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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墓消防管理制度(優秀15篇)

時間:2024-03-08 11:56:11 作者:雁落霞

規章制度的完善和更新是一個不斷推進的過程,以適應組織發展的需要。規章制度的范文應該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合理的調整和修改,以適應組織的需求和發展。

消防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了貫徹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防范火災事故的發生,確保企業安全和員工人身安全,促進企業持續健康發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全公司范圍內需要設置消防器材和進行消防管理的部門。

消防安全職責

1、公司的消防工作是安全生產的重要組成部分,納入公司的安全生產體系中進行統籌管理。

2、公司安全檢察監督部負責全公司消防工作歸口管理,其它部門負責各自分管范圍內的消防日常管理工作。

3、公司總經理為消防安全總負責人,應當履行以下職責:

3.1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單位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基本情況。

3.2將消防工作與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管理等活動結合起來,統籌安排。

3.3督促各部門籌建消防設施、購置和維護消防器材。

3.4協調專業部門組織防火專項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隱患。

3.5組織撲救火災,調查處理火災事故。

4、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總經理為消防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具體履行總經理的消防管理職責。

5、各部門經理為本部門的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各部門可以根據需要視實際情況指定本部門消防安全管理員,消防安全管理員對本部門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消防安全管理員應當履行以下職責:

5.1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2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5.3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保養,確保其完好,安全通道的暢道。

5.4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提高全員消防意識和技能。

5.5確定本部門一旦發生火災可能影響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以及對消防安全有重大影響的部位為火災重點部位,設置明顯的防火標志,實行嚴格管理。

5.6組織制訂部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并檢查督促落實。

5.7完成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委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8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檔案,包括:

5.8.1建筑物或施工場所、使用或者開始使用前的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以及消防安全檢查的文件、資料。

5.8.2消防安全制度。

5.8.3消防設施、滅火器材情況。

5.8.4義務消防隊人員及消防裝備情況。

5.8.5有關燃氣及燃氣生產所使用電氣設備的檢測(防雷、防靜電)等記錄。

5.8.6消防安全培訓記錄。

5.9加強對部門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5.10消防安全管理員應定期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消防安全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第四條、崗位防火責任

1、各職能部門負責人是本部門防火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消防工作負責,主要職責:

1.1嚴格遵守安全規程和各項防火制度,加強對火源、電源、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的危險因素的區域內使用明火,因特殊原因需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時,動火部門和人員應當嚴格按《動火管理辦法》審批手續,落實現場責任人,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并落實相應消防措施后方可動火施工。工作完畢要及時切斷臨時電源,熄滅火源。

1.2發現隱患及其它可能導致火險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時采取措施排除,并及時報告本部門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或當班調度指揮中心。

1.3各班組負責對存放在本崗位的消防器材進行清潔打掃。

1.4發生火災(火警)立即進行正確撲救,并立即向調度指揮中心報警。

2、建筑施工和設備安裝現場的消防管理責任由施工承包單位負責,我公司安全檢查監督部和規劃建設管理部行使監督檢查權。

第五條、防火安全檢查

1、安全檢查監督部要定期組織相關人員對消防工作進行檢查,安排對消防關鍵時期和重點部位進行經常性的消防檢查,發現隱患,及時督促整改。

2、各部門、班組要把消防安全檢查作為安全檢查的重點內容之一,要將消防責任落實到人,發現火險隱患,立即處理,需要領導協調時,要及時上報。

3、安檢部、各部門、班組要將防火檢查情況作好記錄。

4、防火檢查的內容:

4.1生產過程中有無違章情況。

4.2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4.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4.4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好。

4.5消防重點部位安全管理情況。

4.6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情況和員工掌握消防知識情況。

4.7查閱有關安全制度、操作規程、應急預案是否具有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4.8各項防火安全管理規范

第六條、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范

1、庫內物資要分類,要標明物資名稱,性質相互抵觸或滅火方法相互抵觸的物品分庫存放。

2、庫房內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不準使用電爐子、電烙鐵等電熱器具和家用電器。

3、照明燈垂直下方小于0.5m范圍內,不得儲存物品。

4、每個倉庫應在房門入口處單獨安裝開關,保管人員離開后斷電。

5、庫房內嚴禁煙火,并設有明顯標識。

6、非工作人員不經批準,不得進入。

第七條、易燃易爆物品消防管理規范

1、生產和管理危險物品的人員,應熟悉物品特性,防火措施和滅火方法。

2、儲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倉庫,耐火等級不得低于二級,有良好的通風散熱措施,儲存的數量以能滿足生產為準。

3、儲存的危險物品應按性質分類、專庫專放,并設明顯的標識,注明品名、性質、滅火方法等,化學性質相抵觸的物品不得混存。

4、生產施工區域、貯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廠房內嚴禁煙火,電器設備開關、燈具、線路要符合防火要求。工作人員不準穿釘子鞋和化纖衣服,非工作人員嚴禁入內。

5、嚴禁用汽油等易燃物擦洗設備機件。

6、對怕曬(如氧氣瓶等)物資不得露天存放。

7、搬運和操作危險物品應穩裝穩卸,嚴禁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敲擊和開封。

第八條、安全用電防火管理規范

1、安裝和維修電器設備、線路必須由專業電工按電工技術規范進行,非專業電工不準進行電工作業。

2、倉庫的電器和線路必須按國家《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進行安裝。

3、生產崗位、倉庫、重點消防區域、嚴禁私設電熱器具。

4、嚴禁使用不符合規范的保險裝置(如以銅絲代替保險絲等)。

5、架空高壓電力線不準通過建筑物和危險品上方空間。

6、電器設備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不得擅離職守,要定時巡檢,發現問題及時報告、維修,工作結束后及時斷電。

7、燃氣生產崗位、倉庫的電器線路必須符合防爆要求。

8、電器著火,應首先切斷電源再組織滅火,嚴禁帶電滅火。

第九條、消防培訓教育

1、新員工的教育:

1.1新員工進入公司后進行三級安全教育,要把消防作為重點內容之一,學習消防法律法規和基本消防知識,經考核合格方可逐級向下分配工作。

1.2公司消防教育要與安全教育結合進行,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安檢部具體實施,主要講解燃氣的基本性質,消防要求和基本防范措施、消防器材的基本原理、使用方法、注意事項等。

1.3各部門消防教育,由各部門具體負責,培訓本部門的安全技術規程、各類消防器材的分布,熟悉其使用的對象和場所,學會正確的操作。

1.4班組的消防教育,由班組具體負責,根據工種特點,具體介紹所在崗位的安全生產特點、流程、設備材料性質、易燃易爆危險性、重點部位、本崗位消防器材的種類、名稱、使用方法、使用范圍。

1.5經過三級安全教育的'員工,考核合格后方可進入崗位試用。

2、員工調崗后,要進行調崗消防安全教育。

3、特殊工種防火教育制度。

3.1結合年度安全教育,突出消防安全意識和防火安全技能的提高。

3.2特殊工種防火教育要有針對性,要結合技能培訓進行。

第十條、消防器材管理規范

1、消防器材要放置在通風干燥,便于取用的地方。

2、消防器材要加強日常保養和維護,不得暴曬、雨淋或放在潮濕的場所。腐蝕性強的場所要采取防護隔離等措施,易凍壞的器材冬季要有防凍措施。

3、對消防器材要定期檢查,外觀銹蝕嚴重的要送消防維修站進行檢修、檢驗。干粉滅火器(車)、1211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每月檢查一次,將查出的問題作好記錄。干粉結塊、氣壓減少不能備用,要及時外送檢修。

4、公司辦公區、倉庫、站場等消防器材由各部門負責日常管理和保養,消防器材采購部門統一負責定期檢驗。

5、對防火防爆重點要害部位,要根據實際需要配置防火設施和滅火器材。

6、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損壞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占消防栓,不得占用防火間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第十一條、火災事故報告調查處理

1、首先發現火災(火警)的人,應按照程序向上級領導和調度指揮中心及時報警,講明著火物質、火警規模大小,應急救援預案啟動。必要時調度中心要向119報警,尋求消防隊增援。報警人員要在確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做到邊報警邊撲救,將火撲滅在萌芽或起始狀態。

2、火災造成損失規模較大的事故,要保護好現場。經公安消防部門同意后,方能清理現場。

3、調查處理火警、火災事故,應按事故"四不放過"的原則,查明原因,落實責任,制定防范措施,處理事故責任人。

4、發生火警、火災事故,應將調查結果和處理意見、損失情況登記備案,重大火災事故要按有關規定上報主管部門。

第十二條、消防獎懲

1、對下列情況應給予處罰。

1.1對國家消防法規、指示不及時傳達,違反防火安全制度,對本部門存在的火險不及時整改,造成火警或火災后果的,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1.2違反動火、用火管理制度,在禁火區內動火作業,未按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的按相關規定處罰。

1.3因違反操作規程或安全規程造成火災,要根據火災的性質及損失情況,按相關規定處罰。

1.4其它違反消防管理制度的情況。

2、對以下情況要給予獎勵。

2.1及時發現、報告火險隱患,隱患得以及時控制,避免火災事故發生的。

2.2在火災事故中救人、救物及處理事故過程中表現突出的。

2.3對消防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的,得到實施并取得明顯效果。

3、檢查與考核

3.1本標準所規定的內容執行情況,由安全科負責檢查。

3.2本標準按照公司《績效考核管理制度》、《違紀職工處罰條、例》的規定進行考核。

消防管理制度

絞車房、壓風機房屬重點防火單位,為確保正常運行、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1、工作人員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品入內。

2、在絞車房、壓風機房外懸掛消防重點警示牌。

3、絞車房、壓風機房內嚴禁吸煙。

4、禁止人員接近高壓設備,必須用隔離板把高壓設備隔離開。并在隔離板上懸掛防火、注意安全等告示牌。

5、工作人員工作時必須佩帶絕緣安全手套。

6、定期檢查線路絕緣外皮、開關,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7、絞車房、壓風機房內滅火器材齊全,至少有兩瓶以上滅火器,0、2m3砂箱,部分砂子用易碎的砂袋裝好。

8、經常觀察房內設備及電阻箱,溫度升高時應注意通風,發現異常要及時報告,并積極采取措施消除異常情況。

9、外來人員進入絞車房、壓風機房內須在項目部領導的陪同下進入,并在記錄本上簽字,閑雜人等嚴禁進入絞車房內。

10、絞車房、壓風機房內值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認真做好交接班任務,做到正常施工時絞車房、壓風機房內時時有人。

消防管理制度

1、站內要粘貼各種消防標志,設置消防通道,配備完善的消防器材與應急照明裝置等設施做到有能力迅速撲滅初期火災和有效地進行人員財產的疏散轉移。

2、對員工進行消防知識的普及,對消防器材的使用進行培訓,特別是消防的重點部位,要進行專門的消防訓練和考核,做到經常化,制度化。

3、站內消防器材,必須按消防部門制定的明顯位置放置。

4、禁止私接電源插座,亂拉臨時電線,私自拆修開關和燈管、燈泡、保險絲等。

5、營業及工作結束后,要進行電源關閉檢查,保證各種電器不帶電過夜,各種該關閉的開關處于關閉狀態。

6、配制消防義務組員,每天進行防火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記錄上報。

7、消防義務檢查員要認真負責,檢查中不留死角,確保不留發生火情的隱患。

8、加油站負責人每月要進行一次消防自檢,檢查消防重點區域和重點設備,實行定點、定人、定措施的制度,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9、營業場地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險品。

10、使用的電器設備的質量,必須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電器設備的安裝和電器線路的設計、鋪設,必須符合安全技術規定并定期檢查。

11、所有消防器材任何人不得私自移動、損壞、挪用并要定期檢查和更換。

12、發現安全問題或消防隱患及時處理。

13、站營業場所內具體落實檢查制度,消防隱患及時處理并備案。

14、要堅持經常性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利用各種形式(圖片、錄像等)宣傳、普及消防知識,提高全體人員消防安全意識,增強防火工作的自覺性。

消防安全工作是一項十分重要的工作,全體人員必須充分認識其重要性,自覺增強消防安全意識,提高消防安全工作的自覺性和高度警惕性,常年處于戒備狀態,樹立常備不懈的精神,確保消防安全工作萬無一失。

消防管理制度

五、 消防安全責任人職責

六、 消防安全管理人主要職責

第七條 專職安技員職責

第二章 二級消防安全責任制

第八條----第十一條 二級責任制

第三章 三級消防安全責任制

第十二條----第十七條 三級責任制

第四章 四級消防安全責任制

第十八條----第二十一條 四級責任制

第五章 崗位職責

第二十二條 員工

第二十三條 辦公室

第二十四條 倉庫工作人員

第二十五條 消防控制中心

第二十六條 變電所

第二十七條 鍋爐房

第二十八條 空調機房

第二十九條 總機房、廣播室

第三十條 計算機房

第三十一條 檔案室、資料室、圖書室

第三十二條 汽車庫

第三十三條 食堂

第三十四條 職工保健站

第三十五條 水泵房

第三十六條 電工

第三十七條 電梯工

第三十八條 氣、電焊工

第三十九條 木工間

第四十條 金庫

第四十一條 美工室

第四十二條 火災報警控制器的操作步驟

第六章 制 度

第四十三條 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四十四條 招商、租賃等單位管理制度

第四十五條 共有產權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四十六條 居民住宅區消防安全制度

第四十七條 新、改建裝修工程制度

第四十八條 營業場所管理制度

第四十九條 空調機房防火安全制度

第五十條 消防控制中心值班制度

第五十一條 員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第五十二條 安全檢查制度

第五十三條 營業期間二小時巡查制度

第五十四條 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十五條 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第五十六條 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第五十七條 倉庫管理制度

第五十八條 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制度

第五十九條 建筑消防設施聯動檢測制度

第六十條 消防器材維護保養制度

第六十一條 禁煙制度

第六十二條義務消-防-隊的組織管理制度

第七章火災撲救疏散應急預案

第六十三條火災撲救疏散應急預案

第八章 獎勵與懲罰

第六十四條 獎勵

第六十五條----第七十條 處罰

第七十一條安全工作人員工作要求

第七十二條 考核

第九章 附 則

第七十三條 本規則適用范圍

第七十四條 解釋權、執法監督

第七十五條 施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預防火災和減少危害,保護員工人身、單位財產和員工財產的安全,維護公共安全,保障單位經濟建設的順利進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陜西省消防條例》,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 消防安全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實施綜合治理的具體步驟,堅持專門部門與單位員工相結合的原則,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

第三條 單位設立各級消防責任制,一級消防安全責任人由單位法人擔任;二級消防安全責任人由單位各擔任(由一級消防安全責任人任命);三級消防責任人由各業務部門擔任。后勤部門由各科長擔任(由二級消防安全責任人任命)。四級消防安全責任人由各柜(班)組長擔任,(由三級消防安全責任人任命)。

第四條 成立由單位一級消防安全責任人,二級消防安全責任人組成的消防安全委員會,單位安全保衛部對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實施監督管理。在單位一級消防安全責任人的領導下,全面貫徹“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制訂逐級消防責任制和崗位責任制。

第五條 單位消防安全委員會職責:認真貫徹國家消防法律法規和上級消防工作的指示,將防火安全工作納入經營、行政管理計劃,做到五同時。

1、組織制訂和修改防火責任制,并督促實施。

2、加強防火宣傳教育,組織開展消防活動。

3、領導專職、義務消防組織,給予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的保證。

4、組織防火安全檢查,主持研究隱患整改方案的實施,做到“預防為主”。

5、指導對消防設備的配備、維修、更換、管理。

6、一旦發生火災事故,負責查明原因,明確責任,提出改進措施和處理意見。

第六條 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由單位法定代表人擔任)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單位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

2.將消防工作與本單位的經營、管理等活動統籌安排,批準實施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3.為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4.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準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5.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6.根據消防法規的規定建立專職消-防-隊、義務消-防-隊;

7.組織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實施演練。

第七條 消防安全管理人主要職責:

1. 在單位防火委員會及責任人的領導下,全面負責監督、檢查、管理單位的消防工作。

2、定期向單位防火委員會匯報單位的消防工作情況,提出消防工作實施計劃。

3、加強對職工(包括新職工、外來務工人員)進行消防安全知識教育與普及。

4、會同單位設施保全部對用電、用火、改建、裝修等進行審批工作。

5、經常組織安全檢查,查出的隱患及時填寫整改通知單,并對整改情況負責復查驗收,對重點禁火部位動火實施監護。

6、對重大火險隱患及時向單位領導報告,并督促有關部門采取臨時緊急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7、一旦發生火災,應及時趕赴現場組織撲救,做好善后處理工作,調查情況,分析原因,明確責任。

8、對消防工作中成績顯著的個人和班組、部門提出表揚和獎勵。對違反消防安全制度,造成火災事故的責任者,按情節輕重提出處理意見。

第八條 專職安技員職責:

1、在安全保衛部的領導下,具體負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2、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江蘇省消防條例》以及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規則,嚴格管理消防工作。

3、鉆研消防業務知識,積極開展消防宣傳,在職工中普及消防知識。

4、組織開展單位檢查、宣傳、整改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做好文書檔案工作的歸檔。

5、切實管好電源、火源和化學危險物品,落實各項防火安全措施。

6、負責管理單位義務消-防-隊和義務安全員的工作,指導業務訓練和滅火演練,提高自救能力。

7、定期與不定期的開展消防安全檢查,發現火險隱患及時整改,重大隱患及時上報。

8、會同單位設施部進行建筑審核,確保新建、擴建、裝潢項目符合防火要求。

9、發生火災事故及時上報,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吸取教訓,做到“三不放過”。

10、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技術規范,熱情服務,廉潔奉公,為單位經濟工作的發展真正起到保駕護航的作用。

第二章 二級消防安全責任制

第九條 二級消防安全責任人,必須嚴格執行單位總經理對消防安全工作的具體要求,認真貫徹實施年初由單位總經理與二級消防安全責任人簽訂消防安全責任狀的各項內容。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經營管理及各項工作中去。

第十條 針對本部門的實際情況,經常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使本部門的員工對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規則做到人人皆知,加強對員工法律法規知識的教育,不斷提高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督促職工遵守消防制度。

第十一條 經常組織開展對本部門的消防安全檢查,及時發現不安全因素,將不安全因素及時通報單位安全保衛、設施保全等部門,以便使不安全因素及時得到整改。特殊工種落實具體的防火措施。

第十二條 因違反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則,接到單位安全保衛監督部門整改通知的,必須按照規定的期限和要求進行整改。

第三章 三級消防安全責任制

第十三條 三級消防安全責任人,必須嚴格執行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則,全面負責管轄內的消防安全工作,堅決做到消防安全工作對二級消防安全責任人認真負責。

第十四條 在貫徹執行二級消防安全責任人布置的消防安全工作過程中,做到不馬虎,不打折扣,不拖延,保質保量完成。

第十五條 經常組織開展安全檢查工作,發現不安全隱患及時通報單位安全保衛部。發現有違反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則的人和事,必須加強教育,立即制止,確保安全。

第十六條 負責對客戶及所管柜組消防安全工作的監督和管理,加強消防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使客戶對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規則有所了解并自覺遵守。

第十七條 因業務需要,臨時設攤、促銷活動等,須事先報單位安全保衛部,在確認安全的前提下,方可進行。

第十八條 在洽談業務過程中,嚴禁在禁煙區吸煙。如在吸煙區吸煙,煙蒂必須入缸。

第四章 四級消防安全責任人

第十九條 四級消防安全責任人,必須嚴格執行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則,全面負責本柜(班)組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二十條 經常對本柜組員進行消防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使本柜組員工熟練掌握消防安全的基本知識,在做好每一筆生意的同時,牢記安全不放松。

第二十一條 認真做好本柜組的消防安全檢查工作,上班開門前檢查柜組是否有異樣情況,下班后檢查電源是否切斷,是否有火種遺留,商品是否妨礙防火卷簾、消防通道及消防設施。一旦發現有不正常情況,必須立即處置并及時報告單位安全保衛部,待一切正常后方可下班。

第二十二條 發現顧客吸煙,耐心做好勸阻工作。本柜組有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則的人和事,必須加強教育,立即制止,確保安全。一旦發生火災事故,組織職工奮力撲救,減少損失,保護現場,協助上級部門查明火災原因,提供材料。

第五章 崗位職責

第二十三條 營業員:

1、認真學習和自覺遵守消防安全工作的各項法令、法規、條例和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規則。

2、積極參加單位舉辦的各項防火知識教育和活動,掌握消防安全知識和本工作的防火知識,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熟悉公司確定的重點部位及嚴格執行這些部位的規章制度。http:// .載點網.整理不得擅自挪用或移動消防器材和設備、設施,未經同意不得擅自進入重點部位。

3、營業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崗位,發現不安全因素或事故苗子,要立即報告單位安全保衛部及時采取果斷措施。

4、嚴禁將易燃、易爆物品帶進單位內。

5、不得私自移動各種電氣設備、設施,電氣線路不得亂拉亂接。使用電器時,必須嚴格按章辦事。

6、一旦發生火災,應奮力撲救,每個員工都有維護單位安全的義務和責任。

第二十四條 辦公室:

1、辦公室內不準使用火、電爐和其它電器加熱取暖,特殊情況須經單位安全保衛部審批后方可使用。

2、不得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入辦公室。

3、辦公室內不得燃燒紙屑等物品。

4、吸煙時煙頭應丟入煙缸內,嚴禁亂丟。

5、下班前切斷電源,檢查火種,消除隱患,確保萬無一失。

6、辦公室人員有義務和責任配合監督管理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二十五條 倉庫工作人員:

1、嚴禁攜帶火種,易燃易爆物品進庫,庫內嚴禁吸煙,嚴禁動用明火,嚴禁使用一切電熱器材,配備、配足消防器材。

2、庫內商品堆垛必須保持“五距”:即柱距、墻距、頂距、間距、燈距,保證通道暢通。

3. 庫內電氣線路嚴禁亂拉亂接,嚴禁使用碘鎢燈。

4. 無關人員不得隨便進入庫區,進入庫區不得穿鐵釘鞋,不得隨意占用和動用消防設施和設備。

第二十六條 消防控制中心:

1、消防控制中心為消防重點部位,無關人員不得入內,機器的操作必須由專人負責。

2、消防預警設備應保證二十四小時不間斷工作,如發現設備故障應及時排除,確保機器的正常工作。若無法解決應及時報告、迅速排除。

3、消防電話,消防廣播為消防專用設備,在非火警情況下嚴禁使用。

4、消防預警設備為主備電自動換供電,當主電停電超過一天時,可將機器關閉,以免電瓶過時放電。

5、消防控制中心必須保證24小時有人值班,并做好值班記錄。

6、消防預警設備在正常情況下應設在手動檔,以免誤操作,在巡查無人時可放在自動檔。

7、當消防預警設備發出火警信號時,值班人員應立即通知護衛隊趕赴現場察看,并作好記錄,如有情況根據應急方案實施。

第二十七條 變電所:

1、單位從事變電所工作人員必須經過專業訓練持證上崗。

2、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和防火制度,值班人員不得擅離職守,無關人員不準入內,設立出入登記。

3、變電所內應保持整潔,不得存放易燃品和食物,設備上不懸掛衣物。

4、配電室紗門窗進出關閉,預防小動物進入而發生設備火災事故。

5、經常檢查配電設備及電氣線路,發現故障及時查明原因,予以排除,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6、遇有特殊情況如火災,水災等災害事故,變電所人員可根據指揮員或領導決定而停止供電或恢復供電。

7、工作人員必須懂得電氣火災的撲救和滅火器材的使用。

8、變電所內嚴禁吸煙和動用明火。

第二十八條 鍋爐房:

1、鍋爐檢驗等必須符合《蒸氣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及《熱水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的規定。

2、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訓練,經考核合格,持證上崗,不具備者,不得進鍋爐房操作。值班人員應盡職盡責,遵守有關鍋爐安全運行的各項制度。

3、操作人員應懂得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懂得預防火災的措施,懂得撲救方法,會使用滅火器材,會處理險情,會報警。

4、經常檢查鍋爐水質表,壓力表,安全閥等安全附件。壓力表、安全閥在檢測周期內使用,確保安全、可靠、運行正常。

5、禁止在鍋爐房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不準在鍋爐本體和蒸氣管道上烘烤任何物品。

6、禁止在鍋爐內焚燒廢紙、廢木材、廢油氈等,以防造成煙囪飛火,引燃周圍可燃物。

7、非工作人員嚴禁入內,應設立出入登記。

第二十九條 空調機房:

1、非工作人員嚴禁入內,嚴格交接-班制度,認真做好記錄。

2、操作人員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和防火規定,不得擅自離崗。

3、機房內嚴禁吸煙,嚴禁動用明火。

4、學習消防知識,掌握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第三十條 總機房、廣播室:

1、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堅守崗位。

2、非工作人員嚴禁入內,嚴格交接-班制度。

3、電氣設備常檢查,以防電氣火災事故發生,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嚴禁吸煙,嚴禁動用明火。

5、學習消防知識,掌握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第三十一條 計算機房:

1、非工作人員嚴禁入內,工作聯系須經領導同意,方可進入。

2、室內應保持恒溫和潔凈,嚴禁煙火。

3、不得違反規程,亂拉亂接臨時電線或任意增設電氣設備,對電氣線路經常檢查,發現不正常情況及時處理和報告,處理不了時停機檢查。排除隱患后方可繼續開機運行,檢查情況應做好記錄。

4、保養擦拭機器,禁止使用易燃液體。

5、電源開關,空調指定專人負責。

6、工作人員不得穿滌綸、晴綸、氯綸等服裝和聚氦乙稀拖鞋,預防產生靜電而引起火災。

7、工作人員必須懂得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第三十二條 檔案室、資料室、圖書室:

1、非工作人員嚴禁入內,查閱檔案資料須經主管部門同意方可查閱,外單位憑介紹信。

2、嚴禁吸煙和動用明火,嚴禁帶入易燃易爆物品。

3、嚴禁亂拉亂接電氣線路和設備。

4、下班前嚴格檢查電氣設備,切斷電源關閉門窗。

5、學習消防知識,掌握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第三十三條 汽車庫:

1、汽車庫內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2、汽車進入庫區應服從管理,按序停車。

3、汽車應按明顯標記出入,嚴禁倒向行駛。

4、汽車庫內嚴禁吸煙和動用明火。

5、汽車庫內嚴禁進行電焊、氣焊操作,工作人員應經常檢查汽車是否有漏油現象,并及時處置。

6、裝有危險品的車輛嚴禁停放過夜。

7、汽車庫工作人員要掌握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第三十四條 食堂:

1、糧食、油料、食品儲存處嚴禁煙火。

2、開油鍋時思想集中,不準離人,并要掌握油溫防止燃燒和外溢燙傷,結束時回收剩油。

3、爐灶周圍不準堆放過量燃料,工作結束時必須清除殘渣。

4、烘箱周圍不準烘烤衣物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5、廚房、灶房內無關人員不得進入。

6、使用煤氣或液化氣應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

7、學習消防知識,掌握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第三十五條 職工保健站:

1. 醫務室、藥房、藥庫不得吸煙,藥房、藥庫非工作人員不得入內。

2、火爐、電爐、空調、高壓消毒器、蒸溜水器、煮沸器及電氣設備用后切斷電源,專人負責。

3、嚴禁增設臨時線路,設備上不得懸掛可燃物。

4、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要嚴格管理。

5、學習消防知識,掌握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第三十六條 水泵房:

1、泵房人員應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和消防安全規定,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

2、非泵房人員不得入內,因工作需要進入泵房,須經部門領導同意方可進入。

3、泵房內嚴禁吸煙和動用明火,泵房內保持整潔、干燥。

4、泵房人員應管好泵房內的消防器材、通訊設備、排水設備,負責對泵房設備的維護和保養,建立每日巡查制,密切注意各類水泵的運行狀況,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排除故障和報告領導。

5、經常與消防控制中心取得聯系,每月不少于一次對消防水泵進行試運轉,檢測運行狀況。

6、不定期進行末端放水檢查,注意水壓變化情況。

7、學習消防知識,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第三十七條 電工:

1、從事電業工作人員必須經過專業訓練,持證上崗,熟練技術,掌握用電防火安全知識,否則不準獨立操作。

2、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對不符合電氣安全規定的供用電設施電工有權拒絕安裝并予以取締。

3、安裝電氣設備必須符合安全要求,不準亂拉亂接電源或任意增大容量。新線接通,舊線必須拆除,鋪設線路必須穿管。

4、經常檢查電氣設備和線路的安全狀況,并建立巡查制,發現隱患及時維修更換,防止由于短路、過負荷、接觸電阻、電火花和電弧所引起的火災事故。

5、加強對電爐、電烙鐵、電烘箱等電熱設備的安全管理,對違反制度不聽勸阻的有權采取斷電措施。

6、認真履行職責,嚴格遵守防火制度,人人會使用消防器材。

第三十八條 電梯工:

1、從事電梯工作人員,必須經過專業訓練,持證上崗,否則不準獨立操作。

2、電梯工作人員應每天對電梯的運行狀況進行檢查,并建立巡查制,認真做好記錄,發現故障應及時排除。

3、電梯需要檢修時,應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并有明顯告示和防護措施,防止無關人員進入檢修區,以免發生傷亡事故。

4、電梯工作人員經常對電梯進行維修保養工作,確保電梯正常運行。

5、熟練操作技術,一旦電梯發生故障,應懂得急救知識。

6、客、貨電梯嚴格區分,禁止人貨混裝,電梯內嚴禁吸煙和動用明火。

7、電梯門鑰匙必須專人保管,防止丟失或無關人員隨意拿用。

8、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等人員,不適合從事升降電梯操作的工作。

9、電梯在維修過程中,要專人負責安全,防止無關人員進入電梯間,一旦發生故障,嚴禁非維修人員進行扒門、迫降等危險操作。

10、嚴禁超負荷運轉和強行啟動。

11、學習消防知識,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第三十九條 氣、電焊工:

1、焊工必須經過專門的技術培訓,持有焊工操作證,熟知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堅持“十個不燒”的原則。

2、重點部位動火,必須辦理用火、用電審批。動火前清除周圍易燃物品,有專人監護,確保安全的情況下方可動火燒焊作業,大風天室外不得動火燒焊,動火現場配置消防器材。

3、氧氣瓶必須安全附件齊全(防震圈、安全帽)。氧氣瓶放置應有防倒固定措施,使用結束后及時收回,嚴禁亂丟亂放,夏季嚴禁暴曬。

4、氧氣瓶、乙炔瓶與明火應保持10米以上距離,乙炔瓶使用時嚴禁臥放,氧氣管、乙炔管按國際標準不得使用同一管線。

5、氧氣瓶、乙炔瓶冬季凍冰時嚴禁用火烘烤,只能用溫水解凍,嚴禁將氧氣作為噴漆、充氣的氣源。

6、動火結束后應對焊接場地進行檢查,確保萬無一失。

第四十條 木工間:

1、工作場地嚴禁吸煙和明火作業,并有醒目的防火標志。

2、木工機械的電機加防護罩,防止木屑粉塵侵入,并及時清除電氣箱柜設備上的粉塵及周圍可燃物。禁止電器線路亂拉亂接,檢查電氣線路,發現隱患及時修理更換。

3、工場內的木屑、刨花每天清除。堆放到指定地點,工件堆放不得影響通道。

4、管理和保養好消防器材,人人會使用。

第四十一條 金庫:

1、非金庫工作人員不得進入,因工作需要進入金庫須經主管部門領導同意方可進入,并做好登記出入記錄。

2、金庫內嚴禁吸煙和動用明火,嚴禁電氣線路亂拉亂接。

3、金庫工作人員必須嚴格執行消防安全管理規則,管好和保養好消防器材,人人會使用。

4、每天下班前切斷電源,關閉門窗,確保萬無一失。

第四十二條 美工室:

1、美工室人員必須嚴格執行消防安全管理規則,做好油墨彩色液體的保管儲存工作。

2、美工室嚴禁吸煙和動用明火。

2. 學習消防知識,掌握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第四十三條、火災報警控制器的操作步驟

消防報警控制中心的值班人員必須十分熟悉控制柜,溫感、煙感器、高低區消防泵,層頂風機、正壓風機排煙閥等消防設施的各種功能、特性和各樓層消防設施位置。熟練地操作,控制柜各種按鈕。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應堅守崗位,嚴密地監視控制柜報警上各種信號。

1、消防聯動控制柜平時放在手動位置。

2、報警狀態:當某層煙感探測器和溫感探測器及水流指示器動作報警。應迅速到報警地址(中夜班可通知保安迅速趕到現場),確定是否誤報。誤報要查明原因,然后消除樓層顯示器信號和報警,再到機房消除報警并復位。

3、確定某層起火警的操作

1. 迅速向119報警

2. 控制柜迅速轉入自動位置

3. 迅速啟動高區或低區消防泵

4. 自動啟動頂層排煙風機及正壓風機

5. 電話通知上下各層人員疏散

6. 打開確定火災層的排煙閥

7. 切斷每層新風機電源和風機盤管電源(切斷各樓層照明電源,打開應急照明)

8. 用擴音機隨時通知人員疏散

9. 迅速將全部電梯迫將至首層

10)通知機房人員密切配合(對機房人員的要求不再重復)

11)滅火結束和發現水管爆裂溢水應迅速關閉水泵

第六章 制度

第四十四條 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安全管理制度

單位將容易發生火災,一旦發生火災可能嚴重事故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以及對消防安全有重大影響的部位確定為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并設置明顯的防火標志,實行嚴格管理。

1、根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不同性質、規模配備消防器材和安全設施。

2、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工作人員嚴格執行考核、錄用、管理的規定。人員須經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并由保安部備案。工作人員應保持相對穩定,不宜隨意調動。

3、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必須專人負責,制訂行之有效的安全制度,并嚴格執行。

4、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防火責任人應經常性地進行安全自查、自糾工作,消除不安全隱患。

5、防火安全職能部門會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所屬部門加強防火安全檢查和督導,并進行嚴格的考核,提出獎罰意見。

第四十五條 招商、租賃等單位管理制度:

1、各租賃經營單位必須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認真執行單位制訂的消防安全管理規則,自覺服從我單位安全保衛部、招商部的管理,正確處理好安全與經營的關系,確保有一個安全經營的良好環境。

2、嚴格遵守單位與單位簽訂的安全經營目標管理責任書的條款,各單位的簽約責任人即為各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經營切實負起責任。對本單位的員工經常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本單位員工的安全教育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并結合本單位的實際,負責制訂并落實安全管理制度,將安全經營的責任落實到人。

3、切實做好本單位的防火工作,確保本單位無火災隱患,無火災事故。自覺做到不擠占消防通道,消防前室,防火卷簾下嚴禁堆放商品及其它物品。滅火器材落實專人維護、管理,確保處于完好狀態。員工要掌握防火、滅火的基本知識,人人會使用消防器材。

4、加強防火工作,嚴格對火種的管理。餐飲單位要教育、督促廚房間員工在操作時要掌握火候,人離灶臺時必須關閉煤氣灶。餐飲單位必須每半年對油煙管道徹底清洗一次,確保不積油污,以消除火災隱患。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廚房間油鍋必須配備木制鍋蓋一只。

5、游戲房必須嚴格按照公安、文化部門,關于對公共娛樂場所管理規定執行,嚴格遵守我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針對行業的特點,切實落實防火、防盜的責任制。

6、各單位嚴禁在禁煙區吸煙,不得亂拉亂接電源,不得擅自使用電熱器材。

7、嚴格對固體酒精等易燃物品的管理。要集中保管,要設有專門倉庫儲存,專人負責,營業場所禁止存放。使用液化氣要嚴格按照液化氣的使用規定和操作規程。

8、經常對本部門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一時解決不了的,及時報告單位安全保衛部。對單位安全保衛部發出的隱患整改通知單,必須認真對待并限時整改,確保萬無一失。

第四十六條 共有產權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兩個以上產權單位和使用單位的建筑,為加強消防管理工作,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確保大廈安全運行,保障各業主生命財產的安全,特制訂大廈消防安全共保責任制度。

一、各產權單位、使用單位對消防車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設施和其它建筑消防設施的管理,責任由中房物業單位甲方負責,各產權單位、使用單位(乙方)對本部門內部的消防安全負責;甲乙雙方的.法人代表或行政安全負責人為本單位本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

二、甲方應操作和維護保養好大廈各設備,使其安全運行,確保消防監控系統和消防自救系統的正常運行,定期搞好消防設備安全的檢查和保養。

三、甲方有義務對乙方進行有關防火安全規定,政策的宣傳,教育指導,并對乙方執行情況實施有效監督和檢查。

四、甲方在大廈公共部位配置移動式消防器材,保持其良好狀態,負責組建由物業管理人員和業主代表參加的義務消-防-隊,定期組織消防訓練和演習活動。

五、一旦發生火災,甲方要積極組織物業管理人員及火災發生處所在單位員工全力赴救,同時訊速向市消防支隊報警。災后,應妥善保護好火災現場,協助消防部門調查火災原因。

六、乙方應教育職工不得將易燃,易爆,易腐蝕,毒害物品及國家明令禁止在公共場所使用的物品帶入大廈,教育職工愛護大廈各類消防設施,并自覺接受甲乙消防安全管理。

七、乙方必須管理,使用好辦公室內的辦公電器設備和設施,人員離開辦公室關閉照明和應停止使用的電器設備電源,連續工作的電器設備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八、乙方自覺保持公共場所人員疏散通道暢通,不得在疏散通道和各樓層消防重點部位堆放雜物。

九、乙方人員應會熟練使用本樓層消防應急自救設施,積極對本部門火災隱患進行整改。發生意外火災要及時通知消防部門和甲方,同時組織人員迅速撲救,疏散員工。如因乙方違反規定而發生火災,一切由乙方承擔全部的法律和經濟責任。

第四十七條 居民住宅區消防安全制度

一、入住裝修前的消防安全管理。

1、物業使用者(業主、租客)領取鑰匙時,與其簽訂業主公約,并要求業主注意保護消火栓、噴淋、疏散指示燈等公共消防設施。

2、房屋裝修前,管理處與施工單位簽訂房屋裝修施工協議書,另與業主、施工單位防火責任人共同會簽防火責任書,明確防火責任,落實防火措施,確保施工期間的防火安全。

3、教育業主與租戶不得擅自改變房屋使用性質,儲放易燃易爆物品,以妨礙他人安全;樓道內不得堆放物品,保持疏散通道的暢通。

二、 安全檢查制度

1、一級檢查由保安班組織實施。

1)居民住宅區的保安班在小區巡查過程中,將治安檢查與防火檢查相結合,著重檢查小區內防火重點部位(地下停車庫、配電房等),發現火災苗子適時處理,及時匯報。

2)保安人員每日巡查小區內:消防通道是否暢通,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有物品堵塞,公共消防設施、器材是否完好。每日巡查后做好記錄,由保安班長負責簽字。

2. 二級檢查由管理處組織實施。

1)管理處每周組織人員對管轄地段、設備(特別是易燃易爆物品)進行一次檢查。

2)檢查各班組對防火安全工作的執行落實情況,處理及整改火情隱患,向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及時表揚或批評。

3)每月向單位消防管理人匯報一次管理處消防安全情況。

3、三級檢查由單位組織實施。

1)每日由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責成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人員,對各管理處進行重點部位的檢查或抽查。尤其是每年元旦、春節、“五一”“十一”前要組織防火安全大檢查,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總經理)每年不少于一次全面檢查。

2)檢查各管理處貫徹執行消防安全制度情況,重點檢查要害部位消防安全管理及執行情況,好的表揚獎勵,差的批評處罰。

三、 加強居民小區消防管理的群防群治。

1)物業管理部門與小區業主委員會(業主會)緊密合作,簽訂消防安全共保合同書,依靠業主會的力量,將消防工作深入到每家每戶。

2)充分利用小區內的公告欄,法制宣傳畫廊,樓道口的黑板及標語橫幅,新聞媒體,以及知識講座,智力競賽等多種形式,向居民宣傳消防安全與自身的關系,形成“鄰里守望,火災共防,安全共享”的良好風氣。

3)物業管理部門合同居民委員會、派出所消防員把小區消防工作真正落實到實處。對小區內老、弱、病、殘重點戶使用液化氣,煤爐的居民重點檢查,強化居民的消防意識,增強預防火災的自覺性,消除居民家庭火災隱患。

第四十八條 新、改建裝修工程制度:

1、裝修單位必須按規定辦理裝修施工審批手續,向單位設施保全部、安全保衛部,提供設計圖紙,提供施工說明:電氣線路和電器設備的安裝。使用裝修材料,提供施工單位資質、施工人員名單。

2、辦理施工《出入證》,押金50元/張,手續費2元每張,垃圾清理押金500元(垃圾由施工單位自行清理,經驗收完畢,退回押金)。

3、審批手續辦妥后,審批單及圖紙應及時返回設施部。

4、電氣線路和電氣設備安裝必須符合要求,施工操作人員必須持有效操作證上崗,施工必須符合《低壓電氣裝置規程》。

5、所有電氣線路必須穿金屬管敷設、下行線采用金屬軟管連接,所有接線頭均應設在接線盒內。

6、線徑必須滿足供電負荷要求,并有可靠保護裝置。

7、所有照明包括燈箱采用有優質合格證書的成套燈具。

8、單位只提供現有的基本照明,新增容量必須裝設電度表或按實際容量估算電量按月抄收,由財務代扣。

9、安裝要嚴格按照批準設計方案、圖紙進行施工,不得隨意改變。電氣裝置必須設置額定容量的漏電保護及分路空開以保障線路的安全運行。

10、所有電氣裝置金屬構架均應可靠地保護接地。

11、裝修材料的選用,內部裝修各部位材料的燃燒性能等級,應符合建筑等級要求。

12、所有消防設施不得私自變動而影響其功能發揮,如需變動應報安全保衛部批準。

13、施工現場應封閉,營業期間禁止施工,禁止使用明火。

14、施工用電應經設施保全部審批,并裝置電表及可靠的漏電保護開關,施工現場嚴禁吸煙。

15、施工中如需電焊應按規定報請安全保衛部辦理動火許可證,施工時必須有專人監護。

16、施工現場的所有建筑材料要堆放整齊,放置得當,保持消防通道暢通,材料進出需要出示證明。

17、現場施工人員必須服從本單位有關規章制度,接受設施保全部、安全保衛部對施工技術安全指導和監督。

18、任何部門、單位未經辦理裝修施工審批手續擅自動工的,經發現責令停工。

19、電氣線路和電器設備安裝不按規程施工均不予以驗收和通電。

20、施工中未經批準有意改變原設計圖紙,經發現責令停工,按規定辦理變更手續。

21、裝修工程結束未經設施保全部、安全保衛部驗收,私自接電,責令其停止營業報請驗收。

22、裝修不按規定采用阻燃材料,均不予驗收接電。

23、裝修改造中未經批準私自取消,移動消防設施、影響其功能發揮,并責令恢復原樣。

24、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私拉亂接,造成營業現場停電,施工人員無證作業處,造成損失由責任人員負責賠償。

25、施工現場發現吸煙責令停工檢查,并處罰款。

26、施工材料亂堆、亂放,影響營業和消防通道暢通,責令停工整改。

27、施工垃圾不能及時清運,影響營業和消防安全,責令停工整改。

28、設施保全部、安全保衛部接到項目驗收報告后必須及時按規定進行驗收,符合審批要求立即予以接電,以確保營業的需要。對不符合消防技術規范要求的,待整改驗收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第四十九條 營業場所管理制度:

1、營業場所嚴禁煙火,嚴禁電器線路亂拉亂接,嚴禁使用電熱器材,禁止擅自動用明火。

2、禁止擅自動用、占據消防設施和設備,擅自占用消防通道和應急通道。防火卷簾下嚴禁堆放商品和其他貨物,禁止攜帶危險物品進入營業場所。

3、因業務需要,裝修、改建等項目,須事先將方案報單位安全保衛部和設施保全部,核準確認后,方可施工。施工期間必須服從管理,嚴格遵守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規則。

4、非營業時間作業(檢修)等工作,必須填寫非營業時間作業申請單,報單位安全保衛部同意后方可進行,作業(檢修)人員,必須服從當班護衛隊員的管理,結束后須經護衛隊員檢查確認安全,方可離開。

5、臨時用火用電,應事先經單位安全保衛部和設施保全部同意后方可進行,動用明火必須在周圍無易燃易爆物品的地方進行,定人負責,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動火結束后,必須嚴格清理現場,確認安全方可離開。

第五十條 消防控制中心值班制度:

1、消防控制中心為消防安全重點要害部位,無關人員不得入內。

2、消防控制中心的值班操作人員依照規定接受消防部門培訓,持證上崗。熟記消防設施類別編號及編號所在區域,熟練操作消防設施。

3、消防預警設備保證24小時不間斷工作,如發現設備故障,應及時排除,確保設備正常工作。若無法排除的故障,應及時向單位消防安全負責人匯報。由設施保全部與廠家聯系,迅速排險。

4、消防電話、應急廣播為消防專用設備,在非火警情況下嚴禁使用。

5、消防控制中心必須保證24小時有人值班。詳細做好各類原始值班運行記錄,不得擅自離崗,不準睡覺。

6、做好預警設備的運轉巡查,定時巡查水泵,做好備用電源的測試工作,并做好記錄簽字。

7、消防控制中心嚴禁吸煙,閑聊,應保持室內整潔衛生。

8、做好值班巡查工作,發現違章及時阻止糾正,發現重大隱患及時匯報上級領導。

9、認真管理好消防控制器材裝備,確保設備完好有效。

第五十一條 員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每半年對每名員工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由安全保衛部組織實施。

2、按規定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年檢和安規考試,由安全保衛部和設施保全部組織實施。

3、每年組織全體人員進行一次根據單位的實際情況有針對性的采用消防知識智力競賽、書面測試、授課等形式進行的活動,由單位工會、安全保衛部共同組織實施。

4、每年對全體義務消防員進行業務培訓不少于10小時,由安全保衛部組織實施。

5、對市安委會、防火安全委員會等上級有關部門組織的各類活動認真組織配合,并及時利用廣播等形式對全體員工進行宣傳教育,傳達貫徹。由單位工會、保衛部實施。

6、建立新員工(包括招商、租賃、廠方促銷等其它用工形式人員)上崗前培訓檔案,做到培訓有計劃、有內容、有總結、有受培訓人員簽字。凡未經過培訓的一律不發工號證上崗。由單位工會、人事部、教育服務管理部、安全保衛部共同組織實施。

7、建立各類教育培訓工作臺帳,把各部門參加教育培訓情況作為年終考核依據之一。

8、下列人員必須經過消防機構培訓:a.消防安全責任人;b.消防安全管理人;c.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d.消防控制中心的值班、操作人員。

第五十二條 安全檢查制度

安全檢查制度:

1、單位專職安技員每天不少于2次對單位進行巡回檢查,主要做好監督各部門執行消防法規的情況、隱患整改的情況、及時糾正和制止現場的違規行為等工作,并做好巡檢情況記錄。

2、單位必須每月進行一次由單位安全保衛部、設施保全部等各部門領導參加的全單位消防安全檢查,做好檢查情況匯總分析,對查出的隱患下發隱患整改通知書,落實責任,逐一整改,歸檔備查。

檢查內容包括:

一、 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二、 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

三、 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

四、 滅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

五、 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六、 重點工種人員以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

七、 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九、 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和設施運行、記錄情況;

十、 防火巡查情況;

十一、 消防安全標志的設置情況和完好、有效情況;

十二、 其他需要檢查的內容。

3、每年單位級領導參加的檢查不少于5次,并記錄存檔。

4、認真做好每日巡查,對重點部位每日不少于2次的檢查,對規定的20個部位16個內容,每日不少于一次,并做好檢查記錄和上報工作。由當班護衛隊組織實施。

5、單位重點崗位(變電所、空調機房、電工間、監消控中心、水泵房)人員按照自己的職責,對設備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每天巡查工作。確保各種設施、設備正常運行,并認真做好運行、巡查情況的記錄和上報工作。

6、防火檢查應當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負責人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名。

7、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及時填發《隱患整改通知書》,并按隱患整改制度落實整改。

第五十四條 營業期間二小時巡查制度

1、單位護衛大隊當班分隊在營業期間,對單位采取2小時巡回檢查。

2、巡查的內容:

(1)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

(3)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4)消防設施、器材是否到位、完整;

(5)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6)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7)其它消防安全情況。

3、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隱患,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立即向消防責任人或消防管理人匯報,下發隱患整改通知書,發現初始火災應當立即報警,并及時撲救。

4、防火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當填寫巡查記錄并簽名。

第五十五條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在單位范圍內凡需要臨時動火必須辦理審批手續,經單位安全保衛部批準,并具備動火條件,方可動火。

2、凡易燃易爆物品的儲存、使用的部位,禁止動火。

3、營業期間在現場禁止動火。

4、動火單位和部門在動火現場必須指派專人監護,配備滅火器材,在確認無火災危險,周圍無易燃易爆物品情況下,并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后,方可動火,并自覺接受安全保衛人員的監督和管理。

5、單位禁止采用火、電爐取暖。如營業工作需要使用,必須辦理審批手續。經安全保衛部檢查合格批準后方可使用,由專人負責,落實責任制,并做好使用前、使用中、使用后的安全檢查,自覺接受安全保衛人員的監督和管理。

6、單位內用電禁止私拉亂接,超負荷用電、無證操作。

7、因柜臺改建裝修需要接電,必須經單位設施保全部、安全保衛部檢查審批同意后由設施保全部派電工接電。

8、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得擅自改變電氣線路更換電氣設備。

9、對違規接電、用電的現象單位設施保全部可采取停止供電的措施。安全保衛部按規定進行必要的處罰。整改后方可通電。

第五十六條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單位商場應當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

2、按規定設置符合國家要求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保持常閉式防火門處于關閉狀態;

4、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

5、嚴禁占用疏散通道;

6、嚴禁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7、嚴禁在營業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將消防疏散指示標志遮擋、覆蓋;

8、嚴禁其它影響安全疏散的行為。

9、安全疏散設施出現故障要立即報告,規定24小時內修復,并做好記錄。

第五十七條 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對于檢查要求當場整改的就要立即以整改。

下列行為應當場改正:

一、 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二、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 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 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五、 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六、 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3、對不能當場整改的,由消防管理歸口部門開具整改通知,報告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提出整改方案并由被檢查部門責任人簽字。被檢查部門責任人應當確定整改措施,限期,并負責落實整改。

4、隱患消除之前應當落實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5、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人員應當將整改情況函告消防管理歸口部門,提出復查。由安全檢查人員復查合格后并由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確認后存檔。

6、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整改的火災隱患由單位在限期內整改。整改后由單位安全保衛部向公安消防機構報告整改情況,申請復查。

第五十八條 倉庫管理制度

1. 必須懂得儲存物品的性能,危險性和滅火方法,做到分類儲存,堆放整齊,留有通道,符合五距要求,不得超過儲存量。

2. 加強對火種、電源的管理,庫內嚴禁吸煙、嚴禁亂拉亂接臨時線路,嚴禁使用電熱器具,嚴禁擅自動用明火。

3. 庫內保持干燥,通風防潮,保持整潔。

4. 配備消防器材,人人會使用。

第五十九條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備維護保養由設施保全部負責歸口管理和修理。

2、消防設施器材使用部門發現故障和損壞要及時報告,由使用部門填寫報修單送交設施保全部。

3、設施保全部調度接到報修單后在24小時內按報修內容分配給有關人員進行檢修。

4、檢修完工后,如實填寫檢修情況,經使用部門簽字認可存檔。

5、對一時無法修復的設備應迅速向單位消防安全負責人匯報,并及時與專業維護保養單位聯系,2小時內到位檢修,同時要做好應急措施。

6、遇到夜間和直接影響營業的緊急項目或產生危險的情況,應先搶修后填寫報修單,以保證安全和正常營業。

7、消防設備聯動測試時間規定,每年的一月、四月、七月、十月的10號(遇節假日順延)。在商場營業結束后進行。由設施保全部和安全保衛部及維護保養單位共同組織實施,并做好詳細記錄。

第六十條 建筑消防設施聯動檢測制度

一、檢測時間安排:

一月、四月、七月、十月的十日(如遇節假日臨時改期)在商場營業結束后進行,如一天一次完不成,第二天繼續進行。

二、 檢測內容、要求:

1. 火災探測器:表面無腐蝕、涂覆層脫落等損傷,文字符號和標志清晰,有巡檢信號。

2. 手動報警按鈕:組件應完整,有明顯標志。

3. 消防聯動控制設備:

聯動響應時間

聯動控制方式

面板自檢

直接手動控制及直接輸出接點

時間記錄

控制功能

輸出能控制室內消火栓滅火系統、消防水泵的啟動和停止的控制信號。

輸出能控制自動噴淋系統的啟動和停止信號。接收反饋信號并顯示其狀態。應能顯示水流指示器報警閥及其他有關閥的狀態。

輸出能控制卷簾門的半降、全降的控制信號,接收反饋信號并顯示其狀態。

輸出能停止有關部位的空調通風,關閉電動防火閥的控制信號,接收反饋信號并顯示其狀態。

輸出能啟動有關部位的防煙、排煙風機和排煙閥等控制信號,接收反饋信號并顯示其狀態。

輸出能控制常用電梯,使其自降至首層的控制信號,接收反饋信號并顯示其狀態。

輸出能使受其控制的火災應急廣播投入工作的控制信號。

4. 給水系統:消防水池、水箱、消防水泵、水泵接合器、自動噴淋滅火系統、室內消火栓系統、濕式報警閥、供水總控制閥、水流指示器、末端試驗裝置、噴頭。

1)聯動試驗要求:末端試驗閥打開,壓力開關接通消控中心顯示報警信號并啟動消防泵。設備啟動切換正常、泵啟動信號應顯示正常,出水無雜質。水流指示器動作后應準確輸出報警信號,水力警鈴應準確發出報警信號。

2)室內消火栓系統:按鈕、水帶接扣、水栓、水帶應配齊全,開啟靈活,有防銹措施。

3)防火卷簾:所有防火卷簾都應具有自動、手動和機械控制的功能,升降平穩。

4)防排煙系統、排煙防火閥、排煙風機:應手動、電動關閉時動作應正常,手動能復位。

5)應急廣播系統:應保證能在消防控制中心將火災疏散層的揚聲器廣播強制轉入火災事故廣播狀態。

6)消防通訊:消控中心與設備房的通話,消控中心與插孔電話的通話,消控中心與“119”臺通話,應通話正常,語音清晰。

7)聲光報警器:應報警時能發出明顯的光警示。

5、消防電梯:應手動、聯動控制均能使電梯降至首層,處于消防使用狀態。

6、應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應正確指示疏散方向與箭頭指示方向一致完好。

三、 參檢人員及分工任務

設施部涉及消防設備的管理人員、安保部安技員、機動隊共分三組。

第一組:消控值班員。任務是負責控制各消防設備的啟停,并顯示其工作狀態作好各種情況記錄。

第二組:機動隊。任務是負責清理現場,確保防火卷簾門下無物品和卷簾門的復位。

第三組:設施部消防設備管理人員。任務是負責現場各消防設備手動控制及復位,分別作好記錄。

第六十一條 消防器材維護保養制度

1. 根據滅火器材的分布,指定各部門義務安全員專人負責維護保養、記卡工作,始終保持器材清潔、完好。

2. 標明使用年限,對已使用過或過期的滅火器材及時做好換藥工作,及時更換損壞的器材,確保完好待命。

3. 不得擅自動用、挪作他用或移位。

第六十二條 禁煙制度

1. 公共場所禁止吸煙。

2. 單位安全保衛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加強禁煙工作的管理,在禁煙區內張貼禁煙標志,做好顧客吸煙的勸導工作,對單位內部人員(包括招商、租賃、聯銷、促銷及其他臨時用工人員)違章吸煙的,按照單位獎懲規定予以處罰,在重點部位和施工現場吸煙的加重處罰。

3. 單位全體員工都有義務做好禁煙工作,及時勸導和制止違章吸煙現象。

4. 單位護衛隊在巡查和清場過程中,要注意顧客亂扔煙蒂的現象,防止因遺忘、亂扔的煙蒂引起火災事故。員工在下班前仔細檢查周圍有否煙蒂存在,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下班。

第六十三條義務消-防-隊員的組織管理

1、按照消防法規建立義務消-防-隊;

2、組織義務消-防-隊學習消防業務知識,積極開展防火宣傳,在群眾中普及防火知識。

3、組織義務消-防-隊業務訓練,參加滅火演練,提高自救能力。

4、每年義務消-防-隊的訓練不少于20小時。

第七章火災撲救疏散預案

第六十四條火災撲救疏散預案

一、單位消防組織結構:

1、義務消防大隊設大隊長1名,副大隊長1名。

滅火組:負責滅火,破拆和水場供水等直接撲救的任務。

搶救組:負責緊急搶救火場受傷人員的簡單醫治任務。

通訊組:負責向公安消-防-隊報告火警,火場通訊聯絡,看守電話任務。

疏散組:負責把被圍困人員向安全場所引導。

警衛組:負責火場周圍的安全警衛,以防不法分子趁火搶劫,負責到口等

待公安消防車的到來任務。

2、各中隊任務:服從大隊領導,按大隊命令參加本樓層的防火及火災撲救工作,

平時接受培訓,參加演習,維護和保養消防器材。

二、營業時間的火災撲救、人員疏散:

(一)火災報警:

1. 營業時間,單位內任何部位發生火警,發現人員應立即向安全保衛部總值班室報告,并說出火災發生的準確地點、位置以及火災性質、起火原因。

動消防聯動系統,并通知單位防火辦公室有關人員。

3. 成立滅火總指揮部,設在消控中心由防火領導小組成員組成?;馂默F場指揮由最先到達安全保衛部當班最高領導負責,通訊聯絡組與總指揮保持聯系,及時匯報火場情況傳達滅火指令,用應急廣播通報起火部位,指揮現場人員疏散。

二、 火災撲救:

1. 滅火總指揮部,根據火情,下達啟動消防控制系統命令。以便及時保證現場滅火水源排除火場煙霧,更加有利火場滅火以及安全疏散工作的正常進行?;饒鲋笓]由職務最高者擔任。

2. 滅火人員迅速切斷起火部位所有電源,攜滅火器材前往火場進行撲救。

3. 警衛組派專人到單位路口等待公安消防車的到來,要使消防道路暢通無阻,以確保公安消防車的順利進入。

4. 公安消-防-隊到達火災現場后,單位滅火總指揮立即向公安消防指揮員,匯

5. 報火場最新情況,并移交指揮權,火場上的一切事宜聽從公安消防指揮員的命令,單位設施保全部消防設備技術人員留在公安消防指揮員身邊,以隨時提供單位有關建筑結構方面、消防系統方面的詳細情況。

(三)、人員疏散:

1. 按樓層起火部位,疏散組迅速組織人員有序的撤離火場,向安全區域疏導,對老弱病殘及孕婦小孩由疏導組引向消防電梯迅速撤離。

2. 同時由滅火組關閉防火卷簾門,以防止火勢蔓延,并實施隔離撲救。

3. 警衛組迅速將火場封閉,密切注意火場周圍情況,以防不法分子趁火打劫。

4. 從火場撤離出來的人員應集中在單位廣場,根據當班人員的考勤,記錄清點人數向滅火總指揮報告,如有人員缺少現象,應講清人數、姓名、性別、特征等情況,以便及時與火場人員聯系并查找。

5. 有關各樓層疏散詳負指示圖。

三、單位下班后的火災撲救,人員疏散;

1. 單位由安全保衛部護衛隊員負責夜間值勤。

2. 消防監控中心一旦接警,應迅速向當班值勤人員報告,說明報警部位。當班值勤人員應迅速到達報警部位進行是否發生火警的確認,并將情況返回消控中心。如,首先到達的值勤人員應迅速實施補救,并報告消控中心。

3. 總值班員為滅火現場總指揮,集中人員使用滅火機、消滅栓,進行滅火,同時打開遠離火場較遠的安全出口,以確?;饎輫乐貢r,值勤滅火人員的撤離。

4. 總值班員及時向安全保衛部長,設施保全部長報告,同時通知防火監督員、防火技術人員趕赴現場。由部長向總經理報告火災情況,總值班員向公安消防報警。

5. 派專人到路口等待公安消防車的到來,消防車到達后,火場指揮權交公安消防指揮員,值勤人員聽其調配。

6. 必要時請求公安派出所,派警力進行現場監護工作,以防不法分子趁火打劫。

四、留有緊急聯系電話。

五、消防聯動說明

1. 任何一層探頭報警,啟動本層的閃燈,關閉動力及照明電源,切斷本層及相鄰層廣播,電梯迫降至首層,啟動本區放火閥,排煙閥及相應排煙風機,正壓送風機。

2. 報警探頭與手報功能一致。

3. 任一消火栓報警啟動消防泵。

4. 任一壓力閥報警啟動噴淋泵。

5. 卷簾門前煙感報警,卷簾門半降1.5米,溫感報警,卷簾門全降到地面。(特指疏散通道)

第八章 獎勵與懲罰

第六十五條 單位各部門、柜(班)組,以及每個員工對消防安全工作作出顯著成績的,發現火災及時報告并處置,避免單位造成損失的,由單位消防安全委員會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六十六條 對違反本規則規定的部門和個人,由單位根據情節給予經濟處罰,或行政處分。

第六十七條 違反本規則規定的,構成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行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陜西省消防條例》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六十八條 內部員工在禁煙區吸煙,根據情節給予一次性罰款。

第六十九條對于擅自動用消防設施設備的,給予一次性罰造成損壞的,除罰款外按價賠償。

第七十條 對于私拉亂接,不按規定接電的,給予一次性罰款。

第七十一條 隨意占用消防通道,卷簾門下堆放物品的,提出整改后,仍然不改正的,發生一次對所在部門扣除當月考核分5分。

第七十二條單位從事安全工作的人員,應當秉公執法。對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玩忽職守的,視情節輕重,給予經濟處罰或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七十三條 單位安全保衛部,按照本規則,對單位各部門實行一部一表,每月逐項考核打分,年終匯總考評。

第九章 附則

第七十四條 本規則適用于單位內各部門及每個員工,(包括招商、租賃、聯銷、聯營、促銷、以及其他臨時務工人員)。

第七十五條 本規則解釋權歸單位安全保衛部,單位工會給予執法監督。

第七十六條 本規則經職工代表大會通過,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二零零二年三月制

為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和《陜西省消防條例》以及有關消防工作的法規,切實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進一步加強各級防火安全責任制的落實,不斷提高全體員工的防火安全意識,杜絕各類火災事故的發生,更好地確保國家財產和職工生命的安全,特制訂《消防安全管理規則》,供員工學習,并自覺遵守。群策群力,齊抓共管,確保防火安全,為單位經濟建設的發展創造一個平安的良好環境。

目???????錄

第一章??總則

一、?指導思想

二、?方針與原則

第三條??組織機構

第四條??消防安全委員會單位消防安全委員會職責

五、?消防安全責任人職責

六、?消防安全管理人主要職責

第七條??專職安技員職責

第二章??二級消防安全責任制

第八條----第十一條??二級責任制

第三章??三級消防安全責任制

第十二條----第

消防管理制度

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現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并做好檢查記錄。

3、教學樓、辦公樓、學生宿舍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4、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

5、圖書室、機房等場所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6、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7、加強用電安全檢查,電工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8、學生宿舍內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熱得快;點燃蠟燭、蚊香、嚴禁吸煙;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準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9、學校教職工,必須以身作則,并且教育家屬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0、食堂人員使用煤氣,要掌握正確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氣、防爆、防火,使用后要關好氣閥,確保安全。

11、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消防管理制度

為全面做好住建系統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切實打牢火災防控基層基礎,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結合我局實際,制定本制度。

成立由局長任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機關各股室、局屬各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消防安全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局辦公室,負責日常指導、督導、協調管理工作。局屬各股室、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本單位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對局消防安全領導小組負責,同時對本股室的消防安全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1、根據住建系統實際召開安全例會,宣傳、貫徹、執行消防工作方針、條例、規定和上級有關消防工作指示精神,研究、部署、推動、檢查、總結消防安全工作,做好重點單位、行業的專項整治工作。

2、指導和監督勘察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城市燃氣企業、物業服務企業和城市公園綠地管理單位等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將消防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納入建設行業相關執業人員的繼續教育和從業人員的崗位培訓及考核內容。

3、督導局屬各股室、單位制定對電源、火源、水源及重點部位等的消防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邏制度,落實逐級防火責任制。

4、督導局屬各股室、單位對職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消防知識,提高干部、職工的防火安全意識。

5、組織防火安全檢查,研究制定重大隱患整改方案,并針對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下達“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消除火災危害。

6、負責抓好股室、單位消防政策方針的貫徹落實。

1、負責消防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及上級有關消防安全工作的決策、部署、指示在本單位的貫徹落實。

2、建立、健全、落實本股室、單位消防安全責任制年度控制指標。

3、組織、制定和實施本股室、單位的消防安全規章制度、操作規程。

4、負責對股室、單位職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消防知識,提高干部、職工的防火安全知識,并針對崗位特點對重點工種人員進行專門培訓。

5、保證本股室、單位消防安全投入的有效實施。

6、督促、檢查本股室、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對發現的消防安全隱患及時采取措施予以解決,做到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到位”,嚴防事故發生。

7、及時、如實報告消防安全事故。

8、履行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職責。

各股室、單位每天帶班領導要做好值班考勤,值班人員不得擅離職守或隨意缺崗,值班期間不得請假,如確有特殊情況需找人替崗時,必須請示當日帶班領導批準。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接到的電話要詳細記載,及時處理,當班末了事項要及時移交辦公室處理。如有緊急或重要情況,要及時向帶班領導請示匯報,根據領導意見迅速安排辦理,并督促落實,了解結果,及時向有關領導反饋。

各股室、單位必須深入宣傳貫徹消防安全工作方針、政策、法規及上級部門消防工作指示精神;教育干部、職工掌握防火滅火常識和滅火技能,做到“三懂三會”;教育職工自覺遵守消防法規,嚴格執行各項操作規程,落實崗位防火責任制;要把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堅持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推動全員安全防火議事和滅火技能的不斷提高,努力提高自防自救能力,確保國家財產和人身免受火災危害;要不定期對重點部位的員工(或管理人員),結合崗位特點進行操作規程和防火安全教育,對巡檢人員進行提高專業素質教育;對外來作業人員隨時進行防火和安全操作規程教育。

1、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3、每次組織預案演練前應精心開會部署,明確分工。

4、應按制定的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5、演練結束后應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情況,發現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受檢部門負責人應根據通知情況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及時整改。

1、各股室、單位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并將隱患情況書面下發相關部門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股室、單位應當落實防范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主要負責人報告,并由單位主要負責人向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消防管理制度

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并做好檢查記錄。

3、教學樓、辦公樓、學生宿舍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4、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

5、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由化學實驗員兩人同時加鎖開、關負責保管,在室內必須有沙池、滅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必須在做實驗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并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6、圖書館、實驗室、微機室等場所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8、加強用電安全檢查,電工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消防管理制度

一、貫徹執行消防法律、法規和有關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在本村中組織開展各種形式的消防安全教育。

二、每年開展兩次以上較大模消防安全知識學習(培訓)活動,提高全體村民的消防安全意識和消防法制觀念。指導企業和村民做好對外來民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三、開展村(社)消防安全檢查,對轄區內的消防重點單位,檢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對一般單位,檢查每季不少于一次。對村民住宅,檢查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對檢查出的火災隱患,及時督促整改,并嚴格落實防范措施。

四、督促村(社)轄區內的工業、企業(商店)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做好轄區內企業(商店)的消防安全工作。

五、指導、督促村民落實防火安全措施,開展爭創年度村消防安全先進單位。

六、做好村(社)內消防管理資料積累和帳冊登記、建檔工作。

七、保管好各類滅火器材裝備及村(社)區內的公共消防設施等。

八、根據本地實際,做好重大活動、節假日期間的消防安全保衛工作。

消防管理制度

1、建立完整、準確的設備技術檔案,加強設備、設施的管理工作。

2、設備、設施由專業維修人員負責維保。管理實行“四定三包一掛”。加氣站負責管理,不準擅自拆卸。

4、加氣機要經常檢查、維護、杜絕瀉漏,保持清潔,防止銹蝕。

5、要經常對儲氣罐及附件、卸氣管線、排氣閥等部位進行檢查,防止瀉漏,保持完好。

6、定期檢測,檢查靜電接地裝置,確保連接可靠,導通完好,并做好記錄。

7、加氣站要按規定配置消防器材,建立臺帳并作好記錄。

8、消防器材要按時檢查、保養、更新,確保消防器材有效性,并由專人負責管理。

消防管理制度

為激勵消防管理人員積極做好本職工作,按時、保質、保量的完成工作任務,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1)各職位考核內容詳見本職位考核表。

(2)消防主任的考核內容由保安部經理制訂。

根據考核得分評定為優、良、及格、不及格四個等級。

(1)各職位由專人負責本職位的員工考核工作,并將考核情況報部門主任備案。

(2)考核工作須定期、按時進行,原則上每月考核1次。

(3)每年12月由部門主任對本部門全體在職員工進行年終考核,考核標準同各職位的日常考核標準。

(4)對于部門主任的考核由保安部經理負責。

消防主任考核內容。

根據物業安全服務管理人員考核制度和消防管理人員考核制度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消防主任考核內容如下:。

1.在上級的領導下,認真監督消防工作,具體落實物業管轄區域內的消防工作。

2.在本月末、下月工作前,按規定完成下月工作計劃初稿。

3.每月月底前完成當月部門消防工作總結初稿,并交上級。

4.每日檢查1次消防聯動報警情況和消防主機運行情況,一旦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5.及時處理消防報警、火災及一般性消防事故。

6.對發生在物業管轄區域內的重大消防問題時,果斷采取措施控制事態,并及時上報,協助上級處理問題。

根據物業安全服務管理人員考核制度和消防管理人員考核制度的有關容內核考班領防消規定,特制定消防領班考核內容如下:。

1.在消防主任的領導下,具體布置、落實物業管轄區域內的消防工作。

2.提前l天安排崗位當值人員,不影響工作的開展。

3.按照規定每月召開4次班組例會,處理工作中遇到的問題。

4.每日上班前10分鐘列隊,認真強調當班紀律及注意事項,在下班后10分鐘總結當日情況。

5.在交接班后,認真檢查消防中心各種設備是否運行正常,若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并向上級匯報。

6.每班組例行檢查樓層消防設備設施運作及消防器材設備狀況,及時發現存在的.問題。

7.監督、檢查指導本班組消防工作,及時糾正工作質量偏差,每日對各崗的巡查不少于4次。

8.詳細記錄本班組當日工作情況,消防員工作表現以及記錄執行情況。

根據物業安全服務管理人員考核制度和消防管理人員考核制度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消防員考核內容如下:。

1.嚴格按照消防管理條例行事,遵守作業規程操作。

2.按照“消防培訓實施標準作業規程”參加消防培訓,并達到消防培訓要求。

3.檢查物業安全服務管理區域內的消防問題,并向消防領班報告。

4.不違反“保安員、消防員內務管理標準作業規程”,達到內務要求標準。

5.不得在消防通道出入口處停放車輛,不得在消防通道口周圍擺攤。

6.按照上級規定的路線巡查物業安全服務區域,及時發現并處理火災隱患。

7.熟悉住宅區樓宇的排列、棟號、單元數;住戶家庭基本情況,不向無關的人員談論,嚴查“三元”和閑雜人員。

8.嚴格執行交接班手續,做好詳細的值班記錄、巡邏記錄。

9.堅持每日早晨參加常規訓練,積極參加消防訓練并按要求達標。

10.掌握火警、匪警和突發事件的應急措施及救生知識,遇事故發生,挺身而出,依法維護住戶的合法權益,及時采取搶救、補救措施。

11.檢查物業安全服務區域內的消防設備、器材是否齊全正常。

12.經常檢查消防通道是否通暢,消防門是否按照規定關閉,閉門器是否為完好狀態。

13.當值時的儀容儀表、言行舉止符合“管理處員工服務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消防管理制度

為了實行規范化管理,使消防隊內部全面建設向一流邁進,真正發揮企業消防隊的戰斗作用,特制定如下規章制度和工作職責,供全體消防人員自覺遵守。在執行本系列規章制度、工作標準中,如發現有不妥之處,將進行再次修訂,新的規章制度和工作標準未實施之前,本規定繼續有效。本規章制度、工作標準自印發之日起生效。

消防隊規范化管理規定。

1、消防隊實行24小時值班制,每班(班長、駕駛員、戰斗員)不少于10人。值班期間不許請假、脫崗、溜崗。

2、按時上班,若有遲到者,未提前請假者按遲到論處。

3、凡在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下班又未經請假者,按早退論處。

4、對待消防工作要高度警惕,不得拒絕上級交給的各項任務,隊員不能對工作處于消極態度。

5、值班中,不允許酗酒,凡因酗酒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負。

6、值勤消防車如發生故障,駕駛員應及時匯報隊部并盡快處理,且有書面記錄、簽字,否則產生后果由駕駛員本人自負。

7、嚴格遵守交接班制度,交接班記錄要認真填寫,隊部做不定期檢查。

8、根據《消防法》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管理好自己的責任區域,班長對要檢查本班值班人員是否到齊,并做好登記。

9、消防隊值班室公共衛生應人人遵守,不允許在墻上亂釘亂畫,隨地吐痰和亂拋雜物,每日早晨交班時要打掃自己的環境責任包干區,保持良好的內務衛生。

10、對火警電話應保持高度警惕,接到火警后要迅速及時趕赴火災現場,告訴親友不許隨意使用火警電話。

11、工作時間內嚴禁干與工作無關的事,凡未經請假不許離開工作崗位。

12、全隊人員除遵守廠規廠紀外,應遵守消防隊各種規章制度和工作標準。

13、全隊人員要團結互助,共同做好本職工作。

14、對每次的體、技能訓練要克服各種困難,努力提高自己的身體素質及各種滅火技能。

15、要愛護公物,不無故損壞,對故意損壞者,按價賠償。

16、執勤消防車,應由消防駕駛員駕駛,非駕駛員不準動用車輛,否則造成后果自負。

17、正常情況下,職工上班期間,值班人員不得打鬧、喧嘩,應開展學習和正常工作,夜晚隊員宿舍不得留宿他人。

消防隊長工作職責。

1、消防隊隊長在安全環保部的直接領導下進行工作;。

2、負責全隊的日常全面工作,經常組織全隊人員學習政治、消防法規、規章制度、工作標準和有關規定,嚴格抓好全隊的行政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加強消防隊全面建設,不斷提高人員的政治、業務素質和整體戰斗力。

3、負責組織全隊人員的業務和技能訓練,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經常組織防火、滅火演習,熟練本級組織指揮戰術和消防工作業務,加強公司的消防管理,及時消除隱患。

4、負責隊裝備器材的管理,熟悉各類器材、裝備、設施的性能和數量、質量,健全各項管理規定并抓好落實,始終保持裝備、器材和設施處在良好的備戰狀態,符合滅火作戰的要求。

5、負責全隊人員工作分工的勞動組合,熟悉隊員的擅長,科學分工,優化組合,嚴格勞動紀律和安全管理,實施獎懲手段,模范帶領全隊人員執行黨的方針、政策、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本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

6、組織消防人員深入現場,掌握公司廠區的防火工作情況,整理收集消防工作經驗和資料。

7、定期向安全環保部及公司領導匯報消防工作情況,協調有關問題,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8、副隊長在隊長領導下協助隊長工作,隊長不在時,履行隊長職責。

副隊長、班長工作職責。

1、副隊長、班長在隊長直接領導下進行工作;。

5、督促隊員整理好內務,管理好值班用品和裝備器材。

6、負責填寫交接班記錄,認真進行交接班。

消防駕駛員工作職責。

1、保養好車輛和隨車裝備及器材,確保水、電、油、氣充足,車輛處于良好狀態。

2、熟悉公司區域道路、消防水源和防火重點部位。

3、遵守交通規則和車輛管理規定,保證行車安全。

4、出勤歸隊后,檢查車輛是否完好,恢復備用狀態,如有故障要及時處理,并有書面記錄。

5、每天熱熱車15——20分鐘,出勤值班時做好出勤登記和簽名,收車后做好車輛的保養管理,保持車輛性能正常及清潔。

消防戰斗員工作職責。

1、積極參加學習和訓練,做好各項執勤備戰工作。

2、保證個人裝備和分工到己的器材(裝備)保養及完好。

3、服從火場負責人的指揮,完成上級分配的各項任務。

4、明確自己的分工,聽到出動信號迅速著裝出動。

例會制度。

消防隊每周召開一次例會,由隊長主持,全隊人員參加。(如有特殊情況,隊部另行通知)。

例會內容通常包括:

1、分析本月完成工作任務情況;。

2、進行政治思想教育和行政管理等方面落實情況;。

3、總結經驗,講評各班工作;。

4、研究布置下周工作;。

5、需強調和要求的有關工作及注意事項;。

6、聽取隊員對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無特殊事由,隊員不得無故缺席。例會設記錄本及簽到表,由專人記錄,并存檔備查。

各班在每天交接班時,將自己掌管的工作和列入移交的器材、工具、設備、車輛等進行移交。交接時,雙方在場認真清點,交接后雙方在值班記錄上簽字。交接內容包括:

1、介紹當班滅火、火災隱患及遺留工作,提醒下班注意情況。

2、認真檢查器材(裝備)和車輛(油、電、水、氣),保證裝備完好。

3、認真清理值班室、衛生間、走廊,并保持衛生干凈、整潔,各類物品擺放整齊有序。

4、做好個人裝備(戰斗服、防毒面具)移交。

5、認真清點交接值班室其他用具(電視機、空調機等),并做好值班記錄。

交接雙方要認真辦好交接班手續,防止物品丟失、損壞等問題的發生,各班必須認真履行交接班手續,出現問題將嚴肅處理。

消防隊必須嚴格執行器材(裝備)管理的有關條例,遵守維護保養、保管、檢查制度和使用規定,防止器材(裝備)損壞、丟失、銹蝕和失效,保證器材(裝備)始終處于良好狀態。

1、使用器材(裝備)的人員必須熟悉器材(裝備)的性能,做到會使用、會檢查、會保養、會排除一般故障。

2、各種器材(裝備)必須按照編配用途和技術性能使用,并按規定及時填寫器材(裝備)卡片。

3、使用器材(裝備),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和有關安全規定。

4、嚴禁擅自動用消防隊的器材(裝備)和車輛。

5、添置器材(裝備)應從嚴掌握,確需增添時,應按照先報批,后按正規渠道采購的程序辦理,并由專人負責,嚴格履行經辦、驗收、入庫等手續。

6、領用(配置)器材(裝備)應在消防設施(裝備)登記表登記,并由領發人在臺帳上簽字。

7、器材(裝備)應設置細致準確的臺帳,并每季度清點一次。

加班與請假制度。

1、因工作需要,隊部根據情況安排各班或隊員加班,無正當理由或其他特殊情況各班應嚴格執行。

2、加班期間各班應按時按要求地完成隊部安排的工作任務。

3、隊部根據加班情況將給予各隊員適當的補休。

4、嚴格履行有事請假制度。各班在保證執勤力量(不得少于8人)的前提下,允許隊員有事請假,但必須履行請假手續并交相應的請休條(請假半天者,辦理手續經副隊長同意;請假一天及以上者,辦理手續經隊長同意)。

5、各班在有一人公休時,原則上不允許請假,但遇有特殊情況者,可找人代班,辦理手續并經隊長同意。

6、隊員請假結束后,必須按時歸隊上班。

7、請假須提前,不得請霸王假。

內務衛生制度。

消防隊應保持內部及周邊環境衛生的干凈、整潔,值勤班更應搞好內務衛生,保證有一個良好的工作、學習和生活環境。

1、每天下班前各班應將本班衛生、個人床鋪、物品等進行認真整理、清理,做到衛生干凈,個人床鋪、物品擺放整齊、有序;同時各樓層當日值日生應將走廊、樓道、樓梯等衛生進行打掃、清理,電話值班室值班員應將值班室物品清點、擺放整齊。

2、隊部人員在做好辦公室的衛生清理、保潔工作的同時,對各宿舍及值班室、衛生間、走廊等的環境衛生、物品擺放等進行監督、檢查,并做好記錄,每月進行考核獎懲。

1、隊部不定期的安排隊員對廠區消防設施(器材)進行檢查,并在器材檢查登記表上簽字,發現問題立即報告廠里并盡快解決。

2、安全環保部、隊部每月將根據情況對廠區的消防設施(器材)進行不定期檢查,同時進行考核、獎懲。

消防隊規范管理補充規定。

1、為了保證自身安全,執勤戰斗員嚴禁不著戰斗服進入火場(駕駛員可以不穿戰斗靴)。

2、服從安全環保部及隊部的工作安排,無特殊情況必須按時按要求完成。

3、請假必須履行手續,必須書面請假,經隊長或副隊長簽批同意后方可請假(請假未有人頂班者,將扣其中班、夜班費,若有人頂班,則不扣當天的中班、夜班費)。

4、執勤人員在值班期間未經同意嚴禁離開消防隊。

5、消防隊是執勤戰備的場所,任何人嚴禁留宿外來人員。

6、消防隊所有工作人員當班期間嚴禁飲酒。

7、保持良好的工作衛生環境,消防隊各樓層值日生每天應搞好樓層衛生。

8、嚴禁外來人員到消防隊充電、洗車、沖涼。

9、以上各條請全隊人員嚴格遵守執行,違者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此規定從公布之日起實行)。

消防管理制度

一、本院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

二、院消防工作由林宗才主任負責領導,院消防委員會領導小組負責消防宣傳教育、技術培訓、年終考評等有關事宜,并由院保衛科對各科室(部門)實施消防安全日常監督檢查和管理。

三、本院每位職工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參加滅火的義務,必須嚴格遵守本制度的各項規定。

四、各科室(部門)負責人為所在科室(部門)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科室職工在科室消防負責人領導下,做好醫療設備安全檢查,用電用火安全、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等消防安全工作,發現火險隱患應及時上報。

五、按消防法規定,確立我院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庫房、手術室、藥房、病房、職工集體宿舍、職工餐廳。

六、凡劃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和禁止煙火區域內,不準擅自動用明火及吸煙,因工作需要使用明火(電焊、氣焊等),必須由所在科室報保衛科審批同意后,并采取相應消防安全措施,方可動火施工。

七、凡使用、保管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人員,必須經培訓上崗,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消防安全規定和防火防爆注意事項。儲存的庫房必須符合防火要求。

八、電器產品、燃氣用具等物品購置必須符合國家質量標準,電器設備、線路的使用、安裝、鋪設和維修,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有關消防技術規定。

九、任何部門和個人(包括集體宿舍住宿人員),嚴禁使用熱得快、電爐等電熱器具,確因工作需要,須經保衛科同意,并落實責任人。不得私有使用煤氣灶具,不得私自拉接電線,工作場所嚴禁生活用火或將制熱電器用作生活用途,嚴格執行安全用電用火規定。

十、根據消防安全要求,院內配置相應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設備,由保衛科負責布局、更換、檢查、管理,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動用、挪位、外借和移作他用。

十一、加強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技術培訓,提高職工防火安全責任意識,做到新職工上崗前接受消防安全教育,特殊工種應經安全操作技術培訓后持證上崗。

十二、本院消防安全實行責任區域管理和逐級防火責任制,各科室(部門)防火責任人必須學習消防知識,熟知本部門消防重點,滅火器材操作等,定期向職工宣傳消防常識,落實防火措施。

十三、對認真遵守消防安全各項管理制度,積極提供合理化建議和火險隱患整改意見,發現火情及時報警,并參加撲救。工作突出的科室或個人,本院將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違反防火責任制度造成火警火災事故者,根據情節輕重分別給予經濟處罰或行政處分,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消防管理制度

1.1船舶消防安全工作貫徹執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

1.2船舶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船長為船舶防火責任人,對船舶防火安全負全面的責任;大副、輪機長、管事對其部門防火安全負責(管事缺編船舶由政委負責);船員對其工作場所和居所防火安全負責。

1.3船舶領導有責對船員進行遵章守紀、消防安全的宣傳教育、消防演習、消防培訓、提高船員消防知識、滅火技能和安全防范意識。

2.1船舶應接受港口國(psc)檢查官員、船旗國(fsc)檢查官員、公安消防和海事局官員對消防安全的監督檢查;接受公司的監督檢查。公司的安全檢查組及機海務監督人員有權對船舶召集消防、棄船演習,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行為有糾正權。

2.2對檢查發現的各類隱患,必須立即整改,整改暫有困難的,要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報公司,由海務部負責協助船舶消除隱患。

3.1船舶應按《1974年國際海上人命安全公約》及其修正案、船舶所入船級社的規范要求、或船旗國的規定配備消防設備和器材。

3.2消防設備、器材由三副負責管理,由各主管人員按《船舶檢修、養護責任分工》、《船舶消防設備維護保養須知》和《機艙應急設備管理須知》的規定進行維護保養,保持消防設備、器材處于立即可用的良好狀態。船長、輪機長、大副負責檢查。

3.3船舶應每月按“船舶防火定期檢查表”(見附錄1)規定的項目定期進行防火檢查,認真填寫“船舶防火定期檢查表”并簽名負責。檢查出的問題應盡快糾正,船方無法自行解決,應立即報告公司落實解決。

3.4船舶應每周對通用報警設備進行試驗;定期對貨艙、機艙、生活區感煙、感溫等探測報警設備進行檢查。

3.5每月對滅火器、消防設備進行檢查,并掛牌。

3.6用于任何處所的滅火器至少有1只應存放在該處所的入口附近。

3.7每3個月對機艙應急切斷裝置進行檢查。

3.8安全通道、應急通道、逃生孔必須保持暢通,照明、應急照明保持良好。

3.9自閉式防火門必須保持正常使用狀態,禁止人為行為將其長期固定并敞開。

3.10船舶通風筒設備良好,防火擋板開關正常,開關操縱標志明顯。

3.11消防泵、應急消防泵使用2根水帶時,壓力應符合要求;消防閥四周不得堆放雜物,水槍應為兩用水槍。國際通岸接頭及其附件齊全。

3.12大型二氧化碳滅火設備兩年進行稱重,并持有效證書;站室配有中英文施放操作說明、各艙室所需二氧化碳量;各閥門良好、開關標志清晰,船員能熟練操作。

3.13船舶應配備適量的的備用手提式滅火器,能夠自行充裝的應備有藥劑,并滿足主管機關的要求。

3.14固定式柴油機應急消防泵,燃油柜燃油至少可供使用3小時,此外在機艙外儲備燃油至少可供應急消防泵使用15小時。

3.15船舶消防設備、設施的維護保養試驗和檢查應遵守《船舶消防設施和滅火器具維護保養、試驗和檢查須知》。

4.1日常防火。

4.1.1貫徹政府和有關主管部門以及港口頒發的消防法令和規章制度。

4.1.2船舶應配備:“消防安全操作手冊”、“培訓手冊”,手冊內容應與船舶消防設備、設施的實際相符。

4.1.3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及有關安全規定。

4.1.4船舶建立防火巡回檢查制度,制定巡視路線圖并在駕駛臺張貼,每班至少按路線巡視檢查一次,檢查情況記入《航海日志》。

4.1.5禁止在貨艙甲板、物料間、機艙(含集控室)等禁煙場所吸煙;禁止躺在床上吸煙;煙頭、火柴桿必須放在注水煙缸里,禁止向舷外亂丟煙蒂,航行中不得鎖門睡覺。

4.1.6船舶應在貨艙、機艙、油漆間、電瓶間、氧乙炔間等禁煙場所設立明顯禁煙標志。

4.1.7應使用不燃垃圾桶,四周不得開口,桶內需注水;機艙垃圾桶必須有蓋,垃圾及時清除,以防自燃。廢棄的油漬棉紗、抹布不得亂扔,應放入指定的容器中。

4.1.8船員不得私存私放易燃易爆物品,船用油漆等易燃、易爆液體應存放在專用油漆間,不得存放其他場所。

4.1.9人員離開居住艙室、工作場所應隨手關燈;禁止使用任何物品遮蓋電燈;禁止在電、熱器具上烘烤衣物。

4.1.10船舶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禁止玩弄救生信號。

4.1.11提高警惕,加強防范,發現火險隱患,及時報告;發現違章行為,人人有責制止。

4.2電器防火。

4.2.1電機員是船舶安全用電責任人,對船舶電氣設備進行安全管理,對船員安全用電實施監督;對船舶存在的電氣設備隱患有責及時消除,不能自行解決的應向輪機長或船長報告并由船長向船舶管理部門報告。在隱患消除前,應采取有效措施進行安全防范,保證船舶用電安全。

4.2.2電水壺、電暖瓶(限自動恒溫型)僅限船長、政委、輪機長、大副、管事使用,使用時不得離人。禁止使用明火電爐,(封閉式電爐僅限工作使用)。

4.2.3任何可移動的燈具(如居室臺燈、行燈、貨燈)不在使用時,必須切斷電源,禁止船員攜帶電熱餐具、電熱器具上船使用,嚴禁私自拉接電源線。

4.2.4公司為船舶配備的影碟機、洗衣機、電冰箱、微波爐等電器設備,由電機員負責指定安全專用插座或另接專線。

4.2.5電機員定期檢測各類動力、電力、電器絕緣狀況,并滿足船檢規范要求。

4.2.6貨艙燈電源插座應保持水密,不用時應旋緊插座保護蓋,防止受潮、短路引發火災。

4.2.7各類電源線頭必需進行絕緣包扎,不得暴露,以防不測。

4.2.8室外各類照明燈具應保持水密,防止因上浪、下雨致使電線短路引發火災。

4.2.9為保證馬達絕緣良好,使用烘烤燈具對馬達進行驅潮,必需對烘烤燈具進行良好固定,防止因船舶搖晃或振動發生碰撞導致事故,燈具四周需避開易燃物。

4.2.10機艙配電板四周應配備絕緣地墊,禁止存放任何物品。

4.3明火作業。

4.3.1船舶進行明火作業,應按《船舶明火作業須知》的規定做好各種安全防范措施。

4.4危險貨物安全管理。

4.4.1船舶必須經過船檢檢驗,取得船舶檢驗機構簽發的《危險貨物適裝證書》,只能承運《危險貨物適裝證書》規定的范圍內的危險貨物,只能裝載在證書允許的艙室內。船舶載運危險貨物,應當符合有關危險貨物積載、隔離和運輸的安全技術規范。

4.4.2承運危險貨物船舶必須配備最新版《國際海運危險貨物規則》并對其及時修正。

4.4.3船舶承運危險貨物必須按《國際海運危險貨物規則》正確合理配載,嚴格遵守交通部《船舶載運危險貨物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對不符合國際、國內有關危險貨物包裝和安全積載規定的,船舶應當拒絕受載、承運。

4.4.4船舶裝卸《國際海運危險貨物規則》中的爆炸品(第1類);壓縮、液化或加壓溶解氣體(第2類);閃點低于61°c的易燃液體(第3類);易燃固體(第4.1類);易自燃物質(第4.2類);遇水放出易燃氣體的物質(第4.3類);氧化物質(第5.1類);有機過氧化物(第5.2類)須接受主管監督機構消防監護。

4.4.5裝運可能釋放有毒氣體或可能造成缺氧的貨物,應配備測量空氣中這類氣體或氧氣濃度的適當儀器及其使用說明。

4.4.6裝運易自燃貨物的船舶,在航行途中要定時檢測艙內溫度,發現異常應及時采取措施。不準裝運已發生自燃的貨物。

4.4.7裝運易燃易爆危險貨物的艙內應使用防爆燈具。

4.4.8裝載危險貨物的船舶,應按《國際海運危險貨物規則》中有關滅火和應急貨物處理的內容對船員進行培訓。

4.4.9載運危險貨物的船舶在航行、停泊、作業時應當按規定顯示信號。

4.4.10載運危險貨物的船舶通過狹窄或擁擠的'航道、航路,或者在氣候、風浪比較惡劣的條件下航行、停泊、作業,應當加強了望,謹慎操作,采取相應的安全、防污措施。

4.4.11載運危險貨物船舶的船員應當事先了解所運危險貨物的危險性和危害性及安全預防措施,掌握安全載運的相關知識。發生事故時,應遵循應急預案,采取相應的行動。

4.4.12載運危險貨物船舶的船員,應當持有海事管理機構頒發的適任證書和相應的培訓合格證,熟悉所在船舶載運危險貨物安全知識和操作規程。

4.4.13載運危險貨物的船舶應當制定保證水上人命、財產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環境的措施,編制應對水上交通事故、危險貨物泄漏事故的應急預案以及船舶溢油應急計劃,配備相應的應急救護、消防和人員防護等設備及器材,并保證落實和有效實施。

4.4.14危險貨物的船舶辦理進、出港口申報手續,申報內容應至少包括:船名、預計進出港口的時間以及所載危險貨物的正確名稱、編號、類別、數量、特性、包裝、裝載位置等,并提供船舶持有安全適航、適裝、適運、防污染證書等文件。

5.1船舶消防棄船演習、訓練與培訓應遵守《船舶消防棄船演習、訓練與培訓須知》的規定。

6.1“船舶防火定期檢查表”檢查記錄由船長負責保存,保存期為1年。

7.1附錄1:船舶防火定期檢查表(略)。

消防管理制度

1.2施工現場的平面布置圖,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均應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1.3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用火作業,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倉庫、垃圾堆放站和生活區。

1.4施工現場的道路應暢通無阻,夜間應設照明,并加強值班巡邏。

1.5不準在高壓架空線下面搭設臨時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1.6土建開工前應將消防器材和設施配備好,也應敷設好室外消防水管,備足消防栓、砂、鐵鍬等。

1.9氧氣瓶、乙炔發生器等焊割設備上的安全附件完整有效,否則嚴禁使用。

1.10施工現場的焊割作業,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嚴格執行'十不燒'規定:。

(1)焊工必須持證上崗,無證者不進行焊割作業;。

(2)屬一、二、三級動火范圍的焊割作業,未經辦理動火審批手續,不準進行焊工作業;。

(3)不了解焊割現場周圍情況,不得進行焊割;。

(4)不了解焊件內部是否有易燃、易爆物時,不得進行焊割;。

(7)有壓力或密閉的管道,容器,不準焊割;。

(8)切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和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護前,不準焊割;。

(9)與明火作業相抵觸的工種在作業時,不得焊割;。

(11)、冬季施工不得采用煤炭取暖,也不得采用電爐。

2.1在火災事故發生后,施工單位和業主應共同作好現場保護,并會同消防單位進行現場勘察工作。

2.2對火災事故的處理提出建議,并提出和落實防范的措施。

3.1易燃倉庫的設置。

(1)易著火的倉庫應設在水源充足、消防車能到的地方,并應設在下風方向。

(2)易燃露天倉庫四周應有不小于6m的平坦空地作為消防通道,通道上禁止堆放障礙物。

(3)儲量大的易燃倉庫,應設兩個以上的大門,應將生活區、生活輔助區和堆場分開布置。

(4)有明火的生前輔助區和生活用房至易燃堆垛之間,至少應保持30m的防火距離。有飛火的煙囪布置在倉庫的下風地帶。

(5)易燃倉庫堆料場與其他建筑物、架高電線的間距,應按《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有關規定執行。

(6)易燃倉庫堆料場應分堆垛和分組設置,每個堆垛面積為:木材(板材)不得大于300m2,稻草不得大于150m2,鋸末不得大于200m2。堆剁與堆剁之間應留3m寬的消防通道。

(7)對易引起火災的倉庫,應將庫房內、外按每500m2的區域分段設立防火墻,把建筑平面劃分為若干個防火單元,以便失火后阻止火勢的擴散。

3.2貯存。

(1)對貯存的易燃貨物經常進行防火檢查,發現火險隱患,必須及時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2)稻草、鋸末、煤等燃料堆放垛,應保持良好的通風,并應經常注意堆垛內的濕溫度變化。

(3)在易燃物堆垛附近不準生火燒飯,不準吸煙。

消防管理制度

一、建立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各自職責,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二、公司安全部人員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檢查。公司安全部、環安部每月對公司進行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五、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公司規定給予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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