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標語應該簡明扼要、言簡意賅,能夠迅速引起人們的注意和警覺。安全標語應該遵循簡潔明了、易于理解和容易接受的原則,不宜采用復雜的措辭和晦澀的語言。安全是神圣的,不容挑戰!
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1、保衛科每天按時對商場進行全方位的`巡查,杜絕各種消防隱患,并進行詳細記錄。
2、每月對商場的消防設備、設施進行一次大檢查,對有損壞、失效的消防器材、設備及時維修和更換,并做好詳細記錄。
3、消防控制中心做到24小時有專人值班,并對場內消防設施進行全面監控,發現隱患及時處理,發現險情隨時啟動消防安全預案。
4、各樓層營業大廳要合理擺放柜臺,不許遮擋消防器材和設施,保證顧客流通的寬度;主通道應保持3米,副通道不小于2米,公共走道不小于1、2米,消防車通道不小于4米。
5、商場內不準使用“熱得快”等電熱器具。
6、商場內不準帶入、存放易燃易爆危險品。
7、場內禁止吸煙,禁煙標牌應當鮮明完整,必須有禮貌的制止顧客吸煙。
8、廢棄包裝物品及垃圾應隨時清理,放到指定地點,當晚清除。
消防內部管理制度
為了保障公司及員工生命財產安全和生產工作的順利進行,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切實做好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特制訂本條例。
第一條單位防火安全管理,必須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誰在崗、誰負責”的`原則,建立健全防火安全規章制度,實行嚴格科學管理。
第二條單位領導應把防火安全管理,列入重要工作日程,使防火工作納入經營管理范疇,同計劃、同布置、同檢查,使之逐步走向經?;?、制度化、規范化,并宣傳動員全體員工,高度重視和積極參于防火安全工作。
第三條建立防火安全管理機構,健全義務消防組織,全面貫徹落實逐級防火安全責任制。
1、公司主管領導為防火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為第二責任人,總經理室每年定期與各部門簽訂防火安全責任書。
2、各部門應確定一名領導為防火安全負責人,具體負責管理本部門安全防火工作。
3、設置消防安全管理機構,配備防火專職干部及技術人員。
4、由各級各部門干部員工組成公司義務消防隊,經常組織滅火演練,定期進行考核評比。
5、加強防火安全宣傳,開展消防滅火知識學習,提高整體安全防火意識。
4、組織貫徹上級消防文件,定期向上級消防監督部門報告消防工作情況;。
5、組織防火安全檢查,整改火險隱患;。
6、對職工群眾進行消防安全教育;。
7、組織義務消防隊開展消防工作;。
8、組織管理和維修消防設施;。
9、組織制定緊急狀態下的疏散方案;。
10、組織撲救初起火災,指導安全疏散;。
11、調查火警事故,火災原因;。
12、對本單位消防工作提出獎罰意見。
第五條防火安全規則。
4、嚴禁吸煙、用火、用電;。
5、嚴禁使用電爐、電烙鐵等電熱器具;。
6、定期檢查電氣設備,開關線路、照明燈具,對不符合安全要求者及時維修或更換;。
7、定期檢查維修煤氣管道系統及其必須符合安全要求;。
8、走道、樓板、出口等部位嚴禁堆放物品,必須經常保持暢通;。
9、員工要掌握消防器材使用方法,熟悉建筑內外疏散路線;。
10、所有人員一旦發現火警,必須及時報告并迅速采取撲救措施;。
11、組織滅火,同時組織迅速安全疏散。
第六條嚴禁消防設備管理,搞好維護檢修。
6、按規范要求設置的各種滅火器材,必須隨時保證完整好用;。
7、建立消防設備運行維修檔案,記錄檢查維修情況。
第七條本制度在試行中修訂完善,與上級規定不符處,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一條組織管理規定:。
企業將交通安全管理納入到安全生產管理范圍,運輸部管理人員對機動車輛交通安全實行監管。
2、認真學習和貫徹執行國家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完善車輛管理制度,落實崗位責任,確保車輛安全行駛。
3、積極參與當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組織的教育培訓活動,定期總結分析本單位交通安全情況,及時消除隱患,防止各類交通事故的發生。
第二條機動車輛安全管理規定:。
機動車輛經檢驗合格并領取牌、證后方準上路行駛,制定機動車輛使用、維修、保養及考核管理辦法,使車輛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況。
按照屬地車輛管理部門規定進行車輛年檢。
2、統一調度、統一管理企業機動車輛,xx部負責制定責任明確、切實可行的車輛使用細則,落實車輛使用管理、安全責任。
3、嚴格控制機動車使用量,對所派車輛和駕駛員的安全狀況進行監督,已經發現故障的機動車輛嚴禁上路行駛,杜絕安全事故發生。
4、車輛管理部門對車輛保養和修理實行審核制度,車輛檔案管理實行“一車一檔”;。
按照國家交通管理部門規定的技術標準,指定具備資質的廠家維修保養車輛。
5、機動車輛在執行公務時,必須持有企業統一印制的“派車單”,xx部xx管理人員應督促駕駛員對車輛狀況進行嚴格檢查。
6、機動車輛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配備消防滅火器材。
駕駛員外出執行公務或節假日使用車輛,應注意安全停放保管,防止車輛管理失控或被盜等安全事故(案件)發生。
第三條駕駛員安全管理規定:。
規范機動車輛駕駛員的招聘程序,上崗人員必須持有公安交通管理機關核發的“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技術熟練并掌握車輛日常維護保養知識。
2、建立機動車駕駛員檔案,實行“一人一檔”。
檔案內容包括:駕駛員文化程度、駕齡、健康狀況、教育培訓、安全行駛、獎勵懲處、事故登記處理及駕駛車輛變動及崗位變動、離職等情況。
3、加強對駕駛員法制觀念、職業道德教育及專業技能培訓,強化駕駛員遵章守紀和“安全第一”意識。
駕駛員開車辦私事,一經發現,根據情節輕重給予降薪、調崗、辭退處罰。
第四條事故處理規定:。
機動車輛發生交通事故,駕駛員必須迅速采取相應的搶救或保護措施,及時向當地公安、交警機關和本單位管理部門報告。
2、發生重大交通安全事故,xx部應向企業主要負責人報告,不得以任何理由隱瞞、延報事故情況3、對交通安全事故的處理應當遵循以下原則:查清事故原因、落實安全整改措施、追究事故責任人過失、對相關人員進行法制安全教育。
4、發生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的查處情況和結果,必須以書面形式向上級安全管理部門報告,并建立完整的事故檔案記錄。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尊敬的各位xx:。
你們好!
貫徹執行《xxx消防法》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落實自身的消防安全責任制,確保消防安全,我單位鄭重向社會承諾如下: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單位內部逐級簽訂消防安全責任狀;。
五、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我單位將自愿接受社會公眾的監督,嚴格按照相關消防法律法規做好消防工作,若有違反,依據《xxx消防法》和《__市消防條例》的有關規定,我單位將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切實做到安全自查、隱患自除、責任自負、接受監督。
敬禮!
承諾單位:x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酒店內部安全消防的管理制度
海納酒店整體建筑為地下一層、地上八層,高約40米,建筑面積26000平方米,20xx年7月份投入試營業,被市防火委員會列為市級防火重點保衛單位。
用防火門把每樓分為個防火分區,即客房部分、電梯間、寫字間,南北兩步梯為防煙樓梯,每個防火分區分別為一個防煙分區。
1、2、3、4號樓梯作為主要疏散通道,每個防火分區都有符合消防要求的安全疏散出口,并設有燈光疏散標志、應急燈。
消防給水系統。
消防水源是市政給水、自備井和樓頂消防水池給水,采用泵箱聯合供水方式,室外消防給水管道成環狀,設有水泵房,其中消防泵xxx臺,揚程xxx米,噴淋泵xxx臺,水泵接合器2套,8/f頂有xxx高位水箱xxx個,室內消火栓xxx套,每層xxx套,每套配置4ks1211滅火器4具,并設有遠距離啟動消防泵按鈕。設有專用消防電源。
消防控制中心和報警系統:消防控制中心設在首層,24小時有專人值班,主要有以下功能:。
(1)警報發出火災信號和安全指令,及直通消防隊的報警通訊設備。
(2)消防水泵啟動。
(3)控制電梯歸底。
(4)監控重點要點要害部位,及主要通道的安全情況。
(5)酒店在客房、餐廳、廚房、舞廳、機房等重要部位和其他火災危險性大的部位,分別設置感煙、感溫火災探測器,共xxx余只。
1、酒店各部門要根據各自不同的工作性質,對照崗位認真組織員工學習滅火預案,并將預案內容學懂學透,更好的應用于實際滅火之中,達到人人熟知、熟練的目的。
2、當崗位發生火災后,當班員工要沿著、冷靜,立即使用就近的滅火器材進行撲救,同時報警(前臺問詢電話:“6114”或消防中心“6119"),取得增援直至將火撲滅。
3、若火勢較大,本崗位負責人應組織員工進行撲救,控制火勢蔓延,并給消防中心“6119”報警,同時組織疏散客人,待增援趕到后,由現場最高職位者組織滅火。
酒店發生火災后,在酒店當班的所有人員為撲救火災第一梯隊,接到電話或聞訊后立即趕到失火現場。在員工宿舍住宿的各部員工為第二梯隊接到電話或通知后立即趕到失火現場。失火部門經理為現場指揮員,其他部門經理在接到電話或通知后,立即趕到酒店按分工協助滅火。接到火警后各部門的任務:。
(1)、eod經理。
1、夜間發生火災,eod為火場最高指揮。
2、接到火警通知立即趕到火災現場組織所有在店員工撲救。
3、根據火警大小決定是否向消防隊報警求助。如有傷員同時報“120”。
4、必須熟悉酒店消防設施、設備情況,并能熟練操作(如消防水源、電源、器材、疏散、照明等)。
5、及時向總經理匯報火警情況。
(2)、前臺問詢電話員。
電話員接到火警通知時,必須獲得報訊者的姓名,發生火災的地點和火情大小及報警者已采取的行動,報訊者的要求。電話員接到火警后,請按以下順序通知:消防中心、eod值班經理、保安部、工程部、總經理和副總經理、失火部門、人力資源部及其它部門。所有人員在接到火警電話后,直接趕往酒店,到預案分工部位。前臺負責通知部門正職。副職及主管由部門負責人通知。第二梯隊由消防中心通知。前臺114電話和消防中心6119電話,通知火警要準確,不得接轉與火警無關的電話,要記錄通知人員的名單及時間。
(3)、總經理、副總經理。
1、接到火警電話時判斷及決定是否需要消防隊的援助,如需要,立即批示消防中心值班員撥打市消防電話“119”.
2、總經理、副總經理,立即趕到消防監控中心,同保安部經理、工程部經理、eod值班經理成立緊急滅火指揮部,權利如下:。
1、在消防隊未到現場之前,如需要撤離,下令撤離;。
2、在消防隊未到現場處理火警前,負責全面指揮及決策。
(4)、保安部。
1、平時夜間要留一個班次的人員滿足基本的滅火需要。
2、接到火警后,當班主管或領班必須立即攜帶防護用具趕到火災地點。
3、召集有關部門的義務消防員利用飯店消防設施,開展自救工作。
4、各崗位保安按分工必須堅守工作崗位,執行安全保衛工作。
5、建立受影響樓層、疏散口和樓層周圍的警戒線,禁止任何非搶救人員進入樓層,負責保護現場,維持火場秩序,保證門道暢通。
6、發生火警后,消防中心的主要工作:監控員堅守工作崗位,隨時傳達滅火指揮部的命令;密切注意發生火災的樓層、將電梯歸底,并做好錄像;密切注意消防總控制柜的其它報警;如需撤離,應利用飯店的公共廣播,用中、英、日文進行撤離通知:。
7、撤離時,應協助有關部門引導客人利用防火通道離開現場,禁止使用電梯,避免擠塞。
8、如果已通知消防隊,指定一名保安必須在大門等候,以便帶領消防人員前往火警現場。
9、全力協助消防隊進行滅火工作。
10、已疏散的客人及員工,沒有消防隊指揮人員的批準,不允許再進入危險公共區域。
11、保安必須阻止所有汽車的出入維護好車場秩序,保證緊急用途車輛的暢通。
(5)、工程部。
1、平時安排值班要滿足緊急突發事件需求,保證水、電有專人控制。值班人員要熟悉酒店的消防水電的共給系統。
2、接到報警后,值班工程師及時委派一名員工前往水泵房開啟水泵和發電機房,配合滅火工作。
3、指令專人負責切斷起火部位的電源,并迅速檢查安全出口燈,防火通道照明燈是否完好,做好撤離準備等。
4、與消防中心配合,確定在無人的情況下,及時切斷電梯電源。
5、檢查消防管道的各個閥門是否開啟;同時打開壓送風口和排煙口進行排煙。
6、值班工程師必須召集其部門義務消防隊員,在指定地點待命,隨時進行滅火,疏散工作。
7、工程部需與消防隊配合。提供建筑圖紙及按照消防隊的指揮,為消防救火提供便利等。
8、撤離后及時清點員工人數。
1、交換站出現火情時,值班人員迅速趕到火災現場,若火勢不大,利用就近滅火器材進行撲救,同時報警?;饎萋訜o法控制時,立即轉移或隔離易燃易爆物品至安全地帶,以防發生連鎖反應。
2、迅速切斷電源。
3、接到報警后,部門經理、eod、值班工程師應立即趕到火災現場,視火情決定是否全部或部分關閉飯店內的空調通風設備、各種電器設備,防止事態進一步發展,同時決定是否報警。
4、負責消防水泵、配電室等設備的人員迅速進入工作場地,并使這些工作設備處于良好工作狀態。
5、組織義務消防隊員火速攜帶防護用具、用品趕赴現場,敷設水帶,接通水源,全力投入撲救。
6、地下室空氣不流通,容易造成窒息,應做好防護措施。
7、立即轉移重要的工程資料和重要物資。
8、撤離后清點員工人數,到匯集點集合。
1、當配電室發生火災后,當班人員立即關閉總電源。利用滅火器材進行撲救,同時報警。
2、部門經理、eod、值班工程師接到報警立即趕到現場,組織義務消防隊員利用滅火器材及時撲救。如果火勢過大,迅速決定報火警“119”。
3、指派專人迎接消防車。如有傷員立即由部門經理、eod報“120”急救中心。
4、及時提供配電室基本情況,配合消防隊全力進行撲救;。
5、下令撤離時,應清點人數。
1、接到報警后,部門經理必須立即趕到火警現場,穩定賓客情緒。如有受傷,立即安排醫療。
2、服務中心立即通知各樓層服務員關閉所有防火門并堅守工作崗位,同時提醒其準備好住客資料,并守候在電梯口和防火通道口,給疏散做好準備。
3、召集其部門的義務消防隊員,立即進行滅火、疏散工作。
4、接到需要疏散的指示后,客房部指令專人負責按下列程序進行安全有效的疏散:。
(1)著火房間;。
(2)相鄰房間及同樓層房間;。
(3)著火層以上樓層;。
(4)著火層以下樓層;。
7、在撤離到安全區后,計算客人人數,與前臺核對;。
8、如發現有客人和員工尚未撤離,必須通知消防隊的負責人。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本院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
(二)院消防工作由趙蔚書記負責領導,院防火委員會領導小組負責消防宣傳教育、技術培訓、年終考評等有關事宜,并由院保衛科對各科室(部門)實施消防安全日常監督檢查和管理。
(三)本院每位職工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參加滅火的義務,必須嚴格遵守本制度的各項規定。
(四)本院建立一支義務消防隊,在院防火委員會小組領導下,承擔全院范圍內防火、滅火、或協助公安消防的火災撲救任務。
(五)各科室(部門)負責人為所在科室(部門)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科室職工在科室消防負責人領導下,做好醫療設備安全檢查,用電用火安全、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等消防安全工作,發現火險隱患應及時上報。
(六)按消防法規定,確立我院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危險品倉庫、高壓配電房、病區、氧氣塔、鍋爐房、計算機中心、職工集體宿舍、職工餐廳及地下病區食堂。
(七)凡劃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和禁止煙火區域內,不準擅自動用明火及吸煙,因工作需要使用明火(電焊、氣焊等),必須由所在科室報保衛科審批同意后,并采取相應消防安全措施,方可動火施工。
(八)凡使用、保管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人員,必須經培訓上崗,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消防安全規定和防火防爆注意事項。儲存的庫房必須符合防火要求。
(九)電器產品、燃氣用具等物品購置必須符合國家質量標準,電器設備、線路的使用、安裝、鋪設和維修,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有關消防技術規定。
(十)任何部門和個人(包括集體宿舍住宿人員),嚴禁使用熱得快、電爐等電熱器具,確因工作需要,須經保衛科同意,并落實責任人。不得私有使用煤氣灶具,不得私自拉接電線,工作場所嚴禁生活用火或將制熱電器用作生活用途,嚴格執行安全用電用火規定。
(十一)根據消防安全要求,院內配置相應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設備,由保衛科負責購置布局、更換、檢查、管理,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動用、挪位、外借和移作他用。
(十二)加強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技術培訓,提高職工防火安全責任意識,做到新職工上崗前接受消防安全教育,特殊工種應經安全操作技術培訓后持證上崗。
(十三)本院消防安全實行責任區域管理和逐級防火責任制,各科室(部門)防火責任人必須學習消防知識,熟知本部門消防重點,滅火器材操作等,定期向職工宣傳消防常識,落實防火措施。
(十四)對認真遵守消防安全各項管理制度,積極提供合理化建議和火險隱患整改意見,發現火情及時報警,并參加撲救。工作突出的科室或個人,本院將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違反防火責任制度造成火警火災事故者,根據情節輕重分別給予經濟處罰或行政處分,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單位內部的消防,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器材要妥善保管,對消防器材定期進行檢查,以免發生重大問題,如果因人為的原因使消防器材損壞或丟失的應對責任人進行相應的經濟處罰。
二、消防器材的使用
要熟練掌握和使用消防器材,使其達到滅火功能。使用完畢后,應及時送到主管部門,進行更換以備再用,嚴禁在沒有火情時動用消防器材,一旦發現對直接責任單位和負責人進行嚴厲的處罰。
三、院內明火管理
凡是因生產、生活臨時動用明火或一般情況下不準動用名火的地方動用明火,消防管理人員和動用明火的工作人員可在動用明火前、中間、之后必須進行檢查,以防火患成災。
四、督促整改火險隱患的手段
1、對于涉及問題復雜不易解決的火險隱患可通過主管部門召開有關領導參加的協商會,采取會上整改辦法。
2、對于存在嚴重火險隱患的部門,經指出后仍不整改的,給予經濟處罰,對重大火險、隨時可能威脅單位財產和人員安全的,經指出后仍不進行整改的部門對部門領導依法進行經濟處罰。
五、庫房的管理措施
庫房物資必須分類、分堆儲存,堆與堆之間、垛與垛之間必須保留出通道,主要通道的寬度一般不少于二米,根據庫存物資的種類,確定垛距、墻距、柱距、梁距、每個庫房都要有規定儲存限額和標準,不得超過限額和標準。
六、自查隱患并接受聯查措施
各部門每月必須進行消防安全自查一次,并將自查情況報主管部門,以便及時發現、解決問題。同時,認真接受公安消防部門的檢查。
七、交通安全的教育
1.每季度單位集中進行一次的交通安全教育(一般在每季度首月的.5號)。以便提高-干部職工的交通安全意識,主要是自覺遵守交通法規、提高自我保護能力的教育。
2.經常性的教育和集中教育相結合。逢重大節日或重大活動,進行重點強調性教育;逢有外出活動,要進行外出交通安全教育;有事故苗頭,要及時進行有針對性的防范和預防處置安全教育。
3.每季度末的全體職工集中教育要采取大會形式。平時教育采取出交通安全專題教育櫥窗、發交通安全教育材料、組織交通安全的講座、報告會;設立交通安全警示標志等。
4.對干部職工主要進行文明行路、文明騎自行車、乘車;駕駛機動車、保養自駕車,自覺遵守機動車交通法規的教育。
5.進行發生交通事故報警方法的教育。
八、交通安全的管理
(一)進出單位內部、門口-交通安全的管理
1.院內機動車限速5公里行駛、在規定的地方停放機動車。
2.上、下班時,門口設專人疏導交通。不許在單位門口聚集,防止堵塞交通。
3.上、下班時,單位門口兩側30米內不許停放機動車。
4.機動車禁止在單位內試車、練車。
5.對單位的機動車安全保養情況進行定期檢查,問題車不許上路。
(二)對公用機動車的管理
1.對單位的公用機動車要按規定定期檢驗、定期保養,未檢驗合格或有隱患的機動車不得上路行駛。
2.單位機動車要有出車記錄和保養、維修紀錄。未經領導批準不得私用公車。
3.公車駕駛員必須持有有效期內的駕駛執照。出車時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不準私自將公車交由非單位指定駕駛員駕駛。有違章現象或發生交通事故必須及時上報單位,并按交通法規規定程序進行處理。
(三)對職工機動車駕駛員的管理
1.所有職工有駕駛執照的,要在綜合辦公室登記造冊。
2.對駕駛員要定期進行機動車駕駛安全教育。單位要了解駕駛員的實際駕車能力。
3.督促、檢查職工駕駛員對自用車按時進行監測和保養,提交駕駛員體檢表,有事故隱患的車輛不準駛入單位內部。
為加強我單位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更好地貫徹執行“交通法規”,落實《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責任制規定》。端正生產與安全的關系,樹立牢固的安全第一的思想,提高廣大干部、群眾、駕駛員的安全意識和守法觀念,保證車質完好率,避免違章現象和事故的發生,促進運輸業和生產的發展,提高社會和經濟效益。在上級部門的各項法規和規定的基礎上,結合我單位的具體情況,制定以下管理規定和措施。
一、交通安全管理組織的建立。
按著責任制的要求,把交通安全工作列入議事日程。設立管理小組,單位法人代表全面負責本單位安全責任制的組織實施。實行目標管理,逐級落實,確定辦公室負責人主管交通安全工作,指定我單位保衛部門具體負責,并指定該部門負責人為交通安全員,負責日常管理工作。
二、交通安全責任制考核制度及檔案;獎罰辦法及記錄。
1、本單位年初與所屬駕駛員簽訂《交通安全責任制保證書》。要求駕駛員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和職業道德,認真維護保養車輛,做到安全駕駛與運行。
2、對內部廣大駕駛員及所屬人員交通安全工作,交通安全行為進行考核。建立考核檔案。
3、對年終無交通違法、交通事故、成績突出的給予獎勵(獎額另定)對違反制度,發生違法和事故的,按著《違章匯轉》的處罰額度加倍處罰。
4、建立考核檔案,做好記錄,做為年終總結評比的依據。
三、機動車管理制度。
1、機動車月檢:每月找安全員驗車一次,驗車日期為:10日、20日驗車合格后予以記錄。
2、機動車一日三檢:機動車一日三檢由駕駛車輛的駕駛員自己進行后填卡,憑一日三檢卡參加每月的月檢。
3、機動車臨時檢驗:由本單位組織后接受上級交管部門檢驗。
4、年檢:由本單位車管在年初時向交管部門報驗,并按時參加年檢。
四、駕駛員管理規定。
1、駕駛員學習規定:駕駛員每月參加單位組織的安全學習或活動一次。并予以記錄,遇到當月駕協組織會員考試或當月年審可不參加學習。學習地點:駕駛員活動室。日期為每月15日。
2、駕駛員協會考試規定:凡駕協會員必須參加鎮駕協工作站組織的駕協會員考試和活動,半年一次。地點在鎮車管站。時間另定。
3、駕駛員年審的規定:駕駛員年審應按有效期月份對應月份的方法進
行,因故不能按時參審的應提前20天向本單位安全員提出申請,由安全員向管片民-警提出延期申請,無故不按期參加年審的,到大港支隊漏審學習班學習后方予辦理。
4、駕駛員違法處理規定:駕駛員違法的,應接受本單位學習教育,并由本人做出深刻的檢查和今后的保證。凡嚴重違法或事故違法的還應在單位駕駛員月學習會上作檢查。
五、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制度。
交通安全宣傳工作不能只對駕駛員而言,對有交通行為能力的人都要進行宣傳教育。“責任制”已明確規定,把各單位有交通行為能力的人,非機動車都列入了責任范圍,并規定違章責任指標。所以,對本單位全員交通安全管理、宣傳、教育是本單位交通安全管理組織義不容辭的責任,為此特制定以下制度,以便進一步做好宣傳教育工作。
1、利用布標、傳單、標語、墻報等多種形式經常性地、大張旗鼓地進行“交通法規”和交通安全的宣傳教育。
2、定期對本單位廣大駕駛員、職工進行宣傳教育。
3、根據社會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的血的教訓,利用多種方式向廣大群眾、駕駛員進行宣傳。每年向駕駛員家屬發一封宣傳信,盡量擴大教育和宣傳面。
4、在人員較集中的地方設立廣告和廚窗,在醒目的地方設立固定標語和廣告牌,以期達到座右銘的目的。
以上是我單位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各項規定和措施。望所屬各單位和廣大駕駛員認真執行,嚴格遵守,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參與交通。
消防內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普及教育,學習有關法律、法規和消防安全知識,分析和整改火災隱患,經常組織消防知識和業務技能的培訓和教育,做到“會報警、會使用消防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同相鄰單位和群眾組織搞好消防安全聯防工作。
二、防火巡查、檢查。預先編制相應的防火檢查表,規定檢查內容要點,檢查依據和檢查合格標準。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單位、科室負責人及職工定期不定期進行檢查,檢查結果記錄備案。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要配備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配備防火門和其他應急疏散設施,并定期進行檢修,保證完整、有效。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必須保障暢通,不得堵塞。
四、消防設施和器材管理。消防器材的配置種類、數量及配置地點,應當由專人負責,配置地點應當有明顯標志。消防設施和器材應當定期進行檢測,發現損壞應當及時維修或更換。
五、用火、用電、用氣管理。
(一)對于儲存或處理可燃氣體、液體、粉塵的設備,應當進行安全處理;。
(三)電加熱設備必須有專人負責使用和監管,離開時要切斷電源;。
(四)容易產生靜電引起火災爆炸的場所,應當安裝消除靜電的裝置;容易遭雷擊引起火災爆炸的場所,應當安裝避雷裝置,并應在雷雨季節來臨前,進行接地電阻檢測;(五)燃氣、電氣管線和設備應當有專人負責監管,定期檢查。
六、火災隱患整改。認真研究本單位存在的火災隱患,根據實際,制定一整套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按要求對存在的火災隱患進行徹底整改,對整改內容不清楚或是歷史遺留火災隱患,無法按時整改的,應當及時向公安消防機構匯報。
七、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管理。規定本單位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類別、品種和防火防爆場所,安排專人看管,嚴格收發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進入防火防爆場所手續,制定各類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防火、防爆和滅火措施。
八、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建立健全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組織機構,明確分工,相互協調,熟練掌握消防業務基本技能,能夠及時有效地撲救初起火災。發生火災后保護現場,積極協助公安消防機構調查火災原因。
酒店內部安全消防的管理制度
1.各部門員工要努力學習消防知識,會檢查排除消防隱患、會使用滅火器材和消防器材、會組織疏散逃生、會宣傳教育。
2.報警主機位于監控室,由保安員24小時值班,如聽到報警鈴響,應立即通知巡邏保安員迅速到報警樓層檢查。
3.如發生火災,監控室值班員應立即切斷事故樓層總電源,防止爆燃。情況嚴重緊急,應邊指揮滅火,邊報領導、打消防火警電話,報警時要準確清楚地說明酒店地點、報警人姓名與聯系電話,待消防隊把情況聽清楚后才可放下話筒,同時報警人要到路口、通道接應消防車赴現場救火。
4.各部門員工得知酒店失火信息后,應立即趕到失火現場參加撲救,就近使用滅火器或消防栓進行滅火、疏散。有領導在場由領導指揮,如領導不在時,由在場員工商量決定,采取正確滅火疏散措施果斷進行滅火和疏散營救工作。
5.如發生火災,知情不報或不堅守崗位離開現場,臨陣逃脫者按其情況嚴重程度給予行政處分并追究其責任,情節嚴重或造成嚴重后果的則由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6.各部門每班要檢查一次部門消防設施,保安部每天要檢查地下消防泵房和屋面消防設備,保證設備完整、靈活好用。
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1.認真學習貫徹落實《消防法》及公安部61號令,加大宣傳、培訓力度,對員工進行消防常識的教育,讓全店員工熟知消防常識,做到人人都企業消防工作負責。
2.明確任務,落實責任,逐級簽訂安全防火責任書,按照 誰主管,誰負責 的工作原則,真正把消防工作落實到實處。
3.加大檢查.整改力度,除每周組織專項檢查外,每天都要有保衛部三級巡查制檢查安全防火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匯報,及時處理。
4.每年組織企業滅火疏散演練不低于二次。
5.做好重大節日期間防火工作,并制定具體保衛方案。
6.加強火源,電源的管理,落實好天然氣.液化氣的檢查制度,電氣線路設備的檢查制度,及時清楚火險隱患。
7.建立企業消防檔案,組建義務消-防-隊,做到預防為主,防消結合。加強吸煙管理制度,商場為無煙商場禁止吸煙。
8.堅持做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專項治理和檢查工作,對發生火災或火線隱患整改不及時部門,將加倍處罰責任人。
9.保障消防設施設備在位,完整好用,符合法律法規要求,并落實維護責任人。
消防監控中心交接-班制度
一、接-班人員必須提前十五分鐘到達本崗位,做好交接準備。
二、上崗前必須按規定著裝,檢查儀容儀表,精神面貌良好。
三、檢查崗位的設備運行是否良好和交接巡視檢查、執機注意事項。
四、 當班人員必須記錄本上填寫好設備運行、巡檢等情況,并要求字跡清楚,記錄齊全。
五、將消防應急工具,相關資料如數按規定擺放整齊。
六、 做好中控室衛生清理工作,保證機器、地面、墻面潔凈。
七、接-班人員未到,在崗人員不得離崗,應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請示處理辦法。
八、交接-班各項內容經確認后必須在交接-班本上簽名和時間,以示確認和負責。
九、如遇到突發事件等特殊情況,接-班者協助交-班者對事件進行處理,待事件處理告一段落,經交上級領導批準,再進行交接-班。
十、接-班人酒醉、情緒不穩、意識不清、不得交接-班,應上報請示處理辦法
十一、交-班者要按本制度進行交-班,如未按規定辦,接-班者可以提出意見,要求交-班人員立即補辦,否則可以不接-班,并向有關領導報告。
十二、消防中控室雙人執機,不得單人交接執機,不得電話信譽交接,應有文字體現。
消防監控中心安全巡查工作制度
1、防火巡查每二小時一次內容應當包括:
連接的軟管長度不得超過2米。軟管應當經常檢查,定期更換,點火時需使用點火棒,用火結束燃氣閥門及時關閉,操作間的集煙罩和煙道入口處1米范圍內,應當每日進行清洗。排油煙管道應當每60日至少清理1次,清理應當做好記錄;施工用火:開具動火證,明確專業資質動火人、看火人,滅火器、防火板等預防措施的配備,現場是否有化學危險品,有無油工交叉作業,動火時焊機2、5米內不得有可燃易燃物,動火后30分鐘內不得離人做好清理不留火種;用電禁止隨意私拉亂扯電線電源,鋪設電氣線路應經設計、工程、保安部批準由專業持證人按用電設備的功率、臺數使用符合國家要求的標準電線器材,商場內配電線必須使用膠護外套電線禁止使用麻花線等簡易危險材料。
1.5米。疏散通道內不得設置攤位或者堆放貨物。
d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商場使用為甲級(90分鐘)防火門 查閉門器、順位器是否完好,防火卷簾下1米處不得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e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配電室、機房、庫房、廚房的人員責任落實與管理情況。庫房物品應分垛碼放,每垛占地面積不應大于100平方米。并保證“五距”:垛與垛間距不應小于1米,垛與墻間距不應小于0.5米,垛與梁間距不應小于0.3米,垛與柱間距不應小于0.3米,垛與燈間距不應小于0.5米。庫房內主要通道的寬度不應小于2米。庫存物品碼放不得擠占或影響消防設施、器材的使用。庫房內不準使用碘鎢燈和超過60瓦以上的白熾燈等高溫照明燈具。使用日光燈等低溫照明燈具時,應當對鎮流器采取隔熱、散熱等防火措施;鎮流器不應設置在悶頂內。庫房內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具。照明燈具垂直下方與儲存物品水平間距不應小于0.5米。
3、 防火巡查、檢查應當填寫巡查、檢查記錄,巡查、檢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當在巡查、檢查記錄上簽名,存檔備查。
4、 巡查人員是保安部的安防力量,遇有可疑人可疑事要有跟進有交接,對店鋪、個人的違規行為、危險舉動(吸煙、拍照、溜旱冰、帶寵物、長時間逗留在通道內、散發廣告、做客服調查、新聞媒體擅自采、顧客糾紛、客訴、擅自施工、危險搬運、著裝不整、斗毆等)要及時發現、詢問、制止,保證合法人的權益,保持商場的有序經營環境。通道內有無雜物門鎖杠推是否完好。安防執勤時注意自我保護。
5、 巡查人員禁止利用工作時間閑談或辦私事,不得擅自進入獨立經營管理的區域,工作需要,應兩人以上經上級、區域負責人同意后方可進入,并配合負責人的工作。
消防監控中心工作制度
十、完成領導交給的其它工作任務。
消防監控中心值班員制度
八、 注意儀容儀表,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按規定著裝和攜帶執勤用品。
九、 認真填寫當值期間相關設施設備運行記錄,發生的情況和處理結果。當班未處理完畢的應交代接-班人員繼續跟進,并做好物品交接工作。
消防設備管理制度
一、 全公司的煙感器每年由消防中心組織測檢1~2次。
二、 自動滅火噴淋管道污水,每年由消防中心和管工班組織排放檢查一次。
三、 每季度由消防中心或水泵班防水檢查一次公司內的地上消火栓。
四、 消防水泵每半年由消防中心和水泵班手動或自動啟動檢查一次。
五、 氣站的電子鼻的信號每季度由液化站測試一次信號。
六、 公司的消防加壓、送風、排煙風機,每月由工程部門啟動運行測試檢查一次。
七、 消防總控制聯動系統每年由消防中心和工程部及有關部門聯合啟動運行檢查一次。
八、 公司的各種電氣設備,每年聯合進行一次檢查。
九、 備用發電機,由工程部根據設備檢查安排時間定期啟動檢查。
十、 各部位的輕便手提式10升、推車式65~100升的泡沫滅火器,每年由消防中心監督各部位更換藥劑一次,其他器材損壞的要及時更換。
消防設施、安全標識管理規定
一、 按照消防規范要求,管理區域內配備各種消防設備、設施,標識安裝在合適、醒目的位置上。
二、 各種標識不得隨意挪為他用,責任部門應按月進行全面普查的規定認真落實,保證各種標識的完好性。
三、 標識名稱及作用
1、 公共設施的標識
(1) 樓層燈及樓層號碼的標識,分別安裝在各樓層電梯廳內,其作用是為人們提示你所在樓層。
(2) 應急指示燈標識,分別安裝在住宅樓各層通道及樓梯內,其作用是在火災情況下可作應急照明使用,并提示人們所在安全疏散的方向。
(3) 禁止吸煙標識,在管理區域內公共場所及各電梯箱內安裝有禁止吸煙標識牌,其作用是提示人們在公共場所不許吸煙,做到文明辦公防止火災發生。
(4) 消防器材標識,在各層指向滅火器的方向分別安裝有指示牌,其作用是提示人們該方向設有滅火器材,一旦發生火災及時使用。
(5) 火警電話標識,在各層通道內分別安裝有火警電話標牌,其作用提示大家時刻記住火警電話,火災時及時報警。
2、 消防設備系統的標識
(1) 消防供水管道的標識,在樓內的消防供水管,按規范要求全為紅色,并在管道上有明確的編號,說明該管是消火栓系統或花灑系統供水的區域范圍。
(2) 消防栓的標識,在管理區域內所有消防栓的門上都印有消火栓的字樣,提示人們該處設有消火栓。
(3) 高層、中高層排煙系統標識,在各層的走廊一方設有一個排煙窗,在相應的位置設有排煙窗控制裝置,上面注有“發生火災時,按下紅按鈕”的字樣標識。
(4)加壓送風系統標識,在各層的消防電梯廳,防火樓內梯
設有加壓送風百葉窗,發生火災時可向該區域內送風,避免煙霧火勢進入,使順利疏散。
(5)消防電梯標識,在每層的消防電梯廳內都標有消防電梯字樣,表示該梯為消防電梯。
3、 消防機房的標識
(1) 消防水泵的標識,在各水泵上注有水泵編號、功率等字樣標識。
(2) 消防水箱的`標識,在供水箱上標有消防儲水量限位標識。
(3) 排送風機的標識,在管理區域內各消防風機上都標有,風機編號“p”、“s”,及功率等字樣標識。
(4) 監控中心的標識,擺在監探中心的門口,掛有監控中心的標牌,在值班室內的控制臺上,顯示有供電各系統信號指示,控制操作按鈕等具體的字樣標識。
4、 消防設施,設備管理的標識包括
(1) 消防設施、設備管理的標識。
(2) 消防設備檢查保養記錄標識。
(3) 消防設備試運行記錄標識。
(4) 消防設備故障維修的標識。
(5) 監控中心有關消防的各種管理制度的標識。
(6) 滅火作戰方案及滅火指揮系統圖的標識。
(7) 消防管道及平面圖的標識。
四、相關文件記錄:無
管理處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一、 消防設施器材按照劃分的管理區域,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使消防設施器材經常處于良好備用狀態。
二、 消防治安部每年對消防設施器材進行兩次定期檢查、清理和登記造冊存檔。
三、 消防栓、箱體、玻璃、門鎖、閥門、水帶、水槍、手動報警器、小錘及其配件經常處于良好備用狀態。
四、 溫、煙感控制箱體,指示燈,開關,探頭經常處于良好備用狀態。
五、 消防水泵、閥門、管道、壓力表、水噴淋自動滅火系統每月放水試驗一次。
六、 消防手電筒、出口指示燈、事故應急照明燈保持完好。
七、 定期對滅火器進行檢查、更換,確保處于良好備用狀態。
八、 消防用廣播器材隨時處于良好備用狀態。
九、 消防扳手存放在顯要位置,隨時備用。
十、 加強消防設施器材的巡視、檢查、保養、更換,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十一、 消防設施器材禁止挪作他用及改變位置,嚴禁損壞丟失。
十二、相關文件記錄:無
消防監控中心管理制度
消防控制中心是掌握消防設備動態及發現火災、火警的重要崗位,是整個大廈消防管理的心臟。為了加強消防控制中心的管理,特定例如下制度。
一、 消防控制中心實行全天24小時專人輪流值班制。
二、 監控中心的輪值人員必須具備高度的警覺性和高度的責任心,能熟練操作設備。
三、 值班人員在監控中心不準吸煙、喝酒、會客,不準進行其他與工作無關的活動。
四、 值班人員在工作期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如有特殊情況,應由其他輪值人員頂替方可離開。
五、 監控中心各操作手柄(按鈕)每日做一次手動操作檢查。
六、 消防監控中心的設備外觀不附有灰塵為合格。
七、 監控中心的設備出現故障當班人員無法排除時,應第一時間報告管理處主任,聯系技術人員前往維修。
八、 相關文件記錄:無
消防設備安全操作規程
一、 本管理區域內消防各系統屬遙控、連鎖自動裝置,故在操作前必須觀察各個系統是否設置在自動位置。
二、 首先觀察各系統電源信號是否正常。
三、 各系統的安全操作方法如下:
1、 煙感系統:當發生火情報警時,確認樓層后,首先通知保安人員到報警層觀察,同時與該層人員及時取得聯系。若為火險立即按滅火作戰方案處理,若為誤報,請保安人員將區域報警進行復位,后將值班室內的集中報警器復位。
2、 防火卷簾門系統:當群樓發生火警時,根據失火方位及火熱大小,可采取隔離法,及降落相應的防火卷簾門,值班員可根據現場報告情況遙控降落,就近人員也可擊碎報警按鈕降落,若以上兩種情況都不能降落時(觀察卷簾降落信號燈),可速派消防維修人員到當地打開鎖匙開關強迫降落。
3、 排煙系統:發生火災時,值班員遙控打開該層及其上下層的排煙閥。若失控時,通知人員就地打開該層的排煙閥,這是排煙風機自動啟動,啟動信號燈亮。若風機不能自動啟動,速轉入手動位置啟動,仍不能啟動時速派人到風機房內強行啟動。
4、 加壓送風系統:根據火災的不同方位,迅速打開相應的加壓風機,啟動信號燈亮,若失控時可派人到風機房進行手動操作。
這是相應的消火栓泵自動啟動,啟泵信號燈亮。若不能自動啟泵時,應立即轉入手動位置啟動,仍不能啟動時,速與水泵房人員聯系,或派人到泵房強行啟動。
6、 花灑系統:當某層發生火災時,失火部位的花灑噴淋頭爆破噴水,該層的水流指示器動作,監控中心得到該層的報警信號。值班員觀察水位信號,水位降到下限,花灑泵自動啟動,相應的啟泵信號燈亮。若不能自動啟泵時,立即轉入手動位置啟動,仍不能啟動時速派人到泵房強行啟動。
7、 緊急廣播遙控設備操作說明
當需要啟動緊急廣播時,請嚴格按以下步驟操作:
(1) 將消防控制室中緊急廣播設備的搬把開關置“on”位置。
(2) 按下“f1”鍵,“叮咚”響聲后便向被選定的區域播出。
(3) 按下“stop”后再按下“f2”鍵。當磁帶機中放入有關消防疏散的磁帶后,該帶便將如何進行人員疏散的內容不斷向預選定的區域播出。
(4) 按“f3”鍵,此時,磁帶機輸出的有關人員疏散內容和消防指揮員現場指揮的信號并存同時播出。
(5) 如認為磁帶信號妨礙現場指揮,可按下“stop”后按兩下“f4”鍵,于是被選定的區域中只有現場指揮員的命令可播出,其它信號一概終止,使用完畢將第(1)項中各開關全部復位。
四、 操作完畢后,時刻觀察各個系統運行是否正常。
五、 火災撲滅后,要進行事后工作,即所有系統要復位,對所有系統的設備進行檢修。
六、 事故后要詳細整理記錄資料,總結操作經驗。
七、相關文件記錄:無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4、對新員工進行消防培訓(主要是研發及品質對設備的使用培訓)。
5、因工作需要職員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主要是研發及品質對設備的使用培訓)。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歸安全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公司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填寫防火檢查記錄。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若發現本部門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公司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范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四)應急救援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手續。
4、發現設備故障時,及時報告,并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5、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部門主管。
(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安全管理部門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物業保安部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安全管理部門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
(4)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
(六)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各部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報告消防安全負責人并予以消除。
2、消防安全負責人在防火安全檢查中,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并將隱患情況書面發送各部門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部門應當落實防范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及時向公司消防安全負責人報告。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消防安全負責人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隱患整改的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七)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門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時,作業部門應按規定向安全管理管理部門申請“動火許可證”。
(2)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5米區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并向安全管理部門借取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后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
(3)如在作業點就地動火作業,需派人現場監督并不定時派人巡查。動火作業必須保證有
一人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八)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2、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庫存放。
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4、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
5、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消防規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九)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1、義務消防員應在消防安全管理部門領導下開展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各項技術考核應達到規定的指標。
2、要結合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維護檢查,有計劃地對每個義務消防員進行輪訓,使每個人都具有實際操作技能。
3、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4、每年舉行一次防火、滅火知識考核,考核優秀給予表彰。
5、不斷總結經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能力。
(十)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3、每次組織預案演練前應精心開會部署,明確分工。
4、應按制定的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5、演練結束后應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情況,發現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十一)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1、應按規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設備,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效合格證明并經維修部確認后方可投入使用,禁止使用無廠家、無生產許可證、無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及國家明令淘汰的電氣設備。電氣設備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并記錄。
3、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并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4、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情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5、未經批準,嚴禁擅自加長電線。各部門應積極配合安全小組、維修部人員檢查加長電線
是否僅供緊急使用、外殼是否完好、是否有維修部人員檢測后投入使用。
6、電器設備、開關箱線路附近按照本單位標準劃定黃色區域,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檢查、排除隱患。
7、設備用畢應切斷電源。未經試驗正式通電的設備,安裝、維修人員離開現場時應切斷電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門外,工作場所內嚴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門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離人、人離火滅。
10、場所內嚴禁吸煙并張貼禁煙標識,每一位員工均有義務提醒其他人員共同遵守公共場所禁煙的規定。
(十二)生產安全事故的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
1、員工發現在生產中發生火災事故,應積極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態的擴大,并保護好現場,不得隱瞞和故意拖延,立即向企業主要領導和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報告。
2、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接到事故報告后,應及時趕到事故現場進行處理,對發生或有可能發生危急情況的,迅速啟動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3、企業負責人對發生的需向有關部門報告的生產安全事故,必須在1小時內,以公司名義報告安監等有關部門。
4、發生重傷、死亡事故,派專人保護事故現場,并迅速采取必要的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擴大。需要移動現場部分物體時,必須做出標志,繪制事故現場圖、照相、錄像,并詳細說明。
5、清理事故現場時,要事先經事故調查組或安監部門同意。
6、發生輕傷事故要進行現場照相,經安監部門同意,由企業領導牽頭組成事故調查組,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劃分責任提出處理意見,制定和落實整改措施,按規定填報“傷亡事故登記表”,并對干部職工進行教育。
7、企業事故調查組成員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事故調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專長;
(二)與所發生事故沒有直接利害關系。
8、發生事故要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八牟环胚^”的原則是:事故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嚴肅處理不放過;職工沒有受到安全教育不放過;預防事故重復發生的防范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并按照事故的性質和造成的損失危害程度,根據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員進行處罰。
9、發生事故,必須按照企業各級安全生產職責的規定,分清事故的直接責任、領導責任和主要責任。
11、事故查清后,應及時擬定改進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填寫“職工傷亡事故報告表”報送安監部門。
12、事故處理結案后,公開宣布處理結果。
13、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建立事故管理檔案,其內容應包括事故現場記錄、照片、鑒定材料、事故教育、改進措施等資料。
14、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定期進行事故的統計分析,并及時上報有關部門。
(十三)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1、對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績的,予以通報表揚或物質獎勵。
2、對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責任人,將依據所造成后果的嚴重性予以不同的處理,除已達到依照國家《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或已夠追究刑事責任的事故責任人將依法移送國家有關部門處理外,根據本單位的規定,對下列行為予以處罰: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損失情況與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口頭告誡:
c、未及時清理區域內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災隱患的;
f、未經批準,玩弄消防設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對安全小組提出的消防隱患未予以及時整改而無法說明原因的部門管理人員; h、阻塞消防通道、遮擋安全指示標志等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輕重和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通報批評: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設施、器材的位置或改為它用的;
c、違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規程、擅離職守從而導致火警、火災損失輕微的;
d、強迫其他員工違規操作的管理人員;
e、發現火警,未及時依照緊急情況處理程序處理的;
f、對安全小組的檢查未予以配合、拒絕整改的管理人員。
(3)對任何事故隱瞞事實,不處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虛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消防安全工作要以“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加強防火安全工作。
2、防火安全工作要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逐級落實責任制。
3、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消防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必須對消防安全負全面責任。
4、成立義務消-防-隊,當發生火警火災時,必須立即組織進行搶救工作。
5、對消防安全防護器材, 應定期檢測、檢查及維護保養,確保隨時完好備用。
6、防火負責人職責
(1)負責本區域的防火安全工作,執行上級有關指示和規定。
(2)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消防法》及有關規定,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本單位工作的同時評比防火安全工作。
(3)經常采用各種形式向從業人員進行防火宣傳教育。普及和提高防火安全知識,對外來人員進行三級教育。
(4)研究和布置本區域的防火安全工作,定期進行檢查。
(5)對一切危及防火安全的現象和行為,采取有效的制止措施。
(6)負責本區域消防器材管理,應認真維護保養,保證良好備用。
(7)協助有關部門對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
7、防火安全,人人有責,全體員工必須注意防火安全,對火災危險現象及行為均應進行嚴肅的斗爭。
8、義務消-防-隊職責
(1)、義務消-防-隊員占員工總數的比例要達到百分之三十以上。
(2)、義務消-防-隊根據工作情況,分廠設大隊,下設報警、搶救、警衛、滅火等小組。
(3)、義務消-防-隊定期進行消防義務學習訓練、召開消防滅火演習。
(4)、義務消-防-隊要管理好滅火器材和作好本崗位的防火工作。
(5)、義務消-防-隊成員對本單位不符合防火安全的現象,有權向主管負責人提出建議和批評。
9、加強防火安全的宣傳教育,做到群防群消,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10、對在防火重點單位上的工作人員,要經常對其進行消防專業知識的教育和訓練。
11、嚴格執行動火制度和禁止生產區、庫房區吸煙的規定。
12、生產區都按一、二、三類畫定動火區;凡在生產區內動火,必須按規定提前申請,方可作業。
13、在動火區動火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在動火中發現不安全苗頭,立即停止作業。
(2)不符合動火審批手續和違反動火的作業,立即責令停止作業。
14、電氣設備的安全防火管
理
(1)電氣設備和線路的安裝、檢修必須由專職電工操作。
(2)電氣設備必須設有安全的接地裝置和有可熔保險器,或自動控制器,嚴禁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保險裝置;電力網不準超負荷運行。
(3)對容易產生靜電引起火災的設備和容器,必須裝置足以能夠導除靜電的設施。
(4)存放易燃性氣體、液體、固體的容器管道附近,不得設置變壓器和電熱器。
(5)變壓器、電動機、配電室等電氣設施和部位,要經常檢查維修,嚴格控制溫度、保持清潔、不得在附近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6)高溫和有腐蝕性的場所,其電線及電氣線路應使用暗線、防腐線。
15、加強易燃易爆危險品在儲存、運輸、使用等各個環節中的安全管理。
16、娛樂室、員工宿舍和招待所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準隨意亂拉、亂接臨時電線,嚴禁亂用較大功率的電熱器(具)。
17、焊接作業的安全防火標準
(1)焊接動火,防火人員(看火人)由設備所屬單位指派。在槽罐內,潮濕地溝內,金屬構架及天車上焊接作業,由檢修單位指派監護人。
(2)焊接工作要合乎標準,焊槍的風、氣門要嚴密可靠,氧氣減壓壓力表要靈敏有效。
(3)乙炔和氧氣瓶要分開存放,其距離不得少于7米,距離明火不得少于10米。
18、電弧焊接(電焊)工具設備要符合標準
(1)1電焊機電源要按設獨立電閘。
(2)焊機二次線圈及外殼,必須妥善接地(或接零)。
(3)一次線路于二次線路必須完整,并易辨認,絕緣要良好。
(4)焊夾把絕緣要良好,必要時應有護手擋板。
(5)電焊工作業時,不得任意移動防護接地設備。
(6)焊工作業,在地面上施焊時,應穿絕緣鞋或站在絕緣處,在潮濕的工地或地溝、槽罐內要穿絕緣膠鞋,并站在備好的絕緣板上。
19、禁止在生產區域吸煙。
20、禁止在廠內焚燒雜草、垃圾。
21、禁止攜帶引火物及發火物進入危險場所。
22、禁止帶火、冒火和外部打火的機動車輛進入危險區內。
23、火災事故的搶救原則
(1)報警早,損失小,報警要沉著冷靜,及時,準確。
(2)邊報警,邊搶救,要及時撲滅初起之火。
(3)先控制,后搶救,應首先切斷可燃燒的來源。
(4)先救人,后救物,應貫徹執行救人重與滅火的原則。
(5)防中毒,防窒息,正確選用滅火劑,盡可能站在上風向,必要時要帶面具。
(6)聽指揮,莫驚慌,平戰結合,計劃周密,互相配合,積極主動。
(7)現場操作人員必須沉著、冷靜,正確判斷。指揮英明果斷。
24、消防器材與設施的管理標準
(1)所需消防器材,根據情況統一購買、配置,并登記備查。
(2)各種定位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挪用、移動、損壞、圈占或埋壓。
(3)必須加強對消防器材的維護和管理,消防器材應放在明顯便于拿取的地方。滅火器放置地點應干燥、遠離熱源,不受高溫輻射,陽光爆曬、溫度適宜,不受化學物質侵蝕,周圍不得有障礙物。
(4)室內消火栓,設置在明顯并便于取用的地方,間距不宜大于50米,槍口離地面應為1.20米。
(5)室外消防栓,應根據需要沿道路設置,且宜靠近路邊,其間距和保護半徑不宜超過120米;消防給水壓力應滿足最大用水量時,水槍射程不底于15米的要求。地下消火栓應有明顯標志。
(6)嚴格執行“三定一交”管理標準,即定點存放、定人管理維護、定期檢查并列為交接-班內容,保證消防器材經常處于良好、有效狀態。用過的和失效的滅火器應急時充裝或更換,空瓶不得放于生產施工現場、不得于實瓶混放。
(7)消防器材及一切消防設施,均涂上紅色,以便識別。
火災搶救
25、有義務消-防-隊,有正規的晝夜執勤制度,隨時做好滅火戰斗準備,一旦發生火災可立即搶救,及時搶救人員和物資。
26、發生火災時,千萬不要驚慌,應一面指定專人迅速報警,一面組織力量積極搶救。
27、報警后,起火單位要及時清理通往火場的道路,以便消防車能進入火場。
28、起火單位應派人在起火地點附近路口迎候消防車輛,使之迅速準確地達到火場投入滅火戰斗。
內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普及教育,學習有關法律、法規和消防安全知識,分析和整改火災隱患,經常組織消防知識和業務技能的培訓和教育,做到“會報警、會使用消防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同相鄰單位和群眾組織搞好消防安全聯防工作。
二、防火巡查、檢查。預先編制相應的防火檢查表,規定檢查內容要點,檢查依據和檢查合格標準。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單位、科室負責人及職工定期不定期進行檢查,檢查結果記錄備案。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要配備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配備防火門和其他應急疏散設施,并定期進行檢修,保證完整、有效。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必須保障暢通,不得堵塞。
四、消防設施和器材管理。消防器材的配置種類、數量及配置地點,應當由專人負責,配置地點應當有明顯標志。消防設施和器材應當定期進行檢測,發現損壞應當及時維修或更換。
由正式參加特殊工種培訓人員承擔;(三)電加熱設備必須有專人負責使用和監管,離開時要切斷電源;(四)容易產生靜電引起火災爆炸的場所,應當安裝消除靜電的裝置;容易遭雷擊引起火災爆炸的場所,應當安裝避雷裝置,并應在雷雨季節來臨前,進行接地電阻檢測;(五)燃氣、電氣管線和設備應當有專人負責監管,定期檢查。
六、火災隱患整改。認真研究本單位存在的火災隱患,根據實際,制定一整套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按要求對存在的火災隱患進行徹底整改,對整改內容不清楚或是歷史遺留火災隱患,無法按時整改的,應當及時向公安消防機構匯報。
七、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管理。規定本單位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類別、品種和防火防爆場所,安排專人看管,嚴格收發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進入防火防爆場所手續,制定各類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防火、防爆和滅火措施。
八、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建立健全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組織機構,明確分工,相互協調,熟練掌握消防業務基本技能,能夠及時有效地撲救初起火災。發生火災后保護現場,積極協助公安消防機構調查火災原因。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寺院須嚴格執行國家治安、消防安全條例,制訂治安、消防安全保護措施,建立崗位責任制,并接受公安、消防部門的指導。
2.寺院法定代表人為寺院安全消防第一責任人,負責本制度的實施及工作的分配等職責。
3、制定并落實安全消防責任制和防火、滅火方案,以及火災發生時保護人員疏散等安全措施。
4、配備安全消防器材,落實定期維護、保養措施,改善防火條件,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5、重點寺院、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須成立專職的消防隊伍或群眾義務消防隊,組織對僧眾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和防滅火訓練。
6、組織火災自救,保護火災現場,協助火災原因調查。
7、成立寺院安全消防領導小組,由寺院負責人(住持或監院)任組長,全面負責消防安全工作,定期組織安全檢查,整改、消除隱患,確保寺院安全工作的落實。
8、滅火器具按照消防工作的有關法規配置,滅火器定時檢查,按時更換滅火器內的藥物,保持有效狀態。寺院內防火專用器具應有序擺放,嚴禁挪作他用。
9.寺院電線布設,電線一律使用安全套管,定期對寺院內防火安全進行檢查,及時消除隱患,確保消防通道的暢通。
10、定期檢查寺院各殿堂內的消防安全設備,發現情況須及時處理,重點寺院及重點文物須責任到人,24小時巡查,確保寺院安全。
11、寺院采購以的香、燭、鞭炮及金泊等要分開存放,嚴禁混存,炮、燭要放置避曬的位置,避免高熱、熔點自然之下引起火災。
12、寺院僧眾及清真寺常住人員應加強防火安全知識的學習,定期開展消防演練。自覺接受消防安全部門的指導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確保寺院安寧及僧眾安全。
13.重點寺院須在聯防、治保、派出所(公安局)等機關的指導下,成立保安室,并專人值班,做好寺院財產及僧人的安全保衛工作。維護好寺院的秩序,對偷竊、打架、起哄鬧事等各類違法亂紀事件,應及時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條各種滅火器是預防撲滅火災的專用工具,必須處于完整良好的狀態,方可達到迅速有效的撲滅初期火災,必須經常檢查、保養、維修。的性能、用途及保養使用方法。位防火負責人統一上報保衛處。
第二條各單位配備的滅火器材,必須由專人管理,不得隨意挪動,并能掌握各種滅火器材
第三條對所管理的滅火器材的規格、數量、有效期限及時清查登記,發現問題及時報本單
第四條對無火情火災動用或無故損壞消防器材者,按消防管理條例處理。
第五條對配備的滅火器材,無故損壞,原因不明者,一律由本單位出資如數購買。
第六條對各種滅火器材要加強管理,保持清潔。注意防凍,防暴曬,置于陰涼、干燥、通風的便取之處。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條:
1.編制目的:
2.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編制本制度。
3.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各賓館及全體員工。
第二條:各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規,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履行消防安全責任,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條:第一負責人是該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第四條:各人員應當落實班組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班組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班組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第五條:各人員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消防安全情況;。
2.將消防工作與管理等活動統籌安排,執行賓館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4.組織人員積極參與公司組織的應急疏散和實戰滅火演練。
1.擬訂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4.擬訂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5.組織實施對公司所有的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修保養,確保完好有效。
第七條:將容易發生火災,且一旦發生火災可能嚴重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以及對消防安全有重大影響的部位確定為重點部位,應根據上述情況確的重點部位,并設置明顯防火標志,實行嚴格管理。
第八條:動火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用火;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動火作業的,應分別落實監護人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后方可動火作業。動火人員應當尊守消防安全規定,并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九條:保障防火責任區域內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保持防火門、防火卷簾,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消防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
第十條:對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使用、儲存、運輸或銷毀應遵守國家相關規定,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四章防火檢查。
第十一條:重點部位由保衛巡邏人員每小時一次巡查,重點部位由所在的部室、確定人員每日一次巡查,公司每周組織一次大檢查,巡查、檢查的內容包括:
1.用火,
2.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3.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
4.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
6.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
7.滅火器材配置情況;。
第五章火險隱患整改。
第十二條: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責令有關人員當場改正并督促落實:
1.違章使用,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
2.違章動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等違反禁令的;。
3.遮擋,鎖閉安全出口,占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的;。
4.消防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被挪作他用的;。
5.常閉式消防門處于開啟狀態、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6.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第十三條:對不能當場整改的火險隱患,保衛科應及時下發《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并定期復查。
第六章消防檔案。
第十四條:應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檔案,并能全面詳實地反映賓館消防工作的基本情況,根據情況變化及時更新,統一保管,備查。
第十五條:消防檔案包括以下內容:
1.賓館基本概況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情況。
2.消防管理組織體系和各級消防安全負責人。
4.消防設備、設施、器材的分布情況。
第七章獎懲。
第十六條: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月獎、風險金、年終考核的內容。對消防安全工作成績突出的,予以表彰獎勵。對未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或者違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為,根據消防安全分項制度條款予以罰款、警告、降職、撤職、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章附則。
第十七條:保衛科負責對本制度貫徹、實施、監督。
第十八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4.火險隱患立案、銷案制度。
5.火災事故調查處理制度。
8.消防設施、設備、器材。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學??倓仗帒ㄆ诮M織對消防安全的指導教育,并落實專項經費配備配齊各種消防設施。
二、各班主任老師應定期對本班教室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和教育,嚴格禁止學生在教室內點明火、點蠟燭、使用電爐等用電器,嚴格禁止學生破壞消防設施。如發現有違反消防安全制度,應及時嚴肅教育及處理,并向學校消防安全負責人匯報。
三、行政值周、值周教師在教學時間段內,應對教學區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和巡邏,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匯報。
四、行政值周、值周教師、各班主任如沒認真履行職責,發生責任事故者,應負直接責任并接受處理。
五、教室內開展易引起火災的教學實驗、使用電器設備的各課任老師應在課前認真做好儀器設備的安全情況檢查,并有責任做好學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教育教學過程中各課任教師為第一責任人,一旦引起消防安全事故,應按緊急事故預案程序進行妥善處理。
六、總務部門應定期做好各教室內的電器設備、開關線路等易引發火災事故點的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因技術原因不能及時處理的應懸掛醒目的警示標志或停用該教室,啟用備用教室。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防火工作依據“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本著自救的原則,依靠農貿市場內各租戶實行綜合治理,并接受公安消防局的領導和監督。
二、農貿市場的防火管理實行分區、分工負責制,落實有關防火措施。
三、值班人員要忠于職守,認真履行工作任務,切實抓好消防器材的使用和維護保養工作。
四、認真組織員工開展消防知識、理論和各種消防安全法律、法規的學習,以及各種技能的教育和培訓,充分發揮自身的主動性。
五、為及時發現險情,值班人員必須進行消防值班巡邏,經常檢查防火安全工作,糾正消防違章,整改火災隱患,嚴禁將危險品帶入本市場。對各種設施進行經常性的隱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六、制定切實可行的消防安全應急預案,并認真組織員工和廣大經營戶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進一步提高廣大經營戶學習消防“四個能力”。
七、值班人員必須認真負責,發現安全隱患及時報告,發生火災積極組織參加補救,對存在的安全隱患及時予以清除,對于安全生產、消防部門責令限期整改的安全隱患應在規定的時間內改正,并書面報告整改情況。
八、加強農貿市場安全用電管理,疏通消防通道,嚴禁違規用火、用電,管理消防器材設備,定期檢查,確保各類器材和裝置處于良好狀態,安全防火通道(包括過道、樓梯、安全出口)要時刻保持暢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占用,嚴禁在消防通道上停放車輛及堆放雜物,不得擅自封閉安全出口, 不得損壞消防設施和器材,妥善維護樓梯、過道和安全出口的安全疏散指示、事故照明等設施設備,凡因個人或操作不當造成安全事故的,將依法追究具體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九、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檔案,消防安全管理檔案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況和經營管理情況,并根據情況變化及時更新。
十、監督動火作業,動火時必須做到“七不”“四要”、“一清”。
十一、消防設施停水、停電原則上不過夜。特殊原因需要過夜,必須經有關主管部門同意,并及時通知客戶加強防范。
十二、市場內所有人員有責任和義務在發現火災后按程序進行處理,情況嚴重難以撲滅的,應及時打“119”電話求救,并協助維持火場秩序,配合對事故進行處理。
十三、租戶應自覺遵守電器安全使用規定,使用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器設施,嚴禁超負荷使用電器、亂拉電氣線路,嚴禁擅自拆、改、裝電氣設施和用具。
十四、市場管理部門對違章用火、用電、電氣焊或損壞消防設施器材的行為,堅決制止并向有關部門報告。
十五、嚴禁經營和未經批準而私自貯存煙花炮竹、炸藥、汽油、天那水等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各類劇毒物品,嚴禁燃放煙花炮竹。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 落實“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單位倉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 實行倉庫防火責任人全面負責倉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 倉庫保管員必須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維護保養方法。
4. 倉庫內各類貨物的堆放嚴禁阻擋各種消防器材設備使用。
5. 倉庫內嚴禁吸煙,不準燒焊(割焊),要動用明火的人員必須到安全部辦理申請手續,方可作業,管理制度。
6. 各類危險物品不準堆放在一般貨物倉庫內。
7. 物品入庫前應有專人負責檢查,確實無火種等隱患后,方可入庫。
8. 倉庫內電器設備必須由持有合格證的電工進行安裝、檢查和維修,電工應嚴格遵守各項電器操作規程。
9. 各類機動車裝卸物品后,不準在庫區內停放及維修。
10.倉管人員離開倉庫之前必須要關好門窗及一切電源,并嚴格檢查是否有其他火災隱患。
11.倉庫內儲存的貨物,按不同性質、類別分堆,堆垛之間應留出安全通道距離。具體規定如下:主要通道2.5-3米,墻距1-1.5米,堆距0.6-1米,垛距0.8-1米、柱距1米,堆垛距消防滅火器材1.5米。
12.倉庫內不準住人(包括午休),不準搭建擱層,不準使用電燙斗、電爐、電鐘、電烙鐵、電視機及交流收音機等電器設備。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消防工作,貫徹“以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甘肅中醫學院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單位特點,制定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網絡中心負責人是網絡中心消防工作的主要領導和消防安全責任人,對網絡中心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并指派人員擔任消防安全管理員。
二、網絡中心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中心重要安全制度之一,它的制定和落實是關系到校園網設備和機房工作人員生命安全的大事。機房管理人員和機房工作人員不可粗心大意。
三、廣泛宣傳消防法規和消防常識,增強全體教工的消防意識,自覺遵守消防法規和消防安全,提高火災處理能力。
四、定期對消防報警,消火栓,滅火器等設施進行檢查,維修和保養,及時更換過期和損壞的消防器材,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處于良好狀態。
五,在未發生火警情況下,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損壞或者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設施和器材。不得埋壓,遮擋消火栓。
六、主機房內及主要防范區域內嚴禁吸煙,因吸煙引起火災,由肇事者負全部責任。
七、使用電器設備不得超過設計負荷,不得使用電爐。
八、禁止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入主機房及主要防范區域。落實安全措施,確保安全。
九、應熟記火災報警電話:119及報警方法。
十、應熟悉發生一般火情處理方案和發生大火的應急處理方案,掌握消防設備性能,嚴格按規定程序實施操作。
十一、消防安全管理員應結合網絡信息安全建立值班日志,記錄每天的安全狀況。