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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自查報告篇一
關于成立xx局內控領導小組的通知(文號)精神成立了由局長組成的單位內控領導小組xx擔任組長、副局長xx作為副組長,各部門負責人為組員,成立了內部控制工作組,負責內部控制的具體實施。本單位內部控制領導部門設在財務部,評價監督部門設在內部審計部。
2021年,單位召開x次內控領導小組會議,開展x次內控相關培訓,進行內控風險評估和內控評估,出具評估報告和評估報告;今年xx業務務關鍵崗位輪換周期內(根據關鍵崗位輪換表);建立分支行權、分支權、分級授權機制;建立三大事項集體議事決策機制《xx局集體議事決策制度。
今年組織實施了x次內部控制領導小組會議,全面開展內部控制風險評估工作。根據風險評估結果,集中進行內控手冊的年度修訂工作。建立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內部控制體系,切實規范業務流程和權力運行,防范和化解風險,內控手冊經領導班子審議通過后頒布執行。風險評估工作由內部控制工作小組完成,各部門積極配合,并提交了風險評估報告,完成內控手冊的集中修訂和開展專題培訓工作。
單位層面,內部控制可以有效溝通協調,權力運行制衡機制能夠有效執行,內部管理符合國家規定及本單位的實際情況。
內部控制評價與監督部門設立在內審部門,協助單位分管紀檢監察工作領導組織實施內部控制考核評價工作,負責制定考核評價工作方案,下發考核評價通知,組織開展考核評價工作,形成考核評價報告,提出責任處理意見和加強內部控制建議,內部控制評價與監督領導小組對各部門整改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落實。
針對風險評估中發現的風險點,制定整改方案,壓實整改責任,明確整改時限,達到“以評促控”、“以評促建”的效果。
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自查報告篇二
按照《財政部關于全面推進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建設的指導意見》(財會〔2015〕24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山東省財政廳關于開展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工作的通知》(魯財會〔2016〕24號)要求,行政事業單位(以下簡稱單位)應于2016年底前完成內部控制的建立與實施工作。為進一步指導和督促各單位落實好財政部和省財政廳要求,加快內部控制建設,決定在全市行政事業單位開展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是指單位以量化評價為導向,在開展內部控制建設過程中,對單位內部控制基礎情況進行的“摸底”評價。通過開展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及時發現單位現有內部控制基礎工作存在的不足之處和薄弱環節,進一步明確單位內部控制的基本要求和重點內容,通過“以評促建”方式,有針對性地建立健全內部控制體系,推動各單位于2016年底前如期完成內部控制建立與實施工作。
二、基本原則
(一)全面性。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應貫穿單位各個層級,對單位層面和業務層面各類經濟業務活動做到全覆蓋,綜合反映單位的內部控制基礎水平。
(二)重要性。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應在全面評價的基礎上,重點關注重要業務事項和高風險領域,特別是涉及內部權力集中的重點領域和關鍵崗位,著力防范可能產生的'重大風險。各單位在選取評價樣本時,應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優先選取涉及金額較大、發生頻次較高的業務。
(三)堅持問題導向。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應針對單位內部管理薄弱環節和風險隱患,特別是已經發生的風險事件及其處理整改情況,明確單位內部控制建立與實施工作的方向和重點。
(四)適應性。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應立足于單位的實際情況,與單位的業務性質、業務范圍、管理架構、經濟活動、風險水平及其內外部環境相適應,采用以單位的基本事實作為主要依據的客觀性指標進行評價。
三、工作安排
(一)組織動員。各縣(市)區、各部門(單位)應于2016年8月底前,全面啟動單位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工作,研究制訂實施方案,廣泛動員、精心組織所轄各單位,積極開展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工作。
(二)開展評價。各單位應于2016年9月底前,按照《指導意見》要求,以《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范(試行)》(財會〔〕21號)為依據,在單位主要負責人的直接領導下,按照《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指標評分表》及其填表說明(見附件1和附件2),組織開展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工作。
在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指標體系基礎上,各單位可根據自身性質及業務特點,在評價過程中增加其他與單位內部控制目標相關的評價指標,作為補充評價指標納入評價范圍。補充指標的所屬類別、名稱、評價要點及評價結果等內容,作為特別說明項在《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報告》(參考格式見附件3)中單獨說明。
(三)評價報告及其使用。各單位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工作結束后,應形成評價報告(包括評價得分、扣分情況、特別說明項及對策措施等),并及時向單位主要負責人匯報,明確下一步推進內部控制建設的重點和方向。同時,各單位要注重加強橫向對比交流,學習借鑒其他單位好的經驗做法,發現本單位內部控制建設的不足和差距,并有針對性地加以改進,進一步提高內部控制水平和效果。
各縣(市)區要加強對單位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工作的統籌規劃和督促指導,通過對所轄單位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得分進行比較,督導評價得分較低的單位,有針對性地改進工作,全面推進內部控制的建立與實施。
(四)總結經驗。各縣(市)區應于2016年10月20日前,向市財政局會計處報送本區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工作總結報告。各市直部門(含下屬單位)應于2016年10月20日前,向市財政局會計處報送總結報告及基礎性評價報告(參考格式見附件3)??偨Y報告主要包括本地區(部門)、單位開展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工作的經驗做法、取得的成效、存在的問題、工作建議及可復制、可推廣的典型案例等。
對于具有較高推廣價值和借鑒意義的典型案例,將納入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建設案例庫,并通過濟南市財政公眾網進行宣傳,供各地區、各單位學習交流。
四、有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縣(市)區、各部門(單位)要切實加強對本地區(部門)單位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領導小組,制定實施方案,做好前期部署、部門協調、進度跟蹤、指導督促、宣傳報道、信息報送等工作,確保所轄單位全面高效完成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工作,通過“以評促建”方式推動本地區(部門)單位內部控制水平的整體提升。
(二)加強監督檢查。各單位應按照本通知規定的格式和要求,開展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工作,確保評價結果真實有效。2016年,財政、審計部門持續開展內控督導檢查工作。各縣(市)區、各部門應加強對本地區、本部門(單位)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工作進展情況和評價結果的監督檢查。市直單位內控督導工作將于9月-10月進行。對評價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積極協調解決,并及時總結實施工作經驗。對工作進度遲緩、改進措施不到位的,督促其調整改進;對在評價過程中弄虛作假、評價結果不真實的,一經查實,應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三)加強宣傳推廣和經驗交流。各縣(市)區、各部門要加大對單位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工作及其成果的宣傳推廣力度,充分利用報刊、電視、廣播、網絡、微信等媒體資源,進行多層次、全方位的持續宣傳報道。選取具有代表性的先進單位,擇機召開經驗交流會、現場工作會等,推廣先進經驗與做法,發揮先進單位的示范帶頭作用。
《機關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報告》
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自查報告篇三
為進一步加強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建設,今年4月省財政廳、省審計廳、省人力社保廳聯合印發了《關于加強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建設的通知》(浙財會〔〕6號),對我省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建設總體要求、主要措施和年度自我評價報告等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
近日,省財政廳轉發《財政部關于開展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工作的通知》(浙財會〔2016〕26號),根據財政部、省財政廳的部署要求,為進一步指導和促進各單位有效開展內部控制建設與實施工作,決定以量化評價為導向,開展單位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工作,推動各單位于年底前如期完成內部控制建設與實施工作。
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強化組織領導,建立工作機制。各單位應高度重視,切實加強本單位內部控制建設工作的組織領導,進一步明確工作職責,制定實施方案,做好工作部署、部門協調、進度跟蹤、信息報送等工作,通過“以評促建”方式,推動單位內部控制水平的整體提升。
2.認真組織開展基礎性評價工作。各單位要按照通知規定的格式和要求,認真開展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工作,確保評價結果真實有效,并于月15日前將《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指標評分表》和《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報告》報送省教育廳,評價報告主要內容包括基本情況、工作經驗、存在問題(逐項列示存在扣分的評價指標、評價要點、扣分分值和扣分原因)和下一步重點工作、改進方向等。
聯系人:省教育廳計財處單興苗,電話:057188008912。
3.加強監督檢查。2016年910月,省財政廳計劃會同省審計廳、省人力社保廳等有關部門組織開展內部控制建設情況專項檢查。省教育廳將根據省里的統一部署,適時對各單位的內部控制建設工作進行督促、指導和檢查,對未按要求及時提供評價報告,或在評價過程中弄虛作假、評價結果不真實的單位,作為今后各項監督檢查工作的`重點關注對象,一經查實,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
2016年8月22日
浙江省財政廳文件
浙財會〔2016〕26號
浙江省財政廳轉發財政部關于開展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工作的通知
各市、縣(市、區)財政局(寧波不發),省級各主管部門:
現將《財政部關于開展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工作的通知》(財會〔2016〕11號)轉發給你們,根據我省實際,提出如下補充意見,請一并貫徹執行。
一、各地、各部門要及時將通知傳達到所轄行政事業單位,行政事業單位要明確工作部門職責和人員分工,認真組織學習《財政部關于開展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評價工作的通知》精神,全面掌握基礎性評價工作的要求,精心組織所轄單位開展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工作。
二、各單位應在單位主要負責人的直接領導下,按照《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指標評分表》及其填表說明,組織開展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工作,撰寫《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報告》。各地、各主管部門要對本地本部門的評價工作進行總結,撰寫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工作總結報告,報告內容詳見財政部文件要求,并按以下時間報送:省級行政事業單位應于2016年11月15日前將《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報告》報送主管部門,省級各主管部門應于2016年11月30日前,將本部門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工作總結報告,連同省財政廳規定的報送內容(詳見浙財函〔2016〕129號)一并報送省財政廳會計處??h(市、區)行政事業單位的報送時間由當地財政部門確定,各市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工作總結報告應于2016年12月15日前報送省財政廳。以上材料報送書面和電子文檔各一份。
三、加強監督檢查。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基礎性評價工作是內部控制建設的組成部分,省財政廳會同省審計廳、省人力社保廳等部門計劃在2016年9-10月開展內部控制建設情況專項檢查時,對基礎性評價工作一并予以檢查。各地財政部門應認真開展對本地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建設的監督檢查和督促工作。
浙江省財政廳會計處聯系人:鄭肖亮,聯系電話:87058440,郵箱:13906505349@。單位地址:杭州市環城西路37號,郵編:310006。
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自查報告篇四
強化組織領導。按照區財政局、區住建局關于做好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有關要求,建立內部控制領導小組,切實加強對內部控制規范實施的組織領導,精心組織,周密安排,確保了內控規范的實施到位。強化對干部職工的宣傳教育,組織學習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范工作的重要意義、程序管理和具體內容,營造了貫徹實施內控規范的良好氛圍。
狠抓制度建設。在堅持內控制度要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適應性、成本效益性等原則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了我所內部控制制度,使之成為符合實際、行之有效的一套內控制度,大大提高了管理服務水平及風險防范能力。如:實行預算管理制度,逐步提高預算編制的科學性,強化對經濟活動的預算約束;實現資產歸口管理,定期盤點,賬實相符;實行合同歸口管理,規范了合同簽訂與監督履行;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編制財務報告;對單位的支出嚴格按照審批、審核、支付、核算的相關規定執行;加強信息化建設,基本實現了單位的經濟活動與內控流程的信息化等等。
從嚴規范管理。結合我所實際制定了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工作相關管理制度,將“三公經費”政府采購、固定資產、建設項目、預算決算和財務收支等各項需內控的項目歸類整理,并對風險點高的財政專項資金實施的重點崗位制定嚴格的風險防控責任制度和操作規程,并具體細化到責任人,確保內控工作有崗有責有人抓。
強化協調聯動。建立了向上與區財政等部門上下級之間、不同部門不同崗位之間、各種管理服務活動之間良好的溝通環境和條件的聯動協調工作機制,保證內部控制功能發揮的信息與溝通的需求。并定期召開協調聯系會議,研究解決具體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和下一步內控工作部署。同時,節開支陪財源。嚴控“三公經費”和沒有必要的開支,對園林車輛進行嚴格管理。
盡管我所內部控制工作有取得初步成效,但還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如:一是對內部控制制度重要性的認識還不到位,內控意識不強,重發展、輕控制,把內部控制看成僅是財務部門的事。二是內部控制制度不完善。雖然制定了一系列內控制度,但未能嚴格執行,對制度的執行及效果缺乏必要的監督,內部控制制度未能發揮應有的作用。三是信息與溝通銜接不夠。業務股與辦公室、上級主管部門溝通協調還不夠等等。需要我們在今后工作中堅持問題導向,抓整改、強舉措、建機制。
內部控制建設是一項長期的、需要與時俱進的系統工程。建議上級主管部門定期對下屬單位分級分批進行培訓,加大內控培訓力度,推動內部控制體系的進一步完善,促進下屬各單位事業的健康、可持續發展。
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自查報告篇五
根據財政部《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范(試行)》(財會〔2012〕21號)、《關于印發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管理制度(試行)的通知》(財會〔2017〕1號,以下簡稱《管理制度》,見附件1)以及《關于開展2016年度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編制工作的通知》(財會函〔2017〕3號,以下簡稱《通知》,見附件2)要求,結合我市內部控制評級工作實際,決定通過編報2016年度內部控制報告工作在全市范圍內全面開展內部控制體系建設。為做好我市編報工作,現將有關情況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開展單位內部控制報告編報工作,旨在進一步加強單位內部控制建設工作,更好發揮內部控制在提升單位內部治理水平、規范內部權力運行、促進依法行政、深化財稅改革、推進廉政建設中的重要作用。
二、編制要求
各行政事業單位應根據《大連市財政局關于開展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評級標準工作的通知》(大財會〔2016〕623號)要求,在積極開展單位內控自我評價工作的基礎上,按照財政部《管理制度》要求,依照“統一部署、分級負責、逐級匯總、單向報送”的方式,自下而上逐級匯總編制內部控制報告相關內容。
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按照規定格式報送內控報告,并確保報送數據準確、及時;要充分運用內控報告,加強對內控重點、難點問題的分析與整改,以進一步加強與完善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建設工作,發揮內控作用。
三、報送要求
各市屬行政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各區市縣(先導區)財政局要認真組織所屬行政事業單位開展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編制工作,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對本部門(地區)所屬單位內部控制報告的審核和匯總工作,并對本部門(地區)內部控制匯總報告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
(一)行政事業單位
各單位應通過的“大連市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評級系統”(以下簡稱評級系統)進行網上填寫,并按時完成報送工作。
(二)市屬行政事業單位主管部門
各市屬行政事業單位主管部門應當在所屬行政事業單位上報的內部控制報告和部門本級內部控制報告的基礎上,審核并匯總形成本部門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于2017年4月30日前通過評級系統上傳《2016年度地區(部門)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xx部門)電子稿(格式見《通知》附件2),并將自動生成的紙質稿(單位蓋章)報送到市財政局會計處。
(三)區市縣(先導區)財政部門
應當于2017年4月30日前完成對下級財政部門上報的區屬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及同級部門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的審核和匯總工作,并按照上述規定(電子稿與紙質稿報送方式)向市財政部門報送《2016年度地區(部門)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xx區)(格式見《通知》附件2)。
四、其他事項
(一)建立內控工作聯系點制度
請各市屬行政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各區市縣(先導區)財政局探索建立內控工作聯系點制度,在所屬單位中至少選取1個內控工作成效較為突出的單位作為本部門(地區)內控工作聯系點,通過對聯系點內控工作情況的總結、提煉形成經驗、做法及典型案例,廣泛宣傳相關先進經驗和典型做法,與其他單位分享經驗與成果,充分發揮聯系點的示范引領作用,帶動本部門(地區)全面實施好內部控制相關要求。
(二)建立內部控制報告監督檢查機制
為加強對全市內部控制報告工作的監督檢查,市財政局將根據各單位內部控制報告等內容進行復核,檢查報告的編制是否符合真實性、完整性、規范性要求,相關證明材料依據是否充分,并定期公開評級結果。市財政局將把各單位內部控制報告工作納入決算報告和績效考核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