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協議涵蓋了許多方面,包括商品交易、服務提供、租賃和雇傭等。接下來是小編為大家精心挑選的一些合同協議樣本,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浙江省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協議書
龍達汽配城a、b棟綜合樓 編號:( 年 號)
甲方:龍達汽配城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為加強龍達汽配城a、b棟綜合樓商品房預售款管理,保證商品房項目順利竣工交付。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甲方開發建設的商品房項目預售款收存和使用訂立如下協議。
一、監管范圍
甲方開發建設的龍達汽配城a、b棟綜合樓商品房項目所收取的預售款(含各種形式的定金、預交款,首付款,按揭貸款)。
二、監管賬戶
甲方和乙方及其共同開設的銀行商品房預售款監管專用帳戶。其賬戶名稱為 ,開戶銀行名稱為 ,賬號為 。
三、監管方式
采用“預售款監管信息化辦公系統”(下稱監管系統),實行商品房預售款網絡化監管。甲、乙雙方均需建立監管系統,并確定專人負責,及時錄入相關信息資料,確保系統正常使用。
四、監管賬戶資金使用范圍
監管賬戶資金只能用于龍達汽配城a、b棟乙方所施工范圍內的工程款支付。不得挪作他用。
五、權利和義務
1、甲方依法組織實施《2、甲方在收到丙方使用預售款申請之日起12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查決定。
3、乙方依照淮安市商品房預售款監管的有關規定,明確職能部門,確定專人行使對商品房預售款監管賬戶的收存和使用進行監管的權力,對下屬銀行監管責任的履行情況進行管理。對照監管系統流程辦理監管賬戶資金劃轉,及時向甲方反饋監管賬戶收支余等情況。
4、乙方每月5日前,將預售款監管賬戶進帳情況、使用情況和賬戶余額情況通過監管系統反饋給甲方,甲方應及時分析比對,以便進行有效的監控。
5、丙方有權在符合預售款監管規定的范圍內使用監管賬戶資金。
6、丙方須遵守淮安市商品房預售款監管的有關規定,將所收取的商品房預售款(乙方以外商業銀行發放的按揭貸款除外)全部存入本協議規定的商品房預售款監管賬戶。按照監管系統流程編制清冊、申報工程進度、辦理資金劃轉。
7、丙方每月5日前,通過監管系統向甲方填報商品房銷售情況、監管賬戶收入和使用情況。
8、丙方應要求預購人按照購房合同的付款時間,將預售款直接存入預售款監管專用賬戶,并憑乙方出具的存款憑證,為購房人換取交款收據,同時應與購房人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
9、丁方分別依照淮安市商品房預售款監管的有關規定,履行擔保責任。丙方確因超前采購工程材料、設備等方面的需要,可以申請超過形象進度付款,超過部分由丙方委托丁方向甲方提供監管責任擔保。丙方可持《商品房預售款監管責任擔保書》到乙方直接辦理劃款手續,乙方應將《商品房預售款監管責任擔保書》作為附件留存備查。
在擔保期間,丁方有權對丙方使用被擔保的商品房預售款進行監督、要求甲方和乙方配合監管。擔保期內,如出現丙方未按規定使用預售款,而造成預售商品房工程在合理的工期內沒有達到規定進度的,先由丁方墊資進行施工,確保工程進度,然后再向丙方追償。造成其他損失的,丁方應先行賠償,賠償后再向丙方追償。
六、按揭貸款的管理
乙方為丙方以外的其他商品房開發企業設立按揭貸款賬戶的,該賬戶只能用于按揭貸款收存,資金除償還相關企業欠乙方貸款和利息外,只能轉入相關開發企業的商品房預售款監管專用賬戶,不得挪作他用。每月5日前向甲方反饋相關按揭賬戶的設立和資金變動情況。
七、違約責任
1、乙方擅自為企業辦理商品房預售款專用帳戶資金劃轉或挪作他用、超形象進度付款以及超過擔保公司擔保金額付款的,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下級行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取消其設立監管賬戶的資格。
(1)擅自批準乙方使用商品房預售款專用賬戶資金或挪作他用;
(2)未經甲方同意,違規為開發企業辦理按揭賬戶資金劃轉手續;
(3)超過《商品房預售款用款清冊》載明的.形象進度付款;
(4)未按規定提供監管賬戶資金收支變化;
(5)其他不符合預售款監管規定的行為。
3、丙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責令限期改正,并視情況采取暫停使用賬戶資金、暫停預售在售房屋、暫停辦理新樓盤的預售許可、暫停辦理資質升級及年檢等措施限期整改,情節嚴重的處以3萬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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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預售款未全部存入監管賬戶;
(2)未按規定使用監管賬戶和按揭賬戶資金;
(3)采取隱瞞事實騙用監管賬戶資金;
(4)未按規定將房屋銷售、預售款收入等情況上傳到監管系統;
(5)其他不符合預收款監管規定的行為。
八、其它
1、丙方需要丁方提供擔保的,須另外訂立擔保合同,并作為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2、未盡事宜,各方協商解決。
3、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丙、丁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 (或授權代理人):
丙方(公章): 丁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年 月 日
浙房 市預監( ) 號
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中國人民銀行杭州中心支行 監制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浙江監管局
甲方: (銀行機構) 乙方: (房地產開發商) 丙方: (工程監理單位)
為加強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督管理,確保商品房建設順利進行,保護交易雙方的合法權益,維護房地產交易市場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甲、乙、丙三方充分協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乙方開發建設并擬進行預售商品房項目的預售資金監管事宜取得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協議。
號: ,土地面積: 平方米,總建筑面積: 平方米,總套數: ,工程預算清冊總額: 萬元,預計售樓款約為: 萬元,其中 作為本協議項下的監管項目,甲方作為監管項目商品房預售資金的監管銀行,丙方為監管項目的工程監理單位。
二、監管項目預售資金專用存款賬戶開戶銀行 ,預設資金賬戶賬號 。
三、甲方依照《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浙江省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暫行辦法》等規定,負責實施對本協議確定的上述監管項目預售資金的收存和使用的日常監督管理工作。
四、甲方應當做好金融服務工作,方便乙方和購房人辦理預售資金存轉業務和按揭貸款、結算等手續。
五、乙方在甲方開立資金賬戶,作為監管項目商品房預售資金的唯一專用存款賬戶。商品房預售的購房款(包括首付款、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等)由購房人直接存入該資金賬戶,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擅自收存;各銀行機構發放的按揭貸款、住房公積金貸款必須直接劃入上述資金賬戶內,不得直接支付給乙方或者轉作他用。
的時間和要求,將竣工驗收合格的商品房交付給購房人。
七、乙方與購房人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后 天內,應當為購房人辦理商品房預售合同備案登記手續,并向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提交該商品房預售資金存入資金賬戶的證明。
八、乙方根據規定程序向購房人退還預售資金的,應當按照本協議的約定由甲方進行審核、確認。如《商品房買賣合同》已經辦理預售備案登記的,甲方應當憑乙方提交的撤銷預售備案登記資料辦理退款手續;如《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辦理預售備案登記的,甲方應當憑原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預售資金存入資金賬戶證明以及乙方與購房人簽訂的終止合同辦理退款手續。
九、丙方應在每月月末出具工程實際進度或者已完成投資額證明。如乙方提出申請,丙方應在三個工作日內為乙方出具工程實際進度或者完成投資額證明。
十、甲方應當根據丙方出具的工程實際進度或者完成投資額證明,以及乙方提供的監管項目其他有效資金支出證明材料,按監管項目實際支出需要撥付資金。
本項目房地產開發貸款及其他費用。
十二、違約責任
(一)因丙方未按照本協議約定履行職責,造成監管資金未能使用于項目建設,致使本協議項下的項目建設不能按期竣工,給購房人造成損害的,丙方與乙方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二)丙方無正當理由逾期審查乙方提出的用款申請材料,造成項目建設延誤的,由丙方按照乙方所受經濟損失的 %承擔賠償責任。
(三)因甲方未盡責履行監管義務,致使本協議項下的項目無法正常建設,給購房人造成損失的,甲方與乙方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四)因甲方無正當理由克扣或者遲延支付乙方所需工程款項,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五)因丙方未認真審核或者甲方未提供監管資金余額的準確情況,造成本協議項下的項目建設不能按期竣工,給購房人造成損失的,甲、乙、丙三方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但有證據證明甲、丙兩方無過錯的除外。
十三、爭議解決方式
的,按照下列第
(一)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二)向
十四、協議的終止
本協議項下監管項目竣工驗收備案后,根據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和乙方提出的資金賬戶撤銷申請,經協議三方一致書面同意,資金賬戶內的商品房預售資金方可解除監管,同時本協議終止。乙方應當及時將預售資金監管撤銷情況報當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如本協議在履行期滿前確需提前終止的,必須由乙方向監管項目所在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申請,經批準并簽訂新的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協議、完成監管資金交割并報當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和人民銀行備案后,本協議方可終止履行。
十五、本協議未盡事宜,協議三方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十六、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當事人三方的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和收繳、使用等行為應當接受和服從當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和金融管理部門的指導、監督和管理。
十七、本協議共計頁,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各一份,另外三份分別報監管項目所在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和人民銀行、銀監部門備案。
十八、本協議自三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公章)
負責人簽名:
業務聯系人: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商品房資金監管協議書
山東省住建廳印發了《山東省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辦法》自今年3月1日起施行,下面是辦法詳細內容。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督管理,維護商品房交易雙方合法權益,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山東省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山東省商品房銷售條例》和《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房地產領域易發問題治理工作的通知》(魯政辦字〔〕118號)等法律、法規、規章及相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省行政區域內商品房預售資金的收存、支出、使用及其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商品房預售資金,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預售商品房時,購房人按照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支付的全部房價款。
本辦法所稱預售人,是指依法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進行商品房預售的房地產開發企業。
本辦法所稱預購人,是指購買預售商品房的單位或者個人。
第三條省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指導和監督全省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
設區的市、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房產管理部門(以下簡稱房地產主管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
第四條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遵循“專戶專存、專款專用、全程監管、節點控制”的原則。
第五條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期限,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開始,至取得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綜合驗收備案證明文件終止。
第六條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健全以樓盤表為索引的商品房預售管理信息系統(含商品房預售許可、預售合同網簽備案、預售資金監管等模塊),實現預售資金監管信息化、自動化。
第二章監管銀行及賬戶。
第七條具備資金監管安全規范運行所需的金融管理業務能力及網絡技術條件的商業銀行,經房地產主管部門審核確認后,可以列入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合作銀行(以下簡稱監管銀行)名錄,配合開展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業務。
第八條監管銀行在與房地產主管部門簽訂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金融服務協議后,提供相應的金融服務,并與商品房預售管理信息系統對接,實現信息互通共享,確保業務辦理連續、安全、便捷。
第九條房地產開發企業申請商品房預售許可前,應當選擇監管銀行名錄內的商業銀行,按照一次商品房預售許可申請對應賬戶的原則,開立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專用賬戶(以下簡稱監管賬戶)。監管賬戶應當按幢或者多幢開立,并由房地產主管部門、監管銀行、房地產開發企業三方簽訂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協議。未開立監管賬戶的,房地產主管部門不得核發《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一)當事人的名稱、地址;。
(二)監管項目的名稱、坐落位置;。
(三)監管賬戶名稱、賬號;。
(四)監管項目范圍;。
(五)監管資金使用節點;。
(六)監管資金的收存、支出、使用方式;。
(七)新建物業質量保修金劃轉方式;。
(八)違約責任;。
(九)爭議解決方式。
第十一條預售人應當將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相關規定告知預購人,將監管銀行、監管賬戶等信息在商品房銷售場所顯著位置公示,并在商品房預售合同中予以明確。
第十二條預售人需變更監管銀行、企業名稱、監管賬號、開戶范圍、項目名稱等相關信息的,應當到房地產主管部門、監管銀行辦理相關變更手續。
第三章預售資金收存。
第十三條商品房預售資金應當全部存入監管賬戶,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直接收存房價款。
第十四條預售人與預購人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后,應當盡快進行商品房預售合同網簽,同時根據合同相關約定,預售人向預購人出具《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收存通知單》。預購人憑《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收存通知單》將預售資金存入監管賬戶后,房地產主管部門按規定辦理商品房預售合同備案。
預購人申請按揭貸款(含商業貸款和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預購人將首付款存入監管賬戶,并書面委托貸款銀行將發放的按揭貸款足額轉入監管賬戶。
第十五條監管銀行收到預購人交存和貸款銀行轉入的房價款后,向預購人出具《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收款憑證》,并將信息傳至房地產主管部門。
《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收款憑證》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商品房預售合同編號、監管銀行、監管賬戶、預購人資金結算個人賬戶、預售資金總額、本次交存數額、累計交存數額、交存時間等。
第四章支出和使用。
第十六條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標準,是指商品房預售項目自批準預售的工程節點開始,到完成建筑安裝和區內配套等工程建設、達到竣工綜合驗收條件所需的單位建筑面積費用;應當實行商品住宅全裝修的,還應當將裝修費用計算在內。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標準,由設區的市房地產主管部門組織相關專業機構結合區域、建筑結構、用途等因素綜合測定,并定期調整公布。
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額度,是指批準預售的商品房面積與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標準的乘積,由房地產主管部門核發《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時確定,并在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協議中予以載明。
第十七條商品房預售資金進入監管賬戶后,當資金總額達到既定監管額度后,預售人方可自行提取監管額度以外的資金,并優先用于預售項目工程建設。
第十八條房地產主管部門要優化商品房預售監管資金的核撥流程,保證及時用于商品房預售項目工程建設。
第十九條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按照工程建設進度一般分為4個控制節點,分別為建成層數達到規劃總層數一半、主體結構封頂、單體竣工驗收合格、竣工綜合驗收備案。
監管資金留存比例,是指監管賬戶中的資金余額占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額度的百分比。當建成層數達到規劃總層數一半時,監管資金留存比例為60%-70%;當主體結構封頂時,監管資金留存比例為30%-35%;當單體竣工驗收合格時,監管資金留存比例為15%-18%;當取得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綜合驗收備案文件時,監管終止。
對于高層、超高層或者大體量建筑,各地可以增加1-2個控制節點,但監管資金留存比例不得突破上述規定。
第二十條房地產主管部門可根據預售人信用狀況、資質等級等情況,適當降低商品房預售監管資金留存比例,但最多不得超過5個百分點。
第二十一條在主體結構封頂控制節點之前,預售人可以憑銀行出具的保函部分抵頂商品房預售監管資金,但不得突破監管額度的30%。
第二十二條預售人申請使用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額度以內的資金,應當按照工程建設進度控制節點提出用款申請,并不得突破本辦法第十九條規定的監管資金留存比例。預售人應當如實填寫、提交以下材料,并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一)企業用款申請表;。
(二)工程建設進度相關證明材料及影像資料;。
(三)監管賬戶對賬單;。
(四)授權委托書及受托人身份證復印件;。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文件材料。
第二十三條各地根據當地房地產市場狀況及調控需要,可以按照魯政辦字〔2016〕118號文件“從嚴掌控新建商品房預售許可條件,鼓勵推行現房銷售”的要求,提高商品房預售許可條件,并合理確定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標準、監管額度、控制節點及監管資金留存比例。
第二十四條預售人申請提取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額度以內的資金,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并進行必要的現場查勘。符合使用條件的,出具《商品房預售監管資金撥付通知單》;不符合條件的',出具不予撥付通知單。
《商品房預售監管資金撥付通知單》中應當明確資金撥付額度及方向。預售人按照本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提供付款證明的,明確將相應額度的資金撥付至預售人指定的銀行賬戶;提供擬付款證明的,明確將相應額度的資金撥付至施工、材料設備供應或者專業經營單位指定的銀行賬戶。
第二十五條監管銀行應當按照《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撥付通知單》撥付相應款項,與商品房預售管理信息系統實現信息互通共享的,應當同時核對電子信息。
第五章終止和解除。
第二十六條預售人取得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綜合驗收備案證明文件后,可申請終止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如實填寫、提交以下材料,并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一)終止監管申請書;。
(二)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綜合驗收備案證明文件;。
(三)監管賬戶對賬單;。
(四)授權委托書及受托人身份證復印件。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文件材料。
第二十七條預售人申請終止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核,并進行必要的現場查勘。符合終止預售資金監管條件的,出具《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終止通知單》;不符合條件的,出具不予終止通知單。
第二十八條監管銀行應當按照《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終止通知單》終止監管,與預售管理信息系統實現信息互通共享的,應當同時核對電子信息。
第二十九條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依據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財政廳聯合發布的《山東省新建物業質量保修金管理辦法》(魯建發〔2016〕5號)有關規定,按物業主管部門的要求,在核發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綜合驗收備案證明文件前,按照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協議約定,從監管賬戶中一次性劃轉規定數額的保修金到指定專戶,并告知預售人。
第三十條預售人和預購人協商一致或者生效法律文書判決解除商品房預售合同的,預售人和預購人可以到房地產主管部門申請撤銷商品房預售合同網簽備案。房地產主管部門對撤銷商品房預售合同網簽備案、解除預售資金監管申請進行審核,符合條件和本地相關規定的,準予撤銷商品房預售合同網簽備案,并出具《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解除通知單》。
監管銀行按照《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解除通知單》和生效法律文書,將監管資金退回預購人指定的交易資金結算個人賬戶和貸款銀行賬戶。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一條預售人有下列行為的,房地產主管部門責令其限期整改,記入企業及從業人員信用檔案,情節嚴重的可暫停其預售合同網簽業務,并依法予以行政處罰:
(四)提供虛假材料的;。
第三十二條監管銀行有下列行為的,房地產主管部門按照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金融服務協議暫?;蛘呓K止其監管銀行資格,并由其承擔相應責任,同時通報金融管理部門:
(一)未按規定將預售資金存入監管賬戶的;。
(二)未經房地產主管部門同意,擅自支付商品房預售資金的;。
(三)擅自截留、挪用或者拖延支付商品房預售資金的;。
第三十三條房地產主管部門和監管銀行工作人員在預售資金監管工作中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四條各設區的市可依據本辦法,結合當地實際,制定本行政區域內的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辦法實施細則。
第三十五條本辦法自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2月28日。
商品房資金監管協議書
甲方:(銀行機構)。
乙方:(房地產開發商)。
丙方:(工程監理單位)。
護交易雙方的合法權益,維護房地產交易市場秩序,根據《中華人民。
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商。
品房預售管理辦法》、《晉中市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實施細則》等法。
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經甲、乙、丙三方充分協商,在平等、自愿的基。
礎上,就乙方開發建設并擬進行預售商品房項目的預售資金監管事宜。
取得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協議。
一、預售商品房概況。
乙方開發建設的項目,坐落位。
置:,土地證證。
號:,土地面積:平方米,總。
建筑面積:平方米,工程預算清書總額:萬。
管銀行,丙方為監管項目的工程監理單位。
二、監管資金賬戶。
由乙方提出申請,甲方為乙方開設的商品房預售資金專用帳戶名。
稱:,帳號:。
該專用賬戶賬號是本協議項下商品房預售資金的唯一專用收款款賬戶。
三、監管方式。
預售資金的收取第一文庫網、使用和違約責任,嚴格按照《晉中市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實施細則》執行。
四、爭議解決方式。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三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要求監管項目所在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和金融管理部門共同調解,協商或者調解不成,或者當事人不愿調解的',按照下列第項處理:
(一)向晉中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五、協議的終止。
1、本協議項下監管項目竣工驗收備案、辦理房屋產權初始登記后,根據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和乙方提出的資金賬戶撤銷申請,經協議三方一致書面同意,資金賬戶內的商品房預售資金方可解除監管,同時本協議終止。
2、如本協議在履行期滿前確需提前終止的,必須由乙方向監管項目所在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申請,經批準并簽訂新的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協議、完成監管資金交割并報當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和人民銀行備案后,本協議方可終止履行。
六、三方協商確定的其它事項。
1、
2、
本協議未盡事宜,協議三方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七、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當事人三方的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和收取、使用等行為應當接受和服從項目所在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和金融管理部門的指導、監督和管理。
八、本協議共計頁,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各一份,另外三份分別報監管項目所在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和人民銀行、銀監部門備案。
九、本協議自三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丙方:(公章)。
負責人簽名:負責人簽名:負責人簽名:業務聯系人:業務聯系人:業務聯系人:聯系電話: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商品房資金監管協議書
為加強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制定了《杭州市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實施細則》,以下是詳細內容。
為貫徹落實《關于印發〈浙江省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暫行辦法〉〈浙江省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協議書〉(示范文本)的通知》(浙建房〔〕72號),維護商品房交易雙方的合法權益,保障商品房預售資金安全,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批準預售的商品房建設項目應當全部納入預售資金監管對象范圍。房地產開發企業可以根據建設項目的實際情況,按照商品房預售許可規?;蛘呓ㄔO項目全部作為獨立的預售資金監管對象(下稱“監管項目”),在當地銀行機構申請開立商品房預售資金專用存款賬戶(下稱“資金賬戶”)。一個監管項目只能開立一個資金賬戶,該賬戶不得支取現金。
(二)房地產開發企業在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前,應與開設資金賬戶的銀行機構(下稱“監管銀行”)、監管項目的工程監理單位共同簽訂統一格式的《浙江省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協議書》(下稱“《監管協議》”),明確三方的權利、義務、責任,同時,向監管銀行提供以下資料:
1.監管項目的工程形象進度表;。
2.監管項目各階段資金使用計劃;。
3.監管項目工程預算清冊;。
4.投標文件、中標通知書;。
5.監管銀行要求的其他資料。
簽訂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協議后,監管銀行應當向房地產開發企業預發放資金賬戶賬號,用于申請辦理監管項目的《商品房預售證》。
(三)《監管協議》應載明房地產開發企業名稱、項目名稱、坐落、國有土地使用證證號、土地面積、總建筑面積、總套數、工程預算清冊總額、監管項目預售資金專用存款賬戶開戶銀行、預發放的資金賬戶賬號等相關信息。
(四)房地產開發企業申請辦理《商品房預售證》時,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在向房產行政主管部門提供的商品房預售方案中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2.監管銀行預發放的資金賬戶賬號;。
3.監管項目的工程形象進度表;。
4.監管項目各階段的資金使用計劃。
(五)未簽訂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協議的項目,房產行政主管部門不予發放《商品房預售證》。預售資金監管銀行及資金賬戶賬號應通過透明售房網對外公布,并在商品房定金合同或買賣合同簽訂前通過網上合同備案系統自動予以提示。
(六)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根據《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等賬戶管理規定,憑《商品房預售證》在監管銀行正式開立資金賬戶,開立的資金賬戶賬號應當與預發放的資金賬戶賬號一致。資金賬戶的性質為專用存款賬戶,戶名由房地產開發企業名稱、《商品房預售證》記載的項目名稱組成,其中企業名稱須與該企業基本存款賬戶名稱一致,預留銀行簽章上的'名稱須與資金賬戶的名稱一致。
(七)房地產開發企業變更預售資金監管銀行或資金賬戶的,須經原監管銀行、工程監理單位同意后,向預售許可所在地房產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批準后解除原監管協議,同時重新簽訂新的監管協議,將原資金賬戶的預售資金全部轉入變更后的資金賬戶,并報項目預售許可所在地房產行政主管部門和人民銀行備案。房地產開發企業在申請變更預售資金監管銀行或資金賬戶期間,暫停該項目的網上預售。
三、預售資金的收存。
(八)房地產開發企業或代理銷售機構預售商品房時,應由購房人將預付的購房款直接存入資金賬戶。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直接收存購房款。
(九)按揭貸款購買商品房的,其按揭貸款由貸款銀行直接轉入資金賬戶,并注明用途。
(十)分期或其它付款方式購買商品房的,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中,必須注明付款次數、每次付款金額和付款時間,并按合同約定及時將購房款存入資金賬戶。
四、預售資金的使用。
(十一)房地產開發企業申請使用商品房預售資金,應逐季編制用款計劃,并按計劃分次向監管銀行提出申請。用款計劃應當按建設工程形象進度完成情況或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付款節點制定。
(十二)商品房預售所得款項必須用于有關的工程建設。其中監管項目工程預算清冊總額不低于130%的預售資金按預售資金監管協議方式監管。按監管協議監管的項目工程預算清冊總額的20%可以用于監管項目相應的前期工程費、管理費、銷售費、財務費、不可預見費、稅費、同步歸還本項目房地產開發貸款及其他費用。
(十三)房地產開發企業向監管銀行申請使用商品房預售資金,根據下列不同申請款項提供相應材料:
2.申請購買建筑材料、設備款的,提供購銷合同及監理單位證明;。
3.申請設計監理等相關費用的,提供相關合同或繳費證明;。
4.申請法定稅費的,提供相關單據;。
5.申請償還土地或在建工程抵押貸款的,由抵押權人提供他項權證明、借款及抵押合同。
首次付款后,之后每次申請付款時房地產開發企業還應提供上一次申請用款事項的相應票據。符合條件的,自申請之日起二個工作日內由監管銀行將核準使用資金支付給房地產開發企業簽約的合同當事人或相關單位。
(十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監管銀行不予辦理用款手續:
1.收款單位、用途、金額等內容與房地產開發企業所提供的合同約定不符的;。
2.資金賬戶余額不足的;。
3.其他不符合本實施細則情況的。
(十五)在保證整個項目建設資金使用的前提下,資金賬戶中商品房預售資金超出該監管項目工程預算清冊總額的130%時,可允許以其超出部分用于調用,房地產開發企業憑工程監理單位對房地產開發企業調用預售資金用于有關工程建設的真實性證明向監管銀行提出申請。符合條件的,監管銀行自申請之日起二個工作日內進行付款。
(十六)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銷售中若發生退款的,由房地產開發企業提出申請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和購房者賬戶賬號,監管銀行在審核相關材料后,將相關款項以轉賬方式退購房人。
(十七)在建設過程中,若發生超出用款計劃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憑工程監理單位的證明材料,向監管銀行提出申請,監管銀行按《浙江省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暫行辦法》的規定給予支付。
五、資金賬戶的管理。
(十八)監管銀行應按月出具監管項目的預售資金收繳、支出情況對賬單,并在對賬單中明確預售資金支出的用途。房地產開發企業應在每月15日前,將建設工程完成的形象進度以及監管銀行出具的預售資金收繳、支出對賬單,報送監管項目所在地房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十九)房地產開發企業在辦理完杭州市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備案手續后,持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向監管銀行申請撤銷資金賬戶,監管銀行按規定與房地產開發企業辦妥相關手續后,撤銷資金賬戶。同時,房地產開發企業應將資金賬戶撤銷的證明報預售許可所在地房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六、附則。
(二十)杭州市主城區11月20日后受理預售的商品房項目,按本細則實行預售資金監管。本細則未盡事宜,按《浙江省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暫行辦法》規定執行。
(二十一)各縣(市)、蕭山區、余杭區可參照執行。
商品房資金監管協議書
甲方:
乙方:
丙方:
為強化建設資金使用管理,提高建設資金的使用效益,防范資金風險,保證工程建設的順利進行,根據鐵道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建設資金流向監管的通知》(鐵財〔〕237號)、昆明鐵路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建設資金監管的通知》(昆鐵財〔〕181號)文件精神,甲、乙、丙三方本著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1.乙方在丙方開立臨時銀行存款賬戶(以下簡稱結算戶),用途僅限于與新建鐵路云桂線引入昆明樞紐工程有關的款項往來,至工程竣工清算結束時終止。
2.乙方在丙方開立農民工工資保證金賬戶(以下簡稱專戶),專門用于農民工工資的支付。在建設期內,專戶除支付農民工工資外,對于其它方面的資金撥付,須專題報告甲方同意,否則丙方不得受理。乙方必須保證專戶存款余額不低80萬元。
3.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程款,一律存入結算戶,乙方只能用于新建鐵路云桂線引入昆明樞紐工程項目,嚴禁挪用、調劑、串換、占用、截留、轉移、隱藏工程項目資金。
4.每月22日至25日,乙方根據投資計劃和工程進度,填報《月度用款計劃申報審批表》(附件一)一式三份,經甲方審批后,由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5.乙方按照審核同意的《月度用款計劃申報審批表》用款,嚴禁超計劃付款。對于超用款計劃的資金支付,乙方必須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后,丙方才能辦理支付手續。
6.丙方作為資金監管的協議銀行,負責協助甲方對乙方的建設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實時監控。丙方承諾向甲、乙方提供優質的金融服務。
7.丙方根據甲方審核同意的《月度用款計劃申報審批表》,對乙方的每一筆付款,必須與甲方審核同意的用款計劃進行逐筆核對,審核無誤后及時辦理資金支付結算。對未在用款計劃內的資金支付申請不予受理,并及時通知甲方。
8.丙方根據用款計劃和實際支出建立臺賬(附件二),及時登記乙方的資金使用計劃執行情況,于次月5日前將臺賬復印件和明細對賬單送甲方審核備案,并定期向甲方和乙方報告監管服務的有關情況。
9.乙方開通網上銀行的,應將網上銀行查詢功能授權甲方及其上級部門使用,由甲方對乙方工程資金動態進行監管。乙方通過網上銀行支付建設資金時,必須嚴格執行用款計劃,嚴禁故意通過網上銀行支付逃避資金監管。丙方應及時核對乙方網上銀行支付的款項是否符合用款計劃,發現乙方超計劃通過網上銀行支付款項時,應立即通知甲方。
10.乙方及下屬單位不得參加上級單位或部門組織的資金歸集,乙方發生的內部債權掛賬應以合同協議為依據。
11.丙方在履行本協議時,應對因本協議的簽訂所獲得的關于乙方經營或財務資金狀況、資料等商業秘密嚴格保密。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丙方不得向乙方以外的任何人披露上述商業秘密,但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的除外。
12.乙方(本級項目部)對本單位及下屬單位資金流向的監管負總責。乙方(本級項目部)及下屬單位匯出云南省的資金必須按本協議規定程序報甲方審批。
13.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第5條、第9條和第10條超計劃付款的,應向甲方支付超計劃付款金額1‰的違約金。
(2)乙方違規轉移、挪用結算戶和專戶存款,用于與新建鐵路云桂線引入昆明樞紐工程無關的其他支出,必須在甲方規定的時限內全額追回,并向甲方支付轉移挪用金額2‰的違約金。乙方未在甲方規定的時限內全額追回轉移、挪用的存款,甲方可暫停拔付建設資金。
(3)乙方應支付甲方的違約金由甲方書面通知乙方,并由甲方直接從應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留。
(4)丙方違反第7條為乙方超計劃付款辦理結算的,應向甲方支付超計劃付款金額0.1‰的違約金。丙方違反本協議對結算戶和專戶資金監管不力,經甲方要求限期整改無效的,取消丙方資金監管資格。
14.本協議未盡事宜由三方協商解決。
15.本協議一式柒份,甲方叁份、乙方和丙方各持貳份,三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印章)乙方:(印章)丙方:(印章)。
商品房資金監管協議書
商品房預售是房地產開發公司在房屋竣工驗收和交付使用之前進行房屋銷售的行為。商品房預售緩解了房地產開發商資金不足的困難,很大程度上促進了房地產市場的繁榮,因此,在房地產開發中被廣泛采用。然而,近年來由于開發商自有資金不足,盲目擴大追求規模效應,將預售房款挪作其他項目使用,或者欺詐消費者將已經預售的商品房進行再抵押后攜款而逃,時有出現消費者交清購房款后卻不能按期入住或者無法按時辦理房產證,甚至買的是無法交付的“爛尾樓盤”的現象。預售樓款監管的無政府狀態所帶來的危害不容忽視,對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不力嚴重地損害了購房者的利益,嚴重擾亂了房地產二級市場的秩序,已經成為困擾房地產業健康發展的一個嚴重問題。本文從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的主體選擇和資金監管內外部法律關系分析角度出發,試圖探討一條切實可行的監管之路。
我國《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四條第三款規定“商品房預售所得款項,必須用于有關的工程建設。”該法律條文籠統地規定了商品房預售資金的用途,但并沒有明確規定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的主體、監管范圍、監管權限、法律責任等。如果開發商將預售資金挪作他用,消費者的'利益將得不到保護。因此,建立商品房預售資金的監管制度對于切實保護消費者利益和維護房地產市場秩序來說意義昭然。
商品房預售資金的監管主要是針對房地產開發商違反誠實信用義務的非理性的投資行為(例如盲目追求規模效應將預售資金挪作一級市場投資或者其他項目投資使用),這些行為的后果往往會導致消費者交付了資金卻不能取得期待的房產權利。這種監管對象的重點是資質信用不高的開發商,對于資質信用良好的開發商自然沒有監管的必要。因此,商品房預售資金的監管應該實行有限監管豁免的原則。筆者建議對于資質信用高的發展商,通過申請并經有關部門許可,可以實行監管豁免,這樣可以大大降低監管成本和效率成本。
商品房預售資金的監管的關鍵是監管主體的確定問題。在這里,兩個因素必須考慮,一個是專業技術問題;一個是法律責任問題。從專業技術因素上講,一方面預售資金的監管必須由具有具備建筑工程專業知識的機構進行,做到有效地防止發展商抽逃資金,以保證工程的順利完成。另一方面,預售商品房具有一定的融資的性質,對融通的資金的監管應該有具有相應知識能力的金融商業機構參與。對此,208月開始實施的重慶市《市城鎮房地產交易管理條例》規定由工程監理機構和開設預售款用賬戶的商業銀行聯合對預售資金進行監管的新制度。這種做法是可以借鑒的。就監管主體而言,前者具有建筑工程專業上的權威性,能夠對工程質量和工程進度進行準確的判斷,避免發展商抽逃或挪用預售資金;后者是與商品房預售有直接聯系的金融機構,具有金融專業知識。銀行本來就通過商品房按揭貸款加入到開發商與購房者之間的房屋買賣關系,或者以其他貸款形式與開發商建立借貸合同關系。那么,銀行和購房者一樣非常關心著自己的資金的效率與安全,作為自身利益的最佳判斷者,銀行適宜作為商品房預售資金的監管主體。由以上兩者主體共同監管商品房預售資金,能切實保證工程進度,保護購房者的合法權益。
從法律責任因素上。
[1][2][3]。
商品房資金監管協議書
甲方(受讓方):身份證號:
乙方(轉讓方):身份證號:
丙方(監管銀行):
根據甲乙雙方于2012年月日簽定的《****有限公司股權轉讓協議》,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萬元人民幣,作為第一期股權轉讓款。為了保證甲乙雙方順利完成交易,保障轉移資金的安全,經本協議各方協商,就甲乙雙方授權丙方對股權轉讓款人民幣萬元進行監管之有關事宜,簽訂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乙雙方同意并授權丙方按本協議的約定對甲方應當支付的股權轉讓款人民幣萬元(以下稱監管資金)進行監管。
二、甲方應當于本協議簽訂之日在丙方處開立資金監管賬戶,戶名:***,賬號:,并將監管資金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日內全部存入監管賬戶。
三、資金監管期限為日歷天,即從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2012年月日止。
四、在監管期間,除本協議第六條的有關約定外,丙方不得受理本協議各方及其他任何人支取、劃轉、銷戶或其他動用監管資金的業務。但如遇有權機關對上述賬戶進行查封、凍結、扣劃,則丙方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丙方不承擔責任。
五、在監管期間,若因上述卡掛失補辦或其他原因換領新卡,導致上述卡號變更,對于新卡內的存款丙方仍然應按本協議的約定進行監管。
六、監管期內丙方根據下列情形將監管資金解除監管:
1.經工商行政管理局變更登記,***有限公司的%股權轉移登記至甲方名下(甲方或甲方指定人員名下);法人代表已經變更為甲方指定人員。甲乙雙方共同向丙方提出書面申請,或者乙方提交***有限公司變更后的營業執照,證明法定代表人已經變更為甲方的,只要具備上述條件之一的,丙方應將監管資金中的人民幣萬元劃至乙方指定賬戶(戶名:帳號:)。
2.在監管期內甲乙雙方取消股權轉讓交易,甲乙雙方共同向丙方提出解除資金的書面申請,丙方在收到后予以解除資金監管,監管賬戶內的監管資金由甲方自行處置。
3.監管期屆滿,甲乙雙方未能完成股權轉讓交易,也未能達成補充協議延長監管期限的,丙方監管責任解除,監管賬戶內的資金由甲方自行處置。
七、丙方依據本協議僅承擔資金監管的責任,甲乙雙方之間因履行股權轉讓協議產生的所有糾紛由甲乙雙方自行解決,與丙方無關。
八、本協議經甲乙丙三方有權簽字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加蓋公章后生效。
十、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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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資金監管協議書
甲方(受讓方):身份證號:
乙方(轉讓方):身份證號:
丙方(監管銀行):
根據甲乙雙方于2012年月日簽定的《****有限公司股權轉讓協議》,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萬元人民幣,作為第一期股權轉讓款。為了保證甲乙雙方順利完成交易,保障轉移資金的安全,經本協議各方協商,就甲乙雙方授權丙方對股權轉讓款人民幣萬元進行監管之有關事宜,簽訂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乙雙方同意并授權丙方按本協議的約定對甲方應當支付的股權轉讓款人民幣萬元(以下稱監管資金)進行監管。
二、甲方應當于本協議簽訂之日在丙方處開立資金監管賬戶,戶名:***,賬號:,并將監管資金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日內全部存入監管賬戶。
三、資金監管期限為日歷天,即從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2012年月日止。
四、在監管期間,除本協議第六條的有關約定外,丙方不得受理本協議各方及其他任何人支取、劃轉、銷戶或其他動用監管資金的業務。但如遇有權機關對上述賬戶進行查封、凍結、扣劃,則丙方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丙方不承擔責任。
五、在監管期間,若因上述卡掛失補辦或其他原因換領新卡,導致上述卡號變更,對于新卡內的存款丙方仍然應按本協議的約定進行監管。
六、監管期內丙方根據下列情形將監管資金解除監管:
1.經工商行政管理局變更登記,***有限公司的%股權轉移登記至甲方名下(甲方或甲方指定人員名下);法人代表已經變更為甲方指定人員。甲乙雙方共同向丙方提出書面申請,或者乙方提交***有限公司變更后的營業執照,證明法定代表人已經變更為甲方的,只要具備上述條件之一的,丙方應將監管資金中的人民幣萬元劃至乙方指定賬戶(戶名:帳號:)。
2.在監管期內甲乙雙方取消股權轉讓交易,甲乙雙方共同向丙方提出解除資金的書面申請,丙方在收到后予以解除資金監管,監管賬戶內的監管資金由甲方自行處置。
3.監管期屆滿,甲乙雙方未能完成股權轉讓交易,也未能達成補充協議延長監管期限的,丙方監管責任解除,監管賬戶內的資金由甲方自行處置。
七、丙方依據本協議僅承擔資金監管的責任,甲乙雙方之間因履行股權轉讓協議產生的所有糾紛由甲乙雙方自行解決,與丙方無關。
八、本協議經甲乙丙三方有權簽字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加蓋公章后生效。
十、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商品房資金監管協議書
第一條根據《秦皇島市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辦法》(秦政辦發第46號,以下簡稱《辦法》),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凡在本市城市區(海港區、山海關區、北戴河區、撫寧區)及秦皇島經濟技術開發區、北戴河新區管轄區內從事房地產開發的企業,在《秦皇島市新建商品房預收款監管辦法》實施之日起,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商品房項目,其商品房預售資金的收存、支出和使用,應執行《辦法》和本《實施細則》。
第三條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是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督管理的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監管部門),負責行政管理工作。市房產市場管理處是秦皇島市城市區具體實施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督管理的機構(以下簡稱實施機構)。
監管部門職責:
負責預售資金監管涉及部門間的協調、聯系,督導全市預售資金監管業務。
實施機構職責:。
(三)負責檢查商品房預售資金的支取及使用情況。
第四條設立監管賬戶金融機構應具備條件:。
(一)具備辦理商品房按揭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
(一)各方當事人的基本情況;。
(二)各方當事人的權利與義務;。
(三)監管項目的名稱、座落、建筑幢號、建筑面積等;。
(四)監管賬戶的名稱和賬號;。
(六)預售資金交存和使用方式:。
(七)預售資金支付方式;。
(八)違約責任;。
(九)其它。
第六條開立監管賬戶的程序:。
(一)預售人提出申請,并提交以下資料:
2.《承諾書》;。
3.《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和《國有土地使用證》;。
4.規劃總平面圖;。
7.總投資計劃表及預售項目的工程建設資金階段使用計劃;。
8.《授權委托書》和《受托人身份證明》;。
(二)受理審核。實施機構審核預售人提供的相關資料,對符合條件的,出具《開立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賬戶通知書》。對不符合條件的,實施機構應向預售人一次性書面告知理由。
(三)開立賬戶。預售人持實施機構出具的《開立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賬戶通知書》及開戶金融機構所需要的其它資料,到開戶金融機構開立監管賬戶。每個擬辦《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設立一個監管賬戶。
開立監管賬戶后,預售人在秦皇島日報發布開立監管賬戶公告,并持金融機構出具的《開立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賬戶證明》和《公告》交實施機構備案,簽訂《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協議書》。預售人應將監管賬戶在預售場所公示。
第七條商品房買賣合同簽訂及備案:。
(一)預售人與承購人應使用《商品房買賣合同》示范文本,應當載明預售資金交付方式,開戶金融機構和監管賬戶,明確交款的時間和金額。
(二)承購人交款后,預售資金存入監管賬戶實時備案。預售人與承購人在線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即時備案。
(一)承購人未按揭貸款的交款程序:。
1.承購人按《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交款單》要求,將購房款交存到預售資金監管賬戶。
2.預售資金交款信息在資金監管系統中實時備案。
3.承購人憑開戶金融機構出具的交款單回執或金融機構進賬單(交款回單)向預售人換取交款票據。
(二)承購人按揭貸款的交款程序:。
承購人交付首付款程序同“未按揭貸款的交款程序”,按揭貸款交付按以下程序進行:
1.預售人或承購人持已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到貸款金融機構辦理貸款手續。
2.發放貸款的金融機構將貸款劃轉至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賬戶;承購人采取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將貸款劃轉至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賬戶。
3.預售資金交款及貸款到賬信息在資金監管系統中實時備案。
預售人申請支取商品房預售資金,實施機構應予辦理支取手續。支取的資金包括取得土地的全部費用、稅金實際發生金額、不超過已投入工程建設資金的90%、其他相關費用。(預售人利用監管項目、土地等抵押貸款的,應將貸款數額從已投入資金中扣除)。
(一)提出申請。預售人提交《秦皇島市商品房預售資金支取申請表》,并根據用途分別提交以下資料:。
1.申請支取建安工程費的,按照實際工程形象進度并結合“擬預售項目的工程建設資金階段使用計劃”進行支取,提交以下資料:。
(1)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出具的工程建設進度證明(實施機構抽查項目施工單位和工程單位出具的工程建設進度證明的真實性,每個項目抽查不少于3次)。
2.申請支取土地出讓費用,應提交預售項目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國有土地使用權證》。
3.申請支取監管項目稅款的,應按開發企業當月總售房款的12%支取稅款。
4.申請支取監管項目的其他相關費用,按每次支取建設工程費的20%同時計提。
5.每月末由開發企業通過資金監管系統進行監管賬戶資金核對,如資金賬目信息不一致,報請實施機構進行賬戶余額的核定。
(二)受理審核。實施機構對預售人提供的申請表及相關資料進行審核后,對符合條件的,出具《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支取通知書》。同時將電子信息傳輸給開立監管賬戶的金融機構;對不符合條件的,為預售人出具《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不予支取通知書》。
(三)支取資金。開戶金融機構憑實施機構開具的《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支取通知書》及網絡系統確認信息,將核準使用資金支取給預售人。月末,實施機構、開發企業通過網絡系統進行監管賬戶賬目核對。
第十條預售人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支?。?/p>
(一)用款申請的資金超出用款計劃額度的;。
(二)預售資金未及時全部存入監管賬戶的;。
(三)未按監管部門和實施機構要求進行整改的;。
(四)未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
(五)其它違反《辦法》和《實施細則》規定使用資金情況的。
第十一條預售人變更監管賬戶或賬號的程序:。
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賬戶一經開立,原則上不允許變更,按法律規定確需變更的.,應提交以下資料:
(一)預售人提交《變更監管賬戶賬號申請書》、授權委托書和經辦人身份證明,申請變更監管賬戶或賬號。
(二)經監管金融機構同意,并經實施機構審核符合條件的,實施機構出具《變更監管賬戶賬號通知書》,開戶金融機構予以變更。
(三)變更后的監管賬戶,預售人應及時在預售公開場所張貼、實施機構應及時在秦皇島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政務網公示。
第十二條預售人原監管賬戶的結余資金應轉入新設監管賬戶。在辦理變更手續期間,應暫停辦理網簽合同業務和預售資金的支取手續。
第十三條預售人申請撤銷監管賬戶的程序:。
(一)預售人在預售項目辦理初始登記后,持《房屋所有權證》到實施機構提出解除賬戶監管的申請。
(二)實施機構對預售人提交的資料進行審查。對符合條件的,出具《解除賬戶監管通知書》,預售人憑此通知書到開戶金融機構辦理解除監管手續。
第十四條建立誠信檔案和公示制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和《秦皇島市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辦法》的相關規定,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并記入誠信檔案,在秦皇島市住房和房產管理局政務網公示:。
(一)預售人直接收存預售資金,未存入監管賬戶的;。
(二)向承購人以集資、借款、會員費等形式變相預售商品房,逃避資金監管的;。
(三)提供虛假審報材料套取工程建設資金、不按規定用途使用商品房預售資金的;。
(四)不按規定時間履行合同備案手續和承諾的;。
(五)施工單位、監理單位提供虛假工程進度證明的;。
(六)開發企業在辦理項目、房屋、土地等抵押貸款后,未在規定時間內向實施機構報告備案。
第十五條遇退房退款情況,人民法院、稅務部門凍結監管賬戶資金時,以監管部門出具《商品房退房退款通知書》時點前的資金額度為準。建立各級人民法院、稅務部門與預售資金監管部門的信息通告機制,劃轉預售資金專用賬戶資金后,人民法院、稅務部門及時將劃轉信息通告給預售資金監管部門。
第十六條預售人須將《秦皇島市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辦法》和本《實施細則》向承購人公示告知,接受社會監督。
第十七條本細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商品房資金監管協議書
乙方: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
一、經甲方審核同意,乙方拆遷項目用于拆遷補償安置專項存儲的資金額度為___________(大寫)。
二、乙方將上述專項資金存入丙方為其單獨開立的資金專戶,帳號為_________________。存款按活期利率計息。
三、上述資金專戶內的存款本息均用于乙方_________________拆遷項目的補償安置。乙方必須持轉帳撥付憑證及甲方簽開《拆遷補償安置資金支付通知單》交丙方辦理資金撥付事宜。
四、丙方負責資金的監管及安全,乙方未持有甲方的《拆遷補償安置資金支付通知單》,丙方不得從拆遷補償安置資金專戶中撥付資金。
資金到位后,丙方再次出具當日的存款證明。
六、以下三種情況丙方承擔連帶責任。
(1)出具虛假資金證明。
(2)未憑甲方開具的《拆遷補償安置資金支付通知單》撥付資金。
(3)不及時撥付資金。
七、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或需要對協議中的有關條款進行修改、補充,應本著平等互利、互諒互利的原則,友好協商解決。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丙方(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資金監管協議書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為保障合同號為中交易資金安全,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如下(20____年)第號合同交易資金監管合同.
監管費用為______元,甲方支付______元,乙方支付______元。
4.1本合同應自乙方將交易金額一次性全額轉入甲方在丙方開設的`監管賬戶,到甲方履行過戶和交付義務并收到全部監管金額為止。
4.2按照合同號為約定,監管期限暫定為月,如果甲方不能如期完成過戶義務,則丙方自動將監管賬戶內本金以及產生的利息打入乙方原轉賬賬戶。
4.3如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客觀情況發生變化,甲乙雙方協商延長監管期限,則需甲乙雙方共同通知丙方延長監管期。
甲乙雙方在簽訂(20____年)第號合同后日內,由乙方將付款金額1680萬(大寫壹仟陸佰捌拾萬)由乙方賬戶(賬號)轉賬支付于甲方在丙方新設立的賬戶(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
5.1乙方轉入甲方賬戶的款項由丙方先行監管,甲方該賬戶余額為不可用余額。監管期限,按客觀預估為月,如果期限屆滿前,甲乙雙方無共同通知丙方延長監管期限,甲方未履行全部過戶義務則,丙方將監管賬戶的本金以及產生利息歸還給乙方轉出賬戶。
5.2甲乙無論乙方構成違約,對本協議導致無法履行,則丙方所收取的監管費用不予退還。
5.3在甲乙雙方共同持過戶后的新的土地證和產權證到丙方辦理取消監管程序時,丙方應當在一日內予以辦理,逾期不能辦理視為違約。
5.4在甲方義務履行完畢后,乙方可以單方書面通知丙方銀行,取消對監管賬戶的監管。如果乙方未能及時通知,甲方可向丙方提交申請,由丙方向乙方負責人發出書面確認,乙方確認后也可取消管控。該合約視為履行完畢。
甲方在乙方轉賬后日內需履行完成合同編號為(20____年)第號中土地使用權以及不動產的登記過戶義務。
7.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則按照合同編號為(20____年)第號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7.2如果丙方違約將監管賬戶的款項提前取消監管,則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丙方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收取的監管費用予以退還,并需支付所收取監管費的兩倍費用作為違約金。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丙三方協商解決,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效力等同于本協議。協商不成的,守約方可依法向違約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或者合同簽訂地點唐山區人民法院起訴。
本協議,一式三份,各方各持一份,協議自三方單位蓋章并由負責人簽字后生效。
資金監管協議書
甲方(受讓方):
身份證號:
乙方(轉讓方):
身份證號:
丙方(監管銀行):
根據甲乙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簽定的《____有限公司股權轉讓協議》,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萬元人民幣,作為第一期股權轉讓款。為了保證甲乙雙方順利完成交易,保障轉移資金的安全,經本協議各方協商,就甲乙雙方授權丙方對股權轉讓款人民幣萬元進行監管之有關事宜,簽訂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乙雙方同意并授權丙方按本協議的約定對甲方應當支付的.股權轉讓款人民幣萬元(以下稱監管資金)進行監管。
二、甲方應當于本協議簽訂之日在丙方處開立資金監管賬戶,戶名:,賬號:,并將監管資金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日內全部存入監管賬戶。
三、資金監管期限為日歷天,即從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20xx年月日止。
四、在監管期間,除本協議第六條的有關約定外,丙方不得受理本協議各方及其他任何人支取、劃轉、銷戶或其他動用監管資金的業務。但如遇有權機關對上述賬戶進行查封、凍結、扣劃,則丙方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丙方不承擔責任。
五、在監管期間,若因上述卡掛失補辦或其他原因換領新卡,導致上述卡號變更,對于新卡內的存款丙方仍然應按本協議的約定進行監管。
六、監管期內丙方根據下列情形將監管資金解除監管:
1、經工商行政管理局變更登記,____有限公司的%股權轉移登記至甲方名下(甲方或甲方指定人員名下);法人代表已經變更為甲方指定人員。
2、在監管期內甲乙雙方取消股權轉讓交易,甲乙雙方共同向丙方提出解除資金的書面申請,丙方在收到后予以解除資金監管,監管賬戶內的監管資金由甲方自行處置。
3、監管期屆滿,甲乙雙方未能完成股權轉讓交易,也未能達成補充協議延長監管期限的,丙方監管責任解除,監管賬戶內的資金由甲方自行處置。
七、丙方依據本協議僅承擔資金監管的責任,甲乙雙方之間因履行股權轉讓協議產生的所有糾紛由甲乙雙方自行解決,與丙方無關。
八、本協議經甲乙丙三方有權簽字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加蓋公章后生效。
十、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
資金監管協議書
乙方(操作方):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管理其設立在丙方的資金帳戶,為保證甲、乙雙方的共同利益及股票交易的正常進行,甲、乙、丙三方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就丙方接受甲、乙雙方的共同委托,對甲乙雙方開立的股票、資金賬戶的監管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__元整。二、乙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甲方委托乙方的投資范圍為深圳證券交易所和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有價證券(股票、基金及國債)。
一、由甲、乙雙方分別在丙方開立共管帳戶。
1.甲方開設帳戶:戶名_________;帳戶號碼:_________(此帳戶為甲方開設并委托乙方管理的帳戶,但乙方只有操作權無提款轉帳權,以下簡稱共管帳戶)。
2.乙方開設帳戶:戶名_________;帳戶號碼:_________(此帳戶為乙方開設,以下簡稱保證帳戶)。
本協議簽訂時,三方確認甲方開設帳戶內資金額為_________元人民幣(現金)、乙方開設帳戶內資金額為_________元人民幣(現金)。
甲方承諾,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不得在該帳戶提取現金或將資金轉入其他帳戶,亦不得辦理轉托管或撤消在丙方的指定交易。
乙方承諾,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不得在該帳戶提取現金或將資金轉入其他帳戶,亦不得辦理轉托管或撤消在丙方的指定交易。
二、受甲方委托,乙方在約定的投資范圍內對共管帳戶享有獨立的操作權。甲方有權隨時對甲方的資金市值狀況進行查詢,甲方如需要了解共管帳戶市值及其對應的履約保證金帳戶項下的資金情況,應事先書面通知丙方。丙方在收到其通知后應當提供加蓋其公章的反映共管帳戶和保證帳戶的市值狀況。但為保障乙方操作的獨立性,丙方不得向甲方提供共管帳戶的具體交易品種。
三、為確保本協議安全的履行,甲方、乙方授權丙方對共管帳戶和保證帳戶進行監管。丙方承諾,沒有甲乙雙方的共同書面授權,任何一方不得動用共管帳戶和保證帳戶內的資金(乙方進行買賣操作除外)。丙方并負責對乙方在該帳戶項下的.資金使用情況(包括但不限于買賣有價證券)進行監管,但對該帳戶項下買賣有價證券的盈虧不承擔任何責任。
四、合同期結束前一周內,乙方必須賣出共管帳戶和保證帳戶內的全部有價證券。合同結束后第一天,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投資結果確認書。此投資結果確認書必須得到丙方的蓋章確認后再由甲方確認。
五、乙方承諾以保證帳戶上的(_________元)作為保證共管帳戶資金期末市值不低于_________元。乙方向甲方提交投資結果確認書后,期末市值低于期初市值部分,乙方授權丙方從乙方保證帳戶上撥轉到共管帳戶。
六、甲、乙雙方保證共管帳戶在合同生效之前和合同生效期間,不以任何形式發生透支、質押、擔保等情形。在履行本協議期間,甲,乙某方若與第三人發生債務糾紛,必須保證于糾紛發生之日即向本合同的另外兩方通報,不得隱瞞。甲方由此糾紛而引起共管賬戶上的損失,不在乙方保本責任范圍之內。
七、共管帳戶期末市值高于期初市值的部分,為投資利潤,甲乙雙方協議按照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的比例分配,乙方所應分配利潤,由丙方依據甲乙雙方共同簽署的“投資結果確認書”,從共管帳戶撥轉到乙方保證帳戶。
八、甲方必須保證共管帳戶資金的合作使用期限,不得中途退出,如有變動須經協商,三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九、在委托期限內,除非出現以下第十條所述情況,甲、乙雙方均無權對共管帳戶和保證賬戶進行資金劃撥、股票轉托管或撤消指定交易。
十、共管帳戶及保證帳戶內有價證券市值與保證金之和小于人民幣_________元時,甲方有權委托丙方賣出共管帳戶中的證券,賬戶市值比期初市值減少部分,由丙方從乙方保證賬戶上劃撥回共管賬戶,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抗辨,并同意由丙方協助辦理。
十一、丙方作為監管方,有責任監管甲、乙共管帳戶及保證賬戶,在監管時間內,不能進行資金劃撥、股票轉托管或撤消指定交易;有責任按本協議以及由甲乙方共同簽署的書面指令協助辦理帳戶內的資金劃撥、股票轉托管及指定交易等證券業務,并在共管帳戶和保證賬戶合計市值低于_________元時,由指定專人通知甲乙雙方。
十二、丙方對符合本協議及委托書的書面指令的執行,甲、乙雙方均不得提出異議,甲、乙雙方的異議均不影響上述指令的執行。
因履行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應由甲、乙、丙三方協商解決。若三方協商無法解決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一、本協議約定的期限屆滿后,丙方所承擔的監管責任即自行解除,本協議終止。
二、甲乙雙方共同簽署的書面文件,解除雙方委托關系,并書面通知丙方,丙方辦理完有關手續后,協議終止。
三、本協議有效期屆滿后,若三方仍愿意繼續合作,則需另行簽定協議書。
四、甲方、乙方的開戶資料,甲方對乙方的不可撤消授權委托書,以及甲方填報的賣出委托單等均作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五、本協議一式叁份,由甲方、乙方、丙方三方各持一份,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銀行資金監管協議書
丙方(監管方):_________。
為保證二手房交易資金安全,丙方受_________房地產交易中心委托提供二手房交易資金監管服務。甲,乙,丙三方共同友好協商,就辦理二手房交易資金監管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乙雙方買賣的房屋位于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產權號:_________,交易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__(大寫)。
第二條本協議所示資金監管期限從乙方第一筆監管房款存入丙方指定銀行帳號之日起至_________房地產交易中心完成該房地產轉移登記,甲方收到全額監管房款,乙方收到房地產權證之日止。
第三條甲,乙雙方委托丙方監管購房款為:
第四條根據甲,乙雙方相關協議,乙方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分_________次,將監管房款存入丙方指定銀行_________銀行_________支行帳號_________,具體付款方式,金額,期限如下: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后_________日第一次向丙方指定銀行帳號存入房款人民幣_________(大寫)。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后_________日第一次向丙方指定銀行帳號存入房款人民幣_________(大寫)。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后_________日第一次向丙方指定銀行帳號存入房款人民幣_________(大寫)。
第五條付款方式經三方協商,按下列第_________款處理,甲乙雙方所簽訂《買賣合同》之付款方式以本協議約定為準。
(一)丙方應在乙方全額監管房款劃入丙方指定銀行帳號,且丙方收到《_________房地產交易中心收件收據》所示受理日期后第二十五日(如有退件,受理日期應從交易中心收到補件之日起計算),通知甲,乙雙方雙方同時到場,至丙方處領取甲方全額監管房款及乙方產權證。(如遇雙休日及國定假日順延)
(三)甲,乙雙方自辦貸款,則本協議所示放款日期自乙方全額監管款項到帳后第二十五日(以銀行到帳憑證所示日期為準)由監管方通知甲,乙雙方同時到場,至丙方處領取甲方全額監管房款及乙方產權證。
第六條甲,乙雙方確認:丙方按本協議約定書面通知甲,乙雙方后,甲,乙雙方應于收到通知十日內同時到場至丙方處領取監管房款及乙方產權證;如逾期不領,丙方再以書面方式通知甲,乙雙方,通知發出七個工作日內,甲,乙雙方無法同時至丙方處同時領取,丙方視作甲方或一方自動放棄權利,可向甲方或乙方單方發放監管房款或產權證。
第七條在辦理房地產轉移登記過程中,經房地產登記機關審核,因不符合產權登記條件而導致不能辦理轉讓交易過戶登記,不予登記書一經作出,丙方通知甲,乙雙方,并于不予登記書作出拾日內向乙方退還已收房款,本協議自然終止,已收監管費用不予退回。
第八條若甲乙雙方于正式簽訂《買賣合同》前簽訂本協議,但因故終止該房地產交易,或由甲,乙雙方所簽《買賣合同》引起的糾紛造成交易登記終止。本協議自然終止,已收監管費用不予退回。
第九條丙方實行房款監管后,不能對抗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依法對該房地產的查封或以其他形式的限制房地產權利的裁定,決定。如發生丙方所監管房款被司法機關,行政機關因非為丙方原因而依法凍結造成丙方不能將監管房款交付甲方或乙方。本協議自然終止,已收監管費用不予退回。
第十條丙方對房款的監管不意味著對乙方付款義務承擔保證責任;丙方對房地產交易的合法性,可行性以及其他與房地產買賣合同有關的任何問題均不承擔任何責任。甲,乙雙方在履行房地產買賣合同過程中發生與本協議無關的任何爭議均應由雙方自行協商或通過法律途徑解決。若因甲,乙雙方原因導致監管方未能及時完成本協議委托事項,則按甲乙雙方簽訂的《房地產買賣合同》的約定負相關違約責任。本協議自然終止,已收監管費用不予退回。
第十一條因甲,乙雙方不按本協議中規定的程序辦理而造成的后果,由違約方承擔責任。本協議自然終止,已收監管費用不予退回。
第十二條監管費用為_________元,由甲方支付_________元,乙方支付_________元。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如委托丙方辦理貸款,產證等其他事宜,具體見附頁。
第十四條_________。
第十五條本協議經三方簽字,蓋章后并由乙方按協議約定將監管房款存入丙方指定銀行帳號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三方另行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
本協議經甲方收到全額監管房款,乙方收到房地產權證后,自行失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丙方(蓋章):_________公司。
聯系人(簽字):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資金監管協議書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銀行________分行(以下簡稱“乙方”)。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保薦機構)(以下簡稱“丙方”)。
本協議需以《深圳證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以及上市公司制定的募集資金管理制度中相關條款為依據制定。
為規范甲方募集資金管理,保護中小投資者的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深圳證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的規定,甲、乙、丙三方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已在乙方開設募集資金專項賬戶(以下簡稱“專戶”),賬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截止_____年__月__日,專戶余額為_____萬元。該專戶僅用于甲方_________________項目、________________項目募集資金的存儲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以存單方式存放的募集資金_____萬元(若有),開戶日期為_____年__月__日,期限__個月。甲方承諾上述存單到期后將及時轉入本協議規定的募集資金專戶進行管理或者以存單方式續存,并通知丙方。甲方存單不得質押。
二、甲乙雙方應當共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支付結算辦法》、《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
三、丙方作為甲方的保薦機構,應當依據有關規定指定保薦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員對甲方募集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丙方應當依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以及甲方制訂的募集資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導職責,并可以采取現場調查、書面問詢等方式行使其監督權。甲方和乙方應當配合丙方的調查與查詢。丙方每半年對甲方募集資金的存放和使用情況進行一次現場檢查。
四、甲方授權丙方指定的保薦代表人______、_______可以隨時到乙方查詢、復印甲方專戶的資料;乙方應當及時、準確、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關專戶的資料。
保薦代表人向乙方查詢甲方專戶有關情況時應當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證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員向乙方查詢甲方專戶有關情況時應當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證明和單位介紹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__日前)向甲方出具對賬單,并抄送丙方。乙方應當保證對賬單內容真實、準確、完整。
六、甲方一次或者十二個月內累計從專戶中支取的金額超過五千萬元或者募集資金凈額的10%的,乙方應當及時以傳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時提供專戶的支出清單。
七、丙方有權根據有關規定更換指定的保薦代表人。丙方更換保薦代表人的,應當將相關證明文件書面通知乙方,同時按本協議第十一條的要求書面通知更換后保薦代表人的聯系方式。更換保薦代表人不影響本協議的效力。
八、乙方連續三次未及時向丙方出具對賬單或者向丙方通知專戶大額支取情況,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調查專戶情形的,甲方或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單方面終止本協議并注銷募集資金專戶。
九、本協議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各自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專戶資金全部支出完畢并依法銷戶之日起失效。
丙方義務至持續督導期結束之日,即_____年12月31日解除。
十、本協議一式_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向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國證監會____監管局各報備一份,其余留甲方備用。
十一、聯系方式:
1.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銀行_______________分行(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保薦機構)(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
保薦代表人a: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保薦代表人b: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
協議簽署: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代表: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_日。
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代表:
乙方:____銀行____分行_____支行(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代表: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_日。
丙方:_______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代表: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銀行資金監管協議書
甲方:
乙方:
為推進xx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為甲方)與xx公司(以下簡稱為乙方)的全面合作,實現共同發展,根據國家法律、法規以及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有關規定,雙方本著自愿、平等、互利、守信的原則,經充分協商,達成本合作協議。
第一條說明。
1.1投資人:指在平臺使用自有資金認購標的的個人客戶。
1.2借款人:指在平臺進行貸款申請的中小企業或者個人。
1.3p2b:指peer-to-business,個人對企業的一種貸款模式。p2b網絡借貸平臺是作為一種中介的模式,投資人能夠在平臺上找到合適的投資目標,能夠很好的解決小微企業融資難的問題。
1.4p2p:指peer-to-peer,個人對個人的一種貸款模式。p2p網絡借貸平臺是作為一種中介的模式,投資人能夠在平臺上找到合適的投資目標,能夠很好的解決個人用戶的資金需求問題。
1.5平臺運作原理:投資人和借款人在乙方提供的平臺上自主實現資金撮合,由投資人向借款人提供資金貸款,貸款人定期支付利息和到期歸還本金的一種互聯網p2b及p2p的商業模式。
第二條合作內容。
為加強對平臺流通資金的監督管理,保證資金的真實、合理、安全劃撥,由甲方對乙方運營的平臺(以下簡稱平臺)所有交易資金進行監管。
戶名:賬戶號:開戶銀行:監管期間,乙方不得變更、撤銷該賬戶。
2.2投資人通過乙方運營的平臺進行標的認購,其認購資金全部進入資金監管賬戶,平臺確認撮合交易成功后,乙方通過平臺向甲方發起劃款指令,甲方核對乙方劃款指令的真實性后,按劃款指令將投資人的認購資金劃入借款人的指定賬戶。
2.3借款人償還支付的借款本息、平臺管理服務費等到資金監管賬戶,由乙方統一管理,乙方再將屬于自己的平臺管理費轉入乙方自己的普通賬戶。
2.4投資人如果擬收回全部或部分已到期或已取得的本金和利息,在向乙方下達提現請求后,乙方通過平臺向甲方發起支付指令,甲方在核對指令的真實性后,按支付指令將等額資金由監管賬戶劃入投資人的指定賬戶。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3.1甲方負責對資金監管賬戶的合理監管,以保障該賬戶符合國家相關法規。
3.2甲方負責配合乙方接入銀聯在線支付/支付寶/微信支付,以支撐平臺的在線充值功能。
3.3甲方負責接收乙方平臺傳輸的交易數據,該數據由甲乙雙方共同保存,并對數據進行核對確認,甲方以此數據進行資金劃撥,且數據準確性以甲方保存的為主。
3.4在乙方平臺進行充值的客戶,其充值對應的銀行賬戶信息全部同步提供給甲方,由甲方進行信息備份并保存。
3.5若甲方清算系統發生故障,甲方應于次日內告知乙方;若由于未及時告知導致甲方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4.1提供給甲方接入乙方系統的接口規范,確保甲方系統能夠正確連接乙方的業務平臺。
4.2負責本方系統的運營和維護工作。
4.3保護用戶的交易傳輸安全,若因為乙方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技術故障、員工道德風險等導致用戶資金損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4.4若乙方平臺系統發生故障,乙方應于次日內告知甲方;若由于未及時告知導致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5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交易信息的安全性,由此產生的資金損失由乙方承擔。
4.6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對平臺交易真實性的檢查。
第五條保密條款及其它義務。
5.1不論是在本協議有效期內,還是在本協議結束以后,未經其他方書面同意,甲乙雙方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獲得的保密信息(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否則違約方應向其他方賠償由此產生的所有損失。
5.2雙方保證保密信息僅可在本方從事該項目合作的員工范圍內知悉。在雙方上述人員知悉該保密信息前,本方應向其提示保密信息的保密性和應承擔的義務,并保證上述人員以書面形式同意接受本協議條款的約束。
5.3如果任何一方被要求向政府部門、法院或其他有權部門提供保密信息,該方在可能的情況下,應立即向保密信息提供方予以通報,以便保密信息提供方能以保密為抗辯理由或取得保護措施,并且應用盡適用的所有程序來保護該保密信息,由此所花費的合理費用由保密信息提供方承擔。
5.4未經對方同意,雙方均不得使用對方名稱和商標用于合作范圍以外的商業宣傳和廣告。
第六條爭議解決及其它事項。
6.1因本協議的履行和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協議雙方應平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在被告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訴訟期間,除有爭議事項外,協議雙方應繼續履行本協議。
6.2本協議任何條款的修改、放棄、撤銷或終止均由雙方協商一致后達成書面協議,方可有效。
6.3本協議有效期為xx年(期限為年月日至年月日),且協議必須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雙方公章后方可生效。本協議期滿后,如無任何一方書面提出終止要求,可自動延續壹年,累次有效。
6.4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銀行資金監管協議書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注冊地址:
聯系電話:
傳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注冊地址:
聯系電話:
傳真:
依據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支付結算辦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和結算制度,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商聯卡發行資金管理和結算等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關鍵名詞。
1.卡:符合乙方業務及技術標準,能在乙方發展受理商家使用的有統一標識的磁條卡、ic卡以及網上交易的信息載體。
2.交易:指持卡人使用商聯卡在受理商戶進行的消費行為。
3.特約商戶:指與乙方簽訂了《特約商戶協議書》,能夠受理商聯卡用戶交易的商戶。
4.結算監管賬戶:指為實現商聯卡交易資金清算而開立的資金結算賬戶。
5.資金監管:甲方對乙方的“結算監管賬戶”借方交易額進行監管,該賬戶資金僅用于與商聯卡業務相關資金結算。
二、適用范圍。
本協議所約定的事項限于乙方銷售商聯卡資金全額存放在甲方,由甲方代為資金管理和結算的商聯卡資金運營模式。
三、賬戶的開立。
乙方遵照甲方相關規定以乙方的名義在甲方處開立商聯卡交易資金結算監管賬戶(開戶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結算監管賬戶”)。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銀行規章制度的規定,為乙方辦理“結算監管賬戶”的開立及其他相關金融業務。
2.甲方受乙方委托對“結算監管賬戶”的資金進行監管?!敖Y算監管賬戶”用于存放乙方出售商聯卡的資金,付款僅限于與特約商戶的資金結算和乙方收入、利息及手續費、及過期資金等的劃轉。
3.甲方應指定專門的客戶經理積極配合、協助乙方辦理各類結算服務,并提供業務資料交接及傳遞相關憑證,做好各類金融服務。
4.若甲方出現遷址、暫?;蚪K止營業、解散、撤銷、破產、清算、接管等任何對履行本協議有重大影響的情形,應及時通知乙方。如雙方協商后同意乙方變更服務銀行的,則甲方應配合做好乙方賬戶中資金的劃轉、賬戶的注銷或轉移等善后工作。
5、乙方特約商戶及其他相關合作方如需乙方出具銀行資金監管證明及其他相關材料的,甲方應配合出具相關材料。
乙方委托甲方進行商戶交易資金結算的,相關結算流程及結算手續費減免優惠等另行簽署補充協議。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根據相關規定和甲方的要求,在甲方處開立“結算監管賬戶”,辦理相關金融業務。
2.乙方應按時將商聯卡出售所收到的資金存入“結算監管賬戶”。
3.若乙方出現遷址、暫?;蚪K止營業、解散、撤銷、破產、清算、接管等任何對履行本協議有重大影響的情形,應及時通知甲方。
五、關于資金結算。
甲乙雙方協商采取以下一種資金結算方式。
1.乙方按照與特約商戶簽署的結算周期,定期提供交易清算數據及商戶結算信息等報表給甲方,作為委托甲方辦理資金結算業務的委托指令,由甲方利用自身資源為乙方進行資金結算。甲方應確保資金結算及時、準確,如由于甲方原因造成資金結算不成功的,甲方應及時采取糾錯彌補措施,由此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乙方結算監管賬戶內的資金因被有權單位采取停止支付、凍結等原因不足以甲方執行乙方委托指令的,或因乙方提供的有關交易清算報表的不準確、不完整,如數據存在錯誤或者缺失等原因造成甲方代為進行資金結算不成功的,乙方應及時采取糾錯彌補措施,由此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與甲方無關。甲方并為此有權通知乙方采取補救措施或進行糾錯處理,乙方應按甲方通知要求及時辦理。
2.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商聯卡交易清算數據后當日將資金劃至甲方已留檔的各相關特約商戶賬戶中。
六、爭議解決。
1.因法律、法規、金融政策和銀行結算制度出現變更,甲乙雙方。
2.甲乙雙方應認真履行本協議規定,如有分歧、爭議,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如果無法協商解決,則應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3.協議有效期間如因不可抗力或法律法規等事由導致本協議無法執行,則協議雙方互不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但遭受到不可抗力的一方有義務立即書面通知另一方,雙方并盡最大努力減少該不可抗力帶來的后果,協助對方處理善后事宜。
七、保密條款。
1.雙方均保證,對于本協議內容及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知的對方任何涉密信息,任何一方均負有保密義務,未經對方許可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不包括乙方特約商戶及其他合作方)或用于其他目的。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金融監管部門另有要求的除外。
2.甲方及其工作人員須對乙方的交易結算資金賬戶情況保密。未經乙方許可,甲方應拒絕任何單位和個人的查詢。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金融監管部門另有要求以及乙方所做的查詢除外。
八、協議的履行及終止。
1.本協議由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章并加蓋公章后生效。除甲乙雙方按本協議有關條款提前解除外,本協議的有效期為12個月。本協議每一次到期后自動向后延長6個月,除非任何一方在到期之日前三個月內提出不再續簽。
2.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任何一方未及時履行本協議項下任何義務。
3.本協議終止或解除后,雙方應積極配合,妥善處理并解決善后事宜,甲方應當配合把剩余的資金在五個工作日內轉到乙方指定的賬戶。
4.本協議終止或解除后,雙方在此之間已經進行但尚未完結的商聯卡結算業務仍需繼續履行,不因本協議終止(解除)而終止。
5.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6.對本協議進行修改,必須以書面形式進行。
7.本協議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四份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雙方簽署如下: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方資金監管協議書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為保障合同號為中交易資金安全,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如下(20____年)第號合同交易資金監管合同。
監管費用為______元,甲方支付______元,乙方支付______元。
4.1本合同應自乙方將交易金額一次性全額轉入甲方在丙方開設的監管賬戶,到甲方履行過戶和交付義務并收到全部監管金額為止。
4.2按照合同號為約定,監管期限暫定為月,如果甲方不能如期完成過戶義務,則丙方自動將監管賬戶內本金以及產生的利息打入乙方原轉賬賬戶。
4.3如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客觀情況發生變化,甲乙雙方協商延長監管期限,則需甲乙雙方共同通知丙方延長監管期。
甲乙雙方在簽訂(20____年)第號合同后日內,由乙方將付款金額1680萬(大寫壹仟陸佰捌拾萬)由乙方賬戶(賬號)轉賬支付于甲方在丙方新設立的賬戶(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
5.1乙方轉入甲方賬戶的款項由丙方先行監管,甲方該賬戶余額為不可用余額。監管期限,按客觀預估為月,如果期限屆滿前,甲乙雙方無共同通知丙方延長監管期限,甲方未履行全部過戶義務則,丙方將監管賬戶的本金以及產生利息歸還給乙方轉出賬戶。
5.2甲乙無論乙方構成違約,對本協議導致無法履行,則丙方所收取的監管費用不予退還。
5.3在甲乙雙方共同持過戶后的新的土地證和產權證到丙方辦理取消監管程序時,丙方應當在一日內予以辦理,逾期不能辦理視為違約。
5.4在甲方義務履行完畢后,乙方可以單方書面通知丙方銀行,取消對監管賬戶的'監管。如果乙方未能及時通知,甲方可向丙方提交申請,由丙方向乙方負責人發出書面確認,乙方確認后也可取消管控。該合約視為履行完畢。
甲方在乙方轉賬后日內需履行完成合同編號為(20____年)第號中土地使用權以及不動產的登記過戶義務。
7.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則按照合同編號為(20____年)第號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7.2如果丙方違約將監管賬戶的款項提前取消監管,則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丙方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收取的監管費用予以退還,并需支付所收取監管費的兩倍費用作為違約金。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丙三方協商解決,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效力等同于本協議。協商不成的,守約方可依法向違約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或者合同簽訂地點唐山區人民法院起訴。
本協議,一式三份,各方各持一份,協議自三方單位蓋章并由負責人簽字后生效。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協議
甲方開發并擬預售的商品房項目建筑物名稱為________________,坐落________________,擬預售________樓________棟________號,擬預售面積________萬平米。
甲、乙雙方經協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本協議項下的商品房預售資金,包括定金、首付款、購房貸款及其他形式全部購房款,全部存入其在乙方開立的專用賬戶。專用賬戶名稱(開發企業名稱+建筑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嚴格監管區縣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核定的預售項目重點監管額度,并監督甲方預售資金入賬情況。
乙方發現甲方預售資金未按時、足額存入專用賬戶的,將及時將相關情況報送區縣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三、甲方按照項目用款計劃中確定的用款節點申請使用被監管的預售資金。
專用賬戶內資金超出剩余工程建設節點用款額度后,甲方可向乙方申請支取超出部分的資金優先用于工程建設或償還開發貸款。如甲方以該預售項目向乙方申請并使用房地產開發貸款的,則超出重點監管額度的資金在轉出時,須征得乙方同意并轉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封閉管理賬戶。
該項目完成初始登記前,專用賬戶內的資金不得低于重點監管額度的5%。
四、甲方申請使用被監管的預售資金時,應向乙方提交以下材料:
(四)竣工驗收備案節點,提交建設、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簽章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
五、專用賬戶內資金未達到剩余工程建設節點用款額度時,甲方與購房人解除購房合同的,甲方可持區縣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出具的網簽合同注銷證明文件向乙方申請退回已入賬的相應購房款,乙方應在二個工作日內撥付。入賬資金超出重點監管額度后,甲方與購房人解除購房合同的,由甲方自行結算退款。
六、乙方應于每月日前,向甲方提供預售資金專用賬戶對賬單。
七、乙方應按相關要求,配合完成預售資金監管系統調試。
八、本協議擬預售樓棟、面積與實際預售許可樓棟、面積不符的,以預售許可確定的樓棟、面積為準。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按照《辦法》規定執行。
十、本協議一式三份,協議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報區縣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十一、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資金監管協議書
買方:____________證件名稱及號碼:_________。
買方代理人:_______證件名稱及號碼:_________。
第三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易錚華地址:芙蓉區五一大道766號中天廣場寫字樓九樓。
買賣雙方于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簽訂轉讓長沙市________區單位房產的《________》,為保證此次交易資金安全,經買賣雙方協商一致,愿意委托第三方對________部分交易資金進行監管,并簽定協議如下:
一、買賣雙方同意將本次交易________(定金/房款/交房押金)人民幣合計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元)委托第三方托管。簽定本協議后________日內(買/賣方)以現金或轉帳方式交付給第三方,為轉帳及付款方便,買賣雙方同意(買方/賣方)從指定帳戶將款項轉入第三方指定帳戶視為第三方收到款項,________(買方/賣方)與第三方的指定帳戶如下:
買方:戶名開戶行帳號簽名確認:
第三方: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帳號:_______。
二、第三方僅對托管在其處的資金安全負責,并依據買賣雙方約定的以下第________種事由出現時無息放款給賣方:
(a)、賣方將房產證原件交給第三方辦理房產過戶,且經查檔無抵押無查封登記;
(b)、買賣雙方簽訂房管局的《二手房買賣合同》,并將過戶回執原件產第三方;
(d)、________。
賣方指定帳戶如下:
戶名開戶行帳號簽名確認:
三、買賣雙方聲明:若此次交易發生糾紛無法完成交易,為了達到保證交易資金安全而委托第三方托管的目的,如第三方已經按約定事由放款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單方要求第三方再次支付托管款項;如在放款事由出現前雙方已發生糾紛,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單方要求第三方支付托管款項,第三方僅憑買賣雙方書面協商結果或法院/仲裁生效判(裁)決向權利人放款。
四、本協議一式叁份,賣方、買方、第三方各執一份,自三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備注:
提示:此合同必須由買賣雙方本人或經委托公證的代理人簽名后方可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