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伙協議中,雙方可以約定解決糾紛的方式和合作期限等重要事項。下面是一些成功案例中使用的合伙協議樣本,供大家參考。
合伙協議
合伙人: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合伙承包河南焦作南水北調工程事宜,達成如下一致,供各方信守。
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搞好工程建設,進而實現各方利潤最大化。
二、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合伙項目以福建公司中標合同確認的項目內容及范圍為準;
甲、乙雙方合伙承包的項目,對外以福建公司名義出現。
三、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至合伙施工的項目完工,各方結算完畢為止。
四、出資額、方式及比例。
1.甲方以現金出資,出資額為人民幣?萬元。該款為起動項目的前期費用,占全部出資比例%。
2.乙方以設備出資(含當地協調社會關系),占%。
五、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以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合伙如產生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出資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六、退伙。
合伙期間,一方退伙將嚴重影響合伙項目建設進行的,不得退伙;
退伙需經對方同意,方可實行;
未經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七、權利與義務。
2.乙方負責項目的工程管理、設備維護及當地社會關系的協調,并參與日常管理;
3.甲、乙雙方共同決定合伙重大事項。
八、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2.禁止合伙人在合伙不利時退伙。
九、合伙期滿。
合伙期滿,雙方按合伙協議進行結算,盈虧均按比例承擔、分配。
十、糾紛解決。
合伙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十一、生效及補充。
1.本協議自各方簽字后生效,各方各執一份;
2.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并訂立補充協議。
合伙人:
合伙協議
甲方:身份證號:
乙方: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順澗湖水庫,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合伙協議。
一、合伙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
二、經營由甲方提供房屋,大船小船共3條,并負責水、電、路的暢通,乙方提供生產船一條,并帶技術指導。
三、甲方水庫內所有的水產品和承包款為元,乙方應付給甲方。
四、合伙經營期間,乙方每年支付甲方10萬元承包款帶一切費用。合伙經營權由乙方負責,甲方負責協調順澗湖周邊經營環境與相關事宜。
五、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等合伙創收盈余,甲方40%,乙方60%。
六、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解決,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對本協議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七、本協議一式肆份,合伙人各執一份,本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甲方:身份證號:日期:乙方:身份證號:日期:身份證號:日期:身份證號:日期:
合伙協議
合伙人?,(以下簡稱甲方)。
合伙人?,(以下簡稱乙方)。
201?年?月?日,甲方開設位于仁懷市人民醫院旁的餐廳一間,定名為:?,現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共同經營該餐廳,為了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達成如下協議條款:
1、甲乙雙方合伙經營位于仁懷市人民醫院旁的餐廳一間,定名為:?。
2、甲方投資人民幣?萬元(該款項在先前已經全部投入),享有該餐廳85%的股份;乙方投資5萬元(該款從簽訂本協議之日起,從乙方應得工資收入中每月提取5000元,連續提取10個月),享有該餐廳15%的股份。盈利及虧損均按照雙方的投資比例計算。
3、因甲方先前就已經將全部投資款項投入,而乙方全部款項的投入尚需一定時日,但考慮到友好合作,雙方一致同意從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或者?年?月?日起)按照約定比例計算盈利或者虧損。
4、在乙方未全額投資之前,如果因為乙方的原因,無法繼續取得工資收入,導致無法向甲方繳納出資款項,則乙方應另行補交應出資剩余款項或者退出合伙,在乙方選擇退出合伙的情況下,甲方應與乙方結算。
5、在合伙經營過程中,涉及選擇新的合伙人或者退伙、散伙、停業轉項等重要事項,雙方應充分協商,在協商不成的情況下,由于甲方占有份額較大,以甲方的意見為最終意見。
6、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另行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簽字即發生法律效力。
合伙人(甲方):?合伙人(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合伙協議
甲方:
身份證號:
住址:
乙方:
身份證號:
住址:
丙方:
身份證號:
住址:
為維護合伙企業、合伙人的合法權益,順開展合伙事務,甲乙丙三方經平等協商,達成以下合伙協議:
第一條合伙企業基本情況。
名稱:
住址:
出資額:
類型:
經營范圍:
第二條合伙期限年,自工商部門核發營業執照之日起開始計算。
第三條各合伙人出資額、出資方式、繳付期限如下:
姓名出資額(單位:萬元)比例出資方式。
姓名出資額(單位:萬元)比例出資方式。
姓名出資額(單位:萬元)比例出資方式。
各合伙人的出資,于年月日以前交齊。
合伙人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可以增加或者減少對合伙企業的出資,并于全體合伙人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辦理變更登記。
第四條合伙企業應當于每一會計年度結束后計算該年度企業潤,所獲潤優先用于各合伙人回收出資成本,潤分配方式如下:
(一)合伙人投資成本全部回收以前,各合伙人依照出資比例對合伙企業潤進行分配;。
(二)合伙人投資的成本全部回收以后,合伙企業的潤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即各合伙人各自享有三分之一的潤分配額。
第五條合伙企業的虧損及債務承擔方式如下:
(一)合伙人投資成本全部回收以前形成合伙企業債務及虧損,由各合伙人按出資比例分擔。
(二)合伙人投資成本全部回收以后形成合伙企業債務及虧損,由各合伙人平均分擔,即各自承擔三分之一的債務額度。
合伙企業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合伙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清償數額超過本協議規定其虧損分擔比例的,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各合伙人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后,其余各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相關合伙人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六條委托合伙人對外代表合伙企業執行合伙事務,其執行合伙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合伙企業,所產生的費用和虧損由合伙企業承擔,其他合伙人不再執行合伙事務。執行事務合伙人每季/半年/年向其他合伙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伙企業的經營和財務狀況。
不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合伙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的情況,有權查閱合伙企業會計賬簿等財務資料,受委托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協議或者全體合伙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其他合伙人可以決定撤銷該委托。
第七條合伙人對合伙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實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通過的表決辦法,本協議對合伙企業的表決辦法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八條合伙企業的下列事項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一)改變合伙企業的名稱;。
(二)改變合伙企業的經營范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三)處分合伙企業的不動產;。
(四)轉讓或者處分合伙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
(五)以合伙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第九條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益的活動。除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合伙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須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善意第三人造成損失的,由行為人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合伙人的出資、以合伙企業名義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財產,均為合伙企業的財產。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合伙人在合伙企業清算前,不得請求分割合伙企業的財產。
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須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伙人有優先購買權;合伙人之間轉讓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合伙人。
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時,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應當通知全體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優先購買權;其他合伙人未購買,又不同意將該財產份額轉讓給他人的,應當為該合伙人辦理退伙結算,或者辦理削減該合伙人相應財產份額的結算。
第十一條新合伙人入伙,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訂立書面入伙協議。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承擔同等責任。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訂立入伙協議時,原合伙人應當向新合伙人如實告知原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第十二條在合伙企業存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二)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的事由;。
(三)其他合伙人嚴重違反合伙協議約定的義務。
第十三條合伙人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十四條合伙人違反本協議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的規定退伙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合伙企業造成的損失。
第十五條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一)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三)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合伙人被依法認定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轉為有限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該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
第十六條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資義務;。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
(三)執行合伙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對該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享有合法繼承權的繼承人,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從繼承開始之日起,取得該合伙企業的合伙人資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企業應當向合伙人的繼承人退還被繼承合伙人的財產份額:
(一)繼承人不愿意成為合伙人;。
(二)合伙協議約定不能成為合伙人的其他情形。
合伙人的繼承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為有限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業應當將被繼承合伙人的財產份額退還該繼承人。
第十八條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應當與該退伙人按照退伙時的合伙企業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伙人的財產份額。退伙人對給合伙企業造成的損失負有賠償責任的,相應扣減其應當賠償的數額。退伙時有未了結的合伙企業事務的,待該事務了結后進行結算。退伙人在合伙企業中財產份額的退還辦法,由合伙協議約定或者由全體合伙人決定,可以退還貨幣,也可以退還實物。
第十九條退伙人對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發生的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合伙人退伙時,合伙企業財產少于合伙企業債務的,退伙人應當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
第二十條合伙企業經營期間,如因修路、市政改造規劃調整、拆遷、征地、軍隊國防建設等不可抗拒因素,致使合伙企業不能繼續經營的,合伙企業解散。
因上述拆遷所獲得的相關經濟補償,計入當年度合伙企業收入。
第二十一條合伙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解散:
(一)合伙期限屆滿,合伙人決定不再經營;。
(三)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三十天;。
(五)合伙協議約定的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六)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二條合伙企業解散,應當由清算人進行清算。清算人可以全體合伙人擔任;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也可以自合伙企業解散事由出現后十五日內指定一個或者數個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清算人自被確定之日起十日內將合伙企業解散事項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清算人在清算期間執行下列事務:
(一)清理合伙企業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二)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合伙企業未了結事務;。
(三)清繳所欠稅款;。
(四)清理債權、債務;。
(五)處理合伙企業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
(六)代表合伙企業參加訴訟或者仲裁活動。
清算期間,合伙企業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合伙企業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和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法定補償金以及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由合伙人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清算結束,清算人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在十五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申請辦理合伙企業注銷登記。合伙企業注銷后,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存續期間的債務仍應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二十三條合伙企業清算資產的分配:
(一)合伙企業清算時,合伙人尚未收回投資成本的,各合伙人按照出資份額分配合伙企業清算資產。
(二)合伙企業清算時,合伙人已經收回投資成本的,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合伙企業清算資產。
第二十四條合伙人對合伙協議約定必須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始得執行的事務擅自處理,給合伙企業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五條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或者合伙企業從業人員用職務上的便,將應當歸合伙企業的益據為己有的,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業財產的,應當將該益和財產退還合伙企業;給合伙企業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合伙企業登記事項發生變更,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未按期申請辦理變更登記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合伙企業、其他合伙人或者善意第三人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六條不具有事務執行權的合伙人擅自執行合伙事務,給合伙企業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七條合伙人違反合伙協議的約定,從事與本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或者與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的,該收益歸合伙企業所有;給合伙企業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清算人未依照本法規定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或者報送清算報告隱瞞重要事實,或者有重大遺漏的,由此產生的費用和損失,由清算人承擔和賠償。
第二十九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合伙企業所在地人民法院處理。
第三十條其他。
(一)經全體合伙人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書一式六份,甲乙丙各執一份,其余三份用合伙企業登記備案之用。
(三)本協議書經全體合伙人簽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合伙協議
召集人:朱(又稱甲方)身份證號:
響應人:黃(又稱乙方)身份證號:
邢(又稱丙方)身份證號:合作協議書唐(又稱丁方)身份證號:
梁(又稱戊方)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規定,經平等協商,共同出資承租經營西安享家酒店。經五方協商,本著互利合作的原則,簽訂本協議,以供信守。
一、西安享家酒店有82間房,一個茶餐廳,及5間棋牌室。合同期限為。
十年,第一年租金為人民幣136萬,第二年租金為146萬,第三年到第八年租金為150萬,第九年、第十年為160萬,合同保證金為30萬。
(合同將作為本協議附件附后)。
二、第一批籌集資金為現金,總額為人民幣140萬,用于支付西安享家酒。
店第一年租金。其中甲方朱春峰出資10萬元,乙方黃憲達出資人民幣。
70萬元,丙方邢總出資人民幣40萬元,丁方唐總出資人民幣10萬元,戊方梁紅斌出資人民幣10萬元。
三、合同約定的人民幣30萬元保證金將在第一年租期的前三個月的經營。
收入中按每月人民幣10萬元計提。
棄權;如果轉入銀行卡的錢不夠其出資比例的20%,將按其轉入金額重。
新計算其出資比例。銀行卡信息為:
戶名:朱春峰開戶行:工商銀行。
卡號為:622202***7。
5五、所有出資人需在2011年2月10日前轉入剩余的80%的資金,如果沒。
有按期到賬,視為棄權,其先前出資的20%作為違約金不予退還。
六、如果在2011年1月26日有人沒有出資,放棄合作,或者有人減少出。
資比例,造成出資總額不夠,其它股東優先追加出資,或經大家同意后。
再追加其它投資人,直到籌資總額達到人民幣140萬。如果最終未能達。
到人民幣140萬的籌資總額意向,則宣告此次合作失敗,召集人將在3。
個工作日內退還出資人的出資,不計利息。
七、如果在2011年2月10日前,有人未能籌集剩余的80%資金,造成整。
個籌資總額的不足,其它股東優先追加出資,或經大家同意后再追加其。
它投資人,直到籌資總額達到人民幣140萬。如果最終未能達到人民幣。
140萬元的籌資總額,則宣告此次合作失敗,由此造成的損失包括但不。
限于已交定金等,由未能履約的出資人先前出資的20%優先支付,不足/3。
部分由其它出資人按約定出資比例承擔,超出部分作為其它出資人的補償按約定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八、酒店的經營收益按出資比例進行分配,風險按出資比例承擔。收益每個月分配一次,在下一個月10號之前分配,由召集人統一轉入各響應人的銀行賬戶。
各方出資人同意從第一年租期的第四個月、第五個月、第六個月和第七個月的經營收入中各提取人民幣10萬元(共計人民幣40萬元)作為酒店經營的儲備保證金,由酒店財務直接留在公司賬上。
如果在酒店運營過程中,出現需要再融資的時候,大家需要再次按本協議約定的第一批籌資的出資比例在約定時間內籌集資金。
合作協議書九、十、十一、甲方朱春峰負責請職業經理人負責酒店的經營,其它人不得干涉經營。
乙方黃可以委派一名財務,丙方邢可以委派一名前臺人員,丁方唐和戊方梁可以推薦工作人員,按其能力根據工作需要由職業經理安排。任何一方安排的人員需要根據崗位工作,不合格的人員職業經理人有權要求乙方和丙方限期內更換委派人員,對梁和唐推薦的人員有權辭退。各方委派的人員的工資由職業經理人根據酒店經營及崗位職責不同制定。職業經理人的工資由各出資方商討決定。
十二、各方每個月可以在分紅的時候開一次碰頭會(可以選擇電話會議的形。
式),每三個月開一次正式合伙人季度會議。會議討論審核職業經理人的經營狀況,大家可以在季度會議上投票決定是否繼續使用該職業經理人,投票權利根據出資人的出資比例決定。如果決定更換職業經理人,新的職業經理有朱選定,其它人不可干涉新的人員選定。
十三、一年中,乙方黃有免費使用21間夜房的權利,丙方邢有免費使用12。
間夜房的權利,梁、黃、朱每人有免費使用3間夜房的權利。但使用房間的日期不得在酒店的利用率90%以上的日期內,否則需要收取100元的費用,可以記賬,在其分紅中扣除。此免費房不可以累計到下一年。
十四、如果出資人另外安排房間,每間夜房收取費用70元,但使用房間的日期不得在酒店的利用率90%以上的日期內,否則需要收取100元的費用,可以記賬,在其分紅中扣除。
十五、職業經理人每月有免費使用1間夜房的權利。如果為了經營招待,職。
業經理人有權給免費房,需要記錄,在合伙人會上公布,作為其經營管理的考核內容進行監督考核。
十六、在合作期內,所有的收入不得作為其他用途,只能用于公司的經營和。
與公司相關的業務往來。
十七、酒店今后如需增資,現有各方享有優先的權利。協議生效后,在一年。
內各方不允許退出股份。在一年后,如有哪方股東退股,其所持股權由其他股東認購,如其他股東不認購,則退股方應轉讓給現有股東推薦的合作協議書人員,如果沒有人推薦其它人員收購,退股方可把股份轉讓給其它人。
如果因退股造成的酒店無法繼續經營或其他損失,該費用由退股方承擔,先從酒店每月計提的人民幣40萬元備用金及人民幣30萬元的押金中按其出資比例扣除,如果不夠,退股方有義務另外支付額外的現金。
十八、從第二年開始以后每年的租金,各出資方應按第一年的出資比例在前。
一年租期的最后一個月的15日之前籌集到位,如果不到位則視為棄權。其之前計提的人民幣30萬元押金的相應比例金額視為違約金不再退還,其他計提的共計人民幣40萬元儲備金的相應比例部分作為違約金支付相關費用。
十九、與享家酒店的合同簽字由最大出資方乙方代表。
二十、如果在合作過程中出現分歧,分歧內容與本同相關約定有關的,依照。
本協議執行,如不按本協議執行,則視為違約,需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如果分歧內容沒有在本協議中提及,則大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提交仲裁或法院解決。
二十一、本協議未盡事宜由五方共同協商,本協議一式伍份,五方各。
執一份,自各方簽字按手印后生效。
甲方:(簽名):銀行信息:開戶行:
乙方:(簽名):銀行信息:開戶行:
丙方:(簽名):銀行信息:開戶行:
丁方:(簽名):銀行信息:開戶行:
戊方:(簽名):銀行信息:開戶行:
日期:賬號:日期:賬號:日期:賬號:日期:賬號:日期:賬號:
合伙協議
合伙人:,公民身份號碼:。
合伙人:,公民身份號碼:。
以上合伙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過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合伙事宜:
第一條。
各合伙人共同投資經營,該企業的主要經營場所位于。
第二條。
合伙目的及合伙經營范圍、期限。
第三條。
第四條。
合伙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合伙人的出資方式為,數額為,出資比例為。
%,繳付期限為。
合伙人的出資方式為,數額為,出資比例為。
%,繳付期限為。
第五條。
合伙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方式。
合伙利潤分配及虧損分擔方式均按各合伙人實際出資比例分配、分擔。
第六條。
合伙人。
作為合伙企業的負責人,負責。
合伙人。
負責。
合伙人為了解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閱合伙企業會計賬簿等財務資料。
合伙人可以對其他合伙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當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依照本協議作出決議。
合伙人對合伙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實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通過的表決辦法,本協議和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合伙企業的下列事項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1.改變合伙企業的名稱;
2.改變合伙企業的經營范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3.處分合伙企業的不動產;
4.轉讓或者處分合伙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5.以合伙企業名義為他人或合伙人提供擔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7.合伙人同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8.增加或減少對合伙企業的出資;
9.。
合伙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七條。
合伙人的出資、以合伙企業名義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財產,均為合伙企業的財產。
合伙人在合伙企業清算前,不得請求分割合伙企業的財產,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合伙人私自轉移、侵吞或者處分合伙企業財產的,其行為無效,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的,行為人應當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須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伙人有優先購買權。
合伙人之間轉讓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合伙人。
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須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否則無效,由此給善意第三人造成損失的,由行為人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入伙與退伙。
新合伙人入伙,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訂立書。
在合伙企業存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1.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2.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的事由;
3.其他合伙人嚴重違反合伙協議約定的義務;
4.。
合伙人違反規定退伙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合伙企業造成的損。
失。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3.法律規定合伙人必須具有相關資格而喪失該資格;
4.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5.被依法認定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
退伙事由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
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
3.執行合伙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4.。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
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對該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享有合法繼承權的繼承人,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從繼承開始之日起,取得該合伙企業的合伙人資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企業應當向合伙人的繼承人退還被繼承合伙人的財產份額:
1.繼承人不愿意成為合伙人;
2.法律規定合伙人必須具有相關資格而該繼承人未取得該資格;
3.繼承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
4.。
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應當與該退伙人按照退伙時的合伙企業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伙人的財產份額。退伙人對給合伙企業造成的損失負有賠償責任的,相應扣減其應當賠償的數額。
退伙時有未了結的合伙企業事務的,待該事務了結后進行結算。
合伙人退伙時,合伙企業財產少于合伙企業債務的,退伙人應當按本協議第五條的規定分擔虧損。
第九條。
合伙企業的解散與清算。
合伙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解散:
1.合伙期限屆滿,合伙人決定不再經營;
2.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
3.合伙協議約定的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4.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5.。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因。
合伙企業解散,應當由清算人進行清算。
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可以。
自合伙企業解散事由出現后十五日內指定一個或者數個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清算人在清算期間執行下列事務:
1.清理合伙企業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2.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合伙企業未了結事務;
3.清繳所欠稅款;
4.清理債權、債務;
5.處理合伙企業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
6.代表合伙企業參加訴訟或者仲裁活動。
清算人應當在清算結束后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伙人簽名。
合伙企業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和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法定補償金以及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按本協議第五條的規定進行分配。
第十條。
違約責任。
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將應當歸合伙企業的利益據為已有的,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業財產的,應當將該利益和財產退還合伙企業;給合伙企業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合伙人對法律規定或本協議約定必須經全體合伙一致同意始得執行的事務擅自處理,給合伙企業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不具有事務執行權的合伙人擅自執行合伙事務,給合伙企業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合伙人違反法律規定或者本協議的約定,從事與本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或者與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的,該收益歸合伙企業所有;給合伙企業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辦法。
合伙人履行合伙協議發生爭議的,合伙人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合伙企業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以上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后生效,修改或者補充合伙協議,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協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事項由合伙人協商決定。
合伙人(簽名):,****年**月**日。
合伙人(簽名):,****年**月**日。
合伙協議
甲方:________先生(或女士,下同)。
乙方:________。
杭州永良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____先生(以下簡稱“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則基礎上,雙方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一、甲乙雙方在符合雙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企業管理咨詢業務合作等問題,自愿結成戰略合作伙伴關系,乙方為甲方提供業務資源,協助甲方促成業務與業績,實現雙方與客戶方的多贏局面。
二、乙方為甲方提供業務機會時,應嚴格保守甲方與客戶方的商業秘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泄露甲方或客戶方商業秘密而使甲方商業信譽受到損害。
三、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業務機會時,應根據自身實力量力而行,確實不能實施或難度較大、難以把握時應開誠布公、坦誠相告并求得乙方的諒解或協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況下輕率,從而使乙方客戶關系受到損害。
四、乙方為甲方提供企業管理咨詢業務機會并協助達成的,甲方應支付相應的信息資源費用。費用支付的額度視乙方在業務達成及實施過程中所起的作用而定,原則上按實際收費金額的一定百分比執行,按實際到賬的階段與金額支付,具體為每次到賬后的若干個工作日內支付。
五、違約責任:
1、合作雙方在業務實施過程中,若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客戶方商業信譽或客戶關系受到損害的,受損方除可立即單方面解除合作關系外,還可提出一定數額的經濟賠償要求。同時,已經實現尚未結束的業務中應該支付的相關費用,受損方可不再支付,致損方則還應繼續履行支付義務。
2、甲方在支付信息資源費用時,如未按約定支付乙方款項的,每延遲一天增加應付金額的5%,直至該筆金額的全額為止。
六、爭議處理:如果發生爭議,雙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受損方可向杭州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處理。
七、本協議有效期暫定一年,自雙方代表(乙方為本人)簽字之日起計算,即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本協議到期后,甲方應付未付的信息資源費用,應繼續按本協議支付。
八、本協議到期后,雙方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合作,本協議繼續有效,可不另續約,有效期延長一年。
九、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雙方認為需要補充、變更的,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十、本協議經雙方蓋章后生效。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________先生(或女士)。
(公章)。
代表簽字:簽字:
簽約地點:
合伙協議
第一條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經全體合伙人協商一致,達成本協議。
第二條全體合伙人應自覺遵守本協議,違約者應依照法律、法規和本協議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條合伙目的:保障合伙人權益,分擔風險,積累資金。
第四條合伙企業經營范圍及方式:服飾代理銷售。
第五條合伙企業名稱:索亞服飾。
第六條合伙企業地址:浙江省寧波市鄞州商會8樓。
第七條合伙企業合伙人共4人。
吳春夏浙江省嘉興市平湖區當湖街道。
曹美慈浙江省嘉興市桐鄉市鳳鳴街道。
吳薇浙江省寧波市鄞州區錢湖南路高教園區。
金倩子浙江省杭州市中山北路。
第八條合伙人出資的方式、數額如下:
以貨幣出資30萬元,以知識產權作價出資10萬元,總認繳出資40萬元,占注冊資本的37.5%。
以貨幣出資20萬元,以知識產權作價出資5萬元,總認繳出資25萬元,占注冊資本的25%。
以貨幣出資18萬元,以知識產權作價出資3萬元,總認繳出資21萬元,占注冊資本的22.5%。
以貨幣出資12萬元,以知識產權作價出資2萬元,總認繳出資14萬元,占注冊資本的15%。
第九條合伙人應在xx年12月30交付出資。
第十條合伙企業存續期間,合伙人依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可以增加對合伙企業的出資,用于擴大經營規?;蛘邚浹a虧損。
第十一條普通合伙企業的財產包括合伙人的出資以及合伙企業名義取得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財產。
第十二條合伙人在合伙企業清算前,不得請求分割合伙企業的財產;但是,本法另有規定除外。
第十三條合伙人在企業清算前私自轉移或者處分合伙企業財產的,合伙企業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第十四條合伙人依法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伙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十五條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時,須經其他合伙人同意。合伙人之間轉讓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份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十六條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讓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及成為合伙企業的合伙人,依照合伙企業法和修改后的合伙協議想要權利,履行義務。
第十七條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資的,須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善意第三人造成損失的,有行為人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合伙人對合伙企業有關事項做出決議,按照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通過的表決方法。
第十九條經全體合伙人協商委托吳春夏執行合伙名企業事務。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合伙人,對外代表合伙企業。
第二十條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應當每個季度向其他合伙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伙企業的經營和財務狀況,其執行合伙事務所產生的收益貴合伙企業,所產生的費用和虧損由合伙企業承擔。
第二十一條不參加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合伙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的合伙人,檢查其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情況。
第二十二條合伙人為了了解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閱帳薄。
第二十三條合伙人可以對其他合伙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可由全體合伙人共同決定。被委托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協議或者全體合伙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其他合伙人可以決定撤銷該委托。
第二十四條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伙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伙人承擔。
第二十五條合伙企業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一)改變合伙企業名稱;
(二)處分合伙企業的不動產;
(三)轉讓或者處分合伙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四)以合伙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五)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六)改變合伙企業的經營范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第二十六條合伙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非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二十七條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利潤的分配比例如下:
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與其余合伙人比例為2:1。
第二十八條合伙人對合伙企業虧損的承擔比例如下:
(1)因執行人造成虧損,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與其余合伙人承擔比例為2:1。
(2)因其他合伙人造成虧損,按合伙人出資所占比重承擔。
第二十九條合伙企業每三月結算一次,對前一時期的利潤分配或者虧損分擔的具體方案由全體合伙人根據第二十七條和第二十八條協商確定并記錄在案。
第三十條合伙企業對其債務,應先以其全部財產進行清償。合伙企業財產不足清償到期債務的,各合伙人應當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三十一條以合伙企業全部財產清償合伙企業債務時,其不足部分,由合伙人按照本協議第二十八條約定的比例用其在合伙企業出資以外的自有財產承擔清償責任。
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三十二條合伙企業中某一合伙人的債權人,不得以該債權抵銷其對合伙企業的債務。
第三十三條合伙人個人負有債務,其債權人不得代位形使該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權利。
第三十四條合伙人個人財產不足清償其個人所負債務的,該合伙人只能以其從合伙企業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償;債權人也可以依法請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該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用于清償。
對該合伙人的財產份額,其他合伙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三十五條新合伙人入伙時,應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訂立書面入伙協議。訂立入伙協議時,原合伙人應當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第三十六條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的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協議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三十七條合伙協議約定合伙企業的經營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下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二)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
(三)發生合伙人難于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嚴重違反合伙協議約定的義務。
第三十八條合伙協議未約定合伙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三十九條合伙人違反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規定起,即取得該合伙企業的合伙人資格。
合法繼承人不愿意成為該合伙企業的合伙人的,合伙企業應退還其依法繼承的財產份額。
合伙繼承人為未成年人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在其未成年時由監護人代行其權利。
第四十三條合伙人退伙的,其他合伙人應當與該退伙人按照退伙時的合伙財產關況進行結算,退還退伙人的財產份額。
退伙時有未了結的合伙事務的,待了結后進行結算。
第四十四條退伙人在合伙企業中財產份額的退還辦法由合伙協議約定或者由全體合伙人決定,可以退還貨幣,也可以退還實物。
第四十五條退伙人對其退伙前已發生的合伙企業債務,與其他合伙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四十六條合伙人退伙時,合伙企業財產少于合伙企業債務的,退伙人應當按照本協議第二十四條的約定分擔虧損。
第四十七條合伙企業經營期限五年。
第四十八條合伙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應當解散:
(一)合伙協議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合伙人不愿繼續經營;
(二)合伙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
(三)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員;
(五)合伙協議約定的合法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六)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七)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四十九條合伙企業解散應當進行清算、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未能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清算人的,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可以自合伙企業解散后十五日內指定一名或數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十五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第五十條清算人在清算期間執行下列事務:
(一)清理合伙企業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二)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合伙企業未了結的事務;
(三)清繳所欠稅款;
(四)清理債權、債務;
(五)處理合伙企業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
(六)代表合伙企業參與民事訴訟。
第五十一條合伙企業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
(一)合伙企業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
(二)合伙企業所欠稅款;
(三)合伙企業的債務;
(四)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合伙企業財產按上述順序清償后仍有剩余的,按本協議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比例進行分配。
第五十二條合伙企業清算時,其全部財產不足清償其債務的,依照本協議第三十一條的規定辦理。
第五十三條合伙企業解散后,原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存續期間的債務仍應承擔連帶責任。
第五十四條清算結束,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在十五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辦理合伙企業注銷登記。
第五十五條經全體合伙人協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補充合伙協議。
第三十二條本協議一式4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并報合伙企業登記機關一份。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十六條出現法律、法規和協議未明確之事項時,由全體合伙人共同協商確定。
第五十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或與法律、法規有抵角的以法律、法規為準,本協議有關事項以登記機關核準登記的事項為準。企業登記機磁核準之日起,合伙企業成立。
第五十八條本協議經合伙人共同協商訂立,自合伙企業設立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七份,合伙企業存一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并報合伙企業登記機關備案二份。
第五十九條本協議需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確定。
合伙人簽名蓋章:吳春夏曹美慈吳薇金倩子。
合伙協議
說明:合伙屬于純人合的合作,因此不論個人合伙還是合伙企業都依靠著各位合伙人之間的人和。因此,進行明確的約定不單是為合作的順利進行,更是維護人際關系的保證。
甲方:乙方:丙方:丁方:
卯方:
甲乙丙丁卯就合伙開辦飯店一事達成一致,為保證合伙事務順利執行,特訂。
立協議如下,以資各方共同遵守。一、一般約定。
第一條本協議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各方友好協商達成一致并簽署。
本個人合伙各方為:
卯方:
第三條本協議所約定的個人合伙經營范圍為餐飲(火鍋店),火鍋店。
地址為:財富路發財巷999號。第四條本協議所約定的火鍋店經營形式為個體戶,字號為聚賢樓。第五條本協議約定的合伙期限為五年,自本協議簽訂生效時起算,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在合伙期限期滿后繼續經營,并決定再次經營的期限;也可以根據全體合伙人的一致同意,提前終止經營期限,并進行清算。
第六條本協議所約定的經營項目中協議各方均出資,出資比例為甲方:乙。
萬元。
第一款所述出資均為貨幣出資,幣種為人民幣。
第八條各方出資應于2099年12月31日前完成,各方應將出資匯入指定。
賬戶。第一款所述指定賬戶開戶行為中國富民銀行,戶名:張三,賬號:
123456789。
三、利潤分配及虧損承擔。
第九條火鍋店利潤分配原則上按照出資比例進行。
承擔責任。第十四條因承擔連帶責任導致承擔了其他合伙人應承擔份額的一方,可以。
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紅。合伙人對火鍋店的經營情況有知悉權,總經理應當保障各合伙人的知悉權。
后報送各合伙人參閱。各合伙人有權監督火鍋店的財務情況,各合伙人對總經理所報送的財務報表有權進行質詢。除質詢人特別同意以外,總經理應對質詢事項作出簽署其名字的書面說明。
第十九條火鍋店聘任管理人員及招錄員工由副總經理提名并經總經理決。
定。第二十條以火鍋店名義對外進行擔保或者需變更總經理、副總經理的必須。
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第二十一條因客觀情況火鍋店需變更字號、經營范圍、主要營業場所等事項的,實行合伙人一票否決制,否決的合伙人應當退伙并進行退伙清算,但各合伙人重新達成一致協議的除外。合伙人認為有其他重大事項需要經全體合伙人一致決議的,可以提請總經理召開全體合伙人大會,形成書面的決議,并按決議執行。
五、合伙人的退伙與入伙。
第二十二條本協議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第二十三條下列情況下,合伙人應當退伙:
(一)合伙人死亡或喪失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個人喪失債務清償能力的;
(三)人民法院要求執行合伙人在火鍋店中的資產的。
合伙人的除外。第二十五條如有新的合伙人加入,新合伙人必須經本協議中各合伙人一致同意并重新達成新的合伙協議后方能入伙。第二十六條新合伙人的出資在火鍋店中所占比例按照新合伙協議中約定的比例確定。
六、增資、減資。
第二十七條經各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可以增加資金投入或者減少資金。
投入。第二十八條合伙人變更投資金額的,利潤分配及債務承擔按照變更后的出。
資占總出資的比例進行處理。
七、火鍋店的解散與清算。
第二十九條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解散火鍋店。第三十條決定解散火鍋店的,各合伙人應當參與清算,火鍋店的凈資產按照各合伙人的出資比例返還給各合伙人。
八、違約責任。
第三十一條各合伙人未按照本協議約定如實出資的,按照其未出資的數額。
對其他合伙人承擔違約責任。
財產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其他合伙人有權利向合伙事務執行人索賠。第三十二條本協議各方承擔違約責任的形式為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照其未出資的資金額為基準計算,每日承擔違約金5%。第三十三條對于違約方所應支付的違約金由守約方按照出資比例分配。
九、爭議解決。
第三十四條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各方補充約定。約定不成的,有法律明。
文規定的,從其規定。第三十五條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由協議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各方均可向火鍋店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它。
第三十六條本協議經各方簽字后生效。
第三十七條本協議一式八份,各方各執二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十八條本協議連同本頁(條)共計四頁(三十八條),連續頁加按各方騎縫手印,協議內容以加按協議各方手印頁碼上的為準。
甲方:年月日乙方:年月日丙方:年月日。
丁方:年月日。
合伙協議
合伙人甲:,男,身份證:。
家庭住址:。
合伙人乙:,男,身份證:。
家庭住址:。
合伙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伙協議如下:。
1.甲乙雙方自愿合伙經營淘寶網店:vivi女鞋設計師店,現總投資貳萬元,甲出資壹萬元,乙出資壹萬元,各占投資總額50%.
2.甲乙雙方店鋪收入的純利潤對半分配.店鋪所創造的任何價值甲乙雙方都必須平分.包括淘寶店鋪賬號出售.
3.合伙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甲方負責店鋪網上經營.乙方輔助.貨源甲方出面協調但乙方有權了解貨源與價格.
4.甲乙雙方必須賬目明細如有出入.必須友好協商.
5.店鋪完成后,在本協議未終止的情況下禁止任何理由單做.
6.協議有效期為5年.如到期可以再繼續續約.
7.出現以下事項,協議終止:。
一.本協議到期情況下.
三.合伙經營店鋪已完成或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情況.
8.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9.本協議一式兩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協議合伙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甲:合伙人乙:。
時間:時間:。
合伙協議
合作人姓名:
1、姓名:
性別:
年齡:
住址:
2、姓名:
性別:。
年齡:
住址:
3、姓名:
性別:
年齡:
住址:
上述合伙人經充分協商,自愿達成如下合伙協議:
一、合伙宗旨:共同經營,共同協作,共擔風險,共負盈虧,同心同德,共謀大業。
二、經營范圍及地點:
三、出資方式、金額及利益、風險分配:
1、留渠,記更二人負責出建廠運營資金,作為其投資;王秋忠以社會關系,客戶業務關系,產品的網絡推廣,牡丹商標的使用等無形資產作為其投資。
2、自合同簽訂之日起,合伙人所有投資為三人共有財產,即各擁有三分之一,利潤分配各三分之一,風險承擔各三分之一,以后廠子的正常經營費用,廠內統一支配。
3、債務分配:留渠、記更二人的投資債務由其二人各自承擔,以后在正常經營中的債務、風險等由三人共同承擔。
4、所有合伙人不得擅自抽取、挪用合伙資金他用或還自身債務,否則,因其所造成的損失,由其本人承擔。合伙人所投資的款項必須按時投入,不能影響企業的正常運營。
5、三個合伙人,一人記帳,一人拿錢,一人簽字,各擔其職,各負其責。
四、合伙人的權力合義務:
1、合伙人都有合伙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每個人都有發言權和表決權。
2、合伙人都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本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累積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3、合伙人應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決定、做出對企業不利的事。
4、禁止合伙人本人(合伙人可以委托一人)以外的其他人(包括合伙人的家人)參事議事。
五、合伙人如發生糾紛,應以寬宏、忍讓、包容的思想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于法院。
六、本協議不全的其他補充協議,有同等法律效益。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三個合伙人各執一份,各有三合伙人簽字、手印有效。
八、備注:
1
2
3
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協議
合伙人甲:,男,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合伙人乙:,男,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合伙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伙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愿合伙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__,總投資為_____萬元整,甲出資_____萬元整,乙出資_____萬元整,各占投資總額的___%、___%。
第二條本合伙依法組成合伙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以甲方名義辦理工商稅務登記手續。
第三條本合伙企業經營期限為x年(20xx年x月x日-20xx年x月x日)。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合作有關手續。
第四條合伙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他人可以入伙,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并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出現下列事項,合伙終止:
(一)合伙期滿;
(二)合伙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伙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二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伙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協議
甲方:
性別:
身份證號:
住址:
乙方:
性別:
身份證號:
住址:
丙方:
性別:
身份證號:
住址:
風險提示:合伙人資格。
審查合伙人的資格,是簽訂合伙協議最重要的方面。
因具有較強的人合性,所以合伙人一般都是彼此之間比較熟悉、信任的人。
但理智的選擇合伙人不單純是熟悉、信任,還要看其有無一定的物質實力或軟實力。
普通合伙企業的合伙人承擔的是無限,一旦企業債務不能償還時,有實力償還的合伙人就有被強制償還企業全部債務的風險,如果其他合伙人沒有實力,不應由其承擔部分則很難追償。
根據《民法典》(以下簡稱《合伙企業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一、本企業為普通合伙協議,是根據協議自愿組成的共同經營體。
全體合伙人愿意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依法,守法經營。
三、合伙名稱、主要經營地:
四、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各方共同經營位于的字號的店鋪,經營范圍為:,法定代表人為,系該店鋪的。
五、合伙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
六、出資金額、出資方式、期限。
風險提示:合伙人出資。
一定要理清楚合伙人的出資。
每種不相同的種類都必須折價為相應的股份,在合伙協議中明確。
這樣才能在今后的盈余分配及債務承擔中,明確各個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不會因為比例不明確鬧糾紛。
另外,對于合伙人出資的財產需要辦理登記的,在合伙協議中應當明確約定辦理登記手續的義務承擔者,辦理時間以及辦理費用的承擔等等。
對這些事項約定的缺失或不足,都將增加企業法律風險。
出資金額。
出資方式。
期限。
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元。
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七、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風險提示:利益分配和債務承擔。
合伙人之間的權益的分配、責任劃分要明確。
雖合伙企業對外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但內部合伙人之間還是要按份額分紅、承擔債務的。
有些合伙企業對此沒有約定,從而導致在分紅或承擔債務時合伙人之間產生糾紛,給企業造成不必要的損害。
合伙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余分配:以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可以約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資或者平均分配。
未約定分擔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資分擔。
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八、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3、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
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伙。
風險提示:退出機制。
合作要想好不合作,當一方退出,什么時候退出,退出時的投入比與退出比的比例,以及怎樣補償,是誰承擔?這些要提前書面明晰,簽到合同里,項目的后期合作雙方都能順利的結束不必要的瓜葛,不要義氣用事,以為大家是朋友不必計較的心態,合理的退出機制是合作的很重要的組成部分。
1、自愿退伙。
合伙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2)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
(3)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事由。
合伙協議未約定合伙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當然退伙。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
(3)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伙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
在同等條件下,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
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企業的合伙人。
九、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一)全體合伙人共同執行合伙企業事務。
(二)合伙協議約定或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為以下內容: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伙債務;。
十、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風險提示:合作伙伴的職責。
在合作初期,創業合作者要明確合作伙伴的各自職責,不能模糊,要能拿出書面的職責分析,因為是長期的合作,明晰責任最重要,這樣可以在后期的經營中不至于互相扯皮,反目成仇,好多的創業合作中會有問題,就是因為責任明細不夠。
(一)合伙人的權利: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4、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伙人的義務: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十一、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進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十二、合伙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伙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經營。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
十三、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屆滿;。
2、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已不具備法定合伙人數;。
4、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
2、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伙企業解散后15日內指定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
(1)合伙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
(2)合伙所欠稅款;。
(4)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十四、違約責任。
風險提示:違約責任。
因為合伙企業的人合性質,決定有關合伙企業的法律不可能對合伙人的違約責任規定的十分具體,所以建議各合伙人在協商合伙協議時,對合伙人的違約責任作出明確規定,以便一旦發生違約行為,可以比較方便地執行,要求違約者依協議承擔責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二)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伙企業法》而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伙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十五、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委員會仲裁。
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十六、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入伙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份,合伙人各執份,送登記機關存檔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字并按手印)。
乙方:(簽字并按手印)。
丙方:(簽字并按手印)。
合伙人合伙協議
重慶___________餐飲管理咨詢有限公司為了能更好的發展及品牌運營,特納入新的股東,將個人企業變更為股份制公司,經甲乙雙方協商,就納入新股東一事,甲雙乙方經平等協商,達成以下合伙協議:
第一條合伙企業基本情況。
1、名稱:重慶小師兄餐飲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2、辦公住址:重慶市南坪商業大廈27-7。
3、合伙企業協議生效前全額資產持有人:潘厚華。
4、經營范圍:餐飲策劃、管理咨詢及相關業務。
第二條合伙期限。
合伙日期:起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條乙方出資額、出資方式、繳付期限如下:
甲方出資額度(目前品牌有形資產,無形資產折算投資)的出資方式(品牌股份合伙),占股比例。
乙方出資額度(其中40萬元作為投資16℃砂鍋菜旗艦店,具體細節詳見小師兄公司與16℃品牌合伙人簽訂的協議,投資該款項后,乙方享有16℃合伙人簽訂協議的約定收益)出資方式,占股比例。
合伙款項繳付期限。
1、首期款項元,于年月日前,按甲方指定賬號匯款,甲方出具收條作為收款憑證。
2、余款元,于年月日前,按甲方指定賬號匯款,甲方出具收條作為收款憑證。
3、乙方合伙款項如數完結,合伙協議的有形資產,無形資產正式生效,逾期合伙協議自動失效。
第四條分紅約定及生活補貼。
1、甲乙雙方約定分紅一次,分紅前,公司運營賬戶需留足公司流動資金元,作為次年度公司的運轉資金。
2、合伙協議生效之日起,公司盈利并正常運轉的情況下,甲乙雙方約定每月從公司收益中支出每月每人元,作為甲乙雙方的生活補貼。
第五條合伙企業的虧損及債務承擔方式如下:
(一)合伙人投資成本全部回收以前形成合伙企業債務及虧損,由各合伙人按出資比例分擔,若任一合伙方不愿承擔風險,按自動退伙處理,自動退伙,不作任何補償及分割合伙企業財產。
第六條合伙企業法人代表對外代表合伙企業執行合伙事務。不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合伙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的情況,有權查閱合伙企業會計賬簿等財務資料,在合伙代表的授權下執行公司一切事務。
第七條合伙人對合伙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實行合伙雙方協商達成統一意見,如無法達成意見時,按法人代表行使職權,但因其決議帶來的損失由決議人承擔,本協議對合伙企業的表決辦法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八條合伙企業的下列事項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一)改變合伙企業的名稱;。
(二)改變合伙企業的經營范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三)處分合伙企業的不動產;。
(四)轉讓或者處分合伙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五)以合伙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七)投資公司其他增值項目或相關項目。
第九條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除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合伙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合伙人以其合伙企業資源對外簽訂的與本企業收益無關的合同,須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善意第三人造成損失的,由行為人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合伙人的出資、以合伙企業名義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財產,均為合伙企業的財產。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合伙人在合伙企業清算前,不得請求分割合伙企業的財產。
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須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伙人有優先購買權;合伙人之間轉讓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合伙人。
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時,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應當通知全體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優先購買權;其他合伙人未購買,又不同意將該財產份額轉讓給他人的,應當為該合伙人辦理退伙結算,或者辦理削減該合伙人相應財產份額的結算。
第十一條新合伙人入伙,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訂立書面入伙協議。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訂立入伙協議時,原合伙人應當向新合伙人如實告知原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第十二條在合伙企業存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二)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的事由;。
第十三條合伙人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十四條合伙人違反本協議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的規定退伙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合伙企業造成的損失。
第十五條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一)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三)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合伙人被依法認定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轉為有限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該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
第十六條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資義務;。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
(三)執行合伙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造成企業嚴重損失或嚴重影響的;。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對該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享有合法繼承權的繼承人,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從繼承開始之日起,取得該合伙企業的合伙人資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企業應當向合伙人的繼承人退還被繼承合伙人的財產份額:
(一)繼承人不愿意成為合伙人;。
(二)合伙協議約定不能成為合伙人的其他情形。
合伙人的繼承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為有限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業應當將被繼承合伙人的財產份額退還該繼承人。
第十八條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應當與該退伙人按照退伙時的合伙企業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伙人的財產份額。退伙人對給合伙企業造成的損失負有賠償責任的,相應扣減其應當賠償的數額。退伙時有未了結的合伙企業事務的,待該事務了結后進行結算。退伙人在合伙企業中財產份額的退還辦法,由合伙協議約定或者由全體合伙人決定,可以退還貨幣,也可以退還實物。
第十九條退伙人對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發生的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合伙人退伙時,合伙企業財產少于合伙企業債務的,退伙人應當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
第二十條合伙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解散:
(一)合伙期限屆滿,合伙人決定不再經營;。
(四)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三十天;。
(五)合伙協議約定的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六)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一條合伙企業解散,應當由清算人進行清算。清算人可以全體合伙人擔任;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也可以自合伙企業解散事由出現后十五日內指定一個或者數個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清算人自被確定之日起十日內將合伙企業解散事項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清算人在清算期間執行下列事務:
(一)清理合伙企業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二)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合伙企業未了結事務;。
(三)清繳所欠稅款;。
(四)清理債權、債務;。
(五)處理合伙企業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
(六)代表合伙企業參加訴訟或者仲裁活動。
清算期間,合伙企業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合伙企業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和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法定補償金以及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由合伙人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清算結束,清算人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在十五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申請辦理合伙企業注銷登記。合伙企業注銷后,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存續期間的債務仍應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二十二條合伙人對合伙協議約定必須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始執行的事務擅自處理,給合伙企業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三條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或者合伙企業從業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應當歸合伙企業的利益據為己有的,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業財產的,應當將該利益和財產退還合伙企業;給合伙企業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合伙企業登記事項發生變更,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未按期申請辦理變更登記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合伙企業、其他合伙人或者善意第三人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四條不具有事務執行權的合伙人擅自執行合伙事務,給合伙企業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五條合伙人違反合伙協議的約定,從事與本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或者與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的(除投資項目時,已通知合伙方,合伙方不愿投資的項目),該收益歸合伙企業所有;給合伙企業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六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合伙企業所在地人民法院處理。
第二十七條其他。
(一)經全體合伙人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書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三)本協議書經全體合伙人簽字,完善協議第三條約定后生效。
以下為簽署頁,無正文。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伙協議
乙方: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經自愿協議一致,就合伙經營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
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三方散伙時止,合伙協議書。
期限: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
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20萬元。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30萬元。甲方與丙方的出資交到乙方保管。
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100萬元,甲方出資占50%,乙方出資占20%,丙方出資占30%。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本合伙產生的盈利及虧損均按各方出資比例分配及分擔。
合伙事務由乙方負責管理,甲方及丙方不參與日常管理,如遇合伙事務重大事項的決定應經甲方和丙方的同意。
新合伙人入伙,應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并簽訂本合伙協議約定權利義務。合伙人請求退伙的.,其他合伙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伙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和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
本合伙每年至少結算一次盈虧,并實際分配,經各方同意,也可不分配。
各合伙人未經全體同意,不得擅自處理合伙的財產,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凡因本協議或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可按交黑龍江省雙鴨山市寶清縣法院管轄訴訟。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合伙協議
甲方:
地址: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檢驗所有限公司。
地址:
風險提示:合伙人資格審查合伙人的資格,是簽訂合伙協議最重要的方面。
因合伙企業具有較強的人合性,所以合伙人一般都是彼此之間比較熟悉、信任的人。
但理智的選擇合伙人不單純是熟悉、信任,還要看其有無一定的物質實力或軟實力。
普通合伙企業的合伙人承擔的是無限連帶責任,一旦企業債務不能償還時,有實力償還的合伙人就有被強制償還企業全部債務的風險,如果其他合伙人沒有實力,不應由其承擔部分則很難追償。
1、合作托管基本原則:根據新醫改精神,以各級人民政府文件為依據,探索利用社會技術和資本,在_______________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建立符合國家相關要求臨床檢驗室,實現社會資源共享、質量提升促進____________地區醫療衛生事業的健康發展。
2、合作期限:合作期限為______年,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算。
合作期滿后可根據雙方需要續簽。
3、合作內容:
3.1設備管理甲方現有儀器設備保持不變,乙方有權使用甲方現有檢驗室儀器設備:一臺血常規儀和一臺尿液分析儀,由乙方負責調試、維護保養,與血常規和尿液分析儀配套的全部試劑和相應儀器檢測用配套耗材(不包括輸采血等臨床耗材)由乙方提供;檢驗室內所用的設備所有權歸屬甲方。
3.2托管業務開展范圍包括:甲方臨床、日常醫療業務及免費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所需全部臨床檢驗項目。
3.3甲乙雙方托管范圍內的日常行政、人員、設備由乙方統一管理,甲方院內收費由甲方統一管理,統一收費。
3.4人員管理:乙方負責為托管檢驗科安排一名檢驗員(現有人員如能接受乙方實驗室條件待遇,薪資安排,工作時間,同時保證業務質量則繼續保留),對檢驗科提供相應的技術支持。
3.5薪資管理:乙方為安排的一名檢驗員,并發放其基本工資、社保、獎金及其他福利,原則上不得低于現行標準。
3.6托管檢驗科以甲方名義發放檢驗報告,甲方送到乙方實驗室檢測的項目以乙方名義出具檢測報告。
風險提示:合作伙伴的職責在合作初期,創業合作者要明確合作伙伴的各自職責,不能模糊,要能拿出書面的職責分析,因為是長期的合作,明晰責任最重要,這樣可以在后期的經營中不至于互相扯皮,反目成仇,好多的創業合作中會有問題,就是因為責任明細不夠。
4、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4.1甲方負責為托管檢驗科正常運行提供供水、供電、供氣、供氧、通信線路(電話和寬帶等)、物業管理、照明、抽風機及普通辦公設施等正常運營所需的基礎建設及服務。
4.2甲方負責托管檢驗科日常醫療風險管理,預防和處理可能發生的醫患糾紛。
如果乙方原因導致檢測結果不準確(診斷差錯)產生的醫療糾紛和事故,由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乙方在處理相關醫療糾紛及事故時,甲方應提供必要的配合。
4.3甲方臨床有需求,而未開展的所有檢驗及病理檢測項目由乙方送到乙方實驗室檢測,更好的實現資源共享的合作目的。
除與乙方合作建立的檢驗室外,甲方不能再建或與其他單位合作共建具備臨床診斷功能的實驗室。
4.4甲方有責任盡量滿足客戶的服務需求,并做好結果咨詢等其他相關服務,為此雙方應做好事前的溝通工作。
4.5甲方應視檢驗室為甲方的醫技科室,納入醫院日常質量管理體系。
有關甲方的醫療和日常運營要求、通知、會議及病例討論和會診等應及時告知甲方。
4.6本協議有效期內,若乙方有投放檢驗設備于甲方實驗室,甲方對乙方投放的設備具有使用權,甲方應妥善保管乙方投入的設備,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出租、出借、轉讓、抵押該設備,否則,甲方應按乙方投放設備價值賠償損失。
檢驗設備在合同期內實行來添去留的原則。
5、乙方的權利義務:
5.1根據甲方需要,乙方建立檢驗室的質量體系,并接受實驗室質量檢驗機構提供的監督檢查、專業意見與建議。
5.2乙方負責協助檢驗室臨床診療、實驗室技術建設及能力提升。
5.3乙方有責任參與甲方主持召開的檢驗室的'管理和研討會。
5.4乙方有義務將客戶意見或建議反饋給甲方,有義務提供專業意見給甲方,以確保并提高檢驗室的檢測質量及服務水平。
5.5檢驗室產生的醫療廢物由甲方處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5.6乙方有權查看檢驗室的財務信息、實驗室數據等其他與檢驗室相關的信息。
6、技術和學術支持:
6.1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進行檢驗學科的標準化建設,協助會議、品牌宣傳等。
6.2檢驗機構各種高端的技術平臺及齊全的檢測項目,可為醫院服務,作為醫院檢驗科檢查項目的補充,為疾病診斷治療提供有力支持。
7、財務管理:
7.1收費標準:檢驗室展開的業務收費標準以湖南省物價核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收費標準為準。
風險提示:利益分配和債務承擔合伙人之間的權益的分配、責任劃分要明確。
雖合伙企業對外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但內部合伙人之間還是要按份額分紅、承擔債務的。
有些合伙企業對此沒有約定,從而導致在分紅或承擔債務時合伙人之間產生糾紛,給企業造成不必要的損害。
7.2檢驗室內自行檢測項目所有收入全部歸乙方,之后乙方支付托管實驗室收入的____%于甲方,甲方免費項目老年人健康體檢乙方按______元人;(甲方免費項目乙方按_____元人;甲方免費項目乙方按_____元人與甲方結算)且不計算在托管實驗室收入之內。
7.3自托管實驗室正式運營起,按項目業務收入情況進行雙方利益分配,每月結算統計日統一定義為改約的自然天數。
具體步驟為:甲方負責在每月_____號之前對上月已檢測的檢測項目進行數量統計、金額計算并交乙方復核;乙方在______個工作日內核對完畢,乙方對檢測項目數量或金額有異議的,應在_____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出異議,雙方協商解決該異議。
在核對雙方無誤后_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按約定的收益分配比例計算金額向甲方出具發票,甲方在收到發票后的______個月內按照發票金額向乙方支付上月的相關款項。
逾期未付款的,甲方應支付逾期利息,利息按照每日______計算。
8、保密約定:雙方應對合作商談過程中,或在建立合作關系后在合作過程中,從另一方獲得的與另一方、另一方的關聯方有關的經營、技術、商業、財務、廣告、人事、法律和其他信息嚴格保密,一方未經另一方書面統一,不得將該保密信息透漏給任何第三方。
風險提示:違約責任因為合伙企業的人合性質,決定有關合伙企業的法律不可能對合伙人的違約責任規定的十分具體,所以建議各合伙人在協商合伙協議時,對合伙人的違約責任作出明確規定,以便一旦發生違約行為,可以比較方便地執行,要求違約者依協議承擔責任。
9、違約責任:
9.1如果一方違反本協議的條款導致協議的目的不能實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協議,并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所有損失。
9.2甲乙雙方不得單方無故解除協議,需雙方協商一致方可解約。
如果一方單方無故解除協議,造成另一方損失,解除協議的一方必須賠償另一方的全部損失。
9.3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保密約定,一方違反保密約定,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違約方除應賠償非違約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9.4甲方違反本協議約定另行設立或與其他單位合作共建立檢驗科室或實驗室或將乙方能檢測項目送其他機構檢測的,應支付______萬元作為違約金,并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10、糾紛解決方式:雙方同意因本協議產生的爭議,先雙方協商,協商不能解決的,向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11、協議終止:
11.1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終止本協議。
11.2由于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火災、風災、水災、地震、爆炸、戰爭、叛亂、傳染病及瘟疫、政府行為、政府命令以及其他無法遇見、無法克服、無法避免的事件和因素)導致無法履行協議的,雙方可以終止協議。
但乙方應在不可抗力出現后_____日內及時通知對方并在______日內出具有關機關提供的情況說明。
11.3本協議有效期內,任一方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發生變更的,應及時書面通知另一方,雙方的合作不因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的變更而終止。
如因為及時告知或終止本協議而造成另一方遭受損失的,變更的一方應賠償另一方所有損失。
11.4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協議終止,屬于甲方、乙方的財產分別由甲方和乙方自行處置。
12、協議的效力:本協議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雙方簽字并加蓋公章后即生效。
本協議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附件為本協議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伙協議
乙方: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甲乙丙丁四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丙丁四方自愿合作經營____________項目,總投資為人民幣____________萬元,甲乙丙丁四方各以人民幣出資____________元。
第二條本合作項目在合伙期間,合伙人共同出資的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散伙分配按所占比例予以返還。
第三條本合作項目經營期限為____________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甲乙丙丁四方共同經營,本合作項目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伙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相關責任由全體合伙人所占比例承擔。
第五條本合作項目取得的銷售凈利潤于每年的7月份和1月份按照比例分配。
第六條企業債務按照全體合伙人所占比例負擔。
第七條每年合作項目銷售利潤的.百分之十進行固定投入。
第八條爭議處理。
1、對于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第九條本協議到期后,全體合伙人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合作,本協議繼續有效;協議有效期間,如果不再繼續合作的,退出方應提前三個月提交退出的書面文本,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后方可退出。
第十條違約處理。
如果一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并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害。
第十一條本協議未盡事宜,全體合伙人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本協議一式四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伙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自協議簽訂之日起,甲方需要負責技術和市場開發及售后跟進,甲方負責管理及日常事務,丙方負責,丁方負責。
甲方:____________(簽章)乙方:____________(簽章)。
丙方:____________(簽章)丁方:____________(簽章)。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伙協議
第一條:_________________股東各方自愿共同合作經營國俊冷庫,雙方實行合伙經營,股權平等。投資多方,按0.01元計利息。
第二條:_________________合伙經營期限為25年。合伙人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經營盈余平等分配。各方不得歧視對方,不得中途撤股、撤資。也不再加入其他股東。
第三條:_________________合伙人在合作期內不得在經營狀況不好或虧損時提出退股,單方悔約者,一次性賠償對方10萬元人民幣;任何合伙人不得私自、擅自與他人開展和合伙經營冷庫競爭的業務。
第四條:_________________股東雙方共同承擔房租費(前5年,7000元∕年),電費,設備添置、維修費。
第六條:_________________賬目日清月結,贏利每季末底分紅一次。
第七條:_________________合伙人不得向他人透露集體資金狀況,不得私自挪動集體資金。
第八條:_________________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各股東共同協商可以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_________________本協議一式三份,備案一份,合伙人各執一份,以便共同遵守。本協議自股東合伙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合伙協議
甲方:,性別:,年齡:
住址:身份證號:
乙方:,性別:,年齡:
住址:身份證號:
丙方:,性別:,年齡:
住址:身份證號:
丁方:,性別:,年齡:
住址:身份證號:
以上各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投資經營餐飲一事,為明確各方權利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伙宗旨合伙經營利益共享風險共擔。
第二條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以上各方共同投資租賃位于深圳市商鋪,使用“大廚小館”品牌,經營大廚小館店。
第三條合伙期限年。
合伙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止。
第四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出資額。
甲方認繳萬元,實繳萬元,出資方式為:貨幣出資。占投資總額的%。
乙方認繳萬元,實繳萬元,出資方式為:貨幣出資。占投資總額的%。
丙方認繳萬元,實繳萬元,出資方式為:貨幣出資。占投資總額的%。
丁方認繳萬元,實繳萬元,出資方式為:貨幣出資。占投資總額的%。
2、各合伙人的出資,于年月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5%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扣除成本后以純利潤的90%按出資比例分配,剩余10%作為。(成本為房租、水電、員工工資及福利、及經營中產生的費用)2、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出資金額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1、新人入伙:(1)需承認本合同;(2)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3)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現金結算;(4)未經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按出資金額的2倍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其他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轉讓的第三方要由其他合伙人認可,第三人按入伙對待,否則退伙作違約處理。
第七條合伙負責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權利。
(3)購進常用貨物;(4)支付合伙債務。在日常正常經營中,其他合伙人不得對經營活動進行干涉。
2、其他合伙人的權利:(1)對合伙負責人就合伙事業提出建議;。
(2)聽取合伙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3)檢查合伙帳冊及經營情況;(4)共同決定合伙重大事項。如出現重大分歧按出資比例多數的合伙人意見執行。
第八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人所有,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伙人經營與合伙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和本合伙有直接競爭的合伙。
4、禁止合伙人之間簽訂與本合伙協議相關的其他協議。
第九條合伙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的終止:(1)合伙期屆滿;(2)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3)合伙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4)合伙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5)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伙終止后的事項:(1)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2)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務、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不可分物,如不能轉讓,合伙期間算放棄。(3)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糾紛的解決。
合伙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訂立并經各方合伙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伙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
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其他。
1、如果各合伙人同意注冊有限公司方式進行經營,則各方在本合伙協議的基礎上進行有限責任公司注冊,注冊完成后本合伙協議自動失效。
2、如果涉及合伙解散、分立、清算的重大事項,需經過三分之二以上出資比例的合伙人同意。
3、合伙人如果參與實際日常經營管理,報酬由全體合伙人共同商議確定。
第十四條本協議正本一式四分,合伙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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