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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死亡證明
姓名:*** 公民身份證號碼: ****年**月**日 因*****死亡,特此證明!
**派出所 ****年**月**日
本社區,***村,姓名**,身份證********,與*年*月*日*時,****原因,在****地方死亡。
特此證明
南湖社區
xx年x月x日
茲有原本轄區居民**** ,性別**** ,住址**** ,身份證號碼**** ,于 ****年 ****月 ****日死亡注銷戶口。
特此證明
承辦人:
派出所(蓋章)
年月
1.死亡醫學證明書的領用、發放制度
一、《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書》領用、發放、由醫務科負責管理,醫務科設專人負責此項工作。收集工作由服務臺負責管理。上報工作由信息科完成。
二、醫務科建立《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書》領用、發放登記記錄。
三、各臨床科室由科主任指派我院在職人員領用,進行《居民死亡醫學證明》領用數量、編號、時間、領用人等項目登記。
四、各臨床科室對領用的.《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書》進行專項管理,不得遺失。
2.死亡醫學證明書的使用登記制度
一、在我院發生的死亡(包括來院已死,院前急救過程中死亡),應出具衛生部,公安部制發的《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書》。
二、各臨床科室建立《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書》登記記錄。
三、記錄內容包括死者姓名、性別、年齡、死因診斷、死亡時間、開具的《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書》編號等內容。
四、醫務科及各臨床科室對登記記錄進行檢查,審核,進行考核。
死亡證明書
按照《關于進一步規范人口死亡醫學證明和信息登記管理工作的通知》(國衛規劃發〔20xx〕57號)文件要求,衛生計生部門有責任出具《死亡醫學證明書》,家屬申報出具《死亡證》時,需攜帶死者身份證明(戶口簿、身份證)、既往病史記錄、居委會死亡證明、其他相關證明(公安司法機關等證明),到農村鄉鎮衛生院/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申請出具《死亡證》。原則上,申報開具《死亡證》時,申報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衛生計生部門有權力不開具。但由于各種原因申報資料不符合要求,家屬又確實需要《死亡證》辦理相關事宜,本著“立足于民、服務人心”的職責,我單位給予開具《居民死亡醫學推斷書》,用于申報人辦理相關事宜使用,對此,特別說明如下:
一、由于無任何相關證明材料,無法判斷被申報人是否死亡,我單位僅依據申報人敘述填寫相關信息,如日后出現任何司法糾紛,均由申報人自行承擔,與我單位無關。
二、由于無任何就醫資料,我單位僅依據申報人敘述的死亡原因填寫《居民死亡醫學推斷書》,死亡原因部分無任何醫學就診信息支持,如日后出現任何司法糾紛,均由申報人自行承擔,與我單位無關。
三、由于在家或其他場所死亡,無任何就醫資料,家屬又沒有報警,無法明確判斷是意外死亡還是因病死亡,死亡原因部分無任何明確信息支持,僅為申報人敘述內容,如日后出現任何司法糾紛,均由申報人自行承擔,與我單位無關。
以上申明,申報人已明確閱讀,對本申明全部內容無異議。特此說明!
被申報人姓名:
申報人。
日期:
醫院死亡證明
_____________公證處:
__________(姓名)因赴__________國__________(出境目的,如留學、定居等),需辦理__________(姓名)的死亡公證。經查人事檔案記載或根據_______________________,茲證明:_____________(姓名),_____男(或女),于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其生前住,于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省市(或縣)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死因)死亡。
填寫人:____________(簽名)。
相關部門蓋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月___日。
死亡證明書
_________:
根據____(寫明調查的材料,包括檔案記載、知情人證明等)茲證明___,男(或者女),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地點)因__(死亡原因)死亡。
中華人民共和國__市(縣)公證處。
公證員:___(簽名)。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開死亡證明
開具死亡證明無需證件,在醫院死亡的由醫院直接開,在家中死亡的通知當地派出所和醫院(可撥120說明情況)
銷戶:
1.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農村在1個月內,由其家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報死亡登記,注銷戶口。
2.死亡登記由死者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當場辦理戶口注銷手續,并收回死者的居民身份證。
殯儀館收的是醫學死亡證明,憑此證明來確定逝者是在醫院正常死亡的,原因是死于各種疾玻如果非正常死亡就由公安刑警部門開具非正常死亡證明。上述兩個證明均不是對個人的,不能補開。如果有復印件你可以拿去,要是沒有就拿戶口本也應該可以證明,上面有注銷章。
發生交通事故,交-警部門就能夠出具相關的死亡證明了。
發生事故當時,交-警部門應該出警到現場,對相關的信息進行記錄并歸檔。當時已經死亡,那么交-警卷宗中肯定已經記錄了,那么你需要提供死者的身份證明,以及你與死者的關系證明。
首先要看死亡的人在什么地方,如果在家里死亡,就先到居委會開個證明,然后到社區衛生中心就可以開。如果在醫院死亡就直接帶上戶口本、死亡人的身份證找接診醫生開就可以了。
1.死于醫療衛生單位的,憑《死亡醫學證明》;
4.已經火化的,憑殯葬部門出具的火化證明。
附: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農村在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持死者死亡證明、居民戶口簿及死者的居民身份證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死亡登記,注銷戶口。
公民在暫住地死亡的,暫住地戶口登記機關根據死者暫住地的戶主、旅店管理人或者戶內其他人員的申報,將死者的姓名和死亡的地點、時間、原因等及時通知死者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由死者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死亡登記,注銷戶口。
辦理公民死亡注銷手續時,繳銷死者的居民身份證;單身獨戶的,還應收繳居民戶口簿。
死于醫療衛生單位的,憑《死亡醫學證明》;對公民正常死亡無法取得醫院出具的死亡證明的,憑居(村)委會或衛生站(所)出具的證明;非正常死亡或衛生部門不能確定是否屬于正常死亡者,憑公安司-法-部門出具的死亡證明;已經火化的,憑殯葬部門出具的火化證明。
用文字記載一個星期來的自己的思想、學習、生活情況的文字記錄。
它有別于“流水賬”,日記,在于流水賬是有什么就記錄什么,不需要作任何修飾和認識的'升華,而且內容不限,一周之內可以記錄您每一天的任何事情。而周記就是:每周一次,并且對自己的生活學習思想認識有一定的升華。 周記是對個人和某個團體一周的所見、所聞、所思、所感、所惑、所獲的記錄。還可以寫一件在這一周里讓你有所感觸的事。
編輯本段作用
從學生角度來說,周記用來了解學生的思想動態,學習情況,答疑解惑,并通過周記的形式而置一些跟教育主題有關的主題作文,提高學生的認識,從而在全班范圍內形成正確、積極、健康的輿論環境,并為主題班會準備材料,提高同學們參與的積極性。
從老師的角度來說,周記用來回顧一周的得失,提出經驗教訓,讓班主任對班上情況有一個更加詳細和全面的了解,提高工作的針對性和準確性。老師除了用來了解同學一周發生的事情外,還用來鍛煉同學的文章水平,使同學文章水平得以提高。
編輯本段格式
周記的題目(寫作范圍:讀后感;見聞;趣事;數學周記......)
1.記事
2.自評(優,缺)
3.解決措施
4.下周計劃
5.自己的所見所聞所感
其實周記并沒有一種標準的格式,只需要同學們每周把自己的所看到的、聽到的、想到的、經歷的東西記下來,形成的文字片斷或一篇文章,一周寫一則就可以了。
編輯本段怎么寫周記
如果是一個片斷,將事情寫清、將要表達的意思表達完整就行了,當然,時間充裕,你可以將前因后果,你的想法補充完整,形成一篇文章。不論無論,周記沒有什么特殊規定的格式,跟我們平時說話寫文章一樣,要求就是條理清楚地說清一件事、一個想法。
周記的關鍵是要真,真事、真情、真想,不要虛構。用力表達你正經歷的、正思考的事,對提高你的寫作能力是有幫助的,不要當作負擔,也不要覺得有任何壓力,因為真的,只要排列一下就行了。
同時,周記交給老師后,也可讓老師來了解你的生活、你的想法,或許對你有幫助。
去年也談過周記怎么寫,轉到下面,大家再看看。
老師布置了周記作業,怎么寫呢?許多同學發了愁。
其實周記也好,日記也好,都是要寫一段時間內印象最深的事。周記就是本星期內的事。
回想一下這個星期發生了什么,在學習上有什么問題,班級里有什么新鮮事,和朋友老師間關系如何,這些都可以寫,和日記相比周記可以寫的內容更多了,需要突出一兩個重點。
如果大腦里立刻就想起一二件事情,記憶深刻,那么恭喜,你就有材料了,將它們的前因后果,事情經過,個人感想寫清楚吧。
有人會問:不好意思,一想到過去的幾天,我印象里只記得吃了一次大餐,或者只記得被老師罵了一頓,或者跟同學鬧別扭心里不爽,這些都沒有重要意義,怎么能寫呢?告訴你,既然你想到了,就說明是值得寫的。有意義的事情,不一定非得是意義重大,思想崇高,自己的生活瑣事,也是值得一寫的,只要你寫出你的感受。我們每天的日子不都是這些細小的沙子一樣的事情組成的嗎?這些沙子,串起了我們的歡笑,串起了我們的憂愁,串起了我們的無聊,引領著我們一天天,不知不覺地在長大。
更有一些同學說,這個周最無味,什么也沒有發生,沒什么可寫的。再想想,再想想,多個心眼,仔細觀察,你會找到的。
醫院死亡證明
__安公證處:
__________(姓名)因赴__________國__________(出境目的,如留學、定居等),需辦理__________(姓名)的死亡公證。經查人事檔案記載或根據_______________________,茲證明:_____________(姓名),_____男(或女),于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其生前住___________,于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省_______市(或縣)因___________(死因)死亡。
填寫人:____________(簽名)。
____年____月____日。
死亡證明
茲有我居委會戶籍(常住)居民xx,性別x,年齡xx歲,身份證號碼為x,戶籍地址x,現住地址x,死者家屬自報于x年x月x日因x(死因分類:疾病、年老、其他原因)在x(死亡地點)死亡,家屬對死因無異議,初步判斷死因無可疑,請協助辦理死亡登記手續。
申報人姓名:
申報人與死者關系:
申報人身份證號碼:
年齡:
聯系電話:
申報人。
簽名。
出證人。
簽名。
出證單位蓋章:
xx年x月x日。
死亡證明居委
本居委會,***村,姓名**,身份證********,與*年*月*日*時,什么原因,在什么地方死亡。
本居委會特此證明。
年月日——加蓋公章。
如果在醫院死的,需醫院出具死亡證明,然后到所在轄區派出所開死亡證明。
如果不在醫院死的,要找殯儀館開。
然后拿這兩份證明到所在社區開死亡證明。
這種情況本來是應該鐵路站點醫院開具的,但是現在你已經把遺體拉回生前居住地了,具體是停放在哪里的呢?如果是在醫院的太平間的話可以讓停放醫院放具死亡證明.
如果是停放在家中或者殯葬禮儀公司之類的地方的話,可以邀請當地派出所與當地能夠出具死亡證明的醫院醫師共同出面一起開具.
殯葬法規明文規定,村鎮級別的居委會沒有權力開具死亡證明,但現實中很多違規操作。
你這種情況最好就是請當地的醫院和派出所的人出面,也可以找到居委會的,只要有遺體在,也已經確定死亡了,應該問題不大。
現實社會想辦點事通常要去找找關系或者花點錢之類的,不行花點錢送點禮,(我很看不慣這種風氣,但沒有辦法)放點血吧,主要是讓人入土為安,活著累了這么久,死了就別在折騰了!
不明白有待公安機關調查的或者交通事故死亡的由公安機關開具死亡證明這個就不用你自己主動去搞!
你需要辦理繼承權公證。
證明范文。
你母親去世后,你作為其獨生子有權繼承其遺產(房產、銀行存款、證券……等等所有屬于其生前所有的財產及財產權益),此外,根據《繼承法》規定,你母親的配偶及你母親的父母都應作為你母親遺產的第一順序繼承人。
辦理繼承權公證需要提交的證明材料如下:
1、所有繼承人的身份證、戶口簿;死者與配偶的結婚證;獨生子女證。
2、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或戶籍注銷證明(派出所出具)。
3、被繼承人的親屬關系證明(申請人的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出具,或戶籍所在地村委會、居委會,鄉鎮、街道出具)。
4、已經死亡的繼承人的死亡證明、或戶籍注銷證明、戶籍檔案登記表(派出所出具);已經死亡的繼承人的親屬關系證明(申請人的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出具,或戶籍所在地村委會、居委會,鄉鎮、街道出具)。
住房補貼證明,股權證明、證券權利證明;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證明;養老保險金證明、破產安置補償費證明等)。
6、繼承的房屋已拆遷的`,還應提供:拆遷協議、安置證明、房屋產權移交表、完稅憑證等材料。
7、應當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如:遺產清單,遺囑公證書,遺囑見證人的有關材料,經公證的其他繼承人放棄繼承權聲明書,人民法院宣告被繼承人死亡的裁定書等)。
辦理時間,你要向所在地的公證處咨詢,各個公證處都有自己的承諾辦證時間,但不能超過法定的“自受理公證申請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
為規范殯葬管理和減少各類案件的積壓,渝公發〔〕427號文件正式宣告:以往居民在家死亡到社區開證明的歷史已不復存在。
4月8日上午,柳背橋社區居委會所轄蘭花村42-2-1居民劉大爺和他女兒到居委會要求為昨晚因病去逝于家中的78歲親人出具死亡證明。
該社區主任按上月石橋鋪街道民政會上要求把不能出死亡證明的原由向死者親屬作了解釋,介紹他們去找派出所。
隨后石橋鋪派出所又送他們回居委會,認為不由他們出證明。
經過三次往返,死者家屬火冒三丈,言語及不友好。
為阻止矛盾的升級,社區與警方協商,經請示上級,這次就由去逝前給予輸液的鐘表廠衛生服務站出具死亡證明,社區附證、派出所蓋章,就此平息了這次矛盾。
柳背橋社區居委會為此事引發的問題,深刻認識到是宣傳力度不到位造成的。
為避免今后類似事件再度發生,特別根據文件精神,擬定了《關于辦理死亡證明的通知》下發各物業小區,并組織人員張貼到各散戶區或居住人群較集中的地方。
力爭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蜀山區居民以前辦理死亡戶口注銷,必須攜有效證明先到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開具《醫學死亡證明書》,才可到派出所注銷戶口,然后去殯儀館辦理遺體火化手續。
記者昨天從蜀山區疾控中心獲悉,今后這個程序直接在社區就能辦好了。
在醫院死亡的,家屬只需帶著醫院開具的《醫學死亡證明書》直接到轄區派出所辦理戶口注銷即可。
蜀山區居民以前辦理死亡戶口注銷,必須攜有效證明先到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開具《醫學死亡證明書》,才可到派出所注銷戶口,然后去殯儀館辦理遺體火化手續。
3月15日從蜀山區疾控中心獲悉,今后這個程序直接在社區就能辦好了。
蜀山區居民辦理在家中去世的死亡公民戶口注銷,只需要帶當地社居委出示的死亡證明書,到所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開具《醫學死亡證明書》,然后直接到轄區派出所辦理死亡戶口注銷;在醫院死亡的,家屬只需帶著醫院開具的《醫學死亡證明書》直接到轄區派出所辦理戶口注銷即可。
殯儀館收的是醫學死亡證明,憑此證明來確定逝者是在醫院正常死亡的,原因是死于各種疾玻如果非正常死亡就由公安刑警部門開具非正常死亡證明。
上述兩個證明均不是對個人的,不能補開。
如果有復印件你可以拿去,要是沒有就拿戶口本也應該可以證明,上面有注銷章。
茲證明(男/女,身份證號碼為)生前住省市區路,于年月日在(地點)因(死因)死亡。
經辦人(簽名)。
聯系電話。
(加蓋出具證明單位公章)。
死亡證明書
“死亡原因醫學證明書”,是由醫生對因病傷死亡者填寫的法定證明材料,在我國由公安部門與衛生部門保存,它具有雙重用途:
進行尸體焚化的依據。
2.是死因統計的原始資料記錄,衛生部門據此計算一系列的死亡統計指標,可以進行居民健康狀況的專題研究,提出優先解決的公共衛生問題,為制訂相應的防控措施提供可靠依據。
3.可以作為一種法律證據提交公安、司法部門。
4.目前越來越多地用于保險、遺產等群眾性、社會性憑證及死亡公證。
值得注意的是死亡原因醫學證明書加蓋醫療單位公章后方視為有效。
我國的居民死亡原因醫學證明書是衛生部在1990年8月正式發文通知全國各地遵照執行(見附表)。1992年三部委聯合發文(衛生部、公安部、民政部)重申了我國《死亡醫學證明書》的格式。我國采用的《死亡醫學證明書》其核心部分完全采用了“國際死亡原因醫學證明書”的基本格式。其余內容,則盡量保留并吸收了我國各地以前使用的死亡報告單(卡)合理的部分。我國使用的《死亡醫學證明書》,共分四聯。第一聯為出證單位存根;第二聯用于計算機錄入,由出證單位直接報送至所在縣(區)疾控機構;第三聯為戶籍管理部門注銷戶口憑據;第四聯為殯葬火化憑據。各聯樣式如下所示:
死亡證明書
根據________(寫明調查的材料,包括檔案記載、知情人證明等)茲證明______,男(或者女),于__年__月__日在________(地點)因____(死亡原因)死亡。
____市(縣)公證處。
公證員:______(簽名)。
__年__月__日。
死亡證明書
姓名。
性別。
年齡。
民族。
婚況。
籍貫。
住址。
職業。
文化程度。
身份證號。
案發時間。
省市區(縣)街路房間。
死
亡
原
因
直接死因。
距死。
亡的。
大約。
間隔。
時間。
i
中
介
前
因
由于。
由于。
由于。
由于。
ii。
根本死因。
輔助死因。
死
亡
方
式
自然戰爭。
事故處決。
自殺安樂死。
他殺未確定。
損傷時間。
損傷場所。
損傷原因。
單位公章:
備注:
死亡證明書
茲有我居委會戶籍(常?。┚用馹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年齡___________歲,身份證號碼為___________,戶籍地址___________,現住地址___________,死者家屬自報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因(死因分類:疾病、年老、其他原因)在___________死亡,家屬對死因無異議,初步判斷死因無可疑,請協助辦理死亡登記手續。
xxx居委會。
20xx年xx月xx日。
死亡證明書
填寫范圍及要求:
1.醫院對于死于本院住院處、急診或門診的死者,應負責出具并報告。另外,新生兒死亡,只要出生時有生命體征,就要出具。
2.本院120或999在接到死者家屬電話出車,到達現場時死者無論有無生命體征,都應負責出具并報告。
3.死于社區保健地段的常住人員,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應負責出具并報告,但申請人需攜帶以下材料:
1)死者常住與死亡事實說明,加蓋所居常住地居委會或村委會公章;
2)申請人和死者的.身份證明及戶口簿的原件和復印件;
3)申請人和死者親屬關系(其他關系)證明材料,如戶口本、公安局證明、居委會或村委會證明、單位證明等。
4.醫務人員在開具過程中如懷疑死者為非正常死亡或醫療衛生機構不能確定是否屬于正常死亡者,需經公安機關判定死亡性質并出具死亡證明。
死亡證明書
茲有我居委會戶籍(常住)居民,性別,年齡歲,身份證號碼為,戶籍地址,現住地址,死者家屬自報于年月日因(死因分類:疾病、年老、其他原因)在(死亡地點)死亡,家屬對死因無異議,初步判斷死因無可疑,請協助辦理死亡登記手續。
xx。
日期:
死亡證明居委
居委會怎么開死亡證明呢?下面小編整理了有關死亡證明范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死亡證明
本居委會,***村,姓名**,身份證********,與*年*月*日*時,什么原因,在什么地方死亡。
本居委會特此證明。
年月日——加蓋公章
如果在醫院死的,需醫院出具死亡證明,然后到所在轄區派出所開死亡證明。
如果不在醫院死的,要找殯儀館開。
然后拿這兩份證明到所在社區開死亡證明
這種情況本來是應該鐵路站點醫院開具的,但是現在你已經把遺體拉回生前居住地了,具體是停放在哪里的呢?如果是在醫院的太平間的話可以讓停放醫院放具死亡證明.
如果是停放在家中或者殯葬禮儀公司之類的地方的話,可以邀請當地派出所與當地能夠出具死亡證明的醫院醫師共同出面一起開具.
殯葬法規明文規定,村鎮級別的居委會沒有權力開具死亡證明,但現實中很多違規操作。
你這種情況最好就是請當地的醫院和派出所的人出面,也可以找到居委會的,只要有遺體在,也已經確定死亡了,應該問題不大。
現實社會想辦點事通常要去找找關系或者花點錢之類的,不行花點錢送點禮,(我很看不慣這種風氣,但沒有辦法)放點血吧,主要是讓人入土為安,活著累了這么久,死了就別在折騰了!
不明白有待公安機關調查的或者交通事故死亡的由公安機關開具死亡證明這個就不用你自己主動去搞!
你需要辦理繼承權公證。
證明范文
你母親去世后,你作為其獨生子有權繼承其遺產(房產、銀行存款、證券……等等所有屬于其生前所有的財產及財產權益),此外,根據《繼承法》規定,你母親的配偶及你母親的父母都應作為你母親遺產的第一順序繼承人。
辦理繼承權公證需要提交的證明材料如下:
1、所有繼承人的身份證、戶口簿;死者與配偶的結婚證;獨生子女證。
2、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或戶籍注銷證明(派出所出具)。
3、被繼承人的親屬關系證明(申請人的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出具,或戶籍所在地村委會、居委會,鄉鎮、街道出具)。
4、已經死亡的繼承人的死亡證明、或戶籍注銷證明、戶籍檔案登記表(派出所出具);已經死亡的繼承人的親屬關系證明(申請人的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出具,或戶籍所在地村委會、居委會,鄉鎮、街道出具)。
住房補貼證明,股權證明、證券權利證明;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證明;養老保險金證明、破產安置補償費證明等)。
6、繼承的房屋已拆遷的,還應提供:拆遷協議、安置證明、房屋產權移交表、完稅憑證等材料。
7、應當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如:遺產清單,遺囑公證書,遺囑見證人的`有關材料,經公證的其他繼承人放棄繼承權聲明書,人民法院宣告被繼承人死亡的裁定書等)。
辦理時間,你要向所在地的公證處咨詢,各個公證處都有自己的承諾辦證時間,但不能超過法定的“自受理公證申請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
為規范殯葬管理和減少各類案件的積壓,渝公發〔2009〕427號文件正式宣告:以往居民在家死亡到社區開證明的歷史已不復存在。
4月8日上午,柳背橋社區居委會所轄蘭花村42-2-1居民劉大爺和他女兒到居委會要求為昨晚因病去逝于家中的78歲親人出具死亡證明。
該社區主任按上月石橋鋪街道民政會上要求把不能出死亡證明的原由向死者親屬作了解釋,介紹他們去找派出所。
隨后石橋鋪派出所又送他們回居委會,認為不由他們出證明。
經過三次往返,死者家屬火冒三丈,言語及不友好。
為阻止矛盾的升級,社區與警方協商,經請示上級,這次就由去逝前給予輸液的鐘表廠衛生服務站出具死亡證明,社區附證、派出所蓋章,就此平息了這次矛盾。
柳背橋社區居委會為此事引發的問題,深刻認識到是宣傳力度不到位造成的。
為避免今后類似事件再度發生,特別根據文件精神,擬定了《關于辦理死亡證明的通知》下發各物業小區,并組織人員張貼到各散戶區或居住人群較集中的地方。
力爭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蜀山區居民以前辦理死亡戶口注銷,必須攜有效證明先到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開具《醫學死亡證明書》,才可到派出所注銷戶口,然后去殯儀館辦理遺體火化手續。
記者昨天從蜀山區疾控中心獲悉,今后這個程序直接在社區就能辦好了。
在醫院死亡的,家屬只需帶著醫院開具的《醫學死亡證明書》直接到轄區派出所辦理戶口注銷即可。
蜀山區居民以前辦理死亡戶口注銷,必須攜有效證明先到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開具《醫學死亡證明書》,才可到派出所注銷戶口,然后去殯儀館辦理遺體火化手續。
3月15日從蜀山區疾控中心獲悉,今后這個程序直接在社區就能辦好了。
蜀山區居民辦理在家中去世的死亡公民戶口注銷,只需要帶當地社居委出示的死亡證明書,到所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開具《醫學死亡證明書》,然后直接到轄區派出所辦理死亡戶口注銷;在醫院死亡的,家屬只需帶著醫院開具的《醫學死亡證明書》直接到轄區派出所辦理戶口注銷即可。
殯儀館收的是醫學死亡證明,憑此證明來確定逝者是在醫院正常死亡的,原因是死于各種疾玻如果非正常死亡就由公安刑警部門開具非正常死亡證明。
上述兩個證明均不是對個人的,不能補開。
如果有復印件你可以拿去,要是沒有就拿戶口本也應該可以證明,上面有注銷章。
茲證明 (男/女,身份證號碼為 )生前住 省 市 區 路,于 年 月 日在 (地點)因 (死因)死亡。
特此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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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蓋出具證明單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