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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患排查指南(專業21篇)

時間:2024-02-02 09:58:02 作者:GZ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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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患排查制度

為了加強班組工作安全,及時發現安全隱患,將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確保礦井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1、班長要對本組所管轄區域內的安全生產、監控設備、通風設施、環境衛生、職工應知應會等進行認真細致的檢查。對所查出的安全隱患,能夠現場處理的要立即通知所在生產班組,安排人員立即處理、并落實到責任人。對因條件限制等原因無法立即整改處理的,及時制定出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并監督整改情況與復查,由隱患責任人負責填寫《安全檢查隱患登記表》。

2、班組各班人員必須對本隊、本班組工作中的安全情況進行檢查,對檢查中查出的問題及時進行處理,現場處理不了的要及時匯報值班室。

3、加大查找隱患的考核力度,職工每查一條隱患加安全分1分,班長每查一條隱患加安全分0.5分。

4、上級安全檢查出的各班組的隱患,由各班班長落實責任人,簽單進行整改。

5、班長或副班長必須對各自分管范圍的區域,進行全面認真的自查,凡被礦或同期上級查出重大隱患或較大事故隱患而本人未查出的,對責任人進行罰款。

6、各班組每天對局隱患信息庫各類隱患進行分析,并對照本班組所分管業務進行舉一反三并整改落實,徹底將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隱患排查工作匯報

市商務局按照各級關于加強城鎮燃氣安全管理工作安排部署及我市《餐飲場所和生產經營單位燃氣使用排查整治方案》要求,嚴格落實行業部門主管責任,深入研判風險形勢,落實防范措施,通過持續不斷地高壓態勢抓安全,行業安全形勢穩步提升。

結合全市城鎮燃氣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及安全生產“百日攻堅”行動,開展餐飲場所燃氣使用安全自查自糾活動,督導各鎮街餐飲經營單位隱患排查情況,自查使用燃氣餐飲企業數量家,一般隱患問題198個,已督導整改91個,限期整改107個。印發《關于報送餐飲行業燃氣企業安全培訓工作計劃的通知》《關于全面開展餐飲經營場所燃氣安全排查整治的通知》《七月份餐飲場所燃氣安全生產工作提示》,明確全面排查整治餐飲經營場所燃氣安全隱患,重點采取“四不兩直”等方式抽查餐飲單位安全防范措施落實情況,重點查看排查出的隱患問題企業整改落實情況,確保安全隱患整改“全閉環”。

通過互聯網、報紙、電視、廣播等媒體,加大宣傳力度,廣泛宣講燃氣安全知識和防范基本技能,強化用氣單位安全用氣意識,提高用氣單位安全用氣技能。利用“榮成商務”微信公眾號、網站等平臺,普及燃氣安全檢查、應急處置等基本知識等信息,印發《餐飲業經營場所燃氣使用安全知識》,自覺抵制不合格連接軟管、燃氣灶具、減壓閥等,確保燃氣使用等環節安全。

針對從業人員安全知識儲備不足、人員流動性大等問題,制定《20xx年市商務局燃氣安全教育培訓計劃》,聯合消防等專業部門赴王連等鎮街開展專項教育培訓。結合安全隱患典型案例事故調查報告,對餐飲經營單位燃氣使用中常見不規范現象進行重點講解,增強安全抓手針對性和實用性,切實提升餐飲場所安全管理水平及餐飲從業人員安全意識,確保餐飲場所用氣不出問題。

隱患排查通報

5月12日縣委、縣政府組織各鄉鎮及縣安委會成員單位召開緊急會議,要求全縣各部門立即開展煤礦安全隱患排查活動,截止5月23日排查活動已告一段落,總的來看各鄉鎮總管部門高度重視,一把手親自安排、親自部署、親自制定方案,排查工作從嚴過細,不留死角,收到了較好的效果。

一、高度重視,明確責任。

各單位"一把手"能及時組織召開專題會議,成立了隱患排查領導組,認真傳達了5.12會議精神親自安排、親自部署、排查結果后各單位都形成了隱患排查報告。

二、從嚴過細,認真排查。

本次隱患排查45座礦井,涉及面100%,在排查中按照政府"隱患排查十類三十條"緊緊抓住"現場管理"和"責任落實"兩個關鍵環節,認真開展了隱患排查,重點檢查了煤礦通風,瓦斯綜合治理方面問題特別是高瓦斯、高管礦井實瓦斯治理措施情況,低瓦斯礦井落實"一通三防"管理情況,瓦斯日報情況、測風記錄情況以及受水害威脅礦井落實防探水工作、煤礦防雷電、防排水、防汛情況。

三、認真疏理,及時上報。

本次檢查全縣發現各類安全隱患436條,現場整改385條,限期整改51條,對2座礦井進行了停產整頓。從這次檢查情況看,全縣煤礦的安全生產的各級責任落實的比較到位,各項制度和措施執行的較為嚴格,安全的投入,比以往有較大的增加,安全防范能力得到進一步提升,保障了全縣安全生產。在排查中,也暴露一些不容疏忽的問題,部分煤礦仍然存在:

1、局部通風管理不到位。存在風筒跑風漏風;局部通風機能力不足等。

2、監測監控管理較差。主要存在探頭位置不當,備用探頭數量不足;瓦斯員不專職和數量配備不足,不能確保"一班三檢"、"一炮三檢";極少數礦井未實現雙回路供電。

3、機電設備管理不善,部分煤礦機電設備存在失爆現象,存在信號電纜與動力電纜混雜情況。

4、"一坡三檔"起不到應有的作用,坡頭無常閉阻車器,常開擋車器失靈等。

5、部分煤礦頂板管理差,存在斷梁折柱和錯口棚。

6、礦級領導入井檢查記錄不規范,班前班后會流于形式,"三對口"執行不嚴。

7、礦安全監管人員數量不足,素質不高,不能滿足安全生產工作的要求,特別是個別煤礦安管人員身兼數職,安全監管工作只是其工作任務之一。

8、作業規程、操作規程千篇一律,缺乏針對性和可操作性,責任目標分解不明確。

9、一線職工素質低,"三違"現象仍舊存在。

通過本次安全隱患排查,各煤礦要針對自身存在的問題,從源頭上找差距、找不足、找原因,要堅持標本兼治,重在治本,各鄉鎮、主管部門、辦礦單位要針對所查問題跟蹤督促整改。凡整改不到位的礦井,是生產礦井的要堅決停產整頓,是停產整頓的礦井決不允許井下維修作業,在今后的工作中,各級、各部門、各煤礦企業要繼續認真落實好5.22全縣安全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增強做好安全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繼續開展自查自糾,切實落實各級責任,強化現場管理,共同推進我縣安全生產的形勢穩定好轉。

x縣人民政府。

年五月二十五日。

隱患排查通報

隱患排查主要針對于工作、生活中存在著種種大大小小的安全隱患,為了減少這些不好的情況發生,需要定期排查。下面本站小編給大家帶來隱患排查通報范文,供大家參考!

為落實年安全生產“隱患治理年”的工作要求,促進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入開展,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步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國辦發明電[號)及我市安發號文件精神,結合我鄉實際,現就進一步做好全鄉年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二、范圍、內容和方式。

(一)排查治理范圍:本鄉范圍內各行業領域的全部生產經營單位。

1、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經營,煙花爆竹,建筑施工等高危行業企業;。

2、道路交通、水上運輸、農機、水利等行業、企業;。

3、商(市)場、公共娛樂場所、學校、醫院、勞動密集型企業等人員密集場所;。

4、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

5、易受暴雨、洪水、雷電、泥石流害影響的企業、單位和場所;。

6、近年來發生安全事故的單位,山體滑坡等自然災;。

(二)排查治理內容:全面排查治理各生產經營單位及其工藝系統、基礎設施、技術裝備、作業環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隱患,以及安全生產體制機制、制度建設、安全管理組織體系、責任落實、勞動紀律、現場管理、事故查處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環節。具體包括:

2、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及落實情況;。

3、高危行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使用、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交納等經濟政策的執行情況;。

5、危險性較大的特種設備和危險物品的存儲容器、運輸工具的完好狀況及檢測檢驗情況;。

7、事故報告、處理及對有關責任人的責任追究情況;。

11、道路建設、維護及交通安全設施設置等情況;。

12.對企業周邊或作業過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災害引發事故災難的危險點排查、防范和治理情況等。

(三)排查治理方式。

3、鄉安委辦督查督辦,根據各單位、各企業排查治理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開展情況,鄉安委辦組織力量定期不定期進行現場督查,對重大隱患實行限時制,限期整改落實。

三、工作部署。

第—階段(2月至4月):圍繞確保全國“兩會”期間、安全生產,做好排查治理和監督檢查工作,抓緊整改20xx年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中排查出的重大隱患,凡能夠在短期內完成整改的,務必于3月底前整改到位;暫時難以完成整改的,也要列出計劃,做到責任、措施、資金、時間、預案五落實,并加強監控。

第二階段(5月至9月):圍繞汛期和北京“奧運會”安全做好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1、針對這—時期暴雨、洪水、森林火災等自然災害多發頻發的特點,把存在山體滑坡、垮塌、泥石流威脅的露天采場和建筑施工工地,存在潰壩潰堤危險的病險—水庫、河流、等作為排查治理的重點,建立健全自然災害預報、預警、預防和應急救援體系,落實防洪防汛、防坍塌、防泥石流、防火等各項措施,嚴防引發事故災難。對排查出的隱患,要加快治理和除險加固進度,確保汛期到來前整改到位,工程或其它原因無法完成的,要加強監測,制定預案。

2、以非金屬礦山危險化學品、建筑施工、道路和水上交通、特種設備等夏季事故易發的行業領域為重點,抓住容易引發事故的重大隱患,加大治理力度。非金屬礦山要防冒頂、防爆破傷害,化工廠、加油站、危險物品運輸要防火防爆、防泄漏防中毒,建筑施工要防坍塌垮塌,道路交通要防超載超限超速,水上交通要防碰撞防泄漏。

1.加大對無證勘查開采、以采伐探、以掘代采、超層越開采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打擊嚴格管理火工品,嚴歷打擊非法經營煙花爆竹等違法行為。

2、指導督促各生產經營單位做好冬季安全生產工作,認真排查整改各類事故隱患,落實防火、防爆、防塵、防靜電、防冰雪災害、防凍裂泄漏,以及道路和水上交.通防滑、防霧、防碰撞等措施。

3、認真總結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和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和要求,健全企業、政府兩個層面的重大隱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險源監控制度,使隱患排查治理實現制度化、規范化、經?;?。

四、工作要求。

1、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加大宣傳力度。

在去年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的基礎上,繼續深入開展隱患排查治理,是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的重要舉措;是深化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提高安全生產整體水平的有力抓手;也是為“兩會”和“奧運會”創造安全、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的需要。要進—步提高對做好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認識,堅持安全發展,增強責任意識和憂患意識,站在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立足于治大隱患、防大事故,集中精力做好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加大宣傳力度,以“治理隱患,防范事故”為主題,組織開展好“安全生產月”活動,推動全社會更加關注、支持、參與、監督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x年xx月xx日。

各燃氣公司:

為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切實消除事故隱患,預防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根據《黃巖區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年。

活動方案。

》(黃政辦發〔20xx〕19號)和《黃巖區建筑施工、燃氣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活動實施方案》(黃建規〔20xx〕36號)的精神,結合我區燃氣經營市場和安全管理工作實際情況,我局燃氣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小組,于20xx年4月15日對我區1家燃氣管道企業、2家燃氣儲備站和16個燃氣供應站進行了安全檢查,現將檢查情況通報如下:

總體上,各燃氣企業安全管理制度基本落實到位,建立了安全三級管理體系,開展了日常安全例檢巡檢活動,有安全臺賬記錄,此次檢查中無發現超期鋼瓶充裝情況。但在此同時,檢查組發現一些燃氣企業安全管理有所放松,安全意識有所下降,仍存在一些安全隱患和問題,現將有關問題及整改要求予以通報明確(具體見附表),請各相關企業盡快按要求落實整改,并在15日內將整改落實情況上報我局。未列入本次檢查的各燃氣供應站點,請各企業嚴格對照燃氣安全相關規范進行認真檢查整改。要求各企業以本次檢查整改為契機,進一步落實燃氣安全各項相關規范,確保我區燃氣行業安全、健康、有序的運行。

年四月二十一日。

5月12日縣委、縣政府組織各鄉鎮及縣安委會成員單位召開緊急會議,要求全縣各部門立即開展煤礦安全隱患排查活動,截止5月23日排查活動已告一段落,總的來看各鄉鎮總管部門高度重視,一把手親自安排、親自部署、親自制定方案,排查工作從嚴過細,不留死角,收到了較好的效果。

一、高度重視,明確責任。

各單位"一把手"能及時組織召開專題會議,成立了隱患排查領導組,認真傳達了5.12會議精神親自安排、親自部署、排查結果后各單位都形成了隱患排查報告。

二、從嚴過細,認真排查。

本次隱患排查45座礦井,涉及面100%,在排查中按照政府"隱患排查十類三十條"緊緊抓住"現場管理"和"責任落實"兩個關鍵環節,認真開展了隱患排查,重點檢查了煤礦通風,瓦斯綜合治理方面問題特別是高瓦斯、高管礦井實瓦斯治理措施情況,低瓦斯礦井落實"一通三防"管理情況,瓦斯日報情況、測風記錄情況以及受水害威脅礦井落實防探水工作、煤礦防雷電、防排水、防汛情況。

三、認真疏理,及時上報。

本次檢查全縣發現各類安全隱患436條,現場整改385條,限期整改51條,對2座礦井進行了停產整頓。從這次檢查情況看,全縣煤礦的安全生產的各級責任落實的比較到位,各項制度和措施執行的較為嚴格,安全的投入,比以往有較大的增加,安全防范能力得到進一步提升,保障了全縣安全生產。在排查中,也暴露一些不容疏忽的問題,部分煤礦仍然存在:

1、局部通風管理不到位。存在風筒跑風漏風;局部通風機能力不足等。

2、監測監控管理較差。主要存在探頭位置不當,備用探頭數量不足;瓦斯員不專職和數量配備不足,不能確保"一班三檢"、"一炮三檢";極少數礦井未實現雙回路供電。

3、機電設備管理不善,部分煤礦機電設備存在失爆現象,存在信號電纜與動力電纜混雜情況。

4、"一坡三檔"起不到應有的作用,坡頭無常閉阻車器,常開擋車器失靈等。

5、部分煤礦頂板管理差,存在斷梁折柱和錯口棚。

6、礦級領導入井檢查記錄不規范,班前班后會流于形式,"三對口"執行不嚴。

7、礦安全監管人員數量不足,素質不高,不能滿足安全生產工作的要求,特別是個別煤礦安管人員身兼數職,安全監管工作只是其工作任務之一。

8、作業規程、操作規程千篇一律,缺乏針對性和可操作性,責任目標分解不明確。

9、一線職工素質低,"三違"現象仍舊存在。

通過本次安全隱患排查,各煤礦要針對自身存在的問題,從源頭上找差距、找不足、找原因,要堅持標本兼治,重在治本,各鄉鎮、主管部門、辦礦單位要針對所查問題跟蹤督促整改。凡整改不到位的礦井,是生產礦井的要堅決停產整頓,是停產整頓的礦井決不允許井下維修作業,在今后的工作中,各級、各部門、各煤礦企業要繼續認真落實好5.22全縣安全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增強做好安全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繼續開展自查自糾,切實落實各級責任,強化現場管理,共同推進我縣安全生產的形勢穩定好轉。

x縣人民政府。

年五月二十五日。

安全隱患排查方案

根據中央、自治區、防城港市關于開展老樓危樓安全排查整治專項工作的要求,為扎實做好老樓危樓的安全大排查工作,進一步加強我區范圍內老樓危樓的安全管理,結合我區實際情況,特制定如下方案:

對我區轄區范圍內建筑年代較長、建設標準較低、失修失養嚴重的房屋進行集中拉網式排查,要特別重視教育設施、養老設施、社會福利設施、商場(超市)、車站碼頭等人員密集場所房屋的排查,及時做好防范和應對工作。

具體包括:

(一)已超過房屋設計使用年限,需要繼續使用的房屋;

(二)已達到房屋設計使用年限的一半,并經過結構改造的房屋;

(四)未經批準或許可,進行結構改造的房屋;

(五)無報建手續或無施工許可建設并投入使用的房屋等。

(一)排查老樓危樓的安全狀況。

排查整體危險的房屋是否已經被拆除;有危險點或局部危險的房屋是否已經采取有效措施解除危險;裝飾裝修涉及拆改主體結構或明顯加大荷載的房屋是否存在安全隱患。

(二)排查老樓危樓管理維護狀況。

排查老舊房屋安全管理。

相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及規范性文件的貫徹執行情況;檢查老舊房屋安全責任主體是否明確,日常管理是否及時到位,管理制度、管理措施是否落實,管理檔案是否已經建立完善。

(三)保障性住房和棚戶區改造安臵房的排查內容。

入住時間較早的公租房、經濟適用房、直管公房及棚戶區改造安臵房的質量安全狀況,是否落實管理責任制。

(四)建筑功能情況和存在的主要問題排查。

包括老舊居住小區建筑的抗震、耐久、防火、安全、建筑節能、無障礙(包括電梯)、信息化、廚房衛生間等使用功能情況和存在的主要問題。

(五)基礎設施情況和存在問題的主要問題排查。

包括供水(小區供水管網、一戶一表改造)、排水(包括小區污水管網、雨水管網)、燃氣、供電、照明、通訊;小區道路、機動車和非機動車停車設施、智能化安保措施、指示標示牌;小區綠化、風貌、垃圾收運設施、物業和生活配套用房等情況和存在的主要問題。

為確保此次排查工作順利進行,經研究決定成立xxx老樓危樓安全排查工作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組長:

xxx老樓危樓安全排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住建局,蘇興富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本次老樓危樓安全大排查工作堅持“黨政屬地負責、部門各司其職,各鎮(街道辦)具體實施、業主自查自報”的原則,各責任單位要嚴格按照各自分工,認真落實工作責任。

(一)鎮、街道辦事處的職責。

各鎮、街道辦事處為此次老樓危樓安全大排查的實施主體,負責轄區內老樓危樓(含征地搬遷安臵房)安全大排查的具體實施;制定重大安全隱患緊急避險預案;設立公開電話,受理房屋安全質量的群眾投訴;建立老樓危樓安全排查的基礎檔案;對已排查出的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建筑物,要立即確定專人實行24小時監測,并啟動緊急避險預案,迅速轉移安臵。

(二)區住建局的職責。

牽頭組織老樓危樓安全大排查工作,指導協調排查工作中遇到的問題;負責對城市規劃區范圍內市政設施安全的排查處臵工作;負責匯總上報老樓危樓安全排查相關數據等工作。

隱患排查制度

增強做好煤礦水害防治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將水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明確水害防治工作職責。各相關科室、部門要針對安全生產專項行動中查出的煤礦水害隱患召開一次專題會議,分析情況,提出措施,對重大水患立即整治除險。

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要承擔起煤礦水害防治工作的技術責任。要加強煤礦防治水工作,配備水文地質技術人員,設立專門的煤礦防治水機構、建立健全水害預測預報制度、水害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水害防治技術管理制度、配備齊全的探放水設備和專業隊伍等,不斷促進礦井防治水工作制度化、規范化。

二、加強煤礦防治水基礎工作。

礦井要按照“預測預報,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則,認真開展防治水工作。采用適合本礦井的物探、鉆探、化探等先進適用技術,查明礦井或采區水文地質情況;定期收集、調查核對本礦及相鄰煤礦的廢棄老窯情況,編制《礦井綜合水文地質圖》等基礎圖紙和資料,準確掌握礦井水患危險的情況,對礦井生產區域的地質構造情況、水害類型等進行預測預報,提出預防和處理水害的針對性措施。

煤礦企業要認真排查治理礦井及其周邊受威脅的水害隱患,特別是安全生產專項行動中發現的重大水害隱患,要分類定級,建立檔案,按規定向地方政府相關部門報告;同時要制定專門治理計劃,做到人員責任、整改措施、整改資金、整改期限、應急預案五落實。嚴禁超層越界等違法非法開采,嚴禁采掘防隔水煤柱。凡存在嚴重水患而未采取有效措施的,要立即停止生產,排除隱患。

四、認真落實防治水措施。

煤礦企業要認真落實“防、堵、疏、排、截”五項綜合治理措施。礦井開拓巷道過導水斷層、裂隙(帶)、陷落柱等構造地帶時,必須探水前進。礦井如受底板承壓水威脅時,要進行疏水降壓,保證安全開采;無法保證安全開采時,必須進行底板加固注漿。水體下采煤必須按設計進行試采,確保安全。

礦井受老空水威脅時,要分析查明老窯的空間位置、積水量和水壓,確定探水警戒線,并準確填繪在采掘工程平面圖上,編制探放水措施,堅持先探后掘;探放水要由專業人員使用專用探放水鉆機進行施工,保證探放水鉆孔的超前距離,探放水鉆孔必須打中老空水體,并要監視放水全過程,直到老空水放完為止;探放水時,要撤出探放水點位置以下受水害威脅區域的所有人員,發現有突水預兆時,必須立即撤出所有受威脅區域的人員,并采取有效措施,水患消除后方可繼續施工。

五、加強煤礦職工安全培訓和教育。

礦井要結合典型水害案例分析,加強對職工水害防治知識的培訓和教育,提高安全生產技能和綜合素質。制定并不斷完善《礦井水害應急預案》,加強應急預案的演練,使職工掌握逃生的路線。特別是要讓職工牢記:當發現井下有突水征兆時,必須停止作業,立即撤到安全地點,并及時報告調度室。煤礦安全管理人員及相關崗位必須經培訓持證上崗。

六、建立完善水害應急救援預案。

礦井相關科室、部門要制訂完善水害應急預案,建立健全區域搶險排水基地建設和運行機制,增置排水設備,定期對設備進行檢修,保證設備完好,以提高搶險救災能力和效果。大型煤礦企業要儲備足夠的搶險物資和設備,確保搶險救災時能夠及時到位并發揮作用。

煤礦企業發生透水后,要立即啟動《礦井水害應急預案》,并按規定及時上報有關部門,積極開展救援工作。

七、進一步加大水害防治的監管監察力度。

煤礦安全監管部門要認真履行對煤礦水害的日常監管職責,加強對轄區內煤礦的監督檢查力度。礦井必須配備地質或水文地質專業技術人員,配備探放水設備和隊伍,制定落實防治水措施,開展水害隱患排查治理、制定礦井水害應急預案。對存在重大隱患的,對發生水害事故的礦井,要認真吸取事故教訓,舉一反三,進一步落實防范措施。

八、加強礦井水害預防的有關措施。

1、.加強礦井排水系統的管理,確保礦井排水系統暢通,排水設備運行可靠。必須杜絕由于排水系統故障造成采空區積水無法排出而導致礦井水災的情況。

2、.每年在洪水季節來臨前進行一次中央水泵房水泵并聯運行試驗,在礦井水量突然增大時具備較強的排放能力,以延緩礦井水災,為災變時人員安全撤離提供盡可能多的時間。

3、.加強對周邊小煤礦的監測,取得準確的資料,為礦井后期開采的礦井水防治提供依據。

4、.加強對礦井周邊及井田范圍內已經關閉的老窯采空區的提防。在接近時必須制訂專門的措施在掘進工作面提前進行探放水。情況不明時,嚴禁采掘作業。

5、在本礦井掘進巷道貫穿相鄰采空區時,必須制訂專門的探放水措施,或在貫穿措施內編制專門的探放水內容。

6、采掘工作面過鉆孔時,必須進行探放,在采掘工作面揭露出鉆孔后必須及時進行封堵。

7、.每年汛期前的地面“三防”檢查,對礦井五個井筒井口周圍地表的穩固情況、井口附近防洪溝渠的設置及其是否暢通等均要作系統的檢查,對查出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杜絕地表水形成的'礦井災害。

8、.對井下職工進行礦井水災避災技術培訓,使每一個職工都知道本工作地點的避災路線,以及本區域或礦井受水災后自己的行動要求。

9、對掘進工進行探放水技術培訓,提高對老窯水危害的認識,在接近老窯采空區和本礦井采空區時提高警覺,遇到異常情況(煤、巖松軟、濕潤,或鉆孔內有水滲出)不能慌亂,必須立即停止作業,將鉆桿固定在孔內,將人員撤退到大巷內,向調度站匯報并聽從調度站安排。如果水沿鉆孔潰出,無法控制,則立即啟動救災程序,按發生礦井水災處理。

10、工程技術人員必須提高警惕,在預計可能出現礦井水害的區域,必須認真調查研究,及時制訂可靠的技術措施,確保礦井安全生產。

11、.礦井防治水領導組要定期牽頭組織有關科室、單位參加礦井防洪設施的檢查,檢查資料報礦有關領導和部門,查出的問題和隱患要限期整改。

12、年雨季前對各水泵房水倉進行一次全面清掏,確保水倉有足夠的儲水容積。

13、水泵房的供電線路、供電設備要在雷雨季節前停電檢修一次。所有零、配件均應補充齊全,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

14、加強水文地質勘探工作,掌握較為準確的水文地質資料,要按期對礦井涌水量進行測定,并將資料報生產技術部。

隱患排查制度

一、井下采掘通風系統隱患排查工作由瓦斯員不間斷進行。地面和礦井系統局部區域的通風系統隱患排查工作由安監站的安全員通風科測風員進行。要求每旬排查一次,發現問題,立即通知礦調度室。

二、通風部門下井人員下井時隨時對通風系統進行排查,向通風科長反饋井下通風系統隱患排查問題及處理措施。

三、通風科每月至少組織二次對全礦通風系統重點隱患排查工作。

四、通風科每天召開所屬隊長碰頭例會,對礦井通風系統隱患進行分析和處理。

五、通風科每月對通風系統隱患問題進行一次匯總分析,提出隱患問題的整改措施,并跟蹤監督處理。

六、通風科每季度組織一次風量平衡會,由技術礦長主持,安全礦長參加,對礦井通風系統的風量進行分析和調整,把需要生產部門配合的.問題提交礦領導。

七、對排查出的通風系統隱患問題要及時召開通風專題會,研究對策,安排隱患排除,并組織人員現場監督和驗收工作。

隱患排查工作匯報

為了進一步落實《保山市教育體育局關于進一步加強2021歲末年初學校安全工作要求》《騰沖市公安局、騰沖市教體局關于校園周邊環境安全綜合排查治理的通知》暨《鄉中心學校開學學校安全自檢自查》的通知要求,學校高度重視,結合學校實際,12月1日上午立即召開了專項會議,嚴格按照騰沖市教體局、鄉中心學校的要求,對學校周邊的安全工作進行了周密研討,12月1---7日展開詳細的自檢自查?,F將我校安全工作自檢自查匯報如下。

為進一步加強對學校的安全管理,確保師生在校安全,學校成立了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校長。

副組長:教導主任幼兒園點長:

成員:全體教師、員工,保安。

1、周邊環境檢查:保安人員何秉龍,教師杜家品,檢查水庫周邊道路,水灣,岔路,小路,觀光點有無安全隱患。

2、道路交通檢查:保安康洪任,教師許本陽,檢查學校周邊河段,水坑,山體路段,車輛停放,堆砌木料石頭有無隱患。

3、建筑設施檢查;校長何斌,教師鄧家朝,尹紹助檢查學校電路,消防設施,雜物房,圍墻水溝,大門,路燈,廁所等場地設施設備,有無隱患,保安室,防爆器械,報警裝置,視頻監控是否正常。

4、第四小組,主任許燦蓉,教師番玉玲,龔加芬,負責檢查教室,廁所,宿舍,餐廳,洗手臺,消毒物資儲備,功能室,有無隱患。

5、社區人員排查:通過走訪村委交流,進行私下暗中走訪調查,對社區精神病史人員,跟蹤監督管制吸毒釋放人員,勞教釋放人員,外來務工人員,群眾矛盾糾紛事件,教師家庭情況,進行了明察暗訪,無可逆點。

6、學生矛盾糾紛排查:在《安全生產法》,“憲法日”學習活動中,各班主任和送學生入學的家長進行了有的放矢的交談,了解學生節假日生活情況,接觸交往人員,交友圈層,有無不良嗜好,是否涉及危險物品,檢查學生假期作業,檢查有無禁止攜帶違禁入校物品。

1、各班主任在12月第一周內對本班學生家庭背景,監護情況,不良習慣,父母離異,留守兒童,心理遭受打擊,心理承受能力差的學生進行摸底排查,對交友不慎,沉溺網絡,厭學情緒,作業拖拉,情緒激進的學生結合家訪排查教育。

2、領導小組在教職工中進行了九中人員的摸底排查。酗酒滋事人員,性格孤僻人員,性格暴躁人員,仇視社會人員,揚言報復社會人員,同事關系緊張人員,有婚戀糾紛人員,有參與邪教人員,我校教職工中不存在這些方面人員及家庭。

1、12月1日18;00--19;00召開安全隱患排查專題會,初步形成方案,12月6日匯報各組檢查結果,研究整改方案。

2、電路有一處故障,消防栓正常,滅火器過期一枚,功能室正常,教室正常,洗手臺正常,餐廳衛生整潔,物品擺放規范,門窗完好,廁所正常使用,男廁所拉手一處破損,校外周邊環境無隱患。社區無不安全精神病人,校內外人員無矛盾糾紛,教師家庭生活幸福,家庭和睦。

3、化學品,危險品保管妥善,專人保管,專柜上鎖,功能室有防盜鎖。

4、報警實施正常,監控正常,圍墻正常。

5、門房正常,防爆器械正常,出入人員登記完善,門房24小時有人值守。

6、食堂“6t”管理,宿舍“6t”管理表冊齊備,登記及時。

1、疫情防控物資數量充足,足夠1--2月使用,質量保證,中心校統一采購。

2、消毒器械,體溫槍足夠使用,正常運轉。

3、專人專柜保管,分類放置,柜上鎖,物上冊,每周四上報中心校一次。

1、餐廳電路故障5日請鄧有云修復,更換餐廳部分線路設施,跳閘恢復正常。

2、6日進行了新一輪衛生大掃除,重點是水溝,宿舍,餐廳。

3、各班利用“憲法日”,“安全生產法”活動周進行安全教育,法治教育。

4、結合x派出所,x中心學校對學校的檢查整改通知,立即進行整改。

隱患排查制度

第一條為了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事故隱患監督管理,預防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項目部職工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山西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項目部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以下稱事故隱患)是指違反安全生產法律、規章、標準、規程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施工生產過程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

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

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

第三條項目部下屬各勞務分包施工單位、班組、其他專業施工單位均應認真執行本制度。

第四條任何個人發現勞務分包施工單位、班組、其他專業施工單位單位存在事故隱患,均有權向本項目部項目經理舉報。

每周施工現場安全檢查,由項目經理、項目工長、專職安全員和其他專業施工單位負責人組織進行施工現場事故隱患排查,及時發現并排除各項施工工藝不安全、安全防護不到位、臨電設施不規范、有帶病運行的機械設備、設施,施工人員存在的各類違章違紀行為、管理人員存在有違章指揮或監管不到位、及生產場所存在的其他各類事故隱患。

項目經理對本項目工地事故隱患治理工作全面負責。

(二)項目部每周定期組織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排查施工現場的事故隱患,并逐級落實從主要負責人到每個施工人員的隱患排查治理的范圍和責任,保證不留空擋,不留死角,管理制度《公司日常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三)項目部應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上級文件要求制訂具體方案,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落實責任、安全管理組織體系、資金投入、人員培訓、勞動紀律、現場管理、防控手段、事故查處以及安全生產基本條件、工藝系統、基礎設施、技術裝備、作業環境等方面組織自查。

各勞務分包單位、專業分包單位每周也要定期排查一次事故隱患,并落實本單位各位管理人員、班組長,直到每一個職工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責任。

(四)項目部應加強對自然災害的預防。對于因自然災害可能導致事故災難的隱患,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和本規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預防措施,制訂應急預案。在接到有關自然災害預報時,應當及時向各勞務分包單位發出預警通知,發生自然災害可能危及到施工人員安全的情況時,應采取撤離人員、停止作業、加強監測等安全措施,并及時向公司有關領導報告。

(五)對一般事故隱患,各勞務分包單位接到項目部專職安全員下達的“施工現場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單”時,必須立即按整改措施,整改限期,指定具體責任人負責按期整改,整改完畢報項目安全員監督驗收整改結果,進行消項。

(六)對項目存在的重大事故隱患,項目經理應按規定及時上報,做好監控措施,并由項目經理組織制定重大安全隱患整改方案。重大安全隱患由公司安全管理人員發現,在下達“施工現場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單”后,由項目經理組織制定重大安全隱患整改方案。整改方案應確定整改項目,整改目標、整改具體安全技術措施、整改時限、整改作業范圍、從事整改的作業人員。整改方案應落實整改責任人、整改期限、整改資金、監控措施、應急預案,做到按“五落實”要求進行整改。項目重大安全隱患整改方案及整改情況應及時上報公司安全管理部。

第六條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監管。

(一)項目部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程的要求,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等各項制度,依預定要求積極進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發現存在難以解決的重大問題時,應及時報告公司安全管理部領導。

(二)項目部對檢查中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要及時登記,分類編號,建立隱患管理臺帳,對項目制訂的重大隱患整改方案,整改責任人等有關情況資料及時歸檔。

(三)項目部專職安全員應對本項目的一般事故隱患與重大事故隱患整改結果進行復查消項。對不能積極按期進行重大事故隱患整改的分包單位應請示項目經理下達責令停產指令。

(四)項目部每周五下午召開一次安全會議,總結、通報本周各單位安全生產情況,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況,研究解決安全管理、隱患排查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安排下周安全管理、隱患排查治理階段性工作。

(五)項目部專職安全員應做好日常施工現場安全監管工作,隨時對整個施工現場、各勞務分包單位施工安全生產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安全隱患應及時依規查處與報告。

(一)項目部應每月對本項目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及時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報送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況,及時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門書面回復由公司安全管理管理人員下達的“施工現場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單”的整改情況。

(二)項目部應當總結每月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每月向各勞務施工單位通報工作情況,提出下階段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要點。

第八條重大事故隱患的公示公告。

(一)項目部對本單位自查和公司安全管理部門檢查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重大危險源要予以公示。

(二)項目部應主動接受上級各有關部門的監督,及時公開重大事故隱患的治理情況。

第九條重大事故隱患的跟蹤督辦和逐項銷號。

(一)項目部對本項目工地重大事故隱患整改,要落實跟蹤督辦的責任人,督促分包單位落實各項防范措施,對本項目工地重大事故隱患的治理情況進行跟蹤督辦。

(二)督促整改的責任人及時跟蹤檢查有關防范和監控措施落實情況,及時掌握重大事故隱患整改進度,督促整改單位按整改方案對重大事故隱患進行治理,徹底消除重大事故隱患。

(三)公司提出的重大事故隱患整改結束后。項目部應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門提出驗收申請。接受公司安全管理部門進行現場核查。

(四)重大事故隱患在整改期限內徹底治理,經公司安全管理部門驗收合格后,應及時銷號,將有關檔案或臺帳整理后歸檔管理。

第十條項目部應當按照公司和本項目的有關規定,對未定期排查事故隱患或未及時有效整改事故隱患的單位和個人,實施責任追究;對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成效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

第十一條本制度自10月1日起執行。

山西六建直屬十三分公司中銀歐尚5#樓項目部。

20xx年10月1日。

安全隱患排查制度

項目經理部每周組織一次由有關部門參加的安全生產檢查。查紀律、查隱患、查安全知識掌握及制度執行情景,總結經驗,及時推廣,發現隱患采取措施,落實到人,限期整改。

由專業技術人員、懂行的安全技術人員和有實際操作和維修本事的工人參加,對某項專業(如物料提升架、腳手架、施工機具等)的安全問題或在施工中存在的普遍性安全問題進行單項檢查。

(1)、班組進行班前、班后崗位安全檢查。

(2)、各級安全員及安全值日人員日常進行巡回檢查。

(3)、各級管理人員在檢查生產同時檢查安全。

針對氣候特點(如冬、夏、雨、風季等)可能給生產帶來危害而進行的安全檢查。節假日前后防止職工紀律松懈、思想麻痹等進行的檢查。施工現場各班組要經常進行自檢、互檢和交接檢。

對查出的隱患,由職能部門發指令整改書,整改完后由整改單位負責人簽意見,及時回到存檔,逐步建立登記、整改、檢查、銷項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制度

第一條為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職責,加強事故隱患監督管理,預防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xx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以下稱事故隱患)是指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

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

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依照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并經過必須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第三條各縣(市、區)、各級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以下簡稱有關部門)應根據本制度要求,結合本行業、本領域實際,制訂實施細則。

第四條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事故隱患,均有權向有關部門舉報。

有關部門接到事故隱患舉報后,應當按照職責分工立即組織核實并予以查處;所舉報事故隱患應當由其他部門處理的,應當及時移送,并履行交接程序。

(一)生產經營單位是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職責主體。應當把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貫穿到生產活動全過程,建立實時檢查、班組檢查、日常排查等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確排查地點、項目、標準、職責,將隱患排查治理經?;?。應當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檔案臺賬制度、監控和應急管理制度、掛牌制度、限期整改銷號制度、專項資金使用制度、崗位職責制度、統計分析制度、公告公示制度、定期報告和舉報獎勵等制度,組織事故隱患排查,及時發現并排除從業人員存在的各類違章行為和帶病運行的設備、設施及生產場所的各類事故隱患。

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負責。

(二)生產經營單位應定期組織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排查本單位的事故隱患,并逐級落實從主要負責人到每個從業人員隱患排查治理的范圍和職責,確保不留空檔,不留死角。

(三)生產經營單位應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要求制訂具體方案,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落實職責、安全管理組織體系、資金投入、人員培訓、勞動紀律、現場管理、防控手段、事故查處以及安全生產基本條件、工藝系統、基礎設施、技術裝備、作業環境等方面組織自查。

生產經營單位應每月至少排查一次事故隱患,并落實崗位、班組、車間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職責。

(四)生產經營單位應加強對自然災害的預防。對于因自然災害可能導致事故災難的隱患,應當及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預防措施,制訂針對性的應急預案。在接到有關自然災害預報時,應當及時向下屬單位發出預警通知;發生自然災害可能危及生產經營單位和人員安全的情景時,應當立即撤離人員、停止作業、加強監測,并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報告。

(五)生產經營單位接到有關部門下達的責令停產整改指令,必須立即停止生產,制訂整改方案,由主要負責人及時組織實施,并報送有關部門。

停產整改方案應確定整改項目、整改目標、整改時限、整改作業范圍、從事整改的作業人員,落實整改職責人、資金,還應包括安全技術措施和應急預案,以及職工安全教育和培訓等資料。

(一)市、縣有關部門應當督促指導生產經營單位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程的要求,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等各項制度,監督生產經營單位依法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發現存在難以解決的重大問題時,應及時報告地方人民政府。

(二)市、縣有關部門對企業上報和檢查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要及時登記,分類編號,建立檔案或隱患管理臺賬,對企業制訂的重大隱患整改計劃、整改職責人等有關情景資料備案。

(三)市、縣有關部門應每季度召開一次例會,主要負責人和內設機構負責人參加,通報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景,研究解決隱患排查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安排隱患排查治理階段性工作,確定由本部門掛牌督辦和公告的重大事故隱患。

對于涉及公共安全或需要協調多個部門才能整改的重大事故隱患,市、縣人民政府安委會辦公室應當召開會議,提出由政府掛牌督辦的重大隱患,報同級人民政府同意后,由同級人民政府掛牌督辦,并指定職責部門跟蹤督促整改。

(四)市、縣有關部門應結合本單位安全生產日常監管工作,組織執法人員,定期對本行業(領域)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隱患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依法查處。

(一)生產經營單位應及時向當地有關部門報告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景。每季、每年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景進行統計分析,并分別于下一季度10日前向有關部門報送隱患排查治理情景。

(二)有關部門在下一季度15日內,應對本行業(領域)生產經營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景進行統計分析,針對存在的問題制定相應的對策措施,并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同級人民政府報告本行業(領域)隱患排查治理情景。

(三)有關部門應當每季度總結本行業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時向所監管的生產經營單位和下級部門通報工作情景,提出下階段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要點。

第八條重大事故隱患的公示公告。

(一)生產經營單位對本單位自查和有關部門檢查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要予以公示。對本單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隱患應當在排查或檢查發現的3日內進行公示。

(二)縣級以上有關部門應及時將本行政區內生產經營單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隱患,按照分級管理與屬地監管相結合的原則進行掛牌督辦并向社會公告。原則上,市級有關部門每半年公告一次,縣級有關部門每季度公告一次。

(三)有關部門、生產經營單位應主動理解社會輿論監督,及時公開重大事故隱患的治理情景。

第九條重大事故隱患的跟蹤督辦和逐項銷號。

(一)各級有關部門對企業重大事故隱患整改,要落實跟蹤督辦的內設機構和職責人,督促企業落實各項防范措施,對企業重大事故隱患的治理情景進行跟蹤督辦。

(二)督促整改的職責人應當每周至少深入現場一次,跟蹤檢查有關防范和監控措施落實情景,及時掌握重大事故隱患整改善度,督促企業按整改方案對重大事故隱患進行治理并徹底消除。

(三)重大事故隱患整改結束后,整改單位應向督辦單位提出復產驗收申請。理解申請的部門應當在10日內組織有關人員進行現場核查。對責令停產整改的企業或責令停止使用的大型設施設備核查驗收合格并經驗收人員簽字后,方可恢復生產經營和使用。

整改后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提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予以關掉。

(四)重大事故隱患在整改期限內徹底治理,經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后,各級有關部門應及時摘牌銷號,將有關檔案或臺賬整理后歸檔管理。

第十條重大危險源監控管理按照《晉城市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制度》要求辦理。

第十一條各級有關部門和生產經營單位都應當建立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獎懲機制,對未定期排查事故隱患或未及時有效整改事故隱患的單位和個人,實施職責追究;對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成效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

重大事故隱患舉報獎勵按照《晉城市安全生產隱患和事故舉報獎勵制度》規定辦理。

第十二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隱患排查工作方案

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省、市、區關于加強公共安全工作的決策部署,圍繞平安揚州建設總體目標,堅持專項治理與系統治理、綜合治理、依法治理、源頭治理相結合的原則,以群眾反映強烈安全隱患突出的群租房等為重點,在園區組織開展出租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全面規范房屋租賃行為,強化治安、消防安全措施,從嚴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徹底消除安全隱患,確保不發生涉及出租房屋的暴恐案事件和重大公共安全案事件,為黨的十九大勝利召開營造和諧有序的社會環境。

(一)全面摸清底數。摸清出租房屋和居住人員底數,全面、及時、準確采集登記信息,力爭信息采集率、準確率達到100%。

(二)突出專項整治。整改、查處房屋違法租賃行為,切實解決出租房屋治安、消防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房屋租賃市場秩序得到進一步規范,出租房屋安全隱患得到全面徹底整治。

(三)健全長效機制。明晰部門管理職責,充實出租房屋管理力量,建立執法聯動、信息共享制度,出租房屋長效管理機制得到進一步完善。

在全面排查出租房屋底數和情況的基礎上,重點圍繞以下內容抓好整治

(一)、群租房排查整治重點

1、擅自分割居住空間的臥室或者起居室(廳)進行出租的。

2、將餐廳、廚房、衛生間、陽臺、過廳、過道、儲藏室、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其他非居住空間提供出租的。

3、出租房廚房未單獨設置,使用液化氣鋼瓶的。

4、私拉電線安裝單戶電表,電線混雜、暴露在外的。

(二)、出租房屋消防隱患整治重點

1、出租房屋與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在同一建筑物的。

2、出租房屋與其他場所合用,居住部分與非居住部分未進行防火分隔,生產、倉儲、住宿合用場所之間沒用使用實體墻進行防火(物理)隔離的。

3、出租房屋未按消防要求配備必要消防設備的。

4、出租房屋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樓梯間)內堆放雜物,存放電動車充電等問題的。

(三)、違章建筑排查整治重點

1、擅自搭建用于出租的大棚、簡易棚的。

2、其他亂搭、亂建等違法建筑用于出租的,或者違反規定改變房屋使用性質的。

(四)、其他排查整治重點

1、人均承租面積低于15平米或居住人數10人以上(含),存在治安、消防安全隱患的。

2、不符合安全、防災等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

3、沒有依法依規履行登記備案手續或未簽訂治安責任書的。

4、其他法律法規禁止出租的房屋。

(一)、調查摸底和宣傳發動階段(8月至9月)。各單位、各部門要按照方案要求,結合實際,全面開展信息采集和拉網式排查,根據排查摸底情況,加強分析研判,基本掌握全區出租房屋情況;結合排查情況,開展輿論宣傳,積極營造集中整治聲勢,爭取社會各界力量參與,引導當事人主動自查自糾、配合政府實施整治。

(二)、集中整治階段(10月)。開展聯合執法檢查,重點區域逐個攻堅整治,對排查發現的出租房屋安全隱患和違法違規等問題,采取扎實有力的措施消除隱患。

(三)、鞏固深化階段(11月至12月)。開展出租房屋安全隱患集中整治工作檢查考核,總結推廣出租房屋管理成功經驗,建立健全出租房屋管理長效機制。

(一)、強化宣傳,營造聲勢。

各處室要結合大走訪大排查專項行動,多渠道、多形式、多角度加大集中整治工作宣傳為度,引導公民自覺遵守出租房屋管理規定,主動配合集中整治,積極舉報出租房屋各類安全隱患和藏匿其中的違法犯罪行為,通過強有力的宣傳發動,動員廣大群眾和平安志愿者等社采集進村入戶等多種方式,借助會各界力量積極參與集中整治,各類媒體廣泛深入宣傳相關法律法規,努力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二)、全面排查,摸清底數。要以各進園企業為基本單元,由各處室負責人牽頭,進園企業負責人、社區民警、流動人口協管員等人員配合,深入進園企業單位,開展“逐棟、逐層、逐戶”的地毯式排查,確保一個不漏、全部見底。調查摸底工作中要做到“五個清楚”:一是出租房屋底數清楚,全面掌握并逐一登記各種類型的出租房屋;二是居住人員情況清楚,逐人采集登記信息,對可疑情況第一時間核查處置;三是群租房結構清楚,對每個房間結構和居住人員逐一編號、標注、登記;四是違法租賃房屋底數清楚,對發現的違法租賃房屋分類建立臺帳并明確整改措施;五是安全風險隱患情況清楚,按照“一房一策”的要求,逐一制定針對性整改措施。

(三)強力整治,消除隱患。對調查摸底發現的各類問題,特別是安全隱患,要明確整改期限,落實整改措施,督促整改到位。對違法建筑、不符合安全、防災等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以及違反規定改變房屋使用性質的出租房屋,要責任限期改正,依法予以處罰。對排查發現居住出租房屋的精神病人以及生活失意、心態失衡、行為反常等人員,要及時納入視線,落實幫扶和管控措施。對排查發現的矛盾糾紛,要及時化解,防止升級惡化,釀成重大案事件。對存在消防安全隱患的群租房,要立即整改,拒不整改的,堅決依法處理。對非法房屋中介機構以及利用出租房屋從事違法經營活動的行為,要及時查處取締。對違規從事房屋租賃代理業務的房屋中介機構,要限期整改。對涉及出租房屋的違法犯罪活動,要加大打擊力度,實現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要督促落實企業和用工單位安全管理責任,積極發揮房屋中介和物業管理等各方資源的作用,推動出租房屋安全隱患整改措施落實到位。

(四)、標準兼治,注重長效。要在排查整治的同時,進一步強化社會治理網格化管理,突出政策引導,加強源頭防控,深入研究推動出租房屋管理長效機制建設。加強出租房屋和流動人口管理機構和隊伍建設,各進園企業,逐個建立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站,落實人員實體化運作,并按照每500名流動人口、每200戶出租房屋配備一名管理人員的標準,配齊配強專職管理隊伍,專門負責出租房屋和流動人口的信息采集、日常管理和檢查指導等工作,所需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各單位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站務必于9月15日前建成運作。公安分局要制定出臺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標準,督促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和火災防控措施,強化消防安全源頭管控。房管局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住房租賃市場監管和相關協調工作,建立出租房屋申報登記備案信息服務平臺,完善部門共享機制,實現部門聯動管理;全面建立相關市場主體信用記錄,納入省市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實現對失信行為的聯合懲戒。區有關部門要積極借鑒外地做法和經驗,抓緊制定出臺出租房屋管理規章,提高依法管理整體水平。

(一)、加強組織領導。園區成立全區出租房屋安全隱患集中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管委會分管領導任組長,各處室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園區綜治辦,抽調相關成員單位業務骨干組成工作專班,實行實體化運作。

(二)、明確職責分工。綜治部門要認真履行牽頭協調職責,負責集中整治工作組織部署、綜合協調、督促檢查、考核評估和責任追究。派出所負責居住出租房屋的流動人口登記管理,與出租房主簽訂治安責任書,督促整改出租房屋治安隱患,依法查處涉及出租房屋的違法犯罪行為;安監站防部門指導并會同派出所加強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監督檢查,開展針對性消防宣傳,嚴格督促其整改火災隱患,堅決查處消防安全違法行為。房管部門負責住房租賃市場管理以及房屋性質界定,嚴格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規范房屋租賃中介機構行為,會同相關部門掌握出租房屋底數和基本情況;服務業發展處負責查處非法房屋中介機構的無照經營行為和利用出租房屋從事的無照經營行為,并依法配合審批部門或行業主管部門查處無證經營行為。城管中以負責違法占地、違法建設出租房屋的查處、拆除,配合相關部門開展集中整治。其他相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積極配合,確保形成工作合力。

(三)、嚴格考核獎懲。要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和部門監管責任,進一步細化分解任務,明確工作責任,把壓力傳導到每個崗位、每個環節,確保整治措施落地見效。要強化集中整治工作檢查考核,將出租房屋安全隱患集中整治工作納入平安建設和綜合治理考核體系,對工作落實不力導致發生重大影響案事件、事故的單位和個人,采取通報、約談、掛牌督辦等方式加大督促推進力度,并在必要時予以嚴格的問責、追責。因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后果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安全隱患排查制度

為強化安全生產管理,建立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和秩序,及時發現與消除生產過程中的危險因素,保護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保護企業財產不受損失,根據安全生產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規定了安全檢查的基本任務、資料、原則、形式和要求;適用于公司對各部門安全檢查與隱患治理工作。

1、安全檢查:指為了消除隱患、防止事故發生、改善勞動條件而開展的各項安全檢查活動;旨在為去發現和尋找存在或潛在的不安全因素,并進行記錄。

2、安全隱患:是指公司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3、隱患治理:指為糾正和改善不安全因素,消除危害而開展的各項工作,使之貼合安全要求。

《安全生產法》。

《關于建立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體系的通知》(安委辦〔2012〕1號)。

3、各部門負責日常檢查與周檢查,質安部負責綜合檢查、節日檢查、專項檢查、季節性檢查。

4、應對隱患進行分析評估,確定隱患等級,登記建檔。

公司應對各級排查出的事故隱患進行分析評估,確定等級。按照事故隱患的等級進行登記,建立事故隱患信息檔案,并按照職責分工實施監控治理。

1)企業應根據隱患的危害程度,采取有定性或定量的分析評估方法,確定事故隱患等級;

2)企業必須建立隱患排查治理登記臺帳,臺帳應反映隱患發現的時間、資料、存在的部位、等級、整改時限、職責人等相關資料。

1、策劃。

在組織隱患排查前需要進行認真策劃,由組織隱患排查的負責人確定具體排查工作方案;對特定的隱患排查,要有具體的要求和目的。

每次隱患排查,應根據隱患排查的目的,限定具體的排查范圍。

3、提出排查要求。

隱患排查工作方案中應明確排查要求,包括受檢單位的態度、排查人員的職責心、排查程序等方面。

4、明確排查資料。

1)對被檢查區域內的相關從業人員進行訪談。

2)查閱安全管理的相關文件、記錄和檔案。

3)對現場的環境、設施、工藝、指標、顯示、標識、作業等觀察和記錄,必要時采用儀器測量。

5、對信息和數據進行分析。經過分析,作出確定,找出主要問題,即物、人、環境、管理幾方面的不安全因素,必要時能夠經過儀器進行檢驗。

1、隱患排查的范圍應包括所有與生產經營相關的場所、環境、人員、設備設施和活動。

3)在一特定時間段內,公司組織的各種檢查必須要覆蓋所有場所、環境、人員、設備設施和所有作業及管理活動等。

2、應采用定期綜合檢查、專業檢查、季節性檢查、節假日檢查、日常檢查等方式進行隱患排查。

1)定期綜合檢查是以落實崗位安全職責制為重點,各專業共同參與的全面檢查。

2)專業檢查主要是對特種設備、電氣設施、機械設備、安全防護設施、危險物品、運輸車輛、避雷設施、儀器儀表、自動控制設施等分別進行的專業檢查,及在裝置開、停機前、新裝置竣工及試運行等時期進行的專項安全檢查。

3)季節性檢查是根據各季節特點開展的專項檢查。

4)節假日檢查主要是節前對安全、保衛、消防、生產準備、備用設備、應急預案等進行檢查,異常對節日各級管理人員、檢修隊伍的值班安排和安全措施、原輔料、備品備件、應急預案的落實情景等進行重點檢查。

5)日常檢查包括班組、崗位員工的交接班檢查和班中巡回檢查,以及基層單位領導和生產工藝、設備、電氣、安全管理等專業技術人員的經常性檢查。

3、檢查形式。

1)聯合檢查:。

由分管領導組織,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協助,組織各級人員進行的安全檢查;

2)日常檢查:。

由安全生產管理部門組織的檢查;

3)季節性檢查:。

針對季節性易發事故進行安全生產檢查;

4)專業性檢查:。

對安全設施、設備進行的技術性檢查;

5)自檢:。

班前班后進行的自我安全檢查;

6)互檢:。

員工之間進行的安全檢查;

7)交接檢查:

交接班進行的安全檢查。

對查出的所有事故隱患和不安全因素,要采用三定的方法(定專人、定時間、定措施)及時進行解決和處理。

4、隱患檢查要求。

4)各崗位應嚴格履行日常檢查制度,異常應對關鍵裝置要害部位的危險點、源進行重點檢查和巡查。

1、各部門應根據隱患排查的結果,及時進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制定隱患治理方案,對隱患進行治理。方案資料應包括目標和任務、方法和措施、經費和物資、機構和人員、時限和要求。重大事故隱患由公司質安部在隱患治理前明確采取臨時控制措施,并制定應急預案。隱患治理措施應包括工程技術措施、管理措施、教育措施、防護措施、應急措施等,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中的損失。

5)治理措施的基本要求:

b、預防生產裝置失靈和操作失誤產生的危險、有害因素;

c、能有效地預防重大事故和職業危害的發生;發生意外事故時,能為遇險人員供給自救和互救條件。

2、應在隱患治理完成后對治理情景進行驗證和效果評估。

1)公司能夠組織相關專業技術人員對隱患整改情景進行驗證和效果評估;

2)對隱患整改情景進行驗證時要注意隱患治理過程中是否帶來或產生新的隱患;

3)屬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及有關部門掛牌督辦并責令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治理的重大事故隱患,公司應當組織本單位的技術人員和專家對重大事故隱患的治理情景進行評估,或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對重大事故隱患的治理情景進行評估。

1、人員構成:公司相關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

2、衡量隱患是否得到治理的標準。

1)能消除和減弱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危險、有害因素;

2)處置危險和有害物,并降低到國家規定的限值;

3)預防生產裝置失靈和操作失誤產生的危險、有害因素;

4)能有效地預防重大事故和職業危害的發生;

5)發生意外事故時,能為遇險人員供給自救和互救條件。

3、對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安全監管部門及有關部門掛牌督辦并責令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治理的重大事故隱患,應當高度重視,按照時間節點和標準按時完成治理任務,治理工作結束后,組織公司專業技術人員和專家對治理情景進行評估或者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對重大事故隱患的治理情景進行評估。

1、季報。

公司隱患排查治理情景季報表資料包括:上季度事故隱患排查開展情景、上季度發現的事故隱患數量、一般事故隱患和較大事故隱患的排除情景、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情景、現存重大隱患情景、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報表于下一季度第一個月15日報送,由公司總經理簽字。

2、年報。

公司每年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景進行一次全面統計分析,并于下一年1月31日向安全監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報送書面統計分析表。報表由公司總經理簽字。

3、公司除依照前面規定報送外書面統計分析表外,還要及時向安全監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安全隱患情景。重大事故隱患報告資料應當包括:隱患的現狀及其產生原因、隱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難易程度分析、隱患的治理方案。

1、公司對可能造成事故發生的隱患、風險、險肇事件等進行分析、辨識,發現事故發生的原因、規律,建立生產事故預警模型,定量化表示公司安全生產現狀和發展趨勢。

2、數據來源與公司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相結合,數據來源于隱患排查、在線監測等工作;

3、根據安全生產預警指標,篩選、分析有效數據,并進行定量化標識,建立安全生產預警模型,用數值或圖形表示,完成安全預警指數系統的建立。

4、公司每月至少根據安全預警指數系統所反映的現狀和趨勢,進行一次安全生產風險分析。

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止和減少各類事故,全面實現公司安全生產,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以下簡稱事故隱患)是指在生產、經營和建設過程中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有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公司所屬各單位。

第二章:事故隱患分類。

第四條: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

第五條: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工、停產,并經過必須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本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事故隱患。

第三章:職責分工。

第六條公司主管安全的公司領導職責分工。

(一)負責審批公司上報的重大事故隱患項目;。

(二)負責審批公司重大事故隱患治理資金。

第七條:各二級單位領導職責分工。

第八條:公司各部門職責分工。

(一)生產部:組織公司各級人員按公司制定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清單》標準,開展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各項措施落實狀況。

2、對于發現的事故隱患要做好生產平衡工作,調整運行方式及時安排時間進行解決;。

3、處理事故隱患時,做好大宗物資運輸協調;。

4、對危及人身安全的隱患或緊急狀況,做好指揮預案。

(二)設備部:按公司制定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清單》標準。

3、組織對檢修單位作業現場和日常管理中隱患進行檢查工作,對存在隱患整改治理工作監督檢查。

(三)人力資源部:按公司制定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清單》標準。

1、組織開展崗位勞動紀律狀況管理狀況的檢查,對存在隱患組織落實;。

3、對發現、排除和舉報事故隱患的有功人員實施獎勵,并根據某公司領導批復,組織做好獎勵的審核、兌現。

(六)財務部:按照《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標準提取安全生產費用,建立“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科目,使專項資金做到??顚S?,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挪用,將事故隱患治理資金納入資金預算安排,并對提出的事故隱患治理資金進行審核,保證事故隱患治理資金的落實。

(七)工程部:按公司制定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清單》標準。

2、組織制訂在建工程、設施事故隱患整改方案,對事故隱患治理工作組織實施;。

3、組織對工程單位施工現場和日常管理中隱患進行檢查工作,對存在隱患整改治理工作監督檢查。

(八)安全科:

4、負責事故隱患的收集歸檔,安全科信息員至少15天要登錄“兩化”管理系統進行一次隱患的檢查、登記、整改、銷案工作。重大隱患安全科信息員要立即登錄“兩化”管理系統進行網上填報并填寫重大隱患登記表,報送上級主管部門。

第四章:事故隱患的排查與統計上報。

第九條:各單位負責人,是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職責人,對本單位事故隱患的排查治理全面負責。

第十條:在事故隱患排查中,各單位按照《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清單》標準,明確每臺設備、設施、每個區域、部位事故隱患排查的職責人,按照《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清單》排查周期要求,對所轄設備設施、區域的事故隱患排查工作負責,及時發現事故隱患,并及時上報安全科組織處理。

第十一條:單位事故隱患排查分部門級、區域級和班組級三級排查制度,均建立“隱患臺帳”,由上一級主管負責人進行檢查和簽認。

第十二條:各部門應按照《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清單》標準,分別組織進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將工作開展狀況按時限要求向上級領導和安全科匯報。(附件:1)“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檢查表”

第十三條:對檢查發現的各類事故隱患,應逐級進行登記或上報。

(一)一般事故隱患。

1、班組應及時處理,并記錄在安全工作日志中;。

3、將事故隱患處理狀況按時限要求向上級領導和安全科匯報。

(二)重大事故隱患:應立即上報上級領導和安全科。

報告。

資料應當包括:

1、隱患的現狀及其產生原因;。

2、隱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難易程度分析;。

4、防止發生事故的控制措施。

第十四條:各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狀況應按月、年進行統計,于每月初5日前,每年1月15日前向公司安全科分別上報上月及上一年“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月度、年報表”

第十五條:各級部門有權對所管轄的專業范圍內發現的事故隱患向職責單位下達隱患整改通知,并督促進行治理整改。由上級部門下達(附件:3《事故隱患整改通知單》)的事故隱患,職責單位應按時限要求及時整改并填寫(附件:4《事故隱患整改反饋單》)上報。

第十六條: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發包、出租的單位,應當與承包、承租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并在協議中明確各方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職責。業主單位對承包、承租單位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負有統一協調和監督管理的職責。

第十七條: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應本著邊排查、邊整改原則,嚴格按照“職責落實、措施落實、資金落實、時限落實”的要求,組織開展事故隱患治理整改,確保治理整改到位。

第十八條:一般事故隱患:職責單位應限期治理;。

重大事故隱患:由公司組織專業部門制定整改方案,采取強制性監控措施,進行限期整改。公司安全科信息員立即進行網上填報并填寫重大隱患登記表上報主管部門。

整改方案應包括以下資料:(一)整改的目標和任務;(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三)經費和物資的落實;(四)負責整改的機構和人員;(五)整改的時限和要求;(六)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第二十條:重大事故隱患職責單位在整改結束后,應及時向公司提出驗收申請,由公司對事故隱患治理狀況進行現場驗收,然后向上級主管部門提出驗收申請。

第二十一條:暫時整改不了的事故隱患,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強控制。無法保證安全的,應在停產或停止使用的狀況下進行事故隱患治理整改。并根據其級別,分別由所在單位進行檢查,檢查主體為對應級別的負責人或分管部門。

第六章:事故隱患的獎勵和處罰。

第二十二條:建立事故隱患。

報告。

和舉報獎勵制度,鼓勵、發動職工發現和排除事故隱患,對發現、排除和舉報事故隱患的有功人員,經單位申報、部門審核、公司批準后,給予一次性獎勵,獎勵標準按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未按規定對事故隱患進行排查、整改或上報,對職責單位及職責人進行嚴格考核,并給予相應處罰。

第二十四條:本辦法若與上級下發的相關管理規定相違背,以上級下發文件為準。

為了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派查治理長效機制,推進公司安全隱患派查治理工作,徹底消除事故隱患,有效防止和減少各類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并經過必須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第二條:對于一般性事故隱患,安全科應要求有關部門限期排除。

第三條:對于重大事故隱患,安全科應聯系相關部門技術人員做出暫時局部、全部停車或停止使用的強制措施決定,并督促有關部門進行限期徹底整改。

第四條:事故隱患的范圍。

1、危及安全生產的不安全因素或重大險情。

2、可能導致事故發生和危害擴大的設計缺陷、工藝缺陷、設備缺陷等。

3、建設、施工、檢修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各種能量傷害。

4、停工、生產、開工階段可能發生的泄漏、火災、爆炸、中毒。

5、可能造成職業并職業中毒的勞動環境和作業條件。

6、在敏感地區進行作業活動可能導致的重大污染。

7、丟棄、廢棄、拆除與處理活動(包括停用報廢裝置設備的拆除,廢棄危險化學品的處理等)。

8、可能造成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活動、過程、產品和服務。

9、以往生產活動遺留下來的潛在危害和影響。

第五條:安全科每周應會同各相關部門,對廠區進行隱患排查一次,每月進行一次安全大檢查。

第六條:對所排查的安全隱患,由安全科會同相關部門編制整改措施,并下發《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由各車間、部門負責人負責落實整改。

第七條:對難以立即整改的重特大事故隱患,應制定整改。

方案。

方案。

需包括:治理的目標和任務、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經費和物資的落實、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治理的時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第八條:在隱患治理過程中,負責整改的部門應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防止事故發生,事故隱患在排除前或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設置警戒標志,暫時停止使用或停車,對難以停止使用或停車的相關生產裝置、設施、設備,應當加強維護和保養,防止事故發生。

第九條:對于重大事故隱患,各部門負責人應及時向公司安全科、總公司及安全監管監察部門等有關部門報告,報告包括:隱患的現狀及其產生原因、隱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難以程度分析、隱患的治理方案。

第十條:事故隱患堅持“誰存在事故隱患,誰負責監控整改”的原則,由存在事故隱患的車間、部門組織整改,整改職責人為各車間、部門主要負責人。

第十一條:各部門和相關人員,對查出的隱患都要逐項分析研究,并提出整改措施。定措施、定負責人、定資金來源、定完成期限,凡當班組能整改地不準推向車間,凡車間能整改地不準推向公司主管部門的原則按期完成整改任務。

第十二條:整改職責單位要按照《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要求,對事故隱患認真整改,并于規定的時限內,向公司安全科報告整改狀況。整改期限內,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進行專人監控,明確職責,堅決杜絕各類事故的發生。

第十三條:整改工作結束后,整改部門要按要求寫出隱患整改回復報告,由安全科組織檢查驗收。

第十四條:對整改措施不到位,檢查驗收不合格,事故隱患未消除的應停止其相關設施、設備的運行和操作使用。直到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恢復運行。

第十六條:安全科每月應對公司隱患排查治理狀況進行統計分析,并交公司主要負責人簽字報總公司備案。

第十五條:處罰。

1、對不及時報告、隱報、瞞報重大事故隱患的部門主要負責人處500元罰款。

2、對查出的事故隱患,在整改過程中不制定治理方案的部門主要職責人處500元罰款。

3、對查出的事故隱患,不及時進行整改治理,擅自生產作業的部門主要職責人處500元罰款。

4、對不及時報送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統計分析表的,處安全科主要負責人500元罰款。

一、為建立安全建設事故隱患治理長效機制,強化安全建設主體職責,加強事故隱患監督管理,預防和減少安全建設事故,結合我礦實際,制定本制度.

二、成立以經理為組長的“隱患排查治理”領導組,建立本礦安全建設隱患排查治理制度、隱患排查治理信息統計和報送制度等。

組織機構。

組長:張君瀚。

副組長:白文林張和平王謨白玉國雷志宏。

成員:侯志強鄭官旺白海軍常利軍王成榮。

白文國弓建偉關文瑞。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公司安檢科,辦公室主任由安檢科科長擔任,負責隱患的收集、分析、匯總、整改銷號、上報等工作。

三、把隱患排查工作貫穿到建設過程中,明確排查地點、項目、標準、職責,將隱患排查治理日?;?。

四、在本礦隱患排查治理領導組帶領下,以科室為單位堅持日常安全隱患排查,及時發現并排除從業人員存在的各類違章行為和帶病運行設備、設施及建設場所的各類事故隱患,對每一天排查出的各類隱患嚴格按照隱患排查治理流程進行分類登記、分類整改,驗收上報,全過程建檔。

五、本礦隱患排查治理領導組組長定期組織一次本礦范圍內安全大檢查對所查隱患登記建檔。

一、公示的對象。

日常檢查、定期檢查出的一般隱患及重大隱患。

二、公示的主要資料、時限。

1、一般隱患應公示隱患檢查時間、隱患資料、隱患地點、整改目標、整改范圍、整改職責人、整改時限等。

2、重大隱患除上述公示資料外,還需公示是否停工、是否制定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等,并應在排查或檢查發現的三日內進行公示,主動理解員工監督,及時公開重大隱患的治理狀況。

3、自隱患查出之日起至整改完成全過程進行公示。

三、公告的對象。

隱患整改完成并經驗收合格后,對隱患整改狀況進行公告。

四、公告的資料、時限。

1、一般隱患應公告隱患檢查時間、隱患資料、隱患地點、整改目標、整改范圍、整改職責人、整改時限、是否整改完畢及整改目標落實等。

2、重大隱患除上述公示資料外,還需公示是否停工、是否制定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是否自行組織驗收及縣局是否驗收等。

3、公告期為5天。

一、煤礦企業是安全建設的職責主體,也是隱患排查治理的職責主體,務必建立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

二、對日常檢查及定期排查出的隱患經信息管理員匯總統計,按一般隱患、重大隱患進行分類匯總編號報本礦隱患排查治理領導組,經每日安全碰頭會研究,制定隱患整改目標、整改人員、整改范圍、整改時限,責成一相關負責人員領號督促落實,跟蹤檢查有關防范和監控措施落實狀況,及時掌握重大隱患整改善度,督促整改科室按整改方案對重大事故隱患進行治理,徹底消除重大事故隱患,整改結束后,應向上級主管部門提出復工申請,驗收合格并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恢復建設經營和使用。整改完成公示后,報隱患排查治理領導組予以驗收銷號,全過程登記建檔,同時,嚴格按照有關規定以書面形式報縣局隱患排查治理領導組辦公室備案。

三、信息管理員要對隱患排查跟蹤治理、逐項整改銷號整個過程建立檔案,明確登記檢查時間、檢查地點、所檢查出的問題、隱患編號、整改時間、整改要求、整改督辦人和整改完成銷號狀況。

四、隱患排查跟蹤治理、逐項整改銷號工作要求全礦各科室嚴格按照程序要求進行,堅持誰整改、誰督辦、誰負責。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建設方針,落實安全建設職責制,強化現場安全管理,增強對隱患的控制潛力,及時消除事故隱患,防止事故發生,按照上級有關文件建立隱患排查治理信息統計分析和報送制度。會議制度如下:

1、各科室務必指定專人,負責將上級和煤礦排查隱患的意見書和三定表、驗收表及時送達安檢科。

2、屬于煤礦“六長”和科室自查出的隱患,務必根據檢查意見書填寫治理狀況表送交安檢科,統一登記臺帳,做到帳、表、書“三對口”。

3、安檢科負責將將各科室報回的隱患分類歸檔管理,對檢查時提出隱患進行分析,確定安全隱患的級別,統計各單位存在的共性問題和新出的隱患。

4、安檢科科長負責,每月每旬檢查整理隱患臺帳、記錄、意見書,對一月內未整改的隱患或超過整改期限未整改的隱患(歷史隱患)要立即送交調度室。

5、調度室負責將安檢科移交的歷史隱患記錄在案,由每一天早7:00在調度例會上通報督促落實,安檢科憑主管領導簽字的隱患整改驗收表通知調度室對歷史隱患銷號。

6、每月安全例會公司要組織開展討論安全隱患統計分析事宜,通報一月的安全隱患(包括上級查處的隱患)排查治理狀況,并將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狀況列入當月安全工作匯報。

8、對重大隱患和不能處理的隱患,務必立即報送安委會。

一、建立安全建設定期檢查制度,把安全隱患排查作為主要資料,加強安全隱患排查、報告、整改等工作。隱患排查領導組每月至少開展一次安全大檢查。

二、隱患排查領導組對排查發現的一般隱患應當立即組織相關職責人進行整改,及時消除隱患,同時對隱患和整改狀況進行登記建檔。發現重大隱患,礦主要負責人要立即組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發生,并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三、重大隱患應立即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方案應當包括整改目標和任務、方法、措施、經費、物資、人員、時限和應急預案等資料,要做到整改職責、整改時限、整改措施、整改資金和應急預案“五落實”。

四、一般隱患由主管安全工作負責人指定隱患整改負責人,立即整改,及時消除隱患。

五、整改隱患的班組在進行隱患整改時,應采取嚴密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發生。

為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監控管理,有效遏制事故的發生,促進安全建設狀況持續穩定好轉,根據《安全生產法》、《突發事件應對法》和《山西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礦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重大危險源。

重大危險源是指長期或者臨時建設、搬運、使用或儲存危險物品,且危險物品的數量等于或超過臨界量的單元(包括場所和設施)。

二、重大危險源等級分類。

按照重大危險源的種類在意外狀態下可能發生事故的嚴重后果,重大危險源分為以下四級:

1、一級重大危險源:可能造成個性重大事故的;

2、二級重大危險源: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

3、三級重大危險源:可能造成較大事故的;

4、四級重大危險源:可能造成一般事故的。

三、重大危險源評估。

每一年至少對的重大危險源進行一次安全評估;并將安全評估報告及時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重大危險源的建設過程以及材料、工藝、設備、防護措施和環境等因素發生重大變化,或者國家有關法規、標準發生變化時,應當對重大危險源及時重新進行安全評估,并將有關狀況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

安全評估工作應由注冊安全評價人員或注冊安全工程師主持進行,或者委托具備安全評價資格的評價機構進行。從事重大危險源安全檢測檢驗、安全評估業務的中介機構應當具備國家規定的資質條件,并對其作出的檢測檢驗和安全評估的結果負責。安全評估報告應包括以下資料:

1、安全評估的主要依據;

2、重大危險源基本狀況;

3、危險、危害因素辨識與分析;

4、可能發生事故的種類及損害程度;

5、重大危險源等級;

6、監控措施方案及防范措施。

計劃。

7、應急救援預案效果評價;

8、評估結論與對策推薦等。

四、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和管理。

應根據重大危險源的級別,采取有效的措施進行監控管理。礦主要負責人對本礦的重大危險源管理監控工作全面負責,并指定重大危險源管理與監控的具體負責人。

1、一級重大危險源務必建立有效的動態監控系統,進行不間斷的監控,隨時掌握危險物品有關參數的變化狀況,發現問題立即進行處理,并每季度向上級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重大危險源監控狀況。

2、二級重大危險源應建立有效的監控措施,定期監測危險物品的狀態,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每半年向上級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重大危險源的監控狀況。

3、三級、四級重大危險源應建立有效的監控措施,監測危險物品的狀態,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每年向上級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重大危險源的監控狀況。

4、務必在重大危險源現場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識。礦主要負責人應保證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與監控所需的資金投入,并組織對本礦重大危險源進行定期巡查、登記和上報等。

5、務必制定重大危險源應急救援預案,落實應急救援預案的各項措施,每年進行一次事故應急救援演練。重大危險源應急救援預案應當包括以下資料:

(1)重大危險源基本狀況;

(2)應急機構人員及其職責;

(3)危險辨識與評價;

(4)應急設備與設施;

(5)應急潛力評價與資源;

(6)應急響應報警、通訊聯絡方式;

(7)事故應急程序與行動方案;

(8)保障措施與程序;

(9)事故后的恢復與程序;

(10)培訓與演練。

6、及時組織重大危險源的普查、評估、監控,登記建檔,并制定定期檢測措施和應急預案。

【重大隱患整改掛牌督辦制度和職責追究制度】。

一、凡日常檢查及定期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隱患,一律實行重大安全隱患整改掛牌督辦制度。

二、由隱患排查治理領導組成員組織堅持每日召開安全碰頭會,對每日及定期排查出的重大隱患進行通報,經討論研究,確定整改方法,制定整改方案,對其整改善行掛牌督辦。

三、重大隱患掛牌督辦全過程進行公示,公示資料包括重大隱患檢查時間、資料、地點、整改目標、整改資金、整改范圍、整改時限、整改督辦人姓名、整改目標落實狀況及是否整改完畢等。

四、整改完成的重大安全隱患,督辦人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向隱患排查治理領導組匯報重大安全隱患整改落實狀況,由隱患排查治理領導組成員在每日安全碰頭會上予以通報。

五、督辦人員要高度負責,對未能認真履行職責的,一經發現要對相關職責人員依據有關規定嚴肅進行處理。

職責追究:

一、嚴格按照隱患排查治理有關規定認真執行,建立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確保全礦安全建設。

二、對日常檢查及定期檢查中存在安全隱患而檢查人員因不負職責未查出的,要倒追檢查人員職責,并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三、對日常檢查及定期檢查中存在安全隱患,整改職責人及領號督辦人未按整改目標及時限完成整改督辦任務的,要嚴格追究整改職責人及整改督辦人職責。

四、隱患排查是一項長期的工作,全礦工作人員務必明確各自職責,嚴格按照隱患排查程序及各項制度開展工作,確保全礦安全建設,對不負職責、弄虛作假、有制度不執行的人員,一律嚴格追究其職責。

一、督查組織形式。

重點和專項督查由礦長牽頭,組織相關科室懂專業、懂技術、懂管理,熟悉煤礦法律法規的業務骨干和老工人,每季度組織不少于2次的重點或專項督查。

二、重點督查和專項督查資料。

重點督查資料:

1、安全規章制度制定和落實狀況。煤礦主要負責人跟班下井狀況;嚴格執行煤礦安全建設費用提取使用狀況;建立隱患排查治理報告制度狀況;煤礦與工人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狀況等。

2、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的開展和落實狀況。

3.安全準入制度執行狀況。從業人員按規定參加安全培訓狀況;煤礦勞動用工備案率、職工培訓率、勞動合同簽訂率、參加工傷保險率是否到達“五個100%”狀況等。

4、通風瓦斯管理狀況。礦井具備完整可靠獨立的通風系統,保證風量滿足安全建設要求狀況;瓦斯監測儀器、儀表、傳感器定期維護校驗,監控系統正常運行狀況;建立“通風可靠、抽采達標、監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治理工作體系狀況等。

5、煤塵管理狀況。礦井綜合防塵系統建立及運行狀況;開展作業場所粉塵檢測工作等狀況。(4)。

6、火災防治管理狀況。開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層建立防滅火系統,采取綜合措施預防內因火災和外因火災等狀況。

7、防治水管理狀況。將“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則提升為“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落實狀況;落實采空區、相鄰礦井及廢棄礦井老空(窯)積水防治措施,制定承壓水開采安全技術措施及地表水監控防范措施狀況;小煤礦查清與相鄰礦井連通狀況,建立完善的防、排水系統狀況等。

8、頂板管理狀況。采掘工作面嚴禁空頂作業,按有關要求淘汰木支護和金屬摩擦支柱等狀況。

9、機電運輸管理狀況。井上井下雙回路供電狀況;供電系統“三大保護”狀況;井下機電設備完好,電氣設備防爆狀況;照明、信號綜合保護狀況;提升運輸設備保護裝置和安全防護設施齊全、有效狀況等。

10、火工品使用和管理狀況?;鸸て焚徺I、運輸、貯存、領退、使用等管理制度執行落實狀況;井下是否存在超量貯存超量火工品;是否發生火工品被盜或丟失狀況等。

11、查層層簽定安全目標職責書。

專項督查資料:針對重點督查資料中的某一項資料進行。

專項督查。

三、督查要求。

1、督查組要深入現場,無一遺漏地進行督查,做到底子清、狀況明、督查指導有效。

2、每次督查結束后,各參加排查的單位要寫出書面總結,及時向主要領導匯報。

【安全工作例會制度】。

為加強對安全工作的領導,落實各職能部門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職責,及時研究解決建設中存在的安全問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工作例會議事原則。

1、堅持依法議事的原則。

2、堅持分工明確、責權統一的原則。

3、堅持互相協調、科學決策、高效運行的原則。

二、安全工作例會議事范圍。

1、研究、擬定安全工作安全管理制度。

2、學習貫徹上級有關安全建設方面的方針政策、規定、指示和指令。

3、聽取各部門落實安全措施和安全管理工作的狀況匯報,研究分析存在問題,提出解決的措施方法,并落實到有關部門。

4、對發生的重大事故和未遂事故進行分析,討論事故職責和處分,吸取教訓,制訂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5、檢查總結前次例會確定的事項落實狀況,對落實不到位的要追查原因和職責。

三、安全工作例會的召開。

1、安全工作例會由隱患辦公室召集和主持。

2、安全工作例會的參加人員:各副礦長、各科室負責人。

3、安全工作例會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遇特殊狀況時,可臨時召集安全工作會議。

四、安全工作例會議事程序。

1、安全工作例會議事程序議題,由礦長確定,各相關部門可提前向礦長或透過辦公室申請會議討論決定的議題,重要議題應提交書面材料。

2、凡提交安全工作例會研究的議題,應事先經辦公室召集各部門主持專題會議研究,構成可供會議決策的方案。

3、凡上次工作例會研究的重要事項,需由各負責部門向本次工作例會匯報落實狀況。

五、安全工作例會議定事項的實施和督查。

1、安全工作例會的記錄,由調度室負責,并整理會議紀要下發有關部門、及時轉告因故缺席的會議人員。

2、安全工作例會討論決定的事項由辦公室按照分工范圍督促檢查,并及時召開通報會或以其它方式通報貫徹落實狀況。

3、參加安全工作例會的人員務必嚴格遵守保密制度。對會議研究決定事項的過程和資料不得隨意向外泄露。

4、安全工作例會參加人員原則上務必到會,特殊狀況需向礦長請假,無故不參加者將進行嚴厲批評或處理。

為加強我公司煤塵管理,防治煤塵事故,根據有關規定和煤礦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1、礦井主要巷道每隔100米設一個三通閥門。

2、防塵管路安設平直,吊掛牢固,小于或等于90度的要設彎頭不拐死彎,接頭嚴密不漏水(滴水成線即為漏水)。

3、井下務必有完善的噴霧裝置,并實現自動化,霧化好,靈敏可靠,使用正常。

4、凈化通風實現自動化,采區進、回風道、主要進風大巷及進風井都務必安裝凈化水幕,并實現自動化,水幕應封閉全巷道斷面,靈敏可靠,霧化好,使用正常。

5、定期沖刷積塵,主要大巷每年至少刷白一次,主要進、回風巷至少每月沖刷一次積塵,大巷刷白、沖刷粉塵都要有記錄可查。井下巷道不得有厚度超過2毫米連續長度超過5米的煤塵堆積。

6、隔爆設施標準化,隔爆設施安裝地點、數量、水量安裝質量務必貼合規定要求。

7、放炮前、后務必沖洗煤幫。

為加強我公司頂板管理工作,防治頂板事故,根據有關規定和煤礦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1、每班在開工前,現場工作負責人務必嚴格執行敲幫問頂制度,對工作面安全狀況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確認消除頂板隱患危險后,方可進入工作面。

2、嚴禁空頂作業現象。

3、工作面出現倒架、歪架、壓架以及更換支架和拆修頂梁、支柱、座箱等大型部件時,是否有安全技術措施。

4、是否堅持支護質量頂板動態監測,是否掌握老頂活動規律。是否掌握初次來壓和周期來壓步距,是否監測支柱工作阻力、頂板下沉量及下沉速度、支柱下縮量、下縮速度及其變化狀況等。

5、嚴禁在空頂區域內提前摘柱,碰倒或損壞失效的支柱,是否立即恢復或更換。

為加強通風瓦斯管理,防治瓦斯事故,根據有關規定和煤礦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1、瓦斯檢查員是否具有必須煤礦實踐經驗,掌握必須的通風、瓦斯知識,是否經上級主管部門培訓,考核合格,并持證上崗。

2、瓦檢員是否嚴格按規定的瓦斯檢查地點、檢查次數、巡回檢查路線、巡回檢查時間和檢查時間進行瓦斯檢查,是否嚴格執行井下交接班制度和“三人連鎖放炮”制度,每班是否向通風值班室和調度室匯報檢查狀況。

3、瓦斯檢查員數量是否貼合公司規定的人數配備。儀器確保完好,精度是否貼合要求,是否備有長度大于1.5m的膠管(或瓦斯檢查棍)溫度計等。

4、瓦檢員是否嚴格按瓦斯檢查地點設置。

計劃。

規定執行,每次排查檢查的結果是否準確的記入瓦斯檢查手冊和記錄牌上,是否標好原始記錄檢查路線圖并通知現場作業人員。

5、是否存在瓦斯排查空班、漏班、少檢、假檢現象,并是否做到井下記錄牌板、檢查手冊、原始記錄“三對口”對三種記錄上的資料和數據、是否完全一致。

6、礦長、技術負責人、通風部門是否嚴格執行瓦斯報表審簽制度,對存在問題是否制定措施及時處理。

為進一步加強我礦的安全基礎工作,突出抓好我礦的水害預防管理,強化安全建設主體職責,加強事故隱患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職工生命和公司財產安全,根據《煤礦安全規程》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稱水害隱患類型有老塘水、煤層露頭沖擊層水、鉆孔水、頂底板砂巖水。

二、礦井地測防治水主要負責人對礦水害隱患排查工作全面負責。

三、職工發現水害隱患,均有權向調度室及相關負責人報告。各級領導或部門接到報告后,應當按照職責分工立即組織核實并組織整改。

四、煤礦主要負責人以及財務部應當保證水害隱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資金,將水害隱患排查治理資金列入安全投入費用。

五、礦井地測防治水主要負責人每月組織一次水害隱患排查并召開分析會議。對排查出的水害隱患,按照事故隱患的等級進行登記,建立事故隱患信息檔案,并按照職責分工實施監控治理。

六、礦每月進行對水害隱患進行統計分析,并與下月5日前向相關部門報送水患排查記錄表。

七、礦組織水害隱患排查分析會議后由地測科編制水情水害預報,并每月向相關部門報送。

為了加強建設礦井防滅火隱患排查治理力度,深入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防止火災事故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煤礦井下的工作面、機電設備、各封閉地點可能發生火災的區域,地面主扇風機房、充電室,以及發生火災后會波及井下的所有區域。

為了能及時發現隱患,及時治理,防止火災事故發生,每月由防滅火隱患排查科室組織成員于5日、15日、25日對我公司上、下所有可能發生火災的地點進行全方位隱患大排查。

1、查井下消防器材的配備數量、質量,以及存放地點是否貼合要求。

2、查井下火工品管理是否到位。

3、查井下爆破管理是否嚴格執行“一炮三檢”和“三人連鎖放炮”制度。

4、查井下電氣設備是否有失爆現象。

5、查井下是否存在不安全的“三違”現象。

6、查礦井消防系統的完好狀況,以及礦井防火措施的執行狀況和礦井通風系統的完好狀況。

7、要從各個方面,不留死角全面徹底的進行排查。

四、防滅火隱患排查的工作要求。

1、要確實加大防滅火隱患排查治理力度,從地面、井下、外因、內因各方面進行預防。

2、嚴格遵守有關防火的規程制度,用心取得當地消防部門的指導,在建設過程中加大防火檢查,消除一切隱患,并隨時做好防火技術措施的準備工作。

3、要用心采取措施,預防放炮引火和電器引火,確實將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4、對排查出的隱患要分類編號、登記建檔,立即制定整改措施,確定人員,限期整改。整改完畢后要申請隱患治理辦公室組織人員驗收,經驗收合格后方可消號。做到有排查治理,有整改措施,有嚴格落實,確實保證礦井不發生火災事故。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范生產安全事故隱患(以下簡稱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止和減少事故發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河南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以下簡稱生產經營單位)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及其監督管理,適用本規定。

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條:本規定所稱事故隱患,是指生產經營單位存在可能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環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上的缺陷。

本規定所稱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需要采取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停止建設、停止使用等措施進行治理方能排除的事故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事故隱患。重大事故隱患由生產經營單位依據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結合事故隱患風險評估組織認定。對重大事故隱患不能直接認定或者存在異議的,由具有國家規定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進行評估或者邀請有關專家透過論證確認。

第四條: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堅持“生產經營單位全面負責、政府部門依法監管、社會和群眾廣泛參與”和“屬地管轄、分級負責、分類管理”的原則,實行生產經營單位自查、自報、主治和政府部門監督管理的排查治理工作機制。

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監督管理工作的領導,及時協調解決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重大問題。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各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對本行業(領域)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第六條:工會依法組織職工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進行民主管理和監督,引導職工增強排查治理的意識和潛力,及時查找和消除事故隱患。

第七條: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有權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舉報事故隱患,有關部門接到舉報后要認真進行查證,如屬實,應當對舉報人員給予獎勵。

第八條:生產經營單位是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職責主體,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管理部門具體負責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監督管理工作,其他業務部門具體負責業務范圍內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全面負責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組織并督促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負責人負責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監督管理工作;其他分管負責人負責分管業務范圍內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從業人員負責本崗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九條:生產經營單位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發包、出租的,應當與承包、承租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各方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職責,并對承包、承租單位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進行統一協調和管理。

建設工程總承包單位統一管理分包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報送工作信息。

第十條:經營場所管理單位應當保證市場具備安全條件,與經營者簽訂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協議,明確各自管理職責,定期組織開展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報送工作信息。

同一建筑物由兩個以上單位管理或者使用的,應當各自承擔本單位管理或使用范圍內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職責。對共用部分,由管理或者使用單位共同協商,明確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職責;或委托相關單位統一管理,由統一管理單位負責落實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職責。

第十一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落實下列職責:。

(八)建立健全并落實崗位自查、班組巡查、車間(分廠、區隊)周查、單位月查的定期安全檢查制度。定期對作業場所、在用設備及其安全設施、有關制度和措施落實狀況、從業人員遵章守紀狀況、安全監測監控系統及其相關裝置進行安全檢查,及時排查治理事故隱患。

第十二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明確安全管理部門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職責,并包括下列資料:。

(三)查處未按規定排查治理事故隱患和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的有關單位及其職責人員。

第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明確各業務部門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職責,并包括下列資料:。

(二)制定業務范圍內的事故隱患排查、辨識、治理、驗收等具體工作標準;。

(三)組織開展專項安全檢查,排查治理事故隱患;。

(四)按時報告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狀況和需要提交治理的事故隱患。

第十四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明確所屬車間(分廠、區隊)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職責,并包括下列資料:。

(二)加強對安全監測監控系統及其相關裝置的維護和保養,確保安全有效運行;。

(三)及時排查并消除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等行為;。

第十五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明確各班組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職責,并包括下列資料:。

(五)及時排查并消除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等行為;。

第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明確作業人員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職責,并包括下列資料:。

(一)清楚本崗位作業過程中可能存在的事故隱患;。

(二)上崗作業前進行安全確認;。

(三)杜絕違章、違法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行為;。

(四)及時查找、消除并報告事故隱患和險情;。

(五)身體欠佳或者情緒異常及時向班組長報告;。

(六)掌握作業過程中出現問題時應當采取的措施,遇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狀況,停止作業或者采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后撤離作業場所,并同時向有關負責人報告。

第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出現下列狀況時,應當及時進行專項事故隱患排查:。

(一)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發布或者修改時;。

(二)作業條件、設備設施、工藝技術改變時;。

(三)發生事故或者險情時;。

(四)極端或者異常天氣、重大節假日、大型活動時。

第十八條:生產經營單位發現事故隱患,應當根據事故隱患性質,及時實施治理。對查出的重大事故隱患,及時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報告,報告資料包括事故隱患的現狀及其產生原因、危害程度和整改難易程度分析、治理方案和防控措施。

第十九條:對于重大事故隱患,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及時制定治理方案并實施治理,治理方案至少包括以下資料:。

(一)事故隱患的影響范圍和程度;。

(二)治理的目標、任務和時限;。

(三)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四)治理資金和物資的來源及其保障措施;。

(五)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

(六)安全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

第二十條:生產經營單位在事故隱患治理過程中,應當采取相應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并及時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設置警戒標志,暫時停產停業或者停止使用;對難以停產或者停止使用的相關設施、設備和裝置,應當加強監護,防止事故發生。

事故隱患涉及相鄰地區、單位或公眾安全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及時報告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告知相關單位,采取適當方式加以明示,并加強對治理工作的協調。

第二十一條:對于因自然災害可能導致事故的隱患,生產經營單位應當采取可靠的預防措施;接到自然災害預報,應當及時向所屬單位發出預警通知;發生自然災害可能危及單位和人員安全狀況時,應當及時采取撤離人員、停止作業、加強監測等措施。

第二十二條:生產經營單位在重大事故隱患治理完畢后,應當組織相關技術人員、邀請有關專家或者委托具有國家規定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進行驗收和確認。

對于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掛牌督辦治理的重大事故隱患,生產經營單位治理完畢并驗收合格后,應當報請實施掛牌督辦的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組織驗收。

第三章:監督管理。

第二十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監督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并落實下列職責:。

(一)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監督檢查、信息報送等工作制度和體系;。

(二)督促檢查本行政區域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監督管理工作狀況,并定期進行通報;。

(四)保障事故隱患舉報獎勵、排查治理監管監察和重大事故隱患治理督導督辦工作經費。

第二十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綜合監督管理,并落實下列職責:。

(二)協調和指導行業監管部門開展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監督管理工作;。

(四)建立健全舉報獎勵制度,對舉報重大事故隱患和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人員實施獎勵。

第二十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各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加強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監督管理,并落實下列職責:。

(三)定期分析評估重大事故隱患,并承辦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掛牌督辦工作;。

(四)按期向同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報送本行業(領域)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狀況。

第二十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在監督檢查過程中,對發現的事故隱患,應當做好檢查記錄,構成書面意見,責令生產經營單位及時治理并登記建檔。

發現事故隱患應當由其他有關部門處理的,及時移送其他有關部門并構成記錄備查,理解移送的部門應當及時進行處理并反饋結果。

第二十七條:重大事故隱患治理實行掛牌督辦制度,掛牌督辦按照屬地、分類和分級原則,由生產經營單位、行業監管部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分別實施。

對于重大事故隱患的治理,生產經營單位能夠自行完成的,由本單位實施掛牌督辦;需要有關部門協調才能完成的,由有關部門實施掛牌督辦;需要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協調才能完成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實施掛牌督辦。

第二十八條:提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實施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掛牌督辦時,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提交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實施掛牌督辦的人民政府或者有關部門依據治理方案和職責分工,擬就掛牌督辦事項,下達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掛牌督辦通知書。

重大事故隱患治理完畢后,在生產經營單位提出復查申請之日起10日內,受理申請的部門會同有關單位,邀請相關專家組織驗收。對驗收合格的,按規定程序核銷重大事故隱患,恢復生產經營,并在媒體上公告治理結果。

第二十九條:對已取得許可證照的生產經營單位,在被掛牌督辦的重大事故隱患治理結束前,負責督辦的部門應當加強監督檢查。對被責令停產停業整頓的,應當及時提請許可證頒發機關依法暫扣其相關許可證照。

第四章:罰則。

第三十條:對生產經營單位未按規定排查、認定、報告和治理事故隱患的行為,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依法實施行政處罰;對經治理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者拒不治理的,依法提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予以關掉。

第三十一條:對生產經營單位未按規定排查治理或者拒不治理重大事故隱患的、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工作人員未按規定履行監督管理職責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治理職責追究規定》文件追究有關職責人員的職責。

第五章:附則。

第三十二條:各省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能夠根據本規定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對于公共安全隱患的排查治理,由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負責,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三十三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為進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長效機制,促進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提高源頭預防潛力,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國家安監總局《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和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以下簡稱事故隱患)的定義和分級標準。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是指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并經過必須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職責主體。局機關各股室、下屬各單位是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職責主體,應當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成立相應組織機構,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落實專人專管,各級安全生產第一職責人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負責。

三、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組織領導。水利局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由水利局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指導、監督生產經營單位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程的要求,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各項制度。

四、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重點。局機關各股室、下屬各單位應當組織安全管理人員,對事故隱患進行隨時排查,并適時組織集中排查治理,對隱患排查治理狀況建立檔案和臺帳。排查資料包括:

1、水利工程建設。以重點在建工程為重點,防范坍塌、起重機械等事故。主要包括:工程項目落實“三同時”原則狀況;工程建設中項目法人、施工、監理等單位安全職責落實和安全保障措施;施工單位安全生產許可證和安全生產費用提取使用以及施工管理人員安全生產培訓考核;在建工程防汛安全職責制、度汛方案和事故應急預案;重點水利設施如高邊坡、地下洞室、基坑、起重機、塔帶機、模板支護、腳手架安拆和油庫、炸藥庫、倉庫等的安全防范措施;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在建工程大型灌區節水改造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在建工程水庫、水電站及大壩的安全監督管理。

2、水利工程運行。以病險水庫和一般中型、小型水庫為重點,嚴防垮壩事故。主要包括:以地方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為核心的水庫大壩安全職責制和水庫安全運行各項規章制度;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應急預案制定和事故救援演練;水庫大壩安全監測、水雨情測報通信預警設施;病險水庫除險加固職責制、前期工作、施工安排、建設管理、資金使用、竣工驗收、蓄水運行、巡視檢查和調度運用方案;小型水庫的管理機構、看護人員、養護經費和日常巡查。

3、農村水電站及配套電網建設和運行。以農村水電站、電網、在建工程和用電戶為重點,對水電開發、項目審查和驗收投產等環節嚴格把關,規范農村水電工程建設市場。主要工作包括:已建水電站和在建工程安全度汛措施;無規劃、無審查、無監管、無驗收的“四無”水電站的清查和整改;已建水電站分類年檢安全管理和“兩票三制”執行狀況;鄉辦和小型股份制水電企業安全生產機構和制度建設;農村水電企業設備檢修、試驗和農村水電供電區的安全供電。

4、河道采砂。以違法采砂突出河段和采砂量較大河段為重點,主要包括:河道采砂管理地方行政首長負責制,河道采砂管理制度、溝通協調機制和職責追究制;河道采砂規劃編制,禁采區和可采區的劃定,禁采期的規定,違法違規亂采濫挖的治理;采砂管理宣傳教育和社會監督;河道防洪、橋梁和管線等跨河、穿河、臨河建筑物的安全。

5、水利工程勘測設計。以野外勘察、測量作業為重點,主要包括:水利勘測設計執行《水利部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水利工程部分)和有關安全生產規程規范狀況;野外勘察、測量作業和設計查勘、現場設計配合安全防護和應急避險預案。

五、隱患登記制度。局機關各股室、下屬各單位安全生產專管人員每月要對本股室、本單位排查出的事故隱患和治理狀況分別進行登記,逐級匯總。

六、隱患報告制度。對一般隱患要及時向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報告,要區分事故隱患的性質和程度,區分輕重緩急,制定整改措施,明確整改時限,落實整改資金,強化整改職責,加強監督檢查,徹底進行治理。對較大隱患應向水利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

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第一條為認真落實建筑工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進一步深化和規范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企業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班組長作為企業、項目部和班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應分別組織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項目部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和班組成員做好隱患排查工作,并督促和協調相關單位、人員做好隱患治理工作。

第三條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實行三級制度,即公司級檢查、項目自查、班組長和個人安全生產檢查。

第四條公司級檢查是指由公司總經理、主管質量安全和生產工作的副總經理或總工程師等企業領導帶隊,質安科、生產科有關技術人員參加的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大檢查。除此之外,質安科還組織專業性、季節性、驗收性、節前性、經常性檢查。節假日重點查崗位、查值班、查節前教育、查現場。對查出的隱患,必須立即開具施工現場安全違章單,落實“三定”措施,質安科負責復查。

第五條項目部自查是指由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組織項目技術、安全、各分包單位負責人(或班組長)等管理人員,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專項檢查,并對重要生產設施和重點作業部位加大巡檢周期密度。項目部還應根據施工期間季節氣候變化,及時增加防洪、防風、防凍、防煤氣中毒等季節性安全檢查,還應特別注意做好重大節假日前后的安全檢查。項目部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實行全日巡檢制度,對于高危險性的作業應實行旁站監督。

第六條班組長(或分包單位負責人)每天上下班前應檢查各自作業區域安全,制止三違,對涉及到自己工人的一切危險源要及時反饋給施工負責人。項目部做好紀錄、組織協調、并排除隱患。

第七條本制度所指的項目負責人是指與公司簽訂項目承包合同的實際承包人,項目經理是指根據招投標文件所確定的專業管理人員,項目執行經理是指受項目負責人或者項目經理委托協同管理的技術人員,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項目執行經理不得隨意變更。

第八條企業負責人職責:。

1、企業負責人應按照《企業負責人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排班表》的安排,帶隊深入公司所屬各施工現場,重點檢查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狀況,以及項目負責人的帶班生產情況,檢查記錄應分別在公司質安科和施工現場存檔備查。

2、協調解決基層單位安全生產疑難問題。

第九條公司質安科職責:。

1、協助企業負責人制定企業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計劃,并督促實施。

2、檢查各級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實情況,發現問題及時采取對措施,并實施考核。

第十條公司生產科職責。

1、及時對項目部隱患排查治理展開工作監督管理,要求項目部建立實時檢查、班檢查、日排查等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確排查地點、項目、標準、責任,將隱患排查治理日常化。

2、協助項目部及時實施治理消除安全生產事故隱患。

第十一條項目經理、項目負責人、項目執行經理職責:。

1、項目部作為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責任主體,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應當將安全生產作為首要責任,全面掌握當班安全生產狀況,加強對重點部位、關鍵環節、危險源點的檢查,并指導現場人員安全作業。

2、及時發現并組織消除事故隱患和險情,制止違章違規行為,嚴禁違章指揮,當現場出現重大安全隱患或遇險情時,及時采取緊急處置措施,并立即下達停工令,組織人員及時有序撤至安全地帶。

3、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接到上級部門下達的責令停產整改指令,必須立即停止生產,組織工程技術人員和項目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組織制訂整改方案,并及時報送上級部門。停產整改方案應確定整改項目、整改目標、整改時限、整改作業范圍、從事整改的作業人員,落實整改責任人、資金,還應包括安全技術措施和應急預案,以及職工安全教育和培訓等內容。

安全隱患排查制度

為保障我校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防止各類重大安全事故的發生,明確職責,細化分工,保證學校安全隱患排查落到實處,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安全排查機構,明確分工;建立由保衛科、總務科、學生科等組成的安全隱患排查小組,抽調專人定期對學校內存在的安全問題進行排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整改。

二、建立安全隱患排查月、周、日制度,定期進行排查。每學期開學前兩周及開學后的前兩周定為學校安全問題普查月,全面檢查學校基礎設施包括教學樓、宿舍,學校建筑、電器設備,消防設施,實訓設備等各種設施存在的安全問題。每月第一周定為安全隱患排查周,由主管校長帶隊,對學校存在的安全隱患進行較全面的檢查整改。每周必須為安全隱患排查日,對重點部位(電器、消防、樓道欄桿等)進行排查。

三、設立舉報箱,在師生中廣泛宣傳安全常識,鼓勵群防群治。

四、明確職責,齊抓共管,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學校安全專題校務會,按照一崗雙責的具體分工,由各科室負責人向校務會匯報本部門職責范圍內存在的安全隱患問題和整改意見。

五、建立學校安全檔案,對存在的問題嚴防死守,限期整改。

六、每月五日前向校領導上報學校安全隱患排查表。

一、加強要害部門、部位的安全防范,配備防盜、防火設備。

二、學校的實訓室、計算機房、圖書館、檔案室、財務室、學生餐廳、學生公寓等,實行專人負責、職責到人。

三、重點要害部門的工作人員,應嚴格按照本部門規定的操作規程工作,自覺遵守崗位職責。

四、加強設備的保養和維修工作,定期檢查設備的安全和財物規定存放的數量。

五、嚴禁非工作人員隨意進入重點部門重點部位。

六、學校治安管理人員對重點部門、部位要常巡查,勤查看、細防范,發現問題立即處理,并及時通報有關職能部門。

七、定期全面檢查,遇節假日增加檢查次數,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堵塞漏洞、消除隱患。

八、重點要害部門工作人員要做好有關保密工作,不得向無關人員泄露本部門、本部位的情景。

為及時、全面、準確地了解和掌握師生的思想動態,加強師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規范和完善學校緊急、重要信息報送制度,建立暢通的信息反饋渠道,維護學校安定穩定局面,特制訂本制度。

一、重要信息范圍的認定。

1、各種政治性事端,各種非法聚會、示威、上訪、游行、靜坐和張貼大小字報的苗頭及行為。

2、自殺、行兇的傾向或行為。

3、師生傷亡事故,包括交通事故、食物中毒或傷病住院等事故。

4、學生打架或群毆事故。

5、師生違法或嚴重違紀現象。

6、失竊、盜竊現象、師生起哄現象和火災、水災等安全隱患事故。

7、師生患精神分裂癥,或有精神障礙和嚴重心理障礙的以及由此引發的影響學校安定穩定的事件。

8、因教學、管理、保衛、就業等工作不滿而引發的躁動和混亂以及影響社會或學校安定穩定的其它因素。

9、學生出走、失蹤、未經請假擅自離校未歸、未按時注冊或請假后未按期歸校的現象。

10、國家重大事件或敏感時期的學生思想動態和反應。

11、校外人員到校內游串或各種傳銷現象等。

12、影響學校師生人身、財產安全和學校安定穩定的其它事件。

二、重要信息報送制度。

1、對重要信息,必須做到發生或發現后即時上報,不得延誤,并對事態進展、處置進展、處置措施、事件的原因及后果、針對事件所開展的工作等情景要及時續報。

2、對重要信息,必須全程、準確匯報,出現漏報、遲報、瞞報等現象,視情節影響和后果追究相關職責人的職責,直至追究法律職責。

3、實行信息報送職責制。學校各科室負責人為本科室所轄范圍信息的報送職責人,學校校長為學校信息報送職責人。辦公室秘書為學校具體報送人。

4、在一般情景下,信息報送實行逐級上報制度。在緊急或特殊情景下,也能夠先越級匯報。

5、學生工作系統方面,堅持建立班級信息員(優秀班干部)——班主任——學生科——學校領導的信息反饋渠道;學校教職員工方面,堅持建立教師骨干(教師黨員)——科室負責人——學校領導的信息反饋渠道。經過建立多層次、全方位的信息反饋網絡,不斷強化信息意識,做到遇事必報,大事即報,反應訊速,措施得力,處置得當。確保學校能在第一時間內掌握師生的思想動態,并按上級教育行政管理部門的維穩要求及時上報維穩信息,確保我校學校的和諧平安。

一、上課鈴響應立即進入教室就坐,并把上課所有用具準備好,無故不得遲到、早退、曠課;因故遲到、早退者要報告教師,經允許才準進入教室或離開教室。

二、上課由班長或副班長向教師報告出勤情景。

三、上課時服裝必須整潔(不準穿拖鞋、背心和超短褲上課),坐姿要端正,思想要集中,聽課要專心,教師提問題時要起立回答。

四、自修課應在教室或圖書館(要報告副班長)學習、堅持肅靜,不得吵鬧喧嘩影響他人學習,不得離校外出。

五、輪流值日,必須每一天午時下課時打掃教室、走廓衛生、清倒垃圾、擺齊桌椅,堅持室內外整潔;值日生要負責熄燈、鎖門。

六、愛護室內一切設備,損壞時一律按價賠償。

一、圖書館規則。

1、本館只為本學校師生服務。

2、凡進本館的人員都要自覺遵守本館一切規章制度,堅持安靜,愛護公物,講究衛生,嚴禁在館內吸煙,違者按規定罰款。

3、借、還書一律憑本人借書證辦理手續。借書證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轉借他人,借書證要保管好,如有遺失,不再補。

4、讀者憑工作證或學生證領取借書證。學生借書證每個限借圖書三本;教工借書證每個限借十本。

5、借書期限,學生借每冊定半個月,逾期不還者,每冊逾期一天罰款2角。教工半年清還圖書一次。

6、圖書未經辦理借閱手續,不得擅自攜帶出館外。

7、珍藏本對讀者實行有償服務,工具書、合訂本雜志。報紙等,概不外借,只限在館內參閱,如有特殊情景需要外借者,須經館長批準。

8、借書時,讀者應當面檢查圖書,如發現有污損,殘缺等情景,須立即向管理員聲明,加蓋印證。

9、讀者要愛護圖書,不得損壞,涂改、圈點,批注和割竅等,否則,按圖書館有關規章制度賠償,情節嚴重者,報有關部門處理。

10、要辦理離校手續的讀者(包括教工),應將所借的圖書及借書證清還本館,否則,不予簽蓋離校證明。

二、閱覽室規則。

1、持閱覽證方許入本室。

2、為了堅持室內整潔,肅靜,不得大聲喧嘩,不得吸煙,不得隨地吐痰,不得攜帶食物入室。

3、閱覽室中所陳列的圖書,報刊概不外借。

4、閱覽室書刊不得污損,割壞。如有污損,割竅須負責賠償。

5、愛護圖書,閱覽后須放回原處,不得攜帶出室外。

6、進室閱覽者,帶來的書刊,書包和手提袋等用具,一律不得帶入室,須存放在指定地方,離室時自行取回。

三、圖書遺失賠償規定。

1、丟失圖書,按原價4倍賠款。

2、多卷冊圖書丟失其中一卷(冊),按全套(部)書價賠款。

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為了建立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安全隱患監督管理,預防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項目部職工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項目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是指違反安全生產法律、規章、標準、規程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施工生產過程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條。

項目部下屬各勞務分包施工單位、班組、其他專業施工單位均應認真執行本制度。

第四條。

任何個人發現勞務分包施工單位、班組、其他專業施工單位單位存在事故隱患,均有權向本項目部項目經理舉報。

第五條。

(一)項目部是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責任主體。把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貫穿到施工生產活動全過程,明確排查地點、項目、目標、責任,將隱患排查治理日?;?。項目部應建立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檔案臺帳、結合每周施工現場安全檢查,由項目經理、施工負責人、專職安全員和其他專業施工負責人組織進行施工現場安全隱患排查,及時發現并排除各項施工工藝不安全、安全防護不到位、臨電設施不規范、有帶病運行的機械設備、設施,施工人員存在的各類違章違紀行為、管理人員存在有違章指揮或監管不到位、及生產場所存在的其他各類安全隱患。

項目經理對本項目工地安全隱患治理工作全面負責。

(二)項目部每周定期組織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排查施工現場的安全隱患,并逐級落實從主要負責人到每個施工人員的隱患排查治理的范圍和責任,保證不留空擋,不留死角。

(三)項目部應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上級文件要求制訂具體方案,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落實責任、安全管理組織體系、資金投入、人員培訓、勞動紀律、現場管理、防控手段、安全查處以及安全生產基本條件、工藝系統、基礎設施、技術裝備、作業環境等方面組織自查。

各勞務班組、專業分包單位每周也要定期排查一次安全隱患,并落實本單位各位管理人員、班組長,直到每一個職工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責任。

(四)項目部應加強對自然災害的預防。對于因自然災害可能導致事故災難的隱患,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和本規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預防措施,制訂應急預案。在接到有關自然災害預報時,應當及時向各班組及分包單位發出預警通知,發生自然災害可能危及到施工人員安全的情況時,應采取撤離人員、停止作業、加強監測等安全措施,并及時向公司有關領導報告。

(五)對一般安全隱患,各勞務分包單位接到項目部專職安全員下達的“施工現場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單”時,必須立即按整改措施,整改限期,指定具體責任人負責按期整改,整改完畢報項目安全員監督驗收整改結果,進行消項。

(六)對項目存在的重大安全隱患,項目經理應按規定及時上報,做好監控措施,并由項目經理組織制定重大安全隱患整改方案。重大安全隱患由公司安全管理人員發現,在下達“施工現場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單”后,由項目經理組織制定重大安全隱患整改方案。整改方案應確定整改項目,整改目標、整改具體安全技術措施、整改時限、整改作業范圍、從事整改的作業人員。整改方案應落實整改責任人、整改期限、整改資金、監控措施、應急預案,做到按“五落實”要求進行整改。項目重大安全隱患整改方案及整改情況應及時上報公司安全管理部。

第六條。

(一)項目部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程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等各項制度,依預定要求積極進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發現存在難以解決的重大問題時,應及時報告公司安全管理部領導。

(二)項目部對檢查中發現的重大安全隱患要及時登記,分類編號,建立隱患管理臺帳,對項目制訂的重大隱患整改方案,整改責任人等有關情況資料及時歸檔。

(三)項目部專職安全員應對本項目的一般安全隱患與重大安全隱患整改結果進行復查消項。對不能積極按期進行重大安全隱患整改的分包單位應請示項目經理下達責令停產指令。

(四)項目部每周五下午召開一次安全會議,總結、通報本周各單位安全生產情況,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況,研究解決安全管理、隱患排查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安排下周安全管理、隱患排查治理階段性工作。

(五)項目部專職安全員應做好日常施工現場安全監管工作,隨時對整個施工現場、各班組及分包單位施工安全生產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安全隱患應及時依規查處與報告。

由公司安全管理人員發現,在下達“施工現場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單”后,由項目經理組織制定重大安全隱患整改方案。整改方案應確定整改項目,整改目標、整改具體安全技術措施、整改時限、整改作業范圍、從事整改的作業人員。整改方案應落實整改責任人、整改期限、整改資金、監控措施、應急預案,做到按“五落實”要求進行整改。項目重大安全隱患整改方案及整改情況應及時上報公司安全管理部。

第六條。

(一)項目部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程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等各項制度,依預定要求積極進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發現存在難以解決的重大問題時,應及時報告公司安全管理部領導。

(二)項目部對檢查中發現的重大安全隱患要及時登記,分類編號,建立隱患管理臺帳,對項目制訂的重大隱患整改方案,整改責任人等有關情況資料及時歸檔。

(三)項目部專職安全員應對本項目的一般安全隱患與重大安全隱患整改結果進行復查消項。對不能積極按期進行重大安全隱患整改的分包單位應請示項目經理下達責令停產指令。

(四)項目部每周五下午召開一次安全會議,總結、通報本周各單位安全生產情況,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況,研究解決安全管理、隱患排查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安排下周安全管理、隱患排查治理階段性工作。

(五)項目部專職安全員應做好日常施工現場安全監管工作,隨時對整個施工現場、各勞務分包單位施工安全生產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安全隱患應及時依規查處與報告。

合格后,應及時銷號,將有關檔案或臺帳整理后歸檔管理。

第十條。

項目部應當按照公司和本項目的有關規定,對未定期排查安全隱患或未及時有效整改安全隱患的單位和個人,實施責任追究;對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成效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

隱患排查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北京市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辦法》,深入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規范生產經營活動,避免生產安全事故發生,結合本企業實際,制定本方案,望各車間、部門認真遵照執行。

一、指導思想和目標。

全面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以《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為依據,以治理安全隱患為重點,以有效遏制安全事故和建立安全長效機制為目標。

二、組織領導。

本企業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由本單位安全領導小組全面負責,由安全員具體組織實施。

三、排查形式和范圍。

采取定期及隨時排查的形式,范圍包括全廠、重點部位。

四、排查重點部位及存在危險分析。

1、本企業生產系統包括油罐,電梯、叉車、鍋爐,高低壓配電系統、加工機床等。主要事故是觸電、機械傷害、火災等。

2、生產車間易發生機械傷害、觸電傷人。

3、變、配電室易發生雷擊、短路、觸電傷人事故。

4、材料庫易發火災事故。

5、夏天若未采取防暑措施,工人易發生中暑事故。

五、排查主要內容及措施。

依據本企業存在的危險隱患及重點部位分析,排查主要內容如下:

1、安全生產責任制、規章制度、操作規程落實情況。

2、員工安全教育培訓和特殊工種人員持證上崗情況。

3、定期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安全生產隱患登記建檔及應急救援預案演練情況。

4、其他情況:企業生產現場實行勞動定員,設立安全標志,配備勞動保護用品,生產能力和勞動強度要滿足機器和人的要求,實行領導帶班;加強要害部位的區域重點管理,如機器轉動。對要害崗位以及危險區域要有專人管理,采取防范措施,并設有明顯標志和警示牌。

5、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投入情況,如消防器材的投入等。

6、各崗位工種嚴格按各自的操作規程操作情況。

7、生產車間及廠區環境衛生情況。

8、安全生產其它方面的有關要求。

1、企業法人是隱患排查的第一責任人,對本企業隱患排查負總責。負責隱患排查、登記、整改措施、整改資金的落實。

2、建立隱患排查治理制度,使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規范化、制度化。企業主要負責人應當每月至少組織一次由安全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等相關人員參加的隱患排查,對排查出的問題,屬一般隱患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明確整改責任人,限期整改。同時建立隱患排查治理報告制度,對排查出的重大隱患必須向區政府及市安監部門報告,其內容包括重大隱患產生原因、危害程度和整改難易程度分析及治理方案,重大險情隨時報告。

3、對排查出的問題按照有關規定隱患排查臺帳上登記。

4、定期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為做好安全生產打下堅實的基礎。

5、在事故隱患治理過程中,應當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生。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設置警戒標志,暫時停產停業或者停止使用;對暫時難以停產或者停止使用的相關生產儲存裝置、設施、設備,應當加強維護和保養,防止事故發生。

6、加強對自然災害的預防。對于因自然災害可能導致事故災難的隱患,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預防措施。

7、建立事故隱患報告和舉報獎勵制度,鼓勵、發動職工發現和排除事故隱患,鼓勵社會公眾舉報。對發現、排除和舉報事故隱患的有功人員,應當給予物質獎勵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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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隱患排查總結

我公司在接到晉市安委辦發《轉發《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全面排查整治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企業安全隱患的通知》的通知》【2011】46號文件后,為切實加強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防止事故發生,我公司迅速行動,制訂措施,周密部署,扎實推進,結合當前正在開展的安全生產百日大檢查活動和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在全公司范圍內深入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現將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總結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工作機構。

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僅是國家和省市政府安排部署的一項重點工作,也是當前安全生產的中心工作和迫切大事。對此,公司高度重視,積極開展安全隱患自查自糾工作,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執行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了隱患排查機制,結合安全生產百日大檢查活動成立了以經理為組長,各車間、單位一把手為成員的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公司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研究解決有關重大問題。下設辦公室(安全科),負責指導、協調隱患排查治理整治工作。各車間也都成立了車間領導為組長的領導小組,明確活動內容及要求,做好宣傳工作,發動職工積極參與,營造活動氛圍,迅速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確保隱患排查治理取得實效。

結合安全生產百日大檢查和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活動,廣泛宣傳報道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活動的重要性,積極開展隱患排查活動,在活動期間,對照文件中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的重點內容深入生產現場從工藝、設備、安全設施、檢修辦證、防火防爆等方面認真查找隱患和問題,并對查出的隱患進行自查自整,確保隱患排查做到全員、全過程、全覆蓋,隱患不漏查、不留死角。

并對冰機儲槽安裝視屏監控,在冰機儲槽進出口管道上安裝了緊急切斷閥,重點對合成車間安全閥進行了全面檢驗,對全廠壓力容器操作人員進行了特種作業證上崗考試,制定并完善各種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應急救援預案,對全廠各生產崗位消防器材進行了全面檢查,部分滅火器進行了更換。公司不斷加強員工安全教育培訓考核,提高職工安全意識,高度重視安全生產工作,增加安全投入,全方位加強安全管理,從而保證企業長周期安全穩定運行。截至到11月15日,公司共查出各類隱患項,目前已整改項,整改率為100%.

三、積極開展自動化控制技術改造。

根據晉安監管三字〖2010〗15號和澤安監發〖2011〗141號有關文件要求,認真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積極準備合成氨工藝自動化改造前期準備工作,爭取2011年底前按要求完成自動化改造工作。

總之,公司通過全面深入的開展隱患排查治理活動,有力地促進了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企業安全生產責任主體更加明確、社會責任感進一步增強,員工的安全意識得到了明顯提升,在全公司范圍內形成了濃厚的人人講安全的良好氛圍。我們在以后的工作中,要一如既往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科學理念,強化和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更好地把握隱患治理、事故防范的主動權,打好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攻堅戰,有效防范事故的發生。

企業隱患排查方案企業隱患排查方案表

為切實加強玻利維亞鉀鹽項目安全隱患排查和安全標準化工作,推動本質安全創建,進一步夯實安全基礎,建立健全安全隱患排查工作機制,充分調動全員參與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的積極性,切實做好超前防范,有效遏制各類事故的發生。根據國務院、總公司有關要求,結合我項目部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導思想。

根據集團公司《關于深入開展隱患排查治理的緊急通知》和《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事故通報》要求,突出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重點,健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進一步加大隱患排查治理力度,著力解決安全生產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立足于治大隱患、防大事故,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

二、目標任務。

通過建立完善全員安全隱患排查獎勵制度,進一步鞏固安全生產的工作成果,充分調動員工積極參與安全隱患排查,及時發現并排除項目在生產建設中存在的各類安全隱患和問題,推動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的長效機制,全面提升安全基礎管理水平,使各類安全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預防和減少事故的發生,保障員工生命財產安全。

三、組織領導。

成立玻利維亞項目部全員安全隱患排查獎勵工作領導組,對全員安全隱患排查獎勵工作統一組織協調。

組長:

成員: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hsse部,辦公室主任由紀旻兼任,負責全員隱患排查獎勵工作的安排、協調指導及資料收集、匯總。

四、具體辦法:

(一)排查主體、內容和范圍。

1、排查主體:項目施工現場、生活營地建設。

2、排查內容:在生產過程中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其他因素在生產建設中存在的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不安全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生產環境的不良和管理上的缺陷。安全隱患分為一般隱患、較大隱患和重大隱患三類。

3、排查范圍:以人的工作場所為主,兼顧其他區域。

(二)排查處理程序。

1、員工每日上崗先查做自己工作點的安全隱患,查出的安全隱患應及時報告班組長,班組長再匯報施工隊長(緊急情況直接上報hsse部),在上、下班途中或作業當中以及在其他區域發現的安全隱患也應及時按程序匯報,必要時可越級匯報。

2、hsse部要根據匯報及時將安全隱患內容、類別記錄在案。

(三)獎勵辦法。

3、評審人員組成:玻利維亞鉀鹽項目部安全生產委員會。

4、認真考核評比:對全體職工發現的安全隱患根據不同類別分類,以個人、所在班組、區隊登記在案。年終作為先進個人、集體評優的前置條件。

五、實施步驟。

從年月日啟動,到月日結束。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各科室、各施工隊要充分認識建立健全全員安全隱患排查獎勵機制的重要性、緊迫性、必要性,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杜絕疲勞厭戰情緒,加強組織領導。

(二)及時反饋,認真總結。

要扎實開展好全員安全隱患排查獎勵工作,認真落實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各項制度,強化考核,確保工作實效,進一步健全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將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以及好的意見建議及時、定期反饋到安全生產委員會。

隱患排查管理制度

1.1為建立xxxxx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xxxx)建設工程、電力生產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事故隱患監督管理,預防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電力安全隱患監督管理暫行規定》(電監安全[20xx]5號)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1.2本制度適用于xxxx各在建項目公司和運行管理期的電力生產單位。

2.1成立公司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領導小組。領導公司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安全隱患排查長效機制,保證生產安全穩定運行。

2.2公司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領導小組組長由公司第一負責人擔任,副組長由主管電力安全生產和工程建設的副總經理擔任,成員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成員以及各專業管理組成員組成。

2.3公司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領導小組下設檢查組,掛靠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公司安委會建設管理專業組(設在建設管理部)具體負責督促協調在建項目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生產管理專業組(設在安全生產技術部)具體負責督促協調電力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交通安全專業組(設在行政人事部)具體負責車輛交通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2.4檢查組組長由主管電力安全生產和工程建設的副總經理擔任,成員由公司安全委會相應專業組成員、各參建單位負責人、安全網絡成員組成。

2.5公司各單位安全生產隱患排查組織機構設置參照xxxx公司進行。

3.1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以下稱事故隱患)是指建設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3.2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

3.3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

3.4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依照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隱患。

4.1各在建項目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公司建設管理部負責督促協調,各在建項目安全生產隱患排查由本項目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領導小組負責。各在建項目公司的檢查組組長負責督促協調工程監理部組織各專業組,每月至少組織一次對所管轄區域的人員、設備、場地、工器具、貨物、管理等方面的安全隱患進行排查,并判斷可能發生的后果。項目監理部對排查出來的所有危險點進行匯總、確認、組織討論消除隱患的具體措施,明確責任人、完成期限,并報送在建項目公司工程部,經本單位領導簽批后報送公司建設管理部。

4.2各在建項目工程監理部在每月25日前督促完成各項整改,需整改的單位或部門月底前把整改項目結果以整改報告形式反饋至項目工程監理部,工程監理部負責審核專業監理、總監簽字后報送在建項目公司工程部。工程部經主管領導簽審后報送公司建設管理部。

5.運行管理期電力生產單位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工作項目

5.1 運行管理期電力生產單位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公司安全生產技術部負責督促協調。各運行管理期電力生產單位安全生產隱患排查由本單位電力生產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領導小組負責,檢查組組長負責每月5日前組織本單位各部門專業人員開展電力生產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對發現的問題,按照安全隱患排查“五落實”原則逐項落實,并統計成表由主管領導、總經理審核簽字后,每月底隨《電力生產月報》一起將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況報送公司安全生產技術部備案。

5.2公司安全生產技術部負責跟蹤、督促、落實重大安全隱患排查的治理情況,對一時無法整改的重大安全隱患,要審查其指定的應急預案的可行性、可靠性。

5.1月度隱患排查內容

5.1.1安全管理方面

5.1.1.1公司及各參建單位領導班子安全責任意識與履職情況。各單位領導班子成員的安全生產責任是否明確和細化;項目主要負責人在具體工作中是否真正把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加以強調;分管生產的領導是否能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對項目建設中的安全管理是否盡職、到位;安全專項資金是否合理安排,劃撥是否及時,使用是否合理。

5.1.1.2安全生產體系建設情況。公司及各參建單位安全生產責任體系、保證體系、監督體系是否健全,工作界面和責任界面是否清晰,運轉是否協調順暢。安全監督人員的現場安全監督是否嚴格、有效。

5.1.1.3安全生產制度修訂與執行情況。各參建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是否覆蓋安全生產的全部過程,技術規程是否及時進行了修訂、能否滿足生產需要(每年底應組織修訂一次,遇到大的技術整改項目驗收合格三個月完成);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制度、規程標準在具體工作中是否得到有效的貫徹執行。

5.1.1.4安全教育與技術培訓情況。公司及各參建單位安全教育與技術培訓是否有計劃地進行,培訓內容是否有針對性;參建單位員工的安全意識與自我防護能力如何;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是否持證上崗。

5.1.1.5事故報告、處理及責任追究情況。是否存在遲報、瞞報不安全事件行為;發生事故后,是否能嚴格按照“四不放過”原則進行事故分析與處理。

5.1.1.6應急管理工作情況。應急組織體系是否健全;應急預案體系是否完善;預案演練和應急救援物質、設備配備及維護情況是否滿足要求。

5.1.2設備與環境安全方面

5.1.2.1設備運行維護與消缺情況。重要設備、設施的運行與日常維護以及特種設備的檢測檢驗是否按規定進行;已查出的安全隱患是否得到及時消除,一時難以處理的是否采取了監控措施并制定了處理計劃。

5.1.2.2技術監督與危險源監控情況。技術監督工作是否按要求進行,重要監測指標是否在允許范圍內;重要施工場所以及重點環節、部位是否建立了重大危險源檔案,風險辨識、監控預警制度執行以及防止事故的措施落實是否到位。

5.1.2.3工作環境安全與健康情況。施工現場安全防護設施、安全警示標志是否齊全完善,有無裝置性違章現象;消防設備設施是否齊全、可用,是否定期進行試驗與維護,擺放是否符合需求要求;勞動保護用品的配備和使用是否滿足國家有關職業安全健康要求。

5.1.2.4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情況。大型起重設備的安全檢定是否按期進行,荷載保護、行程保護等重要保護是否完好。

5.1.3防汛、防臺、防冰與施工安全方面

5.1.3.1防汛防臺準備工作情況。防汛防臺組織機構是否健全,責任制是否落實;是否堅持每年汛前認真開展防汛檢查、整改,做到“思想、組織、措施、物資”四落實,“人員、措施、工作”三到位;是否每年修編防汛手冊和超標準洪水應急預案,并按規定報政府防汛指揮部門審批。

5.1.3.2防汛設備設施完好情況。防汛備用電源是否安全可靠;雨情測報是否完好,預報準確率、暢通率是否滿足要求。

5.1.3.3 冬季防冰措施是否到位。冬季防凍融冰預案是否制定,措施是否得當。防冰物資是否齊全。

5.1.4交通安全方面

5.1.4.1駕駛員管理情況。是否定期對駕駛員進行安全教育與技術培訓是否存在超速行駛、酒后駕車現象;對違反規定者,是否進行了嚴肅處理。

5.1.4.2車輛的維修保養情況。是否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車輛管理的規定,進行車輛年檢和養護;是否存在超齡服役車輛、報廢車輛以及帶病車輛上路行駛情況。

5.2專項檢查內容

春季、防汛、秋季、冬季及重大政治活動等專項安全檢查,按照公司《安全生產檢查制度》或上級文件具體規定要求內容進行。

6.1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工作做到查找、評估、報告、治理、驗收、銷號閉環管理。

6.2制定安全檢查表,并按檢查表的內容逐項檢查。檢查表可參照安全生產大檢查表格。

6.3對各項整改實行二級驗收,在建項目整改完成后首先由各參建單位安全員進行驗收,然后再由工程監理部進行二級驗收;運行管理期整改項目由運行維護部門組織初次驗收,各單位公司安委會在月度大檢查時進行二次驗收。安全監察人員及時對整改項目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考核,確保整改計劃執行的嚴肅性,對因故不能按計劃完成的整改項目應集中進行討論并重新調整整改計劃。對不符合項的整改堅持“五落實三不準”原則,即“落實責任、落實措施、落實資金、落實整改期限、落實相應的應急預案”,“凡是自己能解決的,個人不推給專業組;專業組不推給部門;部門不推給公司”。

6.4對正在整改過程中的隱患和問題,要采取嚴密的監控防范措施,防止隱患釀成事故,必要時制訂應急預案。

6.5對尚未完成整改的重大隱患要逐條制訂詳細的整改計劃,落實治理責任、措施、資金,限期完成整改。

6.6對不能確保生產安全的重大隱患,要堅決停產整改,經驗收合格后方可恢復生產。

6.7對物質技術條件暫時不具備整改的重大事故隱患,采取應急的防范措施,并納入年度“雙措”計劃內容。

6.8做好安全檢查記錄,及時整理歸檔,重大事故隱患及整改情況登記建檔。

6.9對較大、設備重大缺陷和隱患實行掛牌管理。

6.10為確保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取得好的效果,在工作方式上要做到“三個結合”,即結合設備評價,結合反事故措施落實情況梳理,結合設備實際狀況開展設備隱患排查。

6.10.1堅持把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與加強安全生產基礎建設結合起來,強化安全標準化建設和現場管理,加大安全資金投入,推進安全技術改造,夯實安全生產基礎。

6.10.2堅持把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與安全專項整治結合起來,狠抓薄弱環節,解決影響安全生產的突出矛盾和重要問題。

6.10.3堅持把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與加強應急管理結合起來,建立健全應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體系,落實隱患治理責任與監控措施,嚴防整治期間發生事故。

7.1 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各單位主管部門應及時向公司報告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每月、每季、每年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并向主管副總經理報送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并提出下階段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要點。經逐級審核的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總結報告,應及時報送公司各安全管理專業組,各安全管理專業組匯總后統一報送安全生產技術部,并對外報送。

8.對各單位自查和有關部門檢查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要予以公示。對各單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隱患應當在排查或檢查發現的3日內進行公示,公示位置要醒目、固定,以引起警示。

8.2出現重大隱患,公司應主動接受社會輿論監督,及時公開重大事故隱患的治理情況。

9.1各在建項目工程部對重大事故隱患整改,要落實跟蹤督辦的內設機構和責任人,督促工程監理部落實各項防范措施,對各參建單位重大事故隱患的治理情況進行跟蹤督辦。生產運行期的重大隱患,各單位要落實整改措施。公司相關安全管理專業組要跟蹤督辦,直至銷號。

9.2各單位督促整改的責任人應當每周至少深入現場一次,跟蹤檢查有關防范和監控措施落實情況,及時掌握重大事故隱患整改進度,督促企業按整改方案對重大事故隱患進行治理,徹底消除重大事故隱患。

9.3在建項目重大事故隱患整改結束后,整改單位或部門應向工程監理部提出復產驗收申請。接受申請的單位或部門組織有關人員進行現場核查。重大事故隱患在整改期限內徹底治理,經工程部和工程監理部驗收合格后,將有關檔案整理后歸檔管理。同時由在建項目工程部報送公司建設管理部備案。生產運行期的重大隱患排查經各單位檢查組驗收合格后,報送公司安全生產技術部備案。公司安委會安全管理專業組采用定期或不定期抽檢。

9.5建立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獎懲機制,對未定期排查事故隱患或未及時有效整改事故隱患的及對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成效突出的單位按照考核制度考核。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統計表1;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統計表2;

重大安全隱患排查信息報告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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