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是保障借貸雙方權益的重要法律依據,有助于避免糾紛和風險的產生。以下是一些借款合同簽署和執行過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項,供大家參考。
具備法律效力的借款合同模板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職務:____。
地址:________郵碼:____電話:________。
貸款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職務:____。
地址:________郵碼:____電話:________。
保證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職務:____。
地址:________郵碼:____電話: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借款方為保證施工生產正常進行,向貸款方申請建筑企業流動資金貸款,經貸款方審查同意發放,為明確各方權責,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本合同規定____年貸款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萬元,用于____。
借款方和貸款方必須共同遵守貸款辦法,有關貸款事項按辦法規定辦理。
貸款自支用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收利息,利率為月息____,超計劃貸款的超過部分利率為月息____,逾期貸款加計利息20%,挪用貸款挪用部分加罰利息50%。
貸款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供應資金,貸款方如因工作差錯貽誤用款,以致借款方遭受損失時,應按直接經濟損失,由貸款方負責賠償。
貸款方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檢查時,借款方對調閱有關文件、帳冊、憑證和報表,查核物資庫存和施工生產情況等,必須給予方便。
借款方如違反合同和貸款辦法的規定,貸款方有權停止貸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
擔保方對借款方歸還貸款本息承擔責任,如果借款方未按期清償貸款本息時,擔保方應在接到貸款方還款通知后一個月內負責歸還。
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為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簽章各方各執一份。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協議編號: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甲方向集團申請資金,經集團批準,由乙方借款給甲方,為明確責任,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協議茲共同遵守執行。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
甲方借款將用于_____。
本協議約定借款期限為從_____年月日至_____年月日。
資金占用費按日計息,按月結息,每月由乙方出具《利息通知單》給甲方,甲方借以計提資金占用費。
甲方按先還息再還本的原則償還,甲方應在借款到期日連本帶資金占用費一并歸還乙方。
甲方無法按時歸還借款的,集團可以按以下標準提高支付乙方資金占用費利率,同時由集團加收額外管理費。
逾期期限:
調高幅度:
額外管理費(按本金的以下月利率計算):
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可以提交集團財務管理部協調解決。
本協議適用于經集團批準的資金申請借款,簽訂雙方應為集團下屬控股子公司或集團本部。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法定代表人(簽章):
貸款方:。
借款方:。
貸款方和借款方雙方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支付工程材料款和工人工資。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叁拾萬元整。借款方在收到款項時,應向貸款方出具借條,此借條作為本合同附件。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月利率為2%;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款,逾期部分加收月利率1%,即借款月利率將按3%計算。
借款期限為從20xx年1月13日起至20xx年7月12日止。借款方保證按本合同規定的利息和期限償還借款。
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逾期天數不足一個月的,按一個月計算利息。
本次6個月的借款利息由借款方先付。
(一)借款方用自有的成業家園8幢406室(銷售合同正本和副本)房產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權消滅。
(二)借款方必須按照。
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三)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成,同意提交瑯琊區人民法院進行法律訴訟。
貸款方(簽字、蓋章):借款方(簽字、蓋章):
有法律保護的借款合同
甲乙雙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乙方貸給甲方_______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交付甲方。
借款用途:從事個體經營,急需一筆資金還款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還款方式:現金/網銀轉賬支付。
違約責任:
1、借款方的違約責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銀行規定的利率加收罰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并從到期日________________加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貸款方應追回貸款本息,對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2、貸款方的違約責任。
(1)貸款方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
(2)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爭議解決方式: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成,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手寫合同有法律效力
打印版的合同是我們最常見的合同的種類,除此之外還有手寫合同、口頭合同以及其他形式的合同。
而很多人也會擔心手寫合同比較不規范,會懷疑手寫合同有法律效力嗎?其實,只有符合一定的特征,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合同法第10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當事人約定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由此可見,合同形式有以下幾種:
(一)書面形式(包括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
書面形式就是以文字方式表現合同內容的形式。
采用書面形式的最大特點就是便于保存,有據可查,發生糾紛時方便舉證,有利于當事人主張權利,也便于法院或仲裁機構審判、裁決。
因此,對于關系復雜的合同、價款或報酬數額較大的合同,當事人最好采用書面形式。
書面合同除合同書外,還有數據電文。
體現了現代科技的要求,這一規定具有一定的超前性。
書面形式又分為一般書面形式和特殊書面形式。
特殊書面形式是指除了用文字表現合同內容外,還要對合同進行其他程序,主要有公證、審批、登記。
(二)口頭形式
口頭形式就是以談話的'方式訂立合同,如當面交談、電話聯系等。
以口頭形式訂立合同,簡單、方便、迅速,在日常生活中經常被采用,如集市上的現貨交易,商店里的零售買賣等。
但口頭形式的缺點也是明顯的,即不能復制,容易發生爭議。
發生爭議后不易舉證。
所以,對于非即時清結的和標的額較大的合同,還是用書面形式為好。
(三)其他形式
其他形式一般是指推定形式和默示形式。
推定形式是指當事人不直接用書面方式或者口頭方式進行意思表示,而是通過某種行為來進行意思表示。
例如,在房屋租賃合同中,期滿后,雙方都未提出終止合同,而且承租人繼續支付租金,出租人繼續收取租金。
這就是雙方以行為延長了房屋租賃期(但租賃期限成為不定期的)。
(再如,雙方約定經公證后生效,擔未經公證就開始履行,等于雙方以實際履行行為廢除了“經公證后生效”條款。)
默示形式是指當事人用沉默不語的方式進行意思表示(即有時候沉默也是一種意思表示)。
如在試用買賣合同中,試用人可以在試用期限內購買標的物,也可以拒絕購買,但是在試用期滿時,不表示是否購買的,視為購買。
還有,收到標的物,不在約定的期間提出數量或者質量異議,視為數量或質量符合合同約定。
(還有在繼承中不表示是否接受繼承;破產案件中不申報債權等)。
私人借款合同與法律效力
私人借款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借款合同的法律效力主要涉及兩個問題:一個是借款合同有效的條件,另一個是發生法律效力的時間。就前者而言又涉及兩個方面:一是借款合同的形式;二是借款合同的內容。
1.就形式來說,依據我國《合同法》第197條的規定,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這一點在我國的《商業銀行法》第37條也有明確的規定,即商業銀行貸款,應當與借款人訂立書面合同。不過,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如果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也可以不采取書面形式。
2.就內容來說,借款合同的效力在于雙方所確定的權利義務的合法性。這一問題在借款合同的訂立實際中往往又是復雜的。具體表現為兩種情況:一種是雙方當事人貨幣借貸關系本身的合法性問題。例如超過國家規定利率的高息貸款,其高出部分就是無效的。另一種情況是,借款合同附加內容和條件的合法性問題。
3.就借款合同的生效時間來講,依據我國《合同法》第201條和第210條的規定,如果雙方約定的,就自約定的時間起生效;但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則是自貸款人實際提供借款的時間起生效。所以,除了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之外,其他的借款合同都是諾成合同而非實踐合同,即在貸款人和借款人就借款事項達成意思表示一致時生效,而不是貸款人將貨幣實際交付給借款人時生效。
甲方因購買或建造或翻建或大修自有自住住房,根據xx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和《職工住房抵押貸款辦法》規定,向乙方申請借款,愿意以所購買或建修的住房作為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發放貸款。在抵押住房的房地產權證交乙方收押之前,丙方愿意為甲方提供保證。為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甲,乙,丙三方遵照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借款金額。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條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于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座落于_____區(縣)____街道(鎮)_____路(村)_____弄_____號_____室的住房。
第三條借款期限。
借款合同期限從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日止。
第四條貸款利率。
貸款利率按簽訂本合同時公布的利率確定年利率為___%(月利率___%)。在借款期限內利率變更,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辦理。
第五條存入自籌資金。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在乙方開立活期儲蓄存款戶(儲蓄卡帳戶),將自酬資金存入備用。如需動用甲方本人,同戶成員,非同戶配偶和非同戶血親公積金抵充自酬資金的,需提供當事人書面同意的證明,交乙方辦理劃款手續。甲方已將自籌資金支付給售房單位作首期房貸并有收據的可免存。
第六條貸款撥付。
向售房單位購買住房或通過房地產交易市場購買私房的甲方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乙方,在辦理住房抵押登記獲得認同(乙方確定)之日起的五個營業日內將貸款金額連同存入的自籌資金全數以甲方購房款的名義轉入售房單位或房地產交易市場在銀行開立的帳戶。
有法律效力的二手房居間合同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時,天氣雨天,甲乙雙方位于__________公路,__________路段發生意外事故,甲方_______________駕駛摩托車與皮卡車_______________乙方發生__________事故,造成雙方均不同程度受傷,雙方都在__________,及__________由_____方負責。甲方就乙方__________等事項賠償一次性給付。
現甲乙雙方在交警部門的監督下,經甲乙雙方協商,自愿達成如下賠償協議條款。
1、甲乙雙方就本次事故________________等相關費用由_____方負責。
2、_____方自愿一次性賠償_____方__________費:_________________包括__________已付的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總共合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
3、_____方一次性現金付給上述費用,由_____方自行__________,_____方不再承擔余后責任。
4、本協議內容甲乙雙方經全文閱讀并理解無誤,雙方簽字后,甲乙雙方意思表示真實,絕不后悔。
5、_____方一次性給付_____方上述款項,_____方簽字收款后,本交通事故的民事賠償糾紛終結。
甲方(蓋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具有法律效力個人借款合同模板
甲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碼:
住址:
電話:
乙方(借款人):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營業執照號注冊號:電話:丙方(擔保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營業執照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當事人在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出借人)_________出借人民幣_________萬元,期限___個月,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借款期限屆滿日為法定節假日、休息日的,順延至節假日、休息日后的第一個工作日,利息按實際占有天數計算。
第二條:借款利率為月息‰,從出資人實際交付借款之日起計息至本金結清之日。
第三條:乙方借款用途為經營周轉。乙方承諾合法使用借款,不得用作違法活動。
第四條:甲方應在合同簽訂后當日,一次性向乙方交付全部借款。具體借款金額和借款時間以支付憑證為準。
第五條:乙方還款方式為:按月還息,每月20日為乙方的付息終結日。在每月1日至20日(含20日)期間借款的借款人需將第一個月利息直接交給出借人;20日之后借款的借款人應在次月的20日之前(含20日)支付第一個月利息。本金分期歸還或到期后一次性歸還,具體歸還辦法見還款計劃書。
第六條:根據乙方之請求,丙方愿對本合同項下甲方對乙方的全部債權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在借款到期之日起三日內如乙方未能足額將借款本金償還甲方時,丙方保證將應付款項(包括借款本金、利息)償付給甲方。
第七條:因乙方不履行還款義務,丙方為乙方代為償還借款后,甲方即將本合同項下的包括借款本金和利息等在內的所有債權轉讓給丙方,丙方即成為乙方新的債權人,丙方享有本合同中甲方對乙方享有的所有合同權利。
第八條:本合同如須辦理公證,乙方承擔公證費用。
第九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對乙方提交的資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實性進行調查。
2、合同履行期間,甲方不得提前解除合同,抽回資金。
3、借款交付后,配合丙方對乙方使用借款進行管理和監控。
第十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使用借款,不得將借款轉作他用,更不得用于違法行為。
2、乙方應根據丙方的要求提供相應的文件及資料,并保證所提供資料、文件的真實性與合法性。
3、按照約定向丙方支付擔保服務費元。
4、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償還借款本息。
5、乙方的居住地、聯系方式、單位的變遷等發生變更,必須在變更后三日內書面通知甲方及丙方。
6、乙方服從丙方的貸后管理與風險監控。
7、自甲方實際向乙方發放貸款當日,乙方應向丙方繳納人民幣______萬元保證金。
第十一條: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乙方:日期:
投資借款合同范文三。
債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債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茲因土地抵押借款事宜,經雙方同意訂立各條款如下:
第一條乙方所有下列土地提向甲方抵押借款。
第二條本約抵押借款金額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萬元。
第三條本約抵押借款期間,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計________年。期限屆滿之日清償。
第四條本約抵押借款利息,依國家銀行核定的放款利率計算,并于每月一日計提利息。
第五條本約抵押借款的土地應提向政府主管機關辦理抵押權設定登記,并于辦妥抵押權設定時,甲方應將全部借款一次交付與乙方。
第六條本約辦妥抵押權設定登記后,其土地所有權、他項權利證明書及設定契約書均由甲方收執。
第七條本約辦理抵押權設定登記,所需的印花稅、登記費及代辦費均由乙方負擔。
第八條本約期限屆滿前后,若乙方還清借款時,甲方應會同辦理抵押權涂銷登記,不得借詞刁難或故意拖延,若乙方屆滿不清償,甲方得依法申請法院拍賣抵押的不動產土地。
第九條本約自簽訂日下生效。
第十條本契約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他人代簽勞動合同也有法律效力
根據《勞動法》的規定,下列勞動合同無效: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勞動合同;。
采取欺詐、威脅等手段訂立的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的無效,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無效的勞動合同,從訂立的時候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也就是說,勞動者自始至終都無須履行無效勞動合同。確認勞動合同部分無效的,如果不影響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由于用人單位的原因訂立的無效合同,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具體包括:
(2)造成勞動者勞動保護待遇損失的,應按國家規定補足勞動者的勞動保護津貼和用品;。
(5)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他人代簽勞動合同也有法律效力
從6月開始,我所在的公司與每個員工的勞動合同都陸續到期了,公司同意給我們續簽一份兩年期的勞動合同。當時,我正在外地出差,不能履行簽約手續。但我所在的部門為了保證公司交辦的這項續簽合同工作能按時結束,在我不知道的情況下,讓另一個員工小王(我的好朋友)替我在勞動合同上簽了字。一個月后,我出差回來,小王把自己代簽勞動合同一事告訴了我。現在我想辭職,那個合同對我有約束力嗎?我要賠償違約金嗎?(讀者:小金)。
小金:你好!
民法通則中規定,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的名義實施民事行為而不做否認表示的,視為同意。換句話說,法律將默認視為被代理人同意代理行為的一種方法。
你雖然沒有委托小王代簽,但在你出差回來后,小王已將此事告之你,對此你當時并沒有提出任何異議,因此符合法律規定的默示同意,該合同對你有法律約束力。若你提前離開公司,應當承擔合同違約責任。
從另一個角度講,你的原合同如果在6月到期,如果沒有續簽或者所簽合同是無效合同,那么,在六月份以后,你與單位已經形成事實勞動關系,當你要求辭職的.時候,仍然要履行違約條款。但是如果你提前30天通知單位,盡到告知義務,依法行駛辭職權,也并不一定要交違約金。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一些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在訂立勞動合同時,不嚴肅地對待合同的形式和程序要求,隨意漏簽、代簽的情況時有出現,由此產生了一系列的勞動糾紛。因此,在此提醒大家:不要忽視簽訂合同的程序。
有法律效力合同范文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平與效率是市場經濟的必然要求,為了使可能變成現實,根據《_合同法》有關規定并參照行業慣例,遂達成以下共識:
一、乙方為甲方辦理苗木銷售(采購)中介事務。
二、委托權限。
為乙方辦理書面委托書,授權乙方有權代為接受貨物或款項。
三、委托代理期限為20。
__。
年,委托事項及權限中途不得擅自變更或終止。
四、苗木中介合同的數額為甲方與在本合同期間銷售的所有的數額,包括事實合同項下的數額,按該數額乙方按____%人民幣提取中介費用,該費用應在銷售合同(或事實合同)簽定之日起5日內支付中介費,支付方式為現金、如乙方通過努力將苗木銷售(采購)在_____元/顆的基礎上提高了苗木銷售(采購)提高的部分的收益按半分成、銷售合同簽訂就視為中介成功,如因質量等發生退貨等等的糾紛與乙方無關。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詢問并了解乙方中介事務的進展情況,為提高效率,可提前與乙方預約;
2、不得做出不利于中介事項的行為;按約定支付費用。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不誤所辦中介事項的行為的前提下,有權從事其他業務活動;但要保持通訊暢通;
3、如甲方未能按期支付中介費,則乙方有權終止中介事項的行為,其責任由甲方承擔;
4、認真履行職責,通過正當途徑維護甲方合法利益。
八、甲方的財務會計等相關帳務定期向乙方通報并接受乙方核查。
九、乙方的所付出的勞動,不僅體現在時間及體力上的消耗,更體現為對其知識和技能與社會資源的運用。其表現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根據有關知識對苗木市場的分析意見,對相關業務處理在程序上或實體上最佳渠道及方案的選擇。
十一、甲方的財務會計等相關帳務如拒絕乙方核查導致中介合同的數量無法核實可以推定為甲方應支付的中介費為50萬元人民幣、甲方未能按期支付中介費每逾期一天按千分之五支付違約金、其他違約情節的違約金為20萬圓人民幣。
十二、雙方特殊約定事項(本條事項與其他條款有矛盾時,依本條約定為準。)。
十三、乙方不得向甲方及經辦人做任何形式的關于中介行為結果的承諾;甲方對乙方關于有關業務的分析預測不得理解為做出了這種承諾。
十四、如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也可選擇按以下二種方式處理。
1、向乙方所在地法院起訴。
2、向當地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十五、未盡事項應按誠信、公平、合理原則處理之,可調解也可以按約定提起仲裁或起訴,雙方有互為對方保密的義務。
十六、本合同手寫處內容同機打內容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十七、雙方應提倡使用書面方式,口頭行為不具有對抗書面材料的效力。
十八、本合同一式2分,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他人代簽勞動合同也有法律效力
孫某與2009年1月到某公司工作,每月工資1200元。孫某工作期間,該公司每月與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沒有辦理社會保險。2010年1月20日,孫某以公司未依法辦理社會保險為由提出辭職,同月25日辦理完畢交接手續離開公司,2010年3月,孫某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請求裁決某公司支付2009年2月到12月期間未訂立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庭審過程中,某公司處以一份由孫某于2009年4月1日書寫的《聲明》,表明某公司已向孫某通知簽訂勞動合同,并發放勞動合同文本,由于孫某原因不愿意與該公司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孫某對該《聲明》的真實性予以認可。某公司據此以孫某不簽訂勞動合同,不符合支付雙倍工資的情形,請求駁回孫某的仲裁請求。
爭議焦點。
勞動者主動與用人單位達成不簽訂勞動合同承諾的,用人單位應否支付雙倍工資?
分析:
一種觀點認為,《勞動合同方法》第82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予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作“的規定強調用人單位應主動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當用人單位履行了訂立勞動合同相關手續因勞動者自身原因而沒有訂立勞動合同,時,不能簡單認為用人單位沒有履行訂立勞動合同的義務,而是錯在勞動者。因此孫某的仲裁請求不應得到支持。
而筆者認為,應當支持孫某的仲裁請求。理由如下:首先根據《勞動合同法》第82條規定,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的義務,因此單位應主動提出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行為,包括應當向勞動者提出簽訂勞動合同的意思表示,提供勞動合同文本、與勞動者進行協商等程序。其次,法律并未強調不訂立勞動合同的原因以及過錯,沒有區分是誰不簽訂勞動合同的`情形,只要沒有書面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就應當按規定支付勞動者雙倍工資。最后,《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5條規定:“自用工之日起一月內,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后,勞動者不予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該書面通知終止勞動關系,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而本案中,用人單位并未與孫某終止勞動關系,反而以孫某“聲明”為依據,規避法律責任。由此可見,法律并非為考慮因勞動者不訂立勞動合同的情形,該規定賦予了用人單位在勞動者不訂立勞動合同時的權利,即單方終止與勞動者勞動關系且不支付補償金的。因此,用人單位應依法行使終止勞動關系的權利。當用人單位怠于行使此權利而導致的勞動關系在未簽勞動合同下進行的不良后果時,應有用人單位承擔相應責任。
淺談企業之間借款合同的效力
什么是借款合同?1999年10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下簡稱《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逗贤ā窙]有對借貸雙方的主體作出限制。在司法實踐中,公民個人間的借款合同以及以金融機構為貸款人的借款合同是受法律保護的,但是企業間借款合同一直被作為無效合同來認定。
企業間借款合同在司法實踐中被認定為無效合同的法律依據來源于最高人民法院1996年9月23日給四川省人民法院的《關于對企業借貸合同借款方逾期不歸還借款的應如何處理的批復》。該批復明確規定:“企業借貸合同違反有關金融法規,屬無效合同”。而這里所指的“有關金融法規”,系指中國人民銀行于1996年6月28日發布的《貸款通則》?!顿J款通則》第二條明確規定:“本通則所稱貸款人系指在中國境內依法設立的經營貸款業務的中資金融機構”,第二十一條規定:“貸款人必須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經營貸款業務,持有中國人民銀行頒發的《金融機構法人許可證》,并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登記。”但是,由于《貸款通則》的發布者是中國人民銀行,其在法律性質上屬于部門規章,而不是行政法規。因此,從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司法實踐中認定企業間借款合同無效的根本原因是因其貸款主體違反了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部門規章的規定。
那么《合同法》對合同無效的情形又是如何規定的?《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具備一方以欺詐、脅迫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的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如適用上述第五十二條第。
(六)款認定企業間借款合同無效,必須是其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但是在司法實踐中被直接適用的依據,即《貸款通則》在性質上屬于行政規章,而不屬于行政法規。
綜上所述,作者認為,從現行的法律和行政法規中并不能推定企業間借款合同屬于無效合同。而作為實踐中認定企業間借款合同無效的直接依據《貸款通則》在性質上屬于部門規章,建議在立法上對此作出調整。
盡管在法律界對企業間借款合同的法律效力存在爭議,但是目前的司法審判實踐仍依照上述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處理。因此,如果企業間借款合同的當事人依據雙方的借款合同提起訴訟,則比較其他類型的借款合同,在訴訟過程中存在特定的訴訟風險。
從目前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及人民法院的審判實踐來看,一般在這類訴訟中除本金可以得到保護外,借款合同約定的利息不會受到法律保護。同時,在訴訟中亦存在因合同違法而被法院制裁的可能性,即法院可能會發出制裁決定以收繳借款合同中已經取得或約定取得的利息及自雙方當事人約定的還款期滿之日至法院判決確定借款人返還本金之日期間內的利息。
作者認為,在現行的司法實踐認定企業間借款合同無效的情況下,企業間的借貸可以選擇委托貸款的方式。委托貸款,系指由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及個人等委托人提供資金,由貸款人(即受托人)根據委托人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代為發放、監督使用并協助收回的貸款。
我國立法對于企業間借款合同的效力是予以否定的,但司法實踐中對于企業間借貸糾紛的處理方式卻不一致。企業間的借款行為比較常見,并發揮著較為重要的融資功能。完全否認企業間借款合同的法律效力,既不利于企業的融資和發展,也不利于部分企業資金的的充分利用,不符合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目標和方向。有條件的認定企業間借款合同的法律效力,完善企業間借款的法律規則,既有其現實意義,也有其理論價值。
企業的自主經營權是指企業進行生產經營活動時依法享有的權利,包括經營方式選擇權、生產經營決策權、資金支配使用權等內容。由于資金是企業經營發展最重要的要素,因此資金支配使用權對于企業來說非常重要的。企業間借貸行為是企業作為獨立的市場經濟主體的必然行為,是其經營權的充分體現,是企業處分自由資金的意思表示,為私法上的權利行使問題,屬于私法的調整范圍,國家公權力不應過多干預。
合同法未對借款合同的雙方主體資格進行限制,最高院的司法解釋對自然人之間、自然人與企業之間的借款合同的法律效力均予以認可。企業作為具有獨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的民商事主體,可以自由地表達自己的意志,自由地決定將企業自由資金出借給其他企業,并可以與另一方協商確定合同的具體內容和形式。只要該合同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損害國家和公共利益,就應該認定為有效合同。企業間借款合同是當事人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賦予其相應的法律效力是尊重合同自由原則的體現。
公平是以利益的均衡作為價值判斷標準以調整主體之間的經濟利益關系。公平原則強調,在市場經濟中以市場交易原則作為行為準則,公平合理地對待所有市場主體。隨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不斷推進,為維護市場的公平競爭,就應當逐步消除對企業間借款與正規金融活動的差別對待,并賦予企業間借款與自然人間借貸相同的法律效力。效率意味著市場主體運行合法高效,交易成本降低,社會財富總量增加。企業間借款是非自然人之間按照雙方約定轉讓閑置資金的行為,是資產信用原則的體現,如果法律可以為其設置良好的交易規則,則可以有效地提高資金的利用率,減少借貸雙方的交易費用,加快交易速度,促進市場有序競爭。
因此,企業間借款合同與一般借款合同在法理上并無不同,根據私法自治及合同自由原則,企業間基于自己真實意思形成的借款合同,在不違反國家金融管制的強制性規定的情形下,應該認定為合法有效。
企業間借款的表現形式是雙方以協議形式直接確定借款關系,協議內容把借款數額、利息、還款期限、違約責任等都加以明確。有的還設定了擔保條款,并有擔保企業參與簽訂協議。企業之間借款除了這種典型的表現形式外,其表現形式還有如下幾種:
1.以聯營合同形式借款。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這是聯營合同的本質特征。但有的企業法人之間聯營合同,雖約定共同經營某項目,協議卻約定其中一方只負責出資,不參與具體經營活動,只負責在經營活動中監督資金使用情況。無論經營的項目盈利或虧損,投資方均按期收回本息,或按期收取固定收益。這種出資人不承擔虧損的保底聯營合同,被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釋認定為借款關系。
業法人承擔經營風險和承擔民事責任。但有的投資,投資者并不對所投資的項目或對被投資的企業承擔經營風險,也不以所投入的資金對被投資法人承擔民事責任,且對所投入的資金不按股權處理,只按債權處理,無論被投資項目盈利或虧損,均要按期收回本息或利潤。這種情況下,投資人所投入的資金就不是股權,而是債權了,這種投資關系,應認定為借款關系。
3.以融資租賃形式借款。融資租賃是指有金融業務經營權的出租人(一般指金融租賃公司或信托公司)根據承租人對供貨人或出賣人的選擇,從出賣人那里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按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只有承租人在。
租賃合同。
期滿并付清租金之后,才能取得租賃物的所有權。但有的出租人并不具有金融業務經營權,其出資向借款人購買租賃物后,在提供給承租人使用的同時,把租賃物的所有權也一并讓給承租人,承租人只須承擔一次性或分期付清租金的義務。這種形式上的租賃關系,其實質上是借款關系。
4.以委托理財形式的借款。委托理財,通常是指委托人將自己擁有的財產或財產權利委托他人管理、處分以獲取收益,受托人獲取報酬的行為。另外,委托理財關系還包括信托,信托是指受托人以自己的名義管理和處分信托資產。一些沒有經過法律許可的有限公司,作為受托人以各種方式吸引投資者投資于證券、信托、基金等理財產品,雙方在合同中約定,委托人將資產交由受托人進行投資管理,受托人無論盈虧均保證委托人獲得固定本息回報,超額投資收益均歸受托人所有的,屬于“名為委托理財、實為借款關系”之情形,應認定雙方成立借款合同關系。
5.買賣賒欠形式的借款。企業間在進行商業交易時,在買方暫時缺乏可用資金,而賣方又確信其資信可靠的情況下,就會自發產生賒銷商品、延期付款的商業信用行為。在實際交易過程中,則是采取賣方收回價格優惠承諾或買方直接支付逾期付款利息的方式處理。這種商業活動解決了商品交易中資金短缺的困難,從形式上看,它只是商品交易方式的一種變通,但從實質上看,它是一種金融活動,是賣方為買方提供了一筆購買貨物的資金,其實質仍是借款合同。
6.空買空賣形式的借款??召I空賣指的是買方不支付貸款,賣方不交付貨物,雙方只就之間的差價結算盈虧。其表現形式是。
買賣合同。
當事人雙方,“買方”向對方“預付貨款”后,到了一定的期限,又向對方收回“貨款”及利息或“違約金”,雙方都不打算交付和接收所“買賣”的貨物,或者根本就不存在所“買賣”的貨物。雙方進行的實際上是一種借款行為。
7.存單表現形式的借款。最高法院《關于審理存單糾紛案件的若干規定》第6條規定,在出資人直接將款項交與用資人使用,或通過金融機構將款項交與用資人使用,金融機構向出資人出具存單或進帳單、對帳單或與出資人簽訂存款合同,出資人從用資人或從金融機構取得或約定取得高額利差的行為中發生的存單糾紛案件,為以存單為表現形式的借款糾紛案件。
貨幣借款是一種金融業務,只能由國家指定的各商業銀行、城市及農村信用合作社以及經批準的外資銀行、合資銀行、金融信托投資機構專營。由此可見,企業間相互借款,在一般情況下,所簽訂的合同應認定為無效合同。但實踐中,可不按無效處理的有以下幾種:一是有上下級關系的企業及有投資和被投資關系的企業之間的借款。例如,集團總公司對集團成員企業之間的借款,母公司對子公司之間的借款。二是有聯營、協作關系的企業之間的借款。例如,一方企業向為其加工零部件、半成品的另一方企業借款。三是依照合同協議有扶持與被扶持關系的大中型企業對小型企業之間的借款。上述幾種借款,應以幫助對方緩解資金困難為目的,出借資金的一方,也不應向對方收取高于銀行同類借款利率的利息,并應當接受中國人民銀行的監督。
另外,還有幾種由非金融機構參與的借款行為一直被認為是有效的:一是小額貸款組織企業的貸款行為。二是典當行。三是最高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
施工合同。
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6條規定,當事人對墊資和墊資利息有約定,承包人請求按照約定返還墊資及其利息的,應予支持。可見,以上幾種企業間的特殊借款是被認可的,在法律上是有效的。
1.關于本金。最高法院《關于審理聯營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規定,名為聯營實為借款,違反了有關金融法規,應當確定合同無效。除本金可以返還外,對出資方已經取得或約定取得的利息應予收繳,對另一方處以相當于銀行同期貸款利息的罰款。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對企業借貸合同借款方逾期不歸還借款應如何處理問題的批復》規定:企業借貸合同違反有關金融法規,屬無效合同。對于合同期限屆滿后,借款方逾期不歸還本金,當事人起訴到法院的,除應按照有關規定判決外,對自雙方當事人約定的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至法院判決確定借款人返還本金期滿期間內的利息,應當收繳,該利息按借款雙方原約定的利率計算。
2.關于利息。盡管以上司法解釋中的有關非法借款約定利息的處理以及處罰辦法在實際當中已不適用了,但是在司法實踐中,對于企業借款合同一般僅是保護本金部分的債權,而對于利息債權仍不予保護。
他人代簽勞動合同也有法律效力
別人代自己簽訂了勞動合同,而自己在知情的情況下并沒有提出反對意見,在這種情況下,該合同就已經具備了一定的法律約束力,近日,在某計算機公司擔任程序員的張某就受到了這樣的合同約束,在向單位辭職時,單位拿出了由其同事代簽的勞動合同,并要求張某賠付違約金。
2年前,張某與某計算機公司簽訂了為期2年的勞動合同。由于張某表現一直不錯,合同到期后,公司打算與張某續簽合同,但恰巧他因為一個項目,必須在外地做維護,暫時回不來,在征得張某同意后,該公司就委托張某在公司的好朋友替張某在勞動合同上簽了字,合同有效期仍為2年。張某出差回來,公司把續簽合同的內容告訴了張某,當時張某并沒有任何表示。
對此,石家莊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勞動仲裁處的相關負責人表示,由他人代簽的勞動合同,只要得到當事人委托或事后追認,合同就會對當事人產生法律約束力。張某雖然沒有委托他人代其續簽合同,但他明知代簽的事實,而且公司也已經告訴張某續簽合同的內容同原合同內容一樣,也就是說,事后得到了當事人的追認。對此,張某沒有提出任何異議,勞動合同履行了幾個月后,他也未作任何否認表示,因此,符合法律規定的默示同意,該合同應當對他有法律約束力。
此外,相關人士還提醒廣大勞動者,別人代替自己簽訂的合同在得到自己的默許后,也是有法律效力的,它作為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勞動關系的證明,不但保護著雙方的權益,也規定著雙方需要履行的義務。因此,務必謹慎處理,一定要在事后了解看清各項條款:合同期限、工作內容、違約責任等等,而公司蓋章、本人簽字都得一應俱全,有不同意的內容應及時提出,否則開頭的疏忽,會造成以后的糾紛。
來源:燕趙都市報。
具有法律效力勞動合同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本市辦公地址: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年齡: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民族:_________
戶籍所在地: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縣(區)_________鄉(鎮)_________村(街)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本市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執行下列款
一、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本合同期限為_________年(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勞動合同。甲乙雙方的具體約定:_________。
第二條
勞動崗位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_________工作,根據生產經營的需要,甲方可以合理變更乙方的工作崗位和任務。乙方應完成甲方合理分配的生產任務。
第三條
勞動報酬
甲方按照國家規定和乙方的工作崗位,按照月預付,每季進行一次結算的方式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甲方為乙方辦理工資卡,按月將預付乙方的工資報酬劃入乙方的工資卡賬戶,每月預付的勞動報酬不得低于天津市的最低工資標準。
具體支付辦法和標準如下:_________
第四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五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根據國家法律和本市的有關規定,給乙方提供安全衛生的勞動條件,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二、甲方對乙方進行安全教育和必要的培訓;乙方從事特種作業的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資格后持證上崗。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操作規程,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職工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檢舉、控告。
第六條
勞動紀律
一、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二、甲方有權依據國家和天津市的有關規定及企業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對乙方實行管理。
第七條
本合同的解除、變更、終止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勞動合同,工作完成勞動合同終止。
三、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滿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再續訂的,勞動合同終止。
第八條
違反本合同的責任及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
第九條
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時,應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其它事項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有抵觸的,按國家和天津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雙方必須嚴格遵照執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債務借款合同轉讓的效力
1.第三人取得債務人的法律地位。
債務轉讓有效成立后,第三人取代原債務人,成為新債務人;原債務人脫離債的關系,由第三人直接向債權人承擔債務。嗣后第三人不履行債的義務,債權人不得再請求原債務人承擔債務,只能請求第三人承擔債務不履行之損害賠償責任或者訴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原債務人對第三人的償還能力并不負擔保責任。
2.抗辯權隨之移轉。根據。
合同。
法第85條的規定,債務人轉移義務的,新債務人可以主張原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抗辯。債務存在無效原因的,第三人作為新債務人,可以向債權人主張無效;履行期尚未屆滿的,新債務人對債權人的履行請求也可以抗辯。此外,在雙務合同中,也可以主張同時履行抗辯權。但應注意的是,由于債務承擔的無因性,沒有特別約定,第三人不能基于原因行為的事由對債權人進行抗辯,只能基于所承擔的債務本身所具有的抗辯事由向債權人行使抗辯權。
3.從債務一并隨之移轉。依合同法第86條規定,債務人轉移義務的,新債務人應當承擔與債務有關的從債務。例如附隨于主債務的利息債務,隨著主債務的移轉而移轉于第三人。但從債務專屬于原債務人自身的除外。如保證債務不當然隨主債務移轉于第三人,除非保證人同意。
還款協議書和借款合同的效力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的規定,本著平等協商、自愿、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1、轉包(出租)面積。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_____________鄉(鎮)_____________村_____________組_____________畝土地(地名、面積、等級、四至、土地用途附后)轉包(出租)給乙方從事_____________(主營項目)生產經營。
2、轉包(出租)期限。
轉包(出租)期限為____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止。
3、轉包(出租)價款。
轉包(出租)土地的轉包金(租金)為每年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其中包括、不包括依法向國家和集體繳納的農業稅費等)。
4、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可以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___種方式和時間支付轉包金(租金)。
1、現金(一次或分次)支付轉包金(租金)的方式,支付時間為_____________。
2、實物(一次或分次)支付轉包金(租金)的方式,實物為:_________________,支付時間為_____________。
5、交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前將轉包(出租)土地_____________或一次性全部交付乙方。
6、權利和義務的特別約定。
1、甲方與發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為承包方應履行的義務仍應由甲方承擔。但如因乙方不向甲方履行轉包(出租)合同義務而造成甲方不能履約時,乙方應與甲方一起承擔連帶違約責任。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經營土地的情況,并要求乙方按約履行合同義務。
3、甲方有權在轉包(出租)期滿后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
4、轉包(出租)期限內遇自然災害,上級給予甲方核減或免除相關土地上的稅費義務和核發的救災款,甲方應及時如數轉給乙方。如需甲方辦理手續的,甲方應負責及時辦理。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5、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約定交付轉包(出租)土地承包經營權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義務。
6、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權、收益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7、乙方不得改變轉包(租用)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于非農建設。
8、乙方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從事掠奪性經營,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7、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遇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1、國家、集體建設需要依法征用、使用轉包(出租)土地的,應服從國家或集體需要。
2、乙方在轉包(出租)期限內將轉包(出租)合同約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權利轉讓給第三者,需經甲方和發包方同意,并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3、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須提前_____________個月通知另一方,并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4、乙方在轉包(出租)期間,若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土地被毀而無法復耕的可解除或變更合同。
8、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_____________。
2、因一方違約造成對方遭受經濟損失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具體賠償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雙方協商或由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裁定或法院判決。
9、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生效、履行、變更或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0、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并經_____________鄉(鎮)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備案(或鑒證)后生效。
11、其他條款。
1、本合同中未盡事宜,可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后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鑒證、備案單位各執一份。
住址: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
鑒證單位(簽章):_________________。
有法律效力租車合同協議書
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就租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車輛。
甲方租用乙方普通桑塔納轎車一輛,載人數為______人(不含司機)車輛由乙方當事人全面負責。
二、出車時間及費用。
每周一、三、五為規定出車時間;特殊情況,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出車期間,每天租金為______元,以實際出車天數計算,每月結算一次。
三、雙方權利與義務。
1.出車事宜,由甲方負責統一合理調度安排,甲方需避免司機疲勞駕駛。
2.乙方須遵守出車時間,按法定上下班時間準時到辦公室待令派遣。特殊情況,甲乙雙方依照協商結果執行。
3.乙方須遵守甲方的用車管理制度,服從文秘室安排調度;自覺遵守交通規則,確保行車安全。
4.乙方的車輛維修費、燃料費等一切費用自負;單程超過______公里的,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5.發生交通事故,由乙方負完全責任與甲方無任何關系。
6.甲方應按月結算租金并足額兌現。
7.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現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四、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在協議期內違約,違約方都須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五、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協議到期后在雙方均同意的情況下,可續簽租車協議。
六、協議文本。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當事人簽章時生效,并具法律責任。
承租方(簽章):______出租方:(簽章)______。
代表人簽:__________代表人簽: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企業間借款合同的效力
市場經濟中,企業間借貸行為十分普遍。他有利于解決中小企業融資困難的問題卻在法律效力上一直未得到認可,衍生出的利息問題,資金來源以及變相。
的效力也懸而未決。
企業間借款合同是指不具備中國人民銀行依法批準從事金融活動資格的企業法人之間訂立的由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企業間借款合同從一律無效到20xx年6月27日最高院發布判例認定并非當然無效,其效力始終在法律實務中摸索探求,法律并沒有明確規定企業間借貸合同的效力如何。而法院在對其效力的判定中援引的法律、法規、規章不論在效力上還是邏輯上都值得推敲。
首先,在判定企業借款合同無效中,法院援引最多的當屬《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第四項和《合同法》司法解釋(二)。無疑這通常作為審查合同效力的標準,表明企業在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效力性強制性規定時訂立的合同無效。但法院具體對企業間借款合同違反何種法律、法規的適用又有不同。
有些法院認為企業間借款合同因違反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貸款通則》第二十一條和第六十一條認定無效。但是《貸款通則》是部門規章,在效力上并不符合要求。因此,另一些法院則援引《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十九條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十一條。這兩條規定均將企業之間的借貸定義為企業在從事金融機構或是商業銀行業務。然而金融機構從事的信貸業務與企業間的借貸行為實際上并不完全相符。發放貸款對金融機構而言,是其重要的業務組成部分和收入來源。并且這種信貸服務是經常性的向不特定的群體提供。而企業之間訂立借款合同,貸款人則不一定是以發放貸款收取利息為業,提供資金支持也具有偶發性且對象大多局限在有業務來往或其他因素的特定企業上。即使兩者在某些情況中有交集,他們也不能完全等同。換個角度,合法的民間借貸受法律保護,既然不以從事信貸活動為業的自然人同企業訂立的借款合同被認定有效,為何同樣是不以資金融通為常業的企業法人簽訂的借款合同卻被扣上從事金融機構業務的帽子而確認無效?司法實踐中,當事人名為以自然人身份借款給企業實為企業間借貸而被認定有效的案件時有發生。這顯然不合邏輯。
其次,基于上述裁判依據都缺乏嚴密的邏輯和明確有效的法律根據,法院在認定企業間借款合同的效力問題時會以《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第四款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為由認定該借款合同無效。何為社會公共利益?觀察角度不同,結論就可能不一致。從活躍市場經濟,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角度來看,企業間的借款合同有助于拓寬企業融資渠道、緩解企業發展過程中資金短缺的壓力,維護債權人合法權益。從穩定金融市場秩序,利于國家經濟調控的角度而言,企業間的借款合同則加大了國家對金融貿易市場的監管難度,由于其隱蔽性,很可能發展成非法轉貸、集資詐騙等經濟型犯罪。如果沒有具體案件具體分析,對貸款人的性質沒有準確合理地把握,一味地將所有企業間借款合同以此條款認定無效的話,不符合合同法保障當事人締約自由的初衷。
最后,理論上法律并沒有明確規定企業間借款合同無效,相反,從法律的邏輯上還能推知企業間借款合同有效。根據《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條第三項可以推知《公司法》認可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經過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同意后,將公司資金借貸給他人。這里對他人并沒有限定在自然人中。并且從所得收入應當由公司所有,說明該借款合同可以約定利息。
綜上,在認定企業間借款合同無效中,存在法律上和邏輯上的漏洞。企業間借款合同應該以無效為例外,以有效為常態,綜合考慮企業間借貸的動因和貸款人性質,如果貸款人不具備金融機構資格,卻以營利為目的,經常性的貸款給其他企業,則認定該借款合同無效。如果是為生產經營所進行的臨時性資金拆借行為,當屬有效。
實踐中,企業間借貸并不是單純直接以借款合同的形式來體現。各種形式的變相借款合同層出不窮,對他們效力的認定,法院適用的裁判規則更加混亂。既然最高院對直接的企業間借款合同效力的認定做了區分,那么類型化的變相借款合同又該如何裁判?筆者將從最常見的幾種變相借款合同入手,從實踐和理論兩個層面進行分析。
(一)名為聯營實為借貸合同,即企業之間簽訂聯營合同,卻約定出資方不參與實質性管理,且定期收取本利?!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審理聯營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中指出,對此類合同,按明為聯營,實為借貸,違反了有關金融法規,應當確認合同無效。除本金可以返還外,對出資方已經取得或者約定取得的利息應予收繳,對另一方則應處以相當于銀行利息的罰款。實踐中,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約定提供資金的當事人不承擔經營風險,只收取固定數額貨幣的,被認定為借款合同。
(二)企業之間簽訂投資協議。
(三)名為融資。
租賃合同。
實為借貸合同。根據20xx年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融資租賃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中第一條,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七條的規定,結合標的物的性質、價值、租金的構成以及當事人的合同權利和義務,對是否構成融資租賃法律關系作出認定。對名為融資租賃合同,但實際不構成融資租賃法律關系的,人民法院應按照其實際構成的法律關系處理。如何判斷售后回租合同被認定為“名為融資租賃,實為借貸融資”?最高人民法院給出的解釋是:“實際并無租賃物,或者租賃物低值高估,以融資租賃之名,行借款、貸款之實,人民法院仍應按照其實際構成的借款合同關系處理?!?(四)名為委托理財實為借貸關系,即甲方將資金交由乙方投資管理,乙方保證甲方獲得固定收益,到期收回本金,甲方不承擔投資風險。最高人民法院認為雙方當事人以進行委托資產管理的形式掩蓋其私下借貸的非法目的,根據《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第三項關于“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合同無效”規定,雙方所簽訂的合同無效。
上述企業間變相借款合同都有一個共同的特征,就是企業訂立出各種名目的合同,實際上并沒有履行相關類型合同的權利義務,也沒有承擔經營或者投資的風險,而是約定了較為固定的收益,實際上相當于本金和利息的償付,因此屬于企業間變相借款合同。法院通常援引《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第四項和《合同法》司法解釋(二)或者《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第三項“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來認定該合同無效。上文中已對前者進行了評析,在此不再贅述。關于“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適用,顯然是法院在審查企業間變相借款合同效力的過程中,默認企業間借款合同一律無效,以此為基礎進行判決。但前文已經論證了企業間借款合同并非當然無效,這一基礎顯然不成立。再者,當事人起訴的法律關系與實際爭訟的法律關系不一致時,人民法院結案時應當根據法庭查明的當事人之間實際存在的法律關系的性質,相應變更案件的案由。因此,企業間變相借款合同的案由基本上都變更為企業借貸糾紛。案由變更后法院理應根據企業間的實際法律關系進行裁判。也就是說認定該變相借款合同是否有效時,還是應該根據貸款人的資質,以及貸款人是否以資金融通為常業來判斷,而不是武斷的認定其變相借款合同無效。如系企業用于生產經營而進行臨時性的資金拆借行為,即使采用了不同的方式,也應認定借款合同的效力。當然,企業間變相借款合同形式多樣,其復雜程度高于直接借款合同,牽扯的利害關系也較多。因此,如果該虛偽表示侵害到了第三人的利益,法院可以援引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第(二)項規定“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無效?!贝_認該合同無效。
現實中,很多中小企業在生產經營中資金短缺,向金融機構貸款往往因為資質或者審批手續繁雜而困難重重。另一些企業又有大量的閑散資金,二者之間的落差使得企業間借貸行為十分常見。因此,結合現實需要,確認企業間借款合同有效已經大勢所趨。在筆者搜集的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20日全國各地各級別的法院對企業間借款合同的裁判文書的25份中僅有在8個案例中企業間的借款合同被認定無效。盡管在這部分案件中法院不認可企業借款合同的效力,但在責任承擔方面,法院卻對約定的利息既不進行追繳,也不處罰,而是以合同無效后,借款人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來判決。甚至對于因借款給貸款人造成的利息損失的返還要求,參照人民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基準利率也予以支持。涉及擔保合同問題時,因主合同無效,而導致擔保合同亦無效,但因擔保人存在過錯,要承擔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三分之一。實際上保護了債權人的利益。在這些判決中,對利息的保護各有標準。有些法院對利息不予肯定。有些法院則只保護銀行同期利息部分。還有些法院對不高于銀行同期利率四倍的部分都予以支持。對于貸款人出借資金的來源也有不同要求,實務中基本偏向于以企業自由資金出借才有效。但最高人民法院卻在20xx年的裁判中,即使貸款人的資金是銀行資金,約定利息高于銀行同期利率仍認定該借款合同有效。說明最高院對于企業之間借款合同的資金來源并沒有一刀切。
綜合前文的分析,筆者認為對于企業間直接借款合同的效力應區別對待,企業間變相借款合同應該按照實際法律關系進行判斷。即按照直接借款合同的效力判斷標準而定,對損害第三人的變相借款合同應認定無效。
對企業間借款合同的資金來源也不宜僅限定在自有資金,如果該貸款人不是以營利為目的,而是出于互相幫助的角度以銀行貸款資金出借,且信譽良好,已經償還銀行貸款時,也應認定該借款合同有效。借款合同中包含本金和利息。在借款合同約定的利息,應按照不超過同期銀行利率的四倍都認定有效來裁判。資本具有逐利性,資金占用的時間價值應當在企業間借貸中加以考慮。
企業間借貸不同于民間借貸,法律之所以保障民間借貸,主要是因為民間借貸較為分散,資金規模有限,利大于弊。但企業間借貸風險會大大提高,因此,在確認企業間借款合同效力的同時,為了利于監管、降低風險,相關部門應該建立起完備的登記備案制度,提高出借方準入門檻,對其資本充足率、信譽度、出借資金頻率等做出相關規定。對企業間借貸可能產生的高利轉貸、非法集資、逃避稅務等違法犯罪行為加以打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