他人使用的,應將非法所得全部交還甲方,或支付違約金××元,還必須立即停止他人使用合同技術。
甲方擅自將乙方對合同技術的改進部分或將乙方的銷售秘密泄露給他人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元。
7.4.獨占實施許可合同的乙方,實施專利超越本合同約定的范圍內,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元,并且乙方應即停止實施。
7.5.排他實施許可合同的甲方,在許可乙方實施合同技術的范圍內,又許可他人實施本合同技術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元,并應當停止許可他人實施合同技術。
8.1.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對合同技術所作的改進應及時通知對方。
8.2.屬于實質性的重大改進和發展,專利申請權歸改進方,改進方應優先向對方以優惠價格許可使用。
8.3.屬于原有基礎上較小的改進,雙方免費互相提供使用。
8.4.對合同技術的改進,改進方未申請專利的,另一方應對改進技術承擔保密責任,并無權擅自向他人轉讓該技術,也無權申請專利。
8.5.雙方共同對合同技術作出的重大改進,專利申請權歸雙方共有。一方向另一方轉讓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另一方可單獨申請專利,放棄專利申請權的一方可以免費實施該項專利,雙方應就專利申請權的轉讓簽訂協議,如果一方不同意申請專利的,另一方不得擅自申請專利。
8.6.關于雙方共同改進的未申請專利的一般技術成果,需由雙方另定協議來處理使用權和收益分享的問題。
9.1.在合同有效期內,如有第三方指控乙方實施合同技術侵權,甲方應負一切法律、經濟責任。
9.2.甲方應在合同有效期內,維持專利權的有效性,如果因甲方的過失使專利權失效的,本合同即告終止。
9.3.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專利權或申請(已公開或公告)被宣告無效時,按乙方實際損失情況酌情處理。
9.4.甲、乙雙方發現第三方侵犯甲方專利權時,應及時互相通告,由甲方與侵權方進行交涉或負責訴訟,乙方協助。
10.1.乙方因合同產品滯銷,致使乙方無經濟效益,經雙方協商同意變更提成費的比例;如乙方已造成虧損的,乙方有權提出終止合同。
10.2.獨占(或排他)實施許可合同的乙方,在合同生效后××月內不實施合同技術,或者在××月內,非甲方原因,乙方仍無法制造出合格的合同產品,本合同即自行變為普通實施許可合同,甲方有權向第三方許可實施合同技術,并可單方面解除合同。
10.3.任何一方遭受不可抗力事故而影響合同履行時,應在××天內通知對方,并在××天內將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提供給對方,雙方對合同的有關條款進行變更或終止合同。
中介方有義務監督甲、乙雙方,使本合同順利執行。若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糾紛時,有責任進行從中調解,協商解決。
12.1.雙方履行合同中發生爭議后,應按照合同分清責任,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自行解決。
12.2.雙方不能和解的,甲乙雙方商定提請當地專利管理機關調處(如有中介方參加,可先由中介方進行調解、調解無效時方提請當地專利管理機關進行調處)。
13.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開始生效。合同有效期為×年,合同到期自行終止。雙方要求延長合同期限的,在合同到期前三個月內另行商定。
13.2.本合同中提到的有關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文本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
讓與人(甲方) 受讓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代表)
簽 字 簽 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單位公章 乙方單位公章
專利許可合同
簽約時間:
簽地點:
合同號:
中國,北京,__公司(以下簡稱“受讓方”)為一方,_國_市__公司(以下簡稱“出讓方”)為另一方。
鑒于出讓方擁有設計、制造、安裝、銷售__產品的專有技術;。
鑒于出讓方有權,并且也同意向受讓方轉讓上述專有技術;。
鑒于受讓方希望利用出讓方的專有技術設計、制造、銷售和出口__產品;。
雙方授權代表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定義。
1.1“受讓方”--是指中國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2“出讓方”--是指__國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3“合同產品”--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產品及其型號和規格。
1.4“技術資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全部技術數據、圖紙、設計、計算、操作、維修、產品檢驗等資料。
1.5“合同工廠”--是指受讓方使用了讓方提供的技術資料進行生產合同產品的場所,即__省_市__工廠。
1.6“凈銷售價”--是指合同產品的銷售發票價格扣除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傭金、商業折扣、稅金和外購件等的費用后的余額。
1.7“技術服務”--是指出讓方根據本合同附件四和附件五中的規定,就合同產品的設計、制造、裝配、檢驗、調試、操作等工作,向受讓方提供的技術指導和技術培訓。
1.8“商業性生產”--是指合同工廠生產第__臺合同產品以后的生產。
1.9“合同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的雙方政府有關當局中的最后一方批準合同的日期。
……(注:可根據具體項目的需要增減上述定義)。
第二條合同范圍。
2.1出讓方同意向受讓方轉讓,受讓方同意從出讓方取得合同產品的設計、制造、銷售、安裝、維修的專有技術。合同產品的型號、名稱、規格和技術參數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2.2出讓方承認受讓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計和制造合同產品,以及使用、銷售和出口的權利。這種權利是非獨占的,不可轉讓的權利。
2.3出讓方負責向受讓方提供合同產品有關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其具體內容、數量和交付時間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2.4出讓方負責派遣技術人員來華講解技術資料,并對合同產品的設計、制造、裝配、檢驗、考核等進行技術指導和服務,技術服務的內容和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2.5出讓方負責接受和安排受讓方人員在出讓方工廠的技術培訓,出讓方應盡量大的努力滿足受讓方的要求,使受讓方人員能夠掌握上述專有技術,受讓方人員培訓的內容和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五。
2.6根據受讓方的需要,出讓方有義務以最優惠的價格向受讓方提供合同產品所需要的零部件、原料、或標準件等,具體的供貨內容屆時雙方將另行協商簽訂合同。
2.7出讓方同意受讓方使用其商標的權利,合同產品可以采用雙方的聯合商標或標明“根據出讓方許可制造”的樣。
2.8受讓方生產的合同產品經考核合格后,出讓方同意按本合同第8.9條的規定返銷部分合同產品。
3.1按照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合同內容和范圍,受讓方向出讓方支付的合同總價為_美元(大寫:__美元)。其分項價格如下:
a.技術轉讓費_美元;。
b.設計費_美元;。
c.技術資料費_美元;。
d.人員培訓費_美元。
3.2上述合同價格為固定價格,其技術資料價格為在__機場交付前的一切費用。
(注:此處的機場應為受讓方合同工廠附近的國際機場)。
選擇方案一:適用于按提成計價的合同。
3.1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合同內容和范圍,本合同采用提成方式計算價格,合同貨幣為美元。
3.2本合同提成費的計算時間從雙方簽署合同產品考核合格證書之日開始,按日歷年分年度計算,每年的12月31日為提成費結算日。
3.3提成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品銷售后的凈銷售價格計算,提成率為_%,合同產品未銷售出去的不應計算提成費。
3.4在提成費結算日后10天內受讓方將以書面形式向出讓方提交上一年度合同產品的銷售數量,凈銷售額和應支付的提成費,凈銷售額和提成費的具體計算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_。
3.5本合同的技術服務和人員培訓費用將按實際的工作日計算,其日工資標準和計算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_。
3.6出讓方如需查核受讓方的帳目時,應在接到受讓方按照第3.4條規定開出的書面通知后10天內通知受讓方,具體的查帳程序、內容和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_。
選擇方案二:適用于固定與提成相結合的計價合同。
3.1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合同內容和范圍,本合同采用入門費和提成費兩種方式計算價格,合同貨幣為美元。
3.2本合同的入門費為__美元(大寫:__美元),入門費為固定價格。
3.3本合同提成費的計算時間從雙方簽署合同產品考核合格證書之日開始,按日歷年度計算,每年的12月31日為提成費結算日,提成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品銷售后的凈銷售價格計算,提成率為_%,具體的計算辦法與選擇方案一的第3.4條相同。
3.4技術服務和人員培訓費用的計算辦法與選擇方案一的第3.5條相同。
3.5查帳的程序,內容和方法與選擇方案一中的第3.6條相同。
第四條支付條件。
4.1本合同中規定的一切費用將以美元用電匯(t/t)或信匯(m/t)通過北京中國銀行和__銀行支付。所有在中國境內發生的銀行費用由受讓方負擔,所有在中國境外發生的銀行費用由出讓方負擔。
4.2本合同第三條所規定的'合同總價,按下述辦法由受讓方支付給出讓方:
a.出讓方政府、當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許可證影印件一份,或者當局出具的不需要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文件一份。
c.金額為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4份;。
d.即期匯票一式2份。
受讓方在支付上述款項的同時,應向出讓方提交由北京中國銀行出具的金額為_美元(大寫_美元)以出讓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保函一份,保函格式詳見本合同附件七。
a.商業發票一式4份;。
b.即期匯票一式2份;。
c.交付技術資料的空運單一式4份。
(3)合同總價_%,計_美元(大寫_美元),在受讓方收到下述單據30天內經審核無誤后,由受讓方支付給出讓方。
a.商業發票一式4份;。
b.即期匯票一式2份;。
c.由雙方簽說明合同工廠性能保證期已開始的證明文件一式2份。
(4)合同總價的_%,計_美元(大寫_美元),在受讓方收到出讓方提交的下列單據30天內經審核無誤后,由受讓方支付給出讓方:
a.商業發票一式4份;。
b.即期匯票一式2份;。
c.由雙方簽的合同產品考核驗收合格證書一式2份。
4.3根據合同規定,如出讓方需向受讓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受讓方有權從上述任何一次支付中扣除。
選擇方案一:適用于按提成計價的合同。
4.1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提成費,受讓方在合同產品考核驗收合格后開始支付。
4.2受讓方在提成費結算日后10天之內,應將上一日歷年度內合同產品的實際銷售量和凈銷售額通知出讓方,受讓方在收到出讓方出具的下列單據30天內經審核無誤后由受讓方將提成費支付給出讓方:
a.該期提成費計算單一式4份;。
b.商業發票一式4份;。
c.即期匯票一式2份;。
4.3本合同的技術服務費和人員培訓費的支付辦法詳見合同附件_。
4.4按本合同規定,如出讓方需要向受讓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受讓方有權從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選擇方案二:適用于固定與提成相結合的計價合同。
4.1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入門費的支付辦法與第4.2條的支付方法相同,其支付次數可根據具體合同的需要而定,每次支付所需的單據與第4.2條相同。
4.2提成費的支付方式與選擇方案一中的第4.2條規定相同。
4.3本合同的技術服務費和人員培訓費的支付辦法詳見本合同附件_。
4.4支付罰款和賠償的方法和第4.3條相同。
第五條技術資料的交付。
5.1出讓方應按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內容,數量和時間在__機場交付技術資料。技術資料運抵_機場后,其風險即由出讓方轉移到受讓方。
5.2交貨機場的印戳日期為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
5.3在每批技術資料發運后24小時內,出讓方應將合同號、空運提單號、空運日期、資料的項號、件數、重量、班機號和預計到達日期用電傳或電報通知受讓方,同時,將空運提單和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各一式2份航空郵寄給受讓方。
5.4如技術資料在空運中發生丟失、損壞、短缺、出讓方應在收到受讓方書面通知后30天內,免費補寄或重寄給受讓方。
5.5交付的資料應具有適合于長途運輸,多次搬運,防雨,防潮的堅固包裝。
5.6每件技術資料的包裝封面上,應以英文標明下述內容:
a.合同號:
b.收貨人:
c.目的機場;。
d.標記:
e.重量(公斤):
f.箱號或件號:
g.收貨人代號:
5.7包裝箱內應附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一式2份,并標明技術資料的序號、文件代號、名稱和頁數。
第六條技術服務和人員培訓。
6.1出讓方應按照合同規定派遣技術熟練的、身體健康的、稱職的人員到受讓方的合同工廠現場提供技術服務,技術服務的人數、專業、任務和內容,在華時間等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6.2受讓方應為出讓方的技術服務人員提供入出境簽證和在華的工作和生活條件,出讓方技術人員在華的待遇條件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6.3出讓方的技術服務人員在華服務期間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和工廠的規章制度。
6.4受讓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派遣技術人員或操作工人到出讓方有關的工廠進行培訓,培訓人員的數量、專業、內容、時間和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五。
6.5出讓方應為受讓方的培訓人員提供入出境簽證和培訓的條件,培訓人員在出讓方的待遇條件詳見本合同附件五。
6.6受讓方培訓人員在出讓方接受培訓期間應遵守出讓方國家的法律和當地工廠的有關規定。
第七條考核和驗收。
7.1為了驗證出讓方技術資料的正確性和可靠性,出讓方應派遣代表與受讓方的技術人員一起在合同工廠共同對合同產品進行考核和驗收,具體的考核程序和驗收標準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7.2經過雙方共同考核證明合同產品符合附件三規定的驗收標準時,雙方授權代表應簽署合同產品考核驗收合格證書一式4份,雙方各持2份。
7.3如果合同產品經考核后證明其技術性能未達到合同規定的技術指標時,雙方應友好協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待缺陷消除后再進行第二次性能考核,考核合格后按第7.2條規定雙方簽署考核合格證書。
7.4如果第一次考核不合格是出讓方的責任時,出讓方再次派遣技術人員參加第二次考核的一切費用將由出讓方負擔,如系受讓方的責任,則由受讓方負擔。
7.5經過第二次考核合同產品仍不能達到驗收標準時,如果是出讓方的責任,出讓方必須賠償受讓方遭受的有關損失,同時,出讓方還應采取措施,消除缺陷,自費派遣技術人員參加第三次合同產品的考核。如系受讓方的責任,一切費用將由受讓方負擔。
7.6經過上述三次考核,合同產品仍然達不到驗收標準時,如系出讓方的責任,受讓方則有權終止合同,同時按第八條的規定,出讓方還應賠償受讓方的有關損失。如系受讓方的責任,則由雙方協商合同將如何進一步執行的問題。
(注:考核驗收的次數可視項目的具體情況確定。)。
第八條保證和索賠。
8.1出讓方保證根據本合同的規定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出讓方實際使用的和最新的技術資料,并保證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及時向受讓方提供其改進和發展的技術資料。
8.2出讓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完整的、正確的、清晰的,并保證能按合同附件二的規定及時交付。
8.3出讓方對合同工廠提供的性能保證期為_個月,性能保證期的起算和終止時間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8.4如出讓方交付的技術資料不符合第8.2條的規定時,出讓方必須在收到受讓方書面通知后30天內免費將有關的技術資料航寄給受讓方。
8.5如出讓方不能按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時間交付技術資料時,出讓方應按下列比例向受讓方支付技術資料的遲交罰款:
第1至4周,每遲交一周罰款為合同總價的_%;。
第5至8周,每遲交一周罰款為合同總價的_%;。
超過8周者,每遲交一周罰款為合同總價的_%。
以上罰款總額不超過合同總價的_%,不足一周時,罰款按一周計算。
8.6受讓方按照第8.5條的規定對出讓方罰款后并不解除出讓方繼續交付技術資料的義務。
8.7出讓方遲交技術資料超過六個月時,受讓方有權終止合同。在這種情況下,出讓方必須將受讓方已支付的全部金額,并加上年息為_%的利息,一起退還給受讓方。
8.8按本合同第七條的規定,由于出讓方的責任,合同產品經第x次考核不合格時則按以下辦法處理:
(1)如果由于合同產品不合格導致受讓方不能投產,只能終止合同時,出讓方應按第8.7條的規定退還受讓方已付給出讓方的全部金額,并加計年息_%的利息。
(2)如果是合同產品的部分性能尚未達到驗收指標,但受讓方仍可以投產使用時,出讓方應按以下規定賠償受讓方的損失:
a.合同產品的__性能指標降低_%,賠償合同總價的_%;。
b.合同產品的__性能指標降低_%,賠償合同入門費總價的_%;。
c.合同產品的__性能指標降低_%,賠償金為降低提成率_%。
(注:遲交罰款和性能賠償可以根據具體合同的情況,擬增加或減少一部分條款)。
8.9合同產品經考核合格后,出讓方同意逐年返銷部分合同產品,返銷的型號和數量詳見本合同附件_。
第九條侵權和保密。
9.1出讓方保證是本合同規定提供的一切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的合法持有者,并且有權向受讓方轉讓,如果發生第三方指控侵權時,則由出讓方負責與第三方交涉并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上和經濟上的責任。
9.2受讓方同意在合同有效期內對出讓方提供給受讓方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進行保密,如果上述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中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被出讓方或第三方公布,受讓方對公開部分則不再承擔保密義務。
9.3出讓方應對受讓方提供的合同工廠的水文、地質、生產等情況保密,其保密時間應按受讓方的要求執行。
9.4本合同終止后,受讓方仍有權使用出讓方提供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有權設計、制造和銷售合同產品。
第十條稅費。
10.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對受讓方征收的與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由受讓方負擔。
10.2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對出讓方征收的與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由出讓方負擔。其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一條的規定對出讓方征收的預提稅將由受讓方從本合同第四條的支付中予以扣除,代替出讓方向中國稅務當局繳納,然后將稅務當局出具的完稅憑證正本一份提交出讓方,出讓方應繳納的其他稅費則由其自己去中國稅務當局辦理納稅手續。
10.3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征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由出讓方負擔。
選擇方案一:適用于已與我國簽訂了避免雙重稅收協定的國家中的企業。
10.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__國政府于_年_月_日簽訂了避免雙重征稅的協定,該協定已于_年_月_日開始實施,出讓方和受讓方均應遵守該協定的規定。
10.2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__稅法和__稅法的規定對出讓方征收的__稅和__稅將按避免雙重稅協定第_條和第_條辦理。
選擇方案二:適用于已得到我國稅務當局批準享受減免稅待遇的項目。
10.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稅法的規定,在執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出讓方負有__稅和__稅的納稅義務。
10.2中華人民共和國稅務當局已于_年_月_日決定對出讓方負擔的__稅和__稅實行減稅(或者免稅)處理,具體的處理辦法詳見本合同附件_。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11.1合同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戰爭或嚴重的水災、火災,臺風和地震等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可作為不可抗力的其他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延長的期限應相當于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11.2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盡快將發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并于14天內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給另一方進行確認。
11.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的影響延續到120天以上時,合同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合同的執行問題。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
12.1在執行本合同中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通過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提交仲裁解決。
12.2仲裁地點在北京,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該會的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
(注:此條有兩種選擇:a.仲裁地點若在瑞典的斯德哥爾摩,就按斯德哥爾摩間會仲裁院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b.仲裁地點選在被訴國,則按被訴國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
12.3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2.4仲裁中的適用法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注:在斯德哥爾摩仲裁時,瑞典法為適用法律;在被訴國仲裁時,被訴國的法律為適用法。)。
12.5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或者按仲裁的裁決執行。
12.6在仲裁過程中除了正在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第十三條合同生效及其他。
13.1本合同由雙方授權代表于__年_月_日在北京簽,然后由各方分別向本國政府有關當局申請批準,以最后一方的批準日期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雙方應盡最大努力爭取在90天內獲得批準,并用電傳通知對方,然后用信件確認。
13.2本合同自簽之日起6個月后仍不能生效時,雙方均有權取消此合同。
13.3本合同有效期從合同生效日算起共_年,有效期滿后,本合同將自動失效。
13.4本合同期滿后,雙方的未了債權和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債務人應對債權人繼續完成未了債務。
13.5本合同用英文書就,一式4份,雙方各持2份。
13.6本合同由第一至十四條和附件1至7組成,合同正文與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7對一合同的任何變更、修改或增減,須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文件,并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8在本合同的執行中,雙方通訊以英文進行,正式通知應以書面形式,用航空掛號信件郵寄,一式2份。
第十四條法定地址。
14.1受讓方名稱:
地址:
電傳:
電話:
14.2出讓方名稱:
地址:
電傳:
電話:
14.3雙方授權代表簽:
受讓方出讓方。
(簽)(簽)。
附件一出讓方銀行出具的不可撤銷的保函格式。
受益人:
日期:__年_月_日
專利許可合同
轉讓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登記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局監制。
前言(鑒于條款)。
轉讓方向受讓方交付資料。
交付資料的時間、地點及方式。
轉讓費及支付方式。
專利權被撤銷和被宣告無效的處理。
過渡期條款。
稅費。
違約及索賠。
爭議的解決辦法。
其他。
合同的生效。
專利許可合同
第二條合同范圍。
第四條支付條件。
第五條資料的交付和改進。
第六條侵權和保證。
第七條稅費。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第九條合同生效和其他。
附件一專利資料的名稱、內容和申請情況(略)。
附件二合同產品的型號、規格和技術參數(略)。
附件三提成費的起算時間和計算方法(略)。
附件四出讓方查帳的內容和方法(略)。
簽約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字地點:_________。
合同號:_________。
中國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受讓方”)為一方,_________國_________市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出讓方”)為另一方。
鑒于出讓方是_________技術的專利權持有者;
鑒于受讓方希望利用出讓方的專利技術制造和銷售產品;
雙方授權代表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1.1“專利技術”--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技術,該技術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經中國專利局批準,獲得了專利權,其專利編號為_________。
1.2“出讓方”--是指_________國_________市_______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3“受讓方”--是指中國_______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4“合同產品”--是指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產品。
1.5“合同工廠”--是指生產合同產品的工廠,該工廠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名叫_________工廠。
1.6“凈銷售價”--是指合同產品的銷售發票價格扣除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傭金、商業折扣、稅費、外購件等費用后的余額。
1.7“專利資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有關資料。
1.8“合同生效日”--是指本合同雙方有關當局的最后一方的批準日期。
2.1受讓方同意從出讓方取得,出讓方同意向受讓方授予合同產品的設計、制造和銷售的權利。合同產品的名稱、型號、規格和技術參數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2.2出讓方授予受讓方在中國設計制造合同產品、使用、銷售和出口合同產品的許可權,這種權利是非獨占性的,是不可轉讓的權利。
2.3出讓方負責向受讓方提供合同產品的專利資料,包括專利的名稱、內容、申請情況和專利編號等,具體的資料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2.4在合同的執行中,如果受讓方需要出讓方提供技術服務或一部分生產所需的零部件或原材料時,出讓方有義務以最優惠的價格向受讓方提供,屆時雙方另行協商簽訂合同。
2.5出讓方同意受讓方使用其商標的權利,在合同產品上可以采用雙方的聯合商標,或者標明“根據出讓方的許可制造”的字樣。
3.1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內容和范圍,本合同采用提成方式計算價格,計價的貨幣為美元。
3.2本合同提成費的計算時間從合同生效之日后的第_________個月開始,按日歷年度計算,每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為提成費的結算日。
3.3提成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品銷售后的凈銷售價格計算,提成率為_________%,合同產品未銷售出去的不應計算提成費。
3.4在提成費結算日后10天之內受讓方應以書面通知的形式向出讓方提交上一年度合同產品的銷售數量、凈銷售額和應支付的提成費,凈銷售額和提成費的具體計算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3.5出讓方如需查核受讓方的帳目時,應在接到受讓方根據第3.4條規定開出的書面通知后10天之內通知受讓方,具體的查帳內容和程序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4.1本合同第三條中規定的提成費,受讓方將通過_________銀行(此處為受讓方的業務銀行)和_________銀行(此處為出讓方的業務銀行)支付給出讓方,支付中使用的貨幣為美元。
4.2出讓方在收到受讓方按第3.4條的規定發出的書面通知后應立即開具有關的單據,受讓方在收到出讓方出具的下列單據后三十天內,經審核無誤即支付提成費給出讓方:
a、提成費計算單一式四份;
b、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3按本合同規定,如出讓方需要向受讓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受讓方有權從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5.1出讓方應按本合同附件二的規定向受讓方提供專利資料的名稱、內容,以及出讓方向中國專利局申請專利的有關情況。
5.2出讓方應在簽訂合同的同時,將第5.1條中規定的專利資料交付給受讓方。(注:由于專利資料都是現成的,因此要求出讓方在簽約時提交。)。
5.3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對合同產品涉及的技術如有改進和發展,應相互免費將改進和發展的技術資料提供給對方使用。
5.4改進和發展的技術,其所有權屬于改進和發展一方,另一方不得利用這些技術資料去申請專利或轉讓給第三方。
6.1出讓方保證是本合同一切專利技術和專利資料的合法持有者,并且有權向受讓方轉讓,如果在合同執行過程中一旦發生第三方指控侵權時,則由出讓方負責與第三方交涉,并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經濟上的責任。
6.2出讓方保證本合同中涉及的專利在合同執行期間是有效的和合法的。如果由于出讓方的原因導致專利提前失效時,出讓方應將專利失效后受讓方支付的費用償還給受讓方,并按_________%的年息加計利息,與本金一起償付給受讓方。
6.3在合同有效期間,出讓方應按照中國專利局的有關規定按時繳納專利維持費,以保持專利的有效性。
6.4在合同執行期間,如果本合同涉及的專利的法律性質發生了變化,出讓方應立即將此情況以書面形式告之受讓方,然后雙方再協商本合同的執行問題。
7.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征收受讓方有關執行本合同的一切稅費由受讓方負擔。
7.2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征收出讓方與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由出讓方負責。
8.1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8.2如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應提交中國的仲裁機構或中國的有關法院解決。如果是訴諸仲裁,則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該會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如果是通過訴訟,則由受讓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根據中國的有關法律進行審理。
8.3仲裁裁決或法院的判決是終局決定,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8.4仲裁費或訴訟費由敗訴方負擔。
8.5在爭議的處理過程中,除正在進行仲裁或訴訟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將繼續執行。
9.1本合同由雙方授權代表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簽字。各方應分別向其有關當局申請批準,以最后一方的批準日期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雙方應盡最大努力爭取在九十天內獲得合同的批準,然后用電傳通知對方,并用信件確認。
9.2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六個月如仍不能生效,雙方均有權取消合同,一旦本合同被取消,受讓方應將第5.2條中規定的專利資料退還給出讓方。
9.3本合同的有效期從合同生效日算起共_________年,有效期滿后本合同自動失效。
9.4本合同失效后,如果合同中涉及的專利仍然有效時,受讓方不得繼續使用此專利,如需繼續使用,則應與出讓方續簽合同,本合同失效后,如果合同中涉及的專利也隨之失效時,受讓方可以繼續使用此專利而不需要向出讓方支付任何費用。
9.5本合同期滿時,雙方發出的未了債權和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應繼續履行各自的責任。
9.6在合同執行中,對其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和增減,都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并簽署書面文件,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9.7本合同由第一條至第九條和附件一至附件四組成,合同的正文和附件是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8本合同用英文書就,雙方各持兩份。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通訊以英文進行,正式通知應以書面形式,航空掛號郵寄,一式兩份。合同雙方的法定地址如下:
a、受讓方: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國_________市_________街道。
電傳: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
b、出讓方: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國_________市_________街道。
電傳: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
專利許可合同
本合同簽約各方就本合同書中所述專利權轉讓、技術內容、成果權益、費用支付、違約責任以及與之相關的技術及其資料等內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愿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由簽約各方共同恪守。
甲方(受讓方):_________
乙方(讓與方):_________
本合同屬于專利權轉讓合同。
本合同由上述簽約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簽訂。
(獲得專利權的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名稱全稱):_________
5.1 本合同轉讓的專利技術屬于:
(1)發明
(2)實用新型
(3)外觀設計
5.2 專利權人:_________
5.3 發明人/設計人:_________
5.4 專利授權日:_________
5.5 專利號:_________
5.6 專利有效期限:_________
5.7 專利年費已交至_________年。
6.1 讓與方保證上述第五條技術內容的真實性、其轉讓的專利權的合法有效性。
6.2 讓與方對本合同生效后專利權被撤消、宣告無效不承擔法律責任。
7.1 讓與方自行實施專利技術的情況(時間、范圍、方式):_________
7.2 讓與方許可他人實施專利技術的狀況(時間、范圍、方式):_________
8.2 讓與人保證已經將本專利權的轉讓告知原實施許可合同的當事人。
9.1 資料內容:_________
9.2 交付時間:_________
9.3 交付地點:_________
9.4 交付方式:_________
10.1 本合同費用總額為_________元。
10.2 本合同費用,按以下第_________方式支付:
(1)一次支付,支付時間和方式:_________
(2)分期支付,支付時間和方式:_________
(3)其他方式約定如下:_________
11.1 任何簽約方違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條、第_________條、第_________條、第_________條、第_________條中的任何一條,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承擔違約責任:
(1)支付_________元違約金;
(2)按合同總標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3)按實際損失支付賠償金;實際損失的范圍和計算方法為:_________;
(4)其他計算方式:_________。
11.2 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后,簽約方約定本合同內容:
(1)繼續履行
(2)不再履行
(3)是否履行再行協商
12.1 簽約各方因履行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
12.2 協商解決不成,簽約方同意采用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糾紛:
(1)申請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14.2 其他需要補充約定的內容:_________
15.1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經簽約各方簽蓋章后,由_________負責辦理專利權轉讓合同的登記和公告事宜。
15.2 本合同以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的公告日為合同生效日。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專利許可合同
4.1被許可人可以使用任何一個或多個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直至該許可專利期限后滿或該許可專有技術變成公開信息而不受法律保護或直至雙方達成協議的終止使用日期。
4.2上述4.1條所述之期限后滿或終止,不影響本合同項下其他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的許可使用。
第5條專利和專有技術資料的提交及后續服務的提供。
5.1許可人應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應被許可人不時之要求將許可專利和許可專有技術資料提交予被許可人。
5.2許可專利和許可專有技術實施的后續服務應保證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的有效實施,具體應視不同情況而定。需許可人提供技術人員予以指導的,許可人應予以充分合作,并安排專人負責有關指導工作。
第6條維護費用。
對于無償使用的專利、專有技術,被許可人須于每年12月31日之前向許可人支付該年度許可人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為維系該等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的有效性而已經實際支出的費用。但是,被許可人不需向許可人支付按照本合同的規定被許可人已經停止使用的本合同項下一個或多個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的維系費用。
第7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7.1許可人的權利:
(a)有權在自身范圍內制造、使用、銷售與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有關的產品,或者使用許可專利方法及許可專有技術。
(b)有權取得被許可人對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改進部分的使用權,但應補償被許可人因該等改進而合理支出的費用。
(c)有權獲得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所申請的各級發明和科技獎勵。
(d)有權要求被許可人依本合同約定支付本合同第6條規定的費用。
7.2許可人的義務:
(a)許可人允許第三方使用或向第三方轉讓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應遵守本合同3.4條、3.5條的規定。
(b)根據本合同第2條及第5條的規定,提供全部技術資料和技術服務。
(c)按時向有關機關交納有關維系許可專利申請和許可專利權的有效性的費用。
(d)對被許可人在實施過程中有關的技術及其經營秘密承擔保密義務。本條規定的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后繼續有效。
(e)根據被許可人要求或專利權保護需要,向國家有關機構就有關許可專利申請保護。
(f)承諾并保證本合同項下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許可的合法性。如果有第三方因本合同向被許可人提出權利請求或訴訟時,許可人有義務賠償被許可人因此而致的一切損失及費用支出。
(g)根據3.3條規定,承諾取得共有專利的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h)本合同簽訂后,許可人負責依法向專利管理機關辦理本合同備案存查手續。
7.3被許可人的權利:
(a)有權在本合同規定的范圍內制造、使用和銷售與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有關的產品,或者使用許可專利方法及許可專有技術。
(b)有權獲得實施和使用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所必要的全部技術資料和技術服務。
(c)有權得到許可人對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改進部分的使用權,但應補償許可人因該等改進而合理支出的費用。
(d)有權對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進行改進,由被許可人獨立進行的改進,其改進部分歸被許可人所有。(e)就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實施后取得的成果,有申請各級發明和科技獎勵的權利。
(f)有權就許可專利產品及許可專有技術產品參加各級名優產品的評比,所獲得的榮譽和物質利益歸被許可人所有。
7.4被許可人的義務:
(a)被許可人與第三人就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再簽訂使用許可合同應事先通知許可人,并獲得許可人同意,且應遵守本合同3.4條、3.5條的規定。
(b)如發生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侵權事宜,許可人負責向有關部門投訴或起訴,被許可人應當協助查明。
(c)被許可人對本合同項下的許可專有技術和提交的資料承擔保密義務。本條規定的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后繼續有效。
(d)承擔生產、銷售許可專利產品應繳納的各種稅款。
(e)按本合同第6條規定向許可人支付有關費用。
第8條雙方進一步的保證。
許可人和被許可人有義務采取進一步的其他必要的行動,包括簽署其他有關的協議或合同或文件,以確保本合同宗旨和規定內容的實現。
第9條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9.1對本合同的任何變更,須經雙方同意,并以書面形式作出方可生效。
9.2本合同按下列方式終止:
(a)本合同期限后滿,或。
(d)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或有管轄權的法院或仲裁機構所做出的終止本合同的判決、裁定或決定而終止本合同。
9.3無論9.1和9.2條如何規定,每年12月31日之前,被許可人有權按其生產經營需要,決定終止使用本合同項下一個或多個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并須在該日之前書面通知許可人該等終止。一俟被許可人按前款規定終止使用該等專利及專有技術,則被許可人從下一個年度起對該等專利及專有技術不再支付本合同第6條所規定之費用。
第10條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約,另一方可以要求或采納本合同和法律所允許的補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實際履行和補償經濟損失。
第11條雙方的陳述和保證。
11.1許可人的陳述和保證:
(a)許可人是依法成立的企業,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現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b)許可人一直依法從事經營活動,并未從事任何超出法律規定的營業范圍的活動。
(c)許可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審批(如需要)以及內部授權程序都已獲得或完成,簽署本合同的是許可人的有效授權代表,并且本合同一經簽署即構成對許可人有約束力的責任。
(d)許可人簽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并不違反其訂立的任何其他協議或其公司章程,亦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或規定。
11.2被許可人的陳述和保證:
(a)被許可人是依法成立的股份制企業,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現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b)被許可人一直依法從事經營活動,并未從事任何超出法律規定的營業范圍的活動。
(c)被許可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程序都已完成,簽署本合同的是被許可人的有效授代表,并且本合同一經簽署即構成對被許可人有約束力的責任。
(d)被許可人簽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并不違反其訂立的任何其他協議或其公司章程,亦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或規定。
第12條不可抗力。
其它自然災害、交通意外、罷工、騷動、**及戰爭(不論曾否宣戰)以及政府部門的作為及不作為)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12.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十五日內以手遞或掛號空郵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12.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適用本合同9.2(c)關于合同終止的規定。
第13條其他規定。
13.1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或義務。
13.2本合同及其附件構成雙方全部協議,并取代雙方以前就該等事項而達成之全部口頭或書面的協議、合約、理解和通信。
13.3本合同任何一條款成為非法、無效或不可強制執行并不影響本合同其它條款的效力及可強制執行性。
13.4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訂僅可經書面協議并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且須經雙方采取適當的法人行動批準而作出。
13.5除非另有規定,一方未行使或延遲行使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權力或特權并不構成對這些權利、權力或特權的放棄,而單一或部分行使這些權利、權力或特權并不排斥任何其它權利、權力或特權的行使。13.6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約束力,如同已被納入本合同。
第14條通訊。
一方根據本合同規定作出的通知或其它通訊應采用書面形式并以中文書寫,并可經專人手遞或掛號郵務發至以下規定的另一方地址,或傳真至另一方規定的傳真號碼,通知被視為已有效作出的日期應按以下的規定確定:
(a)經專人交付的通知應在專人交付之日被視為有效。
(b)以掛號郵務寄出的通知應在付郵(以郵戳日期為準)后第7天(若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法定節假日,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被視為有效。
(c)以傳真形式發出的通知應被視作于傳真完畢的時間作出,唯發件人應出示真機就其所發出的文件而打印的報告以證明有關文件已經完滿地傳給對方。
(d)許可人地址:;被許可人地址:。
第15條適用法律和爭議的解決。
15.1本合同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并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
15.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將該等爭議提交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仲裁委員會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16條附則。
16.1本合同以中文書寫。
16.2本合同正本一式份。本合同在雙方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后生效,且其效力追溯至年月日,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許可人(蓋章):被許可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簽訂地點:簽訂地點:
專利許可合同
本合同于1993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訂立。合同一方為________公司,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組建,注冊地址為:中國(以下簡稱甲方);合同的另一方(以下簡稱乙方)。
此證:。
鑒于乙方擁有合同所述專利技術;。
鑒于乙方有權,并且同意將專利技術的使用權、制造權和合同產品的銷售權授予甲方;。
鑒于甲方希望利用乙方的專利技術制造并銷售合同的產品;。
雙方授權代表經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定義。
本合同下列詞語的含義:。
1.1“專利技術”,系指乙方目前擁有的或未來獲得的和/或有權或可能有權控制的,或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在世界任何國家許可轉讓的,適用于或可能適于制造本合同產品的專利和專利申請。
1.2“合同產品”,系指本合同附件二中規定的產品及其改進發展的產品。
1.5“合同工廠”,系指生產合同產品的場所,即________;。
1.6“備件”,系指用以代替合同產品或其任何部分的備用件;。
1.7“部件”,系指乙方隨時書面允許甲方生產和銷售的合同產品的構件及零配件;。
1.10“合同生效日”,系指本合同雙方管理機構和有關權力機關中最后一方批準合同的日期。
第二條合同的內容和范圍。
2.1甲方同意從乙方獲得,乙方同意向甲方轉讓合同產品的專利技術。這種技術應與乙方最新產品的技術完全一致。
2.2乙方以非獨占方式許可甲方在中國設計和制造合同產品,以及銷售和出口產品的權利。
2.3乙方須向甲方提供與合同產品有關的專利技術資料和樣機所需的配件,其具體內容和交付時間,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2.4本合同產品不包括乙方外購件的專利技術,但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外購件的樣本和技術說明資料與制造廠商的名稱。
2.5乙方有責任接收、安排甲方赴乙方培訓的技術人員,乙方應設法使其掌握上述合同產品專利技術。(詳見本合同附件五)。
2.6乙方負責自費派遣技術人員赴甲方進行技術服務。(詳見本合同附件六)。
2.7如甲方需要,乙方同意以最優惠的價格向甲方提供合同產品的零件、材料和配件等。(具體內容雙方另行協商)。
2.8乙方同意甲方有權使用其商標,在合同產品上亦可以采取雙方的聯合商標,或者標明“根據售證方的許可制造”樣。
3.1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內容和范圍,本合同采用提成方式計算價格,計價的貨幣為______。
3.2本合同提成費的計算時間從合同生效之日后第________個月開始,按日歷年度計算,每年的12月31日為提成費的結算日。
3.3提成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品銷售后的凈銷售價格計算,提成率為________%,合同產品未銷售出去的不應計算提成費。
3.4在提成費結算日后10天之內甲方應以書面通知的形式向乙方提交上一年度合同產品的銷售數量、凈銷售額和應支付的提成費,凈銷售額和提成費的具體計算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3.5甲方依據本合同的專利許可,銷售的合同產品一經付款則視為貨已售出。
3.6若在交付專利權使用費后,已售合同產品被退回或折價,甲方有權在以后支付的專利權使用費中扣除因此而多支付的專利權使用費。
3.7乙方如需查核甲方的賬目時,應在接到甲方依上述第3.4款規定開出的書面通知后10天之內通知甲方,其具體的查賬內容和程序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第四條支付條件。
4.1本合同第三條中規定的提成費,甲方將通過________________銀行(此處為甲方的業務銀行)和________________銀行(此處為乙方的業務銀行)支付給乙方,支付中使用的貨幣為______。
4.2乙方在收到甲方按3.4條的規定發出的書面通知后應立即開具有關的單據,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下列單據后30天內,經審核無誤,即支付提成費給乙方:。
a.提成費計算單一式四份;。
b.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3按本合同規定,如乙方需要向甲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甲方有權從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第五條技術服務和培訓。
5.1技術服務。
5.1.1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派遣一名技術專家到甲方,對合同產品的圖紙和技術資料進行解釋,并就產品設計、制造、調試和檢驗,以及維修等方面進行技術指導,以使甲方在保證合同產品性能的情況下,能盡快采用國產的材料的元器件,實現合同產品的生產。
5.1.2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分兩次派遣技術人員赴甲方進行技術服務,共30人日。
5.1.3第一次技術服務在合同生效后第六個月,乙方派遣技術人員1人赴甲方工人,提供技術指導12人日。
5.1.4第二次技術服務在合同產品驗收期間,乙方派技術人員1人赴甲方工廠,提供技術服務,時間為18人日。
5.1.5乙方負擔其人員的旅差費。甲方負擔由駐地到工廠的交通工具和膳宿費。
5.2技術培訓。
5.2.1乙方負責對甲方技術人員進行培訓,使甲方受訓人員掌握合同產品設計、性能測試、加工工藝、裝配工藝和質量檢查等技能,使甲方能用乙方提供的資料和專門知識,在合同工廠制造出與乙方產品質量相同的產品。乙方應設法安排甲方受訓人員參觀制造合同產品外購件的生產過程和合同產品的主要用戶。
5.2.2甲方受訓人員在協議期間分兩批,320人日以內(翻譯除外)赴乙方接受培訓。
5.2.3首批培訓時間為合同生效后的第三至第四個月,甲方派技術人員4人,翻譯1人到乙方工廠接受為期160人日(每周5天工作日)的培訓。內容為合同產品的設計和制造工藝。
5.2.4第二批培訓人員的培訓時間為合同生效后的第八至第九個月,甲方派技術人員4人,翻譯1人到乙方工廠接受為期160人日(每周5天工作日)的培訓,培訓內容為合同產品的設計、加工工藝、裝配工藝和機器的調試。
5.2.5甲方負擔受訓人員的旅差費。在乙方受訓期間的膳宿費及駐地和工廠之間的交通工具由乙方負責提供。
第六條技術資料。
6.乙方應按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內容和時間,在____________交付技術資料。
6.2____________的郵戳日期,為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甲方將帶有到達印戳日期的空運提單影印本1份寄給乙方。
6.3在每批技術資料發運后24小時內,乙方應將合同號、空運提單號、空運提單日期、資料項目、件數、重量、航班號和預計抵達日期用電報或電傳通知甲方。同時將空運提單和技術資料詳細清單各一式2份寄給甲方。
6.4若技術資料在空運中丟失、損壞、短缺,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后30天內,免費補寄或重寄給甲方。在甲方收到技術資料后60天內,如果沒有以書面形式提出資料不全或增補要求,則視為甲方驗收。
6.5技術資料采用英文,計量單位以公制表示。
第七條考核與驗收。
7.1合同產品的第一臺樣機,由甲、乙雙方組成的聯合考核小組,按附件七規定的時間和內容進行考核。如果符合附件一規定的技術要求,即可驗收,并由雙方代表簽署合同產品考核驗收合格證書一式4份,雙方各執兩份。
7.2如果合同產品的技術性能達不到規定的技術標準,雙方應友好協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消除缺陷,進行第二次性能考核??己撕细窈?雙方簽署考核合格證書。
7.3如果第一次考核不合格是乙方責任,乙方應自費再次派遣技術人員進行第二次考核。
7.4經過第二次考核仍不能合格驗收,若責任在于乙方,則乙方須賠償甲方遭受的直接損失,并采取措施,消除缺陷,進行第三次考核。
7.5經過第三次考核仍不合格,如系乙方責任,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按第九條的規定處理。若系甲方責任,則由雙方協商合同進一步執行的問題。
第八條技術改進。
8.1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如有不適合甲方生產條件的(如設計標準、原材料、外購配件及其他生產設備等),乙方有責任幫助甲方修改技術資料,并加以確認。在不影響合同產品性能情況下,應采用中國產的原材料、配套元器件和設備。
8.2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對合同產品的任何改進和創新,都免費將改進或創新的技術資料提供給對方。
8.3改進或創新的技術所有權屬于改進或創新一方,另一方不得對其申請專利或將其轉讓給第三者。
第九條保證和索賠。
9.1乙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乙方經過實際使用的最新技術資料,并保證向甲方及時提供任何改進和發明的技術資料。
9.2乙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完整的、正確的、清晰的,并保證按時交付。
9.3如果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不符合第六條規定,乙方必須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后30天內免費將所缺的技術資料,或清晰、正確的資料寄給甲方。
9.4如乙方的技術資料不能按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時間交付,乙方則須按下列比例支付罰款給甲方:。
(1)遲交1至4周,罰款為合同總價的________%;。
(2)遲交5至8周,罰款為合同總價的________%;。
(3)遲交超過8周,罰款為合同總價的________%。
9.5乙方按本條規定被罰款時,并不解除其繼續交付技術資料的義務。
9.6如果乙方遲交技術資料6個月以上,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須將甲方已經交付的全部金額,并加年利________%的利息,一并退還甲方。
9.7由于乙方責任,驗收不合格,造成甲方不能正常投產而終止合同時,乙方應退還甲方已經支付給乙方的全部金額,并加年利________%的利息。
9.8如因乙方原因,產品部分性能指標沒能達到合同產品的規定時,視具體情況,乙方須按合同總價的________%予以賠償,但是,若因甲方原因產品沒能達到性能指標時,甲方應按合同規定支付全部金額。
第十條保密。
10.1乙方根據本協議所提供的一切圖紙、設計、說明書及其他技術資料,甲方均須嚴格保密;未得到乙方的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出售、轉讓或泄露給任何人,但不包括甲方為生產合同產品而使用技術資料的雇員。但是,甲方可以向分包合同人提供生產合同產品部件所必須的技術資料,分包人須書面保證對其所得到生產技術資料承擔嚴格的保密義務。
10.2若上述技術資料由乙方或任何第三方部分或全部公開,則甲方對已公開的技術不再承擔保密義務。
10.3本合同終止后,甲方有權使用乙方所提供的專利,即甲方可以繼續設計、制造、使用、銷售和出口合同產品。
第十一條侵權。
11.1乙方保證,它是依本合同條款轉讓給甲方的專利權的合法所有人,在法律上享有向甲方轉讓專利權的權利。若發生侵犯任何第三者權利的事件,則乙方應對侵權事件負責,并承擔由此而產生的全部法律和經濟責任。
11.2本合同附件一列明乙方關于合同產品的專利和專利申請。合同生效后一個月內,乙方將向甲方提供2份專利證書和專利申請的影印本。
第十二條稅費。
12.1凡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在甲方國家以外的一切稅費,均由乙方負擔。
12.2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在中國境內獲得的收入,必須按中國稅法納稅。
第十三條不可抗力。
13.1簽約的任何一方,由于戰爭、嚴重水災、火災、臺風、地震以及雙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事故而無法按期執行合同時,則可延長合同的期限,延長期相當于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13.2受影響的一方應盡快將發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并于此后14天內以航空掛號郵件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另一方確認。
13.3如不可抗力事故延續到120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盡快解決合同繼續執行的問題。
第十四條仲裁。
14.1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經協商仍達不成協議時,則應提交仲裁解決。
14.2仲裁將在瑞典斯德哥爾摩進行,由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院根據該院的章程進行仲裁。
14.3仲裁的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14.4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14.5若仲裁的內容是合同的部分條款,合同的其他條款在仲裁期間應繼續執行。
第十五條適用法律。
本合同的解釋和執行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為依據。
第十六條合同有效期。
16.1本合同由雙方代表于1993年5月8日簽訂,合同簽訂后,由各方分別向本公司管理機構或本國政府當局申請批準,以最后一方的批準日期為合同生效日期。雙方應盡力在60天內獲得批準,用電傳通知對方,并用郵件確認。若本合同自簽之日起6個月仍不能生效,雙方均有權解除合同。
16.2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年,期滿時自動失效。
16.3本合同期滿時,雙方發生了未了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債務人應向債權人繼續支付未了債務。
本合同有中、英兩種文本。當對其中條款的解釋產生異議時,以中文本為準。
甲方: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
專利許可合同
1.許可方確定_________號專利的保護范圍是_________。
2.許可方已在合同地區以外的地區使用_________號專利技術,許可方根據使用結果確定達到以下技術水平。
3._________號專利的全部技術使用范圍為本合同許可證的技術使用范圍。
1.本獨占許可證授予以下地區:_________。
2.被許可方不得在上述地區以外的其他地區制造、使用和銷售本許可證產品。
3.被許可方可以向下列國家出口本許可證產品:_________。
第四條技術援助。
1.許可方有義務向被許可方提供實施_________號專利所必需的技術資料,其具體內容和交付日期詳見本合同附件。
2.許可方負責接受、安排被許可方技術人員赴許可方企業培訓。許可方應盡最大努力滿足被許可方培訓的要求,使被許可方人員能掌握_________號專利技術。具體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
3.許可方負責派遣技術人員赴被許可方企業提供技術服務。具體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3。
第五條專利技術的改進。
1.許可方有義務向被許可方通報所有在合同有效期內有關專利技術的改進成果并提供給被許可方使用。使用費不得因此而提高。
2.被許可方對專利技術進行改進不需要得到許可方的批準,但必須通知許可方。許可方在支付適當費用后有權使用被許可方的改進成果。
3.被許可方的改進成果如果有專利性,被許可方有權提出專利申請。專利權批準后歸被許可方所有。
第六條許可方的保證。
許可方向被許可方保證:在本合同訂立時,本專利權不存在如下缺陷:
1.該專利權受物權或抵押權的約束;。
2.本專利權的實施受到另一個現有的專利權限制;。
3.有專利先用權的存在;。
5.有被政府采取“計劃推廣許可”的情況;。
6.本專利權項下的發明屬非法所得。
在本合同訂立時,許可方如果不如實向被許可方告知上述權利缺陷,被許可方有權拒絕支付使用費,并要求許可方補償由此而支付的額外開支。
第七條維護和保護專利權。
1.許可方有義務負責維護專利權并支付年費。
2.許可方有意放棄專利權時,必須及時通告被許可方。被許可方有權免費取得許可方所放棄的專利權。
3.許可方和被許可方都有權向侵犯專利權的第三者起訴。一方起訴時另一方應予以支持。決定起訴的一方承擔起訴費用,勝訴時收入的款項也歸他所有。如果合同雙方商定共同起訴,則由此發生的費用和收益按以下比例分攤:許可方_________%,被許可方_________%。
第八條實施義務。
1.被許可方承擔實施專利的義務。
2.被許可方不承擔不制造和銷售競爭產品的義務。
第九條支付方式。
向許可方支付許可證使用費、數額為_________,按下列日期分期支付:_________。
(注:在采取提成支付的情況下,當事人可以約定:a.合同生效后_________日內先向許可方支付_________元;b.自合同產品投產之日起(或第一件合同產品銷售之日起)_________年內按產值(或銷售額、或利潤)的_________%向許可方支付提成費。提成費每年支付一次,支付日期為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
第十條稅費。
1.凡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在被許可方國家以外的一切稅費,均由許可方承擔。
2.許可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在中國境內取得的收入,必須按中國稅法納稅。此稅費由被許可方在每次支付時扣交,并將稅務局的收據副本一份交許可方。
第十一條許可方的違約責任。
1.由于許可方未交專利年費而導致專利權失效,應向許可方支付數額為_________的違約金。
2.許可方逾期兩個月未交付技術資料和提供技術指導,被許可方有權解除合同。許可方應當返還使用費,支付數額為_________的違約金。
3.許可方在已經許可被許可方實施專利的范圍內又就同一專利與他人訂立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應當返還非法所得,支付數額為_________的違約金。
4.許可方在已經許可被許可方實施專利的范圍內自己又實施本專利技術的,應當停止實施行為,向被許可方支付數額為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十二條被許可方的違約責任。
1.被許可方逾期兩個月不支付技術使用費的,許可方有權解除合同。被許可方應當補交使用費,支付數額為_________的違約金。
2.被許可方實施專利超越合同約定的范圍,或者未經許可方許可擅自與他人訂立再轉讓許可合同,應當返還非法所得,支付數額為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十三條聲明及保證。
許可方:
1.許可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許可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許可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許可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許可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被許可方:
1.被許可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被許可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被許可方:_________。
許可方:_________。
許可人:
被許可人:
鑒于:
及其相關下屬企業或單位擁有用于核心業務的專利及專有技術,并愿意將該等專利及專有技術許可給公司使用,且公司有意使用該等專利及專有技術。據此,雙方協議如下:
第1條許可人。
本合同許可人是及其全權代表的相關下屬企業或單位,其中包括本身,以及向發出關于代表其簽署本合同等事宜的“授權委托書”的的全資子公司及其所控制的企業或單位。
第2條專利和專有技術。
2.1本合同項下的專利是指截止至本合同生效時,
(c)許可人和其他共有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共同擁有的與核心業務有關的附件二所列之專利,(以下簡稱“共有專利”)。自有專利和共有專利以下統稱為“許可專利”。
2.2許可專利內容是指專利證書、說明書、權利要求書及附圖等專利文件所涉及的全部技術內容。
2.3本合同項下的專有技術是指截止至本合同生效時,許可人已經擁有的與核心業務有關的附件三所列的專有技術(以下統稱“許可專有技術”)。
第3條許可。
3.1對無償使用的自有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許可人允許被許可人及其全資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自行繼續無償使用。
3.2對有償使用的自有專利,許可人允許被許可人及其全資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在重組前的使用范圍內繼續有償使用,但須符合雙方另行簽定且有效的《產品和服務互供總協議》的規定。
3.3被許可人及其全資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可以在重組前使用共有專利的范圍內繼續使用該共有專利。該共有專利原為無償使用的,被許可人繼續無償使用,原為有償使用的,被許可人應支付使用費。許可人承諾就上述使用取得該共有專利的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3.4被許可人根據本合同對本合同附件所列的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的使用系排他性的使用,但許可人仍然可以使用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許可人許可第三方使用或向第三方轉讓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應提前通知被許可人,被許可人自收到該通知之日起30日內不表示異議,許可人可以許可第三方使用或向第三方轉讓。如上述許可或轉讓可能對被許可人的主營業務構成嚴重影響者,則被許可人有權不同意該等許可或轉讓。
3.5被許可人根據本合同的規定對本合同附件所列之外的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的使用是非排他性的使用。
專利許可合同
雙方授權代表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
1.1 “專利技術”-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技術,該技術已于××年×月×日經中國專利局批準,獲得了專利權,其專利編號為××××。
1.2 “出讓方”-是指×××國×××市××××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3 “受讓方”-是指中國××××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4 “合同產品”-是指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產品。
1.5 “合同工廠”-是指生產合同產品的工廠,該工廠在××省××市,名叫××××工廠。
1.6 “凈銷售價”-是指合同產品的銷售發票價格扣除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傭金、商業折扣、稅費、外購件等費用后的余額。
1.7 “專利資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有關資料。
1.8 “合同生效日”-是指本合同雙方有關當局的最后一方的批準日期。
第二條 合同范圍
2.1 受讓方同意從出讓方取得,出讓方同意向受讓方授予合同產品的設計、制造和銷售的權利。合同產品的名稱、型號、規格和技術參數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2.2 出讓方授予受讓方在中國設計制造合同產品、使用、銷售和出口合同產品的許可權,這種權利是非獨占性的,是不可轉讓的權利。
2.3 出讓方負責向受讓方提供合同產品的專利資料,包括專利的名稱、內容、申請情況和專利編號等,具體的資料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2.4 在合同的執行中,如果受讓方需要出讓方提供技術服務或一部分生產所需的零部件或原材料時,出讓方有義務以最優惠的價格向受讓方提供,屆時雙方另行協商簽訂合同。
2.5 出讓方同意受讓方使用其商標的權利。在合同產品上可以采取雙方的聯合商標,或者標明“根據出讓方的許可制造”的字樣。
第三條 合同價格
3.1 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內容和范圍,本合同采用提成方式計算價格,計價的貨幣為美元。
3.2 本合同提成費的計算時間從合同生效之日后的第××個月開始,按日歷年度計算,每年的12月31日為提成費的結算日。
3.3 提成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品銷售后的凈銷售價格計算,提成率為××%,合同產品未銷售出去的不應計算提成費。
3.4 在提成費結算日后10天之內受讓方應以書面通知的形式向出讓方提交上一年度合同產品的銷售數量、凈銷售額和應支付的提成費,凈銷售額和提成費的具體計算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3.5 出讓方如需查核受讓方的帳目時,應在接到受讓方根據第3.4條規定開出的書面通知后10天之內通知受讓方,具體的查帳內容和程序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第四條 支付條件
4.1 本合同第三條中規定的提成費,受讓方將通過××××銀行(此處為受讓方的業務銀行)和××××銀行(此處為出讓方的業務銀行)支付給出讓方,支付中使用的貨幣為美元。
4.2 出讓方在收到受讓方按第3.4條的規定發出的書面通知后應立即開具有關的單據,受讓方在收到出讓方出具的下列單據后30天內,經審核無誤,即支付提成費給出讓方:
a.提成費計算單一式4份;
b.商業發票一式4份;
c.即期匯票一式2份。
4.3 按本合同規定,如出讓方需要向受讓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受讓方有權從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第五條 資料的交付和改進
5.1 出讓方應按本合同附件二的規定向受讓方提供專利資料的名稱、內容,以及出讓方向中國專利局申請專利的有關情況。
5.2 出讓方應在簽訂合同的同時,將第5.1條中規定的專利資料交付給受讓方。(注:由于專利資料都是現成的,因此要求出讓方在簽約時提交。)
5.3 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對合同產品涉及的技術如有改進和發展,應相互免費將改進和發展的技術資料提供給對方使用。
5.4 改進和發展的技術,其所有權屬于改進和發展一方,另一方不得利用這些技術資料去申請專利或轉讓給第三方。
第六條 侵權和保證
6.1 出讓方保證是本合同一切專利技術和專利資料的合法持有者,并且有權向受讓方轉讓,如果在合同執行過程中一旦發生第三方指控侵權時,則由出讓方負責與第三方交涉,并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經濟上的責任。
6.2 出讓方保證本合同中涉及的專利在合同執行期間是有效的和合法的。如果由于出讓方的原因導致專利提前失效時,出讓方應將專利失效后受讓方支付的費用償還給受讓方,并按××%的年息加計利息,與本金一起償付給受讓方。
6.3 在合同有效期間,出讓方應按照中國專利局的有關規定按時繳納專利維持費,以保持專利的有效性。
6.4 在合同執行期間,如果本合同涉及的專利的法律性質發生了變化,出讓方應立即將此情況以書面形式告之受讓方,然后雙方再協商本合同的執行問題。
第七條 稅費
7.1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征收受讓方有關執行本合同的一切稅費由受讓方負擔。
7.2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征收出讓方與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由出讓方負擔。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8.1 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8.2 協商不成的,提交蘇州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8.3 仲裁裁決是終局決定,以雙方均有約束力。
8.4 仲裁費或訴訟費由敗訴方負擔。
8.5 在爭議的處理過程中,除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將繼續執行。
第九條 合同生效和其他
9.1 各方應分別向其有關當局申請批準,以最后一方的批準日期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雙方應盡最大努力爭取在90天內獲得合同的批準,然后用電傳通知對方,并用信件確認。
9.2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六個月如仍不能生效,雙方均有權取消合同,一理本合同被取消,受讓方應將第5.2條中規定的專利資料退還給出讓方。
9.3 本合同的有效期從合同生效日算起共×年,有效期滿后本合同自動失效。
9.4 本合同失效后,如果合同中涉及的專利仍然有效時,受讓方不得繼續使用此專利,如需繼續使用,則應與出讓方續簽合同,本合同失效后,如果合同中涉及的專利也隨之失效時,受讓方可以繼續使用此專利而不需要向出讓方支付任何費用。
9.5 本合同期滿時,雙方發生的未了債權和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應繼續履行各自的責任。
9.6 在合同執行中,對其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和增減,都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并簽署書面文件,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9.7 本合同由第一條至第九條和附件一至附件四組成,合同的正文和附件是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8 本合同用英文書就,一式4份,雙方各持2份。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通訊以英文進行,正式通知應以書面形式,航空掛號郵寄,一式2份。合同雙方的法定地址如下: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專利許可合同
合同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目錄。
第一條定義。
第二條合同范圍。
第四條支付條件。
第五條資料的交付和改進。
第六條侵權和保證。
第七條稅費。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第九條合同生效和其他。
附件。
附件一專利資料的名稱、內容和申請情況(略)。
附件二合同產品的型號、規格和技術參數(略)。
附件三提成費的起算時間和計算方法(略)。
附件四出讓方查帳的內容和方法(略)。
正文。
鑒于出讓方是_________技術的專利權持有者;。
鑒于受讓方希望利用出讓方的專利技術制造和銷售產品;。
雙方授權代表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定義。
1.“專利技術”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技術,該技術已于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經中國專利局批準,獲得了專利權,其專利編號為__________。
2.“出讓方”是指____國_________市_______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3.“受讓方”是指____國______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4.“合同產品”是指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產品。
5.“合同工廠”是指生產合同產品的工廠,該工廠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名稱______________工廠。
6.“凈銷售價”是指合同產品的銷售發票價格扣除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傭金、商業折扣、稅費、外購件等費用后的余額。
7.“專利資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有關資料。
8.“合同生效日”是指本合同雙方有關當局的最后一方的批準日期。
第二條合同范圍。
1.受讓方同意從出讓方取得,出讓方同意向受讓方授予合同產品的設計、制造和銷售的權利。合同產品的名稱、型號、規格和技術參數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2.出讓方授予受讓方在____國設計制造合同產品、使用、銷售和出口合同產品的許可權,這種權利是非獨占性的,是不可轉讓的權利。
3.出讓方負責向受讓方提供合同產品的專利資料,包括專利的名稱、內容、申請情況和專利編號等,具體的資料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4.在合同的執行中,如果受讓方需要出讓方提供技術服務或一部分生產所需的零部件或原材料時,出讓方有義務以最優惠的價格向受讓方提供,屆時雙方另行協商簽訂合同。
5.出讓方同意受讓方使用其商標的權利,在合同產品上可以采用雙方的聯合商標或者標明“根據出讓方的許可制造”的字樣。
1.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內容和范圍,本合同采用提成方式計算價格,計價的貨幣為美元。
2.本合同提成費的計算時間從合同生效之日后的第____個月開始,按日歷年度計算,每年的12月31日為提成費的結算日。
3.提成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品的銷售后的凈銷售價格計算,提成率為____%,合同產品未銷售出去的不應計算提成費。
4.在提成費結算日后10天之內受讓方應以書面通知的形式向出讓方提交上一年度合同產品的銷售數量、凈銷售額和應支付的提成費,凈銷售額和提成費的具體計算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5.出讓方如需查核受讓方的帳目時,應在接到受讓方根據第3、4款規定開出的書面通知后10天之內通知受讓方,具體的查帳內容和程序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第四條支付條件。
1.本合同第三條中規定的提成費,受讓方將通過____銀行(此處為受讓方的業務銀行)和____銀行(此處為出讓方的業務銀行)支付給出讓方,支付中使用的貨幣為美元。
2.出讓方在收到受讓方按第三條第3、4款的規定發出的書面通知后應立即開具有關的單據,受讓方在收到出讓方出具的下列單據后30天內,經審核無誤,即支付提成費給出讓方:
a.提成費計算單一式四份;。
b.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按本合同規定,如出讓方需要向受讓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受讓方有權從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第五條資料的交付和改進。
1.出讓方應按本合同附件二的規定向受讓方提供專利資料的名稱、內容,以及出讓方向____專利局申請專利的有關情況。
2.出讓方應在簽訂合同的同時,將第五條第1項中規定的專利資料交付給受讓方。(注:由于專利資料都是現成的,因此要求出讓方要簽約時提交。)。
3.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對合同產品涉及的技術如有改進和發展,應相互免費將改進和發展的技術資料提供給對方使用。
4.改進和發展技術,其所有權屬于改進和發展一方,另一方不得利用這些技術資料去申請專利和轉讓給第三方。
第六條侵權和保證。
1.出讓方保證是本合同一切專利技術和專利資料的合法持有者,并且有權向受讓方轉讓,如果在合同執行過程中一旦發生第三方指控侵權時,則由出讓方負責與第三方交涉,并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經濟上的責任。
2.出讓方保證本合同中涉及的專利在合同執行期間是有效的和合法的。如果由于出讓方的原因導致專利提前失效時,出讓方應將專利失效后受讓方支付的費用償付給受讓方,并按____%的年息加計利息,與本金一起償付給受讓方。
3.在合同有效期間,出讓方應按照受讓方所在國專利局的有關規定按時繳納專利維持費,以保持專利的有效性。
4.在合同執行期間,如果本合同涉及的專利的法律性質發生了變化,出讓方應立即將此情況以書面形式告之受讓方,然后雙方再協商本合同的執行問題。
第七條稅費。
1.________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征收受讓方有關執行本合同的一切稅費由受讓方負擔。
2.________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征收出讓方與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由出讓方負擔。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1.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2.如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應提交________國的仲裁機構或______________國的有關法院解決。如果是訴諸仲裁,則由________國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該會的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如果是通過訴訟,則由受讓方所在地的法院根據該國的有關法律進行審理。3.仲裁裁決或法院的判決是終局決定,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4.仲裁費或訴訟費由敗訴方負擔。
5.在爭議的處理過程中,除正在進行仲裁或訴訟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將繼續執行。
第九條合同生效和其他。
1.本合同由雙方授權代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簽字。各方應分別向其有關當局申請批準,以最后一方的批準日期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雙方應盡最大努力爭取在90天內獲得合同的批準,然后用電傳通知對方,并用信件確認。
2.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6個月如仍不能生效,雙方均有權取消合同,一旦本合同被取消,受讓方應將第五條中規定的專利資料退還給出讓方。
3.本合同的有效期從合同生效日算起共____年,有效斯滿后本合同自動失效。
4.本合同失效后,如果合同中涉及的專利仍然有效時,受讓方不得繼續使用此專利,如需繼續使用,則應與出讓方續簽合同;本合同失效后,如果合同中涉及的專利也隨之失效時,受讓方可以繼續使用此專利而不需要向出讓方支付任何費用。
5.本合同期滿時,雙方發出的未了債權和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應繼續履行各自的責任。
6.在合同執行中,對其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和增減,都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并簽署書面文件,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本合同由第一條至第九條和附件一至附件四組成,合同的正文和附件是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用英文書就,雙方各持兩份。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通過以英文進行,正式通知應以書面形式,航空掛號郵寄,一式兩份。合同雙方的法定地址如下:
a.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國______市______街道。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出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國______市______街道。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出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專利許可合同
有效期限至:_________________。
專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專利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許xx_________擁有_________專利,本專利為非職務發明創造,其專利號為_____________,申請日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公告日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鑒于被許xx_________對上述專利有所了解,希望獲得本專利自用許可權。鑒于許xx同意將其專利實施權許可給被許xx自用。雙方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
1、本專利是指由國家知識產權局授權的實用新型專利,專利號:_________,發明創造名稱:_________。本合同是專利實施自用許可合同,即被許xx有權依據本專利和設計圖設計、制造_________自用(含本單位使用其直接對外營業)。
2、本合同涉及的專利實施自用許可費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簽約時一次性付清,以許xx確認銀行進帳為付款標志。自該日起,被許xx即永遠擁有_________專利實施自用權。
3、專利資料:國家知識產權局:《實用新型專利證書》,用以證明專利的合法性;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收費收據》(最近期),用以證明專利的有效性;知識產權出版社:《實用新型專利說明書》,包括說明書、權利要求書、說明書附圖、摘要、摘要附圖;知識產權出版社:《實用新型專利公報》有關頁面;設計圖;_________專利接到的獲獎通知、榮譽稱號若干份。許xx將上述全部資料以掃描件或文檔的格式集中于光盤中,以當面交接或掛號郵寄的'方式交給使用方。光盤中還有其他供參考的內容。
5、許xx負擔以下稅收和費用:掃描有關文件、編輯有關文檔、制作數據光盤;專利許可費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為保證簽約日起的不少于貳年的專利有效性而繳納的維持年費。
6、使用方負擔以下稅收和費用:辦理簽約手續;設計、試制、生產、宣傳自用的合同產品。使用方如果指定在_________以外的地點簽約,許xx到達簽約地點時,使用方先行按實報銷許xx的車船交通費(單程,指火車票、汽車票、船票,不含飛機票、公交車票、出租車票,無旅差及其他補貼)。
7、許xx保證是本專利的合法持有者及保證本專利簽約時的有效性,并且有權向使用方許可。如有第三方指控使用方實施的專利侵權,則由許xx負責與第三方交涉,并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經濟上的責任。合同簽約后,如果本專利被撤銷或被宣告無效或失效,則本合同終止,許xx不向使用方返還許可費,使用方也不返還資料。
8、被許xx以任何方式(銷售、贈送、出租、轉讓等)將合同產品許可第三方使用,必須按每許可一個單位或個人,在壹個月內向許xx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整,許xx承認第三方擁有本專利普通許可實施權。
9、為保證雙方能及時交換意見,約定以電子郵件作為商議合同條款交換意見的方式。收到對方合同草案或意見,必須在五個工作日以內,確定或修改,并電子郵件給對方。過期答復,則本合同條款可以提出重新商議。
10、本合同用中文書就,自雙方簽字蓋章且付清專利實施自用許可費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許xx、使用方各存一份。
轉讓方(蓋章):___________受讓方(蓋章):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中介方(蓋章):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專利許可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簽訂。
一方為:中國,北京,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受方)。
另一方為:_____國,______市,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供方)。
前言。
1.供方是____號中國專利的惟一專利權人。供方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將____號專利項下的發明向中國專利局提出申請,申請號是____,中國專利局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批準_________號專利權。
2.供方有權和同意給予上述專利實施許可證。
3.受方同意得到供方上述專利實施許可證。
4.雙方通過協商訂立條款如下:
第1款許可證的類型。
1.本許可證系一項獨占許可證。
2.供方不得在第3款所列的合同地區內制造、使用和銷售本許可證產品。
3.受方有權授予分許可證。
4.本獨占許可證未經供方允許不得轉讓。
第2款技術使用范圍。
1.供方確定____號專利的保護范圍是……。
2.供方已在合同地區以外的地區使用____號專利技術,供方根據使用結果確定達到以下技術水平……(或者:供方在簽訂本合同之前沒有使用過____號專利技術,供方確定____號專利技術在簽訂合同時達到下列技術使用水平……)。
3.____號專利的全部技術使用范圍為本合同許可證的技術使用范圍。
第3款合同地區。
1.本獨占許可證授予以下地區:……。
2.受方不得在上述地區以外的其他地區制造、使用和銷售本許可證產品。
3.受方可以向下列國家出口本許可證產品:……。
第4款技術援助。
1.供方有義務向受方提供實施_________號專利所必需的技術資料,其具體內容和交付日期詳見本合同附件1。
2.供方負責接受、安排受方技術人員赴供方企業培訓。供方應盡最大努力滿足受方培訓的要求,使受方人員能掌握____號專利技術。具體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2。
3.供方負責派遣技術人員赴受方企業提供技術服務。具體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3。
第5款專利技術的改進。
1.供方有義務向受方通報所有在合同有效期內有關專利技術的改進成果并提供給受方使用。使用費不得因此而提高。
2.受方對專利技術進行改進不需要得到供方的批準,但必須通知供方。供方在支付適當費用后有權使用受方的改進成果。
3.受方的改進成果如果有專利性,受方有權提出專利申請。專利權批準后歸受方所有。
第6款供方的擔保。
1.供方擔保第2款中列明的所有內容。供方和受方共同在受方工廠對____號專利產品的技術水平和要求進行考核驗收,并由供方承擔考核、驗收責任。具體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4。
2.供方擔保其所有的____號專利權是合法的、有效的和沒有缺陷的。
第7款維護和保護專利權。
1.供方有義務負責維護專利權并支付年費。
2.供方有意放棄專利權時,必須及時通告受方。受方有權免費取得供方所放棄的專利權。
3.供方和受方都有權向侵犯專利權的第三者起訴。一方起訴時另一方應予以支持。決定起訴的一方承擔起訴費用,勝訴時收入的款項也歸他所有。如果合同雙方商定共同起訴,則由此發生的費用和收益按以下比例分攤:
供方____%,受方____%。
第8款實施義務。
1.受方承擔實施專利的義務。
2.受方不承擔不制造和銷售競爭產品的義務。
第9款支付和支付條件。
1.受方向供方支付合同總價為:
入門費: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美元)。
提成費:按雙方商定的提成方式、提成率、提成基價、提成年限等規定寫清楚。
2.本合同下的一切費用,均以美元電匯(t/t)或信匯(m/t)支付,受方通過北京中國銀行和________銀行支付。供方付給受方的款項應通過________銀行和北京中國銀行支付。
所有在中國發生的銀行費用,由受方負擔,在中國以外發生的銀行費用由供方負擔。
3.本合同總價按下述辦法和比例由受方支付給供方:
3.1入門費的____%,計________美元,受方收到供方下列單據之日起不遲于30天,,經審核無誤支付給供方:
a.供方銀行出具的金額為________美元以受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一份。
b.金額為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四份。
c.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受方在支付上述款項的同時,向供方提交由北京中國銀行出具的金額為________美元以供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一份。
3.2入門費的____%,計________美元,在供方交付完本合同附件1規定的技術資料后,不晚于受方收到供方提交下列單據之日起30天內,經審核無誤,由受方支付給供方。
a.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b.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c.技術資料最后一批交付的空運單及供方說明技術資料已經全部交付完畢的信件一式二份。
3.3入門費的____%,計________美元,在按本合同附件2完成培訓工作后,受方收到下述單據后30天內經審核無誤,由受方支付給供方。
a.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b.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c.由雙方簽署的說明培訓已按合同要求完成的證明文件一式兩份。
4.受方在產品考核達到第2款所規定的技術水平后,開始支付提成費。提成費支付條件如下:
4.1每年12月31日后的15天內,受方將上一日歷年度的產品實際銷售量通知供方(注:也可規定一年二次,或其他辦法)。
4.2受方收到供方下列單據后30天內,經審核無誤后由受方支付給供方:
a.該期提成費計算書一式四份;
b.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c.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5.供方需向受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受方有權從上述任何一次支付中扣除。
第10款稅費。
1.凡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在受方國家以外的一切稅費,均由供方承擔。
2.供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在中國境內取得的收入,必須按中國稅法納稅。此稅費由受方在每次支付時扣交,并將稅務局的收據副本一份交供方。
專利許可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特許乙方在中國大陸地區獨占使用甲方實用新型專利“耐水木塑復合材料及其制備方法”(以下簡稱本專利,專利號:zl2009210100659.3)。
1、甲方特許乙方在中國大陸地區獨占使用本專利,甲方不得在中國大陸地區再特許第二家使用本專利,且甲方(權利權人)也不得在獨占許可期間使用本專利,如有違約,將負責賠償給乙方所帶來的一切經濟損失。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使用許可專利的商品質量,如發現有商品低劣、濫用許可專利,甲方有權對許可專利進行撤銷。
3、甲方每年向中國國家專利局交納本專利法律保護費。
4、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有關專利文件,有技術上的更新及時通知乙方。
1、乙方享有自年日至年日在中國大陸地區獨占使用本專利使用權。合同期滿,如需延長使用時間,由甲、乙雙方另行續訂許可合同。
2、乙方必須按國家行業標準法進行生產加工保證其商品質量,嚴禁濫用一切手段搞不爭當競爭,用低劣產品混淆、誤導消費者。
3、乙方經營必須合法。
無償使用。
若甲方違約,甲方須賠償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若乙方違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此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如有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
甲乙雙方可經協商同意后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